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分析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使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凭借着交易成本低、业务效率高、覆盖范围广等不同于传统金融的优势,以井喷式的势头不断发展。但是,与它的快速发展相比,它的风险防范与监管却略显空白,存在监管体系不健全、个人征信系统不完善、法律法规不明晰等问题。

因此,本文将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为研究主线,简单介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定义、特征以及类别,然后以互联网理财中的“余额宝”为例子研究其当前所存在的风险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余额宝、金融风险

第1章 绪 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第一方面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使得大家能够绕过营业部去开展银行业务,节省了大众的时间和精力,也大幅节约了成本和费用;第二方面是由于市场化的利率减少了存款利率的诸多限制,从而使得互联网银行较之传统银行在存款利率上更有吸引力,对投资者而言,互联网银行的存款利率于他们更有利。

2013年,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的发售,使互联网金融走入了大众的视野。仅仅一年的时间,用户数就已经超过1亿,规模达到了5742亿元,增长速度令人叹为观止。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下,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并没有跟上步伐,使其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许多漏洞。

我们可以预见,在日渐发达的互联网技术支持下,将会涌现更多丰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出现更全面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推动互联网金融向更高层次发展。但是随着其井喷式发展势头以及监管的空白,其潜藏的各种风险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所以,在这千变万化的金融市场中,我们必须正视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问题,注重风险防范,完善监管法则,给互联网金融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1.1.2 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理论意义:分析与监管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问题,不仅能追溯风险来源,有效预防风险,为监管提供方向,还能提高互联网金融管理效率,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现实意义:众所周知,互联网金融在当代的经济格局中地位已经是无可替代。但是与西方国家相比,它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监管方面也不全面,特别是在金融的法律法规方面,更是有所欠缺。因此,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空缺很有可能成为其发展的瓶颈。我们有必要对它的相关风险问题以及监管空缺进行分析研究,从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与方案,这对于维护互联网金融秩序稳定、降低风险概率、管理风险来源,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内研究

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文献也相对较少,2012年谢平提出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后,对互联网金融的有关研究才有所增加。

谢平在2012年第一次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时候表示:互联网金融是从金融机构、中介和市场过渡为没有金融中介和市场的组织形式,它跟传统银行的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都不一样。同时他还指出了互联网金融的三大支柱分别为:第三方支付、P2P和大数据分析。

杨晓波则认为,随着“互联网+”国家发展战略的提出,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其监管难度也增加了一个高度。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其安全问题是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业务的合法性难以界定,并且违反法律和法规的现象很突出。因此,有必要实施实质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完善监管体系。

1.2.2 国外研究

Richard Werthamer and Susan Raymond指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互联网金融在交易成本、办理效率、操作灵活度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同时其弊端也不可忽略,比如银行业并购数量的增加,就业市场的萎缩,以及XX和中央银行对监管的新困难。

Anthony F.Herbst则认为要重点关注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应该注意保护个人的隐私信息,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同时他还指出

电子货币能够提高货币的流动性,尽管互联网已经高速发展,但是由于电子货币发展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并未能迅速发展起来。

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

1.3.1 研究方法

文献分析法:通过收集并仔细研究国内外文献,为自己的观点寻求理论依据,通过整理分类学者们的观点,并结合自己在工作中得到的结论,为论文的写作提供理论与现实依据;另外通过在万方数据库、天天基金网、知网、维普等网站查阅相关资料。

案例研究法:本文首先介绍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概念问题,说明其整个行业所暴露的风险、监管方面的不足、进行改进的措施,然后以“余额宝”为例,深入分析其运作模式与风险问题,具体体现说明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问题。

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本文首先以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为研究主线找到相关的理论依据,接着在已有理论的基础上来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问题,然后举具体的案例展开分析,使文章更具有说服力。

1.3.2 研究内容

第一部分:介绍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的原因,互联网金融国内外的研究境况,以及本论文选题的研究意义所在。

第二部分: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一个简单全面的介绍,具体体现为互联网金融的含义以及特征。

第三部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念、基本特征、基本类型进行研究分析。

第四部分:介绍目前互联网金融在风险防范与监管方面所存在的不足,然后针对这些不足怎样去解决应对。

第五部分:是本文的具体案例说明。主要介绍余额宝的运作模式、发展现状以及所存在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应该采取的防范措施。

第2章 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2.1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尽管自2012年谢平提出互联网金融这一定义以来,许多学者都纷纷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和看法,但是目前学术界却依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

有的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既有别于传统银行的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有的学者认为与传统金融对比,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仍然是资本进行跨时间与空间的流动与分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也逐渐深入和明朗。其实,互联网金融从广义上来说,它包括了传统金融产品的线上营销、金融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从狭义上来讲,互联网金融则是指运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的就是互联网金融。而本文所探讨的则是广义上的互联网金融。

 2.2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分析

2.2.1 交易成本低

在没有互联网技术的时代,老百姓办理相关的金融业务都需要亲自跑到柜台去排队办理,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在地域方面也受到极大的限制,金融机构业务的拓展也受到大大的影响。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人们办理业务不仅可以足不出户,还可以全天候办理,更加高效快速,时间成本和交通费用大大降低;同时,互联网交易平台还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仅使交易效率大大提高,还能使平台上的金融交易更加透明化。

2.2.2 业务效率高

在互联网技术发展越来越发达的情况下,出现了越来越全面的互联网金融服务。转账、支付、在线交易等一系列服务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完成,不仅节省了客户的等待时间,也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这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不仅极大地提高了金融体系的业务效率,还促进了社会资金的流动,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2.2.3 覆盖范围广

互联网的特点是能够突破时间和地理限制,并使不同地区的人们进行交流。 因此,互联网金融在时间和空间不受限制的优势下,使客户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业务的办理,覆盖了传统金融业务所触及不到的地方,为众多客户提供了更加直接方便的融资渠道和金融服务。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更加关注传统银行所忽略的80%的小微客户,因此它覆盖了传统金融行业业务服务的盲区,并扩大了其客户基础。

第3章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述

3.1互联网金融风险定义

关于风险的定义众说纷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但是众多学者从不同层面为风险下的定义主要都包括了:不确定性、损失、波动性等。由此,可以简单地理解为:风险是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2018年学者杨晓波在他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之路》一书中提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主要包括P2P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因此,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相关观点的介绍以及风险的定义,互联网金融风险就是指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业务活动由于结果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而导致发生损失的可能。

 3.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

互联网技术具有高效便捷、开放共享、跨界一体化等优势,而金融风险具有扩散性、加速性、可控性、隐蔽性等特点,二者的结合使互联网金融风险体现出了有别于传统金融的一些特征,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扩散更加迅速。虽然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信息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短时间内实现数据的快速传播。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高速高效的数据传输虽然可以使得支付清算等金融业务活动迅速完成,但也意味着金融风险一旦发生,将会大大加快其扩散速度,风险的迅速扩散,减少了对风险事件进行控制和纠正的时间。监管更加困难。首先,互联网金融活动是在网络平台上交易实现的,监管者无法进行现场的监督,让违法者有了可趁之机,风险发生后责任的追究更加难以落实;而且,由于互联网技术高效便捷、开放共享的特色,交易时间更短、操作频率更高、完成速度更快,从而导致追踪更加困难;此外,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致使监管者难以对潜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交叉传染更加严重。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互联网的特征,网络节点相互交叉渗透,致使互联网金融无法将风险的不同源头隔离开,削弱了传统金融业务分业监管的特点,减弱了金融监管物理隔离的有效性;此外,没有类似传统商业银行以央行作为最后担保人的保障,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进一步提升,只要在网络交易平台操作的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或节点发生漏洞和风险,就会将危害迅速扩散到整个网络,可能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崩塌。犯罪频率更高。不法分子往往会借助互联网的隐蔽性特征来实施犯罪行动,特别是近几年频频发生的网络诈骗和洗钱活动,违法分子只需要通过网络平台操作,动作迅速,交易时间短,事后很难持续追查下去,这使不法分子更加猖狂,增加了犯罪的概率。另外,不法分子往往还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由此看来,互联网金融在监管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之处。

3.3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基本类型

3.3.1市场风险

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市场因素的不利变化而可能带来的损失,市场因素主要包括利率、汇率以及商品价格等,所以总的来说,市场风险是由于利率、汇率以及商品价格等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导致金融业务发生损失的可能。而在这些因素中,利率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尤为关键。客户可能会因为所投资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的剧烈波动而蒙受经济损失;另外市场风险与金融市场本身的成熟程度成反比,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尚未成熟,因此其风险要大于传统金融市场的风险。

3.3.2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操作风险指的是在互联网系统一切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由于人员的操作问题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或正常交易活动的中断。比如众所周知的“乌龙指”风险事件,虽然有可能只是一个小小的操作失误,但是它带来的后果却是不可预计和低估的,也可能是无法承受的。另外,随着4G、5G等无线技术的发展,大家已经处在一个互联网时代,倘若客户使用免费或公用的WiFi,很有可能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很有可能建立假冒的 WiFi 热点,获取客户的重要信息,从而对客户的资金进行各种操作。

3.3.3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是指参与主体的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偿还相关债务的风险。对于传统的银行金融机构来讲,其征信系统相对完善。然而对于互联网金融借贷来说,由于没有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为其提供信息佐证,无法更好地去了解借贷者的信用情况和还贷水平,只能依靠大数据、云计算进行分析作为发放贷款与否的依据,网络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能得到可靠保证,得到的信用评价真实性、可靠性不高,信用风险相对传统金融进一步增高。

3.3.4流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流动性风险是指用户在进行现金的提现时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其需求而导致大量投资者由于恐慌进行大规模的资金抽离而出现的资金危机。传统的金融机构都会有比较完善的流动性风险防范机制,但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方案,所以一旦发生风险事件,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其影响迅速扩散,进行风险应急处置的时间大大减少。一旦出现客户批量赎回的情况,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将会遭受灭顶之灾,而历史也验证了许多跑路的金融平台是由于资金的流动性供给问题而导致的。

3.3.5法律监管风险

在金融行业发展中,法律作为进行金融活动的指导和约束手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金融在法律法规的发布与实施、监管的落实与实行方面却远远落后于其自身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的不同步,导致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加剧。例如,大病众筹有可能发展为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实施非法集资的一个敛财渠道,像众所周知的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所以,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条文的发布、相关政策的制定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第4章 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的问题和建议

4.1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存在的问题

4.1.1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

传统的金融行业发展时间较长,各方面相对都已经有一套比较完整的应对方案。同样,在金融监管方面也有相对完善的监管体系。但是互联网金融起步晚,法律条文的出台比较少,金融监管力度低,监管体系还尚未完善,加大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风险。而正是由于监管的不到位,才致使许多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类似近几年频频发生的网络诈骗等互联网金融事件的发生,时刻警示着我们要大力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

4.1.2 缺乏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是进行金融调控和监管的基础,不仅可以约束个人的信用行为,还可以有效防范信贷的风险。但是,目前我国只有一套针对银行开放的央行征信系统,互联网金融只能依靠大数据与云计算去衡量一个人的信用情况,信用评价的可信度有限。正是由于统一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这就导致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出现了许多漏洞,十分不利于互联网信用环境的建设。

4.1.3 互联网金融法规缺失与不明晰

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依然比较落后,发布的法律法规大部分为宣示性条款,并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的出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落后,导致互联网金融处于金融服务行业跟互联网行业的灰色地带,业务经营边界模糊,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行走在法律的边缘,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不明晰,使互联网金融违法乱象的滋生更快。由此,针对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已经迫在眉睫。

 4.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的措施与建议

4.2.1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要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理论必须联系实际,在充分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实际发展状况下,尽可能地拓宽法律法规的适用边界,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法律监管体系当中;第二,必须成立相应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解决监管主体不明晰的问题,避免因监管主体的缺失而出现违法的金融业务活动无人敢管、无人可管的境况;最后,要依托法律手段指引互联网金融活动,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2.2构建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

构建完善的互联网征信系统,第一,同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将彼此得到数据信息进行共享,从而建立起互联网金融行业之间的一个共同数据网,为建立网络征信系统做铺垫;第二,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此,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征信机构,采集大量的信息数据,进行个人信用的评估,为个人的信用进行评级,为互联网金融提供关键可靠的信用评议;第三,XX要重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问题,除了要积极地参与进来之外,还要大力地给予实质性的支持,比如可以为互联网征信系统的建立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或经济扶持。

4.3.3制定相应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及管理措施

互联网金融是个新兴事物,发展速度过快,容易造成法律空白,这就需要尽快出台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首先,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上风险比较高的企业,应该给予重点的关注,倘若风险达到一定的高度,要及时实施管理对策,启动强制性的退出机制,强制关闭金融平台,及时止损,保护金融参与者的利益;第二,出台发布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推进立法工作的实行,避免互联网金融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况,让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知道法律的界限,清晰的法律界定可以避免金融参与者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最后,法律法规的制定必然离不开XX的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要竭力配合XX的落实工作,提供积极可靠的建议,让制定出的法律可以发挥出监管的现实意义,制定出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有实际的约束作用。

 第5章以“余额宝”为例说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互联网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之一,它指的是与互联网技术相互融合生成的新型理财产品的销售,其最早诞生、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余额宝。所以本章就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中的“余额宝”为例,来具体展现互联网金融中所存在的风险,以及基于这些风险需要作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5.1余额宝的简介

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与天弘基金联手打造推出货币型基金“余额宝”,

它依托于支付宝平台进行出售,天弘基金公司是它的基金管理人。所以简单来讲,余额宝的本质就是支付宝与货币基金的结合。用户将放在支付宝的余额或者银行账户的资金转入到余额宝里面,基金公司于第二个基金交易日确认用户购买的基金份额并开始计算收益。如果将余额宝的资金进行转出,就是操作了该基金的赎回。2018年6月6日,为了响应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新规,余额宝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将余额宝转出赎回的快速到账服务额度调整为单日单户1万元,也就是说只要在1万块钱的额度内,用户每天都可以随时取出用于支付,不需要提前申请,比开放式基金更具优越性,随时赎回,立马到账。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分析

图5-1 余额宝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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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余额宝的运作模式

 5.2余额宝的发展现状

自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面世以来,在收获好评的同时也受到了诸多质疑,其根源主要来自产品本身面临的各类风险。作为一种货币市场基金产品,余额宝与传统货币基金一样会面临市场风险等其他各种风险,要想对余额宝的各种风险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就要对余额宝的现状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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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天天基金网

图5-3 余额宝的净资产规模变化图

根据天弘基金相关公布数据显示,余额宝成立时的份额规模为2.006亿份,但是自2018年下半年起,余额宝的规模已经连续下降,直至2019年下半年才有所增长,截至报告期,余额宝总资产规模回升至 1.09 万亿,比上期增加3.68%。

表5-1 余额宝的持有人结构表

公告日期 机构持有比例 个人持有比例 内部持有比例 总份额(亿份)
2019/6/30 0.03% 99.97% 0.00% 10,335.63
2018/12/31 0.03% 99.97% 0.00% 11,327.07
2018/6/30 0.04% 99.96% 0.00% 14,540.21
2017/12/31 0.06% 99.94% 0.00% 15,798.32
2017/6/30 0.20% 99.80% 0.00% 14,318.05
2016/12/31 0.28% 99.72% 0.00% 8,082.94
2016/6/30 0.35% 99.65% 0.00% 8,163.12

数据来源:天天基金网

余额宝持有人几乎都为个人投资者,自成立以来所占比例都超过99%,机构投资者所占比例极小,都没有超过1%,内部占比为0%。以2017年为界限,2017年之前总份额快速增长,2017年之后总份额开始下降,到了2019年个人投资者仅持有10332.55亿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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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天天基金网

图5-4 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变化趋势

余额宝的面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一方面是由于它可以快速赎回即时到账;另一方面也由于它较高的收益率。虽然很多用户都很青睐余额宝,但是作为货币型基金,它的收益率也是会受市场的影响而不断波动。最开始销售之初,余额宝利率可达到8%,但到了2016年的9月11日前后,收益率却降到了2%多。之后随着市场的发展,利率开始回升。在2018年利率持续下降,到了2019年年初利率只有2.5%,之后一直到2020年3月份,利率一直保持在2%到2.5%之间,再也没有超过2.5%,截至报告期的2020年3月23日,收益率仅为2.17%。

 5.3余额宝的风险表现形式

5.3.1信用风险

首先,由于缺乏运营管理系统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经验,余额宝的抗风险能力远不如传统商业银行。目前余额宝在同行业的互联网货币基金规模中仍然排在第一位,用户数量大,且几乎都为个人投资者,一旦出现大量投资者操作基金的赎回,很有可能由于缺乏国家信用体系的担保,导致违约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加。其次,余额宝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互分离。所有权掌握在余额宝的投资者手中,而天弘基金掌控着余额宝的管理权,虽然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产品说明书、基金公告等来查询了解基金的状态和变动情况,但是却无法真正了解其实际运作情况,不排除由于基金管理人的个人意志而导致原本基金产品投资方向的偏离,这明显也会增加基金管理的风险。总之,在缺乏国家信用体系担保的情况下,不可忽视信用风险的发生。

5.3.2操作风险

余额宝的操作风险一方面存在有用户个人的操作风险,用户在使用余额宝时往往需要填写必要的个人隐私信息,但是由于平台存在对客户个人信息支付页面风险管理的漏洞,很容易造成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即使支付宝增加了手机验证码的信息验证,但也不排除短信码被不法分子拦截的可能;另一方面存在平台管理人员的操作风险,由于余额宝的购买属于基金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基金操作和管理人员为谋取私利而与金融机构内部员工相互勾结的可能,通过泄露投资信息或者私自挪用客户资金的方式牟利,导致客户经济遭受损失。

5.3.3市场风险

余额宝的市场风险一方面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另一方面是来自于同行业的竞争风险。首先,余额宝作为一种货币型基金理财产品,它的收益率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利率随着基金市场的变化而不断波动,市场低迷,余额宝的收益率也会伴随着下降。其次,余额宝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凭借着自身可以随时申赎等优势,吸引了大量客户的购买,银行为了应对客户数量下降的状况,也相继推出类似的理财以应对市场的变化。比如招商银行的“朝朝盈”,中国银行的“活期宝”等。无独有偶,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巨大收益使更多公司纷纷效仿,相继出现了“百度百赚”“微信理财通”“唯品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给余额宝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

5.3.4流动性风险

余额宝的特点是资金的即时存取到账,用户在淘宝或者其他购物平台进行支付时,可以直接使用余额宝的资金,但是基金公司对客户的赎回操作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份额的确认的,这就意味着实际上是支付宝平台给客户提前垫付的。如果出现用户大规模集中赎回的情况,比如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都会出现支付洪峰,一旦资金数量难以满足需求,将会导致资金流动风险的出现。其次,也不排除一些突发性风险事件的发生,比如黑客攻击、大量用户账户被盗取、金融市场发生动荡等,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会导致大量的投资者出于恐慌不安的心理操作赎回,进而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

 5.4余额宝的风险防范与监管策略

5.4.1积极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

要积极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前一节明确提到,余额宝作为一种货币型基金产品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风险,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将余额宝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披露,承担相应的告知风险义务。其次,要对余额宝的责任与风险作一个明确的界定和划分,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明确地找到对应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注意应保留有法律效力的凭证。最后,要在余额宝的基础上,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创新和完善,让余额宝在健康完善的互联金融环境下稳步发展。

5.4.2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操作平台的监管

要落实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监管,就必须采取相应的监管手段,净化整体的网络环境。首先,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平台进行强有力的监管,预防平台管理人员为谋取私利而侵害客户利益;其次,加强后台的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提升操作系统的安全保障技术,以应对各种病毒的入侵;接着,强化互联网金融产品开展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要求,降低互联网平台用户操作的风险,增强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健康稳定发展的信心;最重要的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操作平台的监管,必须进行严格的制度监督,以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的决心。

5.4.3增强应对市场的能力,加快产品的创新发展

要增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应对市场的能力,首先,要对金融市场有敏锐的判断能力,学会分析当前的市场情势与发展形态,迅速推出符合市场趋势的金融产品,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推出更多个性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加快互联网金融产品与市场的粘性发展,以产品的创新来增强竞争实力;其次,应该要有风险应对意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风险应对机制,对于市场上的竞争风险,要有对应的部门出来应对并推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增强其对市场风险的应对能力以及产品的创新能力;最后,在产品技术方面,余额宝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消费者的消费时段特征进行分析,提前预测客户的消费需求,抢占市场先机。

5.4.4注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精准预测

对于余额宝的巨额赎回问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来降低流动性风险。淘宝网的大量用户为大数据分析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成千上万用户的消费行为构成了一种有规律的分布情况,余额宝可以利用这种消费行为的大型数据库来总结和预测用户大量赎回的时间段。此外,余额宝的历史数据也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数据库,通过充分利用这些数据,我们可以推算出双十一中等有大量赎回时的基金赎回量,从而可以有效控制巨额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同时,动态跟踪监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资金动向,防范金融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或集中提取资金导致的流动性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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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本科四年的学习时光转瞬即逝,进入实习工作的我才意识到读书才是最幸福的时光。

非常感谢这四年来,身边同学的陪伴以及各位老师的敦敦教导。回过头,我才发现本科四年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非常有限,踏上工作岗位后,碰到的知识远比书本上的难得多,需要学习的也不仅仅是业务理论上的东西,更多的是学会运用、投入实践。学会将吸收的知识转化为生产力,是我们接下来将要去学习的一门学科,也是我们一生都学不完的学问。非常感谢论文指导老师在繁忙的教学工作之余,不厌其烦地指导我完成论文的写作,正是老师一遍遍的指导与修改,才能让我顺利地通过学校对我们学生生涯的最后一次考核,顺利完成学业。

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监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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