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论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1.选题背景
近几年来,经济成长离不开小微企业成长贡献的力量。小微企业创造了许多就业岗位、为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是经济之流的活水。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国家的经济发展也需要小微企业扮演的角色积极地参与。以工业企业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止2016年,全国大型工业企业有9632个,中型工业企业有52681个,小型工业企业有316287个,按登记注册分组统计,截止2013年全国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有780多万个,其从业人员有1亿4千多万人,有着不可忽视的庞大数量。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小微企业面临着互联网金融时代融资难、创业初期规模小管理模式差、经济浪潮受市场冲击大等等问题。同时,我国小微企业的发展得不到应有的国家资源分配和政策倾斜,税收负担重,对政策的不够充分了解也导致享受不到应有的优惠。
2.选题意义
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绝大部分企业的税负依然是很重的。根据小微企业的成长历程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以此营造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环境,帮助国家经济加快转型发展是当下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能够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使小微企业从中受益,减轻税收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助小微企业度过瓶颈期。
(二)研究的目的与方法
1.研究思路
本文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完善税收优惠体制,提高我国小微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研究方法
(1)检索法
利用现在关于小微企业及其税收优惠的资料,分析资料,展开研究,文献为研究提供了知识方面的准备。当中引用到了一些有借鉴意义的文献资料。
(2)对比分析法
(三)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1.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超过五成的税收收入源于中小企业。财税政策中的税收政策对小企业的影响又是最主要的。我国对于中小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门槛也比较高,中小企业无法切实地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优惠。国家在研究税收政策的过程中需要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出更合理的政策。
刘畅提出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下,国家可以通过改革税费制度缓和中小企业的压力,不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更要搭配其他手段让中小企业的税负达到最低。[1]
苏世公和冯阳指出国内中小企业缺少健全的法制体系,各地的执法标准没有统一,导致不公平竞争的出现,权威的法律可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规范化。有了法律的规范,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企业的事务纠纷,解决纠纷将有法可依,依法办事,这也是一定程度上对中小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地位的保障。[2]
我国目前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比较零散,且并不实用,企业不能运用到实处。叶志东分析指出中小企业考虑到创新失败的风险,可能因为害怕承担风险而不去创新,会减少企业的意愿。而且这方面的税收优惠以直接优惠为主。企业成功创新,会从中受益。企业没有创新成果,不能受益。有助于引导企业创新的间接优惠又太少,起不到实际的作用。国家应该关注中小企业的创新过程,对不同方面的创新采取激励政策,学习发达国家,重视创新在中小企业发展中起到的源头作用。[3]
2.国外研究综述
学习国外发达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比如X、日本、英国,从中得到启发。中小企业的成长得到发达国家的鼓舞。
X的联邦中小企业局专门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满足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作为纳税人的中小企业可以选择纳税身份。不同的纳税身份对应着不同的税率。中小企业在X选择低税率是合适的。在资本利得税方面,投资中小企业的私人资本将获得税收优惠,投资达到一定金额的甚至可以获得永久性优惠。除此之外,X的《小企业就业法案》等也助力中小企业的成长。产生经济危机时也有一些刺激中小企业发展的法案。[4]
日本中小企业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有着很好的发展,以有着宪法性地位的《中小企业基本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保障了中小企业的权益。由XX全资设立的特殊事业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日本的不同地区都起到贯彻国家政策、支持工商企业发展的作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着国家的税率优惠,细化到诸如交际费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入亏损等,也给予中小企业极大的支持。[5]
德国的经济是达到成熟阶段,虽然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处于经济转型阶段,但发达的德国先进的经验还是值得中国学习的。提升小微企业营业税的起征标准;纳税选择上大中小企业没有区分开来等。德国的中小企业对于质量的注重更甚于对成本的关注,宁愿在生产规模经济中损失一点,也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其实也离不开XX营造的大环境的扶持。[6]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基本内涵
(一)小微企业企业的内涵和特征`
1.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
(1)国外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
从国际上看不同的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存在着不同的标准,具有区域性的差别,每个国家根据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均对本国的中小企业作出了界定的标准。其中有一些拥有代表性的说法。X不存在大中小型企业之分,只有大企业和小企业之分。尽管国际上对于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不一样,但是考核的方面基本是一样的。
1999年《中小企业基本法》3亿日元内的资本金且就业人员300人内的制造业;1亿日元内的资本金且就业人员100人内的批发业;5千万日元内的资本金且就业人员50人内的零售业;5千万日元内的资本金且就业人员100人内的服务业[10]
(2)国内小微企业的界定标准
我国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为小企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规定中小企业的雇员在不超过2000人或销售额小于3亿元或资产总额在4亿元内的均为中小企业。但该标准还是过于宽泛,缺乏细致的标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将优惠倾向于中型企业,原本应得到优惠的小微企业却没有受益。同时也没有具体到各行各业,相比其他国家这个界定标准范围过大,但企业在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多种类的,整齐划一的标准不利于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1]。如果能够有更针对性的政策,将推动小微企业的良性成长。

(二)小微企业的特征
小微企业的发展态势是迅猛的,它有着不同于大型和中型企业的特点和发展轨迹,了解小微企业的特点才可以更好地把握小微企业的经济动态。
1.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
相比大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的产业规模、雇员人数和管理模式等,小微企业属于资本金低、技术创新弱、生产规模小,资源方面无法和大中型企业进行比较。在经济发生波动的时候容易受到市场的冲击,抗压能力弱,面对风险的时候抵御风险能力差。小微企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有可能制约它的发展[12]。
2.企业数量众多,从业的人员数量庞大
截止2017年,我国小微企业数量在企业中占80%以上,2017年第一、二、三季度税局每个工作日接待了超过1万户新办理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创业的主力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到2017年7月底小微企业有7300多万户,每天新登记的企业高度活跃。小微企业带动的就业人数统计起来也是客观的。去大中型企业有较高的入职标准,选择就业去小微企业更轻松。以我国福建省为例,截止2017年上半年,全省小微企业超过220万户,发展的劲头很强。
3.企业信用观念淡薄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易解决。它们大多是向亲戚朋友或者民间借贷机构进行融资,来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由于信用较低、担保能力差,银行担心小微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对小微企业设置的门槛是高于其他企业的。小微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差,信息透明度低,出现资金问题的时候银行比较难察觉并做出反应。小企业遇到财务困难缺乏应急的能力,这边借钱去补那边,长此以往造成公众对小微企业社会公信度不好的认知[13]。
(三)税收优惠的基本内涵
1.税收优惠的内涵
税收是国家一种重要的财政手段。税收的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的比重是最大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法对某些纳税人的激励方式,同时也是国家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手段。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调节市场经济,减小区域间的发展差异,国家的经济才能健康良性发展。税收优惠不但让企业受益,对经济也会孕育着深层的效应。免税、减税、加计扣除是运用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实际不同行业和区域会有所差别。
2.常见的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是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分支,不同的分类方式下,税收优惠有多种类型,我国的税收优惠主要有几种类型。
(1)对部分应纳税款进行减免
减免税
(2)加计扣除
比如企业的研发费用、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都适用于此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残疾员工工资加计扣除100%,比如研发费用200,税前扣除是200*(1+50%),企业多列支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减少,进而减少了应纳税额。
(3)加速折旧
选择加速折旧的企业可以享受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仅可以促进企业重视设备投资、激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更能够推动我国的产业升级。
(4)税收返还
企业会得到税务管理部门返还的税款。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再加上微型企业,按照个数算,在我国占90%以上,大型企业占的比例不到百分之几。税收返还存在着争议。有的说法认为税收返回仍然是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的,依据是税收收入的来源地,与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是紧密挂钩的。也有说法仍未税收返还维持了既得利益。
三、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现状
(一)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
1.国内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现状
企业都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并且只有实现了利润,企业才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生产。企业最终获得的利润不是原始利润,而是扣除了纳税成本之后的所得。假如企业无法削减其他方面的成本,又承受着巨大的税收负担,很有可能就没有生存发展的空间了。因此,在小微企业寻求发展的过程中,税收负担轻重的影响是比较直接的。税收政策影响着小微企业的发展动态,体现着税收是XX干预经济的有效手段。我国针对小微企业的不仅有2002年通过的《中小企业促进法》、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新国九条”,还有后面颁布的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也使得小微企业的良性成长获得了鞭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非常重要的税种。企业的应纳税额与企业的利润息息相关。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原先规定的小微企业30万元的减税点,一跃而至50万元。减税点之下的小微企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的税率是20%。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小微企业的税率实际上只有10%。
(2)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政税务总局2017年规定了从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继续免除每月销售额在2万元至3万元范围内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缴纳,而这一定程度上是便利小微企业的融资的。2017年12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金融机构从向个体工商户、农户、小微企业发放的小型贷款中取得的的利息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
(3)扶持小微企业的有关政策

(4)磷溪镇小微企业的发展
磷溪镇是我的老家,位于潮州市区的东南面,青山绿水,空气清新,这片土地孕育着7万多人,因为舒适的气候和丰富的资源,许多人在这里安居乐业,地广人多。磷溪镇农业资源非常丰富,耕地面积广,以溪口村为例,杨桃和香蕉的种植已经很普及并且高产化了,我的村子仙田村则种植了高质量的番薯。
镇上有31个村子,村民大多质朴向上,乐观好学,XX一手抓经济,一手谋发展,为工业发展营造一个好的环境。镇上的制鞋业初具规模,让磷溪镇工业的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其中就有小微企业。根据磷溪镇2016年XX工作报告,我镇加强建设市场、法制、服务环境,为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研究获得税收优惠对象的标准,受益最多的是企业销售额每月在2到3万的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出台了一些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从中受益还是非常有限的,说明了政策在制定或者实施的过程中有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跟进,让小微企业受益最大化。
1.税收制度方面的不完善
(1)税收优惠政策导向性和针对性不明确
小微企业单纯靠自己是很难是市场上寻求发展的,特别是初始创业阶段比较弱。发展到中后期,任何的大风大浪都可能打击小微企业,因此最后生存下来仍然在发展的小微企业是少之又少的。小微企业不像大型企业,它本身的组成人员少,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很难像大企业一样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分析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为企业谋得更大的发展,缺乏专业性的人员为企业出谋划策。现在仍在使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部分政策只考虑到了区域情况或者经济性质,有名无实,无法执行。真的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制定的政策才可以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发展瓶颈。现在的优惠政策目的是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并没有长远考虑到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从各个发展阶段去考虑,小微企业感受到优惠政策的力度还是不够。
(2)对小微企业的定义不一样,征税的时候争议大
我国税收上认为的小微企业说法不一。企业所得税从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三个方面去界定小微企业。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关于中小微企业税后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把企业区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以及各个行业特点,界定了16个不同行业的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不统一,增加了基层在实际执行中的困难,税收政策能否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也存在争议。
2.税收征管方面的不健全
(1)申请小微企业资格认定比较复杂
小微企业资格认定的办理是复杂繁冗的,想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首先它们应该进行资格认定。填写《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很多资料是最基本的,并且还需要基层部门书面的推荐、相关部门的评审等。只有通过了以上的程序,走到最终公示的环节该企业才可以被认定为是小微企业。假设有的企业因为手续的麻烦没有去申请小微企业资格认定,也就意味着它们放弃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面对着数量巨大的小微企业纳税人,有的税务工作人员疲于解决,业务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税收优惠的效果。
(2)税收优惠零碎,基层操作混乱
我国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尚未形成完备的体系。在实际实行过程中,税务机关的效率是比较低的。本来应该是高质量服务,但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税收征管时候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基层税务机关是根据国家的政策去贯彻落实的,税收政策是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如果能够调整优惠政策,并且税务机关根据政策能够站在整体的角度去实施,那么将为小微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
(3)企业信息不完善
税务部门是有一个信息系统的,便于跟进企业的工作。但是实际情况中,税务机关发现许多小微企业的信息是不完整的。比如小微企业的业务收入和从业人员等基本信息。不填写或者不如实填写这些信息,后面会影响税务部分的征管工作。同时,许多小微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不健全,请的会计人员不专业,错误地判断企业的资产和收入,企业也就无法顺利地进行资格认定。
四、学习借鉴国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国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1.X
X的小微企业在X企业中占有庞大的比例。在创造就业岗位、制造就业机会的同时,小微企业也为促进产业升级作出贡献。他们具有活力、勇于创新,是X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几亿X人中就有几千万人口是小微企业的经营者。XXX为了推动小微企业的成长,政策方面也有许多扶持手段。
(1)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税额减免方面,就业人员少于25人的小微企业,遵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税率是低于按企业所得税缴纳的税率的。针对企业的收入在500万美元以下的最小型企业还有长期投资税减免的优惠政策。税额减免的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税率优惠方面,XXX后来将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从39.6%降低到了35%。投资抵免方面,应纳税款少于2500美元的小企业该应纳税款可以悉数应用于投资抵免。
(2)法律和管理机构方面
X在上世纪50-80年代出台了一系列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保驾护航的法律法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是《小企业法》、《小企业投资法》、《机会均等法》、《小企业经济政策法》、《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法》等,从制度层面对小微企业的成长给予有力支持,此外,X还设立有帮助小微企业的专门机构,例如中小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会议、中小企业委员会等,这些机构相互配合,共同为改善小微企业的处境与条件服务,其行业治理模式极具参考价值。
2.德国
在维护中小企业权益和地位方面,德国XX是做出了不少的努力的。《中小企业组织原则》等德国XX指定的法律措施均为保护中小企业而设立。除此之外,为了预防中小企业受到限制竞争、垄断竞争等因素的影响,也出台了相应的法规。不仅XX在法律上予以支持,各州为了专门保护中小企业,更是在不同的时间段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作为专门管理小微企业的机构,本身的存在也是为了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帮助中小企业走得更远。除了法律保护中小企业,德国当局在税收上也致力于给企业减轻负担。德国企业的宗教税、中小企业短期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限额提高等都是有力的举措。
3.日本
日本实际上狭窄的片面的国营企业目前是不存在的。日本的一些大企业,有新项目要进行。但实际上缺乏相关的研发实力,就会外包给中小企业。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就业问题的解决,中小企业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色。在资金、信息等方面中小企业是比较薄弱的,政策是必要的。日本也有中小企业厅、中小企业基本法等对企业的保障。涉及到税收方面,税收政策上也予以中小企业很大的支持。
(1)机械设备方面,商用机械、家具、固定组装设备、设备、货车、大型船只等,只要是由特定的中小企业采购入库的,根据按照购买成本,可以选择适用于7%的税率扣除,或者按照成本的30%提取特别折旧。2006年3月31日前有购进指定机械和节能型设备的中小企业,可以按照企业购进价格的7%从法人税额中扣除,扣除的限额是法人税额的20%。
(2)降低法人税率方面,日本规定的法人税率其中有30%的。这个税率适用于资本金大于1亿日元的企业法人。所得在800万日元内的企业法人适用于22%的税率,超过800万日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3)消费税方面,日本自1988年开始实行了30%的消费税税率。小规模的企业无需缴纳消费税。小企业的税收压力就没有那么大。
(二)从国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得到的启发
1.税收优惠制度要符合国情
一个国家制定一方面的制度,首先要考虑到的就是国情。学习各国的成功案例就可以知道,无论是X、德国、日本或者是其他一些有着先进经验的国家,都会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比如X的中小企业受到许多机构的保护,纳税人也可以从自身情况出发选择纳税方式。国家间不可避免地在一些举措上会有相似之处。但是由于国情不同,即使是类似的举措,在各国实施产生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比方说现在许多国家都重视起了科研创新方面,对科研方面也是有优惠,类似于X、日本、法国等国家,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采取税收抵免的优惠,优惠幅度也越来越大。这也表现出他们重视科技成长。X就有法律规定了假如企业一般的研发费用在课税年度,超过过去三年研发费用发生额的平均值,发生额超过部分的25%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同时该项抵免向前3年、后15年结转。适合我国国情去指定制度,而不是一味地觉得别人的制度就是适合自己的,才能够更优化制度。
2.丰富税收优惠的形式
X、英国、德国、日本等的税收优惠多种多样。从整体上看,优化纳税服务、加速折旧、提高起征点等都是一些优惠手段。税收优惠又分为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直接优惠是属于事后优惠。间接优惠是属于事前优惠。事后优惠是只有企业有盈利才可以想象该项优惠。事前优惠是企业有去投资就可以享受优惠。西方国家采取间接优惠的方式比较多。我国要丰富税收优惠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事前优惠与直接优惠相结合,尽量给小微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
3.形成税收优惠的立法体系
纵观世界其他国家都采取了法律的方式保障小微企业的权益。法律是规范的,通过法律法规也是立法上承认了政策的合法性。税收制度不稳定的情况下优惠政策有时候会有些混乱,法律可以让政策变得稳定,最终也是服务于实践。加拿大为小企业制定的减税法、法国服务于小企业颁布的经济法令都是法律上为小企业提供的保障。想要有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立法模式是必然要经历的。
五、完善我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一)改变税收征管理念
税收征管的理念要跟得上现代化的发展水平。国家税收政策是为了推动纳税人的良性成长。征税过程,税务部门可能会更多地关注大企业,忽视了小企业,造成了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其实一个社会能够快速发展,离不开各种企业的支持。
我国目前大企业、中企业、小企业都是没有区分纳税期限的。实际征税过程中,所有企业都遵循同一个纳税期限。这对小微企业而言,纳税申报就存在一定的难度和成本的。小微企业不比中型和大型企业。大中型企业有着健全的会计制度、专业素养高的会计人员以及处理较为麻烦的报表的会计技术。比较之下,小微企业多数都属于规模小、会计账簿不健全,绝大部分小微企业都没有设立完整的财务部门。多数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又是比较低的,认为和税务部门弄好关系就可以。他们没有意识到税法是讲法律的,不认真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多种因素影响下,小微企业认真落实纳税申报是比较困难的。假如可以鉴于不同种类的企业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将有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
因此,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是很重要的。
一是XX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认真思考,把小微企业列入重点扶持的对象。小微企业当中许多都处于发展阶段,国家在政策上对该类企业进行引导,重点帮扶它们,这个过程也将会对提高经济效率将起到良性作用。比如,让小微企业享受延长的纳税期限,让它们纳税申报的时候不需要走繁多的程序和准备太复杂的资料,就可以节省它们办理税务的时间。
二是把部分职能外包到基层XX。每天,都会产生许多小微企业。近年来小微企业的数量更是越来越庞大。这一数量的剧增会给税收管理员带来很大的压力。税收管理员作为税务局的一种岗位,负责税源的管理工作。他们面对日渐繁重的业务量,难免不会力不从心。精力有限的前提下,保证按质完成工作,成为一个挑战。如果街道办等一些基层行政机关能够帮助税务局管理一些非重点税源,将减轻税源管理的压力。这样一来,税务局也可以集中精力做好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了。
(二)完善税收法律法规
政策方针的落实需要法律法规的督促。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他们不外乎都有着规范完整的法律体系。足够健全的法律制度,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威性。立法形式,比仅仅依靠行政公告的形式,更有必要,更能够帮助政策贯彻落实。我国没有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很多优惠政策,实时出台了,最终也没有一个理想的实施效果。因此结合我国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层面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国近些年来,社会主义建设在方方面面都取得了不少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和贡献。小微企业就在其中。可是我国的小微企业由于创新不够、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很难自我突破发展的瓶颈。XX运用有效的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XX应该研究小微企业不同行业的特点,出台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符合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将会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现实生活中大企业得到的社会关注始终更多,因为大企业制造的经济奇迹,社会往往更关注大企业的发展。但是,经济生活是由多种色彩组成的,不同的企业都在轨道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发挥不同的作用。国家经济的腾飞进步,需要不同企业携手合作、共渡难关。
XX要将工作效率改进。因为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的流程比较复杂,很多企业因为没有按照程序而丧失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提高工作效率,缩减工作的流程,纳税人就可以选择不同的纳税方式。适合什么样的纳税方式,只有纳税人自己最了解自己的情况。告知他们有什么选择,有助于他们会做出相应的选择。税务部门如果能够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可以帮助纳税企业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税务部门由管理转型为服务,致力于提高税收服务的质量。税务机关执法得到规范,才可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企业服务。突破税收服务的局限性,为小微企业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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