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绪论
1.1研究背景
1.1.1全球汽车市场发展现状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已经过上了小康生活,生活质量愈来愈好。也正是如此,国民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国人在出行方面对于交通工具的选择往往倾向于购买机动车辆,因此对机动车辆的购买欲望十分强烈。并且我国一向秉持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口号,因此我国各类型的道路建设飞速扩张,包括高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综合多种很高优势因素,令我国汽车的普及速度飞速加快,车辆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张。机动车辆在我国交通工具之中占绝对地位,而我国也成为世界各大汽车企业争先抢占的重要市场。在世界汽车消费国家或者地区之中也是占用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统计,全球汽车行业汽车总产量发展趋势整体呈现稳步增长势头。虽然2008年全球爆发金融危机之后,全球各类行业的发展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搏击损害,汽车制造行业不可避免。也正是如此,在之后的两年中包括中国市场在内的全球汽车行业的产量都不断下滑。不过自2010年全球经济的回暖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汽车制造行业出台的多种政治扶持措施之后,包括中国汽车市场在内的全球汽车制造产量正在以稳健的速度增长着,并且2010年之后还保持着这种增长态势。甚至在到达2016年时,全世界的汽车制造辆已经达到了9500万辆。

如今,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个国家的汽车市场都在增长。不过,当前全球发达国家的汽车市场已经呈现饱和状态。不过全球的发展中国家因为其国情的原因(发展中国家的国民经济正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并且国民经济结构和消费结构恰好处于转型升级时期),在很大程度上拉动全球汽车行业及周边相关行业的继续加快增长。如今透过全球汽车行业生产格局的角度来看,环球汽车大型企业以及我国本土的车企看准发达国家市场发展的朝阳势头,纷纷开始增加了对发展中国家汽车市场的产量投资。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使得发展中国家的汽车市场分量成为全球汽车行业市场的地位得到不断的提升。综合国际数据分析,目前全球的汽车生产制造基地已经从西方发达国家和东亚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渐渐转移至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发展中国家。据最新研究报告分析预测得出在2018年末全球汽车市场的总生产量将会上升至1亿800多万辆,并且在今后将会以每年5.5%的高速增长。并且可以肯定的是,在之后的10年左右,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汽车销售量和生产量将会成为全球汽车市场稳步提升的重要增长引擎。在这其中预计中国的汽车产量将会占据全球汽车生产量的40%左右,印度大约占据12%左右,巴西占据7%左右,俄罗斯大约占据4.5%。而像欧美、日本等过去的汽车制造强国因为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受到了极大的波动。不过随着2010年之后,全球经济发展的回暖,因此又恢复的了平稳的发展状况。

中国如今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体制,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最强根基。随着近年来全球市场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以及世界工厂分工体系的分工明确,以及全球汽车市场生产基地的迁入,我国的汽车生产制造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非常完善的工业体系。在该体系中,存在着多种品牌和系列的众多车型以及车配件的完善配套体系。不过相较于欧美日等汽车生产制造的传统强国而言,我国的汽车生产制造起步十分落后,且发展初期进展缓慢,技术更新滞后。但是我国XX和汽车制造企业抓住当前国际汽车市场的发展需求结构转型升级和生产基地的转移机会,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汽车制造业的高速发展。因此,在2009年的时候,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机动车辆生产销售量名第一的国家。

1.1.2我国财产保险保费状况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坚持遵守和实行着对机动车辆保险的管制政策。不过理想很美好,现实却是很骨感。实际的情况往往存在着XX管制和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并存,这就形成了一种双重机制。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车辆投保人的相关法律权益,促进我国财险市场的安定有序管理经营。在2001年,我国开始了有史以来第一次的车险费率改革。不过遗憾的是在2006年的时候,我国再次回到了条款费率的XX管制制度。在2006年的这次管制,使得2001年的这次车险费改革流于形式,无功而返。这次的车险费率改革的失败是多方面的因素而导致的。不过在众多因素之中最主要的还是因为我国本土的各个保险公司采用了不太理智的市场竞争方案,这些保险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份额,纷纷为了一己之私打起了价格战。这种短浅的战略目光,最终致使我国车险价格的降低但同时又使得赔付率的大幅上升这一系列的破坏因素导致的,我国车险市场的规则被坏殆尽,呈现出无秩序的换乱状态。这就是本次车险费率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
之后,我国保监会又于2015年2月再次颁发了《关于深化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本次的车险费率改革意见,再次引起了包括各大保险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次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机遇和挑战是一致存在的,机动车车主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及我国各大保险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状况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是因为,倘若某一方在面对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的挑战时应对不够充分的话,甚至会导致小型的保险公司面临着退出保险市场的严重风险。所以,本次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的详尽信息以及在本次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的各方利益群体之间所煽动的影响将是十分有必要研究的,并且基于本次车险费率改革的研究内容也应当提出相应的闪避在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风险和挑战的详尽措施。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在2015年我国保监会所出台的这项《关于深化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所折射出来的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的现状。在本次车险费率的改革中,具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车险费率差异化的体现。在本次有关车险费率改革的规定,其制定的主要理念是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通过对各地区大小不同、政策不同的保险企业采取差异化的车险条款、产品等的管理机制。我们深知,我国车辆保险的改革势在必行,且越快越好,这将有利于我国车险费率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实行最终的成功,而不是付之东流。值得一提的是,当前这种改革的进程的步伐势必要逐渐加深、加快,也正是如此,我国的各个大小型保险企业就必须要做到时刻不断地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时刻要采取创新的思维来进行自身能力的提升,最终达到适应我国车险费率改革进程的需要,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
在该意见中,规定了我国保险企业可以自主适事的开发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相关要求,不过这其中主要是对于商业车险的费率裁量。在相关要求中提到:保险公司自身的偿付能力以及产品的相关开发能力和保险企业在风险管控监管方面的能力限定内容。例如,保险企业必须要达到三年会计年度以上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以及拥有超过300000辆以上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业务的相关承担保证的数据等等。这些种种要求其实就是出于保障投保人的个人合法权益而设定的,因为只有制定相关的明文规定,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某些保险公司破坏我国商业保险的稳定秩序。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众所周知,各国对于车险市场的重视程度十分深厚。因此,这就造成了车险市场的地位至关重要。也正是如此,车险市场的无秩序效率低等现象的发生同样折射出我国整个社会的财险领域市场的无秩序效率低的现象。通过研究我国在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的相关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重点关注车辆保险的计算、车辆保险的种类以及车辆条款相关的内容等方面的规定的细节变化,将会使得我国有关保险企业在进行战略决策的时候能够做到精确制定业务重点倾向,有利于其对于自身的发展倾向做出精准的定位。并且还有利于我国保险企业适时合理的转变自身有关车险费率等方面的管理、经营理念和方式。让企业管理者最大限度的看清楚车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客观地看待车辆保险费用充足度的下滑以及车辆赔付率的持续上升,还有保险企业承保利润的下降等等问题。尽可能地让保险企业规避我国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众多挑战,达到我国车险市场的井然有序。此外,通过分析全国各地的车险费繁多的改革方案,不仅仅能够为其他落后地区提供相关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还有助于保险企业通过大数据的科学技术来分析我国车险市场中存在的种种影响因素,实现方案制定的创新,提升保险企业的服务管理质量、有助于机动车车主做到遵守交通法规,按照规则正确、规范的驾驶机动车辆,避免因为车险费率改革方案中存在的惩罚性措施而产生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用的增加。患寡而不患均,只有从根本上平衡车险市场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利益才能够真正助推我鼓励车险费率改革的逐渐深入和稳步有序进行,为今后的车险费率改革指明方向。本文中相关课题的研究,是基于为我国车险费率改革的持续进行而提出来的,通过提出当前我国车险市场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进一步提出相关建设性的意见。
1.3文献综述
1.3.1国内文献综述
我国车险市场领域的相关学者往往是从我国车险费率改革所采取的管制模式以及车险费率设定过程中应当以何种因素作为参考和我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应当就国内车险费率改革内容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的。在这些领域通过我国众多学者的不断努力和研究,得出了许多有意义、有价值的成果。
我的大部分学者一般在研究了国外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之后,就会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XXX的国情总结得出了我国车险费率改革的政策不可能一步落实到位的论断,并且还提出了相关建设性的意见。
比如张向贤先生团队众人在分析研究了日本有关车险费率改革进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变化之后,严谨科学地表述了在车险费率改革之前的日本车险市场现状以及车险费率改革之后的日本车险市场的前后巨大转变。这些巨大的转变主要包括车险费率的裁量厘定和日本车辆保险的适用范围和车辆保险的保险种类的转变。之后,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张向贤等人还在结合了我国的XXX国情的根本后借鉴日本车险费率改革的具体措施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方案。
而我国学者粟方也是通过研究分析相关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改革方案以及保险公司在车险市场领域所制定的产品,这其中主要包含了一国影响车险费率变化的主要因素以及车辆保险的保险种类等等。并且粟方还提倡我国在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应当借鉴韩国车险费率过程中所采取的循序渐进的改革模式,在时间和空间上给予车辆保险投保人以及保险公司一定的缓冲。
我国学者徐文虎则是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国情之后总结分析了当前我国车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和特征,并且提出了与粟方观点相类似的结论,他同样也认为根据我国当前XXX国情,我国的车险市场改革和管理的发展模式倘若想要落到实处就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因此要借鉴韩国车险费率改革的循序渐进改革发展模式。
目前,在有关车险费率的裁量厘定方面,我国众多学者提出了众多相关建议。不过,这些建议总体来说基本上都是认为保险费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学者高岩认为车险费率的裁量厘定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并且基于该项原则借鉴欧美等国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实践经验,建设符合我国XXX市场经济的车险费率浮动系统。应当全面考虑到机动车辆行车记录以及机动车车主及其家庭成员的大致情况等条件,倡议XX有关机构和保险企业尽可能完善车险市场的信息传送平台。此外,学者余东发重点研究了我国车险费率裁量厘定中的车险里程定价方法的主要优势以及不足之处进行了细致地分析,这也有利于我国保险企业在创新车险产品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参考。
最后,在车险费率改革将会带给我国哪些影响方面,学者雷汉伟则指出,我国财产保险企业应当着重采取企业内部事先预算的管理方式来进行车险过程中中承保的成本控制。学者金立坤则认为我国实行车险费率改革过程中实行的商业车辆费率改革预示着我国的保险行业向成熟完善再次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有利于我国保险市场业务效率的提升。郑成功认为一个国家的人口、经济、政策制度是影响车险费率改革的重要因素,这其中中国的车险市场发展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我国的政策制度的规定的束缚,不过如今车险费率改革将会带给我国保险行业重要的发展契机,不过风险挑战与机遇同在,因此其指出我国保险业面临发展的必要性等。周娟则以“经济发展新常态”为研究背景,通过分析我国保险行业和保险企业的视角指出我国车险行业未来所面对的诸多转变。同时她还主张我国车险费率改革应当依据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发展要求,综合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以及保险行业资源配置机制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最后还深刻思考和研究了我国车险市场工作业务的精细化管理制度。
1.3.2国外文献综述
当前,商业车险费率的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要产物。这些年,国外相关学者综合多方面车险费率改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探讨,并得出了相关重要结论,成为国内学者研究我国车险费率改革方案的文献参考。这其中,国外学者主要从监管、改革进程以及保险公司在面临承保风险以及车辆保险费用设定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
一般来说,国外大多数学者对于严格的车险费率管制政策的监管方式是持不认可的态度的。他们通常认为这种严格的车险费率管制政策的监管方式,将会带给保险市场一系列不利的影响。
David认为倘若在车险市场上一家保险企业想要实施一项保险产品,必须经过十分严格地审批才能够通过的话,将会使得保险公司在车险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公司项目的执行充满了被动。在X的法律体系下,通常会以法律的方式来限制车辆保险人制定车险条款费率的自主、自由。因为在这种严格的费率管制之下,倘若投车险的风险状况突然发生变化,而保险企业却不能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和现状来灵活调整自身的规定,就会产生一种逆向选择,这将会大大加重保险企业的管理经营风险。
欧洲学者Jean在经过对欧洲车险市场保险的监管模式做了一些详尽的陈述后,认为欧洲各个国家和地区的XX监管部门在彻底放弃管制条款费率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之后,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得到了加强。与此同时,市场的效率就会得到提高。而JDavidCummins以及Mary在深入研究了X马萨诸塞州以及新泽西州的车险市场失控的原因之后,表示这一系列都是因为XX部门的监管不利和不当所导致的市场恶性降价竞争的现象。与此同时,他们还认为严格的车险费率管制政策将会挤压保险市场自由竞争的空间。比如,保险企业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过大的损失,就有可能通过降低企业的服务质量来降低成本,弥补损失。这在一方面就会大大伤害了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的服务并不能够完全符合消费者的需求。不过也有学者提出于此相悖的看法,国外学者Jaffee和Thomas就认为X加利福尼亚州XX的车险费率管制将会促使保险企业更加注重于调控保险欺诈,追求降低保险企业的赔付率。
严格的车险费率政策终究是会被时代所淘汰,这是当前社会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结果。国外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抓住先机,先后展开了一系列的车险费率改革。在这过程中,国外学者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出了诸多经验,他们分析了国外在进行车险费率改革时国家的车险费率改革的背景状况、改革的历程以及改革的经验,而这些对于我国的车险费率改革来说十分具有借鉴的意义,给我国的改革提供了诸多理论基础。日本学者志村信保业对日本车险费率改革自由化的发展进程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且还搜集了诸多事例资料。在这其中,志村信保着重强调分析了本国车险市场保险企业不理性的恶劣竞争、保险赔付率上调等问题,这一系列的研究对于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我国车险行业的发展背景与日本车险行业的发展背景类似。Ruan在大致分析了诸多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改革之后,抽丝剥茧,着重分析研究了英国的车险费率改革历程以及在改革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同样对于我国有着借鉴作用。Marston则是通过讲述了X的车险市场发展源头和发展背景、现状等,分析了X车险费率改革的全过程,总结出了诸多实践经验。从他的描述中可以知道,X的车险费率改革发展的历程远比我国的车险费率改革久远,也因此其经验比之我国更加丰富。
车险费率改革会使得保险企业再次重新审视一下其未来发展过程中将要面临的承保风险以及保险费用的设定等难题。Viseusi认为保险企业在制动车的保险费率分级中,不但要重视管控机动车驾驶员以及机动车本身的状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还要综合机动车登记所在地的交通管制以及当地的社会公共治安状况。特利曼斯认为由于保险的成本是没有办法预先知道的,更谈不上衡量其成本了。因此就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将保险费用设定的过高或者过低。而无论是过高还是过低哪一种情况都是损害到车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保险费用定价过低就有可能导致车辆投保人不能够享受到周到的保险服务,而定价过高就又会导致保险公司获取超过其服务质量的高额利润,严重违反了设立保险的初衷。
2机动车辆保险险种以及车险起源
为了能够对我国车险费率的差异化和市场化做出合理的正确判断和科学分析,那么了解机动车辆保险险种以及机动车车险费率的裁量厘定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这将是我们研究本课题的重要理论基础。
2.1机动车辆保险概论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车险市场中的商业车险主要涵盖了机动车、特种车辆、拖拉机以及摩托车等诸多商业车险。在这其中,又数机动车的商业车险费用占据大头,也正是如此该项内容的机动车辆保险主要指的是机动车的商业车险。
众所周知,机动车险是一种基于汽车主体本身以及与之有关的诸多利益作为保险的标的的商业财产保险。该处的机动车是根据中保协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之中的相关定义而阐述的,主要指的是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境内的所有通过动力系统所驱动或者牵引的能够在公共道路上路行驶的供机动车驾驶人员乘坐使用以及运送物品的车辆,此外还有进行特种作业的专业轮式车辆,包括挂车以及履带式的车辆等等。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里的定义并没有提到摩托车、拖拉机以及特种车辆,因此这几种车型不属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的范围。
2.1.1机动车辆保险种类
我国机动车辆的商业保险种类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主险,大致包括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车上乘客责任保险、机动车辆盗抢保险这四种保险险种。具体车辆选择哪种保险险种,车主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决定投保险的险种。
第二部分为附加险。附加险名称的由来是相对主险来区分的,并且附加险是依存于主险而存在的险种。此外附加险不能够独立投保。附加险中投保人所交的全部保险费用相对于主险来说是少的,但是在法律的效力上来看,附加险还要优先于主险的条款生效。附加险总共囊括了11个险种。
2.1.2机动车辆保险的起源及发展
众所周知,机动车保险最早诞生于大不列颠。并且机动车险是伴随着汽车的普及而诞生和发展的。也就是说汽车保险要晚于一些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业务。最初时期的机动车保险主要是以三者险为主险。只不过后来随着业务的拓展,机动车险逐渐发展演变成现代的机动车险。
早在1896年,英国的法律事故保险公司就开启了置办汽车保险业务的先河,也因此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成为了当时汽车保险行业的龙头老大。在不断地发展改进中,车辆险在欧美地区的发展势头逐渐上升,得到了广泛迅速的发展,并且由此产生了汽车火险以及车辆车损险等。
时1913年,世界上已经有超过20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保险公司相继开办了机动车保险业务。所以,车险费率和承包规则也得到了有效地统一。但是,随着汽车使用率不断增加,普及速度越来越快,道路上的机动车越来越多,这就产生了十分严峻的问题。那便是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由此造成的伤亡和经济纠纷也随之增多,机动车逐渐成为了一种社会隐患危险的制造者。于是,在1927年,X的马萨诸塞州颁布了一项法令《强制汽车保险法》。该项法令强制命令马塞诸塞州的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购买汽车责任险,而且在机动车购买汽车责任险以后才可以在相关XX部门进行汽车的注册登记。这是现代机动车险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注定要成为今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参考依据。此后,1950年,汽车制造工业成功的发展成为了各个地区和国家财产保险中的重要组成。
由此可见,车辆险的诞生是人类社会在发展到不同阶段和时期所诞生的必要产物。正是由于当前社会中机动车的存在所带来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全球汽车制造产业和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才开始逐步完善汽车保险市场制度。也促使车辆险成为了一种种类繁多,规模宏大,风险保障覆盖面广的一种现代专门险种。为人类社会提供了风险保障。
3我国早期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为了更好的解决本课题有关于车险费率市场化及差异化的研究,本文将对我国早期的车险费率改革进行详细的分析和介绍,以此来总结先前失败的教训和经验。
3.1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含义以及必要性
众所周知,机动车险在财产险甚至于全球保险行业中都拥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车险费率改革对于财产险乃至保险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3.1.1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含义
车险费率顾名思义就是指车辆险的价格。车险费率的定价标准是保险商品的定价原理。原理包括基本费率以及附加费率,这些原理需要考虑赔付率和损失金额以及保险公司的企业运营管理成本和盈利能力。
我国过去开展的车险费率改革是基于大数法则,通过市场化为风向标,采取动态的监管模式,以企业的偿付能力管控为核心内容,构建一个以保险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辅助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情的商业车险系统。
3.1.2车险费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我国车险条款以及车险费率的制定是由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协调统一制定的。这其中各个保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具有高度的相仿性,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价值规律。严格的车险费率管控制度只会致使我国车险市场出现无效率无秩序的负面影响。并不能够真实的反映出保险产品与保险产品费用之间的真实存在关系,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嗅觉不够灵敏。此外,较高的车险费率不仅仅会导致车险市场保险公司通过价格战的方式抢夺车险市场,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有效的保险需求。而且我国的产险市场较之欧美发达国家起步晚,因此,我国在面对国内车险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国外保险企业的竞争之下,十分有必要进行车险费率的改革。
3.2我国早期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从我国开始正式实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的车险涵盖范围正在逐渐增大,整个国家的保险行业已经初步进入发展的行列当中。业务增速持续提高,近几年车险保费收入逐渐占据财产险收入七成以上,行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展现出一定的活力。但几次费率市场化改革仍遗留一些问题。
3.2.1产品与车险费率方面
现在各险企使用的都是由中保协制定的具有高度相似性的A,B,C三套示范条款,同质化的产品使得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与面临的风险不匹配,损害了低风险客户的利益,同时,促使日益增加的市场主体只能采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来争夺市场份额,导致了价格战。整个车险市场是无效率的,险企无心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差异化的创新服务质量也无法使消费者满意。由于市场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价格无法反映价值,费率也不能够科学反映风险情况。各公司之间尚未实现信息共享,因此“一刀切”和“价格战”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我国车险费率体系现阶段主要是“从车费率”,而较少考虑“从人”因素,因此,保费并不能因为车主的谨慎驾驶而有所不同,这会变相鼓励驾驶员降低风险意识。另一方面,为使保费更加接近公平保费,在基础费率之外,根据保险标的不同风险性设立了浮动费率因子。在未统一浮动费率因子的地区,浮动费率因子由保险公司根据承保风险状况自主厘定,但却成为保险主体恶性降价、占取市场份额的工具。保险公司不考虑投保人的出险、交通违章情况,都将浮动费率因子降至最低标准,来争夺客户。这种情况使得高风险客户和低风险客户享受同样的优惠,驾驶员易产生侥幸心理,不注重谨慎驾驶,保险公司赔付成本增加,浮动费率因子形同虚设。而在统一浮动费率因子地区,尽管取得了易于监管、保费更加公平、理赔数据更加真实等成效,但部分费率浮动因子设置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如行驶里程因子因保险公司不要求投保人出示行驶里程的具体证明,并对所有投保车辆给予行驶里程折扣而不具有实际意义;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因未能实现商业车险信息平台与交管部门数据的有效对接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2.2监管方面
由于我国车险市场面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局面,因此监管部门在监管措施的度上不好把握。为了使市场秩序井然有序,监管部门对于条款费率管制的过于严格,一定程度上扼杀了保险机构的积极性,抑制了其创新的活力,使得各公司间进行低质量的价格竞争,导致市场混乱。且由于监管方面缺乏总体规划,往往都是出现问题之后才采取解决办法,缺少事前的预防与管控机制,配套措施滞后。此外,监管理念落后、监管方式不科学也是目前需要改进的地方。
4车险费率差异化
在我国的车险费率的改革中,具有一个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车险费率差异化的体现。在有关车险费率改革的规定中,其制定的主要理念是根据分类监管的原则,通过对各地区大小不同、政策不同的保险企业采取差异化的车险条款、产品等的管理机制。我们深知,我国车辆保险的改革势在必行,且越快越好,这将有利于我国车险费率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实行最终的成功,而不是付之东流。值得一提的是,当前这种改革的进程的步伐势必要逐渐加深、加快,也正是如此,我国的各个大小型保险企业就必须要做到时刻不断地提升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时刻要采取创新的思维来进行自身能力的提升,最终达到适应我国车险费率改革进程的需要,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
在该意见中,规定了我国保险企业可以自主适事的开发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相关要求,不过这其中主要是对于商业车险的费率裁量。在相关要求中提到:保险公司自身的偿付能力以及产品的相关开发能力和保险企业在风险管控监管方面的能力限定内容。例如,保险企业必须要达到三年会计年度以上经营商业保险业务以及拥有超过300000辆以上机动车的商业保险业务的相关承担保证的数据等等。这些种种要求其实就是出于保障投保人的个人合法权益而设定的,因为只有制定相关的明文规定,才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某些保险公司破坏我国商业保险的稳定秩序。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运营效率的差异并不是车险费率下降的主要原因,营业税和额外征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车险的损失。来自不同省份、经济发达地区的汽车保险费率下降更为严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业主为较发达地区的业主提供补贴。从不同车型来看,由于不同车型面临的风险不同,有非经营车型补贴商业模式和卡车补贴公交车。
4.1我国车险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4.1.1险种过于单一
如今,中国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一般是两种基本类型的保险和九种其他类型的额外保险,虽然这种情况是由于中国的保险市场相对不发达,在一定程度上统一制定了条款和利率保证了被保险人自身的利益,对维护中国保险市场的秩序起着重要作用。然而,由这种系统引起的缺点也非常明显。
具体而言,该系统限制了保险业应具备的操作灵活性。它不允许大型保险公司结合市场的实际需求开发新型保险。同时,它无法有效调整某些保险产品的结构。升级也使得许多保险公司的实际业务模式过于简单化,无法使这些公司建立具有独立特征的市场竞争优势,这将导致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市场垄断,并且保险公司没有提供服务。在存在巨大差异的情况下,保单持有人倾向于选择大型,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这反映在实际情况中。虽然中国的保险公司数量非常可观,但众所周知的保险公司仍然是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因此车主经常为自己的车投保。已经听取名称的保险公司将被选中。对于一些小型保险公司来说,他们并不完全了解这些公司,他们本能地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些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和运作。
4.2实现差异化营销的主要对策
如今,国内保险公司经常使用批准系统批准汽车保险索赔。虽然该系统的实施对降低汽车保险的保险费和道德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保险用户的需求不断增加,此外,全民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高。现有的汽车保险理赔过程过于繁琐,需要简化和修改,以实现汽车保险服务水平的有效提高。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从而可以更好地提高汽车保险管理水平,促进理赔服务的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具体的措施包括以下这些方面:
4.2.1成立呼叫中心
保险公司的服务号码应该是一些简单易记的电话号码。虽然中国一些大型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相对容易记住,但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仍然难以记住。呼叫中心的建立可以尽快实现结算工作,但这项工作仅限于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并未在整个保险业中得到有效推广和推广。
4.2.2建立详细的零件报价系统
如今,汽车保险理赔行业零件的报价标准过于单一。保险人员通常只根据型号和损坏的部件名称确定损坏,信息更新速度较慢。这方面忽略了不同型号的价格。另一方面,这些差异无法满足快速变化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价格变化。
4.2.3配套服务
汽车保险的差异化营销也体现在其他保险类型的有效区分上。与其他保险领域不同,汽车保险在保险方面经常遇到一些严重的车祸。这时,汽车不能继续正常行驶,需要救援救援车辆和一些维修人员。为此,汽车保险公司应该能够在现场提供一些拖车服务和简单的维修服务,如轮胎更换,燃料添加等。
4.2.4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系统
对于车辆保险,风险的概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保险车辆的实际状况。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应建立更完整的客户管理系统,以有效地为客户记录适当的信息量。风险较高,车况较差的用户一方面可以提高保费,另一方面也可以直接拒绝保险,可以大大减少保险公司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公司的正常发展。同时,与其他类型的保险相比,汽车保险属于短期保险类型,需要每年更新。从一些报道来看,一些用户并不知道他们已经超过了他们的保险。当他们找到索赔时,他们发现他们无法继续享受保险。服务,然后用户将要求保险公司不要给他们一个温暖的提醒。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应准确把握用户的更新时间,并为客户提供温馨的提示,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行更新工作,另一方面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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