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日趋深入,以及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传统的家庭式养老已经难以满足当代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机构孕育而生。作作为我国养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服务机构随着我国对养老方式的放开,在上个世纪80年代逐渐兴起,后来在国家一系列鼓励民间建设养老机构政策下得以发展。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人口老龄化增长加速,根据2013年《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显示,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量将在2亿的基础上继续增长,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1]。
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若是按照西方国家5%的养老供养比例计算,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养老压力,因此,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是必然之举,也是顺应社会改革的趋势。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近年来,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个家庭面临的困境,当这些家庭累计到一定数量时,将会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另外,养老问题本身就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所谓“民生大计”,民生问题直接关乎着社会的稳定。XX承担着社会保障职能,也是民生问题的责任主体,因此XX具有解决此问题的责任和义务。XXXxxxx报告也曾提出:“将制度建设作为确保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加快完善与老年人切实利益息息相关的养老服务制度,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本文的研究有利于XX进一步地关注城市养老问题以及有效地解决城镇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对于推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XX和社会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关注度,其次能够促进XX改进和完善现有的关于城镇失独家庭养老的政策和法规,为XX制定新的城镇失独家庭养老政策提供思路,最后有利于为XX更有效地解决城镇失独家庭养老问题提供可借鉴性的建议
(二)文献综述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阅读与梳理,可以看到,国内学者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研究越来越多,研究成果丰硕,截止到2015年9月18日,笔者以“失独家庭养老”为关键字,在中国知网上共检索出4189篇相关文献。这些文献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失独家庭及其养老问题,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帮助,例如:本文分析城镇失独家庭养老面临的问题就是基于前人对失独家庭养老困境的研究。但是,学术界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研究尚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第一,之前学者对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研究多倾向于综合研究,很少以城乡地域差异为标准区分研究失独家庭养老存在的问题。近几年,虽然逐渐出现了将两者分开研究的情况,但在这类研究中学者们大多数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将研究对象定位在某一区域范围内。由于受资料收集和调查难度的限制,使得这类实证研究的样本容量不大、成果不多且普遍适用性有限。
第二,已有的研究大多将失独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去研究其养老问题,很少根据实际情况(如经济条件、需求侧重点的不同等)将失独家庭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来研究,使得研究成果缺乏针对性和适用性。
第三,已有研究多侧重于事后救助,即失独后,该如何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反而忽视了对事前预防的研究。
第四,主要研究XX对失独家庭的扶助,而忽视了社会支持网络中其他主体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如社区、非营利组织等。
第五,关于解决失独家庭养老问题的研究中,虽然大多数的研究基于XX责任或者XX角色,但大都从失独家庭自身困境出发,研究XX该如何解决困境。而很少从XX已有的扶助政策出发,分析XX现有的扶助政策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应如何改善。
因此本文将从城镇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问题入手,分析XX出台的主要扶助政策或措施存在的问题,在之后的政策或措施改进方面,考虑到城镇失独家庭之间的差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并注重发挥社会支持网络的作用,充分地整合社会资源共同解决该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另外,在措施方面,本文提出要建立失独家庭社会保险制度和加强生命安全宣传防范工作,从预防层面来减少城镇失独家庭的数量以及解决该群体的养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养老服务走过了3个阶段,从一开始,依赖敬老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到后来引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直至目前,大力发展居家养老。随着养老需求的不断増加,我国养老服务的形式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和多样化。但无论对于哪个时期来说,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无法达到顺利转接都是老年人养老生活的一大障碍。近年来,我国正逐步推广"医养结合"型养老,试图缓解并解决长期困扰老年人的医疗、养护和照护问题。但国内相关研究仍然较少。
从现实需要来看,"医养结合"养老回应了社会养老的迫切需求。医疗资源对于老人养老而言属于"刚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导致老年人数量的増多,进一步増加了"医养结合"的需求。从政策导向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的。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在谈及建设任务时,认为在机构养老层面,应该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初步提出了在机构试行医养结合的设想。2015年11月,xxxxxxxx在主持召开的xxxx会议中明确指出,应该将"医养结合"拓展到社区、居家养老的层面,做深度对接。其意在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动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从学理层面来看,"医养结合"养老更引发了学术界的激烈讨论,2005年,郭东、李惠优等人就展开了关于论证"医养结合"必要性的探讨。范卫星(2010)等人通过调査认为,"医养结合"的模式对老年人,XX和家庭H方都是有利的。符美玲(2013)提出在现有医疗服务卫生体系的框架下,建立相应的照护体系,弥补现有医疗体系的不足,解决长期困扰医疗机构的"滞床"现象。黄佳豪、孟妨(2014)对医疗与养老资源缺少衔接的表现与问题进斤描述与归结,提出走"医养结合"之路是中国养老模式的必然选择。
"医养结合"养老所存在的问题涉及制度、管理、机构、队伍、资金等多个方面,学界的关于"医养结合"养老困境的探讨是近两年相关领域研究成果的重点问题。袁晓航(2013)认为面对失能老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正面临内生增长机制(医疗服务层次、护理队伍)和外部发展环境(资金来源、服务保障体系功能分层和衔接、XX多重管理)的双重困境。於军兰(2015)等人在经过调研么后也认为目前的"医养结合"服务一方面面临着供给与需求失衡和服务水平过低的问题;另一方面XX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持保障力度不够。孙励、蒋远胜(2014)等人认为失能老人的医疗养老服务成本高,主要问题集中在专业护理人员缺乏、护理费用占比大且不可报销、医保制度有待并轨且异地报销尚未解决等方面"。总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所存在的问题不仅包括养老服务体系的那些主要问题,也有其特殊性。
目前,学界讨论"医养结合"养老对策大致有两种思路。一种是从非体系的角度谈对策。吴宏洛(2013)指出,面对资金不足的困境,一方面应该从制度和政策的层次予支持U;另一方面要改革管理模式;尤其要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提商队伍素质。余瑞芳(2014)则认为除了以上问题么外,我国"医养结合"还面临配套法律不完善、投资机制不健全、床位结构性短缺的现状。针对以上问题,还应该从XX、社会、机构三方协力的角度考虑,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这一类的对策都是根据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但缺少对整体发展策略的通盘考虑,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认识相对模糊。另-种是从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角度提出政策建议。董红亚(2012)认为可以站在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高度设计"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提出涉及化区、机构、居家、社会服务四位为一体的照护体系。该体系是以人为核心,依靠社区、机构、社会联动开展服务,并指出当前老年人养老特征是以居家养老为主。潘临(2014)认为,应突出社区,建设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统筹管理,整合资源,在社区和居家养老之间搭建有效链接U。陈善明等人(2014)认为应该整合医卫资源,发展养老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室、特色医院、四级医疗机构逐步构建起"医养结合"、城乡覆盖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戴誠华(2014)从空间角度进行讨论,认为"医养结合"应当形成从前期策划、合理规划、适度调整、具体营建,到建成多元化、复合型适老医养照护体系。初步提出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模型。
我国关于互助养老的理念提出于90年代后期,在2000年之后逐渐兴起,兴起背景是老龄化进程加快,为了可以积极的解决养老问题,探索一种新的养老模式,学术界从多层面对互助养老模式进行了理论研宄。现阶段,关于互助养老的概念,学术界有多重表述,如孙文华(2013)认为互助养老是狭义上的“以老养老”,陈竞(2017)将互助养老模式表述为“银铃互助”和“邻里互助”。陈静、姜海霞(2014)基于老年社会工作的视角下解释互助养老为:互助养老是在“老帮老”的互助机制下,老年志愿的参加互助活动,且在活动中老年通过相互间的资源共享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实现了由“被赡养”到“自助养老”的身份转换的一种养老模式。张志雄(2015)认为互助养老是以家庭、社区、养老机构为活动载体,以经济援助、生活照料、精神关爱、权利维护主要内容实现老年人自身多远养老需求的“以老助老”“以老养老”的养老模式。从互助养老的可操作以及自身的价值意义看,杨静慧(2016)学者总结的较全面,分别从个人层面,家庭层面,XX层面和社会层面四个层面对互助养老的价值进行了探讨。她认为就个人层面来说老年人可以通过互助养老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通过帮助他人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避免晚年的精神空虚,保证老年人的自尊心和实现精神上的自我满足;对家庭老说,互助养老的缓解了老年人对子女的“捆绑”,对独居、空巢的渴望家庭陪伴的老年人来说可以通过社交活动享受时间,对于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来说可享受家庭成员以外的照顾,分担子女的照顾时间,同时可省去不得不去养老机构的高昂费用负担;从XX层面来说,在“未富先老”,“银发浪潮”的冲击下,XX面对艰巨的养老保障的财政负担,可以通过借助互助养老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养老模式应对老龄化对经济的冲击;从社会层面来看,互助养老倡导“活到老、学到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理念,有助于提升公民的社会责任和奉献精神,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一、天津市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概念
根据联合国对人口老龄化的定义,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年龄为60岁以上的人口数量占到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者这个国家或地区年龄为65岁以上的人口数量占到总人口数量的7%,即意味着这一国家或地区达到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重,在19世纪80年代,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619万,按照相同的增长比例,到2030年,将增加至3067万。同时,在2015年,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口数量也已经超过了1200万,成为了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和失能老人较多的国家。养老需求的增加,使得养老问题的解决成为我国XX密切关注的一大民生问题。
(二)天津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随着老龄化的加快,我国不同城市和地区相继已经步入老龄化阶段。其中,天津市作为我国的直辖市,其经济和社会发展日益繁荣,在2016的《第一财经周刊》发布的中国城市分级排名单上,天津已被确认为我国的一线城市[2]。在人口老龄化方面,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截止2015年年底,天津市60岁以上的户籍人口已经达到230.37万,占到整个天津市户籍人口总数的22.43%,其人口老龄化程度已经高于全国平均值,是继上海、北京之后的第三大人口老龄化城市。另外,根据近几年天津的老龄人口组成数据分析,截止2015年年底,天津市65岁以上143.93万的老年户籍人口中,80岁及以上的户籍老人有33.41万:失能老人占到了6.65%,独居老人占到了10.21%;性别构成上,女性数量明显高于男性,且超过的比例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呈上涨的趋势[3]。根据有关研究预测,天津市的老龄人口在2020年,将继续增加到273万,到2030年,天津市老龄人口将增加至约330万。随着国家“十三五”计划的推进,天津市经济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天津市“四二一”和“四二二”的家庭生活模式仍将占有主导地位,这样一来,老年人的数量仍会居高不下,人口老龄化水平也将不断加深。
(三)天津市人口老龄化特征
在天津市的人口老龄化进程中,我们也发现其中最为典型的两大特点:
一是在其老龄人口的年龄结构中,高龄化明显。根据对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状况的不同,我们通常将老年人分为三个年龄层次:60~69岁为年轻老年人;70~79岁为中年老年人;8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为高领老年人。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通过与以往的人口普查对比发现,天津市老年人口的年龄构成发生了显著的变化[4]。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数量比重有显著的下降趋势,而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比重则不断上升。截止2013年,天津市8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达到28.07万,占将近天津市老龄人口总数的14%[5]。而据未来预测,在今后的四十年中,天津市的额高领老年人口增长趋势仍将加剧。随着未来天津市老龄人口中高领老年人数量的增加,患病的几率也将越来越高,对老年服务的需求也将逐渐增多。
二是在天津市的老龄人口构成中,空巢老人的比重呈现不断增大的趋势特征。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天津市的独居老人在所有老年人家庭的占比为54%,这相比两年前(2007年)的39.83%增长了将近14各百分点。其中,居住在天津市城区的空巢老人比例将近40%,而独居老人又占到其中的1/3。根据未来对天津市老龄人口中空巢老人数据的预测,有90%都将成为空巢老人家庭[6]。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国的家庭构成越来越小型化,这更会加重天津市老年家庭的空巢化和独居化。空巢与独居老人的增多,也将不断弱化家庭养老服务的功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难以为继,这不得不让我们寻找一条更加适合天津市现代养老服务的形式,而建设老年服务机构就成了天津市养老问题现实而急迫的任务。
二、当前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资源紧张,难以满足养老需求
针对上述近年来天津市不断增加的老龄人口与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不适应特征,纵观天津市现有的老年服务机构现状,我们进一步发现其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机构存量之间的失衡。根据天津市的2013年户籍资料显示,天津市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将近200万,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将近130万人,而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中现有的床位仅47000张,这和天津市老龄人口数量仍有较大的差距。此外,在这47000张床位中,仍有将近一半的床位无人使用,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也只达到了54%,这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增加了管理成本[7]。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及床位严重不足、使用效率不高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天津市XX部门对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不够重视,对当前天津市老龄化人口发展现状认识不足,同时对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上缺乏科学、多元化的投资指导,导致“有钱没地,有地没钱”的无序、违规现象大有所在,天津市要实现适应时代的机构养老服务需求,难以在土地取得和机构建设的融资经营获得实质性进展[8]。有调查显示,在天津市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中,也有部分郊区老年人因为囊中羞涩,住不起城区的养老机构,而选择了居家的养老方式,造成了城区养老“所床闲置”和“一床难求”的不利局面。
(二)养老机构分布不均,民办机构入住不高
其次,根据天津市2015年的养老机构资料调查数据汇总(表1)可以得出,天津市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存在地区分布不均,在养老机构入住率统计方面,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入住不高的问题[9]。
表1天津市2015年养老服务机构及入住率汇总

从天津市2015年养老服务机构的分布来看,天津市市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了95.25万,养老机构为139家,床位数为18460张。天津市环城四个城区60岁以上的老人数量达到25.35万,养老服务机构共计65家,床位数为10600张。另外,天津市二区三县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数量达到60万人,养老机构达143家,床位数有13450张。滨海新区60岁以上老人达23万人,养老机构共18家,床位数有1986张。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出,市内六区平均52.7个人抢一张床位,环城四区平均24.9个人抢一张床位,二区三县平均42.9个人抢一张床位,滨海新区平均114.5个人抢一张床位[10]。不难看出,养老机构分布与区域老年人数量不匹配,这会导致养老机构有的排队等候、一床难求,有的无人问津、床位闲置,养老资源不能达到充分利用。除此以外,由于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历史原因,天津市的公办养老的服务机构在享受XX福利各种政策优惠的同时,又不得不与新建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起竞争,公办与民办的养老服务双轨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市场的形成,可以说,天津市当前公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仍然占用着一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部分XX出资办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在享受XX补贴政策的同时,又参加了盈利性的经营活动,这对其他盈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构成了不公平竞争。
(三)养老服务水平不高,服务项目过于简单
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医务工作者和护理人员是整个养老服务的核心组成部分,国家、社会,尤其是老人家属对其给予了较高的期望。但考虑到我国的养老服务事业起步较晚,在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设置上不够合理,养老护理知识体系也有待完善等,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护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且护理队伍的学历普遍偏低,年龄偏大,亟待改善。根据相关数据统计,天津市当前从事老年服务的工作人员多为50岁以下的下岗职工,他们下岗后将老年服务作为自己的副业或者当义工,没有专业的护理知识技能,也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照顾老人力不从心。据统计,我国当前已经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的人仅仅只有2万,与全国30多万的养老服务护理工作人员相比,不到10%的比例。2008年,我国首次对全国民办养老机构的一次调查中发现,所有老年服务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2%,中专、中学毕业的占到59%,小学和没有学历的人员占到9%;平均一所养老服务机构的医生和护士数量都不到1名;护工年龄在40岁以上的占到了70%,其中50岁以上的就站到了25%,30岁以下的仅占到10%。这一现状与民政部颁布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标准是不相符的,更难以和天津市当前的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11]。
除了养老服务队伍上的缺陷,在具体的养老服务项目上,也存在服务内容过于简单,服务项目与需求得不到适应的问题。当前,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的养老需求存在一定的偏差:一是就服务内容上说,这一偏差在天津市的村镇养老服务机构中尤为突出,由于天津市村镇养老设施基础落后,不少的养老服务机构仅仅向老人们提供一些日常必须的生活服务,而对于一些病弱、介助老人实施的专业化、个性化护理需求少之又少。二是在服务对象的接收上,天津市村镇养老机构中仅有45%接收介助、介护老人,这无疑增加了患病或者高领老人的入住困难。
(四)养老机构设施滞后,服务经费投入不足
根据国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必须要为老人们提供更符合国家标准的硬件服务设施、设备,这包括与养老服务机构规模相当的配套设施和、医疗设施和消防设备。从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设备现状来讲,在老人的起居室、日常洗浴设施及卫生服务室建设方面较为完善;医疗服务方面的老年疾病诊疗、康复体疗及医药后勤保障设施方面较为齐全;在消防安全与警报系统建设方面,也较为完善。但上述的设施建设在天津市的公办以及城市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中状况良好,在村镇或者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上,各类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在不同程度上都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活设施建设上,公办与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情况差距较大:一是由于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和资金问题,老人的生活起居室建设面积较小,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较为单一;二是在医疗设施方面,民办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设施大多只向半自理、完全无法自理的老人提供,对能自理的老人来讲,没有日常可以检查身体和康复理疗的的医疗器械;三是在老人的休闲娱乐设施方面,因为面积受限,民办、村镇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户外活动面积建设不够,绿化程度不足;四是在消防安全设施方面,天津大多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没有设置专门的消防警报系统,仅有一些安全标示,由于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这里多数的消防安全通道通常被被杂物占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资金是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来源。天津市主要将XX给予的服务经费补贴发放给了部分新设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发展较为优质的养老机构,忽视了一些正需要成长和发展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发展水平较低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护理人员的经费投入上,天津市对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的资金补贴还不够到位,并且享受到补贴政策的老人基本都是一些生活不能自理和失能的老人,每年对老年人的补助金也较低,满足不了老人的生活需求。
三、应对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实施多元养老经营模式,满足养老需求
伴随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快,从天津市来看,高龄老人的占比逐渐增多,因此,在高领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上也会大势增加。对此,天津市应针对当前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从养老服务机构的经营模式改革为出发点,改变以往单一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模式,逐渐增多对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的添设,最大化满足高领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随着时代的进步,老年人群体的精神文明和物质生活要求一样在递变,现代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不仅仅满足于为老年人提供可以吃法、起居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还需要满足老年人学习、娱乐、社交、健身等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天津市养老服务机在改革与调整中务必要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纳入到各项内容中,为排解独孤老人的生活寂寞,提升老年人的精神情感,为他们组织和安排更多的精神文化活动,提升他们在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活愉悦感。
对于天津市将来的养老服务机构来说,老年人的居住满意度无疑是评价其服务水平的最高标尺。对此,天津市XX首先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对区域设置的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定期检查,督促当地的养老服务机构提高其服务质量,提高入住老人的满意度。其次,天津市要加强对区域的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的质量进行经常性的评估调查,依据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完备程度、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及安全工作进行质量检测评估。同时,对检测结果中达标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实施奖励性的补贴,对质量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进行公示,并兑现惩罚,限期责令改进,以观后效。再者,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建设方面要落实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定期对工作人员实施消防安全知识考核,结合开展消防安全演习,提高安全隐患的防范和应对能力,紧急时刻有效完成抢险,确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最后,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要倡导媒体、公众参与到养老服务的质量考核中来,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与评价,督促养老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满意度。
(二)促进养老机构合理布局,发挥各自优势
从天津市的养老服务机构布局来讲,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也有不少民办的养老机构,为了促进公办和民办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都能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经营效益,推动其长期可持续发展,天津市可记可借助XX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养老服务市场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天津市区域老年人数量状况合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机构,保证城区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适时缓解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养老资源紧张的局面,大力促进新兴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适当减少环城四区和二区三县的养老服务机构,起到合理规划城市资源,让城市区域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供需矛盾得到缓解。
让天津市公办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挥各自的优势需要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鉴于民办养老机构在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总数中占比较大,但其入住率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差甚远的现状,天津市务必督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向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看齐,配备齐全的生活设施和养老服务设施,达到与公办养老服务持平的水平,适当引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合理的入住价格水平,提高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入住率。在基础设施质量与服务水平上,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条件相比民办机构来说,都更具优势,但在实际的营运中效率却并不高,这需要XX引导进行积极的改革,改革中要注意不能丢失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性,也要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提升其养老服务水平,使其充分旅行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职责。在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上,天津市XX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政策作用,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设施建设、人员招聘和培训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特别是一些距离城区较近的养老服务机构,要适当给予其房租方面的成册优惠,从税收、土地等方面减少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的资金成本和运行成本,使得民办养老机构真正享受到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样的政策优惠,参与养老机构的公平竞争,为老年人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生活。
(三)设立护工评级加强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一般而言,从事养老服务的护理工作者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内容较为枯燥辛苦,而人们对从事服务性质的养老服务人员的尊重和重视度也不够,让很多从事养老服务的工作者本身不够重视自己的职责,因此也少有具备有高学历和专业水平的人员从事这份工作,这是当前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人员队伍不稳定、服务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为了改善这一局面,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务必要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提上日程,并将其作为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同时要建立专门针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的护工评级制度,划分专业几级别给予考核,同时实施考核制度,按照优胜劣汰基本原则不断留住专业服务水平高,工作态度良好的从业人员,普遍提高护理职业的社会认可度和吸引力。
为提高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工作者的专业服务水平,降低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在国家政策改革的推动下,天津市要逐步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划入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适当扩大对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更多愿意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才进入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与此同时,考虑到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低,建议天津市XX在养老服务改革中在成人大学加快设立老年护理相关专业,培养懂知识和技能的养老服务人才,定期组织对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培训证,并根据培训证书等级逐层提高其收入水平,以不断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XX加大养老服务投入,强化设施建设
针对当前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经费投入不足的现状,天津市XX要根据不同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资金投入上的支持和帮助:对于新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天津市XX要给予一次性资金建设补贴,同时根据入住老人的数量进行生活相应的补贴;针对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天津市XX也应对其实施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同时加大奖励力度,促进其健康发展;此外天津市XX还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支撑。在老人的生活补助上,天津市XX要号召养老服务机构适当提高对“三无”老人和乡镇敬老院五保户的生活标准,XX要统一经费投入的规划,并将其纳入XX的财政预算体系中。
在养老服务的设施配备上,天津市要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定要求,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完善与其机构规模、入住老人数量相适应的服务设施要求。其中,对部分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要尽快健全消防安全设施,合理规划老年人活动与生活空间,增加护养型、护理型的医疗护理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与护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预警工作,保障老年人生活安全,为其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四、结语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那个单纯依靠家庭养老的时代正离我们远去,养老需求的多元化使得机构养老模式渐渐兴起。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其发展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群体的幸福和安乐,还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以天津市养老服务机构为研究对象,着眼于当前天津市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与特征,针对现存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与漏洞提出合理化对策,以期为健全天津市养老服务体系和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提供有益参考,真正构建天津市“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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