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商业模式的不断丰富,2017年7月5日,我国财务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即新收入确认准则),修订准则的目的一是解决我国2006年发布的旧收入确认准则在经济发展中浮现的问题;二是使我国收入准则与IFRS 15持续趋同。本文针对新旧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比较研究,首先,通过阅读有关文献,分析新收入确认准则修订的背景及意义;其次,将新旧收入确认准则进行对比,阐述两者的共同点和主要差异,分析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优势;最后,分析实施新收入确认准则对企业、行业、会计处理方面的影响,并对XX部门、企业、财务人员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建议和看法。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差异比较;
一、引言
(一)论文研究的意义
收入是各行业关注的关键财务指标,也是企业获得利润的前提,进行准确的收入确认和计量对于企业管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出于与国际收入准则保持趋同和解决国内会计核算问题的目的,2017年7月我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施行时间简言之,就是除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依然采用原先的会计制度外,其余企业最晚在2023年就要全面实行新收入确认准则。收入确认准则的修订,无论是对理论还是实务方面都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的,而新收入确认准则较旧收入确认准则来说,其变化和难度还是很大的,了解和学习新收入确认准则是十分必要的,时间也是很紧迫的,这就要求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尽快熟悉新收入确认准则并熟练应用。希望过本文对我国新旧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相关会计业务对新旧收入确认准则处理的差异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推动企业对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运用,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实务的发展,进一步丰富研究文献。因此,对我国新旧收入确认准则进行比较研究是相当重要的,且具有非凡意义。
(二)论文的结构和研究方法
开篇对论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及论文的研究结构和方法进行一个系统的阐述。接着,论述收入确认准则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及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内容介绍,将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异同点进行对比分析,介绍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弊端和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优势所在。最后,分析新收入确认准则给企业、行业和会计处理带来的影响,对XX部门、企业和财务人员提出一些对策及建议。
文中运用的研究方法有: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规范研究法。
(三)文献综述
论文是在阅读、整理相关文献后,结合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而做出的。国内外学者对于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修订内容及会计核算处理也展开了研究。从国外研究现状文献来看,国际收入准则修订更早确立,国外学者对于收入确认准则进行修订的想法更早。在IFRS 15颁布以前,Jones•Jefferson P、 Pagach•Donald(2013)建议将收入作为利益相关者和投资者评估公司业绩及前景的重点指标,正式提出“新五步收入确认过程”。IFRS 15颁布后, Holzmann•Oscar J、Munter•Paul(2014)提出并详细介绍了收入确认五步模型,新模型强调合同的重要性,彻底颠覆了风险报酬转移模型的重要地位。
从国内研究现状文献来看,2014年5月IASB联合FASB发布国际收入准则,国内学者就其对我国收入准则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胡娟、张璟霖(2015)在《IASB/FASB收入准则变化及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影响分析》中,梳理了收入准则的改革历程和主要内容,分析了收入准则的变化对相关行业企业的主要影响以及应对策略,呼吁企业提前做好规划以应对未来的变革。在我国修订新收入确认准则后,国内学者更多关注于准则的具体变化和对收入确认及计量的影响。张俊民(2017)在《关于新收入准则会计计量的几个问题》中,分析了收入计量的主要内容和执行过程中应重点把握的问题,对类似一揽子销售模式如何计量以及进行分摊进行论述,为2018年顺利执行新准则提供一定的帮助。焦桂芳、陆秀芬(2018)的《新旧收入准则对比分析》阐述了收入准则修订的原因,从五个方面分析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区别,从业务处理方面对“五步法”的流程和应用进行解释。通过阅读国内外学者文献,发现国外学者更关注收入准则本身,而国内学者更关心新收入准则对房地产、电信行业等行业的影响,但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学者,无论是较早还是较晚的研究,都是在通过自己的学术研究论文去积极推进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制定和落实,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修订概述
(一)修订的背景
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主要有两个——国内背景和国外背景。从国内形势上看,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新行业和新商业模式的涌现,所产生的诸如互联网平台的先预付定金后购物、积分购物等模式在会计实务方面如何规范处理的问题越来越多,旧收入确认准则已经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
从国外背景来说,2014年IASB联合FASB发布IFRS 15,这无疑是国际上收入确认的一次巨大变化。经济全球化已经是一个深入人心的概念,特别是在我国推进“一带一路”的大背景下,国家更需要加强对外开放的力度。要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与国际接轨,那么就需要在贴合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收入准则保持趋同,以此来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是在这样国内和国外双重因素的作用下,促使了我国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发布。
(二)修订的意义
新收入确认准则一共分为八章45条,可以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具有如下意义:
1.增强合同使用意识
新收入确认准则依赖合同进行收入确认和交易处理,合同对新收入确认准则是极其重要的。想要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就要履行合同履约义务或是合同满足合同双方批准合同并承诺履行义务、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支付条款等条件。新收入确认准则基于合同确认收入,合同条款的约定无疑是会对收入产生影响的,从这个角度上说,新准则也是在推动市场合同管理合法化,增强并巩固合同使用意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全完备。
2.提升收入信息的质量
新收入确认准则统一收入确认框架,充分且具体的规定、指引和条例可以使收入核算和会计实务处理更具标准化,使收入信息披露越来越透明,与国际收入准则的趋同使会计信息口径一致,正因如此,收入信息的可比性也能得到相应的提高。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修订顺应了时代和信息使用者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企业收入信息质量及透明度,确保收入信息质量的真实与可靠,更好地为财务报表使用者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3.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收入确认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和历史数据进行判断,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和专业意见也会影响到会计核算的结果。因此合同的制定必须经过企业各个部门的共同商讨来决定。企业的财务部门想要理解合同的内容和数据,首先要与各业务部门进行紧密的沟通、合作及交流,把握部门的工作流程,整理分类有关信息,推动企业财务工作和内部控制有机融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1. “五步法”模型
新收入确认准则建立一个具有五个步骤的收入确认模型,即“五步法”模型,其五个步骤分别是:(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如合同的类型、有效性、权利义务的相关条款等;(2)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区分履约义务是可拆分的还是单一的履约义务;(3)确定合同交易价格。合同规定的交易价格变动的情况较多,为使收入准确,企业要多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变动对价等因素,估计最可能的交易金额;(4)分摊交易价格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根据合同的履约义务分配交易价格,如果合同具有多个履约义务,则按照每项履约义务所属价格占合同价格的比例计算,将交易价格进行分摊;(5)在履约义务满足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已完成且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企业就可以进行收入处理。
表 2-1五步法模型简略应用
步骤 | 具体操作流程 |
一步骤 | 识别合同(例如:变更/分立) |
二步骤 | 识别单个履约义务(履约义务一、履约义务二……) |
三步骤 | 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 |
四步骤 | 确定各个履约义务的价格(履约义务一分摊的价格、履约义务二分摊的价格……) |
五步骤 | 各个履约义务完成时分别确认收入(确认履约义务一的收入、确认履约义务二的收入……) |
2.收入确认的判断条件
准则中规定,客户收到合同规定的货物,可以掌握货物的控制权并能从中获得利益时,收入就可以进行确认。
3.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处理
新收入确认准则对涉及多个交易协议的合同提供了明确的会计指引。要求明确合同中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并按各履约义务的价格与所有价格之和的比率计算交易价格,在履行各履约义务时进行收入确认。
4.某些特定的交易(或事项)的处理
新收入确认准则里说明并详细解释了各种特定类型的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到销售退回、回购、质量保证等多种特殊业务的规定。拿销售退回业务来说明一下,确认收入的金额需要剔除可能退货的金额,根据退货的账面价值减去估计的回收成本后的余额,确认为资产。值得一提的是,这业务处理中还涉及到一个新科目——“应收退货成本”,以用来记录产品销售预期要退回的产品账面价值减去回收产品的估计成本后的余额,这样的核算步骤和处理也可以体现出谨慎性原则。
三、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比较
(一)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共同点
新旧收入确认准则都是我国财政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的,具有规范企业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情况的共同目的,均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必然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新旧收入确认准则的差异
1.准则的适用范围不同
旧准则分为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根据业务类型划分收入。商品销售、提供劳务和使用权转让的收入适用收入准则,建造合同则适用建造合同准则。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很难区分两者之间的界限。新准则将准则合二为一,统一收入确认模型,不再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还排除了金融工具合同的适用。例如,以建造公司为例,在旧收入确认准则下,在提供建设服务时应当按照建造合同确认收入,而后续营运期需要继续执行建造合同准则还是收入准则还需要再进行区分,实务中既麻烦又会产生争议。而在新收入确认准则下,则无需将其区分。
2.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不同
旧准则下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是企业将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而新准则里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是控制权转移。在新收入确认准则第四条明确定义了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相较于风险报酬转移,控制权转移在收入确认方面更为科学合理。假定某保温杯制造厂与某商场签订一个销售合同,合同中约定,若是在30天内商场发现保温杯有任何生产质量问题,则制造厂免费退换相应的保温水杯。如果按照旧收入确认准则的风险报酬模型确认收入,那么应当在保温杯运送到商场签收后过了30天的质保期,已确保不会产生退换保温杯的风险时,保温杯制造厂才可以进行收入确认。但如果是按新准则的话,当保温杯移交给商场签收时,其实已经符合控制权的转移,此时就可以确认这部分履约义务的收入,等30天过后确定不会因为生产质量问题进行退换了,工厂就可以确认剩下的履约义务收入。
3.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划分要求不同
旧收入确认准则规定,企业必须在一段时间内确认与服务相关的收入,在一个时点确认与商品相关的收入,但是对于如何确定特定项目应视为产品还是服务,旧准则里并没有详细说明,而新收入确认准则中则有详细的描述。按照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遵循“非时段即时点”的原则,即企业先判断是否满足时段确认收入的条件,即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能否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否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所产出的商品是否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符合其中一项则收入是按时段确认,否则按时点确认。比如我们现在的消费者会追求产品个性化,那么企业也会迎合消费偏好去进行产品定制。某饮料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想要定制个性化饮料瓶,便与A生产企业签订了合同,合同中已经约定饮料瓶严格按照饮料公司要求定制,饮料公司预付产品部分货款,货款不可退还,在产品交付日付清尾款。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A生产企业生产的定制产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条款也保障企业的生产成本,那么,A生产企业就应当按时段确认收入。还有生活中的期房预售业务也是如此。
4.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处理不同
旧收入确认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非常有限的指引,而新收入确认准则的指引明确且具体,操作性更强,并在准则第九条中阐述了“履约义务”的概念。举个例子,甲公司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与乙企业签订合同,为乙企业开发软件并且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那么在会计处理上,要按技术服务的性质来判断是否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如果此服务是定制服务,只能由甲公司完成且无其它单独提供此项服务的公司,就可认为是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反之,则可认为合同中有两项履约义务,一项是软件产品开发,一项是技术服务。
5.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规定不同
旧收入确认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处理方法,只做简单的说明;而新收入确认准则指引更具体,在第五章中对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售后回购交易等特定交易进行具体说明。举个例子,我们现在生活中积分兑换非常普遍,大致就是购买商品或服务奖励积分等,到一定数量即可兑换商品或服务。像高铁管家、飞猪等APP,或是像国航、海航等航空公司,哪怕是淘宝、天猫的一个店铺,送积分或里程等可兑换物都是很常见的。这在之前其实是税收筹划里一个推崇的方法,因为积分是不“视同销售”的,也算是一个漏洞。但在新收入确认准则中就得到了规定,比如我在旗舰店买了一个乳液奖励100积分,依据新收入确认准则,针对这部分的业务,企业要把收入在商品和积分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扣除积分的价款可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作为递延收益确认,不能直接确认为收入。
6.收入信息披露要求不同
旧收入确认准则仅要求披露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确认收入的金额,对收入信息披露的要求低,信息使用者很难充分地了解企业信息。而新准则对企业收入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全面完善,要求企业披露账面价值相关的信息、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估计、与合同及合同成本有关的信息等,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更好地进行经营投资决策。
(三)旧收入确认准则存在的问题
1.概念界定不清
旧收入确认准则中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且要区分业务类型,导致财务人员不知道某些特殊业务情况下采用哪一个准则或收入类型才是正确的。比如建造电梯并附带销售的业务合同,表面看起来是符合建造合同准则,但实际上也有商品销售的发生,这很难明确适用的准则。再比如在装修市场中买商品厂家会负责安装,有些安装服务比商品还贵,那这种情形到底算销售商品收入还是提供劳务收入?类似这样由概念界定不清带来的困惑越来越多,类似交易却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方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给收入xx提供了政策依据,从而导致了收入信息质量的降低。
2.不能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旧收入确认准则中的规定已不能解决新行业、新业务和新模式中越来越复杂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会计处理问题逐渐显现。比如“购机送话费”业务,消费者以低价购入手机,但需要承担高价值的话费服务,产品价值和服务价值不相等,实现时间也不一致,这样日常的业务却不能根据旧收入确认准则来规范处理,因为旧收入确认准则没有对企业如何分配不同价格要素进行准确指导,找不到处理相关问题的依据,实务中产生的新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3.实务判断主观性强
旧收入确认准则对某些业务的规定不够明确、指引不够清晰,无论是收入分类还是收入确认时间的判断,都有较高的主观性,财务人员可以凭自己的主观想法和职业判断去进行会计处理。比如旧准则规定企业转移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时就可确认收入,但这一规定在实务中往往取决于会计师的职业判断,因此收入确认的时间就容易被人为操控。指引不够清晰导致的主观性较强的情况,会影响到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造成会计信息使用者因此做出错误的决策。
(四)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优势
1.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旧准则的适用性在某些特定交易上是有模糊地带的,这也使得在经济上相似的交易采取不同的准则和处理方法,会计核算上有所争议。新收入确认准则解决了旧收入确认准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制定了更为灵活的收入确认方式,在操作指引方面的规定更为具体,增强了可理解性。进一步规范企业的会计处理,对于当下的商业活动变化有更好的适应性,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
2.降低审计风险与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收入核算是公司面临的挑战之一,也是审计的风险领域,新收入准则信息披露更充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新准则慢慢趋向于一个标准通用于所有行业,可以为企业提供更详实的财务数据,增加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 规范财务工作
新准则带来的不只是对财务人员会计处理的要求,也拓宽了财务视野,了解未来的趋势,细化了细节,使财务工作更为规范。
四、实施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影响分析
(一)从企业方面考虑
企业作为财务主体,收入确认无疑是其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一环,收入准则变动对企业影响很大自是不言而喻,特别是接轨国际的上市企业,我认为,准则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经营情况的影响
收入确认基于合同条款,这其中就会牵涉到企业收入确认的时间、履约进度的确认和交易价格的分摊等,对公司业务收入的确认和衡量会有一定的影响,是否需要修订与客户之间的重要条约,或是改变业务模式等问题就需要企业进行根据自身情况去好好衡量,以得出一个最优解,否则对于受新收入确认准则影响较大的企业来说,其运营能力指标与盈利能力指标可能会是一个不好的体现。
2.对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
新收入确认准则对于信息披露方面也有相关规定,要在附注中披露收入信息,包括但不局限于采用的会计政策、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及原因等。对合同收入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也有详细的描述和规定,信息披露更加具有广度和深度,财务报表的列式也会更详细具体。总体而言,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实施会影响公司信息的披露,财务信息更透明,但这也是增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的必然之举。
3.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影响
现在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依靠会计信息系统完成账务处理和报表生成,内控管理完善的集团企业也会创设贴合企业状况和符合企业运行的信息系统,而这样的内控完善的公司一般又是上市企业或大中型企业,恰恰就是新准则最先落实的那部分。而收入确认准则的修订,细化了原有科目并从中脱离出来新科目,如合同履约成本、合同负债等,这就需要企业投入一定的金钱与人力,对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和完善,而收入准则改变之大也意味着这一优化过程不会轻松。
(二)从行业方面考虑
在新收入确认准则中,收入确认和计量得到细化,规定更具体,对软件行业、电信通讯行业、房地产行业、汽车行业等影响较大。比如对房地产行业来说,以房屋成交量支付售房人员的佣金支出在旧收入确认准则下是计入销售收入科目,属于期间损益,但在新收入确认准则中,应当将销售佣金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还有像电商行业,平台与店铺的关系及收入确认得到明确,以商品控制权来判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由此确定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新准则中是以控制权转移来确认收入,替代了旧准则的风险报酬转移,这会对行业会计处理产生重大影响,不同行业需要对新旧收入确认准则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进行评估研究、适时调整。
(三)从会计处理方面考虑
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五步法”模型可以说是准则的精髓,使会计处理有了一个明确的运用模式,规范了会计处理的行为。提高了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方便会计信息使用者为企业经营做出更好的决策。在收入确认方面,更注重其对企业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影响。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新收入确认准则“五步法”模型的具体运用和会计处理:
D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业务是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服务,在2018年6月18日J公寓订立了合同,合同总价款为 20万元,合同约定了D公司销售80台空调给J公寓,并负责免费安装。J公寓在2018年6月30日预付合同价款12万元给D公司。D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将空调运送到J公寓,并进行空调安装,J公寓于当日支付尾款8万元。上述项目也可单独销售,80台空调售价是19万元,空调安装服务售价是2万元,以上售价皆不含税。D公司“五步法模型”应用如表4-1所示:
表 4-1 D公司五步法模型
第一步 | 识别与客户的合同 | 空调销售合同 |
第二步 | 识别履约义务 | ①空调销售
②安装服务 |
第三步 | 确定交易价格 | 合同不含税交易价格为20万元 |
第四步 |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合同各项履约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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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 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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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收取J公寓12万元货款和1.92万元的税款,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D公司销售空调并提供安装视为混合销售,适用16%的税率)。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3.92(12+1.92)
贷:合同负债 1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2(12×16%)
2. D公司在2018年10月1日收J公寓支付的合同尾款8万元和税款1.28万元,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28(8+1.28)
合同负债12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机械设备18.1
——安装服务 1.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8(8×16%)
五、对策及建议
(一)对XX部门的建议
第一,国家财政部应当对于新收入确认准则在实际中的应用方面进行考量,考察企业采用新收入确认准则后的具体情况,收集并分析其出现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来对收入确认准则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第二,国家监管部门应当对企业对新收入确认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协同监管,既保证企业会计处理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也保证企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要求,确保企业能够规范运用新收入确认准则,使企业信息真实可信和企业流程规范透明。第三,国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新收入确认准则的宣传和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平台渠道,促使企业和事务所尽快熟悉应用新收入确认准则,让新收入确认准则能够平稳实施。
(二)对企业的建议
收入准则的修订对企业影响广泛,因此,企业应当尽早熟悉新准则并采取措施,对企业业务收入确认进行合理规划,夯实财务报告的核算基础,做好落实准则的衔接工作。要学会从会计处理、税务申报和监管合规等多个角度考虑新收入确认准则带来的影响,做到“一评估,二计划,三制定,四执行”。评估是指企业要评估新准则对企业会计和税务的影响,实际情况是否与新收入准则兼容,还有企业合同中的条款对业务的影响等,为后续解决问题指引方向。接着是计划,要做好准则应用的过渡计划,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培训计划,以确保业务无缝应用新准则。三是制定,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内控流程也需要重新制定,确保系统功能足以应对变更后的会计和披露要求。最后是执行,确定人员的职责和所需的资源,成立跨职能部门推进准则在企业的应用,多进行专业意见的交换,增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确保修订后的收入准则能在公司全面有效实施。
(三)对财务人员的建议
新收入确认准则相较于旧收入确认准则来说,其变化可以说是天翻地覆,对财务人员的职业能力要求更高,会计处理方面的固化思维也会是学习新收入确认准则的一座大山,如果财务人员不能与时俱进,则很容易被行业淘汰。比如财务人员在审查时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看金额、发票时间、账务分录等,而是要更多关注合同里影响收入的各项要素。这就需要财务人员改变思维,转移关注点。在分析业务的基础上,也可以做一个合同的范本进行参考。并且,新收入准则也是职称技能考试的新考点,也可以尝试“以试促学”的方法,通过参加考试来督促自己学习新收入确认准则。综上所述,财务人员应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熟悉准则内容,将理论与实务处理结合起来,增强专业能力,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织网。
六、结论
在商业模式快速诞生成长中,商业模式中产生了一些模糊的灰色边际,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范这里面发生的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就会产生法律漏洞。新修订的收入确认准则使收入确认更为清晰,能让收入准则更加适用,减少会计信息质量的失真,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想要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获得好的发展,就需要严格按照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这样才能保证企业收入核算水平的全面提升,为企业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提供可靠地保证。在新旧收入确认准则过度的过程中,管理者应当重视财务收入的核算工作,为财务人员提供良好的收入核算环境,为财务人员在新收入确认准则下更好的开展核算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新收入确认准则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企业应该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开展财务处理工作,提升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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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随着论文写作工作进入尾声,我也即将结束我在广州工商学院的四年大学生活,回首往昔,酸甜苦辣交织其中,亦有成长与收获。在此,向所有陪我走过美好时光的老师、同学、朋友以及我深爱的家人,致以由衷的谢意。
首先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赵盈科老师,从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的撰写、论文初稿到论文定稿,这整个论文工作过程都离不开赵老师的帮助和悉心指导,为我提供了大致的思路和相应的建议。赵老师为人真诚友善、专业知识渊博、工作认真严谨,无论是我的课程学习还是论文指导,无不体现导师的辛劳付出,在此向赵盈科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同时,我要感谢我的同学和宿友们,感谢你们对我学习生活中的关心和照顾,在我伤心难过时安慰我,在我迷惑困顿时鼓励我,让我走出不愉快的时光,纵使毕业后在不同地方努力奋斗,依然希望友情不变,也期待有一日我们能顶峰相见。
最后,我要感谢我最亲爱的家人,感谢你们一如既往对我的支持与关心,你们一直是我最坚实有力的后盾,我岁月静好的大学生活背后是你们在替我负重前行,我会努力成长为参天大树,能够让你们不再操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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