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在我国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医药行业与电商的结合在所难免,网售处方药也成为公众争议不断却同时无限潜力的创新模式。通过运用比较法、文献分析法、综合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对国内外现状与制度的对比分析,通过对网售药品监管现状存在的问题和网售处方药可行性的分析,逐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网售药品具体方法和方式,为我国XX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从而促进我国开放网售处方药的过程,以此提高国民获取和使用药品的便利。一味否定网售处方药不仅会导致关联行业的发展受阻,同时也会增加新的监管问题。但过早开放网上销售又与当前的社会风气和监管体系完善程度不符。我国应该在逐步开放网售药品的同时逐步完善网售药品的监管体系,确保“处方开具有理可依,药物去向有迹可循”。

【关键词】网售处方药 对策 监管

1 前言

处方药作为维系人类健康的特殊药品,在无论研究、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消费等方面都受到严格控制与监管。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完善,处方药的销售形势也越来越多样化与便利化。网络销售处方药成为了势不可挡的必然趋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网售处方药的监管也逐渐成为大众关注的重点。

我国对待网售处方药的态度是逐渐乐观的:2019年12月1日起实行的新版《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第六十一条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1]这一规定的实行,虽然仍然是禁止了不少特殊药品的网上销售,但是却没有明确规定处方药不可网售,这也让大部分电商看到了希望。随着相关行业和政策的逐步完善,网售处方药不仅会影响医药零售和医药政策变革,也会引起国家法律与监管的变化。

虽然目前看来我国网售处方药进程正在稳步进行,却仍存在大量问题阻碍网售处方药的真正突破。从国家政策上的不完善:无法完全涵盖所有的处方药品,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或过分广泛概括所有的处方药品,让病人错过用药的最佳时期;到群众普遍的意识不够:监督官员的失职频有发生,生产者、零售商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意识差异等问题。从整体进程来看,单靠XX的法律与政策领导是不够促进网售处方药有序健康发展的。

2国内网售处方药现状分析

2.1国内政策现状

我国的药品销售管理以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为分类进行管理[2],非处方药可以在有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或网上药店自行购买,不需要持有执业医师的处方许可。而在处方药方面,随着药品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处方药不再只能在医院药房里购买。只要持有真实的处方或说明,部分处方药也被开放于零售药店购买。然后对于处方药的网上销售,我国政策目前仍处于探索状态。

2019年,第二次全面修订的新版《药品管理法》最终定稿,新法中第六十一条明确指出:“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1]”尽管该法规似乎未对在线销售处方药提供任何细致的解释,但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确地禁止“在线销售处方药”。从长远上看,并且结合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的重大疫情,网售处方药只会更早被提上整改日程。

目前关于网售处方药的细则仍停留在讨论未定夺层面。2019年初,《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就已经被提出,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副巡视员徐胜敏曾在2019年11月的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透露:《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已经在研究制定中,旨在允许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

截止至本论文,国内关于网售处方药的规定仍未有完整法律出台,虽然相关法案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严格,但完整具体的网售处方药细则仍未面世,网售处方药的大部分法律法规仍处于概括和模糊的状态。

2.2国内市场现状

从消费者层面来看,我国的处方药消费无疑是巨大的。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增加、青年人亚健康程度提高、人们对心理疾病药物的需求增加,处方药的需求量也将逐年扩大,并且对处方药种类多样化的需求也会不断攀升[3]。

从生产企业层面来看,我国医药电商企业发展并不理想。作为整个电商产业的一部分,因为XX的严格管控,医药电商企业远远不如其他电商企业那样模式新颖、蓬勃发展。目前的医药电商市场90%的由几家大企业占领,仅剩10%的市场为其他垂直电商和互联网医疗公司占领。由于获取前提较复杂、种类较少、加之老年消费者占比较多,他们对网络购物的流程不尚熟悉;大部分人仍选择在线下医院药房购买医生指定的药物。并且我国国民的普遍素质水平不平均,网售处方药的开放促进可购药便利,但同时也会因为价格便宜或易于获得等因素,导致消费者无视用药安全。

从监管部门与零售商层面来看,线下的零售药店,无论是对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销售,都仍存在乱卖、误卖、错卖、无跟踪记录、记漏和记错等问题,这与药店工作人员的意识知识不够,监管的疏忽和政策的不完善都有关系。而走向网络,线上的经营与监管便更加困难。从处方真假的辨认,到恶意销售和恶意购买,网售处方药造成的社会问题并没有减少。由于从实体到虚拟,监管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对XX工作人员和网络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从医药电商企业层面看,我国发展医药电商的时间很短,尽管近年来中国药品市场规模保持着快速增长,却也面临着医疗资源稀缺,药品价格高昂,购买药品困难等问题。对处方药的巨大需求带来了强大的市场潜力和利润空间, 医药电商企业已然抓住了这一现实需求。 强烈的现实需求和巨大的利益面前,即使是线下药店也会产生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更何况进入了尚未形成完整监管体系的网络电商。灰色地带的逐渐扩大不仅加大了监管难度,也将医药的代名词从安全推向隐患。

3 国外网售处方药现状网售处方药现状分析

在全球,允许网上销售处方药的通常是具备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发达国家,他们并没有因为监管困难便全面禁止网售处方药[4]。虽然目前我国的态度谨慎,相关的法律尚未颁布,但是我们仍可以探究对比一下其他国家,以此借鉴和参考,努力尽早地找出最适合我国的网售处方药方法。

3.1 X:XX、行业与消费者的共同协作

X是互联网药品销售产业兴起的主要国家之一。当前X的网售药品法律有《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案》和《互联网药店消费者保护法》[6],药店连锁与高信息化水平促进了医药电商的发达。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和网络技术的完善,X已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网售平台。网上药店超过1000家,其销售额占医药零售市场的20%-30%。通过建立共同的处方药平台,所有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都处于透明公开的状态。如果对某个处方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相关医生进行咨询[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作为XXX在互联网药品零售方面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监管在线药房是否出售未经批准的新药,假冒伪劣药品以及无效处方的处方药。发现异常时,会通过向非法销售处方药的网站经营者发送警告信,同时也会跟进药房的后续纠正措施。如果在监管过程中仍发现在线药房整改不充分等情况,FDA将会与司法部将合作,调查并严厉打击违反药店的违法行为。

全国药事理事会协会(NABP)则负责在线药房的认证和监督。所有认证的在线药房将在自己的网站首页上出现相应的VIPPS徽标。进入药房的消费者如果想查询认证信息,可以通过徽标直接访问国家药房协会理事会协会的网站。每年都需要对通过认证的药店进行年度评估,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认证,并及时更新在线信息。对于那些未通过VIPPS认证的在线药店,协会将进行持续审查并公示审查到的非法药品销售网站,以警告消费者不要在这些非法药品销售网站上购买处方药。

3.2 德国:强制监管与群众义务

德国在04年开始便允许药品线上销售。但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能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药品线上销售的主体只能是经过认证的药房。 要进行在线药品交易,该药房就得通过“药品邮路销售许可”, 非处方药的价格优势,促进了德国网上药店的迅猛发展。

但处方药方面,由于法律规定,网售价格与实体价格必须一致。并且在线购物者必须将医生签发的原始处方邮寄给该网上药店之后才能进行处方药的交易。同时药店需要配备相关的药剂师咨询服务。因为医保的广泛覆盖,大多数消费者在购药前都会充分征求医生和药剂师的专业意见,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将药物包括在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假冒药品在线销售的可能性。德国线上药房是由药剂师协会进行管理,协会不仅会对药师的网售药品行为和咨询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还会收集报告销售问题药品的药房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

但与其他网售处方药的国家相比,德国的行业协会监管仍较为薄弱,主要还是依靠XX部门的监管。德国XX不仅对网售药店进行严格监管,也要求消费者履行好自身的义务。为了确保公众了解相关知识,德国卫生部曾发布由欧盟委员会提供的在线药品购买宣传手册。同时直接通过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在网上被犯罪分子欺骗后购买了假冒,违法或劣质药品,他们将不会被医疗保险公司认可。 所以公众在网上购药的时候,通常都会去医疗保险公司或消费者协会检查在线药房的真实性。这样的重视和强制,也让德国网上购药的安全性得到了大大的保障。

3.3 英国:双重认证与记录保留

英国的网上药店是由药品与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进行监管,由英国皇家药学会(RPSGB)进行申请注册审核和日常监管查处[6]。

通过英国药监机构(MHRA)和英国皇家药学会(RPSGB)的双重认证,网上药店便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医药商品交易。在销售处方药的过程中,药品的网售记录需保存2年以上,同时需提供药品的相关信息和物流信息。并且所有通过认证的线上药房,都需要根据《网上药店服务专业标准指南》来管理自己的网站,药品信息,邮件信息和患者信息。

4影响网售处方药的多因素分析

4.1国家政策方面

随着医药分离,处方资源开放和医疗保险支付等问题的逐步发展,在线处方药有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但是更多仍然是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模式,依旧只是作为线下药房的补充,提供消费者更多元的选择。

从国家规划来看,药品安全是网售处方药的关键点。保证网售处方药的真实与安全是较低价和方便更重要的问题。在还未能做到完全的严格监管和法律健全的情况下,完全网售处方药不会太快提上日程。

但是国家也进行了一些大方面的调整,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网络销售药品作出比较原则的规定,到授权相关部门进行具体办法的制定。完全禁止到逐步放松的转变,在规定了几项特殊管理药品不能进行网售之后,为网售处方药的实践探索留下了大量空间[7]。

同时基础医疗福利与医药电商的联合也是影响处方药网售的重点。在疫情期间,京东健康便做出一次全新尝试:与江苏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可以使用医保支付药费,这极大程度地便利了公众的购药过程,但截止到目前,这样的尝试也仅发生在江苏宿迁第一人民医院,在北京等其他一线城市也都尚未能使用医保支付消费。

今年新冠疫情的爆发,无论是对网售处方药的政策或是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都是一个推动因素。疫情爆发,大多数消费者不能也不愿意前往医院,“通过网络销售慢性病的处方药,能够方便患者,也能分流医院的压力。”

4.2经营技术和成本利润方面

很多人对网售处方药的看好除了获取便利外,还认为网售处方药会较线下药店更加实惠。其实不然。实体药店处方药的毛利率并不高[8],而且从规模上来讲,电商的议价能力也不比药店连锁企业大多少。更多电商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吸引客流、带动药品联合销售,最后才是产生直接受益。

4.3消费者方面

目前中国大部分处方药的销售对象仍然是中老年人,除非线上的价格足够有吸引力,才能促进人们为了价格优惠学习复杂的网购程序走向线上。

同时,消费者对处方药的购买是更为谨慎活更为冲动的,有些患者会选择在咨询医生之后才进行处方药的购买,如果网上售药的同时不优化网上医师咨询系统,他们对网上购买处方药表示不信任。但有些患者对于购药也是采取占小便宜的心态,由于网上药店监管的不完善,有些药店会甚至会进行处方药促销或者捆绑销售的行为,这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消费者的冲动消费。

除了一些真正在使用处方药的患者,处方药的消费者还包括一些不法分子,他们通过购买处方药、非法销售处方药、通过对处方药的药物成分提取进行违法操作等。处方药的开放与否,也与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小有关。

消费者作为最难把握的多变因素,应该更加严格注意。

4.4物流配送方面

在我国,处方药的配送,严格遵循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对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培巡、系统跟踪等制定了严格的要求,确保包材选型与验证、冷媒预释冷符合安全规范,且全程温度可视化、可追溯,确保药品安全。

对于网售配送,我国的医药电商企业一般分为三种配送方式:一种是与大多数物流公司合作进行配送:采用C端冷链配送的方式,顺丰医药在2月25日为广东惠州的一名购买了胰岛素的患者送药上门,这单在某线上药品零售平台完成的交易,耗时16小时便送达到消费者手里,十分安全且高效地完成了首单冷藏药品的送药上门服务。一种是选择通过自有配送网络进行药物配送,例如京东平台的药品:自营药品是由京东物流配送,平台商则是通过自有配送网络配送。还有一种是通过在各大城市建立配送网络,叮当快药便在北京、上海等十余个一、二线城市建立配送网络,提供预约配送、立即配送和2小时送达服务。

4.5互联网技术与电子商务

医药是一个强有力的监督领域,任何政策上的干扰都会影响产业发展的方向。与往年相比,2019年医药电商行业的整体融资额有所下降,没有企业IPO,但融资总额变化不大,单笔金额较大。这表明医疗电商已经进入成熟期,市场已经安定下来,进入市场的新公司不多,资金也集中在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上,从而帮助行业产生独角兽。一位业内人士指出,阿里巴巴,京东和拼多多三大家主导了市场,累加的市场份额约占整体市场的90%。各家垂直电商、互联网医疗公司和O2O公司仅拥有其余10%的市场。

互联网确实为各个行业带来了巨大的价值。它可以提供24小时服务,没有空间限制,没有货架限制,实时更新的数据,并且可以随时进行精确的营销和个性化服务。这些优点过去更多地用于C端,现在大家发现它在B端也具有很大的价值。

“产业互联网化已基本成为一种趋势,互联网在帮助下沉市场方面具有重要优势。过去,一家企业是难以覆盖中国的489,000家药店的,然而现在有了互联网,便能把速度加快”基于以上结论,有人预测B2B将在2020年持续增长。除了产业互联网,带量采购还可能为B2B电子商务带来商机。随着带量采购的逐步落地,与医药电商合作将成为更多制药企业的选择,从这个层面来说,带量采购的推行可以给医药电商带来机遇[9]。

5我国网售制度的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5.1需求与供应问题

人们对处方药的药价的敏感度实际上是十分低的,除非是必需品,否则即使药品降价到0.1也不会吸引到没有购买力的人,而且药品的利润空间也让价格并没有办法降到过低,公众以网购来获得低价商品已经成了习惯,当药品无法以低价取胜时,也失去了网售的十分重要的卖点。再者,网售处方药的药品品类十分受限,多为慢性病处方药,一些被严格管制的处方药仍然需要前往医院复查取药。所以从供应上来看,仍然是以线下医院和药店为主[10]。

5.2监管与政策问题

通常网上药店的处方审核只能通过视频、传真或者拍照的方式传递,并无法直接拿到原处方,这也成了目前监管的一大难点。

医保系统与网售药店的对接也是关键之一。如果各地XX没有进行医保系统与在线药店的线上对接,便会大大削弱消费者通过在线药店购买药品的动机。 未来,医药电商在当地推广的有效性和速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获得当地医疗保险局的支持。

实际上,网售处方药现象在很多平台已存在很长时间,一些销售主体确定存在网售处方药的现象,而这些打着擦边球未经规范的网售处方药行为[11],通过人为的干预,逃避一些监管漏洞,例如私聊客服人员进行处方药购买、审核系统形同虚设、送药环节不进行处方核对等,甚至还有一些网上药店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捆绑销售。

5.3 群众意识与工作人员素质问题[12]

这里的群众不仅包括消费者,也包括各大医药电商公司的销售人员、物流公司的运输配送人员、XX的监管人员等。药品安全关乎生命安全,如果某一个环节出错,便是整个环节出错,而群众在这其中起到关键作用。

5.3.1 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意识仍需提高

当人们在线下购药时,大多会根据医师的指示进行购买。而当人们在网上购药时,便失去了医师监督这一环节,需要凭借自己的自觉去咨询和分析,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药品。虽然线上医生的服务存在,但是并不是每个购买处方药的人会进行提前咨询。有些人仍然会凭借自己的认知进行购药,或者在受到药品促销活动的驱使下冲动购药[13]。这样的做法不仅很容易购得假药,在对自身病因不了解的情况下,也很容易购得不适合自己病况的药品。

5.3.2 销售人员不可马虎

网上售药很容易出现“你买我就卖”的乱象,去年便有大量轻松在网上购得处方药的新闻,甚至用宠物照片都可以轻松买到处方药[14]。据报道:2018 年 11月,一名22岁女子通过网络购药平台购买了 18 盒秋水仙碱片剂, 因过量服用而亡;同年 5 月,一名 21 岁女子通过网购 App 购买秋水仙碱片剂并陆续服下 198 片 药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5]。这些事故的背后,除了监管人员的不力,最大失职的就是销售人员。各大网上药店在进行人员招募和安排时,一定要确保工作人员的医学知识和责任意识达到标准,同时药店的运营人员也要担起监管的职责。

5.3.3 配送人员应该具有专业知识培训

配送人员的基本要求。处方药品不像大多数生活用品,其对环境的要求各不相同。有些药品要求低温保存,有些需要进行遮光保存等。在运输配送的途中,如果对运输的药品不了解,没有遵循运输途中标准规范,导致药品的损坏、失活等,从而导致患者无法得到及时的治疗,这也是网上售药需要注意的一大问题。

5.3.4 监管人员是重中之重

素质问题同时也体现了制度问题。我国的网售处方药大部分仍依靠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而网售处方药仍未建立起完善的监管系统。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远程性,监管变得困难,这也对监管人员有更严格的要求。除了不够专业的监管人员,甚至存在不少监管人员进行假药买卖从而放宽审核的现象[16],这在监管系统中是致命的,如何防治遏制这样的行为,也是国家面临的问题之一。

5.4技术问题

这里不仅讲的是处方药如何销售的技术问题:处方药的保存方式多种多样,在运输途中,要做到对不同种类的处方药进行不同方式的保存便是物流公司面临的一大问题。像前面提到的低温保存技术,如何进行大规模普及,做到低成本高效率,是仍需要大量探索的。同时也是讲的是监管方面的技术问题:网络销售处方药,是将医药行业和电商行业进行结合,电商作为新兴行业,如果技术不够成熟,是无法带动医药行业良好而向上地发展的。随着技术方面的进步,人们可以通过建立各种电子系统,将网售处方药步步规划,做到一步不落,严格监管。而目前要搭建这样完善的监管系统,仍然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

6X处方药网络销售制度的启示

6.1 医生的收入来源需与医院收入和药品交易分离

在X诊疗、药品、支付“三权分立”的医疗模式下[17],医生的收入并不是依靠与医院的雇佣关系获得薪水,而是通过自己的诊疗费用作为主要收入。因此,医生便脱离医院而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职业。只要获得相关的医师执照,医师可以在多家医疗机构行医与开具处方。

这样做的好处,第一是提高了医生行业的收入。X的医师基本都有十分可观的收入,只要付出便会得到相应的回报。而在我国,很多医生由于医院的要求和体制的安排,会付出不少隐性劳动,这些劳动的付出却没有为他们带来相对应的报酬。第二便是提高了医生行业的整体水平。由于个人独立,医生的诊疗费是靠自己去获取,看病的病人越多,便会有越多的收入,如果不加强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无法给病人留下好印象,是很难在医生个行业竞争下去的。而我国目前医师的上班和轮班仍大多是由医院安排,即使是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素养不达标的医师,只要进入体系,就不会很容易被淘汰。第三便是医疗资源平均化,在我国,顶级医生大多集中在顶级医院,这也导致了医生一诊难求的局面变得常见,当医师可以在多家医疗机构行医或开具处方时,医疗资源也会随着医疗人员的流动而变得较为扩散。第四便是减少了收取药品回扣的非法交易。在X,收取药品回扣付出的违法成本十分高昂:1972年出台的《反回扣法》便规定,无论医生还是医疗机构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单次违法并被法院认定为有罪者,将被处以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和5年以下监禁,同时XX也将不再对违法医生及医疗机构提供任何补助和资金支持,并禁止参加所有联邦层面的健康项目。即使未被定罪的医生和医疗机构,仍可能被相关卫生主管部门吊销相应执照[17]。而在我国,仍有许多医生和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高额收入是依靠药品回扣,从开具相关有合作的药品,到只允许合作的药品出现在药房等,都是对病人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医疗行业的不尊重。

6.2 商业保险的运用

X的医疗支付80%是由商业保险覆盖,由于保险机构众多,也促进了医疗费用的竞争,X可以通过PBM进行有效的控价,这和中国唯医保独大有很大的不同,将各种医疗费用纳入医保体系是一项艰难且巨大的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考量着我国国家XX的财力程度。并且在完善医保的同时,还需将医保系统与网售药店做好对接,确保无论是擅长网购的年轻人还是对网购不熟悉的老年人都可以享受到网售处方药的便利。如果引入商业保险,至少能缓解大部分无法承受的压力。

7网售处方药的思考和政策建议

7.1医用资源的公开化与平均化

对于很多医院来说,能否将处方共享是一个问题,同时将患者信息公开给同行也是一大疑虑。一旦建立起电子处方平台进行处方公开[18],患者便享有多向选择的权利,不必只在同一家医院进行购药。各大医院能否在自身利益和大众利益之间做到平衡,是处方药处方能否完全公开的要点之一。同时,放开处方限令实际上弊大于利,在大量真正处方汇集的时候,也会出现很多虚假处方,这也会使得监管变得困难。但是如果可以真正建立起电子处方系统,将在线药店,实体药店和医院联网,可以从源头追溯处方,是可以大大提高处方使用的安全性的。因为我国互联网医院是依托医疗机构建立的,而实体医疗机构大多数已成立医联体,因此以医联体为单位,打通线上线下的处方药信息系统,实现共享,并不是一件难事,也有利于实现分级诊疗[19]。

同时,将医生个人与医院逐步剥离开来,拒绝传播“医者无私奉献”的观念,通过提高薪水、减少体制等方式,促进医师职业的自由化和收益可观化,从而促进行业内良性竞争,做到医用资源一定程度上的公开和平均。

7.2监管法律的完善

监管问题仍是最主要的问题。在互联网面前,所有行业的门槛都普遍变低,除了个人药店,没有实体店的从业者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甚至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都会越过医院和药店直接进行网售,这十分容易造成监管混乱。所以网售处方药监管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大量的探索和意见之后才能进行颁布。在关于监管的问题上,由于处方药的安全性和强制性,最好是做到双重认证和定期检查,同时做到透明公开,让患者得知市场上的虚假药店和虚假处方,能自觉进行规避和举报。

7.3医保系统与网上药店需良好对接

目前无法实现医保系统与网络平台有效对接的情况下,网购处方药大多是年轻人群体,并且大多是基于便捷的原因。并且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医保系统短时间内仍是无法与网络销售平台进行完好对接,网上药店要与实体药店进行实力抗衡仍然要等待一段时间。通过试点实验,逐步开放医保系统与网上药店的对接,促进医院-网上药店-线下药店的联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推动网售处方药的进程。同时,可以逐步完善商业保险加入医保的进程,促进“社保为主,商保为辅”,更大程度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福利的同时促进一个行业的发展。

7.4网络问诊

大部分药店会设立网上执业药师咨询,或者直接由网上执业药师开处方和推荐用药。但由于没有面对面的会诊,便同时出现两个疑虑:医生如何做到完全把握患者的病理情况,患者如何百分百相信网上执业医师的诊断。当然有些电商平台在销售药品时加入了上传处方的环节,然而上传动作背后却没有监管到位,有些患者甚至上传宠物照片都能过审,而有些药店连审核处方的环节都完全缺失了。

从长远来看,如果通过医院与网上药店的联合,患者初次以面诊方式购药,接下来选择网上购药,不仅能够便利患者,同时也能减轻医院的人流负担[20]。

7.5群众意识的提高

通过强制或非强制的方式让人们正确意识医者与患者、医者与药品、药品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让每个国民都具备一定程度的医学常识,不为无良医生所蒙骗,也不会因为就医不合心意而付诸暴力行动。国民教育过程是一个艰难且艰巨的过程,但是确实不可避免不可减少的环节。只有患者与医生在心里层面上一定的平等,才能减少被骗或医暴行为。

8结论

网售处方药是必然趋势。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无论任何行业都会受到新模式的冲击,即使像医药这类十分难以改动的行业也不例外。从线下排队看病到线上预约看病;从处方到电子处方;从坐诊到线上咨询;从纸质病历到建立完善的医院系统…医院与互联网的接触早已密切,推动网售处方药的进程也将循序渐进。当前,在公共药物安全教育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处方药的在线销售确实会带来公共药物安全风险,但在“互联网+医疗健康”展览会加速的背景下,对公共药物使用的需求激增 ,药品流通和监管形势也迫切需要升级。

本次新冠疫情的发生,从中国到全球,受到最大的影响的行业便是医药行业。在需求急速而猛烈赠长的情况下,人们对网上购物的需求前所未有的强烈,导致医药电商迅速崛起。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抗疫政策,允许一些慢性病处方药在疫情期间进行网上销售,以满足无法出门的慢性病患者。

可以肯定的是,等到新冠疫情结束之后,网售处方药的相关方案和政策将被更早地提上日程,作为国民必需品,只有紧跟时代和技术的步伐,及时革新,才能让其发挥出最大的便民效益。

然而在看到网售处方药的积极发展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任何行业的革新和政策的变化都是谨慎的。在无法保证有力监管的情况下,仍然不能随意打开网售处方药的大门,医药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其担负的是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特别是掌握最主要的权利的监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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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晓镕.打破利益壁垒,实现处方信息共享[N].医药经济报,2019-10-14(001).

致 谢

本论文是在杨东梅老师等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实验过程中,他们给予了我耐心的指导和热情的帮助!他们渊博的学识,高尚的人品,严谨求实的作风,都对我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此我对他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至深的感谢。

网售处方药监管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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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9.90 发布时间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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