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物流瓶颈问题进行分析

1物流基础差 整个社会物流系统运作的基础是各种交通运输设施,它们固定在线路上或者某个地点,如公路、铁路、机

1物流基础差

        整个社会物流系统运作的基础是各种交通运输设施,它们固定在线路上或者某个地点,如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这些基础设施共同构成了综合运输系统。我国的陆地货运中心、航空货运站、码头集装箱堆场等都是以这些交通运输为基础,为社会提供物流服务的;而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则是需要由企业自主建设的综合性物流基础设施。而我国疆域辽阔,许多地方现有的交通基础设施多年来未得到维护、更新,落后于当今的经济发展水平,导致物流难以企及。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的数量也远远不足以满足我国的物流需求,且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分布不均匀,集中分布在东部大型城市及省会城市;物流企业间缺乏合作、统一规划,信息封闭,致使物理中心、配送中心重复建设,分布不合理,物流业难以发挥规模效应。此外,还存在着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方法简单、无法及时满足客户对服务和质量的双重需求等问题。

2对物流认识不够深刻

       人们对物流的认识仅停留在表面,,尤其对电子商务物流的认识更是局限于商务服务的网络化和信息共享的一体化,从而忽视了物流的电子化过程。因此,现代物流仍大多是依靠传统的物流渠道来进行,没有与现代物流相适应的渠道,这也正是我国现代物流业长期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其二,我们本身就缺乏对物流的基本认识,再加上近几年电子商务的发展赋予了物流业更多的内涵和意义:运输、存储等要素只是作为物流系统目的的实现手段而存在。电子商务发展要求物流服务是从生产商、电子商务企业到消费者的一体化过程。人们的物流观念与物电子商务发展下的物流需求脱节,对物流的认识停留在表面从而又进一步阻碍了物流业的发展及创新,同时也导致电子商务的发展捉襟见肘。
对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物流瓶颈问题进行分析

3缺乏相关法律、标准

        我国物流行业起步较晚,XX和社会对物流发展不够重视,导致了我国存在电子商务物流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的问题。
        1.物流业缺乏系统而专门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推行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内容和行业管理上分散于海陆空运输、消费者保护、企业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程和管理办法,而且是在不同时期、由不同部门针对不同问题制定的,形成多头而分散的局面,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状态,缺乏物流行业系统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市场机制不健全,秩序混乱。
        2. 物流法律法规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大。我国直接具有操作性的物流法律法规多由中央各部委、地方制定颁布,规范性不强,缺乏法律的制约作用,大多是一些条例、办法、规定和通知等,其中不少内容还有悖国际惯例,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性,难以产生法律效力,多数只适合作为法庭审判的参照性依据,不利于调整各物流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对物流主体行为的制约作用。
        3. 物流法律法规滞后。目前我国执行的有些物流法律法规还是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延续而来的。他们是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的,虽在当时对于推动物流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由于时空差异已出现适用范围有误、规制内容过时以及法律交叉、法律空白等问题,难以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物流的发展,更难以适应我国物流国际化发展的需要,急需补充、修订和废止。物流法律体系从技术上普遍缺乏对物流实践的具体指导和调整作用,宏观调控能力和微观约束能力不足。特别是在物流国际化的趋势下,要求中国物流法律法规与国际接轨。此外,随着中国物流业的发展,不断出现新业务、新情况、新问题,与此相比,中国物流立法显得相对落后,存在不少法律“真空地带”。
        4.物流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
        物流立法上涉及交通、铁路、航空、商业、供销等多个部门,由于各机构协调沟通不够,存在多头立法,法律法规“打架”场景,难以整合物流各个节点和各机能之间的关系,不益于形成行业优势推动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5.物流业标准匮乏
        目前我国只是颁布了《国家物流术语标准化规定》。2013年12月31日,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委批准的八项物流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上述标准将于2014年7月1日生效。八项物流国家标准包括: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仓储绩效指标体系(GB/T 30331-2013)、仓单要素与格式规范(GB/T 30332-2013)、物流服务合同准则(GB/T 30333-2013)、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GB/T 30334-2013)、药品物流服务规范(GB/T 30335-2013)、物流景气指数统计指标体系(GB/T 30336-2013)、物流园区统计指标体系(GB/T 30337-2013).除上述标准外,对于物流计量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设施和装备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等都还没有制定法定标准,与世界物流业接轨尚有差距。

4高素质的专业物流快递从业人员短缺

        由于人们对物流快递行业认知的偏差,物流业归类为附属行业,人们只重视商业的发展而忽略了物流业,导致了中国的物流专业教育起步较晚、教学方法比较简单、师资力量薄弱、缺乏实践教学,导致我国物流快递从业人员大多以低端劳动力为主,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比较低,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都有所欠缺,专,门的物流从业人员的输出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物流专业师资力量薄弱,物流在职人员职业教育的缺乏,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要素之一。国外物流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物流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尤为重要。专职人员的输出量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久而久之,电子商务就会输掉这“最后一公里”。

5.5缺少有效的社会性电商物流平台

        物流平台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 ,物流术语的国家标准中并没有给出明确 的释义 ,学术界对其定义也不是很清晰 ,大多停留在“意会”的层次。我个人认为物流平台是一个对物流环节中各个流程起到承载和支撑作用的标准化的工程和管理系统,以交易信息、库存信息、运输与派送信息的集成、共享与交换为核心,而不是彼此孤立的企业内部物流管理系统、客户货物物流查询接口。当前物流企业各自的物流管理系统,还是各自为政的信息孤岛,彼此间缺乏信息共享,缺少合作,各自的物流基础设施利用率不高,这与高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来不匹配。如果,A公司的货运汽车将集中处理的货物运输到a市,有时可以将a市几天以来积累的货物集中运走,这样集中处理虽然降低了物流成本,但是空车返回的现象并不能得到根治,也致使物流时效性差,影响顾客对服务的满意度。假如有多家物流企业合作,A公司a市需要处理的货物,不再集中处理,而是当B公司当天的货运汽车到达a市后,返程时即可交给B公司处理,同理,A公司的货运汽车也可以有效减少空车返回的次数,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到达多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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