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基金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式。随着其规模的持续扩大,私募基金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私募基金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改善小规模企业融资环境,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但是

  摘要: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式。随着其规模的持续扩大,私募基金已成为现代金融体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私募基金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改善小规模企业融资环境,增加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但是我国私募基金兴起时间比较晚,还存在很多问题,将会抑制私募基金健康有序的发展。
  本文选取了私募基金为研究对象,对其运营规模,资金来源,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面有一定的了解,进一步研究得出制约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问题,如法律政策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退出不顺畅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该结合当前国情探索出相应的对策,为私募行业的兴盛创造了条件,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方式,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提高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私募基金;运营现状;风险;监管
我国私募基金融资现状、问题及对策

  前言

  上个世纪初,X金融市场出现富有集团和个人通过专家介绍将资金投资于石油、钢铁等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形式,且出现了首家私募机构,这便是早期的私募基金。1990年初,我国开始出现大客户委托投资的行为,为早期私募基金的形成提供条件。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企业扩张对资金需求增加,私募基金扩大提供了融资需求。近年来,新《证券法》的修订,以及有关部门专门针对私募基金出台的政策规章,为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虽然我国私募行业的扩张受有关政策和经济形势的支持。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违规事件时有发生,限制了私募基金的发展。本文目的在于对我国私募基金融资过程中的情况进行研究,找出问题,以探索出符合国情的建议措施。
  二、文献综述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X,大量小规模企业为实现扩张出现了融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私募基金由此产生。第一家以创建“私营机构”为目的的公司正式设立,为小规模企业提供扩张所需要的资金的同时提供专家指导,形成了第一支私募基金。私募行业在兴起过程中在募资和运作上出现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停滞,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现有限合伙制度,这一制度有效的解决了这些困难,出现“企业重组基金”,私募基金得到迅速发展。随着私募基金全球化发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传入我国,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业务变为承销业务为主,一段时间后,一些富有个人将资金交由证券公司管理并获得利益,我国私募行业由此兴起。
  我国私募行业从兴起到发展壮大,对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产生正面的推动作用。一些学者就私募行业的扩大对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性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1、吴晓灵(2007)指出创业投资基金能够发挥市场选择的作用,优胜劣汰才能够促进企业成长,推动形成创新型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产业重组,提高企业价值;私募基金为我国提供一种新的金融工具有效组合生产要素,提高国际竞争力。
  2、曹潘潘(2011)等学者认为私募基金的发展有助于分散银行系统风险,缓解我国资本市场结构失衡;解决小规模企业扩张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助于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机构,完善资源配置。
  我国私募基金发展时间晚于发达国家,外部环境还未健全,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很多问题。国内专家对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研究。
  1、吕宁海(2013)认为私募基金监管立法不到位,对其规范缺乏整体性,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他提出了“先立规,后立法”的立法思路,认为先依据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有关规章,编订新的《证券法》,修改、合并其中有关私基募金的法律条款。
  2、李志阳(2011)认为我国私募行业资金规模小,募集大型人民币方面不足。他提出可以出台利好政策吸引大型跨国金融机构加入,引领大规模资金投入。
  3、徐斌(2016)认为私募基金退出渠道未健全,我国以IPO为主的退出方式,但很多私募机构未达到主板上市标准,创业版出现较晚,不能有效缓解退出压力。他提出健全产权交易市场,构建高流动性和低成本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不同规模、质量、风险的企业都能采取恰当方式退出。
  我国专家很少用具体的数据来说明我国私募行业的现有状态,主要是理论研究。另外,对私募基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政策和XX监管方面,对其他方面研究不多。本文将通过收集有关数据作为研究依据,使文章内容更具说服力,并且对除法律监管以外的方面进行较深入、具体的研究。

  一、私募基金的现状

  1、运营规模较小,整体趋于上升

  我国私募基金正处于起步阶段,还未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导致大众对其认知不足,大众的参与度不高,造成其相比于公募基金规模偏小。截止2015年底,私募机构管理的私募基金规模达到4.96万亿元,2014年末私募基金规模3.72亿元。与私募基金相比,截止2015年,我国公募基金规模达到8.4亿元,较2014年末公募基金规模4.53亿元。由此可以看出,相较而言私募基金管理客户资产的总规模较小。
  在2014年前我国对私募基金没有进行备案登记,其规模没有一个统一的数据,大多数是由学者进行调查估算得出,但总体还是趋于上升。据估计,1993年,刚起步的私募基金资金规模大约980-1200亿元,到2002年,其资金规模大约在6000-7000亿元之间。根据中央财大调查结果显示,私募基金总资金规模在6000-7000亿元。根据2014年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登记的结果显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规模达到3.72亿元;2015年已登记私募基金达到4.96亿元,增长了133.1%。根据以上数据得出,其资金规模整体呈现扩大趋势。

  2、募资来源渠道多样化,融资规模不断增加

  (1)公司闲置资金:近年来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不断,其原因是上市公司资金过多导致有大量的闲置资金,把资金存入银行不能带来足够的利润,因此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其有利的融资平台,向小规模企业发行融资券赚取利润。一些小规模企业缺乏资金,上市公司可以委托贷款赚取高额贷款利率。另外,由于我国内需不足,上市公司投资实业的收益率明显低于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委托理财已经成为上市公司投资的主要途径。根据有关统计结果显示,从2015年年初到年末,沪深两市共有136家上市公司发布的代客理财公告共268份,涉及代客理财的金额超过400亿元。
  (2)民间资本:私募基金融资不仅仅向上市公司融资,国内还出现向民营企业和富有个人募资,虽然规模较小,但是其具有数量大且投资灵活的特点构成私募基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追求高收益,民营企业和富有个人将资产从房地产,银行理财产品转向A股市场,但是由于股市风险较大易发生暴涨暴跌,将资金投入有专业人士管理的投资机构成为投资者的最佳选择。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资产中民间资本占大多数,合理诱导这些民间资本参与私人股权投资,将促进私募基金的发展。
  (3)XX引导基金:XX引导基金是指XX不是以赚取利润为目的而为创业中的科技型中小型公司提供资金。这类基金由于信用度好,口碑好等特点,出资后,将会吸引大量社会资金聚集。过去三年里,我国出台相关利好政策鼓励组建XX引导基金,地方XX纷纷响应号召,XX引导基金增长迅速。2013年,我国共设立89支XX引导基金,规模共达到746.68亿元。2014年,我国共设立105支XX引导基金,规模共达到2881.01亿元。截止2015年底,我国共设立297支XX引导基金,基金规模达15089.96亿元,占私募基金总规模45.6%,相比2014年XX引导基金数量增长了2.65倍,基金规模扩大了5.23倍,XX引导基金市场增速明显。

  3、利益分配模式多样化,收益分成模式为主

  我国利益分配模式是以管理费模式和收益分成模式为主的两种分配模式构成。管理费模式要求投资人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固定的管理费用,我国管理费一般为1.5%-2%。管理人不用付出努力能得到收益。如果管理人违规操作获得的收益比管理费用更高,且管理机构监督不力的情况下,管理人往往会选择违规操作获得高收益。这种收益分配方式使投资人承担的风险较大,一般不被我国私募机构所采用。相反,收益分成要求基金管理人将自有资金按照投入基金的20%-30%投入并签订收益分成协议,这样管理人的收益和基金收益挂钩,管理人会努力使收益达到最大。当投资项目出现问题时,先用管理人投入资金去弥补亏损,降低了投资人投资风险。由于收益分成的收益分配模式更具有优势,现行我国主要采用收益分成的收益分配模式。

  二、我国私募基金融资中的主要问题

  1、法律政策不健全,违规行为不断增多

  国内已经出台的有关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有《证券法》《信托法》等,部门规章有基金业协会出台的关于私募基金备案工作的文件和证监会颁布的有关私募基金监管原则的文件等。虽然涉及私募基金法律文件数量不少,但是关于私募基金法律定义、主体资格、组织形式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造成监管困难。尽管部门规章中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募资活动有所规定,但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国家法律,仍然有些募集机构进行违法活动,表现在公开宣传、虚假宣传、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从业人员未经授权非法募集等。另外,现行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还未形成与私募基金配套的法律体系,我国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只能从杂乱的法律法规中选取可用的部分,法律规章之间的不衔接,成为违规事件的温床。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的违规行为不断增多,有数据显示,基金业协会建立投诉登记制度后共有582件投诉事件,其中举报私募基金违规的事件共495件,占比高达85%。

  2、监管主体混乱,行业风险急剧增大

  在我国,私募行业实行多头监管,在这种模式下,监管部门对属于该领域下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每个监管机构参照的法律文件不同,如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开展的信贷业务,参照《商业银行法》;证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开展的资产委托理财业务,参照《证券法》。我国市场上私募基金业务多为混业经营,指的是多种投资机构的业务相互交叉、渗透,如果采取现有监管模式,由于不同监管主体监管标准、力度不同,各监管机构难以协调一致,极易造成监管空白和监管重叠。私募基金本身就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利用财务杠杆的高风险操作手段,最大限度的获益。另外,私募机构对于信息披露方面一直缺乏公开、透明,投资者无法了解其资产状况。在这种背景下,各监管机构缺乏协调不能对私募机构进行有效监管,造成其风险不断扩大。

  3、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资金筹措能力有限

  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不成熟,投资管理双方缺乏信任,导致私募基金募集资金困难。受国家政策的影响,我国目前私募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企业资金、民间资本和XX资金,而国家或地方设立的养老基金、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资产储备丰厚和具有专业投资能力的机构投资者不能充分加入到私募基金募集工作中,导致资金筹措能力有限。我国目前的募集对象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到目前为止,社保基金获准投资的比例至今还未放开,2015年,养老金获准进行私募投资投资额为700亿元,仅占9.1%的基金份额。相反,发达国家各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是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人。以X为例,养老金是X基金份额的最大部分,占25.3%的基金份额。

  4、资本市场不完善,私募机构退出不畅

  私募基金通过私募的方式是对非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并为经营项目提供管理服务,以实现资金的增加。私募投资者的经营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后,应该适时退出。私募基金退出方式越来越多样,但主要以IPO为主。从境内外资本市场整体投资回报率来看,中国企业实现上市,带动VC/PE加速退出,平均账面回报率达到4倍以上。由于私募基金以IPO的方式退出能够给投资者带来高收益,因此在我国IPO的退出方式是最佳的退出方式。但是我国主板市场对拟上市企业的考核标准较高,导致小规模创新型企业很难通过IPO方式退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企业在上市之前需要做很长一段时间的准备工作。企业上市前需要设立负责上市的专业部门,配备专业的人才,保证各项工作规范运作。准备上市的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需要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向他们提供有关资料并接受审查,这不可避免的产生高额服务费用。由于程序繁琐,成本昂贵无形之中给企业上市造成巨大的压力。创业板的出现降低了上市门槛,为私募机构退出提供便利。根据有关统计显示,第一批创业版上市的28企业中,私募基金公司占总数的80%左右。但是,创业版成立时间较晚,还是存在不足之处。如上市成本还是较高,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且退市之后投资人难以向上市公司追责,给投资者增加风险。总之,私募机构的退出渠道狭窄,不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不利于私募行业的兴盛。

  三、促进我国私募基金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1、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制

  我国私募基金起步较晚,法律体系缺乏对私募基金的有效管控,导致不当的投机行为经常发生,损害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制定有关私募基金部门规章,由该部门规章规范对私募基金市场准入,合格投资者认定,信息披露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调整、合并、修改《证券法》中私募基金监管原则,建立以《证券法》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为私募基金的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由于监管主体混乱也是导致监管空白的重要原因,我国监管模式属于多头监管,众多XX机构共同监管。在此监管模式下,应该构建证监会为主要监管机构,其他各部门辅助监管的监管模式。选择证监会为主要监管机构是由于我国私募基金发行,运作、退出与证监会联系紧密,选择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更加便利、快捷。证监会具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发挥其专业优势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合格投资者进行专业资格审查,这是其他部门所没有的。考虑到我国私募基金众多,建立国家发改委,工商部门,财政部等部门辅助监管,要求各部门实时信息公开,各部门协调一致的监管模式。

  2、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积极引导私募机构健全风险内控体系是私募基金蓬勃发展的内在要求。首先,私募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风险部门且独立于其他部门,并广泛吸纳海内外对基金业务熟悉度高的管理人才。设合规风控管理人员,独立的对内部控制定期监督、检查、评价,如果由于风控管理人失职渎职造成违规事件发生,应该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其次,关于私募基金委托代理业务,应该选择获得证监会批准的管理人参与,并且管理人不得兼营利益冲突的业务。制定严格的基金托管业务流程,建立第三方金融机构,第三方对整个交易过程进行监控,实行封闭式管理,委托人将钱存入第三方,私募基金公司对委托人资金的使用由第三方的控制,另外投资资金的回款也是原路返回,整个托管过程均由第三方来完成,经理人不得直接动用投资人的资金

  3、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形成顺畅的退出机制

  私募基金的退出通畅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收益性,对投资者的意愿起决定作用。继主板市场形成之后创业板上市,为私募机构提供更低的退出门槛,但是如果证券市场形势不好,依靠主板和创业板不能很好的实现退出,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场外交易市场为私募机构提供一种更畅通的退出渠道。场外交易市场为不符合场内交易市场要求的小规模企业提供资金扶持。据统计,2015年共发行了2904只新三板基金理财产品,由私募机构单独发行的占93.31%,由此可见,新三板为私募基金的主要融资场所。我国应该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以主版市场、创业版市场、OTC市场为主的多层资本市场,为不同规模、结构、质量都以合适的方式退出。完善升级降级制度,为场内交易市场输送更优质企业;同时也为交易所市场提供退出渠道,当交易所市场企业经营业绩下降或不符合挂牌条件时,可以退回到场外市场。

  4、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管理团队素质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水平对私募基金的盈利水平起决定作用。优秀管理的人才能够发现有潜力的企业,才能有效的配置市场资源。因此,私募机构在引进人才时需要对管理人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严格的考核,只有考核通过才能上岗。私募基金为了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制定多样化投资策略,给基金管理人良好的发展空间,可以对专业人才造成极大的吸引力。此外,由于我国市场不断创新,需要定期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专业培训,学习借鉴外资投资经验,提高基金管理人专业技术水平,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定期对管理人进行道德教育,加强管理人自律水平,防止出现管理人非法挪用资金,欺诈等违规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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