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兼职现状及对策分析

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来有相关研究大学生兼职的文献发表,但针对某个例子来展开的相关文献发表数量比较少。这几年来,全国大学毕业生人数逐渐增加,随之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由此,大学生社会实践便应运而生了。大学生想通过社会实践(比如实习、兼职)来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我将校外实习、勤工俭学、兼职进行区分,界定大学生法律主体资格和分析大学生兼职的法律关系。通过设计、发放、收集与分析调查问卷,根据调查结果,从父母对大学生兼职的态度、兼职的主要群体、兼职的目的、兼职的信息及兼职侵权的类型这些方面,分析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本科生兼职的现状。多角度分析大学生兼职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最后本人利用主体分析法从学生自身、学校、XX、社会等四个不同角度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大学生兼职是把“双刃剑”,既有利又有弊,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有效的方式去降低大学生兼职权益受侵的风险。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劳动法

一、绪 论

(一)研究背景

自1999年中国大学生扩招以来,每年大学生的毕业生人数都会有所增加,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加,在校大学生为了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综合竞争力,不得不在课余时间、寒假时间通过兼职来提高自身各个方面的能力。同时,无法负担昂贵的学费的贫困家庭中的大学生为了帮父母分担一些负担,不得不在课余时间、寒暑假通过兼职来赚取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些大学生为了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例如:参加各类培训、社团聚会等,不得不通过兼职赚钱来填补已透支的生活费。

随着每年大学生兼职人数的不断增加,大学生在兼职的过程中所暴露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同时,在我国,现用的《劳动法》对大学生兼职权益缺乏足够的保护。本文以广州工商学院大学生为对象进行研究,调查该校大学兼职情况,分析大学生在兼职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兼职权益受损害的解决方案。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综述

目前,中国涉及到大学生劳动行为及其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1]。姚远、李晏等学者都曾提出,中国法律对在校大学生兼职的适用性没有明确的界限,同时,他们针对法律的适用范围这一问题,都指出了法条存在不足之处,并从多个角度强调”法律法规应该为大学生兼职的提供法律保障。尹素清、刘里卿、伍永亮在期刊中也提曾指出,法律条文的规定不明确,甚至存在立法的漏洞与缺失,是造成大学生兼职权益屡次遭到侵害的根本原因之一。界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可以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提出维护大学生兼职的措施:扩大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建立兼职附条件、完善兼职劳动报酬相关规定[1]。柯新华、罗琼两位学者曾指出,大学生在企业兼职,基本上是自发的,并没有学校组织,因此也就不属于官方所称的勤工助学。针对适用范围、兼职劳动范围限制、工时限制、工资保障、特殊工伤保险这五个方面而制定《大学生在企业兼职劳动权益保护办法》[2]。李晏通过调查厦门市内五所高校分析兼职的目的、侵权方式、侵权的解决方式,也曾揭露了厦门大学生当今的兼职现状,指出勤工俭学活动与兼职有本质的区别,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提出将大学生兼职纳入非全日用工制度进行规范[4]。

学者任小青将兼职、实习、勤工俭学进行区别,阐明了大学生兼职劳动应作为劳动主体,并提出关于大学生兼职权益的相对应的建议: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完善非全日用工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应适用于大学生兼职[5]。讲师李亮辉指出,劳动执法部门应该要保护大学生兼职权益以及“高校及媒体广泛宣传劳动法律知识”[6]。

2.国外研究综述

1999年,国际劳工会议针对兼职工作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规范工作标准,其中涵盖兼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技能培训、激励措施、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所以,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高校实际兼职情况完善相应的工作规范,并提出配套的解决措施[11]。

(三)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

本人根据本次调查研究的目的、内容以及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谨慎地设计调查问卷,选择抽样方法,本调查的抽样方法为不重复抽样方法,将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收集问卷信息,并进行整理与分析。

2.文献分析法

通过查找与课题相关的文献,在广泛阅读参考文献的基础上,了解学术研究的发展动态,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大学生兼职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兼职、校外实习与勤工俭学的区别

兼职一般指的是在本职之外兼任的其他职务,并从中获得相对应的经济报酬[8]。大学生参加兼职活动一般指的是在校大学生除了学习专业课程所花费的时间外,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为了补贴生活费、提高实践能力等目的,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获得相对应的报酬。

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寒暑假实习、三下乡、志愿者活动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而校外实习主要包括寒暑假实习和毕业实习。寒暑假实习是指在专科大二之前、本科大四之前,大学生在寒暑假利用自身所学的理论知识,去企业实践来验证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实践中收获真知。所以寒暑假实习属于兼职活动。目前高校都鼓励大学生在寒暑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指的是大学生在完成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后(一般是大学毕业之前的一年)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或者学生主动在校外求职实习,同时也要签订实习协议。毕业实习需要由学生、高校以及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实习协议,在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和学校需要对学生的工作安全负责,由专门老师、企业导师指导和管理,让学生顺利完成实习。

勤工俭学是指学校为了让贫困学生得到一些生活补助,设立了勤工俭学平台,在不影响学习专业课的前提下,为贫困学子提供一些岗位来助学的课外活动。通过勤工俭学的方式,社会与学校可以帮助这些贫困学生们切实提高他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和学科专业素养,也可以让学生在生活经费方面上的压力有所缓解,改善他们的经济条件,也给他们今后的职业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广州工商学院为例,广州工商学院特意为大学生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贫困学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学生的课余时间和能力,将学生安排到相对应的岗位。

(二)目前的法律对大学生兼职适用范围的界定

1.大学生兼职法律主体分析

劳动者指的是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具有一定的劳动权利,并可以通过从事某种社会劳动来获得主要的生活经济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可以依法凭借他所从事的劳动而获得相应报酬的自然人,劳动者权益在法律上应该被保护。大学生兼职权益比已经出去社会打磨的人更容易侵害,没有踏进社会的大学生或多或少都有点懵懵懂懂,虽说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地位都是平等,但是劳动者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大学生在兼职权益方面没有得到保护。一般来说,大部分大学生的年龄达到十八周岁,能够在大学期间从事劳动,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相对应的报酬。年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且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可以不给予生活费。大学生可以有能力通过兼职赚取自己的生活费,自力更生。综上所述,大学生参与兼职活动,在法律上本应该具备作为劳动者主体的资格。

2.大学生兼职法律关系分析

大学生在校期间本职工作是学习专业知识,大学生兼职是大学生利用课外业余时间所进行的一项自发性活动,兼职在一定意义上也属于大学生的副业。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不包括学生未经许可在校外从事兼职工作的行为。这条规定也就意味着“校外兼职活动”本身便不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之内,无法归学校管理。大学生虽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但大学生兼职存在不稳定性,兼职工资是以小时计算薪酬,大学生兼职这一形式与非全日制用工相互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其工作人员的计薪方式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的累计之和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对于全日制在读的大学生而言,他们的本职任务是学习,每一个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都应该将在校学习当做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于他们而言,兼职工作只能当做他们的副业,这种副业的形式与非全日制用工相符。

三、在校大学生兼职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一)调查方法

1. 样本的抽取

本次调查研究目的是为了了解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本科生的兼职情况,本次问卷调查的方式主要是分层抽样调查法,利用网络媒体(微信、QQ)发放和收集数据信息。从总体为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本科生中抽取样本进行推测出总体情况。

2.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本次调查中,问卷是通过问卷星软件制作的,本人通过微信、QQ等社交工具分放给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本科生。本次调查总共发出了420份,共检索了401份有效问卷,有效问卷的回收率为95.48%。

3.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本人收集问卷数据后,对问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筛选,再对筛选后的信息编码和录入,通过IBM SPSS Statistics25软件和Execel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

(二)样本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对象为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本科生。按照性别划分样本数量,分别为男生107人和女生294人,男女比例比较大,男生的人数只占到26.68。按照年级分组,分组情况:2016级92人、2017级88人、2018级113人和2019级108人。针对院系来进行分组,分组结果为电子信息工程系学生23人、工商管理系学生 146人、会计系学生117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学生43人和物流系学生72人。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本科生分层情况如表3-1。

表 3-1大学生兼职分层情况

个性特征 分层情况 人数(人) 所占比例(%)
性别 107 26.68
294 73.32
年级 2016级 92 22.94
2017级 88 21.95
2018级 113 28.18
2019级 108 26.93
院系 电子信息工程系 23 5.74%
工商管理系 146 36.41%
会计系 117 29.18%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43 10.72%
物流系 72 17.96%

(三)大学生兼职现状分析

1.父母对兼职的态度

根据麦克斯公司针对当今大学生的消费与理财的分析报告所示,2019年大学生平均每月消费为1197元,其中大学生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包括父母和兼职工作。生活费来自父母共占70%,生活费来自兼职的占据56%。

假设父母对兼职的态度与父母给予孩子的生活费的数额有相关性,在SPSS软件的斯皮尔曼 Rho中检测出相关系数为0.104,sig=0.036小于显著性水平0.05,所以父母对兼职的态度与父母给予孩子的生活费有低显著性相关,相关系数r趋向于0,相关性较弱,他们之间有一定的差异性,用交叉表来表示如表3-2。在父母没有给予生活费的情况下,有3个人父母支持并鼓励孩子兼职,8个父母支持但会考虑到孩子的安全。从本次调查中,发现父母支持并鼓励自己的儿女在大学期间兼职仅占有25.94%,超过50%的父母基本上都会支持自己的孩子在校期间做兼职,但主要还是会考虑孩子的安全,有7.98%的父母基本上不支持自己的

孩子去兼职,认为在大学期间还是以学习为重。401人中仅有4个人的父母不同意自己去兼职。

表 3-2父母对兼职的态度*父母给予的生活费的交叉表

生活费
兼职的态度
没有 800元以下 800-1500元 1500-2000元 2000元以上 小计
支持并鼓励 3

(2.88%)

14

(13.46%)

68

(65.38%)

18

(17.31%)

1

(0.96%)

104
基本支持,主要关注安全问题8

(3.77%)

14

(6.60%)

144

(67.92%)

42

(19.81%)

4

(1.89%)

212
无所谓3

(6.12%)

5

(10.20%)

29

(59.18%)

7

(14.29%)

5

(10.20%)

49
基本不支持,应以学习为主0

(0%)

5

(15.63%)

17

(53.13%)

7

(21.88%)

3

(9.38%)

32
完全不同意0

(0%)

0

(0%)

0

(0%)

1

(25%)

3

(75%)

4

2.兼职的主要群体

有五成的大学生在选择兼职时最先考虑的是时间的安排,会考虑到对自己学习有无影响。除了勤工俭学外,有59.85%的同学有过兼职的经历,有51.12%的同学选择在寒暑假实习。对于兼职的频率,超过一半学生偶尔兼职,只有22.73%的同学去兼职比较频繁。调查260名同学,排除大一和没有兼职经验的同学,兼职的次数比较多集中在大一、大二,如图3-1,其频率分别为35.38%、47.31%。而86.97%的学生兼职集中在寒暑假,当大学生的兼职活动与其上课时间发生冲突时,有75.45%的同学会选择放弃兼职,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此项数据表明本校大部分的同学依旧还是选择以学习为主,兼职为次要。由于大三、大四忙于考证、实习,大部分同学选择兼职集中在大一、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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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兼职次数比较多在哪个年级

3.兼职的目的

调查数据显示,如图3-2,大学生兼职的目的主要是锻炼社会实践能力、减少父母的负担、丰富课余生活和实现自我价值,同时做到学以致用,其比例分别是70.09%、66.38%、40.17%和40.74%。调查数据显示,近一半同学认为兼职对他们今后的就业非常有帮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培养他们的实干精神与实践能力,但是,依旧有3.94%同学认为兼职工作根本对就业没有帮助,可能只是纯粹的浪费时间,甚至影响自己的专业学习。在大学本科期间兼职可以为自己的简历上增加一份经历,增加就业竞争力。超过七成的同学认为在大学期间,能够用自己的双手赚取自己的生活费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不到一成的同学想提前感受自己喜欢的职业,熟悉自己以后工作的流程、环境等等,能够提前调整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对于职业生涯规划,有59.1%的同学有对未来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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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2兼职的目的

4.兼职的类型和薪酬待遇

大学生兼职工作的类型有教育类、服务类、网络新型兼职、网上兼职类、专业类、演艺类等等,大学生能够选择的兼职工作具有多样性与个性化的双重特征,大学生可以依据自身条件与兴趣进行选择。

通过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得出,330人参加过兼职活动中有237人选择服务类的兼职,占总人数的71.82%,这一项超过了七成,说明大学生兼职的类型主要是服务类,比如:服务员、推销员、快递员、外卖小哥、电话客服等等。而教育类、工厂打工、网上兼职、地推类工作占比例分别为26.06%、26.97%、18.48%、18.18%,仅有7.27%的大学生从事含金量较高的专业类和演艺类兼职。兼职的薪酬范围主要集中在10-20元/小时、5-10元/小时,分别占总人数的60.91%和28.48%。有45.76%的同学觉得自己的兼职与专业之间没有相关性,而46.67%的同学认为兼职与专业之间不完全相关。

综上所述,大部分在校大学生从事的兼职的技术含金量比较低,这些兼职类型与所学的专业的关联性较低,而且其工资比较低,但对于专业类和演艺类的兼职,薪酬待遇相对比较高,不同的兼职类型之间的工资待遇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5.兼职的信息来源

从同学反馈的兼职信息来源上来看,通过同学介绍获取兼职信息的占65.45%,通过兼职软件获取信息的占40%,其余的途径比如兼职QQ群、微信群共计占40%,以上数据表明大学生兼职信息的渠道比较窄,我校勤工俭学部门提供的兼职信息一般较少,需要达到申请条件即可申请。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校大学生更倾向于信赖自己的同学,主要由从事校园代理的同学和中介机构合作,在一些兼职QQ、微信群发布兼职信息,但不能确保兼职信息的可靠性。兼职软件主要有兼职猫、斗米兼职、口袋兼职、兼客兼职等等,本人通过查询相关研究报告,在《大学兼职服务类APP的调查与研究》[10]中发现,有接近七成的大学生在兼职APP上寻找线下兼职,但都在兼职的过程中遇到了各种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拖欠工资、虚假骗钱、克扣工资。由此可见,在兼职软件上找的兼职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同时,大学生在鉴别兼职的可靠性这方面比较薄弱。

6.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侵害的类型

近几年来,大学生在兼职工作中遭受侵权的风险仍然存在。调查显示,大学生在兼职时遇到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主要包括欠薪、不合理延长工作时间、性别歧视 、性骚扰、敲诈、无故辞退、人身伤害等。如图3-3所示,有一半同学因老板无故延长学生的工作时间而遭受到权益侵害,还有39.39%的同学完成工作任务,而老板没有按期支付同学的工资。在兼职时间方面,有72.73%的同学反馈他们在兼职时一天工作时间超过4个小时以上,只有27.27%的同学反馈自己一天工作的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针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法》作出相关的规定,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用人单位安排大学生兼职的工作时间过于长,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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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3兼职侵权类型

四、大学生兼职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一)大多数兼职工作的技术含金量较低,工资也较低

大部分大学生从事技术含量比较低、工资比较低的兼职类型。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从学生自身的角度来看,我校的大学生兼职时间主要集中大一、大二,刚上大学的同学没有什么社会经验,除非自己有一技之长,不然难以找到技术含量高,或者高薪的兼职工作。第二,从企业角度来看,大学生不能全职在企业上班,没有投入足够的精力,没有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企业自然不会支付高薪酬。第三,从XX的角度来看,立法机关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对大学生兼职工资的明确的规定,XX监督部门没有对大学生兼职市场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二)大学生兼职权益易受侵害

1.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大部分大学生认为自己的兼职权益受侵害的原因更多的来自于自身的问题,有51.21%的同学觉得因自我防范意识薄弱而造成自己的兼职权益受到侵害。如果大学生能够在兼职之前学好兼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可能会在兼职的过程中规避兼职权益受侵害的风险,但从调查数据上来看,有36.06%的同学认为自己的兼职权益受到侵害,是因为自己不够了解法律知识。

从我校同学回答关于遇到兼职权益受侵害的事件的处理方式的情况来看,有51.52%的同学与用人单位协商来解决兼职权益受侵害的此类问题,但采用这种方式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那自己的兼职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比如2019年我校一位大三女同学帮她老板运营社群,老板拖欠她的工资,于是找老板协商,但老板最终没有支付其工资,她也没有寻找其他途径来保护自身的法律权益,只归因于自己倒霉,此事不了了之。遇到同类情况,只有17.27%的同学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处理兼职权益问题,大部分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

2.学校没有对校外兼职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我校大学生本科的课程安排比较合理,大一、大二几乎每天都有课,但大一、大二的学生至少每周会有半天的时间是没课的,大学生可以选择这些时间段进行校外兼职,从调查数据来看,大多数同学兼职集中在大一、大二,可以避免兼职时间过长以至于耽误了学业。我校大学生还会选择在寒暑假或者周末外出兼职,这些兼职信息从社群、兼职APP、同学介绍等途径获取,大学生在兼职的过程中存在用人单位超时用工等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虽然学校在课程安排上,可以避免一定的兼职风险,但是学校往往缺乏对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活动的有效管理与监督。

一旦大学生在校外兼职过程中,其兼职权益受到损害,学校理应承担相对应的社会责任,尽全力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教育和教学活动中,学生实际上是归学校管理的,所以学校应该负责学生的基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总而言之,学校应当对校外兼职活动进行整顿,使之更加系统化地保障大学生兼职权益。

3.XX部门对网络平台管理力度不够

在兼职社群、兼职APP上发布的兼职信息存在一定的风险,信息来源不一定可靠,还需要大学生自己去辨别兼职信息是否可靠,但也不能保证大学生都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当前的互联网市场存在兼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会造成兼职大学生权益容易受到侵犯,而互联网市场没有相关的XX职能部门,也未与学校联合设立监督和管理机构,因此,大学生兼职的信息鱼龙混杂。

4.国内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劳动法》还没将参加兼职的大学生纳入劳动者主体的保护范围内。大学生在社会上本身便是弱势群体,还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与人脉,因此才更加需要一些与兼职有关的成文法律来保障大学生的兼职权益。那些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应被视为就业,但校外的兼职活动并没有体现在《意见》的管理范围之内,现有的法律规定也没有明确地界定兼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两者之间的法律主体关系。这也就意味着法律上存在的一定的漏洞,这也就导致了大学生兼职的权益没有得到全面客观的保护,用人单位趁机钻法律空子侵犯大学生兼职权益。

五、维护大学生兼职权益的建议

(一)从学生自身角度

大学生应该树立独立自主的观念,兼职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提高学习的独立性。在校大学生虽然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思想比较单纯,但是在寻找兼职时,大学生们也应该有意识地做好事先调查,充分运用自己的知识和判断力。社会媒体应该加强兼职相关法律的宣传,可以多制作一些相关的微视频,通过抖音、火山小视频、微视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交通部门也可以制作一些企业信用查询的推广广告,张贴在各个地铁站和公交站台,让大学生自身通过社会媒体能够快速了解和使用这些平台,及时对企业进行鉴别。

在兼职之前,大学生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可以先在工商局官网查询企业的相关信息,比如工商营业执照、是否有经营异常信息等信息,来判断可企业发布的信息是否可靠、企业是否正规,也可以多向身边的同学咨询兼职相关信息,在此基础上加以思考再作出决策,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兼职权益受侵犯的风险。在入职之前,如果对招聘信息有疑问,可以提前到招聘单位附近打听一下具体的工作内容,或者可以在相关的网站进行发帖咨询,如果确定企业状况良好,可以进一步与用人单位确定好相关的信息,比如工资发放时间、工作时间等。如果遇到自己的兼职权益受侵害的事情,应勇敢地寻找合法的法律途径。

(二)从学校角度

1.将校外兼职纳入一站式管理

我校是应用型大学,比较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我校也提倡在校大学生应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校外兼职也属于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要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学校可以将校外兼职纳入一站式的管理中,虽然这样的措施需要学校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能让大学生在兼职的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也可以节省学校的精力去处理学生有关兼职权益的事件和消除部分学生家长对校外兼职安全性和影响学业的担心。

目前学校建立的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只针对应届毕业生来开展实习活动,但对于校外兼职,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得比较少。一站式部门可以建立兼职平台,主要负责甄选可靠的用人单位,争取能够与用人单位合作,负责甄选可靠的用人单位,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并与单位签署长期合作,一站式部门可以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与单位共同商讨兼职的招聘方案,协调不同兼职工种的工资待遇与奖惩机制,但大学生兼职工资不能低于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表现优秀,毕业后还可以被用人单位留用,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学校的就业率。

2.主动扩大一站式兼职的渠道

一站式主动为学生甄选一些信誉好、规模大的企业,经过负责人多次审核,确立能与企业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合作关系的企业,确定后,将企业的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在我校创立的兼职平台,让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与相对应的企业进行匹配。一站式可以定期安排兼职供需见面会,让学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做到人岗匹配。

3.设置相关兼职法律知识的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中

对于学校是否应该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有86.06%的同学同意并支持这个做法。一方面,在不影响专业学习的前提下,把相关的法律课程安排在大一的上个学期,并安排法务部的老师给学生讲授相关兼职法律知识,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训项目,让学生在实际的场景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为了使学生更好掌握兼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将法律课程设为学分制。另一方面,院团委还可以开展兼职法律知识竞赛或者有关兼职权益受侵害的分析大赛等,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其中,让学生意识到学法的重要性。

(三)从XX角度

1.加强对兼职网络平台的监督力度和处罚力度

XX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和监督兼职网络平台,维护兼职市场的秩序,把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XX应该制定相关处罚制度,如果兼职平台发布的兼职信息存在欺诈行为,XX应该按相关制度对其进行处罚。例如:第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进行高额罚款。第二,建立公开机制,在兼职网络平台的公告上公布企业的不良行为,以提醒广大求职的大学生提高警觉性。

(四)从法律角度

1.完善兼职有关的法律法规

(1)适当调整并完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内容

由于现行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中的针对的主体是勤工俭学的同学,所以即使将校外兼职纳入该条款中,也依旧不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根据时代的特点,劳动法意见应该作出相对应的调整。根据前文分析所知,校外兼职在本质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理应将其列入新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之内,参加校外兼职的学生应该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兼职协议,继而有利于保障参加兼职的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2)针对大学生兼职,调整《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兼职大学生与普通社会劳动工作者一样能够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将校外兼职作为就业处理,在入职之前,用人单位应该与大学生签订三方兼职协议,为兼职大学生购买商业保险来保障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一般大学生兼职具有短暂性,所以兼职协议应在开工之前3-5天签订,并及时将三方兼职协议上传到上级劳动监察部门备案,三方兼职协议可以作为以后出现兼职纠纷时寻求劳动法保护的证据。

(3)将大学生兼职的工资报酬纳入《最低工资规定》

如前文所分析,大学生兼职归为非全日制用工的范围,用人单位应该给予一定的兼职工资,工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做到同工同酬,保障大学生合法的劳动权益。

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了解学者们对大学生兼职权益的课题研究进程,能够为本调查报告提供依据。在调查之前,本人先将大学生兼职、校外实习、勤工俭学进行区分解读,并明确大学生兼职的适用范围,便于设计,问卷。继而本人将设计好的问卷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发放给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本科生,邀请他们帮助填写。最后,本人将问卷数据通过SPSS软件、EXCEL进行整理和分析。

无可否认,大学生兼职对大学生的就业有一定的帮助,有利于大学生的成长,同时也有助于补充和强化他们的专业知识,适当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但是,大学生在兼职的过程中难免也会遇到一些侵权的现象。由于我国暂未将大学生兼职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大学生兼职权益也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保障。部分不法企业也会通过钻法律空子的方式来侵害大学生兼职权益,比如拖欠工资、无故延长工作时间。大学生本身也没有较强的防范意识,在遇到兼职权益侵害的情况时,没有及时运用合理的法律手段去解决这些侵权行为。

为了最大程度的避免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害的行为发生,大学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学习基本的法律法规,学法用法;学校也应将校外兼职加入一站式的管理中,学校一站式部门可以拓宽兼职渠道,定期开展兼职法律课程,并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与援助;XX及有关部门应着力整治兼职平台,对于不法企业应加强监管,对侵犯大学生权益的单位与企业做到“零容忍”,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执法必严”;立法部门应完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好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尹素清,刘里卿,伍永亮.劳动法视野下的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J].河北学刊,2013,33(05):256-258.

[2]柯新华,罗琼.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保护问题探讨[J].中国劳动,2013(12):19-21.

[3]姚远.大学生兼职行为特征研析[J].中国青年研究,2014(01):108-112.

[4]李晏.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兼职及权益保障调查研究——以厦门地区高校为例[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15,24(03):45-52.

[5]任小青.从劳动法研究大学生兼职的法律保障[J].法制与社会,2016(09):73-74.

[6]李亮辉.大学生社会兼职劳动权益保护现状及其对策探究[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6(14):281-283.

[7]万明轩.浅谈大学生兼职的法律保障[J].法制博览,2019(18):240.

[8]刘里卿,张杰英.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兼职权益的范围界定[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2,12(04):44-46.

[9]苏梦盈,张子慧,张驭涵,李倩.在校大学生兼职权益法律保护研究——以天津科技大学为中心[J].法制与社会,2019(13):53-54.

[10]汤瑜,马春鸣.大学生兼职服务类APP的调查与研究[J].传播与版权,2019(02):130-132.

[11] ILO. Report of the Director-General: Decent Work. International Labor Conference [R].87th session, Geneva, 1999.

附 录

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在校大学生兼职现状研究问卷

尊敬的同学:

您好!我是广州工商学院的一名2016级人力资源管理的学生,这是一项关于学术研究的调查问卷,目的是为了广州工商学院三水校区在校学校的兼职现状。本问卷仅作学术研究使用,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填写,我将对您的隐私保密。谢谢您的配合。

问卷填写说明:

本次调查为不记名方式调查,无需签署名字。 如实填写问卷寒暑假实习属于兼职

1.性别

A.男 B.女

2.年级

A.2019级 B.2018级 C.2017级 D.2016级

3.院系

A.工商管理系 B.会计系 C.电子信息工程系 D.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F.物流系

4.专业

A.工商管理 B.人力资源管理 C.劳动关系 D. 会计学E.财务管理 F.物流管理 H.食品质量与安全 I.采购管理 J.数字媒体技术 K.网络工程 L.软件工程M.电子信息工程N.通信工程

5.您父母每个月给予多少生活费?

A.没有 B.800元以下 C.800-1500元 D.1500-2000元 E.2000元以上

6.您父母支持您兼职吗

A.支持并鼓励 B.基本支持,主要关注安全问题 C.无所谓 D.基本不支持,应以学习为主 E.完全不同意

7.到目前为止,您是否从事过兼职?(多选)(第一项“有过”不包括勤工俭学,包括寒暑假实习)

A.有过 B.寒暑假实习(属于兼职)C.勤工俭学 D.以上情形都没有

8.您做兼职的频率?(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经常 B.偶尔 C.很少

9.您在哪个学年兼职的次数比较多?(有第2题A选项跳过)

A.大一B.大二C.大三D.大四

10.您从事兼职的种类?(多选)(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教育类(家教或代理教师) B.服务类(服务员、推销员、快递、外卖、电话客服) C.网络新型兼职(微商、主播等) E.地推类(促销员、派单员) F.网上兼职类(推广、设计、代理、网络刷单) H.专业类(翻译、导游、教练、IT与设计、会计、审计) I.演艺类(模特、主持) J.工厂打工 K.其他

11.您从什么渠道获得兼职信息?(多选)(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海报传单 B.兼职软件 C.学校宣传 D.同学介绍 F.兼职QQ、微信群

12.您在选择兼职时最先考虑什么因素?(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时间B.工作C.课程D.距离E.其他

13.您通常会选择什么时间兼职 ?(多选)(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寒暑假 B.课余时间 C.法定节假日

14.当兼职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时候,您会采取什么的行动?(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逃课 B.放弃兼职 C.视这份兼职对自己的重要程度而定

15.您兼职的收入是多少?(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5-10元/小时B.10-20元/小时C.20-30元/小时 D.30元以上/小时

16.您一天兼职时间是多长?(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4小时以下/天B.4-8小时/天C.8小时以上/天

17.您的兼职地点的交通情况是否方便?(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是B.否

18.您兼职的用人单位有给您买保险吗?(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有 B.没有

19.您的兼职主要目的是什么?(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最多选3项)

A.减少父母的负担 B.丰富课余生活 C.为了交朋友 D.实现自我价值,同时做到学以致用 E.锻炼社会实践能力 F.提前感受自己喜欢的职业

20.您认为大学兼职是否有必要?

A.有必要B.可有可无 C.没必要

21.您的兼职是否与专业相关?(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无相关 B.不完全相关 C.相关 D.完全相关

22.您认为通过兼职对以后的就业有帮助吗?(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很有帮助B.帮助很小C.完全没有

23.您有对自己未来职业生涯的规划吗?

A.有规划 B.否

24.您在兼职的过程存在的问题?(多选)(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占用学习时间 B.兼职工种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性不大 C.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严重 D.兼职过程中上当受骗 E.扣押学生证或者身份证 F.预缴一定数额

25.兼职时,您是否有必要签订书面合同?(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有必要 B.没必要

26.您在兼职过程中出现哪些权益被侵害的事情?(多选)(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拖欠工资 B.无故延长工作时间 C.性别歧视 D.性骚扰 E.被敲诈 F.无故辞退 H.人身伤害 I.其他

27.您为什么会出现权益被侵害的事情?(多选)(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自我防范意识薄弱 B.雇主不讲信用 C.中介公司不讲信用 D.自身力量薄弱

E.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F.其他

28.您遇到权益侵害后会怎么处理?(有第7题的C、D选项跳过)

A.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B.向XX部门求助 C.找朋友帮忙 D.运用法律武器 E.向校方求助 F.怕麻烦,不了了之

29.您觉得学校应该设置兼职相对应的指导机构吗?

A.有必要 B.没必要

30.您觉得学校需要开设兼职相关的法律知识课程吗?

A.需要 B.不需要

31.您觉得辅导员需要参与学生兼职管理吗?

A.需要 B.不需要

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兼职现状及对策分析

劳动法视野下大学生兼职现状及对策分析

价格 ¥5.50 发布时间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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