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舞弊是指在从事财务管理及其相关工作过程中,财务工作人员借用本工作的就近便利性,通过欺骗的方式蓄意骗取单位财产、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财务报表作假和资金财产的侵占两大方面。无论哪种财务舞弊方式,一般都涉及被审计部门与其他有资金物资往来的关联方的私下联手串谋,采用不正当的违法违规手段谋取资金财产,不仅造成市场不规范、不公平的竞争,还会导致这会资源的分布不平衡和浪费。
当前,随着社会对高校教育发展的重视,XX不断提高相关经费的发放额度,我国高等院校的办学力量不断扩大,资金取得途径越来越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高校的整体办学环境、推动了高校的加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舞弊机会和可能。特别是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财务舞弊行为给我国有效的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因此,本文重点阐述高校财务舞弊的主要表现形式,分析产生财务舞弊的原因,并且就建立健全防范高校财务舞弊的审计对策进行初步的探讨研究,更好地落实自2019年1月1日起对我国高等院校等全国行政事业单位按新XX会计准则制度全面进行财务制度变革的财政部要求,以期共同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财务舞弊,舞弊形式,审计对策
前言
伴随着XX对高校经费投入力度的不断增加和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人数的持续增长,高校的加速发展推动了高校经济利益的多元化。正是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我国长期以来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高校的各种运营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从而积极的推动了办学环境的改善。但同时也正是由于高校快速发展带动的经济利益多元化,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诸多新的问题。当前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即通过采取什么方式提高高等院校的财务部门的监管工作,发挥高等院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监查工作作用,进而减少财务xx腐败案例,预防舞弊行为。因此,阐述高校财务舞弊的主要表现,分析财务舞弊主要问题,并就建立健全防范高校财务舞弊的对策是当务之急。本篇论文意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和分析相关案例归纳我国财务舞弊行为产生的作用因素、相关问题,并且初步探讨关联的审计对策。
有市场流通的地方便会有财务工作的运行,因此,财务舞弊行为一直是各行各业重点关注的财务工作的要点。财务学术界有学者或专家常常就企业环境中的财务舞弊问题进行探讨,然而关于事业单位的相关问题研究非常少,尤其是高校。根据一直以来国家不断披露的高校教职工的xx案件,我们知悉到大部分腐败行为的发生统统是因为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的失效,财务舞弊行为频繁发生所导致的。也正是由于诸如此类的违法行为的频发,玷污了象牙塔的伟岸身躯,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现代化建设产生了不良影响。因此,阐述高校财务舞弊的主要表现,分析产生财务舞弊现象的原因,建立健全防范高校财务舞弊的对策是当下之要务。
2010年7月29日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其中重点强调我国高等院校要提高科研水平、提升高质量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优化特色办学结构。高等院校作为我国培养人才的基地,高校的所作所为象征着人民的素质、民族的希望和国家的未来。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高等院校的科学健康发展,而高校的科学发展离不开一个有效完善的财务系统和内部审计体系。本文通过调研相关案例、查阅文献资料来分析高等院校舞弊行为的主要形成原因及其表现形式,进而探究相关审计对策,为推动我国教育现代化的实现、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共同努力。
1绪论
1.1研究背景
我国2010年7月29日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到关于我国高校发展状况研究,其中明确要求高等院校除了提高高校教育人才培养水平,更要加强高等院校科学发展能力。高校的所作所为象征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水平,社会发展的新面貌下社会各界对高校更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标准。高校发展建设的基石包括财务控制体系的有序健康运行,因此为完善高校管治、传承高校德育树人的教育理念需要建立健全以舞弊为目标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本文通过调研相关案例、查阅文献资料来分析高等院校舞弊行为的形成原因及其表现形式,进而探究相关审计对策,共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现代化的实现。同时,在我国严明纪律,严格拓展落实巩固XXXxxxx报告中提出的精神成果的关键时期,针对高等院校财务舞弊行为的防范审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预算会计的单一体系已经不足以应对新社会体系下的资产管理、风险防范以及管理水平现代化的需要了。2019年1月1日我国发布《XX会计准则制度》并要求在全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这标志着我国财政制度现代化的深入完善。2019年是我国财政迈向现代化的重要一年,我国进行了会计制度改革,同时修订了最新的适应于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为了落实国家《XX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做好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高等院校加强对财务部门的监管优化势在必行。
1.2研究意义
当前,随着社会对高校教育发展的重视,国家对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来源渠道日趋多元化,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高校的整体办学环境、推动了高校的加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舞弊机会和可能。特别是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财务舞弊行为给我国有效的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当前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最为关键的一个问题,即通过采取什么方式提高高等院校的财务部门的监管工作,发挥高等院校内部审计部门的监查工作作用,进而减少财务xx腐败案例,预防舞弊行为。因此,阐述高校财务舞弊的主要表现,分析财务舞弊主要问题,并就建立健全防范高校财务舞弊的对策是当务之急。本文就高等学校舞弊的成因、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实施舞弊审计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完善高校管治、传承高校德育树人的教育理念,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1.3研究现状
有市场流通的地方便会有财务工作的运行,因此,财务舞弊行为一直是各行各业重点关注的财务工作的重要问题。会计领域不断有人士针对企业财务舞弊问题发表看法,但对事业行政单位特别是高等院校财务舞弊的分析却甚少。通过观察最近几年发生在高等院校的重大腐败案件可以了解到,大部分腐败行为的发生统统是因为财务管理内部监督的失效,财务舞弊行为频繁发生所导致的。这些现象的时有产生,破坏了大学精神,被坏了社会风气,阻碍了中国高等教育的进步发展。因此,阐述高校财务舞弊的主要表现,分析产生财务舞弊现象的原因,建立健全防范高校财务舞弊的对策是当下之要务。
2高校财务舞弊概述
为了方便对高校财务舞弊行为的分析研究的开展,本文首先定义财务舞弊和高校财务舞弊分别是什么,进而从三个方面阐述目前我国高校财务舞弊的现状,分别是:舞弊实施者、舞弊领域、舞弊金额。
2.1高校财务概述
2.1.1高校财务含义
根据我国印发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了解到高校财务是指高校设置的财务机构,由校长和总会计师领导,统一管理学校财务的部门。也是由于此特殊性,高校财务存在诸多舞弊现象。而高校财务舞弊主要是指,在从事财务管理及其相关工作过程中,高校工作人员借用工作的就近便利性,通过欺骗的方式蓄意骗取单位财产、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为自己谋得财产服务的利好的行为。无论是国际审计准则《ISA240》,还是我国的《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除了对舞弊定义的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外,但是对舞弊内容描述和舞弊方向和侧重点的表达是相同的。由此我们推理出该行为的几大特征;(1)有目的的违法的蓄意的行为;(2)管理层是财务舞弊的实施者;(3)报表数据是财务舞弊的对象。国内外有关财务舞弊的规范准则都重点强调财务舞弊行为的危害性,扰乱单位企业的运行秩序、危害企业生存发展的同时,严重破坏着社会经济的规范有序运行,浪费社会资源。
2.1.2高校财务现状
伴随着高等院校的不断发展,我国高校财务部门问题也在不断暴露,如制度的不健全和体系的不完善等。近年来我国相继制定并修订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高校财务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同时也给财务会计工作水平提出了更多规范要求。但是院校内部物资采购控制环节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这就给财务审核造成诸多困难。此外,从高校财务工作实际情况来看,依旧存在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详细工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给舞弊造成制度上的漏洞。例如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发行的《人民币现金管理条例》《库存现金管理条例》,经过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新经济形式下的多种相关条例与当下社会发展现状已经不匹配,导致学校运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问题。因此,一系列的相对不完善为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埋下了诸多隐患。
由于高等学校不同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因此与其他单位的舞弊行为相比,高校的舞弊行为有三大不同之处:
(1)舞弊行为发出者的岗职位较高——根据相关案例,探讨梳理之后我们总结出一个共同相似点——高校舞弊涉案人员中校长、副校长、党委XX司空见惯。由此我们发现高校舞弊实施人员往往在院校的任职职务相对比较高。当职务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制约时,拥有较高职务的工作人员,借用职务之便逾越权力边界,更容易成为舞弊的实施者。
(2)舞弊行为发生领域比较集中——通过查看相关部门的调查统计结果,发现高校舞弊明显集中在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科研教学工作经费、物资采购、财务部门等领域,尤其是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部门。因为相比于其他部门,上述部门较为全面详细的了解学校方方面面的资源详情,并且其工作人员更为紧密的参与学校外部交往与联系,所以学校的这些相关领域更容易滋生财务舞弊行为。
(3)舞弊涉案金额较大——舞弊金额大也是高等学校舞弊的重点问题现状。在探究披露的高校舞弊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高校舞弊集中发生在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科研教学工作经费、物资采购、财务部门等方面,由于此类领域工程量或者工作量相对偏大,所需资金流动金额偏大,因此集中发生领域的舞弊涉案金额较大。
2.2高校财务舞弊的中外文献综述
归纳外文文献中关于高校财务舞弊专题研究,发现由于国外内部审计研究理论起步时间早,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务中内审部门体系建设都相对完善成熟,同时在制度规则方面都有权威的专门机构颁布法规准则为实际应用提供相对的法律约束。并且在关于国外高校治理结构的研究中,我们发现国外高校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和企业高度相似,特别是像一些发达国家高校治理结构相对健全,政治权力、行XXX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分别隶属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多元主体参与,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等。同时国外允许高校按照相关准则要求规定来制定与高校本身高度契合的内部审计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因此由于国外高校内控和内部审计成熟完善,所以高校舞弊行为问题较少发生,继而关于高校财务舞弊选题论文国外学者研究较少。
梳理总结国内高校财务舞弊专题研究,我们发现我国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发展起步晚,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务中体系建设相对不够完善健全,相关法规、准则也不够全面,绝大多数在根据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COSO委员会发布的《COSO内部控制框架》相关规定制定。同时关于国内高等院校内部审计和内控关于风险的工作要点,主要集中在全面的风险管控,缺少具有相对针对性专门风险管控。在我国有企业相比,高校治理结构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全力相对集中。总之相对来说,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同时学术界学者对于高校内部审计和高校财务舞弊的研究还处于初期探索研究阶段,并且研究成果不够成熟;其次便是高校领导没有足够重视现有相关政策的执行。因此,高校财务建立一套合理完备科学的内部审计对策对于防范、管控高校财务舞弊势在必行。
3高校财务舞弊成因
目前普遍认为,诱导财务舞弊行为发生的三大因素主要是:一是滋生舞弊的内部因素——舞弊实施者自身的品质和道德修养,是该行为发生的根本动机。二是形成舞弊的外部因素——高校内部审计体系、内部控制结构、管理层结构、制度条例等为舞弊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三是影响舞弊行为发生可能性大小的是国家对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当惩罚力度较小,获益水平高于惩罚力度时,便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更多的舞弊行为发生。但是无论影响因素按照哪种方式划分,万变不离其宗,均离不开主客体两方面的同时影响。同时由于高校自身的特殊性,又决定了高校财务舞弊成因与其他类型舞弊有所差别。
3.1客观因素
(1)高等院校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高校主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也就表明我国高校权利主要集中在高校党委和校长的手中,高校具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特点,并且作为高校主要权力的政治、行政、学术、民主管理监督权存在较高程度的集中。也正是由于单向的管理模式,缺乏多元主体的共同管理、监督制约,在一定程度上诱导了舞弊行为的发生。
(2)内部控制不健全。任何单位或是组织要想实现高效运行和长远发展,永远离不开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发展初期主要应用于企业的经济活动并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和内控理论研究的不断完善,保证社会高效有序运行,各个行业和系统部门不断表现出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迫在眉睫。特别是在我国高校发展过程中,往往更加注重人才培养领域,却忽视了我国高校的科学综合发展,其中包括高校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完善不健全。
(3)学校收费制度芜杂。特别是在一些民办高职院校内,由于院校本身置办性质的特殊性,导致高校在治理过程中会出现游走在法律的灰色边界行为,从而出现一些乱收费的现象。由于自费生和借读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需要缴纳复杂的费用,这就会滋生以学校名义乱收费的现象,同时该笔费用通常不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合理合规程序处理,于是为高校财务舞弊创造了机会。
(4)内部监督乏力作为高校内部监督审查的主要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虽然高校积极设置内部审计部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诸多不完善,造成该部门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有效的内部监督职能,应付国家要求只注重形式,不关注工作实效,主要体现在:①部门地位低。内部审计部门通常与被审查部门同级,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内审工作的权威性,甚至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得审计部门内部监督乏力。②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不清。内部审计部门一直以来对财务有效性合规性的审查作为工作主要任务,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工作意识薄弱,对防范财务舞弊的控制乏力。③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作为教育发展重要基地的高校,往往部分职能部门的建设并不完善,特别是内部审计部门,无论是业务规范还是人员设置上不能有效符合回避规定,从而缺乏工作的独立性。
3.2主观因素
(1)管理层职业道德水平低。高等院校是省级教育部门主管的单位,为推动学校的有序运行会有上级拨款、任免等事项;同时高校管理部门权力相对集中,缺乏监督制体约。面对诸如此类的种种问题,如果管理层缺乏公事公办务实正直的职业道德,一定程度上会抵挡不住诱惑,面对利益蠢蠢欲动,产生财务舞弊的动机。
(2)部分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缺失。《会计法》中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强调,财务人员要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只有财务工作人员操守职业品质、坚守工作作风、规范工作作风,才能做到不给舞弊行为发生留“钻空子”的机会。作为财务人员,根本的工作任务便是真实反映、揭露并杜绝虚假违法。时下我国部分财务会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水平良莠不齐,甚至面对蝇头小利,也会禁不住诱惑而蠢蠢欲动萌生违法越界的念头。由于底线原则缺失,功利自我的心态为所欲为,只顾谋求自己私立,舍弃损害千万人的利益,于是他们大胆的游走在法律边缘,挑战法律底线.
4鉴于相关案例分析高等院校的财务舞弊问题
本文谈论的财务舞弊是指,在从事财务管理及其相关工作过程中,高校工作人员借用工作的就近便利性,通过欺骗的方式蓄意骗取单位财产、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为自己谋得财产服务的利好。本篇论文以微观视角分析各经济业务存在的舞弊风险足以透视出高校财务舞弊问题在各领域的表现形式。
4.1基建项目收受贿赂
普遍认为,高等院校财务舞弊的重灾区可能就是学校的基础工程建设领域了,该领域包括如招投标、工程预付款等环节的舞弊环节。如安小予(四川大学原副校长)受贿案是八大典型案例之一,利用自身职务的便利在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方面受贿财务人民币353.4万元赃款;佘国华曾任湖南科技学院院长、党委XX滥用职权在承包学院工程等方面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开绿灯。
随着不断扩大的高等学校基本建设规模和招生规模,新建校区资金投入加大,校区规模需不断扩大,从而针对扩建的资金投放持续增多。加之学校各部门岗位职权不明确,没有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管理层集中掌握权力,使得部分道德品质、风险意识不强的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学校相关基建资源进程的同时,也为他们私下勾结、xx腐败、收取贿赂的提供了可乘之机。
4.2高校科研骗取经费
学校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离不开科研经费的有效支撑,一直以来骗取高校科研经费案也不胜枚举。如北京中医药大学李澎涛xx案,在其先后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过程中,协同其同事和学生不仅违法使用侵占专项款,同时协助他人违法套取课题经费共七十多万;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何益斌,借用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伙同妻子,开取虚假发票寝吞一百二十余万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的高校科研水平,目前我国高校投入较多的科研经费,但是却疏于经费管理。无论是在针对前期的经费预算还是后期预算经费的使用过程,都缺乏科学合理的作证、审批过程不严格、资金开支情况做不到及时跟踪监测,难以真正的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内部监督控制与经费管理工作基本分离,继而导致高校科研经费的xx浪费现象日益严重。
4.3物资采购xx财物
高校后勤物资采购程序不正规,暗箱操作不易发现导致xx舞弊严重。原广东商学院原设备科责任人——李明芳,在学校执行物资设备的采购过程中屡次贪赃枉法向商家收取三万余元贿赂;华北电力大学后勤高管李克忠联手供应商达成利益同盟在学校食品采购款、餐费总共非法骗取19.5万元;原武汉大学资产部原部长——成金华,身兼购买主任的他利用为学校采购的便捷谋取私利、擅自与外部商家私下串通,查明谋取四十余万元的贿赂赃款。
关于高校物资采购环节,首先,采购部门关于经办与验收环节职权界限模糊,工作流程不规范,相关信息不透明;其次,高校内部控制体系关于监督审查力度较弱,不具有权威性,在采购过程中亦或是采购结束后期跟进工作的控制工作得不到有效发挥;同时,采购部门常常与外部物资供应商联系紧密,这就容易滋生学校采购人员与外部供应商私下勾结现象,如收取回扣贿赂、内定供应商等舞弊现象。由于诸如此类的工作不规范,产生采购环节频发的舞弊现象,浪费高校的资源。
4.4高校财务挪用财产
高校财务工作腐败滋生也是“风生水起”。姚琦(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原处长),在任职期间与周明清(南京理工大学校内银行副总)联手蓄意谋划套取资金活动,从中获取巨额赃款;中国地质大学原财务处处长侯英全,越权假借单位名义将校银行共计900万元贷款挪用并给予他人经营使用。
案件的频频发生表明我国高校财务系统不完善,对其监督管控不够严格,内部控制体系不够完善。不断被披露的高校舞弊案件,不仅说明高校财务体系不规范、不健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同时我们也能看到学校内部审计部门缺乏工作必要的独立性、工作流程不规范、工作信息不透明,甚至部门运行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疏于工作实效,这些都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
综上所述,通过梳理我国不断披露的各种高校违法案件,违法舞弊案件实施人员主要是学校职务较高的管理层领导,如基建项目负责人、科研领导人、党委XX等;舞弊领域主要集中发生在工程量大、经济活动较多的相关领域,比如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等;主要表现在公款私用、以权谋私。因此,在我国高校自主办学权力不断扩大、高校发展逐渐市场化、经纪业务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加大对高校内部审计控制对于资产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高校财务舞弊的审计对策
本论文提到的高校财务舞弊审计是针对高校财务舞弊提出的,即针对高校发生的各类舞弊行为,高校内部审计人员通过采取合理的审计程序,确定审计范围,对相关的舞弊行为发生的具体细节的审查,依照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学校管理层提交报告并提供合理建议的行为。通过归纳汇总近年来相关高校的财务舞弊重大案件,了解到高校舞弊行为主要集中在财务、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工程建设等领域。
5.1基建项目审计
高校基建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度、法规对于学校基础建设的经济行为、会计资料和管理活动等的审核稽查。
5.1.1加强高校领导重视
由于我国高校治理结构的特殊性,高校内部审计震慑性相对较弱,只有把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作为重要的工作,才能不断推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行。在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设置、审计经费的支持,审计部门的完善等各方面建议完善修正。同时修订完善相关准则制度,最大限度的保证工作人员的独立性,以推动工作的有效落实,促进预期目标的实现。
5.1.2完善内部审计部门
高校基建项目审计一般情况下,工程量庞大,审计难度较高,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从增加审计人员数量、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两大方面不断去完善基建项目审计部门。除了保证审计人员做够之外,通过审计部门为审计人员提供系统的培训教育、审计人员配合部门要求积极主动参加教育培训活动并认真学习对待、以及与各大高校间开展审计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成为一名符合时代需要的专业审计人员。
5.1.3改进审计手段与方法
XXX新任务新挑战,基建项目审计调整原来完工结算审计形式显得尤为重要,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工作方法和审计方式,制定与目前工作形式更加契合的审计方式,特别是做好对项目的全程审查调查工作,促进高校建设项目高校有序推进。
5.2科研经费审计
为了保障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序推进,科研经费是必备要素之一,合理的经费拨款为科研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因此科研管理工作除了科研成果的保护之外,针对经费,还必须加强其管理力度。本文谈论的关于高校的科研经费的审计,是指高等院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调拨、预算执行情况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对高效的科研经费的集中核算、统一管理和专款专用情况进行审计。
5.2.1开展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部门应针对学校牵头承担的各类课题专项研究工作小组进行适时、及时的追踪审计,重点监督审查科研经费的拨款、下发、应用情况。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能力对任何针对经费转移挪用情况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严格禁止,推动科研工作的合法合规有效运行。
5.2.2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为落实我国xx促进改革和廉政建设的时代任务,审计部门必要时对特定科研工作成立专项审计调小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对高校内部特定科研小组具有针对性、专门指向性的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系统审计,并根据综合分析审查情况,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真实客观的状况和暴露的问题,同时针对相关舞弊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学校管理层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5.2.3开展经费管理审计
通过复核、观察、比较、询问、账户分析和内部控制检查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研项目负责部门对科研项目控制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流程是否合规,及其管理制度是否合规设置并且有效执行,相关奖惩制度是否落实有效;审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费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经费使用记录等;审查使用科研经费的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套取获利、擅自转移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科研经费的公开透明合法。等相关审计程序审查高校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部门、科研工作负责部门、科研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否健全对科研工作的控制监督机制;
5.3采购业务审计
高等院校采购业务审计是指在采购学校所需的科研办公物品、基建生产物资等物资,对采购前的采购计划和供货商的选择、采购过程中的采购价格数量方式、采购后期货物入库等的有效性、合理性、真实性的审计。
5.3.1招投标过程中的审计
首先,招投标工作前期,审计部门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审查资产使用部门是否按照合规程序向学校招投标部门申报并取得该部门同意进行该项物资的招投标工作。其次,审计部门对修订的招投标文件、年度预算报表、所需资金的放置等进行适当介入。同时,全面审计对于物资供应商的选定是否存在指定、倾向或者排斥的现象,以及学校招标部门是否遵守合理保密的原则保护以投标单位的相关信息以保证市场的规范公平竞争。
5.3.2合同审签过程中审计
对于合同签订,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要适时审查合同签订的合理合法性。应该重点关注四个重要方面;(1)、合同内容是否合规。(2)、合同条款是否全面。(3)、执行结果与合同是否一致。(4)、合同管理是否合规合法。
5.3.3物资采购后续审计
审计部门也要重点关注物资采购的后续审计,尤其是针对多次采购非一次性结账的采购业务,审计工作人员做好账务备用记录以及随时追踪后续采购业务至关重要。除此之外,对于物资使用部门是否存在索赔或者退换情况做到及时追踪,了解情况、详细记载、及时回访。同时对于物资退换或索赔涉及资金索赔的,严格审计索赔额是否合规记录、资金是否合理存放。
5.4财务部门审计
高校财务部门审计,是指学校内部审计部门按照相关的审计准则要求,对高校财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以及相关的经济业务实施必要的审计监督,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并发表审计意见。
5.4.1学校管理层正确认识舞弊
首先,对于高校自身全面科学建设而言,高校管理层应针对学校各部门的建设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必要的监督。针对具体的舞弊行为而言,学校在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基础上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有效的财务运行系统。其次,应该加强对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凡是有任何损害或谋取学校经济利益的任何舞弊行为都应严格调查、严格处理。再次,学校管理层要以身作则,杜绝舞弊,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不忘初心,大公无私。此外,学校管理层应杜绝产生完全依赖审计部门的心理,学校的审计部门根据职业判断有能力发现错误纠正错,但是也不能保证所有的舞弊行为都会一网打尽,因此也应提高风险意识和监督能力。
5.4.2审计人员应保持职业谨慎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从业者要具有一定的职业判断能力,同时保持一定的职业谨慎性。这就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风险意识,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态度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选择审计方法、确定审计范围、出审计报告等环节处理审计实务都应该合理运用专业判断、保持职业谨慎性。
5.4.3掌握新的舞弊风险评价模式
探究舞弊产生的源头性问题是新型舞弊风险评价模式关注的关键和重点。该类新型舞弊风险评价模式有助于从财务舞弊产生的根源防范或发现舞弊。通常情况下将舞弊根本源头性问题分为刺激、机会和借口三方面。在高校环境下,压力(即刺激因素),一般存在于经济压力、生活负担和工作方面;机会,便是由于内控制度的失效使得舞弊实施者存在侥幸心理,为舞弊行为的产生创造了机会;自我合理化,也就是为舞弊行为寻找自我说服的借口,甚至冠冕堂皇的认为该种行为是合理性的。除此之外,审计工作者还可以考虑“被审计人员是否存在无法说明出处的资产”或是“其生活水平是否超出其收入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此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结论
在教育深入改革的新形势下,做好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是确保高等院校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本文通过研究高校财务舞弊相关文献了解高校财务舞弊现状,以及通过对高校舞弊成因和形式的分析,对高校财务内部控制体系提出相关审计对策和一系列优化的政策意见,以建立高校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力度,最大程度的合理分配高校的资源与资金,不断创新发展与时俱进,才能与高效发展新形势相适应。促使高校管理层与各相关责任人在职责岗位上不能腐、不敢腐,并且不想腐,以此保证高校经济活动、财务运行的安全高效,规避高校财务舞弊。在高校资金得到充分利用的同时,让高等院校高校财务舞弊稳定、高效的发展。
高校内部审计不仅要审查问题、还要防范问题,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严格全面监督。构建和完善高校财务治理体系,首先完善高等学校治理结构是根本上预防高等学校舞弊事件的发生;其次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才能发挥其在预防舞弊中的作用;再次强化内部监督,对舞弊行为进行震慑,扩展外部监督,将高等学校置于社会监督与法定监督之下,防范高等学校舞弊的发生;最后全面贯穿于各个环节实施审计,成立舞弊审计专门工作小组。此外,为财务工作人员提供系统的专业培训,提高职员业务专业水,同时财务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共同推进我国高等院校的现代化建设。
由于知识理论的不完善在论点研究调查及论文内容设计上存在一定不足。同时信息的不对称、存在主观判断等影响因素,会使构建的审计对策和预防体系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去检验、补充与强化,以增强执行的实用性与效果,保证在高校治理中充分发挥财务内部控制的防腐功能。
总之,教育是一个民族的未来,作为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学府圣地象牙塔,高等院校更应该不忘初心,从财务领域净化校园环境,严厉杜绝舞弊行为,防范舞弊行为,成为引导国家有效财务工作的灯塔,打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我国教育现代化的全面实现。同时,高等学校舞弊应当引起学术界、实务界的重视,加大高等学校舞弊相关课题研究,为预防高等学校财务舞弊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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