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研究 ——以辽宁省铁岭市为例

摘要: 失地农民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所产生的必然的现象,随着我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以及房价的持续走高,政府为了提高政绩效益,积极发展城市经济对大片的土地进行征收与规划,这也导致了近年来我国失地农民人数的进一步的增加。截止至2009年,我

  摘要:失地农民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所产生的必然的现象,随着我国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以及房价的持续走高,XX为了提高政绩效益,积极发展城市经济对大片的土地进行征收与规划,这也导致了近年来我国失地农民人数的进一步的增加。截止至2009年,我够目前累计的失地农民已经高达4000万—5000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农民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占失地农民的20%。虽然相关XX考虑到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困难以及土地对其的重要性,在补偿标准方面一再的提高,但是由于农民天生靠土地为生,缺乏在城市工作中生存的相关技能,因此许多的失地农民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往往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并且由于X金融危机之后,我国众多的出口加工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行业这些在过去是失地农民就业的主要企业的业绩与效益的不断下降,这也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以及再就业的难度。
  失地农民作为我国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为我们的国家的经济建设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因为我国目前的经济建设发展的不平衡使得许多的失地农民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偿与再就业的帮助和培训,如此庞大的失业群体不仅会对社会的稳定、地区的治安以及国家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更会使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速率放缓,降低我国向工业化改革步伐的迈进。因此,如何切实有效的指导、引导失地农民就业,帮助其真正的能够在摆脱失去土地之后的自食其力则变得至关重要。
  鉴于此,本文通过对辽宁省各个市区的走访,通过实地调查与研究这些地区的失地农民就业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XX在安置失地农民时所采取的相关措施,以铁岭市为主要研究对象,探究一条能够有效安置这一特殊群体的切实有效的方法。笔者认为XX除合理予以货币补偿外,还应考虑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不单单是一次性的土地出让,这样往往会造成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面临巨大的生活与就业压力,并且由于未来生活的没有保障,对XX的土地征收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铁岭市未来的城市规划也城市化进程的推行。各级XX可拿出一部分土地出让金,专门用于失地农民的定期再就业培训。同时建立完善的社会医疗以及失业保障机制,保证失地农民的就业、医疗问题,帮助农民迅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提升农民的专业技能素质,有效的利用好如此庞大的剩余劳动力,让他们真真切切的发挥不同个人的技能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让他们真正适应城市中的生活,让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依然能够比较安定的生活,从而真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速率,为我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失地农民;农民就业;城市化进程;铁岭市
城市规划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研究 ——以辽宁省铁岭市为例

  1导论

  1.1研究背景

  在社会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在我国城市化改革的不断推行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对于满足工业化的需求大量集体土地的征用越来越频繁,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这一过程虽然是每一个国家都会经历的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但是由于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数量的庞大,因此这一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也众多。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工业园区的新建,近年来产生了许多失地农民。所谓失地农民是随着程式化进程所诞生的新名词,指那些失去了土地但是却又无法在城市中找到工作的农民,是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群体。
  从国外发达国家程式化发展过程而言,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目前随着我国程式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对农村改革的不断提速也使得失地农民数量急剧增加。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3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截止至2009年,我够目前累计的失地农民已经高达4000万—5000万,已成为很庞大的社会群体,其中完全失去土地、没有工作的农民至少在1000万人以上,占失地农民的20%。尽管有些地区经济发展很快,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比较高,但有关调查显示,我国有将近半数的失地农民处于失业或者是待业状态,他们对于城市生活的适应远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活那么快。虽然近年来地方以及中央XX会给予失地农民一定的补偿作为从他们这里收取土地的补助,但是即便是在一个经济很发达的省份,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一再提高,以海南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措施而言,以前三年土地收入的总值核定的地价3万多元每亩与现在的规定的青苗补偿款,但是这些补偿款仅相当于城镇居民一年的收入,并且随着地价的一再升值以及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上升,微薄的补偿对于农民而言可谓是杯水车薪,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其生计变成了大问题。由于我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现状以及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农民失去土地的同时也失去了附着于土地的一系列权益,而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障还处于探索阶段,失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养老、医疗等一系列问题亟须解决。
  为了妥善安置失地农民辽宁省铁岭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帮扶体制,让更多的农民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这一举措截止至2009年已使超过9000名农民从中受益。据铁岭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部长赵静介绍,从2008年开始,铁岭市总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帮扶体制,将帮扶重心向乡镇街道转移。市总专门设立了农民帮扶救助基金,已筹集到资金49万元;在困难职工及农民比较集中的银州区7个街道和一个乡建立了“帮扶站”,市总帮扶中心按季度对这些“帮扶站”进行款、物配送;在失地农民比较多的凡河镇建立职业培训中心,对周边地区农民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开原市下肥地乡工会成立农民职业介绍所,对外介绍本乡农民外出打工。有了城乡一体化帮扶体制,在开展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及“农民平安度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庆国庆、迎中秋,工会为农民送亲情、共团圆”、“两节”送温暖等活动中就做到了城乡联动,扩大了帮扶面,使绝大多数需要帮助的农民得到有效帮扶。
  辽宁省在最新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也已经明确对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为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创造制度政策环境。增加对农民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服务,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为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探索有效途径,为离地和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和生活保障等支持。

  1.2研究意义

  失地农民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大量的失地农民因为土地被征收而导致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的产生,这部分剩余劳动力便转化成为我国现在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是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坚力量。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即便如此,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在之前几年的高速发展以及房价的迅猛增长,越来越多省市出于经济建设的目的征收了大量的农民土地,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但是由于X金融危机之后我国的外贸出口以及加工企业的效益的持续下降,造成了大量的失地农民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如此庞大的失业人数不仅会造成社会的动荡与不稳定,同时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无法得到有效利用也会降低社会总福利,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近年来越多越多的国家相关部门开始逐步关注我国目前正在不断上升的失地农民,但是更多的政策仅仅是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适当增强征地过程的透明性,这是必要的,但还不是治本的措施。补偿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由于是一次性的,虽然能够短暂解决其生活问题,但是却无法治本措施,要想真正实现失地农民在市区土地之后在城市就业安家,最根本的解决方式是建立一套完备、合理的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机制。通过提升农民实际劳动技能以及就业观念,从而帮助失地农民更好的去适应城市生活,改变其旧有的生活观念。因此,XX除了在过去在经济上给予失地农民等额的补偿之外,更应该从更加长远的角度考虑,帮助农民切实有效的在城市中安家就业,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劳动素质和技能,并且统筹安排失地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建立针对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等,保证失地农民的就业、医疗问题,在帮助农民迅速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的同时,提升农民的专业技能素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失地农民问题,让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依然能够比较安定的生活,从而真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为我国未来的发展与进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1.3文献综述

  1.3.1再就业的意义描述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而且也正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无论是从政治、经济、社会稳定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熊永兰(2006)认为各级有关XX必须高度重视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这关系到我国和谐大局和稳定大局。颜朝晖(2006)则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强调必须重视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而再就业无疑是对失地农民补偿的最好手段。赵彩艳(2007)则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指出帮助失地农民再就业,可以拉动社会消费,有助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1.3.2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因素分析
  众所周知,失地农民的再就业是一项很复杂的工程,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关于影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影响因子,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探索出了很多有意义的结论。比如秦莉(2008)从社会排斥的角度分析了失地农民再就业现状,指出社会对农民的认识已经停留在传统观念影响了失地农民的就业。杨良松(2009)从农村公共服务缺失的角度认为目前我国失地农民就业难题的关键在于过去包括教育在内的公共服务缺失,结果导致部分农民难以适应社会需要结果造成了就业难。此外,吴楠(2007)从法律的角度指出:目前我国关于失地农民就业的有关法律不完善和不健全也是一个原因。另外,刘安伟(2010)指出部分农民对于工作待遇和环境的高要求也是影响就业的一个主要因子。
  1.3.3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主要措施
  关于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措施,学者们从这样几个角度进行了分析:首先,XX必须承担起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责任。比如陈建(2008)、许钊(2007)在他们的研究中,就明确指出:失地农民为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XX必须切实履行好失地农民就业的责任,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失地农民就业。潘光辉(2009)认为从国内各地的实践来看,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XX无法回避解决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和权益保护问题,通过对我国部分城市失地农民现状的考察、走访以及了解,认为我国目前各地的社会保障试点也存在许多问题:现有的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缺乏社会保障的特征,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定位模糊,保障方式单一且保障水平过低。周云祥(2012)针对当前我国失地农民现状和发展问题,结合实证研究,从失地农民发展政策,失地农民身份转型、集体经济转型、基层管理组织转型,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以及集体经济人力资源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失地农民创新体制转型和集体经济转型的发展新模式。陈亚东(2008)系统考察了失地农民的生存状态,探讨了失地农民产生的经济、社会和制度根源,分析了可能导致和已经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周维娜(2011)指出针对失地农民缺乏技术这一制约因素,XX要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从而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王玉霞(2008)也在她的研究中指出目前我国存在很严重的用工荒,这种用工荒的根本原因在于劳动力素质难以满足企业生产需要,因而各级XX必须加强农民的职业培训,从而更好的推动就业。第二,从社会的角度来寻找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措施。比如秦莉(2008)指出要切实推动失地农民就业,社会必须对农民多一份理解和尊重,从而帮助他们获得身份认同。姚文娟(2010)则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探讨了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难题,强调有关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在社会保障上予以保障,从而避免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第三,农民群众转变自身观念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周宏宾(2009)、何雄浪,何思妤(2011)、杨君(2011)等人的研究,指出农民们自身不仅要加强学习,而且也要改变对有关工作过高期望,踏踏实实,唯有这样,才能帮助自己实现很好的就业。第四,也有学者从完善法律和社会保障的角度提出了建议,比如王瑜,黄蓓,杨翠迎(2011)、祝昌鸿(2007)、庞建广(2007)等人的研究就代表了这类观点。

  1.4研究方法

  本研究拟采用实地走访调查法和文献研究法。通过实地走访辽宁省铁岭市、沈阳市以及其他地区,希望通过与当地XX有关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人员进行深入的探讨,在获得有关第一手资料的同时,比较辽宁省不同地区在安置失地农民以及对他们进行培训中所涉及到的种种问题与解决对策,分析各自的优缺点。
  同时为了进一步丰富自己的研究思维,弥补理论上的缺陷,在实地走访的基础上,还要积极借助文献研究,首先对我国之前的安置与补偿失地农民的各类方针政策最系统性的阅读与分析,了解我国近年来对于失地农民的政策的转变方向以及未来的规划,并且对前人关于我国失地农民的研究成果做归纳与总结,通过理论与实际层面的结合,使自己的研究能够更加符合当下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的同时也可以使研究成果切实有效的运用到实际中,而非是泛泛之谈毫无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

  1.5研究内容

  第一章是对我国目前失地农民的数量以及就业、补偿等状况进行简要概述,同时根据目前这一庞大的失业人群,分析文章的研究对策以及课题研究的意义。
  第二章简要介绍对铁岭市失地农民再就业现状,通过自己的实际走访了解失地农民对于目前就业状况的满意程度以及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特点。
  第三章与第四章是研究铁岭市失地农民再就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这些原因症结的探讨为之后的解决与改进措施提供方向。
  第五章是解读与归纳近年来我国XX在解决失地农民就业方面的主要措施。
  第六章是根据前几章所述的失地农民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的原因以及目前XX在解决失地农民就业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有建设性的、针对性的有效对策与建议,切实的帮助失地农民解决生存与就业问题。
  第七章则是对全文的梳理与总结,以及对我国未来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方案的展望。

  2铁岭市失地农民再就业现状

  2.1概述

  改革开放至今,20多年来,2亿左右农民实现了身份的转变,到2002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达37%。xxxx、xxxx提出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或超过50%,这意味着未来十六年,有近2亿农民将转变身份。因此,妥善对待失地农民,帮助他们实现身份的顺利转变就成为当前XX施政的重大课题。
  从2006年起,铁岭市委、市XX开始了以凡河新区建设为重点加速实现新铁岭、大铁岭的规划,市委、市XX在2008年提出新城区建设“一年打基础、两年出形象、三年大变样”的宏伟目标,2009年铁岭市及铁岭县两级行政中心已迁至新区办公。新区规划涉及7个自然屯,动迁农民近7000人,其中六成以上的人员约4000多人具有劳动能力,他们中95%以上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无一技之长,只是想打工赚钱而没有考虑也不敢考虑依靠稳定就业来谋生。刚进新城区时这些人员中只有几十人被有关部门安置就业,其余人员只能依靠自谋职业,而自谋职业的农民绝大多数人靠自己找不到工作,他们基本赋闲在家,依靠XX给予的失地补偿金维持低保水平的生活。
  针对失地农民就业观念陈旧以及缺乏劳动技能等突出问题,铁岭市将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就转变失地农民的就业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首先,由市、县两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状况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调查,掌握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促进就业的培训计划。其次,由XX出资开展失地农民普惠制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创业能力和就业技能。铁岭市由各级XX出资进行培训,在新区先后举办了车工培训、计算机培训、人像摄影培训、美甲、面点、电焊培训,六年来培训和安置失地农民6823人次,有就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实现了100%的就业和培训。失地农民在家门口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享受到普惠制就业的培训政策,他们看到了自已未来的路,增强了尽快就业和创业的紧迫感,这也为加快新铁岭的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持。近几年来,新区每年都开设10个左右的技能培训班,其中市总工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和劳动保障局联合举办的车工培训,仅首期就招收学员近百人,学员经过铁光集团的实习,掌握了车工技能。地球村计算机培训中心学员也通过了职业技能鉴定,大多数学员实现了就业和创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铁岭市各级XX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院校统一联动、相互配合,扎实推进失地农民培训这一系统工程。由于新城区的失地农民数量庞大,单靠XX某一部门或某一培训机构,是很难独立完成这一培训任务的。XX各部门相互配合并根据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对于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壮年农民,由XX相关部门出面协调,送到农职院或职专进行专业培训,XX出资一部分、个人负担一部分以取得就业资格;对于有一定专长包括一些能工巧匠,由XX协调劳动局培训中心参照下岗职工政策进行执业资格培训;对于年龄偏大的农民主要送农校培训,由农校聘请院校师资或企业的相关工程技术人员授课,以取得拥有实用技术的结业证书,至少在本地行政区域生效认可。总之,XX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院校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有的放矢地共同承担起培训失地农民的重任。
  同时,市XX还积极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为失地农民就业提供支持。各级XX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失地农民的就业援助方案。一是提供就业指导,介绍就业趋势和岗位信息,增强农民主动就业和自主创业的信心。二是提供就业岗位,推荐工作机会,引导失地农民尽快就业。三是帮助农民维权,加强对失地农民务工及创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和维护。特别是自2008年1月起我国开始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的培训也打破了过去仅局限于田间地头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培训,失地农民开始研读新的劳动合同法,增强了他们的维权意识,培训工作也被赋予更加广阔而全新的内涵。总之,在各级XX的帮助支持下,失地农民正在摆脱旧的生活习俗,逐步适应新城区的生活方式,实现向城镇居民角色的转换,失地农民正在成为构建新区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铁岭市兴办的许多短、平、快的培训和就业项目,使失地农民很快获得了基本生存保障,但要实现农民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并从根本上实现生活富裕,就必须提高失地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解决他们的长期教育问题,市XX也正在考虑更长远的规划,根据下一个五年计划发展对各类技术人才的需要,建立立足眼前、又意在长远的中高级的技术培训机构,既可为新区产业发展提供长期的、优质的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也使失地农民逐渐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武装,使他们在对新区建设作出贡献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我们相信铁岭市XX正在探索一条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脱贫致富的出路。

  2.2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特点

  为了准确了解我国目前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实际状况以及再就业的特点,对铁岭市的几个区县做了实际调查与研究。本次研究共调查1011户失地农民,共4152人,平均每户3.80人。被调查农民平均28.5岁,其中以25-35岁青壮年居多,占整个调查农民的54.3%,其中学历以初中为主,占整个调查的72.4%,根据笔者与他们的交流以及对当地农户的实际走访中,认为我国铁岭市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特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2.2.1失地农民再就业率普遍较低
  在就业率低不仅仅发生在铁岭市,在我国许多的地区失地农民在就业率低的问题也是普遍存在。从铁岭市目前的状况而言,失地农民在就业率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传统就业观念浓厚。这主要是因为失地农民其心理因素造成的,他们认为自认为有当地人的优越感,因此他们对于工作的要求普遍较高,不仅是希望企业给予他们的待遇要高,同时还要求在如此高待遇的情况下能够尽可能少的工作时间。这对于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的企业而言是不可想象的。据笔者的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一部分失地农民对钱少的工作不干,辛苦的工作不干,困难的工作不干,要找钱多、轻松自由的工作。但是在具体了解了他们的文化层次以及教育水平之后发现,他们的文化层次相对于目前城市居民而言较低,同时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自我学习能力也远远不如城市的居民来得那样快。而还有部分人他们对于工厂的工资待遇并没有前者来得那么高,但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是务农,早已经习惯了农村种田那种自由、自主的生活方式,虽然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是至少具体操作的事情以及干活的时间是由他们自己决定,不会受到他人的管束与束缚,因而受不了工厂严格的劳动纪律的约束,适应不了加班加点和流水生产线劳动强度大的工作环境,尤其不愿意进厂当作业工人,整天在流水线上进行操作对于他们而言太无聊,并且许多的在工厂工作过的失地农民透露,在工厂里许多的工人因为他们是农村人是农村户口,望望瞧不起他们,企业的老板虽然录用了他们但是有时也是对他们另眼相待,导致他们无法融入到整个集体中,因此最终也选择了辞职。
  可以说上述这一情况在铁岭市许多的地方都有,而当地的XX虽然是想尽办法帮助失地农民再就业例如有的乡镇联系了几家企业,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但是由于工厂工作相对于农民下田耕地而言其工作时间更加紧凑,工作强度以及工作压力也更大,与此同时类似的工作其薪酬往往不到千元,因此很难有效提升失地农民的工作热情。除了传统就业观念浓厚之外,二是许多的失地农民思想观念的错误,他们的坐吃山空的思想严重。因为XX对于被征用土地的村镇,都会按照政策根据具体的土地数量以及大小发给农民征地补偿或者安置补助费,随着近年来国家政策的逐步改善,相关的安置费用以及补助费用也越来越高,并且有些大城市采取分房的策略,在如今我国房价如此高的情况下,一户农民往往可以分到数套房产,其价值可想而知。而有部分富裕的村还会定期发给农民一些福利分红,有部分失地农民依赖征地款、福利分红、出租房屋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平时有空多以搓麻将、打扑克度日,如此舒服惬意的生活相对于城市居民每天的固定上下班以及繁重的生活压力与高速的生活节奏,对于他们而言何乐而不为。三是依恋土地留恋一产。有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知识较低的劳动力,自我学习自我更新的能力较差,并且因为居住岁月的久远,他们对于土地本身也有一定依恋之情。他们认为自己除了农业生产外,并不具备其他能够在城市中谋得一席之地的劳动技能,并且因为年龄的关系无法再去接受培训或是做繁重体力活了,因此笔者发现许多的失地农民在土地被征用了之后,依然选择继续承包土地耕种。与此同时,那些具备一定其他技能的农民受制于目前铁岭市的劳动力过剩,并且失地农民其本身的技艺以及学历也无法与城市居民相比,而失地农民的劳动素质与社会中其他阶层相比又普遍较低,要实现就业仍十分困难。
  2.2.2失地农民再就业领域窄
  耕地被占用是经济发展及城乡一体化的需要,也应该是失地农民分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成果的过程。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使得一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个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由于失地农民其人力资本偏低。目前我国农村教育总体水平不高,在很多地区九年义务教育都没有有效的得到普及,特别是农村地区,许多的家长往往不希望子女去上学,他们依然抱有传统的观念希望子承父业,子女在家里继承祖祖辈辈的事业继续以种田为生。这也是导致目前铁岭市失地农民的总体文化水平明显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我国权威部门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79年,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者占54.17%。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近年来的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转型,我国众多的工厂以及加工企业对于劳动者的素质也在大大提高,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岗位正在逐步缩减。包括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其招聘的员工对学历要求往往至少高中甚至大专毕业,这对于学历本就较低且无一技之长的失地农民而言,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极为困难。
  2.2.3失地农民再就业收入低
  虽然我国目前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为发展主体,但是由于失地农民无论是在学历、就业压力还是对就业环境的要求以及就业观念而言都要比从其他偏远地区来到铁岭市打工的农民而言差许多,并且正如之前所调查的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失地农民其文化水平较低,而目前许多工资稍微高点的工厂往往对员工的学历至少是高中或者大专以上,同时还要求有一定工作经历或是某方面的技艺。而失地农民由于长期务农以及家庭观念等综合因素下,往往不适合于上述工作,国家对于失地农民的培训以及再就业机制的不完善也导致众多的失地农民即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更高收入的工作也非常的困难,再加上他们没有很好的与外界交流沟通的渠道,无法通过应聘之外的有效渠道获取更好的职业需求,因此多方面的因素的共同努力下,导致了失地农民再就业收入低。
  2.2.4失地农民再就业满意度不高
  城市化发展一方面有效提升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希望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而外来人口相对于城市内部的农村人口,更加能够吃苦耐劳,对于生活环境、工作环境要求较低,同时他们往往对于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而对于薪酬要求要较低,因此许多的工厂以及企业他们更加愿意吸纳外来人口而非是本地居民,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失地农民就业的困难程度,尤其是对那些以种养为主,年龄偏大,并且缺乏一技之长,同时对于新技能的学习较为缓慢的失地农民。因此,综合收入、就业环境、就业需求以及就业压力等多方面外界因素以及失地农民本身的就业观念造成目前铁岭市失地农民对于目前就业满意度不高的原因。尤其是对再就业的经济因素的满意度较低,根据笔者的走访调查,发现有80%以上的失地农民对于目前国家所提供的或是自己出去寻找的再就业岗位的待遇不太满意,认为这些工厂或是企业所给予的工资以及工作环境与工作时间,远远不及其在过去种地所获得的报酬,并且种地相比较工厂或企业的工作环境来得更加自由,时间也能够随意支配,而非像如今每天工作的时间都是固定的。

  3铁岭市失地农民再就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再就业率不高

  对于失地农民而言,虽然他们因为土地的征收国家给予其一定的补助,并且随着国家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出台的新政策,将会给予失地农民更多的补助以及工作上的支持。但是从目前铁岭市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状况而言,在就业率低依然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XX目前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机制以及对农民的再就业培训机制上的不足,没有足够认识到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困难以及他们对于再就业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失地农民对于目前现状的安逸以及因为其本身的学历、就业经验等更方面因素,导致许多的企业以及工厂往往不太愿意招收失地农民,而愿意大量吸纳那些由偏远地区进程的农民。

  3.2再就业层次低

  正如之前调查的结果所表现出来的,铁岭市失地农民因为其家庭影响以及世代务农的原因,往往家庭中的子女读到初中或者是高中便会早早辍学帮助家里进行耕种。因此许多的失地农民的学历往往偏低,根据调查结果,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由于其知识结构与层次偏低,往往对于学习新知识以及对各项技能的掌握情况较差,再加上他们长期的在家务农而非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导致他们常常无法很快的适应目前我国许多劳动密集型工厂的工作环境,因此他们只能在一些就业层次比较低的行业中谋得一席之地,因为这些就业层次较低的行业无论是对于就业者的学历、实际社会工作经验以及相关技能与知识的掌握而言都要求比较低。

  3.3再就业收入不高

  没有就业的压力便没有就业的动力,没有高学历在我国目前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很难寻求到一份比较高收入的工作,再加上失地农民因为在土地征收之后往往能够得到一笔不菲的收入,因此他们对于再就业的问题以及工作压力都要远远小于其他人群。缺乏一定的社会实践劳动技能,同时又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以及完善的再就业的培训,因此他们从事的工作正如前文所述是处于较为低端的产业,其收入自然便会比较低。

  4铁岭市失地农民目前再就业难的原因

  4.1农民职业技能不高

  农民职业技能不高是造成失地农民就业难、就业工资低的主要问题。要可持续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题,除就业安置外,根本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虽然铁岭市近年来针对农民技能培训方面的项目开展了不少,包括专项的针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会以及众多在就业机构的大批建设,但是从目前实施的效果而言不甚理想。并且许多的失地农民培训专场遭到了“冷落”。农民培训“冷场”有很多现实的原因。比如,参加培训的农民中,绝大多数是“70后”农民,“80后”、“90后”仅占三成左右。为何新生代农民对免费技能培训不热衷?根据笔者的实地考察了解到,许多的新生代的失地农民因为在之前专门的职校或是技校学过相关的培训,获得了一定级别的证书,而XX所举办的专场培训因为是面对所有失地农民的,因此培训的级别较低,往往这些“80后”、“90后”失地农民不太愿意参加。
  另外一个问题是在企业上班的农民可以通过企业报名,但是有些企业对培训业务不太重视。一些企业受农民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强的影响,培训投入后,留不住人,不愿加大培训投入。同时虽然铁岭市自2006年以来一直对失地农民培训工作给与相当高的重视,但是由于许多部门都在抓,如劳动部门、农业、教育、科技、扶贫、工会和院校等机构都从各自的业务出发,开展了针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虽然多部门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发挥了巨大作用,形成了强大合力,但由于培训补贴资金的投向和数量相对分散,导致出现失地农民重复培训、多头培训现象,培训效果不够理想。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燕玲曾经就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目前辽宁省参与培训工作的部门有9个,各部门自成体系,没有统一的协调。”培训的管理体制不顺,造成培训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不高。“从农民培训的规划到资金投入的力度都与理想状态有比较明显的差距。”因此,除了失地农民本社的最初职业技能低之外,XX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混乱也从另一方面造成了农民无法得到有效的职业技能的培训,从而造成如今职业技能较低的局面。

  4.2就业期望过高

  根据笔者在对众多失地农民以及铁岭市的相关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调查中了解到,大批失地农民参与就业的主动性不强,即“心理失业”,是生成“食利阶层”群体的首要原因,并且他们往往对于就业期望比较高,认为当下的XX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太适合他们的要求,造成失地农民期望过高,对于目前XX所提供岗位不满意的的原因,首先是就业观念和择业意识落后。一些人不愿意到工厂工作,认为工厂管理太严,工作时间紧张、节奏快、没有自由,有人甚至认为与外地民工在一起工作是件很没有面子的事。加上这些人多数有房屋出租收入或村集体经济的分红,暂无生活之忧,因而宁愿赋闲在家也不愿到工厂里去工作。其次,技术结构性失业突出。近年来,随着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企业对从业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失地农民大多学历偏低、年龄偏大,接受新技术的能力差,难以适应企业的用工要求。第三,外来务工人员的冲击。东莞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各类人才和农民,不可避免地对本地劳动力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
  专门研究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学者丁力认为,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大批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洗脚上田”,但是,他们的生活方式特别是思想观念,仍然滞留在原有水平而难以适应城市化的进程。尤其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失地农民就业意识消极,仅仅依靠出租房屋和集体分红维持生活,从某种角度上说,他们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还不如过去做农民的时候,这其实是生产力的倒退。这种状况如果长期得不到改变,其消极影响甚至会波及这些人的后代子孙。此外,笔者了解到在铁岭市曾经有些区县为了能够为失地农民安排适宜的岗位将一些在当地企业工作的外地民工辞退,安排本村失地农民就业,但是,有的人没干两个月就甩手不干了,理由是工作累、不自由、工资低等。一些年轻人中学毕业甚至大学毕业后,因为就业期望值过高、无法就业,而选择在家呆着吃“老本”。目前这类人虽然数量不大,但已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加之农村集体资产普遍已实行股份化改造,农民持股“生不增、死不减”,用不了多少年,这些“食利阶层”的就业及生计问题就会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难题。

  4.3社会对农民还存在部分偏见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以及国家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的日益凸显,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虽然随着国家近年来的宏观调控以及不断努力减少城乡差距的带动下,城乡差距在逐步缩小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也逐步意识到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广大的农民,他们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最大的推动力量,因此对于城市居民对于农村居民的歧视现象正在逐步减少,但是尽管如此在我们的身边,特别是在城市之中,确实存在着对农民各方面的歧视。在地铁上,一些市民不愿意坐在穿着简陋、携带大包小包的农民身边。在教育方面,不少城市家长不愿意自己的孩子与农民的孩子一起读书。总而言之,城市市民总想和农民划清界限,不愿和农民多接触交流,觉得和农民的过多接触就是贬低自己的身份。种种实例可以证明,对农民的歧视确实真真实实地存在于我们的身边。依然有少部分人认为农民是处于社会底层人士、是弱势群体。而这些歧视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在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由于国家将大量的精力、人力以及物力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中而忽略了农村居民的待遇的提升,特别是失地农民这一特殊群体,虽然近年来对于其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在大幅度的增加,但是依然与目前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相比有很大的差距。
  最近几十年,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少人的思想观念、价值观、世界观开始逐渐转变。以钱为本、以钱为纲、以经济地位决定社会地位的思想开始蔓延。一部分人因为自己的经济实力增强了,而开始看不起那些经济上处在弱势的群体,甚至从看不起成为一种歧视。不过在进入新世纪之后国家对于农村改革以及建设的新气象,使得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对农民的歧视越来越少,并且也越来越尊重他们。

  4.4子女求学等配套保障不够

  教育是人类社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失地农民子女求学等配套保障的缺失不仅仅出现在铁岭市,在我国其他省市也同样如此,最近在河南、四川、湖南等地,受城市现有校舍、师资瓶颈以及地方XX财政投入力度的制约,部分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子女,依然被排斥在城市学校大门之外。国家虽然明令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但是为给孩子找个好学校,很多外地家长都交了“外籍费”,有的高达4000元。
  据北京部分打工子弟学校负责人透露,他们也已听说打工子弟学校免学杂费的有关消息,但目前XX部门正式政策尚未出台。一些学校新学期依旧照常收取了学生的学杂费,也有个别学校本学期没有收取学杂费,等待有关政策。这些学校负责人表示,已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学生免学杂费的可能性最大,未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学生是否也同样免学杂费,目前尚无定论。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求学,一般有三种途径:进公办学校,这是xxxx通知要求的主要解决方式,也是农民子女最渴望能进的学校;进民办学校,包括经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进未经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虽然这些“学校”没有达到办学条件要求,但由于XX无力投入经费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而农民子女有上学需求,于是继续存在。
  目前就笔者所了解到的在铁岭地区,未经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要远远超过经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无论是在教育资质、教学质量以及师资力量的多方面都远远不及许多公办或者是正规的私立学校。造成上述子女求学等配套保障缺失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地方XX的积极性问题。“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为主”是解决农民子女求学问题的基本原则,但在具体落实中,流入地XX需要为此投入大笔经费,以北京为例,按农民子女求学人数40万、每人学杂费160元计,仅补足免收学杂费经费一项,就需6400万元。这还不包括校舍建设、教师待遇等新增投入。虽然中央提出,对解决农民子女求学问题的地方,要进行奖励,但是,地方XX长期承担这样一笔开支,也有所顾虑,包括:是否会导致更多人流入?流出地XX该承担什么责任等。在XX投入不足的情况下,解决农民子女求学问题的公办学校,就有可能在XX的“默许”下乱收费,造成农民子女城市求学的负担仍旧存在。二是具体操作的困难。公办学校以及经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在对农民子女实行免缴学杂费政策时,由于学校管理正规,学籍管理制度比较严格,因此,可以保证按人头落实经费,而未审批合格的打工子弟学校,往往学生流动性大,办学规模难以确定,在对农民子女的统计上,就存在一定困难。这同样造成地方XX在进行补助时,有所顾虑,怎样保证补助到人?会不会有学校虚报数字领取补助?

  4.5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从近几年铁岭市在针对失地农民的保障性的法律法规的建设而言主要有《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铁岭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办法》。从上述的条例以及通知中可以看到首先要求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通过当地XX与失地农民的协商后,利用部分补偿款项加上XX的财政支持以及相应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成立一个类似于城市社保基金的账户,保证失地农民若在一定时间内找不到工作能获得一定数额的失业金,保证其基本生活。其次是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各市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后,要及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在农民个人、农村集体之间的分配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个人缴费部分在农民个人所得中直接缴纳。
  但是从目前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来看,其主要是针对在对失地农民土地征收时以及征收后的物质与金钱上的奖励的保证,但是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由于土地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本,而将土地征收之后,虽然铁岭市也出台了关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办法,但是对于大批失去土地的青壮年而言,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款往往只能维持其一段时间的生存需求,而长期的未来的生活依然需要一份拥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来维持,因此铁岭市在制定相关针对失地农民的法律法规时,并未很好的考虑到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的生存情况,应该出台相应的后续措施,保证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的生存与就业情况,保障他们在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之后可以由稳定的经济收入维持目前的生活需求。

  4.6本身技能与当地产业结构脱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行业逐渐不断地细分,许多的产业以及企业往往需要专业化的人才,因此在现代社会对于人才专业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希望员工进入企业之后能够在短时间内尽快适应企业的日常运营,而非是花更长的时间对其进行培训。而失地农民可以说是世代务农,而当其一旦失去了土地则意味着在短时间内由于其本身技能与我国目前的社会产业结构的总体脱节,并且加上社会保证制度、在就业制度以及企业培训机制等造成他们往往短时间内很难找到适合他们自身发展的职业,并且因为他们长期务农造成他们从事现代社会的工作经验的缺失,而这也会造成许多的企业对于其工作能力的质疑,最终随着失地农民在家赋闲时间的增加,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将会造成他们本身技能与当地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脱轨,导致长时间的失业现象的出现。
  因此为了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XX在对于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时,应该在征收土地之前一段时间内,尽快的对相关失地农民进行一定时期的在就业培训,帮助其尽快适应现代社会的工作节奏以及工作压力,帮助他们更快的融入到社会,提高他们对现代社会工作的适应能力,降低因为相关技能的缺失而与当地产业结构的脱轨。

  5XX采取的主要措施

  5.1鼓励自主创业

  现在由于大学生的就业压力的增加,从中央一直到国家都在鼓励大学生创业,并由此出台了相关的包括税收、房屋租用、小额贷款等众多的优惠政策与措施。创业作为解决就业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XX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改善民生的重点社会任务的建设中,其中之一就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笔者从铁岭市实际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当地许多的失地农民不但有自主创业的愿望,而且有些已经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在进行一些小规模的商业活动。只是由于资金、政策和经营风险等因素的限制以及自身对于创业方面知识的不足,导致在创业的过程中只是小打小闹,满足自己基本的生活需求而无法放开手脚。因此,作为铁岭XX应该有效利用失地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看到由创业而带来的巨大的就业市场,能够有效缓解失地农民的就业压力。铁岭市各级XX应尽快根据目前铁岭市失地农民其本身的技能以及资源优势制定各种创业政策,鼓励失地农民自谋出路和自主创业。
  因此,全方位地促进和支持失地农民创业是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目前铁岭市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XX应该从包括法律法规指导、创业辅导与服务以及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构建失地农民创业体系,支持失地农民创业。
  5.1.1法律法规指导
  失地农民作为城市的特殊群体,他们因为长年累月的在土地上耕作,虽然有些农民因为XX的拆迁安置款以及自己平日的积蓄,对于创业有比较强的意愿,但是他们往往缺乏相应的与企业日常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认识以及相应的创业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因此XX首先应该对于有志于创业的失地农民安排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对创业农民提供完善的法律帮助,并且在失地农民创业的阶段一直到公司的成型及未来的运营中持续不断地提供法律帮助,保证企业从最初的建立一直到运营尽可能的降低因为对法律的未知或是相关概念的模糊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与纠纷。
  5.1.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法律法规指导
  虽然失地农民在拆迁安置中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款,但是由于这些补偿款往往需要维持创业农民的购房、家具的购置以及子女教学与先期的失业阶段的生活所需,因此大部分的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缺乏必要的资金保障。从目前我国实行的货币政策而言,更多的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往往更加愿意将资金放贷给国有企业或者是大型项目,因为这些项目其投资回报率稳定,同时数额巨大。而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相对较少,房贷难度也比较高,类似失地农民创业的资金支持就更加少之又少。因此铁岭市XX应该开展与建立专项失地农民创业基金,主要通过贴息贷款、利用支农再贷款等进行自主创业。
  此外,之前的调查与走访,许多的失地农民往往有自主创业的想法,但是受制于其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农民这一身份,许多的银行往往不会放款给他们,鉴于这一点,当地XX应该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以XX为担保帮助这些失地农民,通过小额信贷的方式放款给他们。与此同时还应该制定《失地农民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资金可以由当地XX所获取的部分土地出让金作为启动资金,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息向那些有创业梦想,其具备相应技能的失地农民进行小额贷款,帮助他们自主创业。
  5.1.3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
  从目前铁岭市的失地农民的年龄结构以及文化水平的构成情况而言,各个层次以及年龄阶段的人群均有,并且大家的学习能力以及动手水平、相关技能的掌握等各方面都层次不齐。因此对于失地农民创业培训不能一概而论,培训不能“一刀切”;针对年轻人的创业培训应该更多地集中于技术性的、技术工种方面的培训,鼓励他们开设工厂以及与制造业相关的企业;针对一些比较有理财挂念、有一定经济头脑的人而言,则可以更多的针对目前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未来各行业的发展趋势,传授他们经济、法律、经营等有关方面的知识,鼓励他们办厂、开店;针对年龄层次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的人员,则可以辅导他们开展有关家政服务或是环保类行业的自主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应该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年龄层次以及其所处地区的大环境提供合适他们的自主创业培训方式,提供适合他们的自主创业培训项目。在整个培训阶段,除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培训之外,还可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具有突破地域和时空的限制,而且远程教育有接受面广量大、成本低、学用结合等优点,通过现代远程教育为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便利。
  5.1.4提供优惠政策,合理引导创业
  依据国际经验,第三产业创造就业机会潜力较大,以同样投资计算,吸纳就业的能力通常为第二产业的倍左右。并且由于在第三产业自谋出路和自主创业上,失地农民更有优势。因为失地农民大部分都有较为宽敞的住房,随着城市的扩张,原来的村庄现在都成为城市新兴开发地带,农民可以利用闲置住房开展各种商业活动,而征用土地的赔偿金就成为他们个体经商的最初资金。XX首先应该考虑在政策上倾向第三产业,促进失地农民在第三产业进行自主创业。通过减免税收、开展创业培训以及提供后续的包括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等一系列配套的扶持政策,帮助失地农民在包括劳务运输业、营销经纪业、餐饮贸易业和旅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积极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在政策减免上具体包括3年内享受工商、税务、财政方面的系列优惠政策。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享受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XX两年全额贴息。对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可享受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三是对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自愿组织起来通过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且失地农民在创业期间每招聘一名失地农民,则可以额外的获取相应的补助。
  除了鼓励失地农民积极在第三产业中创业外,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兴办各类实业,大力发展种养殖业、加工业、家庭手工业、鼓励种植业和养殖业能手继续发挥专长,创业增收。对于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的失地农民自主创业XX同样应该XX积极帮助做好项目论证、场地选择、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的服务,并落实减免税费、社保补贴等政策措施。此外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他们提供“一条龙”创业指导服务。帮助失地农民在创业期间能够尽可能少的承担相应的包括经营风险、资金压力等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减少失地农民创业成本。
  失地农民创业虽然由于其人力资本的不足以及本身对于企业经营规范、相关法律条款的不熟悉而导致创业的失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失地农民没有创业的积极性。因此,铁岭市XX在为失地农民提供优惠的创业政策措施与创业企业运营保障的同时,从根本观念上也应该改变对失地农民创业的落后观念。只要给予失地农民完善的创业机制保障与后期服务培训,失地农民的创业前景依然被看好,同时由于过去的失地农民往往住得比较近,邻里之间的关系也非常和谐友善,因此一旦失地农民中有成功的经验与例子,一方面相比较其他社会企业可能对于失地农民的偏见无法有效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企业能够很好的吸纳其他的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另一方面成功企业作为榜样可以进一步带动其他的失地农民参与到自主创业的道路上,从而在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的问题。

  5.2回迁补偿

  对于失地农民而言,离开原来的土地搬迁到其他地方,不仅会失去许多原来的人际关系与人际交往,同时对于新环境的适应也是许多的失地农民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而对于环境的无法适应以及人脉关系的缺失也是导致近年来铁岭市的失地农民在就业困难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XX完全可以通过回迁补偿的方式,将“先拆后建”转变为“先建后拆”,并且根据相关的房屋面积以及房屋价格的计算方式,给予失地农民额外的回迁补偿款。根据失地农民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对于就业状况以及创业的需求,在就近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以及专门针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企业与单位,帮助失地农民就近实现就业问题。
  为了鼓励失地农民回迁安置,XX应该在现有的回迁补偿的基础上给予更多的包括资金、房屋面积等优惠措施以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目前铁岭市XX在回迁安置时若选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回迁安置折,除有证房、无证房按所建年度经有关部门确认给予一定补偿外,其他附属物都不予补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附属物按评估报告价值予以补偿。但是为了鼓励失地农民的回迁,首先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失地农民回迁过程中附属物价值的正确评估,然后在附属物的补偿问题上进一步放宽相关条例,除了在原有的选择货币补偿时附属物按评估报告价值予以补偿外,在选择房屋时,XX完全可以通过以物换物的方式,根据实际的附属物的价值通过一定比例的折算后转换成相应的新房内的家具或是家用电器,以非金钱的方式补偿给失地农民,进一步较少失地农民在获得房屋安置后购置相关房屋内用品的成本。在补偿款的发放也可以适当的调高相应的比例,除了按照目前的地价与房屋价格折算之后的补偿款项外,再额外提供一笔专门补助给回迁安置的失地农民,通过政策、补偿款等多方面的倾斜尽可能的将失地农民选择回迁安置,从而更好地通过原有土地的二次规划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就业问题。

  5.3优先提供就业岗位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项目建设的推进,铁岭市的大量的失地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大量征集而无法有效就业。从其根本原因而言,除了农民就业医院的不足外,失地农民因为自身的竞争力以及自身技能的不足也是导致其无法有效就业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XX除了着力统筹城乡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优惠政策扶持、创业平台带动等措施,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帮助失地农民就业创业之外,还应该针对那些没有创业实力或是创业意愿,同时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力较弱的失地农民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优先安置失地农民稳定就业。毕竟从目前铁岭市有创业意愿的失地农民其数量与整个庞大的失地农民相比较依然只是很渺小的群体。与此同时,农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农民原有的层次上,通过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通过其它途径实现就业的意识较淡薄,成为就业路上的“绊脚石”。
  鉴于上述原因,XX更应该从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动失地农民的就业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一方面,可以广泛开展类似“技能直通车”活动,把就业服务、技能培训送进村屯,送到农民家门口,确保每一个有培训意愿的失地农民都能享受到适合自己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积极为失地农民开发道路、绿化等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还与入区企业签订协议,要求相关的铁岭市的优秀私人以及国家企业优先市区内的失地农民就业,并组织这些企业到农民家门口招工,让用人单位与农民面对面“相亲”。对于录取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与资金上的补助。XX也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支出的方式,一方面推进城市规划改革,促进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另一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改革中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就业岗位,可以预留部分对于职业技能要求较低的岗位给失地农民,避免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与其他的具有更强竞争力的人员直接竞争上岗。并且在失地农民自身的小区与居委街道内,为失地农民提供包括环卫、垃圾回收等相应的带有公益性质的岗位,全力保证失地农民的再就业。

  6解决失地农民就业的对策与建议

  6.1强化职业培训

  失地农民再就业除了自主创业之外,就是进入工厂或是企业进行二次就业。但是因为失地农民因为本身技能上的缺失,无法有效的满足现代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要求。导致许多的失地农民往往即使有意愿进入企业就业,却得不到相关的技能培训与帮助,从而只能赋闲在家。要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职业培训措施,首先必须了解影响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因素有哪些。
  6.1.1影响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因素
  失地农民作为城市的特殊群体,根据笔者走访调查的情况,影响铁岭市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思想因素。失地农民原来都从事与农业相关的劳动,失地之后完全丧失从事原农业的条件,要就业就是要转业。而由于对于城市生活的不适应以及对自身期望的过高导致他们在获得XX给予补偿款之后,没有立即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而是选择等待机会寻找合适的工作,这样日积月累反而导致自身思想上的倦怠,丧失了最好的过渡阶段,而长时间的赋闲在家也使得其学习的积极性的逐步丧失。二是心理因素。由于许多的失地农民本身对于自己在失去土地之后寻找哪一类的工作或是自己希望从事哪方面的工作没有一个很好的规划,因此在最初寻找工作以及进入工厂一段时间之后,有诸多的不适应,同时现代社会的快节奏生活与紧张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压力也与过去的务农有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了巨大的心理落差,所以对培训没有很高的积极性。三是能力因素。正如之前提到的失地农民他们的技能已经与现代社会会脱节,而要在短时间内学习新的生存技能,对于学习能力以及文化水平本身就比较傲薄弱的他们而言有一定的难度,并且许多的失地农民在培训之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已掌握的技术也会慢慢遗忘。
  6.1.2失地农民就业培训需求分析
  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难的最根本措施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莫过于在就业培训。失地农民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于其在就业的培训工作的开展应该有效的结合这一群体本身的特点以及对于就业的需求状况而进行。因此,无论是地方XX还是培训机构在针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应该多层次、多维度的进行,以满足工厂对于劳动力的需求为主,以鼓励与指导失地农民再就业为辅,要根据不同类型的需求,开展多层次培训,强化就业培训制度,增强失地农民的可持续就业能力。并且从制度上保证培训体系的有效开展,从观念上改变与帮助失地农民再就业,让他们更好更快的融入社会、融入城市生活
  一是各级XX要大力开展失地农民就业转移培训,通过初级的简单的劳动培训,帮助那些没有一技之长并且学历较低的失地农民,尽快的学会一些简单的能够在工厂中应用的技术,从而以最快的速度满足工厂对于劳动密集型人才的需求,让失地农民首先去适应工厂工作的强度以及环境,为以后的进一步培训以及技能的加强奠定基础。
  二是对于有一定文化水平素质较高的失地农民XX以及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对此类人才的实际需求进行适度的分配以及上岗前的培训,同时针对其学习能力较高的优势,针对目前我国社会上对于技工人才的需求进行包括电焊工、钳工等技术型人才的培训课程,对于这类课程的学习不仅可以提高失地农民本身的学习素养,同时也能使其获得一份薪酬不错的工作。
  三是征地企业要对未经培训上岗的务工农民进行务工农民岗位技术培训。企业职工素质高,技术好,才能创一流的品牌,一流的企业,企业才可能持续发展。各企业都应该按规定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的职工教育经费,对未经培训的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对广大青年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1.3健全失地农民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xxxx在2006年曾经转发社会与劳动保障部的《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针对失地农民的特殊情况有效开展再就业的培训工作,完善相应的在就业保障机制。但是由于伴随着我国目前的城市化进程的大规模的开展以及城市化改革的不断进行,铁岭市XX在积极进行土地改革、城乡结合工作的同时忽略了相关失地农民法律法规具体细则的建立与完善,因此即使中央已经在2006年就颁布了相关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但是因为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目前铁岭市在失地农民培训的覆盖面较低、规范化程度不够,同时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监督监管单位,使得失地农民的培训在一些地区形同虚设,没有有效的让每一位失地农民得到应有的培训保障,未能很好地满足部分失地农民的培训需求。
  6.1.4培训经费的有效使用与筹措
  失地农民培训因为涉及到的人数众多,需要进行培训的人数以及相关师资力量、场地设施、培训设备等相关培训配套建设汇总起来可谓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了使这样一个庞大的机器正常运转必备的培训经费的筹措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铁岭市XX应该在目前的培训经费的调拨基础上,再次从从土地转让增值收益中拨出一定资金,建立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专项基金。同时,通过给予相关参与培训的企业与机构一定的政策上的优惠措施,减少企业在人力培训中的成本与花费,并且通过社会资源以及社会力量与社会各界人士募集资金,建立统一管理的就业培训基金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使用机制。此外,XX通过财政支出,支付部分土地出让金、获地企业通过出资部分房屋销售款项共同建立相应的培训基金,专门用于对失地农民未来的培训。
  在培训资金的使用上应该将更多的监督权交由社会以及相关的有失地农民所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共同监管,XX只是负责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每一季度XX都应该将相关的账目支出情况公之于XX的官方网站上,供每一位社会成员对其进行监督与核对,保证每一笔款项都能落到实处,有效的为每一位失地农民的培训做出贡献。
  6.1.5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的类型及方式
  为了使失地农民在接受培训结束后尽快的融入企业的日常运作用为企业所用,以最快的速度被市场所接纳,跟市场需求接轨。同时,又能根据不同的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培训与学习需求,铁岭市XX应该在目前的教学培训内容与方式的基础上进行更多的创新与改革,以满足企业对人才以及失地农民对岗位及培训技能的双向要求。主要的改革与创新措施有:
  一是开展引导性培训。首先从就业观念上改变失业农民传统的就业观,使其在思想上接受城市工作、工厂工作。通过培训,使失地农民既有强烈的就业热情,又要克服不切实际的想法;既有就业的超前意识,更要有科学的就业观念,树立脚踏实地的科学态度。二是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其目的是为了使失地农民能够尽快的进入工作状态,因此其培训应该根据目前市场上对于相关人才的实际需求,从实际出发,同时根据失地农民学历低、学习能力差等特点开设一些理论知识少、动手能力较高并且较为贴近他们实际生活的课程。并且根据不同年龄、性别以及文化层次的失地农民进行区别化、人性化授课,力求满足不同人群对于工作的需求。当前,笔者认为首要重点搞好餐饮、保安、建筑、制造、家政等岗位技能培训。

  6.2积极引导就业观念

  6.2.1引导失地农民进入与农业相关产业
  由于我国目前的失地农民其就业观念以及对于城市就业状况、人才需求以及自身技能的匮乏,使得他们往往只能在最初进入城市的劳动密集型的工厂进行工作。但是从失地农民其就业倾向而言,其不太愿意进入那些依靠卖苦力,并且上班时间较为固定,工作压力以及工作环境与农村种地相差较大的工厂进行工作。他们更愿意继续务农或从事与农业相关的工作。因此,鉴于上述情况,XX应该对失地农民进行合理引导,利用其在第一产业方面的技术以及优势,积极通过与企业的协调,将更多的失地农民安排与农林牧渔等产业进行劳动,充分发挥他们传统的农业技能服务于企业,同时针对目前国内开展较为兴旺的农村旅游或者是农家乐活动,XX通过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以第三产业的形式在不改变农民工作环境以及工作习惯的前提下,开展新型的就业模式,这样不但能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而且能带动起一个新兴的产业。
  6.2.2帮助失地农民以多样化方式灵活就业
  曾经有人做过研究,一个创业人员能够至少给社会带来十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同样的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不仅能够使个人的就业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以为内彼此之间的了解也能够帮助其他失地农民解决就业问题。因此,XX除了要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进行自主创业之外,应该提供相应的关于自主创业的培训以及制度上的保障,此外对其中无力自谋出路的弱势群体给予必要的关怀和援助。通过给与用人单位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失地农民,同时XX也应该创造更多的包括小区清洁工、保安以及协管人员等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较低的就业岗位,帮助失地农民尽快实现上岗工作。另外,在目前这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还应鼓励和帮助失地农民在短时间制和部分时间制工作岗位就业。首先帮助其能够在城市中立足,之后在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手段,帮助失地农民不断改善就业状况,一步一步的向上发展。

  6.3形成良好社会舆论

  失地农民作为城市化改革中牺牲最大的群体,目前铁岭市依然有部分的所谓城市居民对农民包括其素质以及各类社会行为均有一定的不满以及偏见,认为他们配不上这座城市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革新,他们没有很好的为城市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也在观念上对于农民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他们认为农民因为技能的缺失,根本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无法为企业所用,他们的劳动技能以及学习能力已经远远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了。
  针对目前的社会上的一些错误的对失地农民的观念,铁岭市XX应该加强社会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百姓了解到失地农民在整座城市的发展与进步中所做出的牺牲,了解当下的失地农民的真实情况,看到他们为了能够在失去土地之后更好的回馈社会所做到努力与无私奉献精神,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在理念上彻底摆脱传统的户籍制度背后的各种思维定势,消除各种就业歧视。让失地农民在未来的生活就业中能够更好地更迅速地融入到整座城市的发展建设中,适应新的生活方式与生活习惯。

  6.4完善配套保障

  6.4.1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从长远、规范的方向看,为失地农民建立社会保障是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根本途径。由于他们在失去土地之后,失去了一定的经济来源与保障,特别是50岁以上的老人,他们因为年龄的关系已经无法再去寻找新的工作,未来的生活完全只能依赖XX在征地时所发放的补偿款,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针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变得至关重要。在保障资金筹集方面,应坚持XX、村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原则。
  XX可以再最初阶段通过财政支出设立最早的失地农民养老基金,其功能类似于城市社会的养老金。在之后的养老基金的继续缴纳方面与城市社会的养老金制度大致相同,由XX负责操作养老金的发放、管理以及投资增值事宜,而失地农民在找到工作之后按照一定的工资比例与工作单位一同缴纳注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而对于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而言,他们可以选择一次性的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获取相应的社会保障。随着保障机制的不断实行以及户籍改革的深化,铁岭市XX在未来完全可以考虑将两个不同的养老保障机制合并成为一个保障机制,让失地农民在退休之后所获得的养老退休金数额与城市居民的基本持平,从而最大限度的缩小因为城乡差距所带来的收入差距。并且当员工能够因为工作而有了一定的养老保障时,他们也会更加愿意去参与到社会工作中
  6.4.2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就医成本的不断提高作为我国在“十二五”规划中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不仅影响到人们生活水平能否切实地提高,因为当人们的就医成本的上升意味着人们无法将资金全部用于生活而必须留出相当一部分用于日后的就医看病,同时也导致许多的失地农民因为没有得到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的保护,往往并不愿意前往医院救助,导致病情的加剧。因此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的最基本保证。目前,几乎大多数的失地农民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个人交10元,国家补助10元,省、市、县按照4:3:.3的比例另行补助的方式进行。对于农民大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报销,按照现行的机制来看,一般报销的比例在40%左右,而且根据所就医医院级别的不同,报销比例的差异也比较大。但是与目前城镇居民就医时的报销额度(70%)相比依然有很大的差距,这主要是因为双方缴纳的钱款数额的差距所造成的。因此铁岭市XX应该尽快将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安排到全市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对于资金的筹措一是通过失地农民的自行缴纳,二是在征地时XX以及土地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共同出资缴纳,最后是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应该根据失地农民就业后的工资比例缴纳相应数额的钱款。这些资金一部分注入全市统筹的医疗保险基金中,另一部分为失地农民购买附加的医疗保险或者是商业医疗保险,使失地农民享受更好的医疗保证。
  6.4.3完善现有就业信息服务网络
  由于失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对于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的使用远没有城市居民来得普及,因此往往众多的企业的招聘信息无法有效的被失地农民所知晓,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一部分失地农民的工作的无法有效落实。因此铁岭市应该进一步完善区、街、村(居)三级就业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就业信息,并为他们提供免费的中介服务。在距离失地农民住地较近的地方组织相关的企业定期举办劳动力就业招聘会,并且安排专家免费为失地农民的就业支招。设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热线和网络,为劳动力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全面迅速的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为企业与失地农民之间的合作铺平道路,让双方能够有开诚布公的机会面对面的了解双方的切实需求与要求,更好的让企业与失地农民开展合作。让更多农民离开土地,在工业化、城市化的牵引下完成人口与资源的优化组合,打破农业、工业双受制约的局面,缔造“双赢”。
  6.4.4加强失地子女的教育培训
  从目前铁岭市的失地农民的生存与就业情况来看,最大的制约就在于城市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完整的切实可行的培训机制,并且失地农民因为在之前没有得到很好的文化水平的教育使得他们在进入企业或是接受XX的专场培训时对于技能的掌握以及熟练度达不到企业的要求或是相对于社会的其它人员较差。因此如果说完善社会保障是解决失地农民生存权的问题,那么教育培训则是解决失地农民发展权问题。
  因此在一方面加强失地农民自身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应该将眼光放得更加长远着眼于未来,对失地农民的子女的教育上更应该加大投入,使他们能够在未来的城市生活中迅速融入其中。因为目前第一批的失业农民他们在XX拆迁时能够获得一笔不菲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因此还能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安稳的过日子,但是他们的下一代因为已经无地可拆,这也就意味着他们一旦成年之后就必须自行的寻找工作,面临巨大的生活与生存压力。因此铁岭市XX应该尽快的将失地农民子女纳入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体系中,改变原来的城乡二元式的教育体制,剔除因为户籍制度所导致的农村子女无法在城市内上学或者需要交付一定的“户籍费”才能够上学的尴尬,失地农民进城后,其子女入学应与城镇居民的子女一视同仁,享受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所赋予的所有权利。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教育制度,帮助他们实现自我谋生技能的改善,才能够顺利实现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同时针对失地农民子女的特殊情况铁岭市XX应该给予其一定的奖励以及优惠措施,免去其学杂费的同时还可以适当的根据各个家庭的情况提供额外的补助或是学习用品方面的支持。同时加强学校教师的观念的改变,保证对每一位学生的学习与教育一视同仁,不因为学生的户籍或是家庭背景而产生教育中的偏差。

  7结论与展望

  7.1结论

  铁岭市目前正在处于城市化进程中的关键时期,城市规划进程中因为对土地的大量需求以及城乡改革,必然会出现大量的失地农民。他们是城市规划进程中做出牺牲与贡献最多的一部分群体。因此铁岭市XX有义务也应该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帮助其更好更快地融入新的生活环境、适应城市生活。而从目前失地农民的在就业情况而言,虽然XX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力求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难的问题,但是现状依然不容乐观。
  笔者认为目前铁岭市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失地农民其缺乏时应当代社会发展与企业需求的谋生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水平与自我学习能力的不足。因此铁岭市XX应该加大对失地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在有政策的保障和服务的前提下,要努力提高对失地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即增加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健康的投入,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促进其就业,建立建立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培训和奖励扶助机制,如将失地农民列入下岗职工范围享受企业下岗职工同等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建立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和就业奖励扶助制度、对招用失地农民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政策优惠等,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并且因人而异,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区域的失地农民的不同文化层次与年龄结构实行不同的培训与就业措施,在XX主导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同时借助市场的力量,引入市场机制有效利用企业以及社会资源配合XX的政策,共同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与此同时,XX应该继续鼓励与支持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与自主经营。在政策上,可以减免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上的减免;在管理上,XX可以通过人才输出的方式定期派专人解决失地农民创业阶段所遇到的各类法律法规、企业运作等方面的问题,让企业尽快的步入正轨,避免相应的法律纠纷以及运营风险;在资金上,为失地农民提供小额免息贷款,鼓励更多的商业银行或者是农村信用社放贷给失地农民,XX为他们做担保或是XX牵头利用土地转让中的部分资金设立相关的失地农民创业扶助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的资金筹措。
  XX还应该建立失地农民医疗、养老和子女上学等保障制度。将失地农民纳入大病统筹范围,以失地农民自愿缴纳为主,村集体、XX、征地主体各缴纳一部分组成保险金,并在土地征用补偿金内强制建立医疗保险收缴制度;参照城市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无钱养老的后顾之忧一系列的保障机制,并且通过这些保障机制进一步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欲望,减少他们在城市中的生活压力与生活成本,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失地农民能够以此尽快的融入城市生活中,他们的子女也可以像城市居民的子女那样在学到相关的文化本领之后,通过自身的努力而找到合适的工作,减少XX因此所负担的资金与培训压力,此外对失地农民子女上大学和就业实行奖励扶持政策,使其融入城市生活。而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XX社会保障基金、土地征用升值的一部分资金和土地补偿费用的一部分。并在法津上系统规定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途径。一是明确土地出让收入要优先解决失地农民和城市拆迁户的社会保障。建议以法律手段明确失地农民参与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土地出让收入应首先用于失地农民的养老、就业、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二是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建议以法律形式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回流农村有大幅度增长,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2展望

  随着我国程式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对于农村改革速率的提升,我国对于农村土地的征用将会越来越频繁,根据国内相关研究机构的预计我国在2020年失地农民的总人数将会达到1亿。而失地农民作为铁岭市以及我国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以及就业前景在近年来我国相关XX的不断努力之下逐步得到了改善与好转,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正在为我们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他们也在以自己的努力希望能够迅速的融入到城市的生活中,摆脱过去的农村思想与观念,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也逐渐转变了他们对于失地农民的错误观念。随着XX对于失地农民的关心的不断增强以及对于其子女教育的重视、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城乡户籍制度的不断改革,未来相信失地农民无论是就业、学习还是生活都能够与城市居民一样,为整座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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