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在我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经济稳定,调节收入分配,稳定税率等,因此探索个人所得税的历程具有现实意义。
个人所得税的早期选择的方便于个人课税比较符合现当下的经济情况和征收管制水平,由于征管信息化程度愈来愈深,征收模式的愈来愈复杂,经济发展愈来愈快,为改变单一的个人课税制奠定了基础。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了新个税法,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起征点以及税率引发了全民的关注热潮,此次重大改革主要对税负作出调整,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个税无法完全发挥其功能,如基本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个税免征额的设置有失公平、税制模式和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设定不够合理、反避税制度落实不到位、.以个人为征税单位削弱税收公平性等,在这个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当及时听取建议以及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文通过我对个税改革历程及现状的研究,总结了我国个税亟待解决的部分问题,并加以提出一些解决措施及转变建议。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反避税
一、引言
(一)当前背景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我国的重要的税种,它的特点是强制性和无偿性。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颁布税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法正式建立起来。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税法开始实施,在这次的个税新政策中,有几大点让人眼前一亮:一是国家为了减轻大家的税收压力,起征点从原先的3500元提升至了5000元,5000元的起征点把较大部分人排除在外,减轻其压力;第二个是利用暂时免征税收优惠,积极利用国家给予的时间差;第三个是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共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四个是我国的反避税制度也得到了相应合适的落实。自1994年以来,这次改革是至今规模最大的一次改革,在方方面面上减轻了人民的税负压力,把人民生活的积极性提起来了,刺激了人们的投资行为与消费水平,这宣告着我国的个税更加的服务于人民,愈加的人性化、成熟化、公平化。
(二)研究目的
个税作为我国缓解贫富差距和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在资源配置、稳定国家经济等各个方面方面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新个税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的生活和得到了普遍好的反馈,但是在新个税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同时呈现出了很多矛盾及问题,相关部门依然需要引起重视。本文以个税改革的历程为出发点,分析新个税实施以后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适用性的提议,便于对个税今后的改革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我国个税改革之路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与政治形势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中国于1950年颁布并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D是求对薪极织制征收所得税。不过。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政策,未真正的实行。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标志着我国个税正式建立起来了。自此以后我国进入了不断完善修正探索个税的历史发展之路。1980年首次颁布的个税法起征点为800元/月,因起征点较高而当时国民普遍收入偏低,因此在征税范围内的国民少之又少,该制度主要为在我国境内的外籍商人服务。
随着代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有关个人所得税的上述三个规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也就暴露出来了。于是1993年首次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正并在1994年实施,个税制度因而初步建立起来了,这是个税改革的重大转折点。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不断转好以及企业数量的增多,以前的个税法已无法完全满足需求,国家便对个税又进行了很多次调整与完善:1999年,原先免税的征收储蓄存款利息变成了征税项目;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对这算法律作了第3次修正,个税的免征额相比原来调高了800元/月,同时高收入群体实行自行申报纳税;2007年人大代表的两次修正把储蓄存款利息税率从20%降低到了5%;2008年将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调整至2000元/月,同时明确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2018年8月,我国对个税第七次修正并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改革再一次地明确了个税应税范围,起征点提升至5000元,对部分个人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推进个人所得税配套改革。推进部门共治共管和联合惩戒,完善自然人税收管理法律支撑等。
三、我国现行个税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现在我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分类所得税制,按月或次收取,征收模式有按月和年终汇算,这种模式形式比较死板,收入低的只能满足基本的开征需要。迄今以来我国的经济和科技水平发展的愈来愈快,涌入了许许多多新鲜的行业,收入的方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元,增加个人收入的方式和收入也在增加,经济结构也更加复杂,与此同时开始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破绽。
(一)征收模式增加不公平
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特别是东西部地区的收入水平和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差距很大不同城市或不同阶层的人的收入和消费都存在很大差别,即使新个税法已经将免征额从3500元调高至5000元,但是“治标不治本”,主要会加剧东西部人口的税收和收入的不公平性。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征收模式,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对纳税人的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进行扣缴,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效率,但是难以掌握纳税人的总体收人水平和负担能力,从多渠道取得收人和应纳税所得额较大理应征收更多税收,但分属若干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却承担相对较轻的税负,而那些收人渠道单一一的应纳税所得额较小的纳税人税负相对较重,很难实现税收公平。征收模式的不相对公平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在对个人征收税时存在或多或少的盲区,显然不能有效缩小收入差距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二)税制模式不够完善合理
从新个税法出台以后,我国的征税模式逐渐向分类税制往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上看齐,与以前相比虽然已经进步了很多,但是收入来源的差距造成税负不公的问题依然存在,这次的个税改革只是合并了四个征税项目,却依然未改变旧的征税范围。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兴起,但仍有部分电商没有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也没有详细的条文来规范他们的经营所得,特别是现在网络销售火热的时代大背景下而逐渐兴起的各种微商代购火和各行各业的私人商户等通过自媒体方式来进行网络销售从而获得收益的经营方式较为普遍,至今还未出台新的税法来规范管理其经营收入,因此容易造成这部分商户有隙可乘,掩盖自身本应缴纳的税额,久而久之不利于对个税的管理规范。还有一些社会公众人物,毫无羞耻感,利用一些“阴阳合同”等方式隐瞒自身的真实收入以此来达到自己避税的目的,这使得对个税的征收更加难以监管,个税的公信能力也将受到大众的质疑。
(三)加大偷漏税处罚力度
我国的纳税人口繁杂很难完全保证纳税人收入的准确性,而且缺少统一的大数据监管系统,征收能力低下,从而造成个税流失比较严重。有些地方XX往往自行其是,对反避税制度不支持也不积极配合,部门与部门之间无法共享信息,浪费了大量大好资源。浪费资源的同时也不能真正利用有价值的资源,致使偷税漏税每况愈下,税务机关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特别是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资金来源多样,难以进行核对,再加上我国普通民众纳税意识缺乏,无法真正认识到自身的利益所得,使得个税的征收困难重重。
当前我国反避税工作仍停留在初步阶段,税务稽查等技术仍在完善,基层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经验,也未搭建一个比较完整的公民信用平台,对于未纳税者无强制性的惩戒措施,导致偷税漏税者越来越嚣张,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个税改革的发展道路。
(四)需完善专项附加扣除
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父母越来越重视子女的教育,甚至有家庭从胎教就开始了,有些父母把孩子送到的一些费用非常昂贵早教机构,甚至超过了孩子上小学的费用,早教的费用却不被允许扣除。还有一些双职工的家庭,长辈无法每时每刻都能带孩子,但是因为工作原因父母也无法带小孩,那只能请保姆,请保姆的费用也是很昂贵的,同样也无法扣除。另外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出台也促使各个教育培训机构无止尽地涨价,乱收费的现象更加严重。
在继续教育上,国家出台纳税人可以在接受教育的那段时间内按每月400元进行扣除这一政策,本质上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减轻纳税负担,但是却被一些有心之人拿来弄虚作假、耍花样、钻法律的空子,那些人为了能享受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在入学报到以后再也没去上过课,也没再交过学费,只是为了达到让自己在未来4个月或8个月甚至以后少交一点税。
在大病医疗上,专项附加扣除的对象只是针对纳税人本人以及其未成年子女,没有考虑到纳税人的父母或者是其配偶的父母,对于普通工薪阶层的人来说,在承担了子女教育、房贷压力的情况下还要承担父母的医疗费更是雪上加霜,特别是假如家里的老人突发大病,医疗压力就自然而然地就落到了子女身上。
房贷款利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政策只针对在我国境内购买第一套房的贷款利息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把正在享受优惠的这套房给卖了,然后又通过其他贷款方式买了另一套房,则该套房便无法使用此税收优惠政策;在赡养老人上,有两种情况没有被专项附加扣除: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均为独生,但若配偶去世,则纳税人还得赡养配偶的父母,第二种是纳税人的父母身体都很健康,纳税人无力赡养但又必须承担赡养的责任。随着中国老龄化现象越来越普遍,赡养支出也会越来越高。
四、我国个税改革的具体方向
正视现已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具有及时性,合理性,科学性,针对性的对策。
(一)实行分类征收模式
从改革来,在资源分布上的不均匀一直是我国的问题,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日渐不平衡,费用支出对人民收入的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消费与生活水平也相差甚远,设置统一的面向全国的免征额难免存在着些不合理,难以体现社会公平、促使社会和谐。所以因地制宜设置不同的免征额我认为是重中之重,适当调高东部的个税免征额这一政策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税负的公平性原则,激起人民消费的积极性,提高人民各方面的生活质量,更能增加人民的生活幸福感,较符合税负的公平性原则。同时我国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去学习发达国家更加稳定成熟的个人所得税的模式,实行综合及分类的个人所得税模式,进一步让高收入人群带动低收入人群,先富带动后富,保证人民的收入来源和稳定性,或者确定以家庭收入分类为基本的纳税单位也是比较科学合理可行的,也便于去调节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水平,使得经济更加稳固,民族更加团结,国家更加繁荣。
(二)建立及完善个税机制
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时代,公民的收入来源也日渐多样化了起来,电商群体在这个时代背景下通过网络电子交易赚钱也成为了一种普遍方式,然而至今为止针对电商行业征取的个税扣除还不够详细规范,笔者认为在细化个税有关条例的同时也应当推进对这些新兴行业获取收入渠道的征收,扩大税收范围。因此我国要建立完善的个税运行体系,随着网络支付方式的大面积推广,一般情况下进行网络交易的同时都会有对应的电子交易记录,有关的监管征收部门应当通过各种自媒体运行平台对这些电商群体的交易记录进行管理控制,杜绝隐瞒真实收入现象的发生。国家和XX也应当全面推行实名制的结算方式,对收入水平进行科学性评估,这样一来各个群体的真实收入状况就可以被准确地记录下来,偷税漏税的情况也能相应得到避免。对于一些收入极其复杂的群体来说,简单的税收方式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完善收入审核机制,若纳税人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则相关的工作单位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若纳税人无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纳税人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以此来实行自行申报纳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公民的收入管理机制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刻不容缓,领导者应当正视问题的本质,不断完善个税运行机制,确保个税征收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激起全民纳税意识,加强反避税力度
在我国税务征收的过程中,偷税漏税的现象不但会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也会打乱税收秩序,因此首先要进一步加大反避税力度。目前我国采用源泉个人申报制和个人自行申报制,但税务信息系统无法承受大量的申报扣缴信息。在互联网时代,我们需要建立大数据监管系统来计算统计这些繁杂的信息,为了避税,一些高收入群体会采用拒绝分红或工资薪金等方法,但是有了大数据监管系统,可以实时更新考核纳税人的数据档案,自动采集这些群体名下的个人私有财产以及收入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个税征收的监管效率,促使纳税人做到主动如实缴税。其次要健全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财政部门应当理直气壮地实施对税务部门的监管,提高自身的积极性,对于一些提供虚假发票的企业进行核查,对偷税漏税者实施严厉处罚,尽量减少我国财政税收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除了上述的措施以外,本质上还需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调动其积极性,尤其应当针对一些高收入群体或拥有多项收入的群体进行个税征收的大规模的全方位的普及教育,让他们增强对税收的认知,端正对税收的态度,但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可以参考X的信用分数机制或者北欧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等,再借助媒体宣传的力度,强化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对偷税漏税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使税收起到调控的作用,构建公民主动自觉纳税的良性机制。
(四)合理去调整专项附加扣除
在子女教育支出这方面,相关部门可以考虑添加3岁前相关支出的扣除,并且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群魔乱舞的收费现象也应该进行相关的整顿,避免出现税负变低而子女教育支出却更高这一情况;在继续教育支出方面,为了防止一些人钻法律空子,笔者认为此项扣除可以安排在获得毕业证书的48个月内,或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学费单、每阶段的成绩单、入学通知书等,这样便能从入学报到的当月进行48个月的扣除,此法既能减少税负,又能响应国家提高国民素质能力的号召;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范围应该考虑下纳税人的父母或者其配偶的父母,这样能更加减少税负,也能让这代人更放心地赡养长辈;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方面,对于一些因为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卖掉第一套房的家庭来说,应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扣除,这样显得更人性化;在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由于我国老龄化的现象比较严重,应按老人的年龄段进行相应不同的扣除,这样不仅提高了纳税人去赡养父母的积极度,同时也体现和发扬了中华民族保持了几千年的尊老爱幼的美德。
五、结束语
我国的个税制一直再完善和改进,虽然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但是本次个税改革是一次根本性的变革,让个税的适应分类度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个税改革要循序渐进且是需要慢慢走的一条路,本文的政策只是九牛一毛,我们需要结合社会实际国情去具体分析一系列问题,才能有利于制定及完善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通过对我国个税进行不断地完善健全,才能最大程度上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提高幸福感减轻人民的税收负担去。本文通过对个税现状的分析,明白了个税的改革和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通过人民进一步对个税提出相关的探讨及问题,且提供针对性的一些对策和解决办法才能让个税的制度愈发完善和公平。
参考文献
[1].孔雪.个税改革的探讨[J].财税探讨,2019,(10):12-14.
[2].杨婉霞.新个税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财税金融,2019,(30):82-83
[3].王迪.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和路径[J].中国市场,2018,(5)
[4].吕艳妮.我国个税改革影响及未来发展方向[J].中国集体经济,2019,(14):97-98
[5].邓海卓.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问题与方向[J].经营与管理,2018,(6):9-11
[6].张华.分析个税改革方向与税制设计[J].财税探讨,2019,(27):25-26
[7].胡红红.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及改革方向探讨[J].财务与金融,2019,(4):19-22
[8].赵然.个人所得税改革发展方向分析[J].中国市场,2021,(32):137-138.
[9].李冬玲.论新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及对策[J].商业文化,2021,(22):43-44.
[10].王云香.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其改革方向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科济,2021,(13):63-64.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1158,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198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