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民间资本是温州社会资本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温州的经济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都主要依靠民间资本。经过多年实践,温州民间资本形成了一套不同于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特征。
一、民间借贷概念界定
民间借贷指的是拥有完全独立交易权的非金融机构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的一种借贷行为。通常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对这一概念进行理解,需要认同以下两点:第一,民间借贷的主体体系中不包括金融机构;第二,民间借贷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并且民间借贷行为可以发生在他们之间。
二、温州民间借贷的现状分析
(一)温州民间借贷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温州的经济、工业化、城市化都得到了长足地发展,一直走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前沿。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民间资本,民间借贷在温州异常活跃,且利率较高,违约率较低。
1.民间借贷规模
当前,温州民间借贷市场处于阶段性活跃时期,市场规模约有1100亿元,占全市银行贷款的20%,这个估计规模是根据抽样调查,从资金借入方和贷出方双向测算并相互验证而得的。事实上,由于民间金融大多以半公开、半地下的方式运行,加之温州中小企业的民间借贷大多为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民间借贷资金处于动态流转过程中,因此要准确估算民间借贷的规模相当困难。
2.民间借贷利率
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在2010年进一步扩大利率监测范围,构建民间借贷市场利率价格生成机制,把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和担保公司等社会融资中介的借贷纳入监测范围。根据数据显示,2011年6月,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水平为24.4%,比上年同月上升3.4个百分点。社会融资中介的放贷利率为40%左右,一般社会主体之间的普通借贷利率平价为18%,小额贷款公司的放贷利率接近20%。
3.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
温州民间借贷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民营企业主和普通家庭的闲置资金等。具体包括温州当地生产生活结余资金,全国各地在外温州人的投资回流资金,温州在世界各地华侨汇回的资金等。正是由于大量的在外温州人创业投资积累了充裕资本,部分资金回流进入当地的民间借贷市场,使得温州民间借贷特别活跃。
(二)温州民间借贷风险分析
近年来,温州的民间借贷已经发展成为温州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2011年10月,温州中小企业主“跑路”已经成为人们谈论的热门话题,因为民间借贷的资金链危机,不少温州偶中小企业主忧心忡忡。业主忧心忡忡。同时,温州庞大的民间借贷市场如今已经牵连了当地的家家户户。究其原因,不少温州中小企业主表示因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难,为了生存和发展,中小企业不得不选择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另外,随着XX对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介入,温州中小企业或许能迎来生存的曙光。同时,温州民间借贷问题引发的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和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要求国家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督与管理,确保民间借贷的规范健康发展。
1.高额利息严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为了生存发展,中小企业不得不借高利贷,这就导致企业财务的支出进一步增多。因此,虽然高利贷能解企业的燃眉之急,但市场销售和企业自身经营等问题会使企业难以支付到期的债务。此时,企业不得不通过吸收新的高息贷款来偿还到期的高息负债,最终企业陷入恶性循环,并严重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温州中小企业主表示无法在银行贷款使他们选择了高息贷款,由于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现在大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多数温州中小企业陷入困境。
2.盲目民间借贷引发经济纠纷,妨害社会稳定
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的手续相对简单,缺少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的支持。因此,民间借贷容易向盲目和不规范的方向发展,而这种盲目和不规范最容易导致借贷双发发生纠纷,并妨害到社会的稳定和谐。温州民间借贷虽然对温州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其盲目和不规范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资金链断裂,不少家庭都牵连其中,这其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危机不言而喻,个别温州中小企业主自杀也说明不规范的民间借贷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3.部分企业交替使用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不利于信贷资金安全
当前,不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的漏洞,对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交替使用。也就是说,在银行贷款到期的时候,企业利用民间借贷获得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然后申请新的贷款偿还民间借贷的资金。这不仅加大了银行资金的风险,也影响了金融业的稳定,并最终导致信贷危机,而信贷危机导致。以温州民间信贷危机为例,企业通过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最后因为银行和民间借贷要求企业偿还资金导致了企业陷入了困境,并引发了此次温州民间借贷危机和不少温州企业老板“跑路”。
三、温州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研究
(一)给予温州民间借贷应有的政策和法律地位
在我国的金融管理制度下,正规金融制度与民间借贷一直是不相兼容的,金融监管当局始终在保护正规金融的垄断地位。我国的《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因此,在正规金融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也不能产生的情况下,温州民间借贷只能以“灰色”的形式存在,形成不和谐的“金融二元格局”。所以打破现有的正规金融垄断,让不同的资金需求可以从不同的机构中得到满足,从根本上解决温州市场资金的供需均衡问题,己经越来越具有现实意义。
首先,要从理论上肯定温州民间借贷的积极意义,明确地肯定温州民间借贷在补充银行功能不足、合理配置资源、有效增加企业生产投入、方便群众生活以及激励竞争等方面所发挥的重大作用。其次,我国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条文仅见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少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等几条司法解释,这些解释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承认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但是它们都是从民法的角度出发的,即专为民事纠纷而作的解释,并没有从专业法规的角度规范此事。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迫切需要相适应的条例法规的出台,因为从理论上和政策上定位的东西必须付诸实际,一但与实际结合就要形成可实践的法规制度,否则理论就不能发挥作用。
(二)加快温州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步伐
在温州,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也不能将原因全部归咎于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也不容忽视,因此贷款难的中小企业自身也要注意改革企业内部不合理不完善的制度,争取成为优质市场主体,以更加符合金融机构的信贷要求,从而可以更容易地获取正规金融的贷款,减少对民间借贷的依赖性,从而遏制民间借贷的畸形发展。

对于由客观环境造成的民间借贷的负面效应是不能通过法律对民间借贷的直接强制性规制甚至是取消来实现的,因为如果那样做就可以说是在人为地破坏市场规律,即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
温州民间借贷活动在温州市场中以极大的规模存在着,说明我们的金融制度本身存在着供需失衡,民间借贷作为一种不被XX认可的次级制度安排必然会存在。只要有客观需求,不论是对民间借贷本身还是它的一些市场性消极作用,直接地规制或干预,都是缺乏理性的,只会使它们变得更隐蔽,更难以引导和规范,而不会轻易地消除。而这些方面的建设都不是朝夕之功,需要XX和相关机构的认真关注和长期不懈努力。
(三)对温州民间借贷的自身规范建设
随着温州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市场需求不断增多,民间借贷必然有更大的规模和更大的市场,如果继续放任其发展,它的消极作用也许会更大。所以对温州民间借贷的规范和引导己成为非常迫切的现实需要。对温州民间借贷自身的规范建设可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供有法律依据的信用保障,如第三方认定、担保,并负责进行事后清偿。
(2)清理蕴藏高风险和高危害性的高利贷及高息揽存的非法组织。
(3)重视宣传教育作用的发挥,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使人们可以更加理性地判断是否需要民间借贷,或者如何使民间借贷更好地维护或增进自己的利益,促使人们以更完善的方式从事民间借贷。或者通过对其他方面的规定积极地削减民间借贷的负面影响。
(4)对温州民间借贷进行引导,合理发挥其比较优势。
在这些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如风险基金和租赁业务等。
(四)加强温州民间借贷的监管约束
加强温州民间借贷的监管约束,首先,需要监管部门对温州民间借贷机构颁发执照并详细登记备案同时,为了增加温州民间借贷市场的透明度,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所有具有资质的民间借贷机构的名称在网上公布,以方便交易方在借贷交易中进行核对;对无资质进行借贷活动或者可能存在借贷诈骗、违规操作的民间借贷机构也会在网上公布。这样不仅有助于民间借贷活动从“地下”转为“地上”,减少因逃避监管而增加的风险,而且有利于监管当局及时掌握民间借贷市场的动态,防范风险。其次,监管部门对温州民间借贷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测制度。监管部门应该及时掌握温州民间借贷的规模和利率,做到待时机成熟时再出台适当的政策。通过农村借贷监管组织定期采集温州民间借贷活动的有关数据,及时掌握温州民间借贷活动的资金量、利率水平、交易对象,为有关部门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提供数据支持。借贷监管部门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监督和管理,在对民间借贷活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探索一套新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对支持生产和经济发展确实有积极作用的,可允许其存在,采取核发借贷业务许可证的方式,以利于对温州民间借贷活动的规模、用途、利率进行监管。将温州民间金融纳入中央银行的监管体系,有利于确定温州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从而减少其经营风险、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当出现问题时,有借贷监管部门为其提供法律支持,减少损失。“高风险,高收益”,随着风险的降低,民间借贷所要求的收益率也会降低,即利率也会随之下降。
(五)构建温州民间借贷风险预警机制
高利率是对民间借贷高风险的补偿,借贷业的稳健运行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特点,为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的高风险,温州必须建立民间借贷风险预警机制。
首先,建立温州民间借贷风险预警监测指标,形成科学的监测系统。制订稽核监督借贷机构经营的风险性指标,加强借贷风险监测,包括资本充足性、资产流动性、盈利状况、经营管理水平等;制订监督借贷机构经营合规性指标,加强借贷经营管理的监测,包括信贷规模、限额及资产负债比例的执行情况、同业拆借情况、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和财政性存款的情况及其它合规性内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指标,体现在会计记录、帐务处理和经营成果核算全过程,从而形成科学的指标体系,保证稽核监督风险预警机制的运行。其次,制订温州民间借贷风险预警监测的各项制度,形成完整的内部监督机制.按规定时间、内容和方式进行资料报送制度,如按期报送会计表或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它有关报表资料和文字说明。保证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制订奖励处罚制度。制订风险预警监测程序制度,如资料收集审查、计算整理、分析咨询、报告处理、信息反馈、处罚等。按照央行制订的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月、按季对各项监控、监测指标进行自我监测和考核,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民间借贷机构要制订适当的处罚措施。最后,加强组织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强化风险预苦监测系统功能。在组织上要坚持以温州民间借贷行业自律组织中的稽核部门为主,建立借贷风险预整系统,实行法人领导下的总稽核负责制,调整、充实政治思想好、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到风险监测系统中来。同时要做好现有千部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对借贷机构的监测频率,三级系统要加快利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进行监测预警的步伐,实现监侧现代化、科学化,更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借贷风险,提高借贷机构经营管理水平,把借贷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保证温州借贷业安全稳健运行。
参考文献
[1]陈飞翔,龙玉国,温州民间借贷研究,中国证券期货,2010(3),第88页
[2]吴文旭,温州民间借贷资本的风险辨析,大众科技,2005(11)
[3]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温州民间借贷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及其监测体系重构研究,浙江金融,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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