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拉动了国内的经济需求。现今不断为我国的发展增添了许多经济亮点。随着高端互联网技术的引入,互联网信贷的发展不断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下的金融行业呈现出越来越开放的形式。以阿里巴巴旗下的蚂蚁花呗、京东旗下的京东白条为例,众多电商巨头相继加入消费信贷市场行业,先后推出以电商平台模式下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互联网消费信贷较为独特,现今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中,信用是核心,用户的信用是判断标准的前提,不需要走抵押或担保额过程。
本课题是以狭义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作为研究主体,即互联网公司所开展的消费信贷业务产品,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方面着手。第一部分阐述互联网消费信贷的概念、特征;第二部分提出互联网消费信贷中可能存在监管体系不完善、举证责任困难等法律问题;第三部分分析、借鉴互联网消费信贷现状;最后一部分提出互联网消费信贷监管体系、举证责任倒置等保护建议。来为更多的人了解什么是互联网消费信贷,来推动互联网消费信贷在我国的大力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消费信贷;电商平台;信贷产品
引言
在国家的制度保护下,良好的国家政策和更多的红利有助于促进互联网信贷行业的发展。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有着便捷的服务方式、迅速普及到了各个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中、并广泛拓展到了各个领域。不断刺激着国民消费的增长,作为一股经济热潮不断推动着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国内网站数据显示,2018年消费信贷产品同比2017年增长了90.4%,相比2013年增长730倍。
一般来说,这几年我国的互联网消费信贷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在2013到2014这两年期间,信贷行业已经在启动阶段,在此期间,许多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大量上市;在2015年到2016这两年时期,行业稳步处于上升阶段,经我国XX的批准授权设立了10几家持牌消费的金融公司,持续多家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与其产品在市场经济中问世,在2016年上半年,中央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提倡消费信贷产品的创新理念。在政策的保障下,行业创新的驱动发展;但由于拓展领域的发展过快,导致了很多经营者管理不善,持续不断的出现大量违规方式。通过授信过度、泄露隐私等方式出现了不法行为,所以使背后的法律问题浮出水面。在2017年底,我国先后设立了监管机构,监管政策的不断调整,加大了处罚力度,使整个行业进入了修整阶段,互联网消费信贷的潮流趋势也逐渐进入了休眠期。
互联网消费信贷的风险与机遇是并存的,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问题。在网络技术的条件下,处于主导地位的无疑是互联网消费信贷公司。一方面,他们有权利和义务制定借贷规则,另一方面,他们有单方的决定权。因此,在利益驱动下突破法律的底线,电商为了寻求更大的经济效益去披露消费者的信息,从而触犯法律问题。互联网消费信贷交易中的弱势群体无疑是消费者,一些大学生和中低收入的新员工借款超出了他们的偿还能力,因此就会出现逾期不能还款或者面临合同的违约行为。由于征信体系的不完善,应以我国目前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问题为主,与我国国情和市场发展相结合去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
在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中只求效益增长,其产品的实用性也会不容乐观。如果不能避免这些缺点,就会给产品带来不便,未引起防范的话便会转化成法律问题。因此要充分重视便利性带来的好处和潜在的风险,未足够重视风险会变成违法行为。以欧X家为例,网络信贷行业发展较我国消费信贷行业起步早、发展速度快,在完善的平台体系方面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向前看。
网上信贷现在是一种流行趋势,它可以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国内现状主要的四种消费信贷模式:电商平台模式、银行模式、消费金融公司模式、分期购物平台模式。
本课题所列举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是以“狭义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为运营主体,既互联网公司在电商平台模式下开展的消费信贷业务。这类模式的主体通常是消费者受到了金钱的制约,当具有特色的商品和便捷的服务呈现在消费者面前时,就创造出以恢复消费者购买能力为由的信贷模式。
1互联网消费信贷概述
1.1互联网消费信贷概念
简单的说,互联网消费信贷是指通过网上贷款进行消费来满足自身的消费需求。该消费信贷产品的贷款额度从最低3000到高度20000元不等,贷款期限相对较短,普遍都是1个月还款,与其他普通贷款类型的期限相比,最短期限1个月或者1年,最长的贷款期限可能允许2年。消费信贷中提供服务的出发点无非是消费二字,例如京东旗下的京东白条,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在日常生活购物、教育、房租等方面的需求,而不是用来购买不动产房屋、轿车、投资理财等用途。
有小额贷款就有大额贷款,大额贷款一般都是在传统的消费信贷业务中,一般都有要求明确规定使用目的是要干什么。互联网消费信贷可以理解为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发展网上贷款的消费模式,电商平台模式可以看作是传统消费信贷的延续与补充。消费信贷的特点离不开互联网性质,业务程序是从初始的注册、授额、审核、放款、消费以及还款等一系列通过流程在互联网上完成的,根本不需要人工线下进行面签审核等等。[[[]杨曦.联网消费信贷中个人征信信息的法律保护[J].中国信用,2020(02):第126页]]
本课题是以“狭义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为运营主体,该电商平台模式是互联网电商平台创立的,为用户提供有关消费额度的信贷产品。[[[]王卓.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风险及防范[D].华中科技大学,2019]]阿里巴巴的“蚂蚁花呗”、京东旗下的“京东白条”就是该种模式的典型代表。“京东白条”商城依托自身强大的流量平台,以先消费后付款的理念,推出白条服务产品,任用户分期付款可分为3期、6期、12期、24期。只要消费者通过电商平台的账户注册,按照法律规定上传个人身份信息,激活白条即可获得额度进行消费。[[[]杨筱溪,段丁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信贷风险影响因素及防范策略——基于“蚂蚁花呗”平台视角[J].河北金融,2019(11):第64页]]
开创网上消费信贷模式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大多数消费者的金钱受限没有办法去购买心仪的商品,就会造成销售者利润受损,工厂的生产力减少。就这样循环渐进式的波折,使许多小店的销售量减弱甚至还会发生经营困难。所以商品销售平台为了能提高销售业绩并且有利可赚,积极的去开创商品分期付款的买卖模式,这算是消费信贷的初衷。经过分期付款买卖制度不断的创新、不断的完善,追捧者的人数越来越多,很大程度上成全了当今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模式。展望欧X家,他们才是最先发展消费信贷的开拓者。已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变化,这些国家的消费信贷体系还在不断的飞跃,借鉴他们有助于发展我国消费信贷模式走上成熟之路。
1.2互联网消费信贷特征
1.2.1产品具有消费性和广泛性
通过互联网消费借贷产品中可以看出用户申请款项的目的是用来干什么。消费信贷平台几乎都要求用户对该笔贷款的使用用途进行说明。在电商平台模式下京东和蚂蚁的产品都会要求用户进行借款时的填写,也就是说明“借款用途”用来干什么,用途可以是教育、旅游消费等等。[[[]吴斌.“花呗”“白条”套现违法吗?[N].北京日报,2016-11-02(014):第25页]]还会附带的说明风险来进行提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此阶段不得用于购买房屋、投股、投资等利益性非法经营活动”意味着互联网消费信贷的着重点在于强调借款要具有消费性的目的,非消费性目的借款不可以从这里借款,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例如像银行借款。[[[]张婷.最高人民法院第67号指导案例分析——兼议《合同法》对分期付款合同规制不足[J].现代经济信息,2018(17):第310页]]
适用群体具有广泛性。互联网消费信贷能够帮助广泛群体实现消费目的。只要具有消费性的目的,任何主体都可以作为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借款人。借款人在借款时能够通过规定的严格审查,个人就获得了信用额度。根据额度的大小来进行贷款消费,所以说互联网消费信贷的群体领域具有广泛性。
1.2.2互联网消费信贷具有技术性
当然离不开互联网载体。传统的消费信贷使用线下面签,方法稳重但是业务流程效率较低。而目前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是借助技术配套的app软件进行全面线上操作,既可以让消费者体验到科技化、智能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也可以充分地缓解了互联网消费信贷从业人员的压力。[[[]谭兆何.互联网背景下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2019]]
1.2.3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具有便捷性
首先,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审批程序效率较快。传统消费贷款的银行业务审批效率程序较为复杂,从用户的初步申请到资格初审、风险审查、贷款审批、款项发放等环节流程效率都很慢。如果节省审查效率的时间,消费信贷流程的质量会大幅度下降。因此可以看出,审批流程的便捷性。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每个人都可以实现不需要人员辅助性的操作,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用户体验。[[[]王琪.互联网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定价研究[D].浙江大学,2019]]
2互联网消费信贷现存的法律问题
2.1监管体系的不完善
在我国互联网消费信贷中隐私权问题的保护,目前还没有专门法典去保护隐私权,主要散见于多种层次不一的规范法律文件。[[[]王爽.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研究[D].河南大学,2019]]隐私权尚未得到完善,存在着争议,消费者可根据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和《XXXX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去保护自身的隐私权。法律时刻都要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公民信息和私人领域不可以受到他人的非法窥探、披露等骚扰。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为了在互联网空间消费中寻求巨大的经济效益,网络电商主体将会利用其网络地位,通过技术优势收集和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既信息披露行为。
其次,针对互联网消费信贷中借款人逾期不能偿还的违约行为,征信体系是不完善的。在互联网消费中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是信贷的基石,如果没有完善的征信体系作为产业发展的保证,那么法律的底线就会受到制约和警醒。[[[]何婷.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包商银行消费信贷业务改进对策研究[D].内蒙古工业大学,2019]]如果将希望寄托于业务主体的道德意识,那么将产生极大的风险,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对于征信体系所面临的问题是征信数据信息不对称,几乎各大平台都有独立的征信系统,对于各自的征信数据每个主体都保持着一种沉默的态度,不交换也不流通征信数据逐渐成为了行业默认的规则。因此,当用户使用跨平台消费信贷服务时,会给消费信贷平台带来巨大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最权威的官方制度,阿里有其自身的芝麻信用、京东也有自身的小白信用。然而这些征信机构对用户的信用评价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各自平台的活跃情况进行信用评分。信用评价没有一个固定的、科学的标准,这也是消费信贷法律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
2.2举证责任困难
目前,消费者协会汇编的数据显示,近80%的受访消费者从未或者偶尔阅读过合同条款的应有权利或隐私政策。显然,不公平条款的制定者是商家,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在冗长而模糊的交易规则中,个人信息使用的具体规则往往并不明确或者被隐藏了。[[[]庞若婷.互联网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效率的影响研究[D].西北大学,2019]]绝大多数的消费者不深入阅读隐私政策文本,甚至草草了事。因此,消费者无法深入分析与信息相关的标准条款内容,也无法理解关键信息或隐私披露。进一步的发展成消费信贷平台侵犯到了消费者的隐私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对于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涉及隐私权问题按照本法应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可利用现行《侵权责任法》去实施维权,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主要采取“原告就被告”和“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原则,来主张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与此同时我国消费群体数量庞大、网络消费区域广泛而分散、个体力量薄弱,既可能浪费时间成本、又可能浪费经济成本。消费者在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进行主张个人信息维权时,大多数需要向电商主体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不便。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专业的团队和雄厚的技术力量致力于特定的业务收集、存储、操作处理,而消费者没有能力获取、收集电子商业数据,很难获得能与电子商务平台相对抗的电子证据,因此维权成功几率较低。
2.3司法解决纠纷受限
当前互联网消费信贷领域的纠纷大多是消费信贷平台与用户之间产生的纠纷,包括借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等,对于其中的纠纷,多数情况下原告会通过诉讼向法院寻求帮助。但由于互联网消费信贷案件与实际线下类型的财产案件不同,它的案件证据形式新颖,这对基层法院的司法人员提出了巨大的挑战。
解决纠纷的司法手段单一。诉讼作为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大部分已经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首选方式。然而诉讼也有明显的不足,诉讼周期过长,一审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不仅提高了双方的时间成本还提高了人力成本,诉讼双方接受长时间的等待,很有可能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如果被告无法联系,法院采用公告的方式送达,那么双方的成本都增加了。好像除了诉讼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解决互联网消费信贷纠纷案件了。实际上,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都记载了我国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除了诉讼我们还可以使用诉前调解、仲裁、赋强公正等等,虽然方式千差万别,但在解决互联网消费信贷纠纷的实践中却鲜有应用。
3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性质分析
3.1互联网消费信贷主体
借款人是网络借贷主体的参与者,是资金的需求方。[[[]冷霄汉.基于新型信用评估的互联网消费信贷研究[D].山东大学,2019]]借款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就能得到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贷款人也是网络借贷主体之一,是资金的出借方。例如电商平台模式,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电商就是资金的出借方,因此,为了能够提高商品的销售量,商品销售平台创新地提出了分期付款模式。
3.2互联网消费信贷涉及的法律关系
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关系会涉及到电子商务平台与消费者之间。自营平台对自营的商品具有完全所有权,消费者向电商平台上购买自营商品并支付对价的方式,消费者就享有了该商品的所有权,两者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例如,京东商城,当一个消费者按照程序激活“京东白条”账户,通过法律规定进行注册登记,获得申请额度。此时,京东与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借贷合同。
当消费者获得授权额度作为支付方式购买平台自营商品,实际上是与自营平台形成了两种法律关系,一种是基于借款行为而形成的借贷合同关系,另外一种是基于商品买卖行为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
消费者与电商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以京东电商平台为例,用户在使用白条进行购物的时候,虽然名义上从各个店铺入口进行查看、询价、购买,但是实际上都是只与京东电商平台产生法律关系,即商品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京东作为卖方,消费者作为买方,为主法律关系。当用户选择使用白条付款时,白条额度会根据实际购买商品的付款情况进行扣除和调整,但是实际上京东商城一端并未收到价款,这种信贷合同法律关系就形成了。该法律关系与商品买卖合同关系相比为从法律关系。[[[]罗少鲲.互联网背景下校园消费信贷乱象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侨大学,2019]]
3.3互联网消费信贷涉及的损害行为
3.3.1贷款人的侵权形式
消费信贷的发展使各个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都呈现出盈利和定向的趋势。小资本公司也会从利益的角度忽视其弊端,如果每个经营者都朝着利益出发,会使业务程序变得经营困难。那么参与者可能会做出违法的行为,违法行为就会发展到法律问题。首先是互联网消费信贷平台主体是贷款人即出借人,消费信贷平台有可能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以及因信息披露而侵犯的隐私权等等的各种侵权形式。
当消费者申请贷款时,不能选择贷款人,只能被动的接受平台提供的贷款方,他们说一步消费者就按部就班的做一步进行流程的申请注册业务。而且贷款也会出现手续费,为了贷款没有办法被动的去接受。[[[]曾婷.网络消费信贷产品在大学生群体中的扩散与使用行为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9]]所有用户与消费信贷平台主体达成的合同可以说其合同内容的格式非常的强势,减少了平台应尽的义务。与此同时,如果消费者想要获得授信额度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个强势的协议条款,明显的自由选择权被剥夺了。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013年年初,银监会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合并之前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修改稿>》明确规定互联网消费信贷公司必须全面履行通知义务,尽可能地多保护用户的知情权。虽然国家在政策上一再强调,但是在实际经营中,知情权的侵犯是消费者权利被侵犯最频繁的表现。尽管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为理由,进行精简化的借款流程,理由充分都是为了消费者服务。但是对客户服务过程的简化忽略了平台主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消费者的知情权逐渐被侵犯了。
同样,消费者的数据暴露在互联网上,很容易侵犯到个人隐私。互联网消费信贷平台并没有严格的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在我国民法总则中,隐私权归属于人格权性质。在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当中,消费者的隐私权应当被保护,用户购买的商品、地址、账户信息等关键数据很容易被泄露出去,因此造成侵权。
3.3.2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借款人,也就是资金需求的消费者。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一些大学生、新员工中低收入者无力偿还贷款,容易产生透支或者违约的行为。[[[]李冰阳.互联网消费信贷对大学生消费水平及结构的影响[D].华中师范大学,2019]]虽然这些主体是消费信贷合同中处于经济领域的弱势群体,但如果消费者造成的违法违约使电商平台的财产遭受损失,违约者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而且互联网消费信贷的主要方式是看到消费者的个人信用来获得的信用额度,大部分都是独立的信用评估手段。如果逾期不偿还信用额度,不仅会损害平台的正常运行,还会给平台带来利益负担。根据最近年来的数据统计,消费者的不良信用额度和逾期贷款的数量逐年增加,并且违约行为居高不下。[[[]汪雨欣.互联网金融创新对大学生消费行为影响研究[D].福建农林大学,2019]]
4国外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借鉴
4.1X互联网消费信贷的防范
毫无疑问X拥有着健全的征信体系。他们都是拥有私企和个人征信等信用中介机构,操作市场化运行,提供了很多有偿性的社会征信服务。X三大征信机构Equifax、Experian和TransUnion全方位的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和商业征信服务。2017年底的数据统计,其中三大机构之一的公司已存储近10亿的个人用户和近2亿的企业用户征信数据,服务遍及中国。[[[]王子游.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法律问题研究[D].西北大学,2018]]X构建了完善的征信数据。在X信用局协会的统一监督和管理下,X的所有信用局收集个人和企业的身份信息、信贷信息和其他经法律批准的信息。然后以统一的格式存储并流通。
X涵盖了完备的征信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X国会已经颁布了17部与征信相关的法律,在征信信息的收集、使用、流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这样一来他们不仅保护了消费者极大的利益,而且还限制了消费信贷机构的经营活动。与此同时,征信体系对失信行为的处罚也做了详细的规定,一个企业或公民一旦成为失信的人,就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媒体曝光、道德谴责等。[[[]郑妮.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的目的及法律适用[D].华东政法大学,2019]]总而言之,由于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征信法律体系,使得人们对自由贸易的信心不断提高。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中,不断影响了国内的人们开始重视个人信用意识,而且还有利于消费信贷行业稳定发展。
X掌握了独特的监管体系。在互联网消费信贷监管方面,X没有设立专职管理机构,而是由普通的金融监管机构来进行管理。这似乎让外界理解十分困难,仔细研究一下X的金融监管体系就能找出答案。X的消费信贷监管特征在联邦层面上看,互联网消费信贷的监管机构覆盖范围广;从联邦XX的各个机构到各个州相应的监管机构来看,通常每个监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根据自己的管理范围,不断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联动监管,保证了监督效率在很大程度上的拓展。
4.2国外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启示
通过发现X的征信运行体系,该国家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非常健全的。信贷消费者在这些国家有着更高的认知,更彻底的理解,更愿意接受这样的服务和产品。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对失信处罚的恐惧还是对消费信贷权利义务的承认,这些国家的消费者在享受消费信贷所带来权利的同时,更完整的履行了消费信贷的义务。当前中国的社会主义信用体系起步晚发展慢,但也正在努力的建设,相信会有更多的国民信用意识不断提高。
在整个社会中,欧X家在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建设方面给我们带来了经验与启示。X经历十几年的经验积累,他们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体系涵盖了从征信制度到监管制度等诸多领域。以上的宝贵经验正是我国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可以借鉴的内容。
虽然中国与X国情、法系不同,但应该从实际角度出发,以我国当前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问题为主,与我国国情和市场发展相结合,择优而选的去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
5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制度的完善
5.1健全监管法律体系
完善互联网消费信贷对消费者的保护。基于上述现存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在互联网消费信贷业务中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可以根据实际生活所面临的消费信贷法律问题去完善一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要能够限制互联网消费信贷平台的权利,而且要对其义务提出更高的要求。首先,互联网消费信贷平台对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应当注重平台对信息技术的掌握与用户相比处于强势地位,平台更容易收集用户的隐私。必须对储存用户的个人信息、账户信息等关键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其次,必须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电商平台要向大学生等特殊群体普及、告知消费信贷法律后果,这样能够使消费者对直观风险一目了然。互联网消费信贷平台应该向消费者如实披露平台的相关信息,以方便消费者进行判断另作决定。[[[]刘秀红.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权益保障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19]]
完善征信体系制度。不仅可以预防以上借款人违约行为,而且征信体系是银行发展消费信贷的关键,从X的个人信用制度来看,严格的信用体系是互联网消费信贷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陈业晖.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问题的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9
[20]程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限制研究[D].浙江大学,2019
]]但是在我国还没有个人信用体系,想要完善机制,我国可建立信用档案终身制,使人们的各项信用活动进行自我负责。[[]]要加强对不良信用处罚力度,除了坚决不给贷款外,还要将其记入个人档案,使其难以进行信用消费。这种情况一旦在X有一个不良信用记录,消费者会在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负面影响。是否能够申请贷款或者面临找工作都是件麻烦事,所以说一个严重的不良记录行为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得到任何信用,这就是X人不敢轻易失信的原因,正是因为即将失去巨大的无形财产。虽然我们国家不能达到这种程度,但也可以提高我国人们对发展信贷行业问题的关注。而且要建立征信共享体系,连接不同的征信机构去实现信息共享,不仅有助于征信成本的减少,还有助于相关业务效率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也避免了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制定互联网消费信贷行业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可以准确的对互联网消费信贷行业的细节进行官方干预和纠正。由于互联网消费信贷范围过于广泛,涉及的资源众多,因此法律制度改革将会直接影响市场发挥和积极性。通过专门化手段去细化专项管理手段,对消费信贷市场上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调整,既能最大限度地稳定市场,又能自下而上地解决问题,实现良好的运行模式。
5.2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简化举证程序,化解消费者举证难。贷款人对消费者的信息披露以及隐私权的侵害,如果消费者采取原告就被告诉讼管辖制度,消费者会面临维权难的问题。由于消费信贷电商平台拥有着雄厚的技术团队致力于证据搜集,而消费者往往处于强势条款的弱势地位,消费者对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证据的时间、地点、侵权方式很难收集。
以上来看,可以对举证程序上进行简化,化解消费者证实困难。当前互联网法院的推广,传统互联网案件的出庭、举证和送达难度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当出现侵犯消费者网络隐私权的问题时,普通法院可以借鉴互联网法院的网络传播要素,例如立案、证据交换、审理送达等。对于涉及到电商平台侵权案件可主张举证责任倒置,可以让经营者进行举证责任,这样对于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也得到了适当的缓解。
5.3提高司法处置效率
提高基层法院司法处置能力。北互已开始使用远程视频开庭、网上证据平台、互联网立案平台等多种先进技术,传统的线下审理案件将逐渐减少,案件审理过程将清晰、透明和高速的解决纠纷。据了解,北京的几家电商平台已经实现了互联互通。涉及上述主体的网络纠纷案件的后续将通过数据接口进行传输,大大降低了举证成本和增加了证据的有效性。在此之前,京东白条的诉讼案件都是用纸质证据提交的。消费者的个人证据少说有十页,多说具有百页,并应完成盖章、装订、移交,这大大的浪费了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与此同时,为了避免宝贵的司法资源受到浪费,可以适用线上审理来提高基层法院的处置能力。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我国仍有多种方式来解决纠纷,可尝试利用互联网仲裁、赋强公证等司法手段来提高司法效率,在纠纷案件中尽快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中国互联网消费信贷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信贷业务,这主要是离不开它灵活性的优势、快速贷款、小额分期以及国家和XX的宽松政策。事物的发展有正面性也有反面性,在政策的支持下,互联网消费信贷行业才会保持新鲜的活力。同时也使互联网消费信贷行业的法律问题露出弊端:第一,不健全的监管体系。贷款人会侵犯消费者权益,包括侵犯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借款人很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主要在于征信体系制度的不完善;第二,举证责任困难。如果采取原告就被告诉讼管辖制度,消费者会面临维权难的问题;第三,司法解决纠纷受限。由于互联网消费信贷案件与实际线下类型的财产案件不同,它的案件证据形式新颖,这对基层法院的司法人员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以上呈现出对互联网消费信贷法律问题的研究。在市场经济领域内的消费信贷行业还是很有潜力的,尽管互联网消费信贷推出的产品和服务理念从来没停止过前进的脚步,但新生事物越多,劣势也就越多。总之,互联网消费信贷行业的贡献力给国内经济需求增添了新活力,并继续朝着成熟的方向发展,这值得我们期待更好的消费信贷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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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程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限制研究[D].浙江大学,2019
致谢
在这次毕业设计中,深刻领悟到了时间转眼即逝。这场致谢是以最后沈阳城市学院学子的身份来完成的毕设,大学四年生活我学会了谨慎而行、尽力付出,这四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实习阶段离开了校园第一次感受到了临近毕业未来的遥遥无期,但初次论文定稿,又仿佛感受到了回归学生时代的任务感。我会认真完成毕业设计,听从老师的指导意见,顺利完成毕业论文。
感谢我的指导教师韩健老师,细心与学生沟通论文框架,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足,认真检查学生的每份稿子,使我在迷津之处豁然开朗。即使深夜叨扰老师也必有回应,与学生商讨解决将要面对的哪些问题。感谢法学系全体教师,有幸师生一场是我的荣幸,老师的师风使我受惠一生,身为法学学生,要严谨做事、踏实认干。法律的严谨使我学会了待人之宽厚,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在未来工作的道路上,我会继续努力前行,不给老师们丢脸,终生受用,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绿岛的魅力不仅在于德师的师风还有争分夺秒的学习氛围,总能给学生们增添了一份新活力。
同时,也感谢我的父母给予我二十多年来的养育之恩以及给予我奋斗的力量,并让我收获了一定的知识对未来走向社会去贡献自己。在人生轨道中,引导我避免误入歧途,总之父母不易,焉得谖草,言树之背,无以回报。
感谢曾经帮助过、关心过我的人,曾陪我一起走过校园最难忘的时光。回首大学四年间,我们一起走过的路程,有泪水、有欢笑。绿岛的四年必将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最难忘的回忆。
因此,我很感激沈阳城市学院对我的悉心栽培和正确引导。我认为发自肺腑的言语是不需要被修饰的,我深信大学毕业并不意味着学业的终结。我会不断地努力向前,不辜负老师的教导,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而我现在要挥手告别老师、告别母校,我相信我所尊敬的每一位老师和可爱的同学们,岁月流转我们总会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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