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式,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的压力,如何刺激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迫在眉睫。而在此中,实体经济可谓是“主力军”。但是实体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融资贵”的问题,所以自2019年8月份开始,我国对于整个市场的发展有了新的调整,提出了新的举措——LPR新机制的改革。LPR的改革,是对利率传导流程的调整,将会使得整个市场上的利率传导机制更加的便捷有效率;实体经济感受更加的充分,进而激发我国金融市场的活力。但该项政策的落地,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有利有弊,我们应当如何去看待并且最大限度去发挥它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融资贵”的困局。在实施的过程中又存在哪些不足、我们如何去改正,使之更加的完善,市场更加的“精细化”,本文将重点研究这些问题。
关键词:LPR改革 融资成本 利率市场化 金融监管
第1章绪论
1.1研究背景
探究如何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刺激经济发展活力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已经有了一些举措。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实行了严格的利率控制。由于当时的金融行业不发达,我国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的利率体系,体系较为紊乱,这也导致了我国的企业发展融资问题很大程度上被限制于银行所给出的利率。对此,我国也在不断的做出努力。其中,在2013年,我国正式落地实施了贷款基础利率这一运行机制。贷款基础利率,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则在此基础上根据信用风险的差异加减点形成。但是,在LPR机制运行一段时间后,央行发现,大部分的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还是参照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定价,脱离于市场利率,甚至于有个别银行还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设定隐形下限,这也导致了LPR机制“形同虚设”,对于整个市场的利率引导不精准、不到位,导致实体经济发展困难,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高额的贷款利率使之“前途渺渺”。不仅如此,我国利率体系也呈现出明显的“两轨”特征,导致货币政策不能够进行有效传导,银行间的竞争也被弱化。另外,由于货币传导机制不畅通,货币政策不能够达到“上传下达”的效果,因为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主要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而不是贷款基础利率,而贷款基准利率比较“刚性”,导致货币政策不能够及时下达市场,市场对利率政策反映不足,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对于这种情况,央行需要另辟蹊径,改革并完善企业贷款利率环境,降低企业融资负担,进而刺激企业的发展。除此之外,面对世界经济形势的转变,我国的利率政策也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在2018年下半年以来,在全球经济下行的压力下,部分国家经济出现衰退甚至出现金融动荡,并且国际经济组织对经济增长预期也采取下调政策,预期2019和2020年世界经济增长速度的估计值在2.6%和2.7%。种种迹象表明,经济下行是现在的趋势走向。面对经济的疲软,大部分国家的政策走向宽松,如美联储在2019年8月就展开降息行动。因此,面对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我国推动利率市场化,刺激社会经济发展活力已刻不容缓。
1.2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地发展以及金融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如何通过促进利率市场化,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热门话题。在2019年8月16日,xxxxxxxx在xxx常务会议中提出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此消息的放出,吸引了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解剖分析。其中,学者范若滢发表文章“LPR“换锚”: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国经营报(2019)提出的“以LPR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学者沈建光(2019)提出“完善LPR形成机制,迈出利率市场化重要一步”等文章主要是从改革的主要内容(报价方式、期限品种、报价行以及报价范围)进行论述;其次,周文渊(2019)提出的“LPR改革是走向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范若滢提出的“LPR改革助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以及莫开伟(2019)提出“对央行改革完善LPR应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等文章则主要是侧重于“为什么进行改革”进行论述;最后,莫开伟(2019)提出“央行改革的五重利好”、金融经济报(2019)发表的“央行:完善LPR形成机制可以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以及曾刚(2019)提出的“LPR改革将畅通利率传导机制,商业银行须积极应对”等文章则主要是对改革所带来的各方面的影响进行阐述。通过仔细研读,如:知名财经评论家莫开伟的研究成果——《央行改革完善LPR有五重利好》,他在此篇文章这种具体的阐述了在这次改革过后所能带来的“五重利好”,主要的描述主体是中小银行、贷款利率、利率市场以及我国的央行监管等;通过对李万赋学者的《LPR新机制落地“100天”调查》文章的阅读,在此中学者通过有关数据的展现,对LPR的落地后对于利率水平的变化进行了清晰的论述;另外李慧勇学者通过《LPR改革有利于破解实体企业融资难》重点说明了改革针对于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的影响等等文章。通过这些文献,虽然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LPR的改革,但是改革的整体思路走向来说,LPR改革后的信贷传导机制是“货币政策利率(央行MLF)→LPR→贷款利率→实体经济”,以LPR作为“中转站”,以MLF作为LPR的锚,进而使得货币政策利率更加有效地作用于贷款利率,进而作用于各个企业。由此,本文将针对在这一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即LPR改革对实体经济所产生的影响进行探究。
1.3研究目的及意义
LPR改革可以说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一招妙棋,它不仅推动了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而且也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探索研究LPR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以说是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的去运用这个工具达到我们想要的成果。从整个贷款基础利率(LPR)的传导机制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MLF与LPR挂钩,LPR与贷款利率挂钩,在这个过程中,它起着承上启下的运用,能够将央行的利率政策以及央行对整个利率的市场的趋势及时准确地传达至实体经济,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到效率,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而实体经济也可以通过LPR的有关变动去了解利率变动的趋势,对于整体利率市场的变化更加敏感,也能够更快的做好准备。LPR这个“中转站”所传达出来的信息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通过LPR,央行与商业银行也能够互通有无,央行能够直接作用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利率变化信息更加的透明、市场化。其次,LPR利率改革也会对银行的存贷款息差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此次改革的报价是由18价银行进行报价形成MLF,而LPR则在MLF基础上进行加减点形成。能够加强MLF与市场利率的关联性。因此,对于银行的定价要求会更加严格,对商业银行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也会相应提高,倒逼商业银行主动建立和完善FTP体系,同时也会强化银行间的竞争。此外,对于一部分银行通过协同行为设定隐形下限的行为也能够得到遏制,提升了央行对于利率监管的能力。而在此次改革中,央行将专门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商业银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应用情况以及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中。最后,面对全球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国的另辟蹊径——LPR改革,通过此措施的具实落地,贷款利率有望进一步走低,刺激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
第2章LRP改革的逻辑和内容
2.1LPR改革的背景和历程
我国关于如何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让实体经济更加直接地感受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进而使得实体经济更具活力,刺激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探究从未停歇。在此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利率体系在逐渐的完善。我国完在推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也尝试建立了回购定盘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和贷款基础利率(LPR)。其中贷款基础利率在2013年时我国就正式在市场上运行,但是效果差强人意。所以我国在2019年8月19号决定对这一运行机制进行革新,力求达到“市场引导利率走向”。新的LPR形成机制可运用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一方面,LPR新机制的定价与MLF挂钩,由于当今经济疲软等因素,市场将预期MLF会有较大的下行空间。那么由于MLF下行所带来的影响也可以透过LPR进行观察。同时,新LPR改革所带来的影响之一就是提高利率市场化的程度。市场化的程度高就能够使整个利率市场更加的透明化,这样使得商业银行通过协同行为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的行为显现在市场的运作机制之中,进而打破这一行为,肃清市场风气。同时LPR指导价出炉,它通过调控公开市场政策利率引导降低贷款利率的通道正式打开。所以,当前市场利率的现状为:LPR作为MLF与贷款利率的“枢纽”,使得货币政策利率更加有效的作用于贷款利率,货币政策传导路径畅通,如图1中的传导路径显示。而本文将探究在整个市场中。透过LPR的新机制改革将给实体经济带来哪些影响,而我们又将如何去正确认识以及评判LPR的作用。
图1LPR改革后的货币传导机制
2019年8月19日这一新政策的落地,可以说是对于我国长久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一次历史性的改革,有人说它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后征程”,是打通利率市场化改革“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性的一步,而它在促进利率市场化的同时,也打破了我国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存在的隐性下限。接下来本文将通过LPR新机制改革的四个方面逐一探讨其对实体经济融资问题的影响。
2.2LPR改革的内容和特点
2.2.1报价方式
与以往的报价方式相比,为了使整个市场对于利率的变动情况更加敏感,新的报价方式是采取“公开市场操作利率+”方式。这样,一方面,将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与贷款利率相挂钩,形成“公开市场操作利率→LPR→贷款利率→实体经济”的这样的一条传导路径。如此将会加快不同市场利率之间的传导速度,这也是由于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对债券市场利率、货币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较为明显。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负债成本的衡量标准之一-MLF,及时捕捉利率的传导效率,有利于发挥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
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MLF余额在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负债的占比为35.99%,银行的一年期的贷款利率为4.35%。然而,改革后的首月报价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利率为4.35%。通过两组数据相较,可以得出,在改革前后的贷款利率中,改革后整整下降了10个基点。虽然下降坡度比较平缓,但不可否认LPR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对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行引导作用。未来央行可能对于MLF利率会实行下行的政策,进一步体现出LPR的引导作用,进而降低实体经济的贷款利率水平。
2.2.2增加期限品种
为了解决货币政策中结构匹配不当的问题,在这次改革中新增了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当前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有短期、中长期等多个品种,但是LPR仅仅只有1年期一个品种,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双方没有互相匹配的数据参考。为了防止“顾此失彼”的情况出现,也为了银行在发放长期贷款时有一个更加具体的参考基准,改革增设了5年期以上品种。对LPR期限结构进行完善,也禁止银行胡乱开设利率的情况出现,特别是对于住房抵押贷款这种长期贷款。分流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那么就需要不同的LPR期限品种作为其的定基标准。而改革后的短期与长期利率报价也为我们进行了数据上的证明:1年期的LPR由4.35%降至4.25%;5年期以上的LPR从4.90%降至4.85%,都有了明显性的下降。同时LPR期限利差也大于贷款基准利率的期限利差。这体现了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有差别设计,能够更加有效将信贷资源“转向”实体经济的领域。
2.2.3增加报价行
为了更好的衡量报价价格,在此次新机制改革中,扩大报价方规模,报价行由原来的10家扩大至18家。这也是为了使得新LPR报价更加地具有说服性与代表性。报价行在得知公开的市场操作利率(以MLF为主)后,通过预估自身的资金成本、信贷偏好、风险溢价等因素,然后在MLF的基础上进行加点形成报价。LPR的原有的10家报价行均为大型国有或股份制银行。新增的银行是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作为中小银行的代表。让整个银行业的风险偏好及资金供需状况都被兼顾,所给出的报价也能够更加适合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使其愈加具有普遍性和社会认可性。另外在使中小银行的利益得到保障的同时更真实地反映我国银行业资金的价格的整体水平和需求,缓冲中小银行的运营压力。
2.2.4报价频率
为了提升LPR的报价质量,熨平市场波动,央行在这方面的举措就是降低报价频率——按月报价取代了以往的按日报价。如此就有效缓解了由于报价频繁调整带来的摩擦成本。除此之外也有助于提高报价银行的重视程度,使得报价更加的真实准确。以往的报价方式是原有的LPR报价银行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上很少“随市而动”,比较“刚性”,导致其对市场利率变动的反应较为滞后,与市场利率呈现“两极分化”的局面。而LPR与贷款基准利率的同步变动,使市场利率处于透明化的形式。而在定价机制出现后,贷款利率传导机制路径从“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转为“央行→MLF利率→LPR→贷款利率→实体经济”,贷款利率与市场利率形成直接的联系,让实体经济更加直接地感受到国家货币政策变化,能够及时做出有关于市场变动的准确判断,“随政而动”,使我国的经济更加活跃。
第3章LPR改革对于金融市场的作用机制
3.1LPR改革对于利率市场化的影响
首先,经过LPR的新机制改革,我国的政策利率会更快地传导至实体经济。我们都知道,我国在2013年实施贷款基础利率机制,但成效不显。这是由于我国的贷款基准利率过于“刚性”,银行也存在“阳奉阴违”的行为。在新机制改革落地前,我国的贷款利率是跟随者贷款基准利率的变动而动,甚至于贷款基础利率也是根据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定准。这也导致贷款基础利率形同虚设,并无发挥的余地,整个利率市场都在贷款基准利率的掌控之下。当贷款基准利率居高不下时,贷款利率也会随之而高,市场作用机制不能发挥作用。而现在,通过改革,政策利率通过规定的十八家银行进行报价,形成MLF利率,而后LPR则在MLF的基础上进行加减点形成利率;并且央行下发通知,各个银行必须按照此利率进行定价。这样一来,贷款利率直接与市场利率进行关联,发挥市场在利率定价的作用,促使利率进一步市场化。
3.2LPR改革对于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
在以往的贷款利率的定价中,主要是由国有银行或者大型股份制银行提供数据进行参考,有些银行甚至通过协同行为设定隐性下限,这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发展受到融资困难的问题难以解决。面对企业“融资贵”的局面,央行在原来报价银行的基础上添加了八家中小银行参与报价。这些银行主要的放贷对象就是中小企业。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最大程度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降低它们的融资成本。另外,利率的传导机制的转变,也打破了以往银行的设定隐性下限的行为,使得利率更加的畅通。
3.3LPR改革对于金融监管的影响
每一项改革的落地都需要实施相关的监管政策。LPR新机制的改革也不例外。之前的银行可以通过协同行为设定隐性下限,抬高对企业的贷款利率,这可以说是监管政策的“bug”。那么面对此次改革,央行也出台了有关的监管政策。除了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于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新的LPR定价之外,中国人民银行会在银行原有的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将新LPR的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并作为银行的检测范围。政策能够实施到位,将会使得这次改革成为历史性的进步。
第4章LPR改革的初步成效以及制度缺陷
4.1LPR改革后金融市场的积极表现
迄今为止,LPR新机制改革已经推行几个月了,也呈现了初步的成效。绝大多数银行都已经对新增企业贷款采用LPR定价方式。根据以下数据显示:
数据来源: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图2新机制下LPR的利率走势图
数据来源:中国货币网
图3LPR机制改革后的Shibor利率走势图
根据有关通知,人民银行要求LPR利率于每月的20日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公布,截至目前为止,LPR已经进行了六次报价。从以上的是数据图表来看,第一期报价的1年期LPR的利率水平为4.25%,相较于新机制前的报价低了6个基点;5年期的利率水平为4.85%,与5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有5个基点之差。之后,整体处于平稳下行的趋势。根据新LPR报价方,报价水平采取“MLF+加点”的特殊形成方式,这也就意味着MLF的调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作为LPR预期的“风向标”。从图1可以看出,六次报价中,1年期LPR水平呈现下降的趋势(首次下降是与改革前相比),调整节奏稍稍地快于同期的MLF调整频率;在11月份,5年期以上的LPR迎来首降,维持着与MLF相同的变化频率。从变化幅度来看,目前1年期LPR变化的下调幅度保持在5个基点,展现出可控制的平稳下行趋势,其中既有跟随MLF的下调,也有加点数的降低,从两个方面反映出央行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的决心,可以说,在这种努力下,LPR的改革效果已经初步显现。
从实施效果看,LPR已达到了降低贷款利率的目标。体现在LPR新机制的首次报价中:查询有关数据,在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19年8月16日期间内,LPR报价一直保持稳定,维持在4.31%;而首次LPR报价中1年期的贷款基础利率为4.25%;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为3.3%,甚至于今年的二月份该指标下降至3.15%;整体的趋势呈现出下调模式。同时,这次改革并不是将存贷款利率进行同步改革,“改贷制存”,是在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同时对贷款利率进行改革。考虑到全球经济疲软,我国经济缺乏机动力的条件下,需要对经济注入“活水”。那么需要推动以市场为主导,XX为辅的贷款利率形成机制。新机制的推行,虽然会使银行的收入随着贷款利率的降低而降低,但也促使整个银行业对本行的业务发展以及贷款风险偏好进行调整。这样一来,优质的中小企业和贷款户便能从中脱颖而出,能够获取更多地融资机会,从而缓解实体企业的融资困局,为我国抵御经济下行筑起一道更加坚固的城墙。
另外,与衡量银行流动性充裕程度和负债成本的Shibor指标对比来看,自LPR机制改革至今,Shibor的6月期利率先上升再微降,1年期利率则先下降再上升又微降,说明此阶段银行的流动性和资金成本有一定的波动(如图3)。在资金端的波动水平下,LPR依然保持平稳下降,再次说明了贷款端利率政策传导的有效性和LPR对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的重要作用。
4.2LPR改革的问题及其根源
LPR新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对于市场利率、实体经济等都带来好处的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它在这个优化的进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不足。我们需要在其改革的过程中,发现不足,并且能够有及时的措施去应对。
通过研究可以知道,LPR新机制改革主要是“改贷制存”。近期央行行长易纲在采访中提及“存款基准利率仍将保留相当长的时间,以免出现存款大战”。在这一方面,X就给予我们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虽然X最后是取得了放开存款利率管控的成功,但是在期间也出现了储贷机构危机等问题。所以存款利率市场化,还是需要在一个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下进行,防止危机出现。我们知道,作为银行的两大主体业务,银行的80%的收入来源于两项业务的息差。在新机制的调整下,贷款利率的下调将会使得银行的资金成本增加。对此,若整个银行业联合采取“刚性”手段,那么就会对LRR的推行产生阻力,甚至于“出师未捷身先死”。因此,我国的利率市场还是处于利率半市场化的局面,还是存在着“两轨并存”的问题,国家对此“任重而道远”。此外,LPR定价的“锚”—MLF,该项指标的交易对手方主要是国有银行以及股份制银行,它的覆盖范围并不包括一些中小银行。那么这些名单之外的中小银行又怎么去参考MLF利率进行LPR报价呢?所以为了保证定价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扩大交易商的范围是所必要的。社会经济发展环环相扣,我们需要发挥每一环的力量才有可能使得整个企业群体的融资成本下降。所以除了根节上的改革,还需要对企业发展的各个中间环节进行改变,降低其他中介费用。才能够整体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第5章LPR改革进程中金融主体的协同政策
LPR新机制改革后,消除了市场上贷款利率“两轨并存”的现象。而作为此中的“大户”—银行业,将会承受来自存贷款利率之间的息差压力。面对外部环境的重压,商业银行将对内部的系统进行臻善,主动建立和完善FTP(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为在新机制下“谋求生路”,银行可能还会推动银行主动进行负债成本市场化。另外,面对利率市场化、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这个难题,此次改革后将会是一次全新的拐点。LPR改革提高了从政策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有助于提升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水平、促进贷款利率一体化,使贷款基准利率更容易“放得开”,也能让贷款基础利率离开贷款基准利率后的能够“稳定”。但是对于LPR的改革既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要相关措施配套改革。在看到LPR改革带来的成效的同时,需要与其同步,有实时的政策进行配套。
5.1完善银行业务发展模式
在短期内,面对银行利差收窄,利润受到冲击的情况,由于中小银行的资金实力较弱,其受害面积也会更甚于大型银行。所以各个银行应从银行内部着手: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借此使资金流动性与资金成本的关系得到平衡。LPR形成机制的改变,会使得银行资产端利率的敏感性进一步提高。如果利率下降,银行的净息差将面临更大的收缩压力。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应主动提高利率敏感性负债方的债务的适当比例,降低债务成本。从长远来看,一方面,经过LPR改革后,将会更有利于优质客户的利率议价能力。为了预期盈利达标,银行将追求更高的信用溢价,如被迫降低客户等级,但也将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这说明了贷款利率市场化将重塑银行的风险偏好,追求更高的风险溢价。
另一方面,众所周知,银行的三大业务:存款、贷款以及中间业务。那么在新机制改革的环境中,由于存贷款利差的收缩,银行将会寻找新的商业发展模式。会更加地注重于发展中间业务和综合化经营,银行整体风险水平复杂化增加。所以面对短期与长期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银行应及早做好准备。
5.2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面对LPR新机制的形成报价,首当其冲的就是银行行业。因为LPR报价来自于各银行的报价,所以各银行必须遵守该行业协会所制定的行业准则,通过自律机制进行约束,确保报价真实、公开、透明以此保证LPR定价的准确性以及真实性。
5.3加强监管机构监管职责
根据央行下发的LPR改革通知,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对于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新LPR定价,并把新LPR的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央行对于此次改革要求严谨,切实保证每一项政策命令都能够落实到位,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出明确的积极的激励措施。央行将专门引导并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作用,同时也会加强对贷款利率报价的严格管控。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也绝不姑息,一切依法而处。这将起到更大的监管威慑力,让银行能够自觉地消除之前所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定—“通过协同行为设定贷款利率下限”,覆盖企业“融资贵”的真相。同时,银行在LPR监管上的信息能够更加的完善,对于市场整体的风气也会有一个好的“风向标”,净化整个贷款利率市场环境,最终使得企业“融资贵”现状得到缓解。另外,我们还要发挥社会力量,支持与倡导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报价银行的行为进行全民监督,并建立必要的举报奖励机制。
5.4完善实体经济融资实际利率的实时公布体系
这也是基于货币政策引导不畅导致实体经济对于国家的货币政策变动不敏感,实体经济缺乏发展动力的问题。LPR虽然解决了政策利率与市场之间传导不畅的问题,但是我们还需要一个从为实体经济融资明确的“指路灯塔”。原来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形势的需要。而全国银行拆借中心,它可以定期根据不同的期限发布企业实际融资利率,从而可以看到、感受到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变化,并更好地运行货币政策,真正把金融活水引入实体经济。
5.5完善货币政策操作
我们知道,进行LPR报价改革其中的缘由就包括货币政策的传导不畅通。经由改革后,LPR便与MLF挂钩。然而,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的最高期限为滚动最长三年,缺少与LPR匹配的五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建议央行可以设立滚动最长五年的期限利率,以对应LPR五年期利率,以便能够更好地指导市场利率的方向。
第6章总结
通过LPR新机制的改革,利率价格的灵活性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从开始形成LPR到整个贷款市场利率的生成过程,体现了市场运作的透明性,市场的透明化,会使得企业“融资贵”的真相浮现。推行LPR新机制,促使贷款利率下调,那么我们就需要打破“真相”。不仅如此,较之以往,利率的传导路径的改变使得面向市场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因此更为顺畅,LPR在此中也能够发挥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的作用。同时,市场对于货币政策的“风向变化”可以根据MLF的变化情况来判断,从而架构起“政策——实体经济”的立体性的利率传输走廊。此外,摒除在贷款利率定价过程中各银行的协同行为,银行间的竞争将会变得更加的赤裸裸,随着贷款利率定价差异的增大,竞争会愈加激烈,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竞价也会导致贷款利率的下降。另外,此次贷款利率改革是将LPR从基准利率中分流出来,并赋予它一个新的定价方式——“MLF+加点”。如此央行一旦对MLF利率有何变动,贷款利率都能够及时的收到讯息、及时应对。总之,央行透过此次改革,打破以往的利率定价方式,赋予其一个“XXX”的意义,让此次改革在我国长久的利率市场化与企业“融资贵”的问题中架起“沟通的桥梁”;也让企业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获取发展的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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