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债务重组其实是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再谈判改变其原有债务合同关系,重新分配利益的经济活动。2006年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是这样对“债务重组”进行定义的: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同时在实际工作当中,最常见的是以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两种方式,而企业许多会计人员并不明白债务重组准确的核算方法,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债务重组及核算方法,使更多的会计人员掌握好债务重组的核算方法,保证企业的会计处理准确、无误。
一、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发展
当前我国实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为2006年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与之前在2001年颁布并实施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有着非常大的不同,但是与我国在1998年所颁布并实施的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是基本一样的,从而当今社会上所实施的债务重组准则是和国际上的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具有一致性的。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与之前所实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一)债务重组定义不同
2006年与2001年的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之间比较可以看出,在2006年新颁布并实施的债务重组准则,定义债务重组所体现出来的规范与合理交易的范围明显缩小了,同时2006年颁布并实施的债务重组准则对“让步”这个描述,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要求。但是如果企业的业务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就不再适用于新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
(1)特定的债务人在持续经营的过程中,真正发生财务危机,同时要与相关的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如果相关的债权人没有把这种所谓的“债务重组业务”做出“让步”,只是接收债务人的生产产品等与债权人进行销帐,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的裁决方式进行解决的。
(2)特定的债务人在持续经营的过程中,并未真正发生财务危机,但是把相关的经济事项看作为与债务重组相关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比如,一个贸易公司欠其供货公司200万元的货款已经到了偿还货款的期限,现贸易公司在财务上发生较大的困难,于是和其供货公司进行协商,其供货公司便同意贸易公司用公允价值大于或者等于200万元的产品进行偿还货款,或者其供货公司同意贸易公司将债务的偿还期限延长1年的时间,到期后便用150万元的货币资金偿还债务,上述的相关交易事项,其实是属于在2001年时颁布并实施的债务重组准则的规范范围,但是并不属于新准则所要规范的范围。因为在2006年的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的相关定义中有提到:“当被还款人对还款人给出了让步时,才可以把这项业务作为会计法律规定的债务重组范围,才可以把这项业务用会计核算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进行核算。”所以,新的与旧的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其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上,存在这不同的规定。
(二)债务重组方式不同
新旧会计准则的债务重组准则比较之下,前者的债务重组方式主要是把后者债务重组方式相互结合在一起,发展为“用资产偿还相应债务”的重组方式。根据2006年会计准则的债务重组准则的定义与方式可以看出,其在内容上与2011年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还是有着不同的。在其定义上,很大程度地改变了债权人的前提条件,要做出“让步”。这样才能被认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了债务重组的业务。因此,在两种不同的债务重组准则之间,其重组方式还是具有一定的不同。
二、现行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核算
现行债务重组准则规定的会计核算方式主要包括以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种方式。在实际工作当中,最常见的是以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两种方式,因此,笔者通过研究上述两种债务重组核算方法,从而更好的运用与理解债务重组准则中所规定的账务处理。
三、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存在的不足
(一)忽视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如果企业发生的债务重组是一种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形式,债权人一般会使用给债务人延期偿还借款的条件,如果以后债务人偿还借款的金额比这笔借款的账面价值的金额要高的时候,那么按照规定,可以说债务人没有做出“让步”,按照现在的会计准则该项业务就不归为重组范围。但是,这很明显就忘掉所偿还的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虽然将来债务人所偿还的借款或货款比如今的债权账面价值还要大,但是把将来所要偿还的款项折为现值,那么其将会有可能比如今的债权账面价值还要小,所以,从资金的时间价值量上看,债权方已经对债务方做出了相应的让步。同时延长付款的时间可以减少债务人现在面临的财务危机,从不同方面进行考虑,当债务的市值要比以后要归还的金额小,可是大于未来偿还金额的现值时,会计准则需把这类事项纳入重组范围。

(二)公允价值的使用可操作性不强
在2006年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当中,其核算方式重新使用了“公允价值”这种会计计量的模式,这是债务重组准则中最为重要的变化,这也使得我国一些企业重新使用公允价值进行核算、确认债务重组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有利因素,当然其给企业带来的也少不了不可避免的一些不利因素。比如: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些ST类型的上市公司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显失公允、具有利润操纵的盈余管理的不良行为,导致这种原因发生并不是因为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应的会计制度、会计规章体系的不完善,同时也不是我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体系未考虑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轨,主要的问题是出现在这些规定的会计准则的相应执行的环节。因为人是具有很多特殊的因素,在我国制度会计准则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许多需要人为判断的部分,第一是为了使得我国的会计准则可以有效、合理地执行,并符合现代社会的企业的实际情况,第二设立“公允价值”的会计计量的模式也给企业带来较为严重的显失公允的盈余管理问题。
(三)虚列资产,使会计报表不真实
众所周知,国家颁布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企业可以合理使用资源。在新颁布的债务重组准则当中,把债务重组的相关收益都计入了当期的损益,对一些本来经营状况就非常不好,并且具有很大的财务困难的上市公司来说,如果债权人一旦做出相应的“让步”,该上市公司的债务将会有可能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从而这些上市公司则通过获得债务重组的收益直接计入了企业当期所发生的收益,使得企业的当期利润虚增,这也就导致每股收益水平具有很大的提升。所以,有些大型企业一旦出现严重的亏损或者管理层要保持每年递增的利润,则他们就会通过我国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的不完善,操纵利润,虚列资产,给股东等相关利益者不真实的报表。
(四)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加大了利润操纵的可能性
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为了可以实现与国际的会计准则相融合,在该会计准则当中,把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所获得的利得作为一种非正常经营的损益的会计事项,从而计入营业外收入,计入利润表的相关项目当中,可是在企业进行债务重组之后,便会使其产生了较为巨大的非正常经营的损益,从而造成企业当期的利润较之前有非常大的波动,尽管在审计报告中必须要求企业对债务重组而获得的收益进行相应的披露,但是因为企业进行会计信息的传递不到位等相关原因,引起了较大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这也加大了企业利润操纵,部分投资者都将会误以为这些都是企业这段时间经营的业绩具有好转的现象,从而误导了利益的相关者。同时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后产生的收益使得利润表中的利润不断增加,从而也会产生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在未具有真正的现金流入的情况下,却要让企业支付较大额的企业所得税款,导致现金流出。使得企业本来经济状况就非常不好,却要增加支付税费的负担,使得企业通过努力正常经营,从而可以实现扭亏的现象更加无望,这样操纵利润的企业最终将会走上退市或破产的道路。
(五)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支影响现金流量表
其实,企业债务重组的业务并不是真正的经营性业务,应是一种非经常性的损益,如果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将会造成企业的利润大幅波动,而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所获得的收益是属于企业的应纳税的收入,应该要按规定计算并清缴企业所得税,,从而影响到现金流量表。企业的债务重组所获得的利得并未真正给企业带来现金流入,而企业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却使得现金流出,这更使得企业在资金周转等方面加大增加困难,而且违背债务重组会计准则的真正目的。
四、我国现行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一)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债务人的影响
1.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可以使得债务人在资产负责表中列示的负债减少,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债务人的财务指标中的资产负债率。但是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的下降,这也不是说明企业的偿债能力不断在加强,这是因为企业进行的债务重组事项,并未能使得债务人的资产总量得到相应的增加,也未能提高资产相应的变现能力,只是表面上降低了资产负债率。
2.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可以使得债务人的收益得到相应的增加,但是这也并不是表现出企业的盈利能力当期有所提高。因此,债务重组并未改善到债务人的经营模式、盈余管理模式等可以影响到企业财务状况的决定性因素。
3.现行的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可以减轻债务人的所承受的未来的财务负担。比如,当债务人发生财务危机时,没有更多的资金维持经营,则可以通过与客户的友好关系,进行债务重组,减轻了债务人的所承受的未来的财务负担。
(二)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债权人的影响
1、现行的准则可以让债权人的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不断减少,最后导致重组损失。
2、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不但可以使得债权人的资金占有成本减少,同时可以缓解经济负担,从而提升本企业的货币流转率。
3、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可以使债权人的资金加速运作,增加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与正确性,稳定速动比率,加强使用资金的变现能力,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
4、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可以改变债权人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相关资产的本质,使得债权人的部分流动资产改变为具有拥有或控制一年以上的资产。因为债务重组可以通过债权变为产权的相关方式进行,这也是会使使得相关短期债务变为投资的性质。
五、总结
企业把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准则用来解决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同时也经常把其看作为一种良药,可以从已经陷入危机的企业脱离困难,从而以空壳的状态不断发展。现行的债务重组准则作为企业解除财务困境甚至达到资源优化的目的被广泛运用。在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当中,其核算方式重新使用了“公允价值”这种会计计量的模式,这是债务重组准则中最为重要的变化,这也使得我国一些企业重新使用公允价值进行核算、确认债务重组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有利因素,当然其给企业带来的也少不了不可避免的一些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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