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2018年是整个资管行业的变革之年,重大改革纷纷落地实施,重塑资管行业产业链。自2018年4月初资管新规发布以来,整个资管行业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整改。截止到2018年年末,资管业务规模甚至出现负增长,截至2018年9月末,资管规模合计为123万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2万亿元,降幅1.6%,这是资管行业历史上首次规模出现下滑,资管行业在2018年发生着结构性变化。在通道、刚兑、资金池等业务上,较多机构的规模持续下降,如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期货资管,而主动管理业务较多的保险资管、公募、私募基金规模仍保持增长,银行理财规模整体企稳回升。资管新规的出台带给资管行业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2018年整个资管行业处于整改阶段,之前出现的部分资管机构通道业务不规范、商业银行资金为了规避监管借助各类通道追逐高收益资产,拉长了资金链条等问题得到良好的改善。金融行业提供的融资模式的转变能够适应新时期的我国实体融资需求,也能够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增长。因此资管新规对于我国资管行业意义重大,有利于我国经济由虚向实转变,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规避金融风险。
1.2文献综述
由于资管业务刚性兑付、期限错配、影子银行等问题,国家出台资管新规来规范资管业务。资管新规的出台,引起了我国资管市场的轩然大波,同时众多经济学家对资管新规众说纷纭。阅读大量文献后发现在资管新规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方面,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来讨论,第一个方面是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所存在的问题,第二个方面是资管新规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的影响,第三各方面是资管新规出台后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建议。
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所存在的问题方面:李建秋(2017)从我国资管行业的大环境出发,指出了我国资管行业分业监管规则和高度交叉的业务发展模式不匹配,行业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刚性兑付和期限错配在大部分资管产品中出现等问题。曲梵兴,任强(2018)从银行理财业务出发,指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大多是预计收益型,净值型产品冷清;影子银行现象盛行;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较为单一,风险层次划分不够清楚。这些问题有的是由于资管业务发展的特点造成的,更是因为因为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监管体系。
在资管新规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的影响方面:从有利的方面来说,李晓(2018)认为资管新规细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压力,降低资产回表过程对于市场的影响,适度缓解当前实体经济面临的信用紧缩压力。同时,陈卫东(2018)认为资管新规能够促进金融业更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管控风险,也有利于直接融资的发展。然而从目前的经济环境来说,李涛(2018)认为资管新规的出台会使得银行理财业务客户流失,存量规模趋降,同时会让银行理财产品久期变长,投资非标资产规模下降;新规的出台也会迫使理财业务转型,在未来两年银行的收益会因为收到新规的影响而有所下降,从而带来不利的影响。
在资管新规出台后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建议方面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从理财产品本身来说,马喜立(2 0 1 8)认为股份之商业银行转型的重点是资金端的转型,应该健全产品体系,防止期限错配。崔柳慧(2 0 1 8)一文中认为银行需要做到“卖者有责”,这样才能“买者自负”,对此她提出银行可以推动理财产品进行净值化转型,她还提到银行在设计产品时应满足投资人低风险的需求,使客户能逐步接受风险,这样有利于加快推动产品的净值化转型。赵倩(2 0 1 8)提到银行理财产品要走符合不同理财人群的定制化路线,并提出银行可以对高净值客户进行定制化、个性化财富管理。除此之外还应该积极开展与其相关的人才储备和产品研发,共同应对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剧烈变革。张鑫,周梦梦(2 0 1 8)认为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内的金融科技无疑是银行资管业务转型升级、实现弯道超越的催化剂,商业银行转型升级应该借助金融科技,深耕理财业务,对财富管理“精工细作”。结合李莉(2 0 1 8)观点,他认为在理财业务转型过程中风险控制是必不可少的,他的观点侧重于优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打造差异化的银行理财发展模式。
综上所述,资管新规的出台给金融业带来诸多影响,大部分学者认为新规是整治金融乱象新的里程碑。新规统一了监管标准,让资管业务“有法可依”,同时也强化了国家的监管能力,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促进资管行业的发展,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新规在目前来说会使商业银行的收益略有下降。在对于银行的建议方面,无论是从产品本身方面来转型,还是要求银行设立资管子公司,或者是依托金融科技进行转型,都将给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新的面貌。对此,如何能有效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转型与维持好当前的金融体系的稳定乃是极其重要的环节。但在这之前,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如何去转型、应从哪方面转型也就显得至关重要。而要想要知道股份制商业银行如何去起手,自然需要先分析资管新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进而去寻找最佳对策。
1.3研究内容和研究目的
1.3.1研究内容
第一章,是引言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内容与目的和研究过程与方法。
第二章,阐述了我国理财产品的产生、概念、分类,再对资管新规的具体条款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第三章,阐述了“新规”对中信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影响,包括对中信银行理财业务的分类,资管新规出台前后中信银行理财业务的前后对比。,
第四章,对未来股份制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建议。
1.3.2研究目的
资管新规的颁布实施给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变革。资管新规提出,今后要禁止商业银行发行表内理财,并且表外理财要实行净值化管理。这些要求的目的归根到底都是要降低杠杆率、深化金融改革及加强金融市场监督,从而更好使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在这种环境下,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既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又承受着极大的挑战。因此,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尤其是资管新规背景下如何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提升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方面的竞争力,将是中信银行当前重中之重的研究课题。本文通过对资管新规细则详细解读,结合中信银行目前理财业务现状,期望能给中信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些实用的参考建议。
1.4研究过程和方法
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调查法,了解我国资管业务的现状,结合资管新规的细则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做初步分析;然后,通过数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以中信银行的理财业务实际情况与案例为研究对象,结合相关的知识,从中信银行理财业务在资管新规前后的对比中总结归纳出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使用信息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提出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资管新规下的转型构建设想,以真实可行性、理论指导性为原则,通过对理财业务相关数据的加以研究,以确保整个研究步骤科学有序。通过以上方法的综合使用,最终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提出科学有效的建议。
2银行理财业务及资管新规
2.1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概述
2.1.1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概念
银行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新兴业务领域,始于1996年,近几年日渐兴盛。银行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对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的分析,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银行理财业务作为资管业务的其中一种,资管新规的出台对银行理财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2.1.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分类
按照收益类型分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是指产品到期后可以获得在协议中事先规定好的理财收益,反之,不可获得收益则为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又分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性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指仅对本金进行保证,而收益是浮动的,本金以外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又称为结构性存款,是由普通存款和衍生产品组成的,它的风险主要是来源于衍生产品的那一部分;而非保本浮动性理财产品指本金和收益都由投资者风险自担的产品,其收益较高,但是相对而来的风险也较高。
按照服务的对象分为对公理财和个人理财。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几项融合在一起,向个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对所提供服务进行综合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而对公理财是指是指银行把企业目前空闲的资金通过投资相关产品或者产品组合,帮助企业提高资金收益,从而达到为企业理财目的的产品。
按照投资的方向不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分为债券类理财产品、信托类理财产品、挂钩型理财产品、结构型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产品(Q D I I)。债券类理财产品主要是投资于银行间市场以及交易所的债券类品种,主要包括央行票据、商业票据、企业债、金融债、贷款类信托等。信托类理财产品一般指银行作为委托人将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成立信托计划,将信托资产购买理财产品发售银行或第三方信贷资产,其收益一般高于固定资产收益。挂钩型理财产品是指银行不直接发行该产品,只是代销的方式,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结构型理财产品是指运用金融衍生技术,把存款零息债券这种固定收益的产品和衍生工具(如股票、利率、指数、期货等)相结合,然后组合而成各种不同回报的理财产品。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是指想要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客户把资金委托于拥有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把本币换算成外币,然后投资于海外金融市场的经营活动。
按照理财产品的期限长短不同又可以划分为超短期理财产品、短期理财产品、中期理财产品、长期理财产品,以及开放式产品,超短期是指委托投资期限一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短期理财是指期限在1到3个月的产品;中期理财是指委托投资期限3个月到1年的理财产品;长期理财是委托投资期限1年以上的理财产品;开放式理财是在投资期限内份额不固定,可以随时向银行进行申购、赎回的理财产品。
按照投资债权是否属于标准化债权可以分为标准化债权和非标准化债权,标准化债权是指在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公开上市交易的债权性金融产品,主要包括:国债、企业债(银行间市场)、公司债(交易所市场)、银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银行间市场),以及中小企业私募债(交易所市场)。在2 0 1 8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规定,除了标准化债权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主要包括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2.2资管新规概述
2.2.1资管新规出台背景
近几年,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规模快速增长,业务体量也拾级而上。截至2 0 1 7年6月末,银行理财、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以及私募基金七大资管板块管理资产规模合计达9 8.0 6万亿元(剔除交叉因素,合计规模6 0多万亿),同比增长2 3.7 6万亿元,增速达3 1.9 8%,而同期银行各项存款增加1 4.4 1万亿元,增速仅为1 0.9 0%。从细分行业来看,银行理财资管规模占比最高,将近3 0%左右,其中股份行占比最高,其次是大行,两者合计占银行理财市场的7 4.2%。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满足了我国居民个人及企业的投资、融资需求,改善了我国居民的融资结构。
随着投资者需求日益多元化,资产跨市场、跨品种配置的需求越来越多。在此形势下,商业银行与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一些业务合作,由此产生了通道业务。但是,在此过程中,部分资管机构逐步将正常的通道业务演变成为影子银行产品的通道。商业银行资金借助各类通道追逐高收益资产,规避监管,加剧了资金空转,拉长了资金链条,助长了资金“脱实向虚”的势头,这种现象成为房地产行业、过剩产能领域、地方融资平台的“救命稻草”。银行绕过监管部门对信贷投向的限制,恶化了银行信贷结构,加剧了金融体系风险。
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引导社会资金由虚入实最终流向实体经济,也为了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防控金融风险,我国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行动,2 0 1 7年1 1月2 7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 0 1 8年4月2 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该意见。资管新规对于资产管理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运作模式产生的影响是颠覆性的。
2.2.2资管新规针对理财产品具体条款简述
(1)界定资管产品
以下7类机构: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业务就称为资产管理业务。
(2)划分标准化与非标准化资产
新规定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非标)。非标具有期限、流动性和信用转换功能,透明度较低,流动性较弱,规避了宏观调控政策和资本约束等监管要求,部分投向限制性领域,影子银行特征明显。为此,资管新规规定,“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并且要求非标资产执行严格的期限匹配,对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单独核算。”银行之前对于非标资产的管理都是用期限错配在运作,比如某投资者心仪一个理财产品,看起来是个短期理财,但实际上是由一个长期理财拆分成的无数个短期理财。把长期理财拆分成短期理财,银行的利息就相对压低了,那银行的利润也就更大了,而现在新规要求,非标资产不得进行期限错配,必须执行严格的期限匹配。
(3)规定资管子公司
“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设立风险隔离机制能够有效地隔离风险。
(4)采用预期收益模式
部分资管产品采取预期收益率模式,过度使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所投资金融资产,基础资产的风险不能及时反映到产品的价值变化中,投资者不清楚自身承担的风险大小,进而缺少风险自担意识;而金融机构将投资收益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转化为管理费或直接纳入中间业务收入,而非给予投资者,也难以要求投资者自担风险。为了推动预期收益型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让投资者在明晰风险、尽享收益的基础上自担风险,《意见》强调金融机构的业绩报酬需计入管理费并与产品一一对应,要求金融机构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并由托管机构核算、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同时明确了具体的核算原则。
(5)不允许保本保收益
新规中提到“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金融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刚性兑付是指银行或者信托公司在发布理财产品或者信托计划的时候,出现保本保收益的情况,当理财产品或者信托计划不能及时的兑付给客户的时候,由银行或者信托公司兑付给客户。刚性兑付这样的行业惯例加重了金融机构的负担,当逾期金额较大,风险不能内部消化的时候就会形成系统性风险。客户风险自担,使得客户在选择银行理财产时不光是关注收益率,更加重点关注风险因素。也使得银行理财产品的优势更加突出,为后续或有资管业务相关监管提供明确依据,利于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2.2.3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影响简述

一是推动净值化转型,打破刚性兑付对应的预期收益率。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特别是采用市值计价这个大趋势,依靠刚性兑付扩大产品规模的模式未来将会不复存在。理财机构应之间的竞争应该是产品流动性和投研性,理财产品规模收缩将会是大势所趋。
二是规范资金池运作,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三单”管理,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理财产品之间的本金、收益、风险不得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打破资金池运作对于打破刚性兑付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限制非标期限错配,资管新规对不同类型的资管产品的期限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关系给予了详细规定,未来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必须募集发行期限匹配的产品用于资产对接,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3资管新规对中信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
3.1中信银行理财业务概述
3.1.1中信银行简介
中信银行成立于1 9 8 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2 0 0 5年8月,中信实业银行正式更名为"中信银行"。2 0 0 7年4月,中信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截至2 0 1 7年末,中信银行在国内1 4 2个大中城市的营业网点共计1,4 3 5家。经过几十年来不断地发展,中信银行基本形成了跨市场、国际化的经营格局,并在国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3.1.2中信银行理财业务历史进程
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起源于外币的结构性存款,起初的时候主要是以海外舶来品为主,那时候结构性产品和QDII发展十分迅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银行逐渐开始研发自己的理财产品。中信银行自2005年开始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十几年的蓬勃发展发展,中信银行的理财产品已经成为行业里的佼佼者。
表1中信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历史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从2 0 0 5年中信银行开始发展理财业务以来,类别从最初的结构性产品和Q D I I发展到涵盖1 8大类的理财产品;理财业务的发行规模从最初的两百多亿元实现近几十倍的增长;理财业务的收入也基本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 0 1 8年作为我国资管新规的元年,资管新规的发布对中信银行的理财业务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中信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大型国有行侧重存贷业务不同,股份制商业银行对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的依赖性较高,资管新规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程度要高于其他银行。因此,分析新规对理财业务的具体影响十分有必要,并希望借此能够为中信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3.2资管新规对中信银行理财业务的影响
中信银行的理财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逐渐趋向成熟。自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其作用都不可小觑,无论是打破刚性兑付、限制期限错配还是抑制通道业务,都使中信银行的理财业务在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理财业务的资产配置、理财产品收入、理财产品结构这几个方面受到较大的影响。接下来将会从这几个方面来详细说明资管新规给中信银行的理财业务带来的影响。
3.2.1对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影响

在“资管新规”发布后,中信银行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体平稳,未出现大幅波动。上图为2014年到2018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存续规模。可以看到2014年到2017年理财产品存续余额总体保持平稳上升趋势,2018年呈现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底,存续余额9252.59亿元,与2017年底相比下降了22.36%。自资管新规出台以来,银行理财业务按照监管导向有序调整,虽然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但还是受到新规影响出现回落的现象。
理财存续规模的下降,从银行本身来说:由于新规的颁布,外部监管趋严,中信银行遵守新规规定,新发行和之前存续的理财产品都会照资管新规的要求按新的标准来办;在1 8年中信银行也压缩理财产品的发行量,走稳健的发展道路。从客户层面来说:银行理财产品都不再保本保收益,意味着投资风险又投资者自行承担,短期之内老百姓不能接受,所以造成理财业务的存续规模下降。
3.2.2对理财业务的资产配置的影响
2 0 1 8年主要是以标准化资产配置为主,非标规模降低。截至2 0 1 8年底,非保本理财资金投向存款、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余额占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余额6 5.7 0%。其中,债券资产、非标准化债券、权益类配置比例分别为5 3.3 5%、1 7.2 3%、9.9 2%,较2 0 1 7年末全口径理财产品时分别上升1 1.1 6、1.0 1、0.4 5个百分点;而现金及存款占比仅5.7 5%,较2 0 1 7年末全口径下理财产品时下降8.1 6个百分点。预计银行在逐步加大高收益资产配置以保证理财产品的整体收益率,从而达到稳定规模的目的。从余额来看,非保本理财产品配置非标的规模有3.8 0万亿元,较2 0 1 7年全部理财产品中的非标部分减少0.9 9万亿元。资管新规对于资产负债端久期做了明确调整,降低风险。即使资管新规出台后有较长的缓冲期,但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必然会受到较大影响。
3.2.3对理财产品收入的影响

资管新规出台后,资产管理行业面临新旧体系的转换,理财产品向净值化转型、保本理财规模下降等都对中信银行的经营和利润增速带来压力。从外部环境看,2016年银监会对资管业务就开始有所监管,到了2017年,银保监会提出了资管新规的暂行意见,给中信银行资产配置能力带来很大的挑战,导致2017年的理财收入降低21.27%,2018年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对产品的种类、投向都有了明确规定,导致理财收入相比2017年下降了50.33%。从银行本身来看,保本理财退出市场,非保本理财也要进行净值化的转型,中信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规模压缩,且不再保本保收益,大多数客户习惯接受保本理财的无风险产品,一时间对新的模式不太适应,结果就是对理财收入的影响,这也是行业性的。
3.2.4对理财产品结构的影响



上图为2 0 1 7年、2 0 1 8年、2 0 1 9年中信银行在售理财产品,可以看到,在在管新规出台后,新发行封闭式理财产品平均期限增加。2 0 1 8年,新发行封闭式非保本理财产品加权平均期限为1 6 1天,同比增加约2 0天。期限在3个月(含)以下的封闭式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0.6 6万亿元,不足4月末“资管新规”发布时规模的一半,占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的3%,较4月末6.1 7%的占比下降3.1 7个百分点。
保证收益理财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表内理财),类似于银行发行债券,然后进行自营投资的模式,不符合资管“风险自担”的原则。资管新规规定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2 0 1 7年还存在有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但是在2 0 1 8年新规出台以后,由于国家监管,中信银行不再发行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2 0 1 8年资管新规分发布后,新发行的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以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同时也要求理财产品进行净值化管理,2 0 1 9年的理财产品逐渐开始进行净值化管理。
4中信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的建议
资管新规的出台改变了商业银行过去赖以生存的舒适土壤,要求银行理财业务必须改变以往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向精耕细作的“真资管”的经营模式转变。中信银行理财业务在资管新规的强有力监管下,需要合规设计理财产品,合理区分客户层级,加强营销渠道,同时也要设立独立的资管子公司来处理资管业务。
4.1产品设计合规
资管新规发行后,对于产品的期限、收益、投向等都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那么,在资管新规后,中信银行应该在产品的设计上遵守资管新规的规定。首先,在设计理财产品时应该调整产品投资标的,在投资信贷资金池和债券、货币市场投资标的的产品设计上多多倾向于发行期限灵活的净值型的产品;其次,不得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的承兑,不发行保本保收益的产品;最后,在理财产品的起购额度上可以降低起购额度,吸纳更多客户。
同时,要注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发挥商业银行渠道和客户资源优势,及时掌握和了解客户投资需求,并将之反映在产品创设过程中,客户风险等级和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以实现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客户。要充分调动分支行和网点客户经理,发挥其接近客户、了解客户的优势,并通过设计科学化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试,精准确定客户类型,客户经理应给出明确的理财产品投资建议,要及时将客户类型及产品建议反馈至理财产品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根据客户需求创设相应的产品并交由营销部门销售。同时可以创设指数化产品,打造理财产品指数化产品超市,允许具有投资经验的客户根据自身需求自由组合产品要素,理财产品研发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产品。
4.2拓宽营销渠道
4.2.1网上拓宽
互联网的兴起给人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包括学习、工作、娱乐等等。中信银行应充分运用互联网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优势,为互联网渠道研发出特定的理财产品,使有需求的投资者能够方便快捷、随时随地的进行理财交易行为。中信银行应该高度重视网络渠道建设,打造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多渠道共同组成的全面化的理财营销渠道,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打下夯实的基础。
网上银行:中信银行要在网上银行上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推广和宣传,专门面向年轻客群推出多元化的理财服务。
手机银行A p p:中信银行在前几年加大对手机银行客户端的研发投入,在功能上涵盖了账户的登录、转账、理财交易、查询等基础服务。中信银行还应继续完善手机银行的功能,为投资者提供有特色的专属服务,定点定时投放理财业务相关信息。
微信公众号:中信银行可以用微信和客户进行的充分交流并及时向客户推送营销活动、理财业务、网站数据等信息。同时,中信银行可以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向客户及时、精确的推送理财产品信息、银行发展动态、优惠活动、增值服务等内容。
4.2.2线下拓宽
营业网点可以进行升级改造,把厅堂划分为不同的服务区域,并突出理财业务,以吸引客户的关注。中信银行还可深入居委会或办事处,以更好的为居民获取收益的名义,深入社区推广宣传理财产品,同时运用多种宣传媒介进行营销宣传,如电视、报纸、电梯广告、户外广告进行宣传。这样不仅可以提高中信银行的品牌影响力,还可以获得更多的客户。
营业网点要加强营销售后服务的管理,提高责任意识。营销结束后做好售后跟踪服务,每个网点从落实专人进行不功业务查询和分析做起,及时打印不成功业务流水,对于不成功的业务要及时做好提醒,确保客户收益不受损失,避免舆情风险。并积极回访成功的业务、做好维护等工作,使客户从细节服务里体会中信银行的优质服务。
4.3设立独立资管子公司
新规规定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业务经营部门开展业务。截至2 0 1 8年6月1 6日,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南京银行和平安银行已经发布公告申请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注册资金介于2 0亿元~5 0亿元之间。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实施和生效时间的日益趋近,商业银行陆续设立资管子公司已是大势所趋。2018年12月13日,中信银行审议通过,拟全资发起设立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银理财),注册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预计回收期为10年以内,在成本控制方面,信银理财为全资子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设立,可以通过母公司委派高管到子公司进行管理,降低成本的同时能够更好的进行管理。
结论
资管新规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影响:1.资管新规的出台对资管市场起到了良好的规范作用,未来银行的理财业务集中度与专业度都会变高。2.未来银行发行的资管产品只包括非保本的理财产品,以便“打破刚性兑付”,银行借助发行结构化的存款产品来弥补存款绝对额的减少;同时非保本类产品也只能是“净值型”产品,目前国内银行发行的净值型产品占比不到1 0%,未来将稳步提高。3.银行将逐步通过成立的“银行系资管子公司”的模式来开展资管业务,充分实现风险隔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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