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摘 要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要以前期拟定的合同作为蓝本进行管理,不仅包括了工程的起止日期、交付日期、验收标准,同样也包括了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与履行的义务,可以说合同管理是约束施工项目的关键依据、更是具有强法律效力的。本文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概念出发,提出了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优化措施,不仅对当前的合同管理与合同拟定范本提供了更多的优化可能,更为学术界积累了更多的宝贵材料和资源。结合现实调查可以了解到施工合同管理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是不容忽视的,例如论文当中所提及的管理人员素质欠缺,合同拟定形式示范,合同管理不够严格,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出入,以及风险分担机制失效等等。随后论文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认为主要是由于历史严格因素的影响,思想认识不足,供需关系失衡,以及经济市场因素等原因共同作用所造成的。最终论文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优化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认为需要做到对管理人员素质水平的提高,并对合同拟定规范的严格要求,还需要设置专人专岗区科学管理,更需要完善合同当中的不同内容和条款。

关 键 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管理;管理人员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时至今日,随着中国社会的蓬勃发展以及各建筑工程的踊跃出现,社会各界对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提起了更高的关注度。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如何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性。通过合同可以有效将前期应履行的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都一一罗列出来,更可以明确指出违反了合同条例以后的处罚规则。这对于约束工程双方、乃至三方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结合现实调查与综合分析可以了解到,虽然中国目前的工程承包商及工程建筑企业越来越多,但是管理上比较正规的单位则相对较少,尤其是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虽然会采取非常严格的管理手段来控制成本付出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等等,但是却很少有工程施工单位可以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来对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甚至在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工程承包企业和单位并不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基本原理,也不了解其具体的步骤、流程与实施手段,这些都使得这一理论无法指导于实践,更使得施工工程在合同管理方面漏洞百出。

 1.2 研究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要以前期拟定的合同作为蓝本进行管理,不仅包括了工程的起止日期、交付日期、验收标准,同样也包括了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与履行的义务,可以说合同管理是约束施工项目的关键依据、更是具有强法律效力的。本文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概念出发,提出了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优化措施,不仅对当前的合同管理与合同拟定范本提供了更多的优化可能,更为学术界积累了更多的宝贵材料和资源,这些都是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

论文同时也兼具实际意义,这主要是由于合同管理是一项施工项目必然要涉及的工作,在施工环节中起到了举重若轻的作用。但是目前很多施工单位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存在着人员配置不到位和思想认识不到位的现实情况,甚至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计量模式原理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误区和偏差,这些都造成合同管理的效果无法获得有效的增强,甚至产生的合同管理的混乱问题。所以论文基于工程量清单计量模式之下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办法提出了相应的说明和建议策略,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是一次有效的技术指导。

2 理论基础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对建筑工程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和科学模式,在前期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开发商的各项要求,对招投标的任务进行说明,也需要对图纸进行详细的要求,同时还需要对想要招投标的项目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通过这种条款分明且具体的说明内容,使得工程量清单变得更加详细和具体,而后期则需要根据工程量计算的统一规则对工程将要给付的资金量进行科学的预算,或者是根据分项计划或子集项目拟建出招投标的分项工程量,按照不同的工程环节和工程部位性质,又或者是按照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之上,将其作为招标行为的重要构成环节,以供后期的招投标单位进行逐项填写单价。

2.2 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从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主要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两个方面。

3 施工合同管理问题

  3.1 管理人员素质不足

建筑施工管理活动的开展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在实施主体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方面,对于最终的管理结果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结合实际调查结果却可以了解到,在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环节当中,参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足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涉及到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时,考虑到合同管理不仅仅需要对施工项目有着详尽的了解,同样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学习基础,学会利用合同当中的种种条款,适时的捍卫自己的所有权益,尤其是在一些违约行为已经产生以后,应及时进行索赔申请的提出,但是目前的施工管理人员在这方面仍然有所欠缺。不仅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对合同当中的各项法律条款也不够熟悉,一旦面临违规情况时,也无法及时有效的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即便在后期开始申请赔款追索,但是很有可能因为失效期已过而造成追索失败。

 3.2 合同拟定形式失范

阴阳合同的现象已经广泛的存在于我国的建筑施工行业当中,这主要是由于建筑施工业主或者是施工单位对于利益的迫切追求,导致他们在与对方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会希望通过赚取更高额定两份不同内容的合同,而其中一份合同是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基础之上所签订的假合同,而他们真实所实施和履行的合同却是义愤逃避国家相关政策的合同。而在销售合同方面同样也存在着这种现象,销售合同的真假则被划分成为黑白合同两种其目的同样也是为了让销售方获得更高的利润空间,同样也是为了减少购买方在购买房产和产品方面的额外税务负担。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目前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拟定环节的失序情况,而这就直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后期开展难以为继,不仅存在着管理混乱和失序的问题,同样还触犯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3.3 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在合同完成签订以后,就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对其进行约束和控制,在签订时后,双方会在合同当中拟定不同的条款,并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可是这些权利义务更多的具有理想主义的特点,在后期执行环节当中,经常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而造成违规行为的出现。当然考虑到目前的建筑行业仍然呈现出比较明显的买方市场特点,就意味着项目业主在合同签订和管理环节当中更加具有优势,施工单位为了能够不丢掉这个项目,往往在合同的签订环节当中更多的去迎合了业主,而在后期实施环节当中,由于自身工艺水平和施工能力不到位,经常会出现现实情况与合同条款偏离的情况,而在后期,由于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无法及时有效的对合同进行管理,并根据合同当中的条款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的督导,那么就容易因为这种管理不严而造成施工风险。

 3.4 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出入

目前各施工单位或项目业主在对合同进行拟定和管理的环节当中,会对各项材料的价格以及最终所需要投资总价进行详细的把关,但是这种管理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科学支出,这主要是由于大部分合同在拟定环节当中都不太会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来进行计价,更多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倾向于使用定额计价的方法。定额计价法指的是进入到市场当中进行充分的调研,对同类型产品或完全一致的产品价格进行综合记录,并最终取得一个中间值,这样的计价方式更多的体现出了平均水平,但是却不能够真正达到优中选优和降本增效的目标。在计价模式的横向对比方面,定额计价也不如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那样具有竞争力。

3.5 风险分担机制失效

虽然项目业主和项目施工单位希望能够通过利益均担和风险均担的方式来减轻双方身上各自的压力,但是实际上根据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条文当中的明确规定,却可以发现关于风险承担的条款相对来说存在着一定的缺失和不足之处,例如在政策文件当中指出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等等不同的形式。一旦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选择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来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将面临来自外部市场价格波动和物价调整的影响,这样的风险将完全交由施工单位独立承担。

即便在合同签订环节当中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但是这种方法仍然没有对风险进行完全的规避和合理的分担——举例来说,一旦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对项目质量的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对建设项目质量的不合格提出说明,更没有对安全生产及事故后的责任划分进行详细的解读,那么一旦产生以上问题,就将所有的责任判定归为招标人单方面的,这实际上也没有践行风险共担的公平机制。

4 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4.1 历史沿革影响

考虑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时间状态,我们就不得不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考虑到历史沿革因素所带来的影响,自40余年前的改革开放政策第1次提出以后,我国的计划经济模式就已经初见模型,而此时各物质条件和施工任务更多的是由XX机关或国家机构直接进行划拨和分派,并不会拟定相应的合同条款。但是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当中,考虑到计划经济已经不再适应新中国的社会发展趋势,为此就渐渐减少了XX的干预模式,将更多的合同签订与施工项目管理权力下发给了经济市场有企业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接洽,可是这种计划经济的思想却没有从人们的脑海中完全移除,尽管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大部分施工单位都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得一个项目,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会考虑到自己的现实情况。可是由于我国在合同管理问题方面起步上短,所以在这方面的管理经验和政策文件则相对较少,在管理体系方面也不够完善,这都致使我国的合同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漏洞。

 4.2 思想认识不足

为什么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在专业素质与合同管理能力方面有所欠缺呢?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这二者目前对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着思想方面的懈怠,问题认识层面的不足,直接致使他们没有审慎的去对待这项管理工作,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通过展示自身能够提供的优惠条件和经济利益,那么就能够获得这个项目,而在合同签订以后的实施阶段,承包单位变认为一劳永逸,对施工环节则不胜关注,而项目业主同样也认为大公告成更不会时时刻刻去监督项目的进度和工程的质量。在对施工项目进行严格管理方面,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项目业主都存在着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这就造成合同在后期执行环节举步维艰。

 4.3 供需关系失衡

供需关系的变化永远是影响经济走向和管理活动开展的根本因素,综合目前中国的建筑行业市场可以发现买方市场已经形成,虽然建筑物的规模和数量不断攀升,可是伴随其不断提高的也是施工企业和施工单位的数量,这就意味着更多的施工单位开始抢夺某一个施工项目,项目业主在这方面拥有更多的主导权。与此同时建筑行业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这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且其丰厚的利润空间,也又或者更多的承包单位开始进入了这个行业内,造成了行业内部监管环境的失序,也造成了施工单位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更进一步加剧了目前供需关系的不平衡现状。

 4.4 经济市场因素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和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更多的是基于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这项法律条款的尊重,在对这个文件进行充分研读的基础之上,才能够对合同进行拟定,而考虑到这个文件本身是基于计划经济制度的,尤其是在其风险担责条款的设置上,更多地侧重了计划经济的市场情况,并没有考虑到市场经济环境之下对于风险共担的实际需求,因此就造成合同拟定与管理存在着风险划分方面的问题。不仅如此,经济市场的快速变化,使得建筑施工项目必须要通过更优质的管理水平和建筑工艺来赢得消费者的心,但目前在合同管理方面仍然沿用了比较传统的定额计价方式,并没有考虑对工程清单计价模式的使用,这也是违背了经济市场的发展性原则的。

5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施工合同管理优化对策

 5.1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水平,加强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

首先,需要加强对项目业主和承包单位领导人的思想教育活动,使得他们能够意识到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并能够在开展日常工作的时候,时时刻刻利用合同当中的各项条款来督导项目的进度和项目的质量,尤其是在合同的拟订环节需要保证多方仔细研讨,不能够为了拿下这个项目而夸海口许下一些不切实际的许诺,在这方面也需要要求地方XX出台相应的法律条款,不能够总是以违规赔偿和经济责任承担的方式来进行处罚,而是需要使得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例如在项目招投标环节,项目承包方为了能够快速拿下这个业务,而做出了一些不切实际的许诺,如在工程工业上疯狂的夸大自身的工艺水平,又或在工期上提出了不切实际的缩短期许,那么这些都需要落实到最终的合同条款当中,并在后期进行实施督导。一旦发现承包单位无力提供更高水平的工艺标准或达到预期工程进度计划的话,那么就需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除以相关罚款,利用追责的方式来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更需要通过吊销营业执照、勒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或取消法人资格等方式,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

其次,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仍然是以人为主体和对象的,那么就意味着管理人员作为基层的执行人员,在素质水平上同样也需要得以提升,要求参与合同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员必须要提高自身的思想意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而且还需要对法律条款和新出台的法文政策进行充分的研读,尽可能的利用已有的法律政策去捍卫自身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将这些内容落实到合同条款当中。而在合同管理环节中,则需要时时刻刻对合同当中拟定的条款限时施工情况进行进一步的督导,一旦发现违约情况要立即上报并提出追责意见,避免因管理的滞后性造成追责期过期。

 5.2 采取严格合同拟定规范,确保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统一

目前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需要改变传统的计价方式,不再采用老旧落后的定额计价方式,去在社会当中寻找一个平均值,而是需要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确保金额与实际的统一,也确保所有的项目材料和计价单位都能够做到优中选优,减少成本方面的投入,但同时又确保质量达到标准。在前期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开发商的各项要求,对招投标的任务进行说明,也需要对图纸进行详细的要求,同时还需要对想要招投标的项目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通过这种条款分明且具体的说明内容,使得工程量清单变得更加详细和具体,而后期则需要根据工程量计算的统一规则对工程将要给付的资金量进行科学的预算,或者是根据分项计划或子集项目拟建出招投标的分项工程量,按照不同的工程环节和工程部位性质,又或者是按照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之上,将其作为招标行为的重要构成环节,以供后期的招投标单位进行逐项填写单价。

但同时也应意识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目前在合同管理和拟定环节当中,也需要确保其规范性和科学性,采取更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予以督导和落实,使得合同的条款拟定具有更强的可行性。并尽可能的考虑到现实施工情况,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之间的差异性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能够在发展当中渐渐得以优化。例如针对环境保护费的相关规定与说明,就容易在施工合同管理环节当中存在着一定的矛盾,问题为此需要将环境保护费的规定内容进行一定的修改,使之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规范的要求保持一致性。建议将环境保护费不再单独的罗列出来,而是将其归属于措施费当中的一部分,纳入工程造价的成本计算环节。

5.3 专人专岗进行合同管理,并将巡视检查作为常态工作

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且全面的工作,而且管理的周期偏长,从工程项目开始招投标时就需要介入管理环节了,而直至工程竣工款项结清,合同管理工作才算真正是落下了一段,为目前对于一些大型的集团性公司来说,在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时候,不仅需要面对1~2个工程项目,到承包单位,甚至会在连续多年开发数十个工程项目,那么在这个时间周期上,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压力也将会持续增加,所以目前必须要通过专人专岗的权责分明机制来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工作,使得项目业主能够派遣专门的管理人员来从事此项工作。

首先,建议项目业主需要聘请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而这个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而且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常识,能够在恰当的时机对合同条款提出建议和完善意见,更能够在对方违约以后及时的做出追责申请来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次,合同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也需要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调整,不再以单纯的管理岗位绩效指标作为评定依据,而是需要考虑合同管理这项工作的特殊性,考虑到管理人员在合同拟定环节是否提出了有效的建议,在合同实施和项目施工阶段,是否能够根据合同拟定的条款,及时有效的对项目进展进行督导,能够检查材料使用是否规范性以及建筑产品的质量是否达标的。通过这种细化绩效指标的方式,使得合同管理人员在从事此项工作的时候,更能够做到有的放矢,能够围绕绩效考核的种种指标来开展工作,并能够交巡视检查和日常对照督导作为管理环节当中的常态化任务。

 5.4 完善合同中的不同内容,保证与现实情况高度适配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我国计价的一种趋势,建设项目管理双方要想同时取得一个良好的管理效果,就必须严格的遵循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在新的计价模式下来进行施工合同管理,要求管理人员既要熟悉工程量清单这种计价模式,还要熟悉所签订的施工合同。能将这两者做到很好的结合,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

关于变更调计价方面,施工合同避免了描述调价由谁提出,由谁确定的,而是约定用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监理人与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避免了只能是承包人提出的不公平性:关于担保条款方面,对未履行担保应如何处理给出明确约定,在缺乏强制性担保的法律法规条件下,加强了履约担保条款的强制性;关于质量保修金方面,作了如何支付的约定,但是在质量保修金的数额以及使用方法仍没有明确约定:对工程计量方面的约定明确了是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来计量,也就是说在对工程量进行核对时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来核查已完工程量的。更需注意的是,合同管理人员也需要具备一定的计价专业知识,能够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施工合同进行科学的管理。

结论

综上所述,论文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作为切入点展开了深入的论述与探讨,着力分析了目前在合同管理方面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与不足,认为陈旧的计价管理方式如定额计价,已经造成了合同管理的阻碍,但同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背后也蕴含着一些风险和不足之处,亟待完善。为此论文提出了更多的建议策略,希望能够促使建筑施工业主和承包方更审慎的去对待施工环节当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并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技术手段对其中一些缺点进行弥补。

致 谢

从论文选题到收集资料,再到写提纲,其中经历了聒噪、痛苦和彷徨,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心情是五味杂陈的。开始选题时很迷茫,不知该怎么选好,幸而在同学和任课老师的帮助下,才得以确定。然后就是最难的找资料,由于首次写论文,不懂该怎么着手去收集、归纳资料,因而花费了好多时间在这上面,但收集到的资料真正能用上的却没多少。这时得感谢我的指导老师,他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从论文框架到细节修改,都给予了细致的指导,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老师以其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这篇论文是在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才完成的。在此谨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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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合同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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