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也越来越完善,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寿命也随之不断延长。然而,我国自古以来的养老模式是通过家庭养老,但现如今快速的生活节奏以及较大的生活压力,使得许多子女在工作的同时无法完全兼顾家庭,许多老年人无法得到悉心照顾,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如何有效解决我国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我国发展的重要事情。于是,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逐步走进了人们的视野中,它是一种以社区为依托,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全新养老模式。本文将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为基点,论述该模式的背景、意义以及理论来源等基本问题,阐述其现在的发展状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最后针对我国的现状为其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
1、前言
1.1研究背景
1.1.1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
年份 | 总人口(万人) | 65岁及以上人口数(万人) | 比重(%) | 老年抚养比(%) |
1982 | 101654 | 4991 | 4.9 | 8 |
2000 | 126743 | 8821 | 7 | 9.9 |
2005 | 130756 | 10055 | 7.7 | 10.7 |
2010 | 134091 | 11894 | 8.9 | 11.9 |
2015 | 137462 | 14386 | 10.5 | 14.3 |
2016 | 138271 | 15003 | 10.8 | 15 |
2017 | 139008 | 15831 | 11.4 | 15.9 |
2018 | 139538 | 16658 | 11.9 | 16.8 |
(数据来源于各年国家统计年鉴)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7%时,该国或该地区就进入到老龄化社会[1]。而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知道,早在2000年的时候,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了7%,人数达到了8821万人,这意味着我国在2000年的时候就已经进入到了人口老龄化社会。
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创新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在不断地上升,再加之科学技术水平以及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学习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也得到了很大的延长。随着这种趋势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未来的平均寿命也将会越来越长,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老年人口变相得到了“增长”。
目前,我国社会上老龄人口的比重正在不断的增加,老年抚养比重也越来越大。从数据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65岁以上的人口数以及所占比重,还是老年抚养比重,都有一个巨大的增长,尤其是近些年的增长明显比以前更加迅速。由此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还在不断的加快,老年人口的抚养压力也越来越大。除此之外,由于目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远超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造成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与老龄化速度不相适应,使得我国现在面临着“未富先老”的局面,大多数国民未来的养老问题堪忧。
1.1.2现有养老方式的不足
养儿防老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养老方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家庭养老,是我国国民最常用的养老方式。然而,自从上个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使得我国的生育得到了迅速地控制,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也造成了现在许多家庭面临着老年人数较多而青年人数较少的尴尬局面,老年人的抚养压力也越来越大。伴随着人们态度的逐步转变,现代妇女也大规模地进入了劳动力市场,导致能照顾老年人的家里人数量减少。此外,由于当今社会快速的生活节奏以及激烈的社会竞争,许多子女都忙于工作,无暇去照顾老人,因此,本就背负重担的家庭还得承受更大的养老压力。
除了家庭养老外,我国也有通过进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方式。但是,由于在中国该模式的发展时间并没有很长,很大的设施和设备还不够完善,并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再加上许多老年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对于这些养老机构缺乏信任感,使得这种养老方式想要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显得有些“有心无力”。
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以老年人熟悉的社区环境作为依托,再加之与家庭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全面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既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的不足,又兼顾了机构养老的优势,正是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
1.2 研究意义
本文从多个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进行分析,得出发展该模式的重要意义,主要可分为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1.2.1 理论意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道德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仅仅依靠XX和社会的力量是无法完全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的一系列问题的。因此,为了更好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满足国民未来的养老需要,我们需要一套更适应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而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正是我们的更好选择。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已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与肯定,国家也推出一些相关政策支持其发展,部分地区也已开始试行推广。但随着养老问题的日益严峻,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目前存在的一些弊端也相应暴露了出来。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我国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重要理论支撑。
1.2.2 现实意义
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既符合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也减轻了家庭人员的负担。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老年人不愿意离开家庭去到一个陌生的养老环境,缺乏最基本的信任感以及熟悉感。但社区居家养老就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老年人依旧呆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之中,同时又能享受社区所提供的全面的、专业的养老服务。而家庭成员则不用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照顾老年人身上,且闲暇时间也随时能陪伴老人,极大地减轻了家庭成员的负担。
另一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势必需要更多的人才,这不仅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势必会带动其相关产业的发展,提高XX的财政收入,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总而言之,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3 社区居家养老的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1.3.1 社区居家养老的相关理论
1.3.1.1 社会嵌入理论
社会嵌入理论是指在社会上的各种经济活动之中,存在着许多与非经济因素相关的不确定的因素,常见的例如我国的政治架构、制度基础、文化传统以及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等等。将这个理论引用到我们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就可以从各个方面为我们这个模式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政策和建议,从而不断完善该模式,为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尽一份力。
1.3.1.2 福利多元主义
福利多元主义是指社会福利不再由XX直接提供,而是由其他社会组织和家庭共同承担,XX不再是一个全权者,更多的是起到一个监管和督促的作用。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XX也不再是为我们提供养老的直接主体,更多的是为我们提供政策支持以及相关的制度规范,为我们营造一个更好的市场环境。
1.3.2 社区居家养老的研究综述
1.3.2.1 国外研究综述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我国对于养老问题的研究普遍晚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早在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多·滕尼斯就已经在《Community and Society》一书中提出了“社区”一词的概念,他将其定义为“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2]。”另外,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上,根据照顾范围、照顾内容以及照顾主体的不同,他们又将其分为“社区内照顾”和“由社区照顾”。“社区内照顾”主要是在社区内提供健康和个人社会服务;“由社区照顾”主要是由社区内的家人、志愿者和私人部门提供照顾(Lester Parrott, 2003,P.90)[3]。
此外,对于如何更好地发挥“社区照顾”的作用,外国学者也提出了一些看法。沙凯(Sharkey, 2006)认为,社区照顾若要达致功效,必须从多方面人手,很多时候社区照顾资源未必被充分发掘及运用,社区工作者必须用多元化的方法去协助和组织居民更有效地发掘、运用这些资源[4]。
在西方发达国家当中,英国是最先开始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这种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它既能够让老年人在原本生活的社区中享受服务,又能够让社区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真正做到了资源的充分利用,为解决人们的养老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出路。此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延伸出了各种各样的社区养老模式,例如,X的“医疗照顾+社区服务”、日本的“家庭福利+护理保险”[5]。到了20世纪80年代,外国发达国家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基本走向了成熟。
1.3.2.2 国内研究综述
同国外的研究相比,我国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研究相对较晚,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由于我国严格实行“计划生育”的影响,许多家庭的新生人口数量减少,再加上改革开放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大量年轻劳动力涌入城市,使得家庭养老的能力被进一步地削弱,人们对于未来的养老感到十分担忧,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呼吁社会养老。在一开始,人们对于社会养老率先想到的是养老院等养老机构,随后由于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的影响,人们开始关注社区养老、养老保险等社会化养老服务。自此,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便开始有了雏形。而在这个时期,我国的老年社区服务事业也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对我国的社区养老事业也起到了一个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还不够完善,正处于一个摸索阶段,还需要XX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的不断支持,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为我们日后的养老做好充足的准备。
此外,我国学者也发表了一些关于如何发展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看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发展方向。例如,张雪飞(2017)[6]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对老人开展智能化服务,开启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整个系统涉及医疗、养护、办公、后勤、保安、客服等多个方面的信息化及智能化内容,能够通过电脑、手机、平板等多类终端向用户展示,为社区内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护理人员、老人家属、社区老人、医生、护士等众多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而范晓芬(2019)[7]则是以社区为支撑、以XX扶持和社会参与形式为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医护疗养以及精神关爱等。服务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到老人家中提供生活服务;二是在社区创办老年活动中心,提供“托老所”式日间服务。
总而言之,这些观念与看法或许有所差异,但它们都有利于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为我们真正完成该模式提供一个有用的理论指导。
2 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与实践探索
2.1 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
在20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我国XX首次提出了开展社区服务的设想,通过为社区内的居民提供各种社会服务,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这是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雏形。之后,我国还在湖北省召开了一次关于社区服务的研讨会,这次会议指出,在社区服务中,我们要从两方面入手,在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条件的同时,也要关注人们的精神方面,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福利,创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此后,随着民政部的倡导,一些地方XX开始推广社区服务,人们也逐渐开始了解这个新概念。到了1992年,社区服务已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全国大约70%的街道都开展了社区服务。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正式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在随后的发展中,我国围绕这一方面不断进行发展,但与此同时,社区服务事业也需要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国的社区服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于是,在1993年的时候,我国XX出台了《关于加快社区服务业的意见》,该文件指出可以通过一些机构组织如社区的居委会、民生办等加快建设我们的社区服务业。至此,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得到迅速发展,传统的家庭养老开始改变,逐渐构建成一种以社区为依托,社会服务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随着这些年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得到了不断地补充和完善。除此之外,我国也进行了许多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实践。1997年,XX建立了多个试点社区,开始发展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2011年,XX改变原本全权管理的职能,转变为XX资助、民营投资管理的运营模式,使得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得到进一步的改进和发展。到了2014年,XX的运营模式又转变为社会公开、群众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社区服务的项目也由原本较少且简单转变为日常生活中全方面的服务,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得到了更大地完善。
总而言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取得了很大的突破,而且,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上,也有着较为不错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因此,我们更需要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原有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才能在未来的发展潮流中扎住脚跟,发挥更大的作用。
2.2 社区居家养老的实践探索
2.2.1 上海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是我国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但同时,它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因此,如何解决人们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上海市重点关注的方面。
于是,在21世纪刚开始时,上海市XX率先开始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针对不同地方特色设立多个地点进行试点,观察各个案例的发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到了2004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首次被列入上海市XX实事项目,并推出了一个“万人就业项目”。至此,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开始在上海市全面展开。
上海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多种多样,大体上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提供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主要是日常的洗衣、做饭、打扫卫生、陪护等,照顾老人的基本生活;第二类是提供医疗保健服务项目,主要是医疗、疗养、防疫、保健等,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第三类是提供老年活动和精神服务,主要是社区的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定期慰问,丰富老人的晚年生活,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
除此之外,上海市还建立多个社区服务中心,逐渐形成了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主、机构养老服务为辅的养老服务格局,初步满足了上海市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起到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2.2 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北京是我国的政治、文化、科技中心,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养老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在北京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
北京市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基础,在XX的主导下,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社会化服务的养老模式。该模式以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注重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坚持自愿选择、就近便利、安全优质等原则,为老年人提供更好地生活质量[19]。
除此之外,XX方面也颁布了多项政策法令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1995年,北京市颁布了《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从法律上更好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也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奠定了一定的基础。而在2013年7月,我国又新修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法》,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法律的依据。随后在2015年,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又通过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上述的这些法律条令,对传统养老模式的改变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也为建立新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奠定了一定法律基础。同时,这也为我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了一个好的方法,各地地方XX也开始通过颁布相关政策法令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3 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与产生原因
3.1 社区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3.1.1 社区居家养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完善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相关政策法令主要有《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法》、《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除此之外,地方XX也相继推出了一些政策法令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开展。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政策法令还是相对较少且不全面,无法兼顾社区居家养老的各个方面。在2000年我国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之前,我国XX基本上每隔几年才发布一份关于养老问题的政策文件。而在这之后,我国才开始逐步重视养老问题,尤其是在2010年之后,基本上每年都会发布三到四份政策文件。尽管我国对养老问题已经高度重视了,但由于起步较晚,各方面都还不够完善,还需要一段时间加以完善。
另一方面,我国对于落实社区居家养老相关政策的法律监督也远远不足,缺乏充足的强制性,使得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进展缓慢。在我国颁布的这些政策当中,大部分的政策类型是通知、意见、决定等,相较于法律、行政法规这些,其政策效力较低,对于具体的实践指导性也较差,主要是以鼓励和引导为主,缺乏足够的强制性和约束力。
此外,我国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相关法律基本上都是指明一个大方向,具体操作则是由地方XX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安排,这就造成各个地方的实施进度不一样,进行建设的标准也不一致,使得法律监督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从而影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3.1.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时间 | 财政支出(亿元)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亿元) | 占比(%) |
2010 | 89575 | 9081 | 10.14 |
2011 | 108930 | 11144 | 10.23 |
2012 | 125712 | 12542 | 9.98 |
2013 | 139744 | 14417 | 10.32 |
2014 | 151662 | 15913 | 10.49 |
2015 | 175768 | 19001 | 10.81 |
2016 | 187841 | 21548 | 11.47 |
2017 | 203330 | 24812 | 12.20 |
2018 | 220906 | 27084 | 12.26 |
2019 | 238874 | 29580 | 12.38 |
(数据来源于各年国家统计年鉴)
目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支出。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我国每年投入在社会保障上的资金正在逐年增加,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支出所占比重还是比较低,仅占了一成多而已,相比于发达国家,如X、英国、日本等,这些发达国家在社会保障上的支出都在30%以上,甚至连巴西、阿根廷等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支出都在20%以上。因此,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中,XX投入的资金十分有限,而建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养老设施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导致在建设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阻碍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3.1.3 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水平低,人才缺乏
目前,在我国已经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中,大部分的服务人员都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直接上岗从业,无法照顾老年人的各个方面,缺乏必要的医疗保健、心理辅导等专业知识,在一些方面无法真正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再加上社区本身的工作量较大,而服务人员相对来说较少,很难顾及每一个人。即便平时会有一些志愿者来帮忙照顾,但由于时间以及他们本身有工作等缘故,志愿者只能起到一个辅助性的作用。另外,由于老年人身体比较容易受到一些意外伤害,但在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中,大部分社区都无法提供完备的医疗护理服务,医疗设施差,医护人员也较缺乏,再加上社区医护人员工作量相对来说会比较大,而待遇方面又相比于医院较差,导致无法吸引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以至于无法满足老年人尤其是身体方面有些不方便的老年人的需求。总的来说,无论是专业性方面,又或是服务人员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都有所欠缺,都需要更进一步的发展。
3.1.4 社区老年人参与度较低
目前,大部分居民尤其是社区的老年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十分陌生,有的甚至完全没听说过,对于该模式具体怎么做完全不了解。除了社区本身提供的场地与设施,老年人对于其他的方面依赖都较少。而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琐事,也都是直接求助于亲人朋友或者街坊领居等。对于社区的养老服务,大部分的老年人都没有太大的兴趣,有的甚至有些抵触,总体上参与度较低,人数也相对较少。
3.2 产生原因
3.2.1 发展起步晚,基础薄弱
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起步的,相较于西方国家晚了接近一百年的时间,而发展至今,仅仅只有三十多年,基础上还是较为薄弱。因而无论是政策法令上,还是资金投入方面,又或是人才以及认可度上,目前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对于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和完善,我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3.2.2 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远远超过他们。一般来说,一个国家从要步入到人口老龄化社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不同国家的速度也不大相同,但大部分的发达国家经历的时间大概是一百年左右,而我国进入到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时间仅仅是十八年,而且就目前来说速度还在不断地加快。这就造成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无法跟上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出现“未富先老”的局面,使得老年人的抚养压力越来越大,人们的养老问题也日渐堪忧。尽管国家每年在社会保障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也只是杯水车薪,效果甚微。
3.2.3 传统观念的影响
养儿防老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养老观念,而老一辈人则受到其更为深刻的影响,因此,对于新兴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会有一定的抵触心理,再加上对于新模式缺乏认知,无法认识到新模式较于传统养老模式的优势,从而对于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没有太大的兴趣。没有参与,便不会了解;没有了解,便无法知晓其优势,也就不会去参与。如此循环反复,最终使得老年人总体上的参与度较低,阻碍了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发展。
4 对策与建议
4.1 XX方面
4.1.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
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中,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增加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方面的相关法律,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真正做到各方面都有法可依,同时,XX还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标准,为整个模式提供一个指标作为参照模板。就如《社区服务业法》对社区服务业的资金、劳动力等各项问题进行规范,《老年福利法》对老年住宅、养老机构、医疗和就业等方面进行规范,真正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有法可依。而地方XX也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各种地方性法规,从而更好地辅助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例如,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浙江省杭州市出台的《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规范》,江苏省南通市出台的《关于推进社区长者驿家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等,更好地推动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
另一方面,XX还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加强监管,通过建立相关的监察机构,行驶监管职责,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XX还可以不断完善我国的基本养老制度,辅以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双管齐下,为我国的养老事业提供更好的保障。
4.1.2 增加资金的来源和渠道
目前我国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我国XX的财政支出,且所占比例也相对较少。因此,一方面,XX可以继续加大对这一方面的财政投入,并按照实际情况提高相应的财政投入比例,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也要加强监管,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XX可以从渠道入手,通过为支持社区居家养老的企业、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优惠的政策等手段,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的投入。河南省郑州市对于社会上自建和改建的养老服务中心给予建设补贴,且对于他们配置电梯等大型设备也提供了一定的设备优惠;天津市则对经营养老服务中心的企业提供了扶持奖励,对这些企业的经营也提供了大量的政策支持。这样既可以减轻了XX的财政负担,又能为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4.1.3 加强XX引导,扩大宣传力度
目前,许多人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还处于一个陌生状态,XX应该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通过报纸、新闻、网络媒体以及各种组织活动等手段,对社区居家养老的理念以及优势进行宣传报道,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社区居家养老,逐渐认识到社区居家养老的好处,一步一步地转变人们的养老观念,并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其中来。此外,还可以在社区里设置一些奖励措施,对于那些带头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活动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奖励,从而以点带面,鼓励更多的老年人参与社区居家养老。
4.2 社会方面
4.2.1 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专业化程度
对于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提高他们各方面的技能水平,尤其是医疗护理和服务管理这两方面,同时还要定期进行相关考核,真正做到专业化的服务。另外,对于社会上的各大院校,可以设置相关的养老服务专业,统一进行专业教育,培训出更多的专业人员。除此之外,还可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以此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专业人才到来,同时也可以稳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队伍,让他们更好地投入到这份工作当中。
4.2.2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互联网+”平台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尤其是医疗护理方面,要在各个居家养老社区中配备基础的医疗护理设施以及专业的医护人员,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此外,还可以建设一个互联网服务平台,将社区内每位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录入,为其建立一个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信息更新,同时,每位老年人还可以通过平台来呼叫服务,尤其是针对身体状况不便的老年人,让他们做到足不出户便可享受服务,全方位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4.3 个人方面
一方面,我们要转变自身的思想观念,可以通过XX的引导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相关内容,再对比传统的养老模式,认识到其带给我们的好处。同时,我们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亲自感受居家养老社区带给我们的服务,用我们的实际感受来说明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优势。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发挥我们自身的影响作用,通过我们自身体验的感受来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进来,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
5 结语
目前,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现有养老方式的不足,我国的养老问题已受到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关注,而社区居家养老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对于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具有重大的帮助,现如今也开始逐渐推行。但由于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起步晚,基础薄弱,再加上人口老龄化速度过快,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以及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还存在着相关政策法令不完善、资金投入不足、专业化水平低、人才缺乏以及社区老年人参与度低等问题。
因此,本文认为,要完善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需要从XX、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入手。XX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增加资金的来源和渠道,加强XX引导,扩大宣传力度;社会方面则要注重人才培养,提高专业化程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互联网+”平台;个人方面既要转变自身的思想观念,还要发挥自身的影响作用。 三管齐下,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模式也必然会不断进步,人们的养老问题也会得到更好地解决,最终成为我们不断进步的踏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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