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与社会的双重转型的进程中,各种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中,势必社会群体渴望通过群体事件来表达自身的诉求,因此群体性事件具有一定的目的。正因如此群体性事件本身会带来一定的损失。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庞大的普及率,在互联网上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夸大甚至编造事实,或者是在互联网上直接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这类相关的活动,已经成为群体性事件发展的新趋势。基于此,XX部门应该从当前网络监管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管理。
一、群体性事件及网络舆情
(一)群体性事件
1.群体性事件的类型
从群体性事件本身的影响程度来讲,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是省市级群体性事件,这种事件主要影响的区域在于省市地区,整体围绕着当地,不会蔓延到其它地区。二是国家级群体性事件,这种群体性事件往往影响力较强,其发生的范围更广,一般国家性质的群体性事件伴随着自身的特性,其整体负面影响更大。
从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参与主体来讲,也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是激进型的群体性事件,这种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为了表达自身的意愿往往会通过游行以及暴力攻击的方式,这样也势必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也最终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二是保守型的群体性事件,这种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主体通过罢工等被动性的行为来表达自身诉求。虽然其整体社会影响相对于激进型群体性事件较弱,但是其发生必然会造成较大的损失。
从我国相关法律的界定范畴来讲,同样将其可分为两类,一是和合法性质的群体性事件。一般来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势必社会群体渴望通过群体事件来表达自身的诉求,来获得相应的权力,那么如果群体性事件的整体群体目的使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力,并且再维护自身权力的过程中,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采取各种形式的暴力手段,那么此种事件可以将其认定为合法不合理的群体性事件。二是非法的群体性事件,这种事件严重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并且对人民的财产以及人身安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这种主观故意对人民进行暴力伤害的群体性事件其整体性质更为恶劣,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2.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第一,群体性事件通常是突然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一个小问题引发的,这个小问题可能是与事件有关或无关的。它们可以在短时间内不断传播,并聚集一定数量的人参与其中,这让XX措手不及。
第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势必社会群体会渴望通过群体事件来表达自身的诉求,因此群体性事件具有一定的目的。群体性事件是表达自身的诉求的一种行为。
第三,群体性事件本身会带来一定的损失。群体性事件是相关群体为实现自身目的的行为,在实现整个目的的过程中,势必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也最终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
(二)网络舆情
网络舆情,就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民众基于某一件社会事件所产生的心理意愿在网络上的发展和变化,是民众基于XX、企业、个人及其他各类组织还有相关政治、社会、道德等方面的价值取向所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态度并在网络上表达出来的一种情况。它是大众对于社会中所发生的各种事件、现象和问题集中表现在网络上的态度、意志和意见的综合体。而这股力量是分正反的,正面的网络舆情可以督促XX正确、高效的处置群体性事件,反之负面的网络舆情则会把事件搞得越来越复杂,导致XX处置难度增加,严重的甚至会引发社会大规模骚乱。所以网络舆情这股特殊力量,是群体性事件中处置中的一个难点
1.网络舆情的特点
第一,迅速化。网络舆论的形成非常迅速,热点事件加上情感意见,相当于点燃矛盾的触发器。当事件发生时,网民可以立即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见解或赞同其他网民的个人意见,他们可以迅速聚集,形成一个舆论。与此同时,来自各种渠道的意见可以快速互动,从而迅速形成了强烈的意见。第二,现实性。一些网络上发布信息可能会在现实生活中被网友所证实。例如,人肉搜索现象经常出现在互联网上。这种网络与现实的联动性可以吸引更多的网民关注,对现实问题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第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往往都是突然发生的,常常会是热门话题。这种时事事件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的关注导致事件往不可预知的方向发展。第四,表达的非理性。通过网络传播的力量,能在一定程度上揭露社会的假恶丑,但是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网络言论缺乏客观理性,带有极强的主观色彩,很大程度上过于感性化和情绪化,甚至有人把互联网作为个人发泄情绪的场所,时不时会有不怀好意之人散布各种谣言,甚至在网络上对别人进行言语攻击,并掀起网络舆论风波,引起人们转发转载,很多网民被表面的假象迷惑,甚至很多键盘侠不问青红皂白的就恶语相向,这些非理性的言论容易在众人的响应中演变成有害的、违背社会道德、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言论。第五,主体多元化。网络舆情提及的话题较为广泛,参与其中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就目前网络舆情的话题来讲,涉及文化、经济、政治、娱乐等诸多方面。随着今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手机登通讯设备的普及,人们上网查询信息、了解信息更为便捷,越来越多的人就某一事件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表达自己的主观情绪和意愿。网络舆情的参与主体没有任何限制,任何人都可以进行舆情的讨论,网民分布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但是网民的素质良莠不齐,这给XX对网络舆情风向的控制带来一定的挑战。
2.网络舆情的形成条件
网络舆情由形成期–事件发生后,网民能够根据相关信息对事件进行评价;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个人想法,网民的话题数量不断地增加,形成网络舆情的基础;发展时期–在网络事件,在偶然知道的事实部分网友、创造性、想象、会情不自禁想到,这会产生这三个因素之间的协同效应假现实将作出激烈的本能反应,以及网民群体具有很强的或更多的同情和关怀弱势群体;高峰期–传播媒体的报道程度和网民的参与度都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网络空间形成巨大的舆论风暴,网络舆情达到最高潮;反复期–随着网民更加关注这一事件;XX,媒体,甚至是网民将提出有关这一事件的详细信息自发或被动。网络舆情事件被触发后,XX和各种组织回应公众的声音,或履行职责,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等,将积极介入;衰减期–网友已经知道了事件的全过程的原因。如果轰动对象的消失,则对对象话题也消散存在的必要性,并且还与事件和相关部门的对事件的妥善处理;只要处理得当,大部分网民的兴趣点也随之变化。
第一,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来源单一,无论媒体传播什么,受众都会接受。然而,互联网时代彻底打破了这种单一模式。高效互动式网络平台。2015年前后,网络直播平台开始兴起,这种新型的网络媒体平台以其极强的及时互动性和五花八门的内容在青少年群体中风靡起来,青少年们在平台上可以寻找自己喜欢的主播进行关注,通过发送弹幕留言可以和主播进行实时互动。天南地北不同地域甚至不同国家的观众在一个直播间里也可以进行高效率的弹幕互动。这种平台类似的还有微博,朋友圈,QQ空间以及各种论坛等。第二,事件未得到妥善解决。事件当事人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于是被某些好事人发到网上,在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爆料”下,事件在网络上被激烈讨论,并逐渐形成舆论。第三,XX有关部门未重视。在网上舆论形成初期,XX网监部门未发现或者未重视,导致舆论越来越大,并最终从线上转移到线下
二、群体性事件发展过程中网络舆情的一些特征
舆论作为一种公众的对社会政治的态度,从根源上讲,它贯穿着公众与党和XX之间不断变化的共同利益关系。它是一种基于公众与党和XX之间相互矛盾、相互依靠的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一种社会政治态度。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指的就是百姓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政治态度,只不过是借助网络论坛、网络聊天、博客,微信,直播平台和短视频app和其他网络工具表达出来而已。
(一)信息大量传播,难以控制
伴随着网络本身传播的性质,任何网络信息的进行传播的过程中,其整体传播途径以及传播渠道都难以把握,同时整个传播过程中传播主体的匿名性,导致信息的追踪较为困难,从而使最终整个网络信息的传播难以控制。伴随着我国社会群体言论自由的特性,任何组织以及个体都能够在网络以及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观念。在传统发展的进程中,伴随着群体性事件本身的舆论影响以及对于社会的负面作用,XX部门往往能够通过各种手段控制事件的传播,降群体性事件本身所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但是伴随着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大众获得信息的渠道得到了很大的延伸。XX部门针对群体性事件采取封锁信息隔离报道已经变得不再现实。再传统媒体发展的背景下,XX部门能够通过国家宏观调控来对所有的大众媒体进行管制,确保媒体的整体一是形态有利于社会的法发展以及稳定。然而,网络本身所暗含的无限制性以及广泛性使得对于群体性事件网络传播的管控变得更为复杂。其具体原因在于,一是,群体性事件的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性以及无限性,其整体传播的时效性很难得到把控,同时整个传播的空间没有一定的界限。二是,整体传播的速度十分快速,这使得整个管控的过程很难对其进行一定的控制。三是,对整体传播的内容很难进行一定的限制,伴随着网络整体的广泛性,使得对于社会大众言论表达的限制性较小,虽然当前有一些网站可以对一些敏感性词汇进行一定的限制,但是此种限制的效果以及广泛性让然有待考量。
正由于网络群体信息传递的复杂性以及多元性,最终导致整体网络信息的真实性较低。这样大大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当前,伴随着网络监管力度的薄弱,越来多的八卦消息以及小道消息虫师着网络环境。一些媒体或者社会人员为了获得关注,不惜发布虚假消息引导社会大众,甚至又相当多一部分人故意曲解信息,对群体性事件大肆传扬,不坚守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在网上发布或者转载不知道哪里听来的消息,甚至于编xxxx消息来形成新的谣言。由于群体性事件本身具有非常负面的影响,如果再整体事件信息不明朗的情况下,进行大肆传播,其本身所暗含的负面影响将更加难以控制。
(二)信息传播范围广、速度快并且影响力大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打破了空间以及时间的界限,使得信息的交流与传递变得更加更加顺畅。虽然信息的交流效率更加流畅,为当前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但是其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需要我们不断重视。如果群体性事件爆发的话,相关信息内容便会通过互联网各大平台进行大肆传播,一则信息可能仅仅需要几分钟就会传播至世界的任何一个角度。同时正因如此,互联网为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以及参与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他们能够通过互联网来不断传递消息,特别是网上的一些群发功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信息发送到每一个参加的人手里。
伴随着XX部门对于传统传播媒体的管制,群体性事件一旦爆发以后,社会大众便可以通过互联网来传递并发表信息。但是其整体信息的真实性确难以得到保证。这样大大强化了群体性事件的负面影响,也为XX部门对于群体性事件本身的管制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伴随着群体性事迅速在互联网上传播;一些言言论就会像星星之火一样,马上舆论就会像燎原之火迅速成型、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三)信息交流容易受个人情绪影响
网络是自由的,任何人都可以在虚拟身份下发表自己的看法。它为人们发泄情绪提供了最佳渠道,从而使公众舆论多元化和锐化。如果XX不及时民意回应,将进一步扩大社会矛盾在网络世界,提升网民中的社会不公,导致大多数社会的共鸣。与此同时,它削弱了公众的XX的意识,降低了XX的公信力。若高估了网络舆论的影响力的过程中,网民的力量和质量被低估;投诉响应工作没有在政治上重视,而大部分的语句都是空话,他们无法说服观众,他们不能公众产生共鸣。目前,由于我国社会处在转型阵疼期,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利益的进行再次调整,一些矛盾必不可免的就会产生。于是,关于群体性事件,一些不理性和极端的言论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
三,群体性事件发展过程中网络舆情所产生的影响
(一)网络舆情引发群体性事件
在访客流量大和网络用户注册数量大的网页论坛、社区和微博主页中,一些帖子被多次转载到不同的网络媒体平台,或者通过聊天,邮件等方式传播,以吸引互联网用户的注意,形成网络舆情。它们依靠网络信息技术相互沟通、联系,规划、组织、联系,容易演变成具有特定需求的群体性事件。目前,此类群体性事件问题在我国越来越多,而且发展迅速,影响巨大。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境外敌特分子时常利用我国的一些社会矛盾来编造谣言,同时在网络上发布消息、帖子等,欺骗、煽动人们去扰乱社会秩序。
(二)网络舆情使群体性事件向坏的方向发展
第一,当公众受到互联网虚假信息的煽动时,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会A地引起骚乱,B地是支持,C是参与的情况,导致事态向更大的方向发展,造成更严重的危害。第二,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社会负面情绪的集中爆发,往往会揭露出社会丑恶的一面。第三,XX有关部门错误的前期处置。发生一起事件,有的XX部门为了所谓的政绩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查出真相,而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让新闻媒体曝光真相,而是让“听话”的媒体报道出XX想要的内容。不让事情捅到上面去,这样就会让当事人觉得有隐情,会把事情越闹越大,反而对事件本身的处置造成负面影响,会让网上谣言四起,激起民愤,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导致爆发群体性事件冲突。
四、群体性事件发展过程中网络舆情的监察与控制
(一)加大力度对网络维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
群体性事件可能会使局势更加混乱,甚至导致局部问题变成全局问题、简单问题变成复杂问题、经济问题演变成政治问题。因此,XX有关部门应该时刻对互联网信息动态保持关注,对那些利用网络进行的各种危害社会稳定的活动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及时的打击。视舆情严判,增强社会风气引导。当前,我国正处于收入不平衡时期,阶层矛盾凸显,社会心态不稳,影响社会风气事件频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敏感性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很容易在互联网上形成“蝴蝶效应”。因此,要加强对舆情的收集与严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健康向上的思想舆论氛围。我们要积极推进“网络民主”进程,广泛采用“网络问政”方式了解舆论,提高应对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力和控制。主流网络媒体应承担的网络话题层出不穷的攻击,赢得更多的声音,引导社会潮流的发展,
(二)增强网络管理、把关能力
要想真正将群体性事件网络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就需要XX部门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完善对于网络的监管。公民有知情权以及言论自由权,但是公民的知情权以及言论自由权需要再一定有序的环境之中来不断完善。鉴于当前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管控需要,XX部门应该制定一些列规章制度来完善对于各个网络平台以及社会大众的网络监管。当前,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一些列法律来完善互联网监管,但是其整体政策实施以及管理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一些列法律内容对互联网行为的整体监管仍然不够完善,相关违法成本人仍然较低,这也是越来越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愿意铤而走险的原因所在。应该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角度出发,深入考虑群体性事件本身的特性,在此基础上完善网络监管体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一是对互联网平台进行严格管控,从准入规范入手,严格把控互联网运营商的管理,并严格遵守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互联网运营商平台信息的管理进行规制,实现网络信息的验证,检查,消除虚假和保护真相的行为。以确保网络运营商对自身平台负责;二是要从社会大众的信息入手,严格强化对网络信息的筛选以及过滤,要及时要求相关信息发布人员删除一些不当信息,对于严重影响社会安全以及稳定的人员还应该加大出发,增强其整体乏味成本,第三,引入发布规则,通过网络在一些论坛或者网页上发布正确发表网络言语的告示,通过警告或限制网民发布不好的内容,来达到净化网络环境的目的。
(三)充分发挥主要媒体的作用,形成舆论点
在信息传播手段多样化的情况下,如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以及流行的通信对象,信息是不能被封锁的。所以,道听途说和社交八卦是消息传递的主要途径。
伴随着群体性事件本身的新闻效应以及影响力,社会大众对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非常高的兴趣以及关注度。正因如此,每当群体性事件爆发之后,社会大众便渴望通过社交媒体获取到群体性事件的演变轨迹,并急于知晓再群体性事件爆发之后对于社会各方的影响以及XX部门的举措。因此,XX部门为了规范化整体群体性事件的晕轮管理,应该利用具有高度公信力的媒体平台,实时对群体性事件进行发布,以满足社会大众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好奇。当前XX部门应该积极从群体性事件本身出发,来促进群体性事件的发展。XX部门应当建立一种管理机制,当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相关的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应当听从XX有关部门的安排进行事件信息的报道,用以引导大众的舆论点。
加强各类媒体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大环境。加强对互联网、传统媒体、报刊等媒体的管理,依法管理各类负面信息,谣言和反社会主流言论的传播,营造积极乐观的舆论环境。有必要推广网络实名制,推广网络实名制,微博、微信等;增强网民网络社会行为的责任感,减少谣言和不良信息的传播。加强对在线互动服务,如网上论坛,博客,播客,即时通讯工具,社交网站等的监管,并培养和实践的主流社会价值观。要敢于依法治理,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对于网络上抹黑诽谤、网络谣言、非法传教等各种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依法治理,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梅松提出从治理思路、实施手段、严判标准三个方面来寻求解决路径,为提高XX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四)建立网评队伍,引导舆论方向
媒体对于社会的舆论具有导向的作用,因此媒体应该担负起自身最为工中传播通道的职责,自觉强化自身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以及及时性。伴随着当前社会大众对于自身知情权以及言论自由的整体需求,XX部门应该联合网络媒体优化整体舆论引导,组件较为优秀以及合理的机构来对网络新闻进行实施引导,吸引大众关注事件的真实发展状况,音带社会的阿忠了解事件的真相,不被某些不法分子所蒙蔽。当碰到那些恶意夸大事实,甚至发布虚假事实的帖子,要及时发现并讲述真实的情况,千万不要和这些人发生直接的言语冲突。鉴于网民容易受到权威的影响,可以加强我们发布信息内容的权威性。可以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发布对事件专业性的理解与看法,让广大网民直接与专家互动,引导舆论的方向。
五、结语
近年以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率已经越来高,从二零零零年以前的人数少、规模小、危害轻的态势转变到二零零零年之后的人数多、规模大、危害重的的态势来了。并且这种态势越来越严重,所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并且二十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越来越高,网速也越来越快。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过程越来越不可捉摸,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得群体性事件的组织、策划、分工、行动变得无比方便,只需建立一个聊天群,只需一条群发短信就能实施一起群体性事件。而网络媒体平台的兴起也使得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在这些平台上煽风点火,恶意造谣,使得群体性事件朝着不可控的方向走去。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XX部门在处理这类群体性事件中的网络舆情也不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我想现在各地各级XX都有一套应对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情失控的预案,我能看见不远的将来群体性事件将会得到完美的处置,期间出现网络舆论也会被XX有关部门处置的不会造成任务危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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