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儿童教育的概要
所谓学前教育,即幼儿教育,是指对3周岁以上6周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它是儿童接受教育的初始阶段,同时也是我国学制中的第一阶段,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2010年3月5日,xxxxxxxx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把“加强学前教育”建设纳入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发展蓝图,富有远见卓识,意义重大而深远。在党和各级人民XX的关怀下,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可喜的长足进步。
然而,当前我国的学前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同样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
二、学前儿童教育发展的思路及策略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迅速改变学前教育被边缘化的尴尬局面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学前教育就是坚持以儿童为中心。首先要对儿童进行正确的认识,儿童是人,但有别于成人。“教子当在幼”、“养正须启蒙”的教育观点,启发教育应从幼儿抓起。幼儿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整个

教育事业和教育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全面提高我国人口素质的关键环节之一,担负着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工程奠定基石的艰巨任务。幼儿教育对于儿童的发展也起着巨大的影响作用。然而,在我国学前教育却发展相对滞后,各级部门对该教育的认识水平不高,无论是XX,社会,家庭和学校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学前教育的发展被边缘化。因此,我们必须按照xxxxxxxx代表xxxx提出的“加强学前教育”学校建设的要求,切实把学前教育纳入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工程,努力解决城乡学前教育差距,努力改善学前教育同其他教育体制的差距,以促进我国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遵循教育规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同所有教育一样,学校学前教育具有自己专业特点。因此,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全面了解幼儿的生理、心理特征,为他们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保证他们的食品卫生安全,有专业的幼教工作者,有目的、有组织地培养幼儿的德、智、体、美等综合能力。然而,实际生活中人们对这方面的教育规律没有足够引起重视,甚至存在误区。其一,人们对于幼儿不能正确、全面的认识,认为他们是乳臭未干的“小黄毛”,幼稚无知,成年人对这些孩子缺乏正确的关爱,要么放手不管,要么就是“不打不成器”的思想;其二,很多幼教工作的影响者简单地认为,幼儿教育是“带带孩子”,没有什么深奥的学问,只要有个活动场所,似乎不管什么人都可以办起幼儿园;其三,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社会上一些人以营利为目的,不断鼓噪“千万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而一些家长往往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心理,不切实际地揠苗助长,“幼教小学化”的现象屡见不鲜,无意中扼杀了幼儿纯净的童年、童心和童趣,导致南辕北辙的后果。例如,在智育上,幼儿具有直觉行动思维的特点,他们是通过直接感知和具体行动进行思维。因此,只有利用和创造大量的机会,引导他们运用多种感官和语言去与物、与人加以接触交往,才能增进他们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及初步的动手能力,以发展智力;在德育上,幼儿年龄小、经验少,只能根据他们身边的、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情景,从情感教育入手,循序渐进地引导帮助他们形成初步的是非观念、萌发初步的道德感情,比如从培养幼儿对自己的父母、亲属、老师、同伴、邻居的爱开始,然后引导到对家庭、对家乡、对周围社会生活的爱,以形成对祖国的爱,从而培养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在美育上,作为艺术启蒙教育,应侧重培养儿童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并非强调幼儿必须掌握多少的艺术技能技巧。因此,幼儿教育是一个对孩子潜移默化教育的过程。必须按规律开展,这有这样学前教育才能朝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才能为实现均衡教育发展。
(三)必须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园,确保学前教育的科学发展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实行依法治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国家机关、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各种教育主体都应当依法参与,都来关心下一代成长,包括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事业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这是“加强学前教育”建设的根本,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强学前教育建设,我以为最重要的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社会都要增强“依法治教”的法制观念,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立法具有可行性,我国《宪法》、《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xxxx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等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立法提供了直接的宪法、法律和政策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第5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这为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奠定了学前教育的经济基础。
二是遵循“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XX在职权范围内承担本行政辖区内管理幼儿教育的相应职责。各有关部门,如计划、财政、卫生、公安、劳动人事、城建环保等等单位都应当各负其责,将幼教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规划并落实到位。通过开设幼儿师范学校,或加强职校幼教专业建设,为幼师队伍培养足够的合格人才,同时加大对公办学前教育的财政专项经费投入,以保证正常运转。并最终也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让更多的学前儿童享受到免费学前教育。这样的教育才更能体现公平性。
三是加强监管保证学校学前教育的规范性。依据发露严格规范设置幼儿园的实体要件,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机构章程;有合格的教师、保育员和医务人员;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等等。同时对家庭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保证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与思考
总之,学前儿童的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他即对儿童的个性发展、价值观存在影响,也关系着民族素质和国家的未来。但是从事学前教育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遵循他们的认知规律及教学规律,在《宪法》、《教育法》等法律的指导下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依法办校,只有这样我国的学前教育才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才能与我国义务教育做好衔接,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参考文献
[1]周鸿.国史通鉴:第1卷[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339-340.
[2]xxxx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5.
[3]国家教改纲要首次明确学前教育是XX职责[N].北京晨报,2010-05-17
[4]教育部.加大财政投入解决幼儿园入园难[EB/N].[2010-12-03].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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