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自二十一世纪以来,金融诈骗丑闻不断涌现,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对案例的仔细研究发现:这些案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失败,因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中国经济对房地产行

  一、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随着《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的颁布实施,X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提出了强制性披露要求2002。《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对我国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受到XX的重视。随着融资环境的恶化、政策环境的严峻、开发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项目的成本不断上升,房地产公司面临的变量急剧增加。为了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房地产公司必须建立、完善和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虽然近年来国家调控力度继续加大,但其重要地位仍然动摇不了。随着限制措施的出台和银行贷款的收紧,资本链面临着越来越紧张的考验。在此基础上,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将越来越大。本文试图通过对房地产行业的分析,了解中国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推广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二)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深化,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在这种情况下,XX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许多文献与理论研究班的基础上进行的,使用四的理论分析、比较分析国内外XX政策框架和层次介绍后,当前的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内部控制现状研究。
  本文的研究重点是通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房地产行业的新系统的实施,主要通过以下途径:理论研究的方法,主要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论述,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文件,奠定了基础,为本文的研究;运用综合分析和逻辑推理的方法,对提高中国信息披露的措施和建议,房地产企业的内部控制。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1、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Hollis、Collins和William(2007)在调查研究内控缺陷的披露问题中发现,相对于未披露内控缺陷的公司而言,披露内控缺陷的公司经营业务更复杂、组织结构变化更多、财务风险更大、财务人员变换更频繁;披露内控缺陷的动机或者是较好的执行了SEC的要求,或者是聘用了权威性审计机构,或者是有着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1]。
  McMullen和Raghunandan(1996)1989-1993年间4154家样本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的研究表明,平均有1102家公司(26.5%)披露了内部控制管理报告。在有财务报告问题的114家公司中,仅有12家公司(10.5%)披露了该报告。其中小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明显差于大公司,特别是有财务报告问题的小公司更不愿意披露内部控制管理报告[2]。
  2、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Eng和Mak(2003)1995新加坡省158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的基本特征出发,进一步研究发现:股权结构、董事会构成对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员工持股比例和较低的XX持股比例高,规模较大的公司和较低的负债比率对信息披露水平有正面的影响;外部董事增加信息披露水平有负面影响[3]。
  Bryan,Lilien(2005)一旦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分类来确定各因素的重要性程度的影响因素,他们选择了2008和2009两年的企业内部控制报告的财务数据,对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所涉及的行业内部因素,产业环境,企业规模、管理结构,外部因素包括第三方审计工作质量,XX的政策和监管等方面[4]。
  3、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研究
  Bryan S,Lilien S.(2004)在他们的学术著作中,SOX法案的颁布将对企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另一方面,SOX法案的规则的推出,企业必须重视内部控制,对内部控制严格的披露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及时,它可以抑制企业的财务数据,对酒店内部控制报告欺骗到一定程度;另一方面,这样的政策也可能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的企业,越是大企业满足这种测试是否会有更多的自然的、主动的、自愿的企业降低以减少只能按照规定的成本,这是不确定的[5]。
  Ogneva、Raghunandan和Subramanyam(2007)通过实证检验发现,边际成本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显著相关,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边际成本高于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边际成本。但如果考虑到公司特征和分析师的偏见,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不那么重要了。同时,结果也质疑了《萨班斯法案》404条款可以降低公司边际成本的说法[6]。

  (二)国内文献综述

  1、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研究
  陈丽琴、封华的研究认为上市公司存在趋利避害,多披露有利信息回避不利信息的现象,尤其上市公司高管出于利己原因有隐瞒不利信息的动机。同年伍春姑也指出非强制信息披露导致披露模糊、延迟、虚假和选择等问题[7]。
  蔡吉甫以我国1251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逻辑回归H研究方法分析其2003年数据发现,企业经营业绩、财务报告质量和盈利能力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有正向影响[8]。
  杨有红和汪薇(2008)2006年上海非财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年报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没有按照“强制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的动机、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一致的标准披露内容的不足,流于形式[9]。
  瞿旭、李明、杨丹和叶建明(2009)以民生银行为例,分析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中的实质性漏洞信息披露的现状,结果发现年报中各部分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含量差异较大,并且存在特定年度披露增多或减少的现象,以及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评价缺乏统一的标准[10]。
  2、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研究
  林斌、饶静(2009)基于信号传递理论,以深圳和上海上市公司2006年度财务数据为样本,对1000多家上市公司进行分析,探讨哪些因素会影响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细节程度。在这个理论中得到的结果,如果一个企业有完善的内部管理系统,例如,人事制度是完美的,有一个全面的内部审计体系,全面研究投融资计划,对资源投资的内部控制是大的,所以这些公司更愿意公布详细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相反,如果企业在交易中有违规行为,企业人员混乱,内部控制不存在,那么这个企业往往是敷衍的态度,披露自己的内部控制信息[11]。
  杨玉凤(2009)对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因素分析在2009发表的学术研究,在公司资产的控制变量,上市时间的长短,对证券市场的稳定,股权结构在这些方面与企业利润,通过逻辑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这些因素都会对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本年度营业利润。本文的研究也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帮助[12]。
  廖青(2006)同样对2003 A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更是考察了影响因素,进一步细化了披露内容。他用三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分类方法分为是否公开,是否与信息披露的规定,披露的程度,二元和多元逻辑回归模型,研究的基本特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这项研究的影响发现,样本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上市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的佣金,特殊待遇,董事会的会议,会议的数量正相关,与多元化程度负相关[13]。
  宋绍青、张瑶(2008)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为重点,包括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证券交易法的具体内容和投资者的财产保护以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样本共有200家典型的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2007。研究的结果表明,如果一个企业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高于证券交易的国家最低要求,合理的健康和投资者保护完善,所以企业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开披露的信息更全面、更可靠[14]。
  李明辉和何海曾经在2003对与实践验证因子分析的要素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他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的资产质量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响两方面第三方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果表明,企业资产质量越健康,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越规范,企业越愿意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内部控制制度就越完善[15]。
  3、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则研究
  周勤业、王啸(2005)在XSOX法案对其影响和意义的讨论之后,社会各阶层的分析,综合和学术造成的实施效果,总结的全景,这项法案已经在企业管理上的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企业的发展将带来一个新的高度。在后续的研究中,与我们自己的特色的企业行为相结合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提出我国应该从SOX法案的学习、相关政策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介绍,该方案具有一定的意义[16]。
  陈敏、邵志高(2008)在基本框架通过SOX的研究以及在法案颁布后XXX根据一系列的后续措施的实施状况,并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宏观评价,提出了应当改进的方面,包括的具体内容应统一评价标准,披露标准加强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格式,等等,这些观点和看法对学术研究和政策有着积极的作用[17]。
  朱荣恩和应唯以SOX法案的第404条作为研究出发点,促进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企业信息强制披露的分析,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了自己对标准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因素,包括该有什么内容,如何规范格式等,并建议应该将此规范在法律强制企业实施形式。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有效性[18]。
  邵志高、张琴(2009)的研究侧重在针对SOX法案颁布之后X各家企业的执行情况,反应最多的是在新法案颁布之后企业退市增多,运行成本增大等等。在当时我国也在推行强制性公布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的背景下,认为我国在公布相关似类似规定的时候,应当以此为鉴,循序渐进,考虑周全后再推广应用[19]。
  缪艳娟(2007)在其发表的文章中重点分析了欧美等过在管控企业内部控制方面的制度和理念,并透过我国一些破产案例提出了我国在当时国家法律层面对于管理企业内部控制方面一些不合理或者不符合企业发展速度的因素,认为我国可以从西方现有的经验出发结合自身发展现状,构建强制性的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体制[20]。

  三、理论分析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信息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慢,也就是说,管理层需要对自身行为的表现进行汇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冲突。为了防止经理个人追求与业主不同的问题,业主通常采取“监督”和“激励”两种方式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这里指的是监管要求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协议,根据会计信息定期披露的要求,报告在办公室工作,这样的工作,如果经理没有完成上述要求,就有可能被解雇。这是业主监事履行委托合同的有效机制。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也表明委托代理理论是研究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理论。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作为买方卖方了解商品信息;信息优势往往互相传输信息通过造福一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依靠信号传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在现实市场中,信息不对称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二是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使企业信息对每个投资者都公平。这样既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又使高质量的企业脱颖而出,使市场价值与企业自身的价值相一致。因此,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共同需求。同时,也可以使中小投资者提供优质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获得更多的信息,提高会计信息的分布状况很不平衡,在游戏中存在的问题中小投资者放心。

  (三)信号传递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高质量或好消息通过信号传递可以与其他时间相比较,市场之间的区别会做出积极的反映,通常是公司股价的上涨。不披露信息的公司被认为是低质量或坏消息,他们的股价预计会下降。因此,质量公司的管理动机是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以向外界传达关于公司质量的准确信息。上市企业只有及时发布信息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地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良影响,选秀节目本身在许多企业中,信息对企业投资者,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股东利益的价格,最终提高企业价值。因此,信号传递理论是研究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

  (四)决策有用理论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高质量或好消息可以通过信号传递与其他时间进行比较,市场之间的差异会产生积极的反应,通常是公司股价的上涨。不披露信息的公司被认为是低质量或坏消息,他们的股价预计会下降。因此,质量公司的经营动机是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向外界传递关于公司质量的准确信息。上市企业只有及时发布信息,企业内部控制,能有效地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不良影响,体现在很多企业,对企业投资者的信息,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价格的股东的利益,并最终提高企业价值。因此,信号传递理论是研究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

  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原因分析

  (一)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动力不足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在中国上市的房地产公司报告不理想的披露,主要是由于缺乏动机披露这些信息。首先,企业管理当局的内部控制意识相对薄弱,对内部控制没有全面的认识。有些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是“似是而非”,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内容不多。其次,由于成本考虑,上市公司往往选择降低披露成本,只披露某种形式的内容,做事漫不经心。最后,公司担心,内部控制信息的详细披露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并使公司处于竞争劣势。此外,内部控制信息涉及公司的未来和不确定性造成的诉讼风险,而上市公司一般不愿意披露信息。

  (二)相关监管单位监督力度不够

  中国的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的出现是因为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尚缺乏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当局应披露而未披露或披露内部控制评价不符合实际,当局应该如何承担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提供意见的内部控制评价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这些都是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进行处理。上市企业不符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惩罚,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励这些企业忽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披露或更低的相关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虚假。

  (三)缺乏统一的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规范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障碍中国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地位,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统一,公司很少,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是没有相关的法律对这些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虽然两“内部控制指引”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提出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但详细程度和程序公开,对缺陷的评估和鉴定的基础上,没有做出详细的解释。这使得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具有较大的选择性和随机性,导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化严重,降低了投资者决策的有用性。在2010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内容和进行详细的缺陷,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和深圳上市的公司指导方针主要有两个目的,情况将得到有效改善。

  (四)缺乏统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审核依据

  基于我国上市房地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审计准则混乱。虽然不同的上市公司通过内部控制发布有效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审计报告,但由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标准不同,建议从内容上形成各种对象,降低了两者之间的可比性。这不仅不利于信息使用者使用自己的工作成果,也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认证标准和其他“高比例并没有专门针对业务的内部控制,只是提供一个系统的指导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评价,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很差。在2010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开展内部控制审计进行全方位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并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参考格式,因为在上海和深圳的两个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实施上市2012年1月1日指南将更完美。

  五、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应用于我国房地产行业

  由于条件所限,本文将选择我国沪深两市有代表性的50家房地产企业2011年和2012年两年的数据进行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体系测试,即ICIDI测试,通过现实情况和对比进行分析。具体的企业名称和股票代码如表5-1所示。
我国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根据表5-2中可以看出,50家样本房地产企业的ICIDI得分不管是在2011年还是2012年都集中在了20-40以及40-60这两个区间段内,比例在这两年当中都达到了80%,平均分方面2011年是40.61,2012年的平均分为42.94。另外,在ICIDI综合评分当中,两年的最高分和最低分都有非常大的差距,这说明企业之间在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差异非常大,好的企业做得很出色,差的企业急需改进。不过,企业都在不断进步,每家企业2012年的分数要高于2011年。总体来讲,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还是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相关建议

  (一)针对监管部门的建议

  为了解决随机分散在监管当局的格式和内容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应强制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发行信息披露,并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以提高信息披露水平以上。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积极性,监管部门也可以考虑对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标准和定期公布的排名中,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也可以使用此信息,让其他用户的资本市场。
我国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二)针对上市公司的建议

  上市公司应仔细了解和学习新的标准体系,在中国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在“自我评估报告”的编制是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不仅注重对披露内容的具体内容和程序评价,还应该注重披露的结果评价,控制标准中明确的内部缺陷,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和纠正措施如缺陷信息。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人员的投入,利用外部咨询单位的帮助,提高内部控制的建设水平。

  (三)针对投资者的建议

  在对上市企业的重要作用,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在中国还需要时间的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信息的主要使用者的投资者,应该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和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在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动力,并提供依据判断做出合理的投资。

  七、结论与局限性

  结论:
  本文围绕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为主线,以2010年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为依据,重点研究了房地产行业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这方面的现状,通过选取50家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为样本,依据企业2011年和2012年的数据,对其进行了ICIDI测试评分并进行描述性统计,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一是以房地产行业来看,近两年该行业的上市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都在不断进步,特别是在《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颁布之后,企业对于相关部门、体系的治理初见成效,ICIDI评分2012年比2011年都有所提高。
  二是在通过ICIDI内控信息披露质量分析体系进行系统打分时发现,虽然企业按照要求公布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但是其尚有诸多不不规范的地方,例如形式不够一致难以横向对比,对于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利,第三方审计机构独立性不够,这些方面急需XX出台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三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银行放贷压力的加大,房地产行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防止资金链的断裂,本文的研究为XX和企业在今后规范经营,保证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经验数据。
  局限性:
  限于自身知识背景、研究水平、时间和精力等方面的限制,本文的研究仍然是十分粗浅的,必定存在诸多局限和不足,本文以房地产上市公司为样本,具有一些行业特性,研究结论难以试用在所有上市公司。本文验证了企业选择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动因,得出了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将受到影响的结论。在对企业进行系统评分的过程中,由于部分评价标准时非量化的,而由人来打分,必然涉及到主观判断的因素,尽管作者尽可能的保持客观独立,但由于水平所限难免有些评价标准拿捏不准。本文所提建设的意见基于文章的分析结论,实际可行性还需待鉴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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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谢
  时光荏苒,随着毕业论文的完成,我的大学生涯的学习接近了尾声,在此,我想由衷感谢在这三年中给予我帮助和关心的亲人、老师、朋友们。
  感谢杨确导师在学习上给我的悉心指导和帮助。杨确老师治学严谨,在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多次对论文的选题、框架和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修改和调整令论文日渐完善。我才能顺利完成本阶段的学习任务,在此献上诚挚的谢意。在这美好的三年中,我从青涩走向成熟,要特别感谢一直陪伴在身边的朋友和我的室友们,是你们的陪伴、关怀和帮助,才让我的大学生活如此绚烂多彩。
  最后感谢感谢我的家人,她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努力是我不断努力的动力。。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更加努力,回报家人、回报学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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