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服务政策发展研究

【摘要】面对日渐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深圳近年来出台了许多政策。本文分析了十一五期间到十三五期间深圳市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在十一五期间,深圳的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健全,并在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初步建立起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将深圳市列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城市,所以深圳市在十三五期间出台的养老政策大部分都与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本文列举了印度、日本、德国三个国家养老服务政策中的优点,希望能够对深圳养老服务未来的发展提供借鉴作用。深圳的养老服务存在着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入住率低、养老服务行业专业人才不足、养老服务内容低端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文章的末尾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养老服务政策;深圳;人口老龄化

1前言

1.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就成为了一个新兴的移民城市,除了户籍老年人,深圳有不少随来深工作子女常住的非户籍老年人,这些非户籍老年人的数量远远多于户籍老年人口的数量,大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4以上。每个来到深圳打拼的人都听过或者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话体现了深圳这座城市对于外来人口的包容与接纳。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劳动力涌入深圳,投入繁华的大都市建设中,许多老人随着子女工作的变迁,也在深圳居住下来。改革开放距今已经过去四十多年了,首批来到深圳打拼的开拓者大部分都已经到了该退休的年纪了。

截至2018年底,深圳的常住老年人约90万,其中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约有32万[1]。由于经济的发展,深圳拥有高质量的医疗条件,这使得老年人口更趋向于高龄化发展,老年人口的预期寿命相较于之前有了很大的提升,据卫生部门预测,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将提高到80岁。与其它一线城市相对比,深圳可以说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但是其养老服务问题依然不能忽视。国家对养老服务发展的硬性要求就体现在养老服务政策上面。作为经济特区,深圳积极响应国家的各类号召,积极配合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

1.2研究目的

随着深圳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的养老服务也发展迅速,走在全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最前线,例如:在2014年,深圳成功申报成为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此次的申报成功使得深圳成为国家养老服务业建设的先锋。在 2016年,深圳被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城市,代表了国家对深圳医养结合发展的肯定。国家民政部将《深圳市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列为养老服务行业的标准,并且深圳市盐田区还入选“全国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深圳市于2018年成立了深圳健康养老学院,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本文的选题目的是为了探究深圳十一五期间至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政策的发展历程,指出深圳市目前养老服务政策中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的地方提出改善建议,借鉴国外有特色的养老服务政策,有助于深化对深圳养老服务的理解,完善相关研究,推动深圳养老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

1.3可能的创新

目前国内与养老服务有关的文献大部分都是描述中国的养老服务发展历程,没有文献是专门来写深圳养老服务的发展历程。深圳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许多时候都走在改革的最前线,所以通过分析深圳养老服务的发展,可以以小见大,从中看到中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将对深圳市十一五至十三五期间的养老服务政策进行梳理,结合深圳目前的老龄人口数量以及资源配置情况,探讨深圳在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之处,结合国外养老服务政策的发展经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2文献综述

2.1国内研究动态

国内学者的一部分文章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国内养老服务政策的发展历程,例如:刘晓静(2014)将养老服务的发展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从1950年到1970年末的以家庭为主提供养老服务阶段、从1980年中期到1990年末的社会福利社会化阶段和从2000年至今的XX责任凸显阶段,认为中国的养老服务政策已经经历了从“救济型”到“适度普惠型”的转变[2]。杨成虎(2019)通过对国家政策文本的发文年份、政策类型等因素分析,将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发展分为五个阶段,认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发展经历了从注重制度建设到重视服务实施的过程[3]。

部分学者分析了中国养老政策发展现状进行描述,例如赵向红等(2017)认为中国养老政策发展导向经历了从救济到服务的过程,服务主体发展角度的趋势经历了从一元到多元的发展过程,目标群体角度的政治诉求经历了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4]。甄小燕等(2016)分析了中国养老政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式[5]。

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是养老服务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杨琪等(2018)将江苏省历年来出台过的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分为两类,分别是救济型和救济兼福利型,并通过实地考察分析了不同政策对居家养老服务效果的影响,认为我国正处于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初期[6]。王莉莉(2013)将我国的居家养老政策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萌芽期(1980—1989)、启动期(1990—1999)、初步形成期(2000—2007)和形成与快速发展期(2008年至今),列举了每个时期出台的具有代表性的政策,对政策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政策的优缺点[7]。

国内一些学者对中国发达地区的养老服务发展进行了系统性的描述,特别是北京、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例如:刘晓静等(2018)对北京的养老服务产业相关的政策进行梳理,提出北京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8]。周佳佳等(2019)对北京养老驿站的发展进行了梳理,对其它城市养老机构的发展有借鉴意义[9]。胡斌等(2016)对上海市的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政策分别进行梳理,结合国外的养老模式,对上海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建议[10]。杜宁宁(2015)对广州养老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给出针对性的意见,他认为广州正慢慢进入中度老龄化时期,XX必须认识到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并采取紧急措施[11]。

2.2国外研究动态

一些学者分析了欧洲国家的养老服务政策,希望能对中国的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参考性意见,例如:彭姝祎(2017)介绍了法国的养老服务体系,法国的养老服务体系是由基本养老制度、补充养老制度和再补充养老制度构成的养老体系[12]。吴江等(2017)认为德国和我国在年龄结构和社会结构上十分相似,所以高度发展的德国养老服务事业对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13]。

还有一些学者分析了中国的海上以及陆上邻国的养老服务政策,希望能够借鉴其他国家养老服务政策的优点。曹玥等(2019)对日本养老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介绍了日本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认为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多层次保险类型[14]。孟志宇(2019)介绍了韩国的养老金制度,认为中国应像韩国学习,尽快建立税收递延的企业养老保险及私人养老保险,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适应各种老年人养老问题[15]。梁扬扬(2016)介绍了印度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认为我国可以考虑引入私人养老金保障基金,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养老保障投资渠道,实现养老保障基金的增值[16]

3深圳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深圳养老资源配置现状表1-1 深圳养老服务机构与床位数数量

年份 社会养老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年末收养人数(人)
2003 26 2919
2004 26 2919
2005 26 2919 2340
2006 27 3419 2457
2007 27 2288 1316
2008 29 2797 1530
2009 30 3597 1760
2010 30 3597 1742
2011 30 4597 1869
2012 31 5194 2063
2013 31 4908 2554
2014 31 5996 2448
2015 31 6662 2745
2016 34 7116 3213
2017 35 8247 3384

由表1-1可以看出,深圳市社会养老机构数从2003年的26个增加到2017年的35个,养老机构数呈增长趋势,但增速缓慢。由图1可以看出,床位数从2003年的2919张增加到2017年的8247张,14年期间翻了两倍多,可见深圳市的养老事业发展迅速。自2010年以来,床位数大体呈快速增长的趋势,这与期间出台的政策有着紧密的联系。根据表1-1中的年末收养人数可以看出,深圳的养老机构床位数是处于供远大于求的状态,就拿2017年举例,床位数有8247张,而入住人数只有3384人,入住率约41%,这也一定程度地存在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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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003年-2017年深圳市养老机构床位数变化情况

  表1-2 深圳各地区养老机构数量

地区 养老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福田区 7 702
罗湖区 2 992
盐田区 2 499
南山区 6 2187
宝安区 8 1641
龙岗区 8 1104
龙华区 3 622
坪山新区 1 110
光明新区 2 86
大鹏新区 5 636
福田区 7 702
罗湖区 2 992
盐田区 2 499
南山区 6 2187
宝安区 8 1641

由表1-2和图2可以看出,深圳各地区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分配不均,南山区与宝安区的床位数总和占了总床位数的45%,而坪山新区和光明新区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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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2019年深圳各地区养老机构床位数

   3.2深圳养老服务政策发展沿革

3.2.1十一五期间养老服务政策分析

为了加快深圳养老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以及广东省出台的各项有关养老的政策,深圳市XX制定了《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从中可以了解到深圳市十一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老龄相关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并将之进行完善;基本建立适应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城市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为老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健全老龄工作体系;为了创造实现“六个老有”目标更有利的社会条件,需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和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了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不足的地方,与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相互补充,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深圳户籍的所有老人拥有享受深圳市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的权利,同时,XX的补助通道也面向具有深圳户口的特殊老人开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实行多元化,XX不直接提供服务,但是XX会出台政策来鼓励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由市场为老人提供服务。

2010年2月8日,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图3可以清晰的看出居家养老消费券的使用方式。各区的民政部门应根据该地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总数,再加上需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数量和分布,来确定哪些养老服务机构将根据消费券的规定为该地区提供养老服务,成为该地区的定点服务机构。8月16日,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其中规定:年龄在80周岁以上,并且具有深圳户口的老人能够享受XX定期发放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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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居家养老消费券的使用方式

  十一五期间,深圳市老龄工作不断加强,老年人生活品质持续提高,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具体表现在:养老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健全。截止2010年底,深圳市全市的养老服务网点已经基本覆盖全市各街道,初步形成广覆盖又适度竞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深圳市XX在不断地完善老年维权体系的同时也加大了老年维权的宣传力度,尽力去保护老年人的权利;老年人的文化生活也被不断地进行丰富,XX组织开展了许多老年特色文体活动;XX的老龄工作在宣传力度和研究力度方面都不断地加强。

3.2.2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政策分析

2012年2月27日,深圳市老龄委办公室联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其中提到十二五期间深圳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9064计划”,让90%的老年人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支持下由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照料和托老服务,4%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养老机构满足其养老需求[17]。以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主导,社会养老服务作为辅助是“9064计划”所倡导的核心内容。“9064计划”符合中国传统的崇尚孝文化的家庭养老观念,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战略。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议案。这个条例对养老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的待遇以及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等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后的条例保障了广大群众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以及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2013年6月9日,深圳市XX印发了《深圳市人民XX关于加快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意见》,其中提到:XX需要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力度,以便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以及老龄服务市场的产业政策、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发展、加快机构养老服务的发展节奏、发展老龄乐龄服务、拓展医养结合和异地养老的新领域和加强老龄服务评估与监管。为了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XX需要积极地向老龄服务产业引入社会资本。为了让老龄服务产业茁壮成长,需要更加关注老龄服务产业的未来走向、支持老龄服务产品的创新、扩展老龄服务产业的融资渠道。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需要摸索养老保险新制度、将金融服务政策进行革新、执行税费优惠政策、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需要有保障、老年人服务队伍需要加强建设、对于自有物业主动改办养老服务的需要给予一定的鼓励[18]。慢慢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和服务业增加值中养老服务产业增加值所占的比重,希望在未来能够看到深圳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养老服务产品研制开发、制作以及经营销售城市。

2013年7月29日,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1-2020)》。图四是养老设施的相关分类,从中可以看出:此项规划将养老设施按照提供服务的类型分为了三类,分别是综合养老服务设施、专类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设施及环境。这项规划主要是对深圳市内所有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和指引。深圳市的机构养老设施建设明显慢于深圳市的老年人口发展,并且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缺少统一的建造标准,设施建造过程中也缺乏合理的计划和监督,其配套政策也不完善。因为日间照料中心发展时间较短,无法满足社区养老服务床位的缺口,加上日间照料中心存在场地限制,所以社区养老的功能还需要进行完善。故而,这项规划从养老设施建设标准、发展规模、机构养老设施规划和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四个方面来阐述了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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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养老设施相关分类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初步建立起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1]。深圳被列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城市,在养老设施规划、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养老服务补贴、鼓励自有资本转办养老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针对性的设计和创新,为“十三五”时期的全面进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幸福老人计划”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活动。

3.2.3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政策分析

2016年11月29日,深圳市XX制定了《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到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的主要任务:为了完善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需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医养结合、行业监管等几个方面的相关政策。为了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水平,需要推动居家住宅适老化功能、医养结合型服务机构的建设,以及促进机构养老设施分类分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融合的发展。为了提升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需要对机构养老的服务功能进行完善、对社区老年人照看和护理服务水平进行提升并且建立为老服务平台。为了提高老年人福利保障水平,需要提升老年人抗意外风险能力和老年人优待的水平、摸索并建立长期的老年人护理保障制度、将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制度进行完善。为了加快老龄产业的发展,需要推进老年服装产业发展、摸索老年金融业的发展模式、对老年智能服务产品和老龄健康服务业重点关注。

2018年9月20日,深圳市XX发布《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深圳市XX将针对养老机构新增医疗床位、护理服务、医养结合、等级评定奖励、养老机构社会责任保险五个关键方面对民办的养老服务管理机构项目进行了拨款和资助,极大地鼓励和支持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地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让XX的资助行为有律可依并提高深圳市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XX在《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中大幅提高了资助的标准,将资助的门槛降低,增加医养结合资助和等级评定奖励。深圳市民政局于2019年9月25日发布通知来调整高龄老人的津贴,其中,补充了对七十周岁以上并拥有深圳户口的老人发放津贴的规定,并提高了原先能够获得津贴的八十周岁以上老人的津贴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圳市老年人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深圳市的人口增长在十三五期间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深圳市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与旺盛,人们希望获得的养老服务类型更加多样。因为深圳市养老服务业整体的发展还是处于萌芽阶段,加上十分薄弱的基础条件,所以在十三五期间深圳更多的是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这是为了在2020年能够建立起具有深圳特色的现代养老服务新格局。深圳于2016年被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城市,为了给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常规体检等医疗护理服务,民政部门与卫计部门联合建立了医养结合的新型模式[19]。国家民政部将《深圳市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列为养老服务行业的标准,深圳市于2018年成立了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来强化养老服务队伍使其更加专业与规范。

3.3深圳养老服务政策的不足

3.3.1养老床位入住率低

由深圳2018年的统计年鉴可以看到,深圳2017年底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有8247张,而年末收养人数只有3384人,入住率不足50%,由此可以看出,深圳的养老机构床位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从十一五到十三五时期深圳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来看,深圳更多的是注重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并没有重视床位入住率低的问题。

养老床位入住率低也与中国传统的孝文化有关系,不少人会认为将有子女的老人送去养老院是一件不孝顺的事情,所以大部分老人退休后的养老方式都是居家养老,不少失能老人因为居家养老而得不到妥善的护理。按照中国传统的习俗,大部分老人们退休以后的主要任务都是帮助子女带孩子,让子女安心在外工作,所以一旦老人入住养老院,就没有人帮助青年人照顾下一代,这也是养老机构不受青睐的一大重要原因。

在XX出台的政策中,并没有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有统一的要求,所以养老机构收费以及服务参差不齐也是影响入住率的主要原因之一。养老机构昂贵的收费一定程度上的阻拦了许多有养老服务需要但是无法支付的家庭。性价比高的养老服务机构一床难求,稍差的则门可罗雀。

3.3.2养老服务行业人才不足

深圳是一个对人才有绝对吸引力的城市,大部分人才在大学毕业之后都会选择去大城市工作,可以说深圳是个不缺人才的地方。之所以养老服务行业会缺乏专业人才,是因为深圳出台的养老服务人才待遇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工作时间短和工作的流动大是深圳乃至全国里大部分从事养老服务行业人员普遍存在的特点。养老服务行业人员的稳定性低主要有四个原因,分别是:工资低、工作福利少、工作强度大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

大部分人会认为从事养老服务就是给老人当保姆,伺候老人的日常生活,不需要特殊技能且谁都能干,所以这个工作的社会地位比较低。种种原因就造成了养老服务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目前,深圳并没有出台关于养老服务人员素质要求的政策,对养老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没有严格把控,所以很多养老培训机构培训不严格,对人员的专业要求低,有的甚至是在员工上岗的前几个星期才开始进行简单的技能培训,这使得很多养老服务人员存在专业素质差,专业技能不达标的缺点。

3.3.3养老服务内容“低端”

根据深圳十一五到十三五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看出,深圳目前已经建立了一个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基本养老体系,十三五期间XX主要在养老服务业方面发力,但我们能够发现,深圳的老年人能够获得的养老服务主要是生活照料,而在老年人的康复理疗、营养保健等方面,深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深圳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都比较简单,很少有机构配备现代化智能化的养老设施。目前社会上的智能养老产品还处于筹备、快速发展的阶段,智慧养老产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且由于产品的特殊性和使用者的观念问题,虽然智能养老的产品层出不穷,但智能养老产品的推广较为艰难,在老年人群中普及率并不高。在十三五期间出台的《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XX虽然鼓励企业开发老龄服务产品,但是并没有在老龄服务产品的推广方面有相关的介绍。

4国外养老服务政策发展及其对深圳的启示

4.1印度养老服务政策

印度是世界人口大国,跟中国一样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且印度的老龄化程度跟深圳有一定的相似性,比如劳动力资源丰富、年龄结构相对于中国比较年轻。所以印度的养老政策对于深圳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印度的养老服务政策中有许多政策都具有本国的特色,例如:“瓦瑞施塔养老金计划”和“无组织部门工人社会保障计划”。“瓦瑞施塔养老金计划”是将无组织部门中55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养老保障计划,参与养老保障计划的人能够对有多个档次的缴费额度进行选择,其中参保人能够选择的最低额度是33335卢比(约3100元),参保人能够选择的最高额度是266665卢比(约25000元),并且XX将养老金交给人寿保险公司进行管理[16]。在“瓦瑞施塔养老金计划”中,最有特点的是印度XX将国民缴纳的养老金交给当地的人寿保险公司进行管理与投资,并且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将每年投资收益的9%拿出来进行发放养老金,如果当年的投资收益低于9%时,XX就需要出资补上欠缺的养老金。“无组织部门工人社会保障计划”是为了覆盖工作于无组织部门且月收入较低的工人,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率,并保证了无组织部门工作者的晚年生活的基本需求。

4.2日本养老服务政策

日本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可以追溯到1970年,可以说日本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之一,所以,日本的养老服务政策发展对我们有一定的参考作用。目前日本65岁以上人口已经占总人口数超过三成,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体使得日本的养老产业迅速发展。

在日本出台的有关养老的政策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介护保险制度。介护保险是一种津贴型险种,它让日本的保险公司进入老年护理服务的市场,当参保人年满四十周岁时,就会被强制缴纳介护保险,当参保人被医生诊断认为需要介护服务来维持基本生活时,保险公司就会为参保人花费在介护服务上的费用进行补偿[14]。《介护保险法》制定于1997年,并于2000年开始实施。《介护保险法》满足了日本老年人对于健康保健的高要求,由参保人为自己的介护服务买单的行为能够有效地减少XX在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对于日本人口快速老龄化而带来的问题,《介护保险法》也很有针对性的解决了。这个政策着重的关注了老年人护理的问题。

由于日本老龄化的时间很早,所以日本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上花了很长的时间来摸索实践。1987年,日本建立了社会福祉士等养老服务人才资格考试制度[14]。日本有一项特殊的“安危确认制度”专门来服务独自居住的老年人。这项“安危确认制度”能够帮助XX部门随时掌握独居老人的需求状况、健康状况等。这项确认制度的完成需要日本公共事业部门以及其它相关企业共同配合,例如,当派送报纸的人员发现有老人的报纸长时间没有领取时,派送报纸的人员需要向指定的XX部门进行汇报,这样的做法能够避免孤寡老人在家中遭遇意外却无人知晓。由于日本拥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所以在日本,有七成以上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

4.3德国养老服务政策

德国目前是欧洲最“老”的国家,其养老事业却十分发达。德国养老保险的设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期,在1995年,德国设立了护理保险。德国的养老政策被誉为“世界上最慷慨的养老制度”,所以德国的一些养老制度值得我们学习。

在德国XX出台的养老政策中,“储蓄时间”计划令人印象深刻。“储蓄时间”计划是指高龄人群能够享受年轻人群作为志愿者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志愿者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以及其提供的养老服务时长会被记录在档案之中,当做过志愿者的年轻人群步入老年时,就能够获得与档案记录相等时长的养老服务[13]。这项政策极大地缓解了养老服务队伍的压力,并壮大了养老服务队伍。由于志愿者的人数众多,老人们能获得的服务就具有及时性和可调控性。

在XX的资金支持和相关的政策支持下,许多有名的养老地产就此诞生。近几年,德国兴起了一种名为居家服务监护式公寓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这种公寓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专门建造的无障碍公寓,在公寓中存在许多与老人服务相关的硬件设施,老人们可以通过预定护理员的上门护理服务来满足自己的护理需求。在这种公寓与德国的机构养老进行有机结合之后,老人们能够获得更多样的养老服务,并且一旦有老人生病到卧床不起的程度,则可以直接进入附近的养老院。德国出名的养老地产——蕾娜范集团就是根据这项市场需求并加以自身的特色来创建“生活服务中心”的。德国的养老地产除了为本国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还有一些养老地产走出国门,为他国带去优质的养老服务,例如,德国的奥古新诺集团于2006年与上海龙君置业公司在上海建立了一个奥古新诺品牌的颐养中心,但是这个项目至今没有很好的进展。

4.4国外养老服务政策对深圳的启示

4.4.1印度养老服务政策对深圳的启示

印度的养老政策中最值得深圳学习的地方是将养老金交予私人机构进行管理,这样就有专门的人才来打理运营养老金,利用养老金进行一些安全系数较高的投资,能够使养老金在保值的同时实现增值。在养老金的管理上引入私人机构,能够带来竞争机制,扩大养老金的投资渠道。目前广东省,甚至是全中国的养老金都缺乏一个安全、稳健的投资方式,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拿到的工资水平是在逐年提高的,所以个人能够缴纳的养老金也是不断增加的,再加上通货膨胀,缴纳上去的养老金就迫切需要一个能够保值、甚至是增值的投资方式。

4.4.2日本养老服务政策对深圳的启示

专业且长期的老年人护理是深圳养老市场的一块空白,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深圳可以借鉴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充分利用社区的医疗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建立长期的老年人护理场所。虽然深圳于2018年建立了深圳健康养老学院,但是目前深圳还没有专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选拔考核制度,所以深圳可以借鉴日本的养老服务人才选拔制度,建立自己的考核制度,以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专业性不足的问题。根据罗湖区民政局统计,目前在罗湖区共有5.3万退休老人,没有与子女一起居住的老人将近80%[17]。深圳的独居老人群体数量庞大,是不容忽视的。深圳也可以参考日本的“安危确认制度”,例如,让社区的社工定期拜访老人等,来保障独居老人的安全。

4.4.3德国养老服务政策对深圳的启示

深圳目前的养老地产建设方面还是依靠XX出资出力,没有本土的养老地产企业,所以深圳可以借鉴德国,出台政策来发展养老地产,大力扶持本土企业,建立自己的特色养老服务品牌,甚至将品牌推广至全国。在养老服务人手缺乏方面,深圳可以借鉴德国的“储蓄时间”计划,出台相关的政策,例如,增加大学生养老服务课外实践、将养老服务时长计入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的计算范围等,以壮大我们自己的养老服务队伍,缓解养老服务人手不足的压力。将一些技术含量不大的工作交与志愿者来完成,这样可以减轻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的工作压力,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来为老人提供更专业养老服务。

5深圳养老服务政策的发展建议

5.1出台补贴政策减少家庭养老支出

深圳市XX应该重视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低的问题,进行一定养老服务宣传,努力让百姓们转变“入住养老院就是子女不孝顺”的观念。XX不能只是埋头于养老机构的建设,而忽略了实际的利用率。XX应该出台政策来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更好地建设,例如,对符合要求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拨款,使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争取让养老服务机构达到老人以及家属满意的程度。对于家属不能提供很好的照料的失能老人和残疾老人,应当对家属进行适当的劝说,改变人们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偏见。

XX应当出台相关的政策来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统一服务标准,使得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等方面不再参差不齐。目前,除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水平的问题,好的养老机构昂贵的费用也使得大多数人望而却步。XX应当制定政策对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进行一定的补贴,减轻家庭的养老支出。XX需要适当调整养老服务资源,避免出现资源浪费现象。

5.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为了强化养老服务队伍使其更加专业与规范,深圳市于2018年成立了深圳健康养老学院。但面对巨大的养老服务市场,一个学院所培育出的人才还是远远不足的。深圳可以参考德国的“储蓄时间”计划,利用志愿者将一些简单的工作分担掉,以减少专业人才的工作压力。同时,深圳市XX也可以通过跟深圳的职业学校合作,开办养老服务的相关专业进行招生,以保障更多的人才投入养老服务行业。

深圳应该出台一定的政策来挽留养老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的工资水平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建立奖励机制。XX应该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的准入机制,选择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作为养老服务队伍的一份子,努力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不断优化养老服务队伍的结构,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职业水平。XX应该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的评价体系,对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量,将评价结果与奖惩晋升挂钩以鼓励养老服务人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5.3重视养老服务内容

深圳作为一线城市,科技发展十分迅速,而且有许多的互联网公司在深圳扎根,这使得深圳在发展智慧养老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XX应该出台一些政策来扶持智慧养老行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多多推出智能养老产品,并且XX对于好的产品可以适当的宣传,派出专业的人员去指导老人使用新产品,让更多的老人了解并学会使用。

XX可以联合企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需要在满足国家对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的同时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当XX在进行养老服务方面的决策需要相关的数据时,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能够为XX提供需要的数据,为XX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尽一份力[20]。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能够有效地减少XX在收集数据时所耗费的人力物力。深圳可以让私人机构介入到老年服务市场,给老年服务市场引入竞争机制,促进老年服务的多样化发展。XX应当利用社区的医疗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建立长期的老年人护理场所。

6展望

老年阶段是人生的必经阶段,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人对于老年生活最简单的要求。古时有说“养儿防老”,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已经不再处于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环境了,许多年轻人为了更好的生活条件,需要去外面打拼,留下老人独自在家中。对于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来说,如果他们的父母在生活上有自理能力的话,他们会相对放心许多;如果他们的父母在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的话,会给年轻人带来许多“后顾之忧”。这时候,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公寓就显得尤其重要。深圳拥有数以万计的年轻人,为了让年轻人专心为深圳的发展做贡献,XX就需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出台各种养老服务政策不仅仅是给老年人带来好处,也为年轻人分担了许多养老负担。

深圳是一个年轻并且包容的城市,大都市的繁华吸引着许许多多的年轻人,XX通过出台相关的养老服务人才政策提高养老服务行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以及收入,能够吸引更多的养老服务人才投入深圳的养老服务行业建设。深圳是一个勇于改革的城市,通过XX的大力扶持,相信在未来,我们也能拥有自己本土的养老地产企业,老年公寓、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地产会成为深圳养老服务的一大特色。深圳是一个创新的城市,许多有名的互联网公司都在深圳扎根,例如,腾讯、华为等,深圳具有发展智慧养老产品的天然条件。通过XX的大力支持,在未来,深圳的智慧养老服务将不断完善,智能养老院不再是“口说无凭”, 智能养老产品将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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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养老服务政策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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