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

实习是高校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大企业进行实习,为的是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把所学的东西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运用。但是在当今就业难、用工荒的形势下,有些企业急功近利,不愿意接受实践能力不强、工作经验不足的大学实习生。或者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院校的数量日益增多以及各大高等院校扩大规模招生,致使在校学生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实习生权益保障的社会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引起了XX和社会、甚至学术界的关注。具有中国特色的“就业难”“用工荒”等一系列的名次在网上不胫而走,致使许多企业打起了高校毕业生的主意,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大量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实习。跟大学生难就业一样,实习生的劳动权益救济亦步履维艰。因此,大学实习生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实习是高校有计划、有目的地安排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大企业进行实习,为的是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把所学的东西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运用。但是在当今就业难、用工荒的形势下,有些企业急功近利,不愿意接受实践能力不强、工作经验不足的大学实习生。或者是大学生被面试通过了,为了使企业的岗位不空缺,就要求实习生提前正式上班。于是,这部分的毕业生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双重性,他们一方面依然是在校大学生,因为学籍、档案等资料仍在学校,另一方面他们与用人单位的其他正式员工在工作性质、工作强度等方面基本没有区别;二是长期性,他们的试用期时间一般是半年到一年之间;三是廉价性,在试用期期间或者是顶岗工作期间,只会得到少量的基本生活补助,成了廉价劳动力,无法享受到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

  二、拟解决的问题、创新思路及研究手段、方法

  一、拟解决的问题

  在论文撰写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较多,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没有写作经验,由于在学校学习阶段都是被动的学校书面知识,极少就行论文的撰写,这给我拍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其次,由于需要一边找工作,一边就行论文撰写,时间和精力上有所冲突;最后,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限,导致论文实际撰写中存在困难。
  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多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并多询问老师和同学,得到他们的帮助,弥补写作上的不足;其次是要很好的协调找工作和撰写论文,充分的利用时间;最后就是多就行社会实践,多思考问题,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思路

  (一)国外的概念,如X、英国、日本等刑事司法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规定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

  三、研究方法

  问卷调查法、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
  三、论文提纲
  一、引言
  二、实习生的弱势状态研究
  1.从特殊权力关系下的高校分析
  2.从法律地位尚不明确的实习单位分析
  三、原因探析
  (一)从国家XX层面探析
  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2.适用其他法律存在困难
  (二)从学校层面探析
  (三)从企业层面探析
  1.企业缺少社会责任感
  2.企业缺少相关制度
  (四)从实习生自身探析
  1.实习生缺乏正确的权益保障意识
  2.实习生的实践能力不高

  四、建言献策

  (一)立法先行,有法可依
  1.完善相关教育行政和劳动法律法规
  2.规范实习协议制度,明确权利义务
  3.健全管理和服务制度规范
  4.形成大学生实习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
  (二)增强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感
  1.强化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
  2.强化对用人单位的监督
  (三)高校要加强教学改革
  1.改善教学方式方法
  2.制定实习管理制度
  (四)大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
  (五)借鉴国外经验,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和合作制度
  五、结论
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

  四、文献综述

  一、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的内容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牛慧[1]认为,实习生权益从理论层面上来看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即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一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公民发展权利的一种。根据当代人权理论,受教育权的核心内容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公民从国家那里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通过学习来发展其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以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基本权利”。这里所讨论的是实习生的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其中包括了在学校时学校能组织实践教学,并且能提供实践教学的场地、设备仪器、专任教师、保证实践教学的课时;学生在教学的任务完成后需要到校外顶岗实习时要有均等的实习机会。但是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我国大学实习生还没有受到平等的教育。为保障学生生存与发展能力,实习生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必须坚持以每个人的最大利益为考量,以促进每个人有质量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二是人身权。就目前见诸媒体的案例来看大多发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人身损害的原因也多因实习单位未尽到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义务而发生。三是财产权。就学生群体来说其财产权,主要指大学生依法享有的在物质方面的帮助权,特别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申请贷款的权利。另外,学生有使用学校公有财产的权利,学校有为学生提供其完成学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资源的义务。

  二、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现状

  徐芳、胡丽云认为,大学生无法获取多途径的公平的实习机会目前实习职位难求,严重损害了大学生正常获取实习机会的权利。大学生寻找实习单位困难,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从社会而言,我国高校连续大规模的扩招导致毕业生人数骤增,而现有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社会没能及时创造更多更好的大学生实习机会。二是就学校而言,学校没有建立充分的实习信息平台,大学生不能及时获取实习信息;学校没有组织有效的实习指导,影响大学生寻找实习单位;学校没有安排合适的实习时间,大部分学校把实习安排在大四,而大四是找工作最忙的时期,与实习期冲突,因而出现只盖章不实习的情况。三是从实习单位来看,我国绝大多数企业没有健全的实习生制度,大多不愿接受缺乏经验的实习生;XX和事业单位也没有提供足够的机会和平台,让大学生到某些岗位上实习。四是就个人来看,大学生对学校存在依赖性,希望学校能够直接为其提供实习机会;况且,大学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人际关系网络不够宽广,这也加大了其寻找实习单位的困难。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编辑部的邹小荣认为,实习岗位对口难。实习单位特别是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难找,是大学生实习时遇到的普遍问题。在计划经济下,接收实习生是许多企业每年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很难要求一些企业接收实习生,许多企业也根本没有针对实习生的政策制度。有的企业虽提供了见习岗位,但因认为是在使用廉价劳动力,仅提供了一些临时性的不适合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岗位,没有专人负责指导,很难达到实习的目的。大学生实习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延误了大学生适应社会的时间。

  三、产生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难以保护的原因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编辑部的邹小荣[3]认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因缺少法律依据,实习单位、高校、大学生不能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确定三方的实习权利和义务,导致用人单位对实习大学生疏于管理,缺少教育和指导,随意使用实习大学生;高校教学改革滞后,大学生在校没有机会动手实践,且高校科研经费有限,本科生很难有机会真题真做,到企事业单位后,还需要再次培训加工;企业缺少社会责任感,企业不愿给大学生实习机会,高校就难以从实践中反馈到教学中存在问题,进而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学生缺乏正确的权益保障意识,大学生在校以专业学习为主,高校缺少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教育,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四、解决大学实习生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的相关对策

  湖北开放职业学院的张志成认为,XX和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实习权益的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被侵犯与有关部门和学校的不重视以及实习单位推托责任密切相关。一些学校误认为,学生顺利进入实习,即将就业,一旦走出校门就不是学校的人,对实习权益的维护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要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学生实习质量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要把维护学生实习权益作为培育人才、提高声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抓好学生实习,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促进学生优质就业,从而提高学校的市场竞争力。
  武汉工程大学学报编辑部的邹小荣认为,高校要加强教学改革。为增加大学生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契合度,高校要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是关键。以哈佛大学为例,它不仅有世界一流的教授讲课,而且还以重视实践闻名。哈佛商学院的教师到世界各地去旅行,发现和整理各式各样的企业问题,形成案例,供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学生还利用假期打工或承担科研项目,直接去企业参与实际工作,以此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高校一方面要及时将相关领域最新的知识补充到课堂教学中,另一方面,要利用校友、校董事单位的资源,针对性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让大学生从实习中真正学到本领,增加真才实干,为顺利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大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加强劳动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劳动保障和劳动安全,对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及时发现并提醒用人单位改善,以免造成意外伤害。对用人单位免费使用、加班不给补贴的情况,用适当方式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可能,最好事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这样可以制约用人单位,以规范管理实习生,使学生的实习权益得到落实。
  张勇认为,要健全管理和服务制度规范。通过制定行政法规或内部规章规范就业见习制度,明确规定学校、学生与企业必须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主体的权益义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就业市场准入规则,不断规范就业市场,完善兼职市场管理制度,健全中介市场制度建设,规范大学生实习中介服务等,为大学生的实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高校要成立专门实习管理机构,建立校内实习人才市场、跟踪管理与评估考核制度。设立职业指导中心,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指导,提供心理辅导及相关的政策咨询。建立实习维权服务中心,开展劳动维权法制教育,及建立大学生个人信用档案等。用人单位应强化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实习岗位信息,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规章,规定企业必须与实习大学生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自身义务。建立实习岗位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大学生实习岗前培训制度、泄密责任追查制度等。

  五、参考文献(列举)

  [1]赵娜,梁彩红.对大学生实习制度存在问题的几点思考.改革与开放.2009(11).
  [2]牛慧,,从学生走向劳动者———当前中国实习生权益保障研究,前沿,2011(23).
  [3]徐芳,胡丽云,论大学生实习权益的法律保,法制与社会,2011.08(下).
  [4]邹小荣,大学生实习权益保障机制,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1).[5]张志成,大学生实习权益的维护初探,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12).
  [6]张勇,大学生的实习权益保障及制度构,教育评论,2007(6).
  [7]吴义太,邓有莲.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现代教育科学.2010(4).
  [8]陈仁霞.关于德国大学生实习情况的调研.世界教育信息.2009(3).
  [9]常春艳.高师数学教育实习生课堂教学技能之缺失[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8)
  [10]孔锦.组织人力资源管理视角下的实习生计划实施[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08).
  [11]骆潇.管理实习生:HR的新课题[J].人力资源开发,2010(2)
  [12]杨景宇,信春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13]郭军•关于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解与建议[J]•劳动与社会保障,2008,(1)•
  [14]赖地长生,赖晓琴,王建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人身安全现状调查与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3):41-43
  [15][美]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XX与社会》,张志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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