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住房是每位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所必需,住房保障问题是每一个国家和XX都不可回避的课题。在城市化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城市人口数量激增,与之相伴随的是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日益拉大,房地产繁荣发展的背后是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无力购买、租住适当住房的无奈。为解决好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我国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改革,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城镇住房保障政策。
本文在考察贵阳市住房保障政策发展历程与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分析了贵阳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结合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效果,指出贵阳市XX在制定与实施住房保障政策中的不足与疏漏,提出相应对策,以求改进和完善贵阳市及全国的住房保障政策。
关键词:住房保障政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住房保障政策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而产生的。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的基本住房给予保障的政策,其实质就是XX借助国家和社会的力量,采取多种保障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1贵阳市住房政策发展历程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随着《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的颁布,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开始,在过去的这20多年里,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经历了试点、发展和建立新制度这三个阶段。贵阳市房改也经历了探索期、发展期、全面深化期三个阶段。
1.1探索期
贵阳市从1983年起开始探索着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改革,1988年6月制定并颁发了《贵阳市住房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其中提租发券和补贴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对推进住房商品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房改的探索期,贵阳市通过实行逐步分期分批提高房租与补贴出售公房的方式,一步一步地尝试着推进住房商品化。此方案的试行使得贵阳市的住房的租售价格逐渐回归市场价格,从而为市场机制的逐步建立奠定基础。随着贵阳市关于若干房改措施的逐步推行,使得阳市住房的商品属性得以确立,房供给者的开发建设单位逐步增加,价格机制对住房的分配起到了定的调节作用。
1.2住房市场发展期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中央XX颁布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了我国的住房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式,即分步提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交纳租赁保证金、集资合作建房、出售公房等多种形式。按照上述中央政策的指导思想,贵阳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贵阳市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其中主要包含了实施推广住房公积金、保证金租房,提高租金发放补贴,实行购房优惠补贴、集资建新房;建立各级市县的住房管理委员会[]。
在住房体制改革发展阶段,贵阳市的住房市场在有效的住房制度政策的促进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全市范围内的住房价格向市场合理范围回归。随后,贵阳市的国有体制内的企事业单位在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时,执行了当时标准价格,并在售房后不以任何形式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所谓的标准价是按照房屋价格的基本构成因素,即指住房本身的成本造价及住房所占土地的征用、拆迁的费用。标准价使得先前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分配制度,朝着市场价格逐渐回归。标志着住宅市场的价格体系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随着贵阳市的住房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住房分配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全市范围内的商品住宅投资额逐渐增加,参与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逐年增多,带动了越来越多的非公有制资本生产要素参与进住房市场,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逐步地打破了国有资本对住房市场的垄断独占格局。到九十年代末期。贵阳市的非公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在整个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比重已由房改初的空白状态上升到接近70%。
随着住房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贵阳市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也逐渐升高,居民住房消费人均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在1992年为5.75%,到1994年提高到6.83%。与此同时,1996年贵阳市个人商品房住宅面积占全部销售面积的比例上升到44.6%。个人已经成为住宅市场的重要消费主体。在住房市场发展期阶段,贵阳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中住宅竣工面积在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以基本建设、房地产投资的形式完成的,住宅竣工面积中的比重逐年提高,这也体现出随着贵阳市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分配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1.3全面深化期
随着贵阳市住房市场的初步建立,全面深化住房改革是在市XX于1995年出台的《贵阳市人民XX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政策的支持下开展的。时隔三年的1998年,贵阳市又出台《贵阳市人民XX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引导规范深化住房改革。该项政策的主要作用是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继续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开发、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等。
在此阶段,贵阳市市XX初步建立了全是住房分配货币化政体系,紧跟中央XX于1998年颁布的《xxxx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政策精神,贵阳市出台了《贵阳市人民XX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从1999年1月1日期,全市范围内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了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基本政策框架。随即又出台了《贵阳市人民XX关于印发贵阳市职工住房补贴的通知》、《贵阳市市级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通知》、《贵阳市市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贵阳市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上述住房体制改革政策的发布实施,使得贵阳市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规范完善的政策体系初步全面建立。
与此同时,贵阳市在中央XX颁布的《xxxx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建设的通知》政策的指导下,出台了《贵阳市人民XX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建设的通知》,这项政策作为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基础文件,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在xxxx的建设部等四部委出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后,贵阳市也同步制定了《贵阳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更加明确和规范了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建设面积控制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审查、公示程序及定价原则,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管理体系。从这个阶段中央XX和贵阳市XX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来看,都是围绕经济适用住房实施住房保障及调控市场,从而确保贵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4市场化机制保障住房
在住房体制发展改革十多年取得的基础之上,贵阳市于2004年开始,利用经济适用房制度政策和市场调控功能,调控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扬,调整完善合理的住房供应结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贵阳XX为配合城乡一体化进程、城市危旧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及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需要,把拆迁安置房、农迁房、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统一纳入经济适用房管理。全市范围的各类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面积2007年达到963.5万平方米。有效地保证了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贵阳市保持每年以全市住宅建设规模的15%—20%的比例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在此规模内依据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住房保障需求及时调整。在这一政策精神的指导下,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为1024万平方米。在具体的住房供给政策上,针对不同收入层次家庭实行差别化的住房供应政策,并建立市场化的住房供应体系,涵盖了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多个种类。贵阳市的差别化住房供应政策规定了最低收入家庭由市XX或单位提供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高收入家庭则只能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
在诸多政策的影响下,贵阳市的住房市场在本世纪初的几年内取得了较好的发展速度和成果。贵阳市全面实行市场化的住房保障体制,政策的基本着手点是从住房的供给、需求、住房保障等方面开始,将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向成本价、市场价回归,鼓励城镇市民增加住房消费,住房供给由面向国有制单位转为面向市场。随着市场化住房政策的改革,贵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2008年年末,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了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住房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住房市场机制逐步完善,运用住房政策引导、调控住房市场的水平不断提高,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构建中。
2贵阳市当前住房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于上世纪末开始推行的住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体制,保障全国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进而使全体国民都能享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提高居住水平。贵阳市的住房体制改革经过二十多年的时间,基本上实现完成了初步的建立和较快的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全市范围的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得到较好的改善,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结构的更进一步市场化改革,现有的市场化住房制度所固有缺陷导致的住房保障问题,也逐步地暴露出来。其中最直接、明显、突出的就是住房价格的飞速提高,贵阳市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阶层无法依靠自身能力解决飞涨的房价所带来的住房的困难。这正是由于现有的市场化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所导致的,将直接影响到了住房制度改革深入及成败,最终影响到房改目标的实现。现实迫切地需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的内在原因分析,寻找问题症结所在和提出解决的方法策略,推动房改顺利发展,实现住房体制改革总体全局目标[]。
2.1住房保障供需体系和市场供需体系关系的不协调
从贵阳市现行的住房供需体系的总体情况来看,基本上分为两大体系,一个是由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两部分共同构成的住房保障供需体系,一个是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市场供需体系,这两大体系合起来就构成了贵阳市现阶段一个完整的住房体系。贵阳市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住房制度改革,市场供需体系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作用,使贵阳市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的提高和优化。而原有保障性住房由于市场化改革也进入了市场,事实上形成了住房保障供需体系和市场供需体系要素之间的转化,加强了市场供需体系的作用。同时,由于单位和XX从原有的沉重的住房保障束缚中解脱出来,又过于依赖市场供需体系解决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所以,为建设健康发展的住房体系而本应共同发挥作用的两大体系,又只剩一个体系即市场供需体系在发挥主要作用,住房保障供需体系的作用相对弱化,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事情的发展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目前由于住房保障供需体系和市场供需体系之间关系的不协调,不能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特别是住房保障供需体系的作用,必然导致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尖锐化。
自2005年开始,房价不断攀升,2010年贵阳市区住房均价达到4772元/平方米,平均升幅达到25%。中低收入居民希望通过商品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越来越难以实现。与此同时,保障型的住房供给数量远低于中低收入居民的需求,保障型住房的建设量仅占住宅市场建设总量的5%。2010年贵阳市出现历史上房地产最高的空置规模,空置面积为322.01万平方米,空置率超过10%,为消化空置住宅,保障房地产开发商利益,贵阳市XX从2003年逐步停建经济适用住房,直至2006年因要解决拆迁户居民安置的问题,才推出建设计划,使得供应量本来就不足的保障型住房因为商品市场的影响越加减少,更难以满足居民的对保障型住房的需求[]。
2.2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落后,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由于我国社会整体缺乏健全的基础性制度,加之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阶段,社会各项制度的计划经济特征仍较为明显,致使各项制度在设计与运行过程中产生了诸多的不足和弊端问题,严重影响了住房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实和推广,无法形成有效的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实际运作制度。贵阳市的整体经济实力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属于较低水平,许多的城市基础设施不是很完善,缺乏健全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XX、企业、消费者之间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不够明确,缺乏规范的运作制度约束相关各方的行为,对制度性的重大缺失防范性较低,增加了住房保障制度的不确定性,无法有效地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贵阳市为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的探索与实践已有十几个年头,这十几年中,在不同阶段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1)开展集资合作建房,截止2010年年底贵阳市累计竣工住宅12645万平方米,152万职工家庭入住新居。
(2)兴建解困房、廉租房,2008年至2010年间,XX投资兴建120.1万平方米的解困小区,兴建了27.6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
(3)由市XX支持兴建经济实用房,2008年以来,兴建经济实用房232456万平方米,17.2万户居民迁入新居,累计竣工经济实用房5000万平方米以上。最后为5.1万户困难家庭落实了公房租金减免。
这些工作展现了XX的良好社会形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然而,各种住房保障方式之间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无论时房改初期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房、解困房还是经济实用房,乃至近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公房租金核减等,存在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些住房保障工作主要侧重于阶段性目标的实现,在制度建设方面并不完善。
2.3忽略“夹心阶层”居民对保障型住房的需求
所谓的“夹心阶层”居民,是指在中低收入群体中,有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因为收入刚超出最低生活保障线,达不到租住廉租房的资格,收入水平又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更没有能力通过购买市场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问题的这一部分居民。纵观贵阳市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着缺乏全面完整性的特点,尤其是过度地依靠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来实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这是由于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以出让住房产权给需要保障的对象,“经适房”只能出售而不能出租的缺点,事实上将那些不具有购买“经适房”产权的困难家庭排斥在“经适房”保障范围之外。目前据相关统计部门的统计,贵阳市有能力购买“经适房”的家庭,家庭平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这部分家庭的收入状况,属于住房保证政策保障对象中的高收入家庭,其对住房保障政策的依赖度偏低。而较低端收入困难家庭反而不具备购买“经适房”得不到政策的保障支持。
根据贵阳市公租房的建设规划,五年后将能够解决近五六十万名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但‘夹心层’群体的该是怎样的定位,目前尚不明确。至“十二五”期末,将有近30万户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保障面将覆盖20%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据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的数据显示,贵阳市的“夹心层”到底有多少,他们对公租房的需求有多大,现在也没有精确的数据来体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夹心层门槛”升高或降低都是有可能的、可调剂的。
根据2009年贵阳市XX对市区的居民住房情况调查,月均收入在1600元以下的居民的居住面积集中在50平方米以下。在月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居民中,住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占73.7%,月均收入在1500-1800元的居民,有63.9%的居民的住房面积少于56平方米。而在住房的建设年代方面,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主要集中在80年代以前建设的住房,其中,月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居民中,有61.9%的住房建设年代在80年代以前[]。

贵阳市如同很多城市一样,由于多种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缺乏科学的操作,对于住房保障对象实行无差异性的划分政策,不注重家庭收入情况差异,而是只注重是否符合相关的住房保障政策,就可以享受相同标准的XX补贴,具体的补贴操作方法,又分为廉租住房的明补和“经适房”的暗补。实行此种补贴的操作方式属于一种现实和易于操作的选择,缺点就是使住房政策所保障的保障对象中,所有家庭不分收入高低领取相同的经济补贴,没有体现出对保障政策的依赖差异。这样的保障政策操作方式,客观上使较高收入的家庭获得了相对较大的支持,而对困难家庭所获得的相对支持较低甚至没有支持。
2.4住房保障法律法规不完善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针对住房保障的法律,只有一些由建设部等相关部分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管理办法,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体系。由于缺乏国家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贵阳市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也只能参照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所颁布的那些部门规章与管理办法,制定一些关于保障性住的管理办法、保障办法以及实施意见等。纵观十几年贵阳市颁发的住房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除了在几次出台的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寥寥条款之外,就是如:《贵阳市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贵阳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贵阳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等几件单项的管理办法,这些单项管理办法,不足以支撑住房社会保障工作的延伸,尤其是后期管理政策明显滞后。[]
3借鉴香港成功经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3.1香港地区的住房保障政策
香港地区的土地资源非常匾乏,但是人口又相对很多,所以住房问题是其首要问题。50年代的香港地区经济不是很发达,为了保障经济能力很差和天灾受害者的家庭提供应有的、廉价的住房,所以香港XX建立起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在70年代,香港的经济有所发展,大部分香港居民可以负担的起租金或者售价,香港XX尽可能的为其提供标准住房。XX在80年代以后,开始鼓励和资助中低收入者购买自己的房屋,大力推广自置居所,所以住房的质量有很大提高。从以上可以看出,香港地区推行的房屋政策很好的解决的了香港地区住房紧张的问题,使得绝大部分香港居民有了自己的居所,同时也保障了香港经济的繁荣[]。
另外,香港XX不仅以XX主导开发房地产,同时也积极鼓励与私人开发商共同发展。现在香港半数以上的楼房都是由私人开发商建造或者管理的,XX仅对其进行宏观控制。香港XX设立房屋委员会,统一规划建造了香港近半数的公屋。公屋有三种,第一种是XX进行补贴,租金也很低的廉租房。第二种是根据房屋成本定租金的公共租房。第三种除去利息和地价以很低价钱出售给居民的公屋。租售公屋的条件相当严格,由香港XX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如家庭成员的收入和住房的紧张程度等,进行严格控制。公房不仅由XX建造,随着经济的发展,私人的开发商也融入公房的建设当中,公房住房的商品化既可以减轻XX的负担,又加快了公屋的发展。“居者有其屋”计划是香港XX为满足香港所有居民有房屋而兴建的,这些房屋的价格很低,一般只有市场价格的2/3,还有银行提供的优惠的房屋贷款[]。
贵阳市应当依照中央XX关于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要求,不断破除各种体制弊端,创新体制机制,XX积极制定住房体制改革政策,加快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结合全国整体的住房改革进展,综合考虑贵阳市现行的各种住房保障方式及效果,借鉴香港地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贵阳市住房保障制度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2加强XX宏观调控,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作为担负着促进贵阳市社会全面发展和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实现职责的贵阳市XX,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管理者。筹措住房保障资金可以从市财政、税收、公积金增值收益获取,也必须调动社会与企业的力量参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以便获取更多的社会各界、工商企业界的捐赠筹资,同时必须从房地产开发项目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中强制性地保留合适比例的资金,用做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对不同的保障对象实行差异化的住房保障政策,实现不同层次的,采取多元化的住房保障手段,切实解决困难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由贵阳市XX对新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合格的开发商承接保障房项目。在房屋建成之后,将房屋出租给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而又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困难群体,XX可以给予这部分群体适当的补贴,帮助其自置住房或租房。
同时,限价房不失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有效补充,但是限价房政策存在着三个方面的执行难度。即限价房的选址问题和界定限价房购买人群的标准,以及限价房与“经适房”、中低价商品房的界定模糊令市场操作者很难把握。贵阳市应当不惧这些不足,开发一定数量的限价商品房,通过对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一定的信贷与税收政策,使其能够接受受限后的房价,支持中等及偏下收入群体购买。
由于限价房和商品房的存在着不小的差价,为了防止全国其他城市出现的高收入群体利用政策的漏洞,购买经济适用房用来出租牟利的现象,在贵阳市再次大规模出现,必须进一步完善“限价房”的管理制度。限价房政策同时也考验着贵阳市XX的住房保障制度有效性的,少量的限价商品房推向市场,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但大量的限价房出现则必将使得贵阳市国有土地的出让价格遭到损失,协调限价房的比例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3.3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认定住房保障主体享受政策优惠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三个方面,其一,按照科学的收入确定方式,根据贵阳市当地居民的真实收入水平,进行定量分类。其二,参考贵阳市当年的商品房房价水平,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享受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家庭不同层次的收入线,并在严格的审查、登记及征询制度保证下,对申请上述三类住房的家庭真实收入水平进行甄别,以防止出现认定住房保障对象产生偏差。明确政策优惠家庭必须在市民政局或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在册的家庭,并对申请家庭的身份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建立收入档案,根据其收入不断变化的特点建立动态管理。XX应根据收入平的变化,调整中等偏低及最低收入家庭的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全会的监督。同时还必须建立复审制度,每隔三年至五年对对原保障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和重新认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3.4创新制度,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问题
住房保障政策所应覆盖的就不仅仅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群体,同时还应有“夹心层”群体。由于许多城市的住房供需紧张,结构性矛盾难以在短期内缓解以及房价快速上涨等因素,许多地方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的“夹心层”,比如初级公务员、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等,这些人群成为XX住房保障的“盲点”。但这些中等偏低收入人群,规模庞大,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建议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现有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补充和扩展,通过XX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或收购盘活空置商品房,以高于廉租房而低于市场商品房价格出租,待其进入住房市场的同时再要求退出住房保障。在房价较高的地区,建设一批青年公寓,解决大城市“夹心层”年轻人的住房需求。所谓的青年公寓,单套面积一定是很小的,但配套很好。青年公寓既不同于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廉租房。青年公寓针对的年轻人主要是有知识有学历有收入,但是工作时间不长,而确实又有结婚成家等住房需求,十分希望能在大城市扎根落户的。这样可以为城市留住所需要的青年人,避免人才因为买不起房子而流失[]。

3.5加强立法、完善我国住房保障法律体系
目前XX制定的政策还需要有一套制度以及长效机制作为保障,所以要加强立法工作,建议加快《住宅法》的立法进程,通过法律规范来确立城乡居民的住宅权,实现人民住有所居,并不断改善居住条件。没有法律上的规范,很容易导致住房供应秩序混乱,也无法根治XX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分配中的异化现象。健康的住房保障制度和理性的房地产市场都迫切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作为保障。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有必要制订一部《住宅法》,对住宅的建设、消费、分配等环节进行规范,确定XX在住房市场的责任和义务,明确XX在住房市场的角色,使得目前的XX政策真正实现制度法制化、规范化[]。
结论
住房是百姓安身立命之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建立完善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涉及到XX和社会各个方面。贵阳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至今己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住房商品市场化机制已初步确立,在住房市场上个人消费已成为主体,但随之而来的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购买力问题也日益凸现。适宜的住宅是他们赖以生存栖息的基本生活条件,解决得不好会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源头。因此XX应承担起住房保障的社会责任,从各个方面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虽然人们已普遍意识到住房保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很多方面认识的还不够透彻和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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