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舆论监督的概述
所谓网络舆论监督,就是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广泛、充分地交流意见和发表言论、建议,对国家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行政等活动进行褒贬和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主要由网络上的媒体言论、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帖等形式组成,是一种主要以决策阶层为监督重点的监督[1]。
网络舆论的含义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上的网络舆论,一般是指通过互联网传达的社会舆论,这种社会舆论有公众舆论、媒体舆论、及各种集团因利益而制造的舆论等。相对于广义的网络舆论监督的含义,狭义的网络舆论就显得范围小了很多,它仅仅只是指以公民个人作为舆论的主体,通过互联网向大众表达的舆论[2]。
网络舆论监督是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传播的及时性、互动性和超文本等特殊性而孕育产生的,它也是传统媒体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延生。它的本质同传统媒体监督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对事实的监督。它的监督主体是网络媒体,包括各类新闻网站、传统媒体网站、微博、博客、论坛、及个人跟帖等。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网络舆论监督更具有公开、透明、快捷、广泛、互动等特点。
一些研究者提出,网络是一种理想的、新型的公共领域。“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也被译为“公共空间”)是德国哲学家尤根·哈贝马斯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意指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务能够被形成。它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一个领域,是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它既可以整合和传达民间的要求,又能使公共权力接受来自民间的约束和监督[3]。哈贝马斯认为,网络能够创造种种新的联系,在迄今不曾有过的公共领域,例如建立起科学的、文学的和政治的公共领域,但是它也能够肢解现有的公共领域,因而使原本富有意义的联系化为乌有。
网络作为现在社会中的一种传播工具,正在以其特有的传播特性及其优势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同时也逐渐的被人们所接受。被称为“数字经济之父”的泰普斯科特在《数字化的成长》一书中阐述了他对于传统媒体言论的看法:在过去咨询垄断的权威时代里,人们无法找到真相,而掌握及控制咨询就可以轻易欺骗他们。他同时指出:但在网络世界里,一切都会透明化,集权和欺骗将不容易存在。
网络舆论监督的产生,实现了网络技术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网络监督自身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强烈的时代特征,成为了反腐倡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所不可或缺的强大力量。
在“7﹒23”动车追尾的事件当中,我们不仅看到了网络媒体对事件报道的主导性,而且也看到了网络舆论监督对事故发展的影响。网络舆论之所以能影响事故的发展,是因为网络上的舆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普通受众对事件、对XX的真实看法和意见。
2解析“7﹒23”动车追尾事件
我们都知道7月23日,温甬线动车追尾事件,最先发出呼救信息的是在微博上,也就是网络上。虽然说是呼救信息,但实际上就是对温甬线动车追尾事件的一次小规模的报道。尤其是随后微博上的大量转发,各个论坛、各个网页陆续地对该事件的曝光,因此,我们也认为,在温甬线动车追尾事件的报道上,网络媒体占领了先锋。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在温甬线动车追尾事件的整个过程中,网络媒体对舆论的主导作用。当然,我并不是否认了,在温甬线动车追尾事件中传统媒体的作用。传统媒体依然是一个挑大梁的角色,在与铁道部、铁路局、安监局等XX部门进行正面交锋时,它并未曾有过退缩、或者是惧怕、畏权的表现,而是坚定不移地传达着最广大人民的声音,维护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只是,网络媒体作为新兴的媒体,在温甬线动车追尾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力量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且不论它对事件报道速度之快,就仅是它对该事件的整个舆论监督的力量也是强大无可估量的。
2.1回顾“7﹒23”动车追尾事件
为了能透彻的分析网络舆论监督在“7﹒23”动车追尾事件当中的所起到的作用,本文将首先分析网络舆论在“7﹒23”动车追尾事件当中的发展情况,和舆论的主要表达方式,然后依据它们分析网络舆论对“7﹒23”动车追尾事件的影响。
2.1.1“7﹒23”动车追尾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发展
根据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7﹒23”动车追尾事件网络舆情监测主要是以新浪、网易两大综合门户网站,天涯论坛以及新浪博客为主的,监测系统显示出从7月23日动车事故发生到8月3日期间信息共计4899条,其中新闻2887条、博客548条、论坛1464条,网上信息量的变化曲线如图所示[4]。监测系统显示该事故发生后舆论发展特点可以分为舆论膨胀期、舆论高峰平稳期、舆论下降期和舆论平淡期四个阶段。

(1)舆论膨胀期(7月23-26日)
在事故发生后网上舆论迅速升温,微博以其简单易行、跨越时空的特点,不仅第一时间报道了事故的发生,而且与事故相关的信息也得到了迅速地传播。铁道部在抢救过程中采用了抢险救援与恢复生产同步进行事故处置方式,但因其发布事故相关信息不及时、不透明、以及某些不以人为本的处理手段引起了受众的不满,使得网络上质疑、猜测和责难等负面情绪的信息不断扩散。这个阶段中网络舆论,甚至是传统媒体都呈现出一边倒的形势,不断质疑事故抢救处理工作和铁道部信息发布工作。24日,在宣布事故现场无生命体征后,解救出被困20多个小时的小依依,和当日晚间新闻发布会上,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答记者问时所说的“施救人员把车头埋在土里,主要是为了便于抢险”、“只能说这是个生命的奇迹”“他们给出的解释是这样,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的”。这一系列的事件经过两天网上的不断发酵,终于在26日到达了网络舆论的顶峰。新浪微博做了一个关于对事故处理情况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显示,12105名参与投票的网友认为事故处理得非常差劲,其所占百分比达93%。
(2)舆论高峰平稳期(7月26-28日)
在舆论膨胀期,网络上的质疑、不满信息和评论有着压倒性的气势,主要集中在事故原因、伤亡人数、救援措施、列车残骸处理、事故善后、中国高铁安全等方面。
27日,xxxxxxxx主持召开xxxx第165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温甬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的情况汇报,并且针对当前事故的严峻形势,部署进一步事故处理工作的各项措施。随后28日上午,xxxxxxxx带病前往温州看望事故受伤人员,同时在事故现场回答中外记者关于事故的提问。通过xxxxxxxx要求事故调查全过程公开、透明;xxxx7·23温甬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的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骆琳局长介绍事故救援情况;多家传统媒体文字直播xxxxxxxx的答记者问等一些列举动,受众情绪开始慢慢缓和、稳定。截至28日下午5时,网上相关报道547篇,微博3464条,这些信息多是正面、透明、公开、有公信力的报道,使得网络舆论在28日再次达到高潮,网络舆情出现积极正面态势,XX正确的言论、公开的信息有效地引导了舆论向理性方向发展。
(3)舆论下降期(7月29-31日)
从7月29日开始,XX通过主导新闻宣传、召开新闻发布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得网上新闻量、论坛帖子量、博客数量迅速减少。与此同时,网络上的信息内容也从质疑、诟骂渐渐地过渡到对事故深层的思考。
(4)舆论平淡期(8月1日-至今)
随着官方媒体顺应民意、引导舆论、公开信息,同时一系列正确措施的实行,网络舆论趋于平淡。到8月3日,网上的舆论基本平息。
2.1.2“7﹒23”动车追尾事件中网络舆论表达方式
“7﹒23”动车追尾事件中网络舆论经历了舆论的膨胀期、高峰平稳期、下降期和平淡期四个阶段,那么在这场网络舆论当中,受众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让大家都关注此次事件的发展进程呢?他们又是怎样传达自己的质疑和不满的呢?而官方XX又是怎样引导网络舆论呢?通过对网络舆论监督所经历的四个时期的研究,发现网络舆论主要是以三种不同的网络舆论表达方式进行意见传达的[5]。
第一种方式是审视质问的手段。温甬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对遇难人员进行救援、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的工作的不断展开,各网友们就将他们的所见所闻都一一地上传到微博、博客、论坛等网络页面。人们便通过这些零碎的网络信息,持续不断的对事故原因进行追问,同时对期间所出现的状况寻求应对情况。“为何掩埋车体”、“为何如此之快的结束搜救”、“为何在发布确定五任何生命迹象的消息之后,还有小女孩被解救出来”、“在此次事故中,遇难人数到底有多少”、“为何没有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便急于展开遇难者赔偿的工作”、“事故赔偿金额是否过低”等等一系列的疑问充斥着整个网络。尤其是对事故赔偿金额的质疑,网络舆论推动了赔偿标准的提高。7月26日,铁道部首次确定,在此次动车追尾的事故中,赔偿标准为每人50万元,并且设立了57个工作组进行一对一地与遇难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该消息一发布,网络上便迅速凝聚了一片质疑声,进而形成了强大了社会舆论,这也使得最后赔偿标准的提高。
第二种方式是追捧恶搞信息的手段。网络中总是有一些富有才华的网友存在,他们可以将原本非常平常的一句话,或者是一件事,通过对其夸张,或者是反复使用,使得这句话,或是这件事被广泛的关注。7月24日记者提问为何在宣布无生命迹象后,却又有一名小女孩获救时,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称为“奇迹”;铁道部在回应掩埋车体一事时,其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解释其主要目的是便于抢救,而并不是想要毁灭证据的时候,说出了一句“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的话,一时间,“奇迹”、“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等词汇成了2011年度网络最流行的网络用语。同时网络上还盛行各种恶搞的视频、漫画、语句、段子等,网民们通过这种形式的讽刺,表达了事故的处理方式、应对措施、以及所公布结果的不满与反抗。
第三种方式是正面宣传手段。在温甬线动车追尾事件发生的两个小时后,官方微博发布了献血的号召,并且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响应——上千名的微博网友前往献血站献血。网友 yaoyaosz发布的献血站实况的微博,它的转发突破了十万。与此同时,珠海政协委员陈利浩在微博中发布了一条承诺性的微博,只要该条微博被转发一次,便捐款一元。随后,此条微博被疯狂的转发,微博上的信息也被迅速的传播。在一天的时间内,也就是24小时的时间内,该条微博被网友们转发了89万余次。最终,按照网友们的建议,这一次的捐款金额逾107万元。
当网络上充满对XX救援措施、事故处理措施、事故原因等质疑的舆论时,官方媒体对27日和28日xxxxxxxx的答记者问和事故处理措施进行了正面的宣传报道,安抚了受众的激烈舆论,同时在网络上形成了一股积极正面的舆论导向。
在温甬线动车追尾的事件中,网络舆论是一片人声鼎沸的形态势,当然传统的主流媒体也并不是杳无音信,它和网络媒体一样,对事故的报道、对真相的索求、对救援措施的公开等一系列问题上,同样是倾其全力,与XX机构进行面对面地提问、质疑,可以说它是XX和网络媒体沟通的一个渠道,也同样是引导舆论的一个重要手段。
2.2网络舆论监督在“7﹒23”动车追尾事件中的积极作用
虽然“7﹒23”动车追尾事件已经过去一年多,对于XX给出的事故原因,受众也是愤愤不平,但是网络舆论监督在此事件中所起的作用还是十分重要,而且值得我们去分析和探讨。相比于传统媒体的监督形式,网络舆论监督有着自己独特的作用和优势。
2.2.1信息选择的自主性
“议程设置理论”(Agenda Setting),最早是由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在《大众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一文中正式提出的,他们认为大众媒介或许无法指示我们怎样去思想、怎样去思考,但是它却是可以决定我们看些什么、想些什么的,左右我们去判断什么问题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就是大众媒介对某些事件或者问题的强调程度,同受众对其重视程度构成了强烈的正比关系。也就是说大众媒介具有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和重要性,同时借此影响着人们对事件重要性的判断[6]。
“议程设置理论”是针对传统的主流媒体而言的。在传统主流媒体传播信息的时代,传播权是集中在少数媒介手中的,这些媒介不但享有对信息的发布权、传播权,还掌控着信息的流向和流量,以及对信息的舆论导向,也就是说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传统主流媒体是处于主导地位的。而相对来说受众则是处在一个被动的状态,对信息的接收缺乏同时接触多个媒介的有效渠道,其主动性的发挥也就受到极大的限制和阻碍。
而因为网络环境是一种开放的环境,所以打破了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基础,网络环境下的信息传播是不可能被完全控制的。在网络媒体中的信息传播,它的传播权被分散到了每一个受众手中,网络信息的流向和流量的更是难以控制,在这样的环境下,受众在信息传播中的主动性得到了极大的发挥。于是就形成了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和接收关系,即信息的传播者与受众处在了一个相对平等的地位,而这个相对较为平等的地位奠定了网络传播中网民自我议程设置的基础[7]。随着网络时代的不断更新,关于自我议程设置这一点会越发的显现的明显。微博便是一个很好例证。现在Web4.0使得网络的互动性更强,每一个受众都可以扮演两种角色,一个是信息的接收者,另一个则是信息的传播者,自己决定接收什么样的信息,传播什么样的信息并引导一个有关于这个信息的话题。这便是这类自媒体可以自我设置信息传播的议程。
自我议程设置就是受众在接收到信息后,依据自己对该信息的理解,对信息的传播采取控制,从而达到设置议程的目的。自我议程设置是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一种延伸、一种扩展,但是它和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在某些时候能相互作用和影响。7月23日晚8点多,甬温线动车追尾,瞬间造成40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当晚,最先发出事故信息的是微博:2O时28分,“Smm_苗”发出第一条现场微博:“狂风暴雨后的动车这是怎么了?爬得比蜗牛还慢……可别出啥事儿啊。”这条微博发出后,一共被转发2.4万次,评论7600多条。随后,事故中的幸存者接二连三的从破损的动车里发出呼救微博。传统媒体最快的跟进,是在微博首次发出事故信息之后40分钟。而7月23日晚上9点,一些网页和论坛,有关动车追尾事故的信息,就如同那晚乌云密布的夜空中划过的闪电一般,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深入到人们的脑海中。当时,传统媒体一下子集体失语。第二天,报纸头版上仍是不见有关这场动车追尾事故的任何报道。中央电视新闻频道,依然在直播西半球的挪威夏令营枪击案续闻,关于动车追尾事件的报道,仅仅只是在荧屏下方用滚动字幕的方式进行报道。直到7月24日早上十点多,传统媒体才开始正式报道动车追尾事件。而当传统媒体报道了铁道部对受难者家属赔偿的赔偿标准后,网络媒体便迅速的开始质疑赔偿标准是否过低的问题。这便是两种媒体间议程设置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受众的自我设置议程使得网络舆论监督更具有广泛性、快捷性、公平性,同时也更能代表大众的意见。它打破了传统媒体单一监督的私利性和片面性,而且还能更全面地反映各方面的利益,使监督更具有广泛性,更能体现出广大人民意见的特点。
2.2.2监督的开放性
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公共领域”中自由、开放、交互性的特点,因此网络监督相比于传统主流媒体更加的开放,具有透明性、真实性、公平性的特征。“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的著名理论,他认为公共领域是市民社会中介与国家权利领域或私人利益领域之间的时间和空间。个体公民聚在一起,共同讨论他们所关注的事物,形成于一种近乎于公众舆论的一致意见,并组织对抗武断压迫性的公众权力的形式,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简单地说,它是指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只是这个领域是由各种对话构成。但是在这个领域中公民可以自由地组合、集合,也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对某些问题、事件的意见。“公共领域”的核心内涵是给公共传播提供了一个自由讨论、平等开放、达成共识、理性批判、关注普遍利益的平台[8]。
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是一个人人都能参与的平台,因此互联网给受众提供了一个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发布自己对所发生事件的看法和意见,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舆论监督的平台。互联网的这种开放性与互交性使得它逐渐形成了网民的“公共领域”。同时网络的信息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此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与别人进行交流,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世界各地发生的重大新闻,从而对其进行再传播、发表意见和看法。在“7﹒23”动车追尾的事件中,网络的确是给受众提供了一个自由讨论、平等开放、关注普遍利益的平台,这也使得最普遍、广大人民的意见和质疑声被广泛的得到关注。同时因为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即时性的特点,所有在提高信息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增加了信息的公开性。也正是因为网络舆论监督的开放性,使得受众的言论能够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与XX官方进行抗衡。
网络舆论监督就是利用网络这个对所有人开放的平台,在舆论监督过程中不仅体现了快速、便捷的特点,而且还表现出了廉价、有效的特性。与此同时。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具有“公共领域”中开放、自由、交互性的特点。
2.2.3监督范围的广泛性
网络传播具有“处处皆中心,无处皆边缘”的特点,“处处皆中心,无处皆边缘”是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的思想,他准确地概况了web2.0网络特点,与web1.0网络的单向浏览和群体的特点相比较,web2.0网络营造了以“我”为中心拥抱世界和创造世界的网络环境,使得信息的传播范围扩大[9]。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更新交替,现在已经发展到了web4.0网络,这种“处处皆中心,无处是边缘”的特点也是越发的明显了。
可以说,与广播电视相比,网络信息因其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成本也更低、操作更便捷,使得受众能快捷、方便的将有关自己感兴趣的事件发布到网上,从而引起他人的注意,与他人产生共鸣。同时受众也可以借助网络了解自己生活之外的各市、各省、乃至各国所发生的事情,而且可以随时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单从这一点来讲,网络信息传播是真正地实现了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所说的“处处皆中心,无处皆边缘”。“7﹒23”动车追尾事故一发生便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不仅是因为事故的显著性,而且更是因为网络的传播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的特性。
正是因为网络传播的这种特点,使得网络舆论监督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更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不仅是监督主体,而且还有被监督主体。这种监督是只要在这个社会中活动,同时手中又有网络,那么就能成为网络舆论的监督者。而这种监督不仅仅只是针对某个群体、某个集团、或是某个部门,而是针对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群体、每一个个体。
2.2.4监督成本低效率高
网络舆论监督虽然成本更低,但是其效率更高、形成的舆论也压力更大。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成本较高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监督渠道的不畅通引起的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则是监督手段匮乏所造成的人力投入成本。传统媒体舆论监督效率较低是因为传统媒体在信息获取方面较为困难,所以其监督范围较小。还有,对传统媒体的工作者来说,监督者这一角色不可避免地会危及到被监督者的权力、地位或利益,因此很可能会引起被监督者对监督者进行打击和报复的行为。这样一来,使得监督者所要承担的监督风险成本太大,也使得大家都不愿或者不敢行使监督的职能。
互联网的出现,不仅解决了舆论监督渠道和监督范围的问题,而且其匿名性的特点,很好地保护了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监督者的权益,大大地降低了监督者的风险成本[10]。如此一来,使得更多的人都愿意参与到监督中来。而又因为拥有这广泛的监督主体,使得舆论更容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也就提高了舆论监督的效果。正如“7﹒23”动车追尾事件中,网络、媒体等强烈要求铁道部给予一个事故的真正原因。不管最后XX给予的结果怎样,但至少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使得XX成立了调查组,对事故真相进行调查。这便是广泛监督主体形成的强大舆论压力所带来的结果,或者说是造成的影响。
3网络舆论监督的缺陷
网络舆论监督所依附的载体是网络,因此它具有网络信息传播的一切特点和优势,如网络传播的范围广、效率高、速度快、互动灵活的等特点。同时,网络舆论监督既然是一种公众的监督形式,因此它又有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特性,具有监督形式的公开性,监督范围的广泛性等。但是由于网络舆论监督同属于网络和舆论监督,因此又显示出了其自身所特有的特性。同时,每件所存在的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新型的监督方式,当然也不例外。
在“7﹒23”动车追尾的事件中,我们不但见识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独特优势,而且也看见了其中隐藏着的一些弊端。如同一枚硬币具有正反两面一样,网络监督在为人们带来不尽的益处的同时,它也存在着作为新生力量所具有的隐患。在该事故中,网络上除了对事故的报道、对真相的索取、对铁道部门的各种质疑之外,还弥漫着各种谣言,例如铁道部对高铁司机只进行十天的培训、为掩埋证据掩埋车体、铁道部部长被记者群殴等,而这些都在不断的危害网络舆论监督的公信力。网络舆论监督所存在的隐患是由于互联网络本身的特点、网民自身素质以及于网络监督相关法律的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网络舆论监督所存在缺陷主要表现如下:
3.1网络信息管理不足
虚拟信息中真假好坏良莠不齐,网络舆论监督相比于传统主流媒体缺乏严格意义上的信息“把关人”[11],再加上网络匿名性的特点,使得受众在传播信息时较为随意,这不仅极大地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而且还影响了网络舆论监督的监督效力。
7月28日,人民网总结了网络传播中有关温甬线动车追尾事故的八大谣言,包括“高铁司机培训只有10天时间”、“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上限为35人,否则领导撤职”、“列车事故后当场掩埋活人”、“坚持救人特警支队长被处分”、“吊下动车车厢时有遇难者遗体掉出”、“遗体未经家属同意被集体火化”、“铁道调度系统拘留两无证程序员”、“港人举旗上街哀悼动车追尾事故遇难者”。网络的确给受众提供了一个便利、快捷传播信息的渠道,可是也正因为其低门槛、无阻拦的特性,使得网络传播的信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
在传统的主流媒体中“把关人”是随处可见的,并且一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新闻从业人员。“把关人”的存在有效的杜绝了假新闻的产生,这也是为何传统的主流媒体在大众心中有那么高的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原因。而网络媒体营造的是“拟态环境”和“虚拟现实”,并不是真实的现实世界,换句话说,就是网络媒体形成的是一个由大众传播形成的信息环境而产生的心理体验,并不是对现实感性世界的体验[12]。正是因为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造成了虚假信息的到处传播。虚假信息的泛滥导致人们对真实信息的获得产生了障碍,从而致使人们产生了与现实不相符合的看法,严重的可能引起人们的思想混乱和行为极端[13]。而传统媒体又得遵循慎重发言的新闻制度,这就使得XX信息的发布大大落后于网上对事件的传播。这是间接地就给予虚假信息和猜测性的消息生存和发展的土壤。网络媒体上海量的存在着各种真假莫辨的信息,使得网络上难以形成具有公信力的舆论,这也就阻碍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效果。
3.2网络舆论缺乏理性
网络舆论中对事件的选择一般是兴趣原则,因此网络监督流于表面。而对事件的评论则往往都带有感情色彩,这容易引发网络舆论监督群体心理机制的“失控”,进而产生网络暴力现象,并且可能危及事件当事人的一些合法权益[14]。在“7﹒23”动车追尾事件中,网络上第一的舆论高潮,便是因为受众对XX救援措施工作、事故善后工作不满情绪达到的。虽然在此事件当中,并为造成网络暴力行为,但是在虐猫事件、药家鑫事件、小悦悦事件等,网络舆论应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使得网络舆论都以负面情绪为主,最终形成了网络暴力。
网络舆论监督的监督对象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丰富多元化的,可以说只要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每一人都是它的监督对象,但是能够被网络舆论关注并有最终结果的事件却是很少。互联网上的信息浩如烟海的,因此缺少特色的新闻是无法抓住绝大多数受众的眼球的,即使该信息是涉及了比较重要的公共事务,但如果它缺乏代表性,尤其是缺乏特色和吸引力,是非常有可能被其他海量的信息给淹没了的。
网络暴力并不像社会暴力那样,一眼便能看穿,但它却是一个潜藏着巨大破坏力的一种语言暴力。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是受众对还未被证实的事件或已经证实的事件,在网络上发表个人情绪色彩较重、带有攻击性、煽动性或侮辱性的偏激言论或过激言论,以致造成当事人的名誉受损、事件畸形发展。网络暴力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个体层面的网络暴力,二是集体层面的网络暴力[15]。个体层面的网络暴力的伤害程度较低,一般对不会对当事人或事件造成很大的影响。它主要通过语言性的暴力和行动性的暴力两个方面表现出来。真正能对事件产生影响的是集体层面的网络暴力,正所谓一加一的力量大于二。在集体层面上,受众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通过道德声讨与道德审判来围攻某些个体,甚至在某些方面出现越权、威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
3.3网络言论从众现象严重
德国学者诺埃勒﹒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传播理论,描述了这样一个信息传播现象:受众在公开场合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时,若是看到自己所支持的观点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和赞同,则受众便会积极参与其中,并且大胆的传播自己的观点;但是如果发现自己所支持的观点和想法,仅是一小部分人赞同的,甚至有时这个想法和意见还会被人群起而攻之的时候,那么此时受众就会保持沉默,即使自己是非常赞同这个意见和看法的。当一方的意见不断保持沉默,而另一方的意见则会不断的强大,如此反复循环,使得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了优势意见越发的强大,而弱势意见则越发的沉默的螺旋式过程[6]。
网络虽然是一个大众传播的空间,但是网络中依然还存在着大量的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人际传播等空间,因此在这些空间当中,环境给受众带来的从众心理就显得十分明显了。在这些归属感强、关系密切的空间当中,受众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和群体关系,同时也为了维护群体的利益关系,不得不表现出强烈的从众的心理。
在“7﹒23”动车追尾的事件当中,从众心理其实是非常明显的。在舆论的高峰平稳期,出现了两次网络舆论的一致性。第一次网络舆论一致声讨事故真相、质疑XX施救措施等;第二次则是xxxxxxxx召开xxxx第165次常务会议,听取此次特大铁路交通事故情况汇报后,网络舆论一致积极响应XX施救措施。在这两次一致性的网络舆论当中,其实又不少不同意见的声音,但正是因为群体呼声强大,使得这些声音渐渐地消失,这样的现象,对于舆论导向的正确性是有十分大的伤害的。少数服从多数,这对于实践活动的确是有利,但是对于舆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这很可能影响舆论的公正性,对事件或对事件当中的人也是一种伤害。
3.4网络舆论监督受众素质有待提高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受众在对公共事件发表言论时肆无忌惮,传播信息时也是有恃无恐,因此出现失范问题、虚假信息传播情况等,而这些问题导致网络舆论监督失衡。也就是说,受众不能因为网络披着“虚拟”的衣裳就可以为所欲为,出现低素质的行为。
“7﹒23”动车追尾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应该说对于全国人民来说,都是一件非常悲痛的事情。可是,在这种举国哀痛的时候,依然有受众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谣言,如“高铁司机培训只有10天时间”、“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上限为35人,否则领导撤职”、“坚持救人特警支队长被处分”等等一系列的谣言。
其实无论是“7﹒23”动车追尾事件,还是其他社会公共事件,虚假信息、失实信息等对事件的处理、舆论导向的正确性、舆论公信力、网络舆论监督力量的伤害是十分重大的,所以说,网络舆论监督受众的素质亟待提高。
4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意见
公众舆论监督应该是一个体现自由、平等、良性互动的过程。而秩序和制度则是自由的成果和自由的保证。正是因为舆论监督对现代社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所以必须要对舆论监督给予制度化的保障。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性力量,在社会发展中的力量不断地扩大,无论是对生活方式,还是对社会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然而,由于网络舆论的主体本身并没有被赋予国家权力,因此网络舆论监督具有非国家权力性和非法律强制性的特点[16]。也就是说,网络舆论主体是无法利用党政机关的强硬手段来控制的,而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则是依靠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管理意识、法律意识、及社会道德准则来进行约束。网络舆论监督因其自身的特殊性,与传统媒体监督相比表现出了众多的区别,但要使网络舆论监督能更好的发挥作用,则需要不断协调、引导各方力量。
4.1成立信息监管机构把关信息传播
博客、论坛、微博等新媒体因其传播信息自由、无阻碍,所以使得虚假信息、失实信息或不实信息广为流传。也就是说,究其虚假信息、失实信息和不实信息在新媒体上到处传播的原因就是缺失把关人。同时,把关人缺失也是偏激言论、缺乏理性信息不断传播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成立信息监管机构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信息监管机构主要负责两部分的内容,一是对受众传播的社会信息进行核实,二是平衡网络舆论。信息监管机构对信息的核实,可以通过询问传统媒体、当地XX、事件当事人和信息传播者等途径,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怎么发生、发展情况、为何发生等。通过对新闻六要素的逐一核实,和事件描述,以及各部门询问判断事件的真伪。至于信息监管机构平衡网络舆论,则是当网络舆论出现一边倒的情况时,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对受众传播一些舆论失衡所导致事件畸形发展的案例,如药家鑫事件、虐猫事件、李刚门事件等,对受众进行善意的提醒,让受众也能听见被沉默了的舆论。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舆论监督更为可信,更具公信力。
4.2传播传统媒体信息形成理性思考
网络媒体监督与传统主流媒体监督同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那么它们两者之间就不应该是脱节的,而应该重视两者之间的互动。由于传统主流媒体的公信力较高,因此还要着重发挥传统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17]。
网络舆论监督因其匿名性、公开性、互动性等独特的特征,赋予了受众更多的话语权,但与此同时,也给网络媒体在舆论的导向上带来了较多的负面作用。在网络这虚拟是社会里,受众可以毫无顾忌地表达着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这难免会使得这些意见和看法带有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使得这些言论有失公允。因此,要加强网络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引导受众理性思考,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加强和传统主流媒体舆论监督的互动和合作。
传统的主流媒体相比于网络媒体,它具有可靠的信息来源,这是有效杜绝虚假新闻、不实新闻的有效途径。也正是因为如此,传统主流媒体在受众的心中依然有着较高的权威性。网络是一个信息开放的系统,很难实现像传统主流媒体那样,对传播的信息惊醒筛选、过滤和把关,这就需要传统主流媒体发挥自身的导向作用,针对网络上受众所关注的热点、焦点话题,及时的进行设置议题,引导舆论,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摒弃虚假信息,澄清不实谣言,牢牢地把握真实性的原则。如此一来,便能确保网络媒体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同时又发挥和体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
4.3组织人员实地调查把握舆论正确导向
对于社会公共事件的处理,受众总是对XX等机构怀有质疑的态度,因此网络上总是在一瞬间便能形成一股非常强大的不满XX工作、怀疑事件背后有黑幕的舆论。当然,这些舆论并非有害,只是当这股舆论太过强大,便会压倒另一方的意见,使得舆论导向可能出现偏差。而组织受众成立网络民意调查团则是让这些受众深入了解该社会公共事件,知其事件本质,及XX处理意见,然后向网络受众传播他们的所见所闻,把握舆论导向的正确性。
网络民意调查团是通过新媒体挑选各行各业自愿参加的人士,组成十名人员的一个团体,它代表网络受众对事件真相的调查。网络民意调查团主要是让这十名人员到社会公共事件事发地点,对事件进行近距离的了解和调查,听取事件当事人、旁观者、以及权威人士的想法,意见,同时同步向网络传播他们所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所调查事件的原委,以及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和意见。如此一来,网络受众不会因自身对事件的不了解产生猜忌和质疑,或是听取了一些偏激、虚假、失实、不实的信息而错误地认识了事件的本质,从产生负面、带有情绪色彩的言论。同时把握了网络舆论的导向的正确性,使得网络舆论监督更加行之有效。
4.4开展网络素质教育提高受众素质
网络上的网民素质良莠不齐,这是很多虚假信息盛行的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开展网络素质教育,这样不仅能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而且还能加强网络服务商的行业自律能力。
关于如何加强网络舆论监督的管理,很多专家、学者都曾提出“网络实名制”的提议,而且现在很多网络运营商开始慢慢地实行网络实名制[18]。但是,网络舆论监督之所以能够表达出多数人的意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网络的匿名性,很多原本不敢讲的意见,因为蒙上了这一层神秘的面纱,使得大家都愿意发表自己个人的言论。而网络实名制,的确,它能给网络的管理带来便利,但是对于网络媒体所形成的言论自由的氛围则是一种深深的伤害。
因此,对于网络舆论监督的管理,自律显得格外重要。这就好像对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一样,只有从自身入手,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核心。社会公众应该具有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理性看待事物的能力、客观评价失态的能力,这才是有效杜绝虚假信息和偏激网络舆论的方法。我们可以在某个事件结束后,对该事件所发表的言论进行反思,对传播广泛的虚假信息和偏激言论进行深刻地批评和教育。
当然,在开展网络素质教育的同时,受众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也是十分重要的,明确自身的享有的义务、权利和社会责任。此外,网络运营服务商也要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传播不健康、对社会有害的信息和言论。同时,通过技术手段删除危害社会、国家的信息,并且对发帖人予以警告。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干净的网络环境,才能使网络舆论监督的优势得到不断地发挥和展示。
4.5完备法律制度净化网络环境
就新闻媒体自身而言,我国目前还缺乏完整统一的新闻法规体系来规范舆论监督主客体的行为和保障媒体舆论监督的独立地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长期受我国封建专制文化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些公共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仍然存在排斥民众舆论监督的现象。另一方面是因为网络行为的匿名性,使一些受众在提出建议和发表批评意见时畅所欲言,情绪化和自利化现象严重,网络舆论有时难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利益,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此加以引导和规范。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光靠自律是没有办法很好的管理这个社会的。因此,它也需要外界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制约,通过自律和他律来促进受众合法理性的表达。所以完善网络监督相关立法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由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是日新月异,而我国互联网法制建设的步伐却稍显迟钝,因此就目前形式来看,网络舆论监督还裸露在空气中,没有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运行,以致其难以发挥应有的优势和更大作用。这就反应了加快网络立法进程的重要性,只有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将网络舆论监督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法律保护,才能使网络舆论监督更加的有序、顺畅的进行。
但是要特别注重理清与网络舆论监督相关的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知情权与隐私权、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等法律界限,明确规定网络舆论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以及网络侵权、制造谣言的法律责任等,使网络舆论监督中的各个环节,如发表、评价、讨论、转载、互动、传播等行为都可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19]。这需要各级党政、立法部门以及制度执行机构的共同努力与奋斗,使网络监督这把“双刃剑”既充分发挥其潜能、优势,又不会让它偏离法治的轨道。
5结语
网络监督相对于传统媒体监督,它还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很多习性的养成还有赖于环境,想要让它茁壮的成长,成为一个品行良好、品学兼优的孩子,能在社会中不断地发光、发热,那就需要受众自身、传统媒体、XX等社会各界力量相互配合和不断努力。
互联网凭借着其快捷、迅速、海量、互动等特性,给舆论传播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便捷、快速的技术平台,扩展了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全新技术空间,同时给舆论监督提供了一个更为平等的监督环境,为每一个受众提供了创造更多言论的可能。在这个环境中,受众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传播信息时,他的道路是顺畅的、无阻碍的。网络舆论监督的形成、发展对今后社会事件的发展有着或多或少的影响,即使这个平台、或者说这个方式依旧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但是我们都希望网络舆论监督这个平台,能在不断地实践中完善,为社会进步贡献提供强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李克亚、解岩.新时期网络舆论监督特点探析.[J].新闻世界,2010,1
[2]周甲禄.舆论监督权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3]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
[4]张展.“7﹒23”动车事故网络舆情分析.[J].现代职业安全,2011,121:26-28
[5]张琪.浅析网络事件中的群体极化现象.[J].新闻世界,2011,10:132
[6]邵培仁.传播学(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6:352-353
[7]孙亮.网络舆论监督模式与建构和谐社会.[J].政工研究动态,2009,16:15-17
[8]屠忠俊、吴延俊.网络新闻传播导论.[C].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9]杜骏飞.网络新闻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
[10]王维.新闻舆论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11]吕怡然、秦亚萍.试论网络传播的“把关人”.[J].当代传播,2001,1
[12]王天意.网络舆论引导与和谐论坛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97-98
[13]巢乃鹏.网络受众心理动作行为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14]苏钥机、李月莲.新闻网站、公共空间与民主社会.世界中国,2001
[15]吴敏.网络舆论监督的显著特点与发展.[J].新闻爱好者,2009,10
[16]曾维康.2008年中国网络舆论监督的光荣与梦想、问题与挑战.[J].新闻爱好者,2009,3
[17]张亚勇.提高网络舆论监督水平的几点思考.[J].领导科学,2009,4:20-21
[18]杜骏飞.中国网络新闻事业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9]庞超、王岩.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网络舆论监督.[J].理论建设,2010,5: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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