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开始运用在全国范围内的各行各业中。在护理服务方面,“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出现及其发展革新了传统的护理工作模式,极大的推动了新时期护理事业方面的进步。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凭借其便利性的特点也将会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于各个护理方面。文章分析我国当前“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的现状,并针对其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为“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良性、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借鉴经验。
关键词:互联网+护理服务;护理;对策建议
引言
随着网络的出现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医疗领域的融合也在不断深化。“互联网+医疗”大潮下,“互联网+护理服务”应运而生。“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采用“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出院患者或患有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医生和护士。目前,市场上主要的业务实践以医生的服务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医疗服务决策中心,主要通过医疗技术的专业性与患者进行联系。构建“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护理模式,可以充分促进信息的流通,使护理人员的配置和工作更加高效,将有效满足这部分中国人的健康需求,尤其是应对老龄化的需求。
一.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发展现状
目前,中国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以三级医院为主,形成了医院-家庭和医院-社区-家庭两种主要模式。在该模式下,在线护士仅为在医院注册的护士,并提供上门护理服务管理服务需要患者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云平台等预约服务前进行培训和考核,由医院工作人员送单或护士接单,为患者提供居家护理,这种模式通常是线上咨询与线下服务相结合。陈海亭等人通过设立管道、静态治疗等专门群体,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提供居家护理服务。徐玲等通过构建医院-家庭、医院-社区、医院-社区-家庭服务模式,自主开发信息平台,为83名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李源等人成立“互联网+”产后康复护理工作室,开展线上线下咨询和线下产后康复护理,有效满足产妇多样化的康复需求。
在试点发展方面,全国各试点省市开展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我国试点地区的医疗机构均需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可以自主开发信息平台或与第三方合作。网络护士资格要求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并具有护士职称及以上。各地除计划要求的行动不便人群外,还增加了妇幼保健、中医药保健等服务对象。各省市服务项目基本相似,多为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和养老等风险较低的项目。上门护理服务流程大致相同,即患者通过手机或线下应用预约后,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评估,然后由护士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服务完成后,在线护士会及时完善电子病历信息。
二.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废弃物等医疗配套设施不完善
当前,我国在互联网云端护理服务方面还缺乏“互联网+护理服务”相应的服务流程、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服务规范等配套体系和配套医疗设施。以我国的上海市为例,如上海市护士上门服务管理系统,这个护士上门服务系统大多指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管理系统。在医疗机构中,有关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有着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明确规范和具体要求,但是家庭护理方面,对于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看,目前我国国内缺乏有关上门护理服务的医疗废弃物完整的管理体系,而且缺乏上门医疗废弃物分类处理的完备配套设施,网络护士同样也缺乏医疗废弃物管理知识,客观上看,这些问题都是“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废弃物处理所亟需去重点关注和解决的。
(二)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存在安全隐患
护理安全一直是“互联网+护理服务”最受到关注的问题之一,“互联网+护理服务”应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由于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还没有政策对护士执业范围、服务内容等进行规范界定。此外,还缺乏规范的行业标准,有效的监督机制、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以保障居家护理服务质量。上门护理服务可能使患者可能存在信息安全以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例如患者的病案信息可能会在网络平台被泄露,从而威胁到其信息安全。上门护理时如果遇到严重的输液反应、生命体征改变等突发情况,可由于缺乏相应的急救器材从而威胁到患者的人身安全。对于护士自身而言,护士的安全问题主要为人身安全。由于上门护理服务需要护士前往患者家中,存在时间不确定、环境陌生以及服务对象未知等诸多问题,尤其是女性护士,若在上门护理服务过程中遇到危险,往往更难以应付。
(三)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
与国外医疗成熟的医疗保险相比,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将“互联网+护理服务”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实行市场调节价。在“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下,患者需要额外支付护理服务费用。研究显示,护士上门护理服务费用为120~260元,与现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差别较大,如果完全由患者自费,无疑会增加患者经济负担,降低患者使用“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积极性。“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费用与公立医院相比不菲,有研究显示,家庭经济收入状况限制了上门护理服务需求。由于大部分省市尚未将“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因此一般家庭可能会因为价格而较少考虑选择“互联网+护理服务”。
三.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对策
(一)完善医疗相关配套设施
我国的医疗机构应从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制度的视角出发,详细且规范系统的制定上门护理医疗垃圾处理的相关规范流程与具体的明确要求,并加大以医院为主的财政拨款力度,进一步积极完善医疗垃圾分类处理的设施。同时,为了可以有效处理因医疗服务产生的医疗垃圾,医院方面应允许医护人员可以随身携带具有密闭性的医疗垃圾处理箱,配备锐器盒和医疗垃圾袋,并需设有明显的“医疗垃圾”标识。此外,医疗单位设置专人管理“互联网+护理服务”产生的医疗垃圾。另一方面,医院方面还应该加强网约护士对医疗垃圾处理知识的规范化培训与学习,提高护士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意识与能力。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双方安全
各医院与医疗机构应重点关注有关保护网约护士安全的管理制度上,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面,积极制定网约护士的选拔与考核标准,提高网约护士的医疗能力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从而保证上门护理的服务质量与患者和护士自身的人身安全。此外,在规章制度方面还应该对护士上门护理的时间和距离进行明确要求,例如要求护士双人上门护理、限制上门护理的时间和距离、并配备护理记录仪,在记录仪上设置一键报警的功能,为网约护士的安全保驾护航等。另一方面,从平台的视角出发,平台应通过严格审核注册与登录的患者完善信息平台的功能,以确保患者的信息安全,加强信息方面的保护。
(三)完善价格制定,改进医疗保险制度
XX与医院应共同对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界定,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要将价格控制在居民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针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该由XX统一规划,同时,因地适宜,可以根据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消费水平,联合卫生行政、物价、医疗保障部门共同商议决定。此外,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医疗保险制度,现阶段,我国在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方面,针对患者在使用网约服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能现阶段还无法列入医疗保险的范围之内,所以,从医疗保险制度的视角出发,建议XX将“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从而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四.结语
总的来看,“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实施,对于改善患者的医疗体验、优化护理资源配置、提高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丰富护理专业的内涵都有着巨大的作用。居家护理服务是居家护理的重要环节,借助互联网技术可以促进护理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有效连接,为专业护理服务走进居家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目前,“互联网+护理服务”还处于探索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问题。护理服务,但在国家鼓励养老养老的大环境下,我国正在积极发展护理、远程医疗智慧,“互联网+护理服务”很可能是我国护理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助力打造更加现代、高速、高效、智能的智慧医疗新时代。
参考文献
[1]刘秋霞,孙鸿燕,余思萍,邹林帆,艾中平.“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实施现状[J].护士进修杂志,2022,37(11):1005-1009.
[2]王静静,钱东福.某区域“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应用情况研究[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02):180-185.
[3]刘嘉琪.“互联网+护理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22(12):14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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