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人的精神》一书中,辜鸿铭表达了其女性观的合理内涵,其中包括他对女性美德的高度赞美、对理想女性价值的肯定,以及对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作用的重视。与此同时,其女性观的局限性也鲜明地凸显了出来,他忽视女性人格的独立和尊严,轻视女性的人权,并过分强调女性的责任。辜鸿铭与林语堂二人的女性观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
关键词:辜鸿铭 《中国人的精神》 女性观 合理内涵 局限
辜鸿铭(1857年—1928年), 祖籍福建省惠安县, 出生在南洋英属的马来西亚槟榔屿。他学贯中西,被号称为“傲世的怪杰”,通晓英法德拉丁希腊等九种外国语言,年纪轻轻便获得了横跨文、理、工等不同领域里的13个世界博士学位,是满清时代,乃民国初年通晓西方科学、语言学及东方华学的中国第一人。辜鸿铭非常深爱传统的中国文化,也很注重和爱护儒家学说的传统价值,他曾一有机会,就向西方鼎力鼓吹儒家文化的精髓和价值,而《中国人的精神》一书就是他的有力证明,故而又别名《春秋大义》。该书充分反映了辜鸿铭的文化思想,并以当时西方读者的思维模式出发,既有着对中国文明宏观的哲学解释,又有着对生活中的个人和具体事件的分析。为了使外国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读懂这一部作品,辜氏在创作的过程中,反复推敲和琢磨,旨在通过最简单明了的方式和英文语言,向西方展现中国的妇女文明,重建西洋人士对中国文明的认知。因此,辜鸿铭先生以一种中外对比的手法,运用现象深究背后历史意义的笔调,将深沉、博大、淳朴和灵敏的中国文明和中国人精神充分展示出来,树立了中国理想的女性典范,同时也体现了辜鸿铭先生“无我”的女性观。
一、辜鸿铭女性观的合理内涵
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能否具备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而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据此,本文认为人是相对感性的,而不是绝对理性的。所以文学研究者对其他作家、作品的评判也必然带有感性的主观意识。过往有研讨辜鸿铭的文学家将辜鸿铭的女性观总结为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并认为辜鸿铭的封建女性观点在其思维逻辑上根深蒂固。对于以上观点,本文予以反驳。本文认为辜鸿铭的女性观不可以过度简略地评估为三从四德,也不能随意地定性为封建的女性思想观念。公平公正地评判辜氏的女性观念,应做到:第一点,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辜鸿铭的观点看出其所要表达的历史意蕴;第二点,是不可以将其女性观与儒家思想中的女性观一概而论。从以上两点出发,我们就很容易得出辜鸿铭女性观所囊括的合理内涵了。
(一)高度赞美女性的美德
辜鸿铭生在南洋,活在西洋,娶妻又在东洋。这种独特的人生履历决定了他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女性的看法有异于他人。辜氏既能站在西方的开放视角,看待中国女性,又能立于东方的传统视角,接纳中国女性,而最难得的是他选择了用东西融合的思维模式,对中国妇女的品德进行述说和解释,试图重新建立中国女性乃至中国传统文明的世界新形象。辜氏当时生存的时代,是中华民族被压迫的时代,也是中国人民被欺辱的时代。生活在国际社会和贯通九种语言的辜鸿铭更能体会到这一点。历年来,西方人所创作的作品中,时常会出现中国人及中国女性的身影。从总体上看,西方人所勾画的中国妇女是一个神态麻木、表情凄楚、受尽折磨的苦难妇人形象。[1]这也是辜鸿铭对西方中国学批评的原因之一,因为西方的语言学家对中国文化稍有理解,就会自称为“中国学究”,并以浅薄的东方学识来扭曲中国女性的形象,真是自损八百。为了改变西方人对中国真正文明和中国女性的偏见和歧视,辜鸿铭特意撰述了真正的中国文明和真正的中国人,叙说了中国理想女性的特质,歌颂了中国女性特有的勤劳和无私的美德。20世纪初,辜氏在上海任职,混迹于上海国际交流圈。在面对洋人对于中国娼馆和妓女的不解时,他出言道“卖淫者,买穷也”,坚定地捍卫了中国妇女的尊严,维护了中国妇人品行的端正。辜鸿铭眼中的中国理想女性,也许不是真实和普遍存在的。其实,这是他加以了过渡修饰的一种女性形象,以此向西方进行一种文化理想的输出。当时的人们都倡导妇女解放,他却赞成纳妾,沉醉于女子的三寸裹足,背后的历史意蕴也正体现于此。实际上,任何一个民族的社会在进入现代社会之前,都会拥有过一定的陋习。中国有妇女裹足,眼界高人一等的西洋也有女子束腰。所以,当外国人质问辜鸿铭,中国人为何留辫子时,他立即加以反击,问外国人为何留胡子,真是“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辜鸿铭一生都在写作,一生都致力于英文写作,渴望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西方读者了解真正的中国文明和中国妇女。这种不懈地努力和坚守,被堪称为20世纪中国最悲壮的一道风景。
(二)肯定女性的价值
对于高度肯定女性价值的论述,辜鸿铭首先是从西方传统女性和现代女性对比的视角开始的。他认为闪族女性和古希伯来女性不能与印欧女性(圣母玛利亚和缪斯女神)相媲美,但却可以战胜欧洲女性。他贬斥法国作家小仲马笔下的茶花女形象,认为茶花女是虚华浮夸、招摇过市的代表。当然,这些女性都不及中国理想女性实在和务实,但古希伯来女性与中国理想女性的本质是一样的:真正的理想女性总归是家庭主妇[2]。事实上,真正的理想女性存在于所有具有真正文明,而非浮华的文明的种族中。他用《中庸》的“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之,不可以为道”,表达了他对欧洲女性华而不实的批判,对古希伯来和中国女性实务价值的肯定。他指出,一个民族的女性其实就是该民族的文明之花,并且象征着这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和状态,这体现了他的女性观,体现了他对女性至高无上的评价。辜鸿铭的女性观是建立在文明观的基础之上的,又与儒家思想中的文明观和而不同,吸取了儒家文明重视人的品德、培养人的良好品格的优点。在此基础上,他列举了众多优良妇女的类型,分别有古希腊、古罗马和欧洲等世界各显著文明的妇女典型。在中国,慈禧太后的干练受到了辜鸿铭的赞扬,继而把慈禧太后誉为“满族统一中国后的中华文明之花”。
辜鸿铭对女性价值的高度肯定,表明了女性在男权世界具有一定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矫正了儒家思想所倡导的男尊女卑观念,进而向世界宣扬了中国文明的进步。如上文所说,辜鸿铭站在中华文明观的角度,肯定了中国女性在中国文明的价值。这一种较为前卫的思想与儒家的传统伦理思想相比较,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赞扬中国女性,而后者是贬低中国妇女的价值,完全迥异。在整个世界的古代文明中,女性的价值和人格尊严普遍被贬低和轻视,即使是经历过女权社会的中国也不例外。柏拉图把女子比喻是各个方面皆有所欠缺的生物;卢梭则认为男性的道德是至高无上,而女性的道德则远远低于男性;孔子更是不假思索的发出了“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感慨,这样的例子在实际生活中到处可见。这些现象也从侧面衬托出了儒家伦理思想从中庸之道向阴阳哲学的转化,它不再严格要求人达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平境界了,也不再要求人把自己培养为至善、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了,最终导致了阳盛阴衰、男尊女卑的社会价值取向。辜鸿铭对儒家文明的接纳是有所保留的,他认同儒家伦理思想,但也能冲破儒家所带给他的束缚,从而塑造出许多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女性典型。辜鸿铭对中国女性价值的肯定,主要集中在道德和品行方面,这与他的中华文明观是互为表里的,也是相互渗透的。
(三)重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责任
孔子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辜鸿铭非常喜欢沿用这句话,多次借此来表达他对婚姻家庭和女性的相连见解。幸福美满的家庭是由有荣辱和羞耻之心的君子,以及温顺优雅的淑女组合而成的。夫妻之间各司其事,共同经营着这个微缩的天堂,而妻子则成为了这个家庭的天使,她始终发挥着纯洁、谦逊,以及最重要的无私无我的精神。所谓无私无我,就是指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自我牺牲的精神。一个真正的中国女性应该是无私的,是没有自我的。这就涉及到中国婚姻家庭中一个很敏感的话题,那就是中国的纳妾制度。辜鸿铭不仅视裹足为中国国粹,还是一夫多妻制坚实的拥护者,他的“杯壶论”广为流传。辜氏认为,正是因为中国贤良淑德的女性拥有着无私忘我的信念,并且在婚姻家庭中始终发挥着这种精神,才使得中国君子的纳妾行为成为可能,高度赞扬了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无私奉献的精神。
自古以来,中国传统的妇女都恪守三从四德。辜鸿铭认为中国女性理想的三从,指的就是中国妇女的三种自我牺牲,其中一种就是出嫁要为丈夫而活,在家庭中担任着为丈夫生儿育女的责任,不能为自己或者为社会而活,彻底地把女性的一生围困在实现婚姻家庭的责任中。在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妇女从事社会工作的就业资格就被剥夺了,这俨然成为了中国长期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同时,这也透视出辜鸿铭对女性职业定位具有不合理、不准确的地方,但是又不乏有可取之处。譬如,在书中,他反复强调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从传统女性对家庭的付出行为中,高度肯定了她们所从事的家庭劳动的社会价值。他认为手摇纺车、指握纺杆的女性,才是真正理想的女性;中国理想女性的价值存在于家庭劳动之中。女性的世俗婚姻实则是对丈夫负责,与丈夫的家族建立一种契约,这就约定了妇女要通过自我的劳动价值,使家庭稳定,从而延伸至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最终,实现了对国家承担责任。对女性婚姻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强调,显现了辜鸿铭的女性观和婚姻观的深刻性和合理内涵,对当今离婚率极高的中国具备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辜鸿铭女性观的局限
在认同辜鸿铭女性观念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辜鸿铭女性观中,具有不合理、存在局限的一面,进而站在中间的立场上,带着客观、理性的态度去反思这种对女性带有偏颇的思想观念。
(一)忽视女性人格的独立和尊严
由上文可以看出,辜鸿铭的女性观是基于其文明观而建立的,实质上他的女性观就是对文明观的一种拓展和说明,也正是因为他对中华民族尊严的热切关怀,使得他高度地认同了儒家文明,认同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如上所述,他所塑造出来的中国理想女性形象,其实更多的是一种进行了理想化的女性典型,是为了满足他自己向西方进行理想文化输出的必然要求,而现实生活中不一定存在。事实上,在儒家传统伦理思想的束缚下,中国传统女性的思想遭受了几千年的禁锢和浸染,渐渐地失去了在道德中的主体地位,沦为了男权社会的附属品,也失去了女性人格的独立和尊严。最后,成为了一种同卡夫卡一样的异化人格。这真是女性群体的悲哀。正如德国哲学家尼采所说,男性为自己创造了女性形象,而女性则模仿这个形象创造了自己[3]。传统女性在经历了千百年来的思想压迫后,逐渐丧失了对男女平等可能性的思考,而是选择了主动去认同儒教所宣扬的男尊女卑思想,并且形成了一种无我和忘我的自我意识,也形成了一种向男性完全屈服、顺从的趋同价值观。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对此早有诠释,他认为,男性之所以在社会地位和家庭权力上高于女性,完全基于男性和女性之间的道德基础不同。女性还会对男性所提出的箴言坚信不疑,无需外在的强制力量加以渗透。辜鸿铭自誉为名士,用自古名士哪有不风流的名堂,去让西方集体失语,进而坚实地拥护中国的纳妾制度,而他一直把中国纳妾制度的原因,归结为真正中国女人的无私忘我。却不知,中国传统妇女这种无私无我精神的源头恰恰就是由儒家封建伦理思想束缚出来的,这是一种导致女性失去自我尊严和人格的扭曲表现。对于纳妾的诡辩之论,辜鸿铭是完全站在男性的视角下,进行辩护的。强大的男权思维让他对儒家文明深表认同,也正是因为这点蒙蔽了他对女性关怀的眼睛。辜氏在书中反复强调和重视国家的独立,同时,忽视了女性人格的独立和尊严。他忘记了女性首先是一个公民、一个有权利的人。其次,女人才是一个妻子、一个母亲,就算女性再伟大、再无私奉献,她也应当拥有选择和说不不权利。
(二)轻视女性的人权
辜鸿铭常常强调传统女性作为妻子的职责和义务,却时常忘记了女性作为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人,应有的一些权利。比如说,在他的作品里,女性早已失去了作为人的话语权,彻彻底底地成为了男权社会和男权文化的工具。他所表达的是两性之间的权力关系和支配关系,实质上,更像是一种不断变更和碾压的霸权关系。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担任许许多多的角色,而且人人都不同。咱们女性可能会担当女儿、妻子、母亲等角色,但是最基础和最重要的角色是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而存活。但作为第三种人(传统中国人和西方人之外的一种人)的辜鸿铭眼里,就只看到了妇女作为家庭主妇的角色。他认为中国理想的女性就是家庭主妇,就是要嫁前从父、嫁后从夫、夫死后从子,这些才是能够体现女性价值的地方。辜鸿铭对儒家女教观深感认同,这使得他对女性角色定位带有偏颇,也让他十分反感衣着靓丽、坚定为自己而活的现代女性,认为这种女性太过自我、脱离男性,失去了女性最重要的特质(幽闲、腼腆、谦逊)。传统社会对女性的固定形象,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传统妇女地位的发展,使得女性角色的转变,成为了社会化的方向。这就处处限制了女性智力和才气的发展,渐渐地降低了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上的地位。实际上,正如我国著名的思想家和五四运动命名者罗家伦所述,“良妻贤母不过是有夫有子的妇女一部分当然的责任,而绝不是女子人生的目的。”[4]古代女子固守于做一名贤妻良母的职责,是由社会风气和伦理观念所致,而近代和现代女性则有很大的主观权利去选择不相夫,也不教子,所以说作为贤妻良母是一种选择,而不成为理想女性也是一种选择。然而在男尊女卑、男主女从观念盛行的中国传统社会里,我们要想改变男性对女性人权的轻视,必须从改变女性单一的家庭主妇角色开始,使得女性的人格和尊严得到维护,不再限制女性个人智慧和个性的发展,这样才能在多重社会角色中彰显女性发展的魅力,正确地体现女性的价值。
(三)过分强调女性的责任
在辜鸿铭的女性观念里,他过分强调女性的家庭责任以及婚姻责任。这在很大程度上,掠夺了女性在与男性共建的家庭中的主体地位,把女性安置在了一个任男性主导和指挥的位置上。对妇女而言,这显然是不平等的。而导致这种两性对立、分离的根源,正是如同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所说的“文明本身, 都是由男人一手制造的”。在中国文明里,当男权文化意识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时,这就成为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又正是因为这种政治的无意识,让大众在不知不觉中对女性的定位,形成了固式认知。在日常生活中,这种认知还具有执行的规范性。这种思想文明里的女性自然就会占下风,受男性支配和拥有。辜鸿铭是受过西方自由、平等文化教育的,后来他显然忘记了这些,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传统士大夫,他的审美情趣方面也自然有着浓重的士大夫文人倾向。在士大夫文人倾向的视野下,他常常把女性当作被点评和观赏的物件,与那些无意识、无灵魂的客体一样,成为了审美的对象,甚至是成为了男权社会下的把玩之物。封建社会经历了千百年来的变迁和发展,各种社会意识形态也随着时间的发展,逐渐趋向成熟。“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观念盛行,男权独大的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甚至是扭曲人心,而女性也就失去了在家庭中该有的话语权和主体地位,渐渐地沦落为遵规蹈距的家庭主妇,从一而终地奉献着无我的精神品格,在家不仅相夫教子,还要大方地接受丈夫的纳妾行为。辜鸿铭明媒正娶的妻子淑姑就是典型的代表。辜鸿铭对女性家庭责任和婚姻责任的认定,完全出自于他的男权文化中心视角,而做出的评定,忽略了这实质上是对女性人格的一种摧残和禁锢。辜鸿铭之所以痛斥茶花女形象的堕落,是因为他反对女性走向社会,认为这是一种惊世骇俗的行为。因此,他并不能看到传统妇女背后所背负的牺牲和痛苦,更不知道幽闲、谦逊和忍让等特质是一种对于人性的摧残。相反,他路过看到妇女手握扫帚,埋头打理家务的倩影,会让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舒适和愉悦,他对理想化的女性具有一种难以名状的迷恋,换句话来说,辜鸿铭就是“一位对于东方旧式理想妇女的痴情汉”[1]。受男权社会文化的熏陶,辜鸿铭并不能设身处地站在女性的视角,去评判女性实际上所要担负的责任,而是毅然决然地站在了男性的角度,去美化、解说和塑造女性,由此就不可避免地会弱化,甚至是抹杀女性在家庭和婚姻里的主体地位。在辜氏的文明观和女性观中,我们普遍地只看到了他对女性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而无视了女性作为一个个体应有的权利和尊严。西方曾在17世纪开启了人的思想启蒙,19世纪进行了妇女解放运动。饱受西方文化教育的辜鸿铭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坚决地反对近代女性的解放运动,也不接受西方人人平等的主张。他从始至终都是站在以男权为中心的立场上,去评判女性、评价女性的价值,以男权思维来对女性进行定位,这是自古以来男权意识的集中展现,也是辜鸿铭作为个人的一种思想悲剧。
三、辜鸿铭女性观与林语堂女性观之比较
辜鸿铭和林语堂都是中国近现代杰出的国学才子,在对西方进行文化输出的过程中,均展现了他们独树一帜的一面。他们为纠正西方对中国文化的误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值得讨论和研究的是,他们作为近现代过渡时期的高级知识分子,在面对两性文化关系的心理上,既有很大的相同之处,又存在着各自独特的见解和主张。下文将从辜鸿铭和林语堂二人女性观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这两个角度进行研究。
(一)相同之处
在中国社会特有的文化环境的影响下,辜鸿铭和林语堂均长久地浸染在传统的儒教观中。与此同时,儒家思想所倡导的男尊女卑观念也深刻地影响着他们。所以,他们的女性观念中,到处都充斥着男权主义文化思想的印迹。也正是因为受到男权文化意识的影响,他们会习惯地站在以男权主义中心的审美立场上,去审视和评价女性的价值,这是辜鸿铭和林语堂女性观最大的相同之处。
“虽然林语堂作品中的男性常常被有意无意地弱化,但他却没有跳出男性立场的局限———男性仍然能够实现对女性的控制,父权、夫权、子权一个都没少”[5]。读过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一书后,我们会对他所塑造出的、众多优秀的女性形象进行感叹和欣赏。同时,深表遗憾的是,我们通过仔细分析和对比,可以发现,林语堂对木兰和莫愁等优秀女性形象的塑造,虽然给予出了很多尊崇、赞美和同情,但却始终是以男性主观思想为中心,来设计想象中的理想女性。林语堂还曾说过“女性最好的职业是婚嫁”[6],甚至觉得李清照之所以能作出一首好词,也是基于她嫁了人,解决了吃食问题。由此可见,在林语堂看来,女性的圆满人生也只不过是她嫁了一个好丈夫,从而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而这家庭里的女性需要以依附男性的形式存在,所谓的女性独立自主,也不过是在不威胁男性地位前提下的活动自由。事实上,林语堂塑造了许多美好的女性,都在从事着他认为的“最理想的职业”——婚姻。比如姚木兰,她在嫁给不爱的荪亚后,心甘情愿地照顾丈夫和公婆,甚至非常体恤丈夫,赞成丈夫纳妾,竭尽全力做一个为人称道的好妻子、好媳妇。其实,姚木兰是受过教育的,但是她的学识并不能用于社会,而是全部转化为智慧,应用于家庭之中,因为家庭成为了她生活的全部。其实,这些都只是一种停留在表层意识上的女性崇拜。林语堂在作品中真正呈现出的内涵,还是以根深蒂固的男权主体立场为基础。当他以自身的审美和标准来想象、解说和塑造女性形象时,就表明他从未脱离这个大男子主义的立场,还是在迎合男性心中理想女性的标准。林语堂的男性本位意识与女性崇拜在互相交错,在不经意间还是留下了男权主义立场的印痕。
辜鸿铭曾点评过多种文明的女性,其中不乏有古希伯来女性、闪族人女性和印欧女性等等。在他的描绘中,这些文明的女性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贤良淑德。他曾经说过理想的女性不适合当作高悬墙上的偶像,而是应该手持扫帚,打理家中大事小事,实质上,就是大门不迈、二门不出的家庭主妇。由此观之,我们可以看出,辜鸿铭确实存在着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倾向,对女性的认可过于武断和直接。随后,他又对理想化的女性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对他们的品质和价值给予了高度的赞美和肯定。在《中国妇女》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中国传统女性品质的鉴定,是基于他作为男性,对女性作出评价,纵观概括起来女性的品质就是无我、谦逊和温柔。在《中国人的精神》一书中,辜鸿铭沉迷于寻找三寸金莲的完美女性,因为只有这种小脚型才能把女性婀娜多姿的体态和倩影完美地展现出来。这位沦陷在封建社会风骨下的大文名士,已经彻底醉心于千百年来士大夫所形成的审美情趣当中了,真不愧是被誉为东方旧式理想女性的痴迷者。
辜鸿铭和林语堂都是睁眼看过世界的杰出人物,但是就是难逃男权主义思想的浸染。他们一直习惯于用男性思维去定义女性,宣扬一些对女性的见解和主张。殊不知,这些东西都成为了对女性人格和自由,进行摧残和束缚的利器。作为当代女性,我们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刻的思考,避免重蹈覆辙。
(二)不同之处
林语堂和辜鸿铭都是学贯中西、融汇古今的学者和现代作家,他们不同的点在于对女性解放这个课题,持有不同看法。林语堂在发展幽默文化的同时,还特别关注现当代女性解放的问题。他的著作中处处显现着对女性的尊重和崇拜。辜鸿铭则侧重于对国家实况和情怀的表达,他对于现代女性的解放现象是不赞同的,是贬斥的。下文将从上述的主要观点展开研究。
在《中国人的精神》中,辜鸿铭把女性的精神总结为无我精神。他所塑造的女性没有自己的人格和尊严,还要为君子的纳妾行为进行辩护,是家庭乃至社会的底层人物。而深受母亲和恋人影响的林语堂则十分维护女性的尊严,并且深深地崇拜着女性。在《女子与知识》一书的翻译中,林语堂充分展现了对妇女解放者罗素夫人的尊重和爱戴,对女性自由和权力自由进行了完整的翻译,高度赞美了伟大的母爱,表明了他独特的女性观。这二人女性观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林语堂能够从女性的立场出发,热切地关注着女性的生存环境和生存价值,而辜鸿铭往往忽视了对女性本身的关注,致力于塑造理想中的女性。辜鸿铭认同传统儒家伦理思想,并把这些封建思想加以想象、美化和塑造成中国理想的女性,而林语堂则嘲讽儒家思想所倡导的男尊女卑和三从四德的主张,并对传统思想所倡导的女性自我牺牲精神提出了质疑,他所塑造的女性形象是具有治理能力的。因为他认为女性治理世界,会比男性好,欧洲就是男性治理世界的反例子。林语堂在对传统女性受到的禁锢和束缚,表达同情的同时,还能站在男女平等的角度,对女性进行综合能力的评价。他能够将女性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来看待,不加以任何意识形态和阶级性的成分,去关照女性,甚至对特殊的妓女群体给予了许多人性的关怀。“林语堂讲人的理想,无论男女,都强调心灵的彻底舒展和自然天性的完整保存,以此为人格之一块基石”[7]。在林语堂的塑造下,红牡丹是一个具有名妓特色的奇女子形象,具有十分独特的个性。她不仅敢于反抗社会的压迫和命运的不公,更能在对待爱情的态度上,表达自己的真性情,敢爱敢恨,更敢于追寻灵与肉的高度和谐。这样一个形象贴切地表达了林语堂对女性性格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尊重。他也曾把李香君誉为“以秉节不挠受人赞美的女子”,述说她的“政治志节与勇毅精神愧杀多少须眉男子”[8]。巾帼不让须眉,女子心中也有大义情结,也能拥有一番作为,男女都应该予以同样的尊重。林语堂认为在人的生存面前,任何人以何种生存方式生存,都是平等的,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更何况女性并不是自愿沦为男权社会的附属品和玩物的,只是一步步被迫地丧失了自我的主体地位,而男性把女性当成了物件来观赏,还再去嘲讽女性的生存环境,显然是非常可耻的。因为林语堂主张“女性决非男权主义者认为的卑贱劣物, 她们是水, 高尚纯洁、灵光闪动而又无坚不摧”。所以,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可见他对女性的宽容和褒扬。与辜鸿铭的女性观相比,他的有着许多不同之处,更能显现出人性的光辉。
辜鸿铭主张妇女牺牲自我和本我,林语堂主张对女性给予关怀和崇拜。由此可见,辜鸿铭和林语堂两人的女性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表现为是否主张女性拥有个体的尊严。另一方面,无论他们怎样差异化地评判和对待女性,其实质上,均携带着封建大男子主义思想的烙印。
四、结语
多年来,女性观都是一个长期待解决、备受争议性的话题。因此,我研究辜鸿铭的女性观便更具有现实性的意义。不仅能让我们女性认识到自己,还更能确定我们的底线在哪里。对于辜氏的女性观,我们应当辩证的看待,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既要承认其女性观的合理内涵,又要深刻地了解其存在的局限性。不可否认的是,辜鸿铭有着赞扬和欣赏女性的一面,但他同时存在着忽视和轻视女性的一面。通过辜鸿铭和林语堂两人女性观的对比,我们作为女性,更容易体会到女性要想在家庭和社会立足的不易之处。只有当男性自愿地站在女性的立场上,并且摒弃男权主义思维,进而重新思考两性之间的关系,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无论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女性都应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尊重和自由。
参考文献
[01] 黄兴涛.闲话辜鸿铭[M].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6.154.
[02] 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97.
[03] 孙绍先.女性主义文学[M].辽宁: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14.
[04] 姚毅译.中国女权概念的变迁[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96.
[05] 董燕.林语堂女性观的独特性极其现代意义.[J]求索,2017(07).
[06] 林语堂.林语堂名著全集[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108 .
[07] 谢友祥.名妓情结及浪漫爱情的心理补偿──林语堂小说《红牡丹》论.[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06).
[08]林语堂.吾国与吾民[M].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153 .
致谢
转眼大学时光逝去,我内心不由地发出对青春的感慨之意。首先,我非常感谢谢教授对我的指导,在他的悉心教导下,我得以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谢教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钻研精神,使我深受感染和激励。在本人完成论文写作期间,谢教授一直耐心地指导我,历经了选题、撰写开题报告,再到论文写作的各个阶段,让我学习和收获到了很多。毕业之际,最想感谢的还是在大学四年里,对我们用心良苦的老师们,感谢你们辛勤的付出和谆谆教导。因为你们,我才变得比以前更好,懂得了更多学识上和人生的道理。最后,我还想感谢大学四年来,帮助和照顾过我的同窗们,谢谢你们的陪伴,让我的求学时光变得更加的丰富多彩。我对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愿大家所愿,皆能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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