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管理执法关键是全球范围内不可避免的长期存在,在我国城市管理难题也是一样长期存在。尽管这几年南昌取得了一定的造就,但从客观性的角度来看,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从全国各地城市化的角度,着眼于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总体,融合南昌市管理方法发展的历史和现况,我希望你能为南昌市城市管理规章制度发展和健全提供一定的使用价值参照和思路。文学体裁先从城市管理执法展开阐述,融合城市管理其背后的时代特征、理论背景及现实意义。与此同时,根据南昌近些年发展中所展现出来的城市面貌,阐述了综合性执法实践活动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最终从法律、监管等几个方面对南昌市城市管理的实际问题明确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
1.绪论
1.1研究背景
由于经济发展全球化和城市化,中国社会现状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深刻转变。南昌市近些年发展快速,市容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9年中国XX网公布的数据显示,现阶段,全国约有400个城市设立了市城市管理精英团队,南昌市城市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反思和优化,群众的生活品质也要到了一定的确保,对推动南昌市城市发展具备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发展的前提下,南昌市的城市管理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这种日益复杂问题终将给南昌市的城市管理产生瓶颈问题。
1.2研究意义
另一方面,从城市管理自身来说,法律法规扎根于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效果必须现实生活中实践和发展,而和实践结合的法律法规讨论本来就是其自身的存在的价值。另一方面,南昌市本身城市管理的探索,针对处理主体合理合法不够具备立即实际意义。通过研究怎样确立城市管理方法的影响力等诸多问题,可以确保城市管理法执法机关的权责一致。确保城市管理高效履行稽查合理合法。
1.3研究方法和目的
文中立足于南昌市城市管理实际,先从城市管理稽查展开阐述,融合城市管理其背后的时代特征、理论背景及现实意义。与此同时,根据南昌近些年发展时所展现出来的城市面貌,阐述了行政执法实践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从全国的视角比较全面地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最终从法律、监管等几个方面对南昌市城市管理的实际问题明确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以求为南昌市整治发展带来一定使用价值的探索和借鉴。
2.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概述
2.1城市管理基本内涵
城市管理的含义大致可分为广义和广义二种,在广义上,城市监督是指城市主管机关对城市公用设施及公共文化服务进行相应行政工作的举动活动。广义的城市管理方法活动就是指综合城市基本建设、经济发展等城市活动,做到达到城市群众生活和生产需要的活动总数。依据当代城市发展趋势空间布局,世界各国广泛接纳狭义城市管理定义。因而,文中都将着眼于狭义城市管理方法展开有关问题讨论。
2.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基本内涵
城市监督是一项多权融合的监管活动是城市管理方面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XX部门依照城市领导干部和完善的需求,采用法律制裁,对公民找到的公共秩序开展整治、监管和调研。依据《行政处罚法》,地市级城市可开展有关城市管理方法稽查。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由该行政单位对违反市容环境、城市清洁卫生等情形给予改正或是被判行政处分。
3.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践现状
3.1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
在当代城市发展中,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执法行政机关在城市职能分工和当地组成层面获得普遍认可。仅仅名字上面有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城市管理法院院长的差别。总体来说,在我国城市管理执法存有下列方式。
(一)城市管理作为一个XX部门,授予单独的、特定XX职能系统分区,其领导的相关部门为主管机关分区的上级领导XX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有独立诉讼地位的行政机关应该是区级XX部门中的单独行政部门执法单位,执法管理机制的区划和XX其他相关城市管理的XX部门各履行自身的职能,有利于职责的高效履行和为社会人民服务。
(2)将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执法机关和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机关合拼,将承担城市管理职责的团队进行重新组合,产生“多个品牌统一”的方式。文中探讨的南昌市便是这个模式。据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江西省城市制度改革中,原南昌市城市管理联合会等相关部门融合建立,创立后南昌市城市管理局做为南昌市改革创新新单位
(3)无单独诉讼地位,列入其他单位体制下的方式。这类城市管理模式在xxx令96年发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有关规定下,不符合其精神上的。这类模式的浮生整治活动执法主体和程序问题非常容易变成社会公众吐槽的缺点。这一类型的城市管理执法局一般做为二级局属于XX部门的许多工作部门进行监管和引导。并且遵照惯例,一般由该职能部门的实职担任该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那时候觉得城市发展战略专业指导有益于城市管理,这明显不符xxx令有关文件精神。
3.2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依据
做为城市管理执法行政机关,城市管理活动也要有这方面法律规定,并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履行自身的权利。因而,城市管理执法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行政处分,本身有存有的根据。
查看相关信息,不难发现执法局法执法行政机关履行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分散存在不一样法律、标准、要求当中。现阶段,都还没一部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个人行为。如: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法律法规方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划法》;行政规章方面发布了《城市管理规章》部委局规章制度方面发布了《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
3.3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对行政法原则如行政部门合理合法合理化等标准和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认知,觉得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标准。XX职能转变首先塑造以人为中心核心理念,持续坚定不移责任意识,坚持不懈执法民利、城市管理民利,次之,在执法管理计划上必须符合广大群众的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权益摆在首位。并且在执法全过程中实现人权保障核心理念,在管理方面严苛根据法律要求进行监管,务必最大程度接近当事人观点,使管理方法活动不但合理合法并且有理有据。
文化教育与指导结合的标准。发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人员理应保证不罚尽量不要罚,优先引导教育,保证能正确引导。在予以处罚以前,执法工作人员也应当意识到自己的不正确之后再进行惩罚,处罚最终目的是纠正违法个人行为。这可以做到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最大程度地避免因为行政处分所引起的误会而引起的矛盾。
公众监督、监管标准。该标准规定在城市管理环节中积极主动扩宽群众参与方式,增加与确保群众参与幅度,有关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执法单位积极主动征询社会发展建议,全力开展城市管理推广工作,进而管好城市管理人民群众参与性和成果地。与此同时,建立包含公共性监管等在内的社会监督的形式多样,包含舆论监督、内部控制,通过各种监管方式,使城市管理更加科学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3.4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范围
按照xxx2002年发布的《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第六条要求,城市基本建设、工商服务、绿化建设等行业归属于xxx令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畴,并且也包含各省级市人民XX确定推行行政工作的其他领域
《决定》第二条要求,在授予地方XX一定行政执法程序的前提下,一方面有益于本地各个部门依据全国各地实际需求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造成有关执法机构对本身执法权利无法定义,执法管理权限不具体会导致错乱,职责不清与此同时,也使得城市管理执法行政机关发生权利黑色地带和灰色地带,这不益于城市管理的合理合法开展和后面健全,也大大增加了与巨头矛盾的概率。
4.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南昌市尽管没有发生全国各地影响较大的城市管理方法典型案件,但近年来也发生过广大群众气愤的现象。其中一个典型的便是南昌新创建高架桥遇到的问题,2019年南昌市人民XX公布九洲高架桥和洪都高架桥对接段绿灯更替运作。结论,南昌市一外环线这一本来改进交通出行工程项目并没有发挥其原本的效果。南昌新闻媒体引用南昌市民群众的观点人为因素生产制造“静脉血栓”,但是面对社会公众的怀疑和指责,南昌市人民XX并没有采用改进措施,反倒出现一些驾驶员私自使用的这种表述,将造成南昌群众媒体的不解。虽然那只是南昌市城市融合执法的一个实例,却也从这当中体现了南昌市城市融合执法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就目前新闻媒体报道和当地公开情况看,南昌市城市管理方法遭遇下列窘境。
4.1对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身份合法性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现阶段,一些学者认为,南昌市创建城市管理方法的行政主体违背了“法律规定管理权限”、“法律保存”等法律立场的规定。在各种专家学者要表达的价值中,在他们看来一切行政部门自主创新一直告诫我们,应该根据基本上法律标准并对合理合法提出异议,并对合理合法保持理智和法纪的探索。
法制,其含意也挺详尽。正常情况下三个方面:“第一个是指,保存标准代表着只有按照法律要求采用行政部门行为,法律没有要求就不可以采用行政措施。这就意味着采取有效措施必须法律的肯定,这也是具体行政行为合理合法的源头,也是很重要的标准,这儿衍生了别的基本准则。第二,法律高于一切标准,法律应先于行政部门行为。行政当局不得进行一切行政部门活动,也不能根据法律方式执行与法律矛盾或冲突的个人行为。第三,权力法律规定,行政部门理应有明确法律要求或是履行行政部门行为的法律受权。并没有法律水平,不可开展相关具体行政行为。简单点来说,行驶行政职能务必根据法律水平。另一方面,法律要求在法律范围之内采用相关行政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理应严苛按照法律履行法律要求的功能和权利。
从全国的角度看,还能够调研相关材料,梳理出好多个缘故。即南昌市综合性执法行政机关违背行政部门法治原则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南昌市城市管理处是城市管理的主体。但是由于其自身的开设不符法律要求,其履行的行政处罚权不符行政部门法治原则。次之,从另一个视角能够得知南昌市城市管理处对城市管理方法履行的行政处罚权不符法律核心原则。由于南昌市城市管理处履行的集中行政处罚权是相关法律确立给予的。因而,必要时对这种要求进行一个变动和变化,我们希望通过对应的法律转变来进行修改,而不能只是是国家的一个相关规范文件。
4.2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合法性造成相关的质疑
查看相关材料不难发现,现阶段学界对南昌市城市管理方法执法的合理合法产生了一些争执。有一些创作者;“这种归属于别的行政单位权力范围之内事宜,在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并未改动、废除的情形下,南昌市执法局化执法局处理这些相关事宜,属于典型的行政部门越权行为。典型性地,在查看相关材料后,发觉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管理方法市容市貌的城市卫生行政部门理应是这个城市的市容环境部门及城市规划管理单位,但南昌市城管局不可以享有此管理权限。根据查看相关材料,如2013年8月南昌市城市管理方法协作执法单位强制拆卸青山湖地域塘山镇长春村违法建筑。证实,南昌市城市管理方法执法行政机关履行这一支配权欠缺法律根据。
对这样的怀疑见解的根本原因开展深入分析,就能发现问题的本质取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了解。现阶段,在中国法律体系里,《行政处罚法》有关集中化履行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只确定了相关权力,但未明确相关行政部门主体、执法范畴、执法流程和相关法律义务等主要内容。
基于以上剖析,新成立的南昌市城管局的执法权,最直观的标准是南昌市地区性制度和地区性公文,别的根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分职责范围,但相关主体、范畴、法律义务并不是确立。
4.3对于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合法性缺失的质疑
对于程序流程正当行为的基本原则规定、分辨程序流程正当行为的实际标准及相关规定,孙笑侠专家教授对于此事明确提出程序流程正当行为应当符合下列六个上的要求;最先,在开展具体行政行为时,理应事前告之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二,为了能机构相关的听证会,听证会应该是相关工作人员。第三,应容许相对人辩驳和相关代理商辩解。第四,行政部门主体在具体行政行为环节中务必公正廉明。第五,行政单位在开展相关具体行政行为前进行的逻辑判断全过程理应严实。第六,可是,全部违背程序流程合理合法的举动都是无效的。
南昌市城市执法环节中,长期存在“重结论、轻办理手续”的情况。其原因是国家在程序流程层面法律不够,行政单位在执法全过程中程序法律根据不够,程序意识不够。结论,行政单位在执法环节中违背法律原则的问题尤为明显。在我国现阶段法律框架下,缺少对相对人法律原则的法律,相对人法律原则支配权存有并没有法律保证的空缺局势。纵览目前在我国法律管理体系,从在我国法律管理体系完工之际,到《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再从xxx令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地方法规,对城市执法的相关规定非常少,并且要求都是原则问题的。
南昌市城市融合执法环节中经常违背程序流程正当行为。比如,解决小商贩违法占道运营案子,不按照法定条件惩罚,自始至终采用抽样检查方法。除此之外,还常常选用将违反规定物品和工作人员一起强制性带走方法。除此之外,非常明显的是,并没有与社会人员主动沟通。在综合执法环节中,城市管理方法执法工作人员不事前表露执法人员身份,在执法全过程之中不予办理就在相关手续个人行为,没给相对人辩驳的好机会,不告之相对人具有哪种投诉和控诉的方式和方式等。南昌市城市管理方法执法程序流程正当行为的缺失,导致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强烈不满,这成为一个突显而亟待解决的问题。
4.4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问题
就像我常说,即便是民主制中的柔和XX部门也可能滥用职权。这说明,有国家权力机关履行的区域就需要监督权力,并没有权力监督的区域会产生权利灰色地带。南昌市城市管理监督缺少难题更突出,新闻里经常发觉“执法局”暴力行为执法、粗暴执法、行政不作为等问题存有。
探寻南昌市城市管理监督缺少难题,不难发现南昌市城市管理方法执法各自存有国家权力机关、行政单位、广大群众和主流媒体好多个相关的问题。最先,在国家权力机关方面,并没有人大常委会、江西省人大、南昌市人大制订监管和限制法规及文档。在城市管理方法执法全过程之中并没有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在行政单位方面,存有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城市管理方面还处在示范点环节,在南昌市推行城市管理方法时,对城市管理方法执法单位精准定位不具体,行政单位必须进行管理时,就存在很多不清楚找谁问题,造成相关部门相互推诿主要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真空泵管理方法问题,对城市相关工作的管理方法通常不足。最终,在舆情中,社会舆论和主流媒体层面通常将城市融合执法放置很强势的凑合局势。这类误会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因为违背城市综合性执法程序流程正当行为产生的不利影响,间接性宣传策划违法执法和暴力行为执法。
5.对南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建议
有关城市管理法下的行政难题,姜明安专家教授对于此事进行了十分经典的描述。“三必须”是城市执法的必不可少。三什么是一定要,关键在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包含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标准及得到法律承认。而必须坚持严苛执法,严苛执法就需要遭受南昌市城管委管理方法城市行使职权的监督,最终是文明执法。
依据姜明安专家教授的介绍,融合南昌市实际情况,小编提出以下提议。关键在于南昌城市管理组织建设,加强南昌城市管理者素养,其次提升南昌城市管理文明行为合理合法,塑造南昌市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最后就是提升南昌市城市管理监督,健全城市管理监督体制的创建。
5.1加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建设
如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在城市管理执法行业,都还没一部由XXXX和政协常委会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因而,社会层面急缺制订做为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根据的最大权威性和最大效力法律法规,一是为城市管理给予法律法规具体指导,二是为了城市管理活动给予制度管理和引导。
从总体上,加速南昌市城市融合执法,需要做到以下几方面。最先,要法定化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使城市管理主体在更大程度上获得相对人的肯定,使城市管理主体在行政部门环节中能更好的与其它相关部门沟通。处理真正地城市合理合法不足的情况。仅有确立城市管理方法的影响力,才能保证城市管理执法单位权责一致。确保城市管理高效履行执法合理合法。
次之,要确定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力。总的来说,权力法定化原则当代行政部门的原则之一,根据完善法律法规确立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范畴以及具体内容,与此同时撇清城市管理行政机关与其它行政单位的界限,确保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坚守在法定职权范围之内开展。
最终,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程序正当化。程序正当化防止机器能摆脱执法环节中执法人员的随机性,为推进实体正义完成确保。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环节中还没有完全统一的城市管理办理手续刑法典,因而南昌市已经实践过程中
那样,要结合自己的成功案例,加速流程建设,基本建设南昌市城市管理和执法过程的法律体系。刑诉里的证据调查规章制度、执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
5.2强化南昌市城市管理的文明合法执法
查看相关信息,发现一些地区在事件报道后开始探寻城市管理新的方向,并已经实行了相关措施。一个新的城市管理命令陆续颁布,执行执法对策。文明行为合理合法规定相关行政后勤标准行政部门语言表达,紧密遵照司法程序的执法工作人员一定要符合要求的执法团队,执法员工素质务必符合规定,执行相应个人行为需要具备合理合法文档。执法后,理应确保相对人明确提出控诉的权力。禁止执法组织纪律,禁止识人执法,滥用职权。
可是,文明行为执法并不等于舍弃严苛执法。针对防碍执法的举措,执法单位任何时候都要没有要求我们自己的执法工作人员“不还击,不还击”不惩罚。对违纪行为要依法惩治,根据法律要求依法查处。文明行为合理合法执法是城市管理正常情况下守法的规定,也就是在执法性能上创建城市管理执法认同度和权威的不可缺少的方式。
南昌市城市管理完成文明行为合理合法执法规定完成以下几方面:
最先,推动南昌市城市管理者国家公务员变的人事制度改革。在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在实践中,南昌市城管局仅有一部分是公务员编制,但南昌市人民XX公开数据显示,各区县一级工作人员大多数是事业单位编制。因而,推动国家公务员化人事改革有益于强化对团队人员综合素质的监督教育培养,也有助于南昌市城市管理文明合理合法执法。
第二,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团队员工素质、执法员工素质持续维持市城市管理实际效果的重要因素,都是南昌市城市管理能否实现文明行为合理合法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执法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素养活动文化教育,理应学习培训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业务水平、本身职业道德。
5.3加强对于权力的监管
因而,在南昌市城市管理结合实际集中化把握行政处罚权、行政部门许可权的情形下,要确保城市管理执法的执法,务必创建相对完善的监督规章制度,所以对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的监督必须完成以下几方面:
健全全市各级人对城市管理和执法的监督。南昌市全市各级人要认真落实《中华共和国各个人大代表会政协常委会监督法》的需求,依照《监督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多种手段对各个执法局执法行政机关进行一定的监督查验。在南昌市的城市管理监督中南昌市人大以及政协常委会具备不可替代的作用。南昌市各个人应该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督查验南昌市的城市管理,使南昌市的城市管理更为模式化和法治化。各个人民代表应当意识到人对推动城市管理的关键作用,自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南昌市管理方面,南昌市人民XX必须对城市管理执法进行专项检测。可以参考在我国审计部门设定专业内部作法。以在南昌市城市管理局开设专门监督单位,将监督职责与其它职能分离,推行专门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在建立具体监督体系层面,始终保持管理方案、组员和资金的相对主体性,防止受外在因素的制约。唯有如此,才可以不会受到其他相关要素限制,公平严格开展技术专业监督,保证充分发挥技术专业监督的重要意义。
提升司法部门监督,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法。南昌市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对执法局执法行政机关的实际行政措施有异议的,能够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司法部门在采用有关行为时,理应严苛执行判决,尊重法律,保证法律法规在城市管理行业合理贯彻执行。司法部门做为国家法定的监督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活动理应积极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了解犯罪嫌疑人理应立案调查的,不必袒护。
提升社会发展监督,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监督的中坚力量是各种主流媒体和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的监督理应健全对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执法活动的民间力量监督。帮助国家权力机关、XX部门及其司法部门。执行举报奖励制度,推动城市管理文明行为执法。
6.结论
由于经济发展全球化和城市化,中国社会现状的各个领域也发生了深刻转变。城市管理执法问题是全球范围内不可避免的长期存在,在中国城市管理难题中也长期存在。尽管最近几年南昌取得了一定的造就,但从总体上看,南昌市在城市管理中也存有许多分歧,这种日益复杂问题给南昌市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增添了瓶颈问题。
笔者从城市管理稽查展开阐述,融合城市管理其背后的时代特征、理论背景及现实意义,并通过南昌近些年发展中所展现出来的城市面貌,强调行政执法实践活动存在的问题根本原因。为加强南昌城市管理组织建设,最先明确提出南昌城市管理者素养,随后提升南昌城市管理文明行为合理合法,塑造南昌市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最后就是提升南昌市城市管理监管,健全城市管理监督机制的建设。以求为南昌市整治发展趋势带来一定使用价值的探索和借鉴。文中在笔者有限的资源认知水平下,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点。希望今后还有机会对城市管理的一些问题开展更深层次的探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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