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治理问题研究

  摘要

大数据技术被普遍应用于社会各个范畴,其在税收领域的发展一体化中的作用更为突出,税收和大数据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在大数据背景下,现行的税收治理方式也存在着难以继续转变的问题,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税收治理,是目前税务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但同时,虽然大数据技术有负面效应,但是更多带来的的是良好的管理效果,对税务局来说能有效的节约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也为国家带来了新的活力,为推动税收治理模式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管理技术支持,也是一个合适的时机。本文以云南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税收治理为例,揭示了影响大数据时代税收治理工作的各个方面,还分析了云南省税收治理模式还有哪些待解决的问题,最后提出了促进我国税收治理模式转型的对策。

 关键词:大数据;税收;治理

 1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2021年3月24日,XX办、xxx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推动第三次国家税收治理模式的变革,它的特点可归纳为“综合”,即完善系统的执法管理、事务管理和监督,是规范企业工作准则、系统操作准则、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和岗位责任一体制教学融合的产业升级。从税收征管和群众服务的角度看,新技术、新经济、新商业模式、新商业体制等政策的快速发展,使得市场主体起步难度降低,但也会面临其它挑战——市场复杂多样性增加、税源的变动增强、双方的信息更加不对称、纳税监督的难度显着提高。

因此,迎接新趋势新使命,大数据驱动税收治理模式的转型是目前必然的发展趋势。本次研究专注于国家大数据战略,把握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指引方向,为云南省的税收治理模式转型与完善提供优化建议。

1.1.2研究目的

在大数据时代下并非简单使用数字化新技术来完成税收治理的工作流程,税收的相关管理理念、保障机制、资源配置等同时也会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不断发生变革。与现代税收治理的高质量和使用大数据的发达国家的税收信息比较,我国的税收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法律制度保障方面、大数据收集和处理平台的管理方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方面等等会有较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次研究特别关注云南省税务机关在大数据背景和2020年突发的疫情下是否注重税收数据的潜在优势,并且把大数据优势发挥到最大,更好地为税务管理服务,加快税收现代化的有效建设。

1.1.3研究意义

大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输入,能够突破时空限制,减少现实距离,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快速突破传统群体,融合不同部门的边界,实现管理效率的最大化。因此,大数据是最基本和具有战略性的资源,同时也是最关键的生产力。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大数据技术列入到生产管理要素中,利用大数据将国家治理提高到现代化水平。2021年3月24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印发,推进了金税四期,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进行精准市场监管模式转变。得益于5G网络、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大数据是这些新技术的基础,想要实现智能化,必须要有数据的支撑。大数据技术可以收集和管理税务行业内外的大量数据,为上层应用提供统一规范的服务,为人工智能技术等新技术建立良好的数据库。本次调查研究是研究大数据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上如何进行高效利用,并且找出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将会根据最新公布的税收征管改革政策提出大数据驱动下税收治理模式转型的优化建议。

 1.2国内外研究

  1.2.1国内研究

信息化建设进入大数据阶段,大数据治税的要求以及金税工程建设目标体现在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互联互通、数据驱动、高效便捷与科学预测决策上。在此背景下,李万甫等提出了构建我国“互联网+税收大数据”应用机制[1]。王敏等在重塑“互联网+”税收治理模式核心理念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最适税收治理模式的理论分析框架[2]。在税收管理实践中,创新科技的赋能效用愈发显著。刘尚希等基于跨部门涉税数据,将机器学习法应用于税收风险识别,建立了一套以机器选择系统为核心的高效纳税评估机制[3]。四川省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认为,大数据应用价值的最大化,在于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管理技术为依托,构建数据智能化的税收治理模式[4]。

 1.2.2国外研究

大数据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税收。Peter Szarmes指出,现在每个业务都能采用大数据技术来分析,它还为计算税收预测等经济指标提供了新的、更快的方法[5]。Matthias Petutschnig将从互联网上通过采集到的数据纳入税务调查中,通过分析纳税人未来行为的趋势,结果表明税收会影响个人对未来的态度[6]。

利用大数据优化纳税服务是时代的必然选择。Han等认为在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使信息不对称加剧的是新的税源、单一的信息获取渠道、还没完善是税收数据共享平台和税收风险管理应对不足。但是大数据技术可以在互联网上自动查找有关税收的数据信息,这大大提高了税收治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7]。

大数据技术涉及到隐私和安全问题。Politou等引入了大数据技术和计算机算法的介绍,分析影响企业税收隐私信息安全的因素,提出了如何降低隐私安全的风险和建立了信息保护机制[8]。

 1.2.3国内外研究总结

整体而言,国内外研究者在“大数据+税收”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关注点集中在大数据与税收的应用机制、智能化税收、大数据优化税收、大数据对税收治理的隐私问题、税收风险识别以及挑战这几个方面。特别是大数据的出现,研究者纷纷把大数据与税收征管结合起来研究分析,深挖大数据的应用优势,这些研究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值得学习,都为中国大数据时代下的税收治理模式提供了非常好的转型方向,具有很好的积极作用。

但是,很多研究人员对过去的几年中“大数据+税收”时代背景下中国国内以及部分地方的税收状况和税收环境等的了解不足,没有结合实践来分析目前形势下税收治理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等情况,缺乏对大数据驱动下税收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和改革对策的研究。此外,对云南省的税收治理现状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基于现有研究的盲点,以基层税收治理现状为基础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云南省税收治理现状为例,分析近年来税收治理在大数据背景下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前景,深度挖掘大数据应用优势和有效利用大数据,并在现状的基础上为为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治理提供对策,使“大数据+税收”方面的研究更加丰富。

 2运用大数据进行税收治理的现状分析

  2.1云南省运用大数据进行税收治理采取的措施

近年来,云南省税务局推出的创新科学技术应用均受到了人们的大量好评,比如电子税务局,大数据智能大屏幕,产业链智能平台等等。云南省税务局通过与互联网、大数据等“硬”技术力量联合来创新优化税收环境,这有助于促进税收现代化的进程,既有利于纳税人纳税,又能有效地利用税收大数据,为社会治理做出决策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价值。

  2.1.1减接触加服务

2020年,云南省陆续在五个城市进行试点工作,投入使用新的发票开具方法,即只要纳税人在中国税务局录入了一个有关国家税收相关信息,就可以通过实现足不出户、方便快捷代开房屋租赁发票。云南税务局在疫情爆发期间还加快完善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功能,在线增值税期间保留退税功能,免费送货发票上门服务,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传递纳税人完整的纳税凭证,“非接触式”纳税需求爆发,云南省税务局又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快了税收现代化的进程,22项新措施又被引入到“非接触式”网上纳税申报单中,在整个244项有关税收和费用的办理都能够通过线上进行。

 2.1.2加速退费退税办理

2020年2月19日,云南税务局成立了一个任务小组,目的是调整社会保障费用减免制度,超过850万户支付单位的所有数据成为了筛查对象,完成所有数据筛选后,云南省税务局又开始加大力度,主动与财政管理部门、社保局、银行等合作,确保退费资金安全和退费流程顺利进行。云南省税务局在认真分析需求、讨论方案、测试功能后,对8大类24个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和改造。3月8日信息系统全面调整,通过免审核条件的缴费单位,享受“不填表格,不用申请”的“两不”政策。在疫情期间,疫情期间,云南省税务局利用大数据技术梳理出应享受税收优惠但未享受的单位名单,落实账户管理政策,落实账户管理政策,确保纳税人看得懂政策、会操作、能享受优惠待遇;实现企业全方位的在线出口退税业务办理,纳税人只需通过提交图片资料来申报出口税退还,这样就无需添加有关纸张的信息了;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增加了增值税退税模块——“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退税申请窗口,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系统跟踪税务管理,加快增值税退税。

 2.1.3挖掘分析税收数据

复工复产后,云南省税务机关建立了一个“核心”队伍,包括税收状况应对部门、税收数据处理和风险控制部门、信息技术中心及其他业务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发挥税收政策作用,有效利用大数据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向XX提供税收征管决策信息,协调疾病防治和社会经济发展。

2020年4月1日,云南省税务局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建立产业链智联平台,从全省发票大数据中深入挖掘上下游制造业供应链,成为上下游产销对接的“桥梁”,为生产企业原材料供应创造了便利条件,促进上下游产销。

据悉,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政策,响应国家总税务局“互联网+税收”的号召,建立云南省“数字化”XX,在数字化趋势方向发展中,云南省税务局携手华为、腾讯等,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具有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并共同制定了四项专项规划。当前,通过积极构建适应现代化税收治理模式的新信息系统,加快建立“智能税联合创新中心”和“智能大数据中心”。

2.2云南省运用大数据进行税收治理取得的成效

2020年,云南省税务局推出了非常多“非接触式”企业人员线上办税服务,在战“疫”的重要时期突出了技术优势;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促进经济回暖、和优化营商环境;还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的重要作用,只有坚实的基础,才足以支持企业回复正常生产。

 2.2.1电子税务局用户体验佳

到2020年底,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实名认证的用户有2010.74万人,绑定税务市场主体有614.50万户,登录并使用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缴费人共有4.34亿人次,同比增长94.83%,同时有大于8400万的自然人需要办理社保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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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云南省所有渠道共发生申报、缴款、发票、申请、证明类事项等业务17124.72万笔,其中通过电子税务局渠道办理以上业务的有14790.02万笔,占比86.4%,同比提升了10.2个百分点。

ee342cbfa0127a7bd9652a73f75eefb2  从图2.1、图2.2、图2.3可以看出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用户人数、税务市场主体绑定户数和网上业务办理笔数均逐年大幅增长,这说明电子税务局的用户体验感佳,线上办理平台可以更加便捷操作,也节省了出门去线下税务局办理的时间。税务局数据分析部门还会根据电子税务局平台台系统产生的用户信息数据进行分析,为每一位用户量身服务,当然电子税务局平台的服务模块也越来越完善了,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用户的欢迎,成为了纳税人日常缴费的首选。

电子税务局平台是采用“收集电子数据+后台批量处理”的模式进行工作的,由于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和大量用户使用,全部纳税人全年共节约7395.01万小时,平均每户企业全年节约了12.03小时。由于是线上无纸化操作,更是节约了纸质资料887亿张,相当于减少了13311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2.2.2减税降费精准落实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云南省税务局能够更快速地处理企业减税降费的申请,确保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能以最快的速度传递给企业手中。2020年,云南省全省企业减少的税负超2578亿元,这些都是云南省税务局通过税务大数据平台分析企业纳税数据,计算出各家企业应该减税降费的金额,把优惠政策落实到各家企业。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共有336家制造企业申请退还税费103千万元,完成退还税费的企业数量约占1个工作日内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企业总数的40%。

据悉,税务大数据处理团队平均每日整理43亿份发票大数据和110亿份物品资料数据,生成大约2000个行业、83个类别的30多份数据分析表格。以上的这些数据表明数据技术作出了极大贡献,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运用大数据进行税收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虽然数据分析的技术基础已经建立,但在疫情的特殊时期,经济分析部门对数据的需求是巨大而多变的,仍然需要对大数据的应用技术进行升级。

  3.1税务人员配置结构不合理

  3.1.1员工年龄结构老年占比大

评估一个企业部门管理工作效率的一个非常重要指标就是员工年龄结构。云南省税务局的员工年龄越来越老年化,年长的员工占更大的比例,45-60岁的员工人数占53%左右,23-44岁的员工人数占47%左右,当税务数据增加时,工作量也会增加,以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工作量增加,如果年轻员工不多,工作效率也会明显降低。除此之外,大数据技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已得到广泛应用,但年龄较大的员工受理慢、受理能力差,会使税务局的整体工作效率降低到一定程度。

 3.1.2缺乏专业复合型人才

税收收入是国家的最主要收入,是税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治理风险是应用大数据技术的首要目的。尽管国外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起步较早,但我国总体水平还处于起步阶段,社会仍缺乏具有大数据技术专业应用的高端复合型人才,税务局也是一样的,除了与工作有关的知识外,大部分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多局限于金融、财务和会计等相关领域,并且严重缺乏具备计算机和法律相关技能的多技能人才,因此很难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完整的知识互补体系。

 3.2大数据技术加剧了信息不对称现象

信息不对称一直是税务机关检查信息真实性的主要问题。只有纳税人才能更好地了解本公司的财务运行情况,税务机关只能通过一种方式收集和筛选纳税人的信息,但由于从业人员数量有限和技术管理不够创新,税务部门不能第一时间有效了解公司的全部真实信息,税务机关在这方面有很大的劣势。

税务机关在大数据技术尚未引入使用时对申报人信息具有高度识别性,但是在大数据技术被税务机关进行广泛研究采用之后,由于这些数据的增多和网络的保密性,这为违法分子提供了逃税的机会,也增大了税务局付纳税人信息的监督难度,更加加剧了信息不对称现象。

 3.3数据收集种类少质量不高

大数据技术在税务管理系统中发挥着重要影响作用,它可以通过收集大量的数据,进行分类问题分析,并最终产生更准确的结果。但税务机关只能根据中国企业的相关研究财务分析数据进行调查数据收集,这样的数据发展缺乏深度,而且收集的数据种类较少,在判断一个企业的申报信息真实性时会出现不准确性。在企业经营领域,还有很多可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信息的第三方信息,税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作用,充分收集企业的不同类型的第三方数据,结合这些第三方数据对一家企业进行了详细的判断分析,使分析结果更接近于真实。

此外,税务机关收集的财务数据在标准和及时性是不同的,数据的来源不统一,同时,企业也有各种各样的个人因素和客观条件,导致更多的数据不是标准,数据的效率将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所收集的数据质量较差,信息有效性较差,不能直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从而增加了税务管理风险的难度,降低了工作效率。

 3.4员工风险意识不足

人工智能发展比较迅速,由于科学技术的应用,人的劳动强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降低,许多工作步骤可以大大减少。在现实的情况下,人们往往根据技术分析系统来收集收据并进一步分析,但是他们却不重视数据的来源和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只是对信息技术系统的盲目依赖,这样机械化地操作只会让员工的风险意识更加薄弱。税务机关使用大数据技术来处理和跟踪调查数据,获得的结果几乎未经验证,然后直接分析和研究结果,太依赖于技术的应用,并没有融入通过自身来思考判定的结果。通常也是由于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从而导致税务风险的可能性,增加税务机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3.5XX监督水平有待提高

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给XX监管带来了困难。在大数据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个人数据迅速流传在互联网上,企业通过使用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收集大量客户提供的信息,从而将产品精准地推向客户,大大增加了业务订单数量,激发了企业大额投资开发大数据,因此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受到了青睐。各省市区域税务局通过互联网共享收集的财务数据,在共享信息的过程中会涉及到数据安全问题。除此之外,监管部门往往忽视通过大数据收集的信息,而在互联网上收集的数据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未知的数据来源使得识别风险更加困难,这不仅要求XX加强监管,而且要求XX提高操作能力,提高监管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3.6.大数据技术创新能力不足

虽然大数据发展很快,但我国的大数据技术的总体水平依然落后于世界先进技术,主要因素是缺乏创新能力。几年前,像X这样的发达国家就已经开始大规模研究大数据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成熟,税收风险管理中也产生了许多创新的概念,如澳大利亚把纳税人分成了11种不一样的身份定义。对比之下,云南省税务局科研人员对信息技术创新能力有待进行改进,即使是已经建立了数据处理模型,但也是借鉴欧美发达的国家税务局的。国内税收来源较广,法律政策更不同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大数据技术也尚未完善,随着税收风险性越大,新技术的应用越困难,通常不能直接使用国外的风险管理模型。我国税务机关还需要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创新应用,利用最新的大数据技术来管理风险。

 4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治理的优化策略

  4.1征纳培养引进大数据人才

各行各业都需要高端人才的参与。在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必须创建一个团队来培养大数据技术人才,既要熟悉大数据模型,又要具备扎实的会计、统计等专业知识,并能挖掘出有关税务的深层次价值信息,发现税务风险点,可以实时跟踪税务风险。主要钻研大数据处理、数据安全服务、产品研究和开发等带有技术性的工作。

成立大数据专家小组,邀请专业人员轮流指导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并选择有基础专业技能高学历的年轻干部到相关院校继续培训,以培养出高专业、高素质的大数据技术人才管理队伍。。

为在基层工作的税务员工创造更多的再教育机会,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确保人才更积极参与部门工作,有助于促进人才队伍的快速稳定发展,提高团队的能力水平和整体素质,共同为建设管理信息化税务做出重要贡献。

高度重视团队再次建设,特别是在对人才的业务技能培训时,不仅要提高他们使用计算机和和信息系统的能力,而且还要有一定的指导方针,确保充分利用管理者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的范围。同时,有必要逐步建立人管理的模式“社会化+发展”模型,员工接受各种技术组织的培训,培养所有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确保每一税务人员都能各施其长,使他们能够高效地工作。同时,建立一个熟悉税务业务,并且具有熟练使用现代计算机技术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为将来在税务领域的工作上打下良好的基础。

 4.2优化集成纳税服务

  4.2.1完善智慧办税服务平台

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把智慧税务平台服务得更好。

一是提高咨询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应用智能技术,提升在线指导水平,结合机器人回复、人工服务和税务数据,精确地向纳税人提供专业和个性化的咨询服务,能够高效及时的获取税收信息,随时随地智能查询税收政策和服务。

二是优化线上办税流程。进一步加强优化电子税务局的线上纳税模式,简化手续,扩大项目服务范围。利用智能技术优化纳税流程,压缩税收成本和纳税时间,并改善纳税人的纳税服务体验。

三是完善税收安全保障。安全和稳定是税务机关通过完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来维持“智慧税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任务,软硬集成技术有助于确保网络安全,系统正常运行。同时,还要完善预防措施,通过绿色通道能及时应对突发或重要问题。通过升级税收终端与线下服务厅的功能,完善税收服务平台,提高满意度,创造智慧税收新局面。

 4.2.2强化软件平台安全与管理

行为规范可以参照该地区的平台规则,加强数据管理,熟悉电子税务局平台的行为准则和功能的使用,指导申报纳税工作顺利完成。合规获取具有国家或个人秘密性的数据,要检查使用目的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并控制边界、使用实名认证、简洁的操作说明。严格控制超级账户的数量和使用范围,每天跟踪记录,每天管理数据,确保安全措施设计周密。

在当前信息市场条件下各种应用软件有很多,不同部门之间应用的软件作用各有差异,无法整体管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云南省税务局,使其无法有效地开展信息管理工作。XX部门将开发各种应用软件,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在用途和功能上存在差异化,但也存在资源信息整合困难的问题,从而造成资源管理浪费现象。这种现象的最佳解决方案是将不同部门练习在一起,停止使用闲置软件,建立通用的服务体系。此外,要将应用软件按统一标准集合起来,开发、购买和使用税收软件必须遵守适当的政策规定,根据云南省税务局征管系统的相关要求和企业的需求,研发出一套功能齐全的各部门通用的应用软件,根据规定建立大规模的税收数据系统。

 4.2.3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

作为税务部门,有必要继续加强数据分析的应用,深入挖掘数据的价值,突出数据应用的结果,提高大数据的税收管理能力,加强激励政策分析。从税收角度关注宏观税负的变化率,分析经济税收与股票市场的相关性等动态,反映整个地区主要产业的经济,同时也着重于企业是税收来源状况,以便更好地反映实际经济。

建立与数据对话机制,是基于相关数据做出决策、基于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基于数据技术进行创新研究的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区域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高质量经济发展,积极提供科学决策数据库,提高我国的税收治理能力。

 4.2.4提升数据综合利用水平

面对大量的、分散的大数据信息,传统税收治理与充满现代气息的大数据联合,数据分析还无法从技术层面上适应。Python技术可以直接用于获取所有必要的税收信息,进行清理,过滤,删除重复数据,重新显示和分析,直到产生有用的数据产品。

不断增加数据分析、处理和应用方面的知识,这大大有助于加快部门职能的一体化进程。首先,税收来源的管理和税收服务前台需要团结起来,及时彻底地处理无用数据,保证数据能正常可用,还必须实时掌握纳税人信息。其次,要进行有效的数据资源整合,以整合的方式管理数据信息,以确保税基部门也可以应用数据处理系统,从而保证数据能够得到有效快速的处理。第三,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保证以更高效、更快的速度完成日常数据处理工作。

 4.3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4.3.1大数据风险管理

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金税四期税收决策信息,以及全国、全省大数据平台上的大数据,进行税收大数据管理、税收风险分析,有效地监管和评估纳税过程,要具有识别风险、管理风险、监督风险的能力,并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上实施整个风险管理流程。

完成省级大数据管理和风险数据分析分类工作。利用人工智能对所有纳税人数据进行分析,定期扫描可疑点,收集文件,用数据准确勾画纳税人“画像”,尽快规避税务风险,自动批量管理和操作日常事务,协调重大风险管理。

 4.3.2建立税收安全风险与监控评估体系

为了确保云南省税务局的信息安全评估具有实际有效性,各相关方必须进行协调,共同协商以确定能够适应实际情况,并具有操作和实施信息安全的能力,多边合作,为建立信息安全评估系统做出贡献。云南省税务机关要发挥主导作用,必须积极与总税务局的信息技术部门联系,获得支持并升级现有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创建高效、长期、全面、科学、可靠、不断完善的信息安全评估指标体系。

内部监视也是一种风险监视。“权利”的数据会在日常工作运行中处处留痕,为了满足“双检”的要求,内部督察长和纪检部门需要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进行监督。这样既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和治理中的风险,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预。

 4.4完善法律法规保障

国家税务部门已经签署了一项协议,与多个机构部门共享税收数据信息,各地也颁布了有关税收保障的规定,但是我国法律知识水平发展还不够高。

 4.4.1增加相关规范条款

通过修订和补充税法的通知,增加税收数据信息互动共享相关规定,规范向外部和第三方提供税收数据(如日常信息收集活动)的行为,明确部门职责、申请流程、模板和保密要求。

 4.4.2建立健全涉税数据共享法律体系

明确涉税数据每个相关部门的法律义务和职责,提高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能力,建立有效的涉税信息共享法律制度。

在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各级XX部门需要促进数据信息共享的发展,并降低访问和使用XX数据资源的难度和成本,构建良好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系统。

建立一个完整的税务系统,确保相关机构能够实时共享税务数据,促进税收大数据在社会和企业的服务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结论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是各种智能化科学技术的最终结果,如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等,它对社会和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显然,大数据的出现为税收治理提供了机会。税务机关要抓住此次风口,通过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来深挖有价值信息,从而优化税收决策,改善税收服务以及开展基于税收数据的税收系统,在此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把“以票管控”的管理模式转变到“以数治税”的管理模式。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税务机关仍面临着许多问题挑战。云南省自税务体制改革以来,大数据技术在税收治理方面的应用取得不错的成效,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税务人员配置不当;二是大数据技术增加了信息不对称;三是数据收集的种类质量低下;四是员工风险意识不足。结合云南省税务局的工作实际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合理优化建议。一是征纳培养引进大数据人才;二是健全大数据管理体系;三是完善智慧办税服务平台;四是完善法律法规保障。

尽管这项研究提出了合理的优化建议,但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税收治理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不断的研究和探讨,尤其是设计到XX、企业、个人等等各方面,需要把彼此结合在一起进行分析处理,如真正运用起来还存在很多障碍。运用大数据进行税收治理的应用在各地还处于摸索阶段,不久前,我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顺应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意见》中制定了长期规划、具体到每一年的工作安排以及需要达到的目标,这份文件在指导税制改革的“十四五”时期,成为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最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大数据在税收治理中也会广泛应用。本文针对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治理模式现状和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并提出了优化建议,这些建议对优化云南省税务局税收治理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由于研究能力不足,学术水平有限,对许多研究问题的分析还不够深入,结论不够充分,文章还有许多细节未处理恰当,希望能够进一步学习研究,坚持不懈地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李万甫,黄立新.构建“互联网+税收大数据应用”机制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6(07):45-48

[2]王敏,袁娇,方铸.“互联网+”背景下税收征管模式研究:一个理论分析框架[J].财政科学,2018(09):5-17+30.

[3]刘尚希,孙静.大数据思维: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经济研究参考,2016(09):19-26.

[4]四川省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罗元义.运用大数据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的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20,25(02):45-52.

[5]柳光强,周易思弘.大数据驱动税收治理的内在机理和对策建议[J].税务研究,2019,(04):114-119.

[6]叶青,吕阳.基于“互联网+税务”背景下的税收信息化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9,24(01):31-36.

[7]马敏.“互联网+税务”背景下税收征管现代化问题研究[J].税务研究,2019,(02):109-113.

[8]马蔡琛,赵笛.“互联网+”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模式变革[J].财政科学,2018,(09):18-24.

[9]袁娇,陈彦廷,王敏.“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税收征管的挑战与应对[J].税务研究,2018,(09):82-88.

[10]于冬惠.我国税收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7,(30):154+156.

[11]王长林.税收大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和措施研究[J].税务研究,2017,(10):98-101.

[12]杨林林.以大数据推进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J].国际税收,2017,(06):56-60.

[13]朱元广.以大数据为支撑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改革[J].中国税务,2016,(12):30-31.

[14]余静.大数据背景下推进税收治理的探索[J].税务研究,2015,(10):21-24.

[15]孙开,沈昱池.大数据——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推进器[J].税务研究,2015,(01):96-99.

[16]Junhua,Han,Quan,et al.Research on Application of Reptilian Technology in Tax Management Achievements[J].IOP Conference Series:Earth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2019,267(4):42021-42021.

[17]Politou E,Alepis E,Patsakis C.Profiling tax and financial behaviour with big data under the GDPR[J].Computer law&security report,2019,35(3):306-329.

 致谢

时光飞逝,四年学习生涯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大学四年有很多的感触,也有很多的留恋,谢谢这四年所遇到的人和事,让我快速适应和成长。谢谢辅导员关心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谢谢班导带领我们接触社会的经历,谢谢大学课程的每一位可爱的老师,让我们在学中玩,玩中学,亦师亦友,教会我们专业知识,教会了如何做人,正是由于各位老师的耐心教导,我才能在各方面取得进步,衷心感谢您们!

在大学最后一学期里,白天实习上班,晚上写毕业论文,时间有点仓促,同时也不能按时把论文发给指导老师看,但是还好老师没放弃我!从百忙中抽空耐心地给我指出需要修改的地方,真的非常感谢我的指导老师能在最后的大学时光里帮助我,从论文选题到论文的最终完成,她都给予我尽心尽力的指导。同时也感谢所有的答辩老师,谢谢能现场耐心听我们讲述,并且给出指导意见,您们辛苦了。

最后是感谢我的家人朋友们,大学四年里你们就是我最坚实的后盾,无论我做什么你们永远都无条件支持我,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和工作,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感谢关心、支持、帮助过我的所有人!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治理问题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税收治理问题研究

价格 ¥9.90 发布时间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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