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摘要

志愿服务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主力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实现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改革和社会发展的一种趋势。本文以Z市D区为研究对象,运用治理理论、志愿失灵理论和供给动机理论,科学设计调查问卷,走访志愿服务组织和村(社区),针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组织中志愿者和村(社区)三类样本发放不同调查问卷,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从志愿服务组织概况、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志愿服务组织中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动机等方面来分析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状。通过对三类样本问卷调查结果研究分析后发现,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着诸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团队积极性难以调动、参与类别专业性较低、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自主发展能力薄弱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城乡区域的社会资源存在差异、陈旧的激励保障措施对于积极性的调动有限、因缺乏XX主导的内外统筹而限制了参与类别的专业性、三方面因素导致的人员队伍不稳定性、独立性难以保障和XX有效引导的缺失阻碍了组织的自主发展。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项目化打造城乡区域社会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创新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高质量激励保障机制、内外联动构建多模式化的专业志愿服务体系、多举措多渠道稳固志愿服务队伍、XX引导并培育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发展的独立空间的对策来推动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志愿服务组织;基层社会治理;志愿失灵;供给动机

  第1章绪论

  1.1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1.1.1研究目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体制也不断改变。如何推进和加强社会治理,XXX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XX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这为XXX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我国历来注重党和XX的管理,因此,目前“党委领导”“XX负责”方面的机制较为健全,“民主协商”“法治保障”“科技支撑”方面正逐步推进,然而“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方面却较为薄弱。所以,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已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志愿服务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主要力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实现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中国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必要趋势。在2019年国庆阅兵、2020年抗击新型冠状肺炎中,志愿者在这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并获得高度关注和广泛认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新途径,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新形式,理应发挥更大的效用。本文通过对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等研究,以期找到更好的方法,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使志愿服务组织更充分地发挥其在基层社会共治局面中的积极作用。

  1.1.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新型基层社会治理的应用型模式,将会对原有的以XX为主导、民间积极参与的并行模式产生影响,这将改变以XX为唯一主体的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一定程度上调动民间社团力量和资源,形成社会共治新局面。 本文主要研究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问题,希望能为创新型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研究,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2.现实意义。在经济和文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社会各阶层也都在以不同的方式迅速发展,使各类体系结构发生变化,这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而,不断改变创新、积极引入和应用与时俱进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是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目前,志愿服务组织在抗震救灾,活动展览,扶贫,环境保护等重大活动中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压缩XX决算,还可以传递社会正能量。本文选择Z市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优化对策,帮助其更好地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协同共治作用,并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供一定参考。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相关研究

与国内志愿服务组织不同,国外的志愿服务组织都是非营利性的自发民间组织。另外,国外的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相对开始较早,并在长期发展中逐步完善,成为国外的一种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因此,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丰富。

1.有关志愿服务组织的研究。关于志愿服务模式,ArnsteinSherry R(2015)研究认为可以分为以下四种:XX完全控制、第三方运营、双重管理和社会合作四种模式。 同时,该研究还认为,志愿服务具有非营利性,通过无偿提供精力和技术来参与社会公共服务。[2]在有关志愿服务的立法研究方面,更为标准化的是X总统Clinton(1993)在签署的《国家和社区志愿服务法》,该法案的签署增加了青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的能力。对于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管理方面,Nancy(1996)提出了一系列流程:第一,对志愿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评估,战略规划和项目设计;第二,制定志愿者岗位,招聘计划以及招募、岗前培训、激励评估;第三是对志愿工作的认可以及对志愿项目的评价。[3]

2.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X学者Levitt Theodore(1973)研究认为,XX机构应以为社会公民提供良好服务为目标,规范社会秩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公共机构,将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社会。[4]对于弱化XX对基层社会干预和影响方面,Jennifer M.Coston(2015)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是管理主体为实现某些目标或认为其对社会目标产生影响的手段和过程,XX不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应引入了第三方治理主体。[5]而Adil Najam(2016)明确反对无国界权利的XX管理模式。他认为,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XX,但要严格控制XX的权利和治理相关领域,以此来维护基层社会治理的开放性。[6]

3.有关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Paul Hurst(2016)认为基层的社会治理具有社会服务性,具有独立的管理能力:首先,XX对于社会治理具有一定职责关联,XX的社会管理主要体现在对社会的资源供给中;另外,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志愿服务组织的建立是社会自我管理的重要途径;最后,提供更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更多的社会阶层参与其中,这离不开合理的激励体系。[7]罗伯特 D.普南特(1999)认为,社会组织的一大特性就是利用和组合社会资本,通过规范化的公民参与,提高社会信任度,并促进合作,使得社会组织更大程度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整合分散的民间资源,根据社会实际需要重新分配,最大程度地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率。[8]Pierre Bourdieu(2000)将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社会资本分为微观和宏观:微观社会资本包括社区中的志愿服务组织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所有资源,宏观社会资本则包括公众行为、公共政策等。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化管理是更加高效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种模式,国外对此也有一系列的理论研究:Kraft Tim、Zheng Yanchong和Erhun Feryal(2013)认为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市场行为干预公司管理;[9]Dzulkarnaen Ismail、Taksiah A.Majid和Ruhizal Roosli等(2014)人从项目化管理的角度对志愿服务组织更高质量地参与灾后重建进行研究;[10]Larson Bruce A和Wambua Nancy(2011)则从项目化费用管理的视角,对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弱势群体帮扶项目的管理进行更精准化的费用成本核算。[11]国外也有通过对个例的模型制定,形成一系列理论研究成果:Evans Bryan和Vesely Arnost(2014)认为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地方XX与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社会治理政策受很多因素的影响;[12]Cada Karel和Ptackova Katerina(2014)以捷克的移民政策为模型,研究认为XX和志愿服务组织长期合作互动是有利的,但对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责任明确化的干预必不可少,否则将因治理责任模糊化而导致相互推诿和治理盲区;[13]Clare Barnes和Frank van Laerhoven(2014)以印度社区为研究对象,分析认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要是发挥其在共同治理中的持久性和稳定性的作用。[14]而对于志愿服务组织是否能够参与立法,Woo-youngRhee(2011)研究中认为二者依旧存在矛盾,需要更健康的合作关系来平衡参与的稳定性和志愿参与的民主持久力之间的利益。[15]

 1.2.2国内相关研究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才开始了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研究,但其实践早于理论。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里,我国的志愿服务发展取得巨大进步。虽然目前我国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研究还的界定还未一致,但志愿服务确实可以一定程度填补XX公共服务中的缺陷,特别是随着公众需求日益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解决社会问题的作用愈加明显,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愈加丰富。

1.有关志愿服务组织的研究。对于国外志愿服务中可以借鉴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我国对此的理论研究较为丰富。辛华和张学(2013)东对X的志愿服务人员组成、服务领域、规模特征以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所发挥作用和成效等进行探讨;[16]冯英、张惠秋等(2008)则对全世界各地区的志愿服务进行研究,汇总编著了《外国志愿人员》一书。[17]对于我国的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中,以下学者认为我国的志愿服务具有多样性:李作鑫(2015)将其归纳为三类模型——社区服务模型,青年服务模型、民间服务模型;[18]而对于其中的青年志愿服务,丁元竹和江汛清(2001)认为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青年志愿服务是指在共青团领导下的青年志愿活动,广义的则是包含青年志愿者参与的所有社会志愿服务。[19]对于志愿服务组织方面的研究,北京志愿者协会(2006)从组织的建立、团队的管理、人员的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研究,编写进《志愿者组织建设与管理》一书,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理论和实践都具有指导意义。[20]而目前我国志愿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以下学者进行了系统研究:陈莉琳(2016)运用比较研究法,对比国内外志愿服务实践,发现国内志愿服务存在目标不明确、人员不到位、体系不完善的短板,并探讨以社会化模式夯实我国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基础,以网格化模式增强其计划性、引领性和保障性;[21]史林(2016)也认为我国的志愿服务需要明确额目标、详细的计划、系统的管理。和激励的机制。[22]

2.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路磊鸿(2016)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进行分析,认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可区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主体应包含政治、经济和社会三大领域。[23]在发挥基层社会治价值和作用上,周祥超(2015)认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应极大可能地发挥其价值和作用,以更高效的统筹社会各领域协调发展。[24]张海燕(2015)从XX职能的角度来看,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是XX履职的基础,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也需要不断更新。[25]

3.有关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俞可平(2000)提出了“治理与善治”理论,“善治”本质是XX与社会互补合作来弥补XX失灵的一种治理机制,因而“治理与善治”实质上是公民对公共事务的独立管理或公民社会组织与XX的合作管理。[26]对于这种治理模式,丁茂战等人(2009)认为,应在XX发挥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辅助作用,即XX把控宏观上的总体规划,志愿服务组织则可以在一些具体事务上发挥其治理作用。[27]对于如何规范我国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姜毅影(2016)认为需要引进先进理念、制定保障性制度,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志愿服务组织和人员行为。[28]王名、丁晶晶(2013)则总结了目前我国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的经验:将目前的双头管理改为民政部门的统一直接注册,减少志愿服务组织的进入壁垒,增强其活力;加大XX购买,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治理范围;坚持志愿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促进XX主导下的多元化管理;建立完善的孵化机制,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稳健发展提供系统支持;促进建立多元化参与的志愿服务组织监督制度以更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督。[29]对于我国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孙录宝(2012)认为在服务领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都在不断扩大和提高,同时也需要社会治理模式的进一步创新来适应这种发展趋势。[30]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综上所述,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专家学者,对于志愿服务组织的现状、发展和管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模型和实践经验等,都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相对来说,国外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比国内的更为成熟,但这些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志愿服务组织或基层社会治理单方面,特别是国内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成果较少。本文就是以Z市D区的基层社会治理为视角,通过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和总结归纳的方法,研究其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情况。发现其中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对策,使志愿服务组织能够更有序、有效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论文共分为五章,包括绪论和其他四个章节。

第一章绪论。该部分介绍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系统的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并提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和存在不足。

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在本章中,首先定义了志愿服务组织、基层社会治理以及参与式治理的概念,然后阐述了公共治理理论、志愿失灵理论和供给动机理论,并分析了这三个理论基础对于研究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第三章D市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状分析。在本章,通过相关资料的查阅,首先介绍了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概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三类样本选择并进行问卷调查,再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进行现状分析,最后基于供给动机理论,结合问卷调查情况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中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动机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以此来介绍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

第四章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章通过问卷调查对三类样本研究分析后认为,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着诸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团队积极性难以调动、参与类别专业性较低、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自主发展能力薄弱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城乡区域的社会资源存在差异、陈旧的激励保障措施对于积极性的调动有限、因缺乏XX主导的内外统筹而限制了参与类别的专业性、三方面因素导致人员队伍的不稳定性、独立性难以保障和XX有效引导的缺失阻碍了组织的自主发展。

第五章 促进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与建议。在本章中,针对上文中的问题以及原因,运用治理理论、志愿失灵理论和供给动机理论,从项目化打造城乡区域社会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创新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高质量激励保障机制、内外联动构建多模式化的专业志愿服务体系、多举措多渠道稳固志愿服务队伍、XX引导并培育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发展的独立空间五个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1.3.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参照专家学者的现有研究成果,找到本文的切入点,确定主要写作内容。 通过网上主题检索和文献追踪检索以及线下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整理和分析与志愿服务组织、基层社会治理、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有关的文献和资料。

2.调查研究法。通过走访D区范围内的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及志愿者、基层XX相关部门,采取入户调查与实地发放相结合形式,收集第一手资料,并根据不同对象制定不同问卷,做好问卷调查记录,以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总结归纳法。运用总结和归纳的方法深入分析目前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内先进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4创新与不足

  1.4.1创新之处

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针对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状进行分析,运用问卷调查等研究方法发现存在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并运用公共治理理论、志愿失灵理论和供给动机理论提出具有合理性的相关对策。

 1.4.2存在不足

由于条件、相关资料以及本人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水平有限,本文的研究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提出的一些对策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另外,针对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笔者研究存在着不完全性,这些都是我需要继续研究,深入探讨的问题。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 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volunteer)一词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含义为“希望或渴望”。不少学者认为,志愿是在专职之外,不受利益驱使,也不受法律强迫,以提供服务改善社为目的的行为。[31]罗曼斯认为,志愿追求的不是物质补偿,而是基于道德、信念、良心、同情心和责任感从事公益活动的行为。[32]志愿,在现代汉语则由“自愿”之意。2006年,中国发布的《中国志愿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总则对志愿人员进行了定义,即“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和其他资源自愿为社会和其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群。”

志愿服务,与志愿人员参与的概念有关,即志愿组织和志愿人员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来促进社会发展的行为。而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以一定数量志愿者组成,以开展或推广志愿服务行为和传播志愿精神为业务范围的群体、团队、组织和机构。志愿服务工作具有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的特征,在志愿帮助他人、传递温暖、服务社会的同时,也是一个用生命影响生命的过程,对化解社会矛盾、传递社会正能量、维护社会和谐发挥着积极作用。

 2.1.2 基层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是一个现代概念,其最为通用的概念是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即个人和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公共事务的多种方式的总和。[33]

基层社会治理是对基层地区(如城市社区、农村等)的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社会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涉及面宽、事量杂而多,直接面对一线群众,在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石,基层社会治理是否有效,直接决定着经济社会是否能持续发展、繁荣和稳定。一般来说,由于主体不同,基层社会治理可分为XX主导和非XX组织参与两类:由XX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即XX利用法律授权组织特定的活动以实现特定的公益目标,由于XX在控制资源方面具有强大的支配权力,因此这类基层社会治理的格局、规模、受众面更大;非XX组织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即民间组织基于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开展的与XX管理的社会治理形成互补和合作的相关治理活动。

中国学者张立荣和刘毅(2014)认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本质上是多样化的。 基层XX工作时相处的对象非常加多样化,并且受到我国传统的深刻影响,使县级以下人民XX的改革成为最麻烦的层级。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充满变数和差异。 要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就必须突破原有模式的困难和瓶颈,系统、全面、有序地创新基层治理制度,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治理创新,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重塑社会秩序,冲破社会转型困境的方向。[34]

 2.1.3 参与式治理

“参与”是参与式治理的关键,这一观点得到国内外众多学者的认可,公民个人、社会组织、企业等作为利益相关者而积极参与与其利益相关的公共治理中来。参与式治理是XX、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公共治理的行为实践,从决策内容的提议、制定到最终执行,可以更多地考虑群众的民主意识,更好地平衡利益和监督权利,从而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性。[35]

参与式治理起源于1960年的西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陷入困境,Arnold Kaufmann(1960)首次提出其的概念。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壮大,到了1990年初,“大XX”状况对公民或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侵蚀也逐渐暴露,进而开始寻求XX—社会—公民间的平衡点,因此,参与式治理理论逐渐被学术界广泛关注。[36]

参与式治理因为是地方XX通过向普通市民开放公共政策程序而解决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制度和程序的总和,因而既被视为改善公共服务的机制,又被看成深化民主的战略,因此在发展中国家广泛实施。 参与式治理,一方面通过改善公共服务提供与受益人之间的匹配来帮助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另一方面通过将公民纳入公共政策程序中来提供帮助。有利于转型国家巩固其新兴民主。

目前,中国的参与式治理主要在社区以及乡村委员会中实施,但并没有大规模大面积推广,仍处于发展阶段。XX与公众的关系以及XX结构环境的优化需要进一步调整 ,XX、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责任分工需要进一步阐明,以实现安全的参与式治理方法。

 2.2理论基础

  2.2.1公共治理理论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现代化的发展,绝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通过XX管理改革实现从统治到管理再到治理的变化过程,从而充分发挥了市场、企业和非XX组织等在公共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上世纪末,James Rosinau(1995)将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相结合,提出现代“治理”的详细概念:XX不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市场、民间组织、公民都可以是;治理范围不再局限于XX和市场范围,而是扩大到“公民社会”;治理向度从上至下的垂直结构演变为上下互动、水平延伸的网络化结构;治理原则由传统的垄断统治转变为合作协商。[37]

公共治理理论是综合平衡“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范式”以及“组织与文化传统新范式”的一种理论模式。尽管治理实践需借助市场机制,但公共治理理论并不赞成新自由主义对市场调节作用的过分推崇,该理论中涉及的国家和公民的角色都要有一定的改变,国家集中精力于动员、把握进度和管制等方面,而公民则需借助社会组织这样一些组织载体,从被动的消费者身份变为主动的决策参与者、管理者和执行者。可以看出,公共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只要社会组织行使的权利能体现公众的利益,并且国家把其原先独立承担的责任转移给社会组织,这些组织就能逐渐转变为社会公共管理的权力中心,即成为治理主体。这些治理主体拥有各自的能力和资源,所以治理主体间需要相互依赖、相互合作,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治理过程便成为了一个互动的过程。因为多元主体之间形成了多种合作伙伴关系,在运行机制上便形成了一个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这个体系里的治理主体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需要放弃部分的权利。治理主体间增加沟通和理解,最终形成一个管理联合体。[38]归纳起来,公共治理理论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一是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来提高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主动参与决策、执行、监督与评估过程;二是通过市场化、社会化的方式,全面提高社会福利,努力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大大提高社会治理的绩效。

在公共治理理论传播到中国之后,著名学者俞可平(2000)认为,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官方或非XX公共管理组织利用公共权力在预定范围内维持秩序并满足公众的需求。公共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制度关系中使用它运用权力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行为,以最大程度地提高公共利益。公共治理需要权力,但这种权力不一定是XX,它与自上而下的执XXX力不同。这样的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一般通过合作与谈判确认伙伴关系,通过确定认同和公共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党和XX对于公共治理也是高度重视:XXX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XXX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XX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目前我国的公共治理相比较于西方国家,具有以下特征:集中化的治理主体,作为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者的党和XX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和功能;垂直化的治理向度,即更注重顶层设计的协作和交互;广泛化的治理领域,我国的社会治理包含了从基层、地方、区域到整个国家的多层次治理体系。

公共治理其实质是强调“多中心合作治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公众参与是基层善治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共治理在基层善治中的实践机制。本文基于公共治理理论,来研究分析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情况,包括基层治理制度和基层治理能力。区域内乡镇(街道)及村(社区)管辖范围内的XX、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等与治理主体在合作治理中形成相互联系和互相作用的运行监督机制,采取参与式治理的方式在其管辖范围内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2.2.2志愿失灵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志愿服务组织为代表的非营利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兴起,并迅速引起了公众和学者的极大关注。莱斯特·M·萨拉蒙(2008)在传统非营利组织理论反思的基础上首次提出志愿失灵理论,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组织的一种,同样存在固有局限,产生失灵现象,而XX的优势恰能弥补非营利组织的不足。[39]萨拉蒙把志愿失灵归纳为以下几类:

(1)慈善不足。志愿组织收支缺口较大。志愿组织资源的主要来源为社会捐赠、XX资助和收费。通常志愿捐款只占很少一部,而服务性收费不符合志愿精神的初衷,因此XX补贴一直是志愿组织的主要来源,但由于新公共管理运动和XX重塑运动,XX财政支持志愿组织的能力也逐渐薄弱。

(2)家长作风。志愿组织里的发言权往往掌握在有经济资源的人手里,并且,他们所做的决定不必经过更多人的同意,也不必接受公众的监控。

(3)业余性。志愿组织强调的是志愿性,相关工作主要依靠爱心人士,因而对组织绩效和服务质量会有一定影响。同时,由于志愿组织不能提供很高的工资待遇,很难吸引更多的专业人士,而无法改善志愿组织的业余性。

(4)局限性。志愿组织作为XX失灵的一种补充,活动对象往往只局限于某些特定的社会群体。另外,不同志愿组织规模和能力也不同,很难产生规模效应,往往成本高效率低。

(5)官僚化倾向。志愿组织作为制度环境的产物,存在被环境同化的可能,XX组织与市场组织的高效管理,往往是志愿组织模仿对象,从而易造成志愿组织的官僚化倾向。

萨拉蒙认为,志愿者组织的弱点正是XX的优点,而XX的弱点恰恰是志愿者组织的优点,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志愿组织应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初始机构,只有当志愿组织提供的服务不足时,XX才需要发挥额外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委托XX”理论,XX将任务委托给志愿组织以实现其目的。XX负责资金支持,志愿组织负责提供服务,通过XX购买服务,二者取长补短。

本文以“志愿失灵”为理论依据,研究分析D区志愿服务组织如何克服志愿失灵,更好地参与到D区的基层社会治理中来,让基层XX通过一部分职能下放,既节约公共服务成本,同时可以更好地适应地方各种需求,避开庞大的官僚系统,在合作中各自发挥优势,相互补充,最大程度的满足D区基层社会中不同人群的需求。

 2.2.3供给动机理论

志愿失灵理论将研究的视角放在志愿组织自身,通过考察它的一些特征和结构,论述了志愿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但志愿组织的某些不足,并没有阻碍它的迅速发展壮大,它们在世界各国公益事业中所发挥出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事实上,这些非营利部门在世界多数国家都成为最有活力和发展前景的部门,这就需要我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出发,去研究志愿组织自身的供给动机,从而分析出人们愿意为志愿活动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的原因,即他们从事公益事业的原始动机是什么。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供给动机理论。[40]

目前,因为志愿组织的供给动机本身的复杂多样性,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供给理论。对此,香港中文大学的王绍光博士(1999)研究认为,志愿组织供给动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谋利动机。这一类把志愿活动作为谋取利益的手段,具体可分为两类:一是虽然名义上不以谋利为目的,但实际上它们的负责人能够通过各种合法和非法的途径获取物质利益;二是参与志愿活动的人可以从中谋取非物质利益,如社会地位、荣誉和权力等。

(2)精神回报动机。这类动机有利他主义因素,但在精神上期望获得某种回报。宗教信仰在这类动机往往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宗教团体热衷于志愿活动,在一定意义上讲,其最终目的不是利润,而是将所信仰的宗教文化最大化。它们创办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尽管确有利他主义因素,但更主要的是为了与其他宗教派系势力抗衡。它们开展志愿活动的着眼点也往往在于吸引更多的人皈依它们的教派。另外,对一些人而言,通过参与志愿组织活动改善别人生活,能够使他们在精神上感到慰藉。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利他主义者,其共同点都是希望从志愿行为得到精神上的回报和满足。

(3)纯粹利他主义动机。“利他主义”(Altruism)一词是由社会学创始人之一的法国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首先提出的,但利他主义的存在性始终受到质疑。Jane Piliavin和Hong-Wen Chang(1990)在《利他主义:一个理论和研究综述》提出,利他主义确实存在,且并不是先天遗传,而是后天“习得”,这可以在发展心理学中找到非常充分的证据。如刚出生的婴儿并没有表现出利他主义,周岁以内的儿童一般分不清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两岁到三岁之间的儿童开始对别人的需要和情感产生反应,当儿童能够对不在现场的人们的遭遇产生怜悯之情的时候,儿童心理学家认为儿童的利他主义动机就已经建立起来。[41]

X社会学家罗伯特·K·默顿(2001)进一步研究了“制度化的利他主义”(institutionalized altruism),即通过结构性机制进行奖惩调节,激励有助于他人的行为。他认为,社会结构性机制有助于提高个人选择利他行动的比率,使其远超过其他可能的行动。默顿还分别对施助者和受助者的动机和行为结果进行了分类分析。[42]

由于人类社会由公益与私益两面构成,在所有公共领域中,公共组织的特定环境能够形成特定的“公共文化”或“公益文化”,这种“文化”对组织的个人都会产生一定的文化塑造作用,使个体的行为与组织和环境所要求的准则相一致,从而导致在人的行为中具有为公和利他主义的行为倾向(不论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几乎在世界所有的文化中,都会有关于“小我”与“大我”、“自我”与“超我”、“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讨论;这些关于“大我”、“超我”与“利他主义”的观点,实际上就是人的行为中的“公益”倾向。事实上,个体的人作为社会人的一分子,都具有追求社会其他人和群体认可的需求,但不同组织中的人追求途径不同。企业家通过对利润的追求获得社会的认可;政治家通过对权力的追求来获得社会地位;而志愿者则通过对公益事业的追求来获得社会的信任和认同。在追求社会地位这一点上,他们都具有“经济人”的特征,即通过某种努力,使自己的社会地位提高。但从他们的价值导向上,企业家、政治家和志愿者则分别通过“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人民公仆”和“公益人”来实现个人目标、群体目标与社会目标的一致。

因此,在志愿服务组织中,这种“有限理性人”表现为在追求个人利益基础上自愿地为公益服务的“经济人+公益人”,成员的行为动机存在着一种“公益人”假设,是自愿、自主和自发的追求公共利益,其行具有主观“利他”的倾向。尽管纯粹利他是否具有现实基础受到质疑,但纯粹利他主义确实存在,且在公共服务中发挥重大作用。这也可以在发展心理学中找到充分的证据。对纯粹的利他主义者而言,为公益事业做贡献是他们的义务,因为他们的行为往往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或宗教色彩,认为帮助他人是自己的一种责任与使命,并用自己的行为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公益事业。

笔者将根据供给动机理论,来研究分析D区志愿服务组织及作为组织中执行力的志愿者个人从参与动机,并基于不同动机研究供给需求特征,从而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增强组织积极性和战斗力。

 2.3本章小结

在本章中,首先定义了志愿服务组织、基层社会治理以及参与式治理的概念,然后阐述了公共治理理论、志愿失灵理论和供给动机理论,并分析了这三个理论基础对于研究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第3章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现状分析

Z市D区的地处江苏南部,区域面积611平方公里,总人口 29万,在最近几年,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规模和数量逐渐壮大。 随着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公共需求的逐步多元化,XX在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方面遇到瓶颈,亟需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鲜血液。笔者通过D区年鉴、D区XX工作报告、D区志愿者协会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文字资料查阅,以及问卷调查,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

 3.1D区志愿服务组织概况

Z市D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志愿服务组织主要分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团队两类,并由D区志愿者协会统筹志愿服务组织的日常运转。D区志愿者协会于2007年在D区XX的支持下成立,对D区各类志愿服务团队开展日常指导工作,该协会的日常指导单位为D区委宣传部、D区文明办和共青团D区委员会。D区志愿者协会建立的时间比较早,积累的经验比较丰富,在D区志愿服务组织中具有一定的威望,D区成规模的志愿服务组织均为其注册团体会员,且协会具有较多参考价值高的文字资料。因此本文在调查研究的时候,就主要从D区志愿者协会出发选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团队这两类作为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样本进行研究。

截止2019年9月D区志愿者协会换届大会,其注册团体会员为216个,其中社会组织98个、志愿者服务团队118个。主要由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服务、健康促进、爱心帮扶、乡风文明7类志愿服务组织构成协会总体框架,并通过协会的社会志愿服务孵化中心的不断增加。这其中规模大、品牌化、活跃度高、影响力深的志愿服务组织约有30个。

D区志愿服务组织中志愿人员的构成主要有机关党员、团员青年、专业社工、以及其他职业的公益志愿者等;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人员来源一般有社会招聘、集体参与和个人推荐三种,其人员构成及规模、管理方式、专业化程度、对口领域等也有所区别。

 3.2样本选择和问卷发放

为了深入了解相关情况,笔者在2019年6月至9月间进行了走访调研和问卷调查。根据D区志愿服务组织概况,笔者综合考虑后,走访调研范围是D区内的30家志愿服务组织、这些志愿服务组织中的150名志愿者和20家村(社区),并选取这三类样本作为分析研究对象,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93份,具体情况汇总如下表(见表3.1)。

表3.1调查样本及问卷发放基本情况汇总表

Table 3.1 Summary Table of Survey Samples and Questionnaire Distribution

样本类别 发放问卷数 回收有效问卷数 回收有效率
志愿服务组织 30 30 100%
组织中志愿者 150 143 95.3%
村(社区) 20 20 100%

(数据来源:回收调查问卷的汇总整理)

笔者选择这三类样本的原因是基于以下考虑:

1.样本一:D区30家志愿服务组织。目前,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数量较多,但发展规模参差不急,根据D区文明办和共青团的工作资料显示,在200多个志愿服务组织中,发展较好的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有30家。因此,笔者以这30家志愿服务组织为样本一,走访组织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此类样本是D区志愿服务组织最具代表性的组织,可以从整体性的角度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分析。

2.样本二:样本一组织中的150名志愿者。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不具备的功能,部分离不开整体;整体由部分组成,部分制约整体,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志愿服务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除了组织的统筹、计划、安排、协调,执行力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执行力的主体就是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志愿者个体,因此组织中的志愿者群体因素对于志愿服务组织也有着重要影响。所以笔者在这30家志愿服务组织中,也随机选取了150志愿者发放问卷进行调查,作为研究样本二,可以从个体性的角度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分析。

3.样本三:D区20家村(社区)。村(社区)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基本单元,是检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发言人,对于这其中存在的最实际、最真实的问题也最具发言权。因此,笔者选取了D区内基层治理成效较好的20家村(社区),作为样本三,走访村(社区)负责人,进行问卷调查,可以从有效性的角度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分析。

 3.3 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分析

根据笔者查阅的文献资料以及走访调研情况,目前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容主要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六大类,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XX提供基层社会服务的短板。特别是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充分体现其在应对社会重大风险上的积极作用。

 3.3.1 协调社会关系

协调社会关系是有意识地调整消除不同社会成员、社会群体相互关系中的矛盾冲突以保障社会制度有序运作、社会功能有效发挥的一种社会管理方式。在这个时代变革和社会转型都十分深刻的阶段,XX能否整合“社会力量”、协调社会关系是其“执政能力”的体现。实践证明,大量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社会管理,XX统统都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也必须成为XX推进社会管理的重要资源。因此,基层XX不能包揽一切,应善用志愿服务组织协调社会关系。

这一类内容,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集中在社区内部居民关系协调和区域大型活动人事关系协调上。社区内部居民关系协调,依托“党建带群建”的志愿服务模式,将“党建”落实在网格里,以党建引领志愿服务工作,开启了以Y街道三个单元为试点的“三点六队” 城市大家管的志愿服务模式,提升城市的管理水平;“三点”是指三个试点单元,主要任务是围绕城市管理和服务中的痛点难点,统筹社会综治、文明城市创建、社会事务等各项工作,探索城市管理主要问题的解决途径。“六队”则包括区级执法部门、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社区工作者、机关党员、物业公司、志愿者在内的六方力量,围绕“共建、共治、共管、共受益”的目标,统筹法律、道德、公约各项体系,探索城市运转各方力量的组合形态。区域大型活动人事关系协调,D区志愿者协会组织调配志愿服务组织直接参与区域内的大型体育赛事与艺术节等活动,如2019年 的四分马拉松比赛,志愿者们在会场布置、交通引导、比赛计分、物质供给、医疗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为D区成功举办四分马拉松比赛“保驾护航”。在这些志愿服务中不断积累的经验,为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提供更优质化的服务奠定了基础。

 3.3.2 规范社会行为

规范社会行为是基于一定社会关系上规范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例如法律法规、道德标准、优秀的传统习俗等 ,它们存在的目的都是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志愿服务组织能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在针对一些不规范的社会行为时,志愿者们发挥带头作用,以遵纪守法、绿色环保、尊老爱幼等为理念,用实际行动引领更多的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生命影响生命。

在这一类内容上,是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突出表现为常态化的组织交通志愿者协助交警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专项行动,300余名志愿者投身文明交通活动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交通志愿人员分布在主要街道路口,以劝说等方式,协助交警,开展规范交通行为的志愿行动。目前,这些路口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违章率明显降低,交通事故数量趋近于零。这是D区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协助规范社会行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

 3.3.3促进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是社会公民间生存公平、产权公平和发展公平的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虽然XX为了调节社会公平 ,对弱势群体有专门的援助政策。但一些弱势群体由于缺乏获得相关的政策信息的有效渠道而无法及时获得XX帮扶。志愿服务组织对这类群体可在相关服务过程中提供相关政策信息,并帮助他们理解政策、办理手续,以便他们能够真正享受到这些国家政策带来的好处。另外,除了XX救济外,志愿服务组织往往会根据帮扶对象的特征,更加精准的给予不同形式的援助,以有效促进社会公平。

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其中的主要集中精准扶贫和帮扶弱势群体志愿服务。精在准扶贫方面,参与“老区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在产业项目扶贫中主动作为,在培树乡村振兴示范点发挥优势,在培育乡风文明中争当表率;以不同形式,广泛参与兴教助学、垃圾分类、社会治理、文明城市等各项中心工作。在帮扶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方面,结对共建“关爱模式”,建成全市首家团中央关爱阵地“七彩小屋”,常态化开展“公益周末聚”“七彩童年”“心手相牵 同绘七彩”“暖冬行动”等关爱主题活动两百余场,覆盖D区内青少年一万余人,各级团组织筹措关爱专项资金,积极帮扶弱势青少年群体;持续推进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年均筹集“希望工程”助学金数十万元,年均争取暑期实习岗位一百个,年均资助贫困学子三百人。

 3.3.4解决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指引社会关系的不平衡,影响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的正常活动,阻碍社会的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很多基层社会问题的解决,基层XX和基层群众之间需要一个组织来有效沟通,志愿服务组织就是这个连接点。志愿服务组织能有效整合发挥社会资源,向基层XX反映沟通情况和解决问题,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建立了XX与社会力量有效整合机制,从而更有效地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中XX领导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有效结合。

目前,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其中主要集中在环境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组建 “宜路上有你”机关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举办“低碳骑行,绿色环保”活动、环境保护的宣传等志愿活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助力文明城市建设等志愿服务。深入推进青少年“成长护航工程”,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库,定期开展社区心理矫正、法律援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自护等维权服务,接受青少年现场咨询。制度化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五年来,新增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家,建成青少年权益服务阵地“青春加油站”2家。

 3.3.5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矛盾是指社会不同阶层由于不同的利益或财产分配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冲突、矛盾对抗等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志愿者,特别是来自基层的志愿者们能积极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对于基层矛盾双方进行倾听沟通和心理疏导,把更多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一直以来,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也活跃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领域。2019年成立“爱心调解室”,借助志愿者力量,将工作移到第一线,在第一线发现问题,在第一线化解矛盾和冲突。“爱心调解室”的主力军是一支志愿者人民调解员队伍,由15人组成,均来自基层或有基层工作经验,有机关工作人员、律师、社工、个体户和企业老板等。每周有一组3人轮流“坐诊”,将近10%矛盾直接化解于一线。除了“坐诊式”的接访调解,针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志愿者开展“包案式”调处服务,通常两三名志愿者会配一名督导员,采取长期跟踪、个案结对的形式。自“爱家调解室”成立以来,已经接到23件调解案件,调解成功率69.5%。“身边人管理身边事”,通过民间力量化解民间矛盾,这既创新了D区管理基层社会矛盾的方式,也进一步增强了D区XX飞公信力。

 3.3.6应对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危机爆发的可能性。一旦社会风险累积突破“临界点”,将会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因此,如何更好的应对基层存在的社会风险也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最严峻的挑战领域之一。志愿服务组织,特别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可运用良好的专业技能,发挥志愿服务精神,用实际行动带动更多的人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应对能力,可有效将社会风险累积程度最小化。

目前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应对社会风险方面,近期最为突出的是在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面对新型疫情爆发这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D区XX启动一级响应,但各基层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一时有限存在难以统筹协调的情况,这是,志愿服务组织的参与有限缓解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压力。除一线医疗队伍、一线执法队伍等专业化不可替代的力量外,D区志愿者协会迅速启动,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协会内的志愿服务组织成员,全力做好人员组织、社会募集等各项工作,形成D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了志愿者岗前培训,统一向志愿者提供口罩、防护服、手套、护目镜消毒液等基本防疫物资。疫情爆发最严重的期间,D区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44个,志愿者218名,志愿服务时长2736小时,其中参与基层联防联控的志愿服务组织数31家,服务18720人次;参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志愿服务组织数 4家,服务1043人次;参与向“最美逆行者”致敬慰问的志愿服务组织数6家,服务29人次;参与协助基层XX做好网络宣传辟谣与居民心理辅导工作的志愿服务组织数3家,服务5042人次。志愿服务组织的迅速启动,使村(社区)人员摸排、高速路口等进出人员的健康检查、集结捐赠资源、加大正能量宣传等工作的人力、物力更加充沛,一定程度上助力了D区基层XX应对突发社会风险时的治理工作。

 3.4 D区志愿服务组织中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动机分析

1.参与动机的分析归纳。基于供给动机理论,笔者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组织内作为执行力量的志愿者参与动机归纳为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两大类型,同时将影响动机的因素分为五大类:实现自我价值、满足精神需求、丰富社交人脉、自身发展利益和盲目从众心理,具体动机特征分析如下:

(1)利他主义型。这类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动机出发点是用志愿服务来传递社会正能量,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营造互帮互助的和谐社会。他们往往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同时心怀感恩和善念,敢于走出自我“舒适圈”,以传统的方式——志愿服务,来回馈社会。因此,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他们最注重追求的是能够感受到自我价值的体现。

(2)利己主义型。这类志愿者的动机出发点是基于自我,以自身发展或成就衡量志愿服务的价值,并以价值作为是否参与志愿的标准。根据对自身发展的不同追求,利己主义型志愿者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①精神追求型。这类志愿者追求的是自我精神上的满足,他们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动机满足自我精神需求, 享受以此带来的荣誉,获得他人的称赞和尊重。

②社交追求型。这类志愿者追求的是丰富的人脉,他们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动机是满足自我社交圈需求,享受过程中不同社交网络的建立,他们想借此机会结识更多的对自己未来发展有所影响的人脉。

③利益追求型。这类志愿者追求的是自身发展利益,他们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动机是满足自我利益需求,享受志愿服务为自己带来的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收益,无论是物质奖励,还是精神奖励。

④安全追求型。这类志愿者追求的是“人云亦云”,他们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动机是满足自我安全需求,他们害怕成为异类,所以当看到身边人都加入志愿服务的队伍,如果他们不从众的话会感到孤独甚至不安,因此即使参与志愿服务并不是他们内心的真实渴望,他们依旧享受以此带来的内心安全。

2.D区志愿者参与动机现状调查。为了解D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其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动机,笔者对走访的150名志愿者样本进行了问卷调查,其参与动机情况如下图(见图3.1)。

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图 3.1 调查样本中志愿者参与动机情况汇总图

Fig 3.1 Summary of Volunteer Motivation in the Survey Sample

由图3.1可以看出,D区志愿服务组织中在志愿者参与动机五种类型均有涉及,其中纯粹利他主义型占比最多为30%,而利己主义型中,自我精神追求动机的占比较多为19%,盲从追求安全感的动机、追求利益及社交动机的占比则均低于20%。对于志愿参与动机的调查研究,为下一步对于激励志愿者参与积极性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3.受参与动机影响的行为特征。另外,在问卷调查中也发现,志愿者参与动机也影响着他们通过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行为特征。笔者分别对服务时长与服务频率、三类服务类别作为比较项,在问卷中请志愿者进行权重比较选择,并对比利己型动机和利他型动机的志愿者的选择情况,以此来分析研究不同参与动机影响产生的行为特征,并对比汇总成下图(见图3.2)

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图 3.2 调查样本中不同参与动机志愿者的行为特征对比

Fig 3.2 Comparison of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of Volunteers with Different Motivations in Survey Sample

由图3.2可以看出,在志愿服务时长与频率方面,利他主义型动机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更注重持续时间,而利己主义型动机中,更注重以社交和利益为目的的服务频率。在志愿服务的类别方面,利他主义型动机志愿者更倾向于参与扶贫助困等爱心类志愿活动为基层社会化治理提供服务;利己主义型动机则更偏向于社区建设等涉及到社交类的志愿服务,而这其中的因从众心理参与的志愿者,则更偏爱大型活动服务等技术含量不高的基础类志愿服务,将有利于进一步合理化建立志愿者激励长效机制。

3.5本章小结

在本章,通过相关资料的查阅,首先介绍了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概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三类样本选择并进行问卷调查,再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进行现状分析,最后基于供给动机理论,结合问卷调查情况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中志愿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动机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以此来介绍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

 第4章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虽取得一些成效,然而通过走访调研和问卷调查却发现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下文就是根据走访问卷以及查阅的相关资料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问题进行的分析研究。

 4.1存在问题

  4.1.1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

同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城乡区域性差异一样,志愿服务也存在较为突出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笔者在走访调研和问卷调查中,发现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相关指标的分布和发展也存在这样的城乡区域不平衡性,根据三类样本的不同性质,笔者分别从组织数量质量、人员服务水平、基层供需情况三方面来对比分析城乡区域性差异,具体对比情况如下表(见表4.1)。

表4.1调查样本的城乡区域发展对比情况表

Table 4.1Comparison of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Survey Sample

指标 样本类别 具体项目 城区数(比率) 农村数(比率)
组织数量质量 志愿服务组织 服务区域 22(73.3%) 8(26.7%)
成立5年以上 14(46.7%) 2(6.7%)
成员50人以上 17(56.7%) 3(10%)
参与过基层社会

治理

20(66.7%)5(16.7%)
参与频率1次/月及以上11(36.7%)2(6.7%)
个人服务水平组织中志愿者具有专业资质46(32.2%)8(5.6%)
本科及以上学历59(41.3%)15(10.5%)
服务年限超5年33(23.1%)9(6.3%)
小于60周岁84(58.7%)21(14.7%)
基层供需情况村(社区)购买过志愿项目7(35%)2(10%)
需要志愿服务组织协助治理5(25%)9(45%)
居民愿意接受

志愿服务

10(50%)3(15%)

(数据来源:回收调查问卷的汇总整理)

根据表4.1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对比分析D区志愿服务城乡区域的发展情况:

1.志愿服务组织的数量和质量方面。主要是根据样本一志愿服务组织的数量、成立年限、规模大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经验等方面进行城乡区域对比。数量上,样本分布区域在农村的仅占26.2%,明显低于城区的志愿服务组织数量;质量上,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早的相对成熟的志愿服务组织,分布城区的占比分别为46.7%和56.7%,而分布农村的均低于10%;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参与率、频率高于1次/月的城区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分别是农村地区的近4倍和6倍。

2.组织中志愿人员的服务水平方面。主要是根据样本二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志愿者的专业资质、学历水平、志愿服务年限、年龄等方面进行城乡区域对比。从参与个体样本来看,城区的志愿者专业水平、学历、志愿服务年限分别是农村地区的6倍、4倍和3倍以上,同时城区志愿者中的青壮年占比58.7%也远高于农村地区的14.7%。

3.基层XX对志愿服务组织的需求与供给关系方面。主要是根据样本三村(社区)的购买志愿服务项目次数、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治理的需求和区域内居(村)民对于志愿服务的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城乡区域对比。在志愿服务的对象上,对于接受志愿服务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地区愿意接受志愿服务程度远低于城区;农村基层XX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协助基层社会治理的需求大于城区基层XX,但农村基层XX的志愿服务项目购买力却低于城区,这也是因区域发展不平衡而导致的一个供需矛盾点。

综上对于三类样本的分析可知,从总体来看,D区存在着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农村地区水平远低于城区。

4.1.2团队积极性难以调动

志愿服务组织能否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中的志愿者个体的参与率、执行力等是关键性因素,而这些都与组织内志愿者个体的参与积极性有关。针对积极性的影响和D区志愿者积极性现状,笔者分别对三类样本进行了问卷调查,并汇总如下表(见表4.2)。

表4.2调查样本参与积极性相关情况汇总表

Table 4.2Summary of Related Situation of Survey Sample Participation

指标 样本类别 具体项目 “是”(比率) “否”(比率)
D区志愿者积极性现状 志愿服务组织 组织内志愿者积极性是否高 2(6.7%) 28(93.3%)
村(社区) 合作志愿者积极性是否高 4(20%) 16(80%)
参与积极性的影响 志愿服务组织 志愿者积极性是否影响团队积极性 29(96.7%) 1(3.3%)
组织中志愿者 您的积极性是否会影响服务质量 126(88.1%) 17(11.9%)
村(社区) 志愿者积极性是否影响其所在组织

参与有效性

19(95%)1(5%)

(数据来源:回收调查问卷的汇总整理)

D区志愿者积极性现状方面。从表4.2来看,93.3%的志愿服务组织样本认为组织内志愿者积极性不高;80%的村(社区)样本认为对于合作过的志愿者积极性需要提高,因此可见D区志愿服务组织存在组织内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够高的问题。2.参与积极性的影响力方面。从表4.2来看,90%以上的志愿服务组织样本认为志愿者参与积极性影响着整个团队的积极性;近九成的志愿者样本认为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会影响到志愿服务的整体质量;村(社区)样本中有95%认为志愿者参与积极性影响着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性。

由以上三类样本的分析可见,因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使整体团队的积极性也难以调动,从而不利于志愿服务组织发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作用。

 4.1.3参与类别专业性较低

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参加了大量的基层社会治理活动,同一家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过多种类别基层社会治理活动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因此笔者针对样本一中的组织曾经参与过的基层社会治理类别进行了调研梳理,并归纳汇总如下表(见表4.3)。

表4.3调查样本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类别汇总表

Table 4.3Summary of Survey Sample Participation in Basic Social Governance Categories

样本类别 具体项目 个数 参与率(%)
志愿服务组织 社区服务类 21 70
孝老爱亲类 19 63.3
扶贫助困类 20 66.7
留守儿童类 13 43.3
环境保护类 7 23.3
公共服务类 8 26.7
文化宣传类 11 36.7
法律援助类 5 16.7
医疗服务类 2 6.7
抢险救灾类 1 3.3
其他类别 2 6.7

(数据来源:回收调查问卷的汇总整理)

从表4.3来看,样本中的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过社区服务的占70%,参与过孝老爱亲的则占63.3%,参与过扶贫助困的占66.7%,参与过帮扶留守儿童的比例为43.3%,而参与过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文化宣传等的志愿服务组织数量也平均约30%,但参与过法律援助,医疗服务、抢险救灾等专业性较强的类别平均比率不到10%。说明目前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类别还较为局限,以基础志愿服务为主,缺乏专业类志愿服务类别,治理领域的类别与现实需求有一定差异,有待拓宽。

 4.1.4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

拥有一支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保持比较低的志愿人员流失率,可以有效地降低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服务项目的前期投入,也就相应提升了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那么目前D区志愿服务组织人员稳定性情况如何呢?笔者针对样本一中的志愿服务组织调查情况如下表(见表4.4)。

表4.4调查样本人员稳定性和流失率情况汇总表

Table 4.4Summary of the Stability and Turnover Rate of Survey Sample Personnel

样本类别 具体项目 所有样本总和 占总和比率(%)
志愿服务组织 组织内志愿者总人数 2096 ——
其中:
1.注册志愿者数 939 44.8
2.当年新增志愿者数 342 16.3
3.当年流失志愿者数 479 22.9
4.志愿服务1年以下人数 342 16.3
5.志愿服务1-5年人数 1521 72.6
6.志愿服务5年以上人数 233 11.1
7.长期固定参与志愿服务项目的人数 577 27.5

(数据来源:回收调查问卷的汇总整理)

根据表4.4中的汇总情况,样本中的D区志愿服务组织内注册志愿者数占总人数不到一半,为44.8%,而长期固定参与志愿服务项目的志愿者人数占比仅为27.5%;对是新增人数的近1.5倍;另外,志愿服务组织中服务年限在1-5年的群体人数最多,占总人数72.6%,而服务年限坚持超过5年的最少,仅约占十分之一。由此可见,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人员的流失速度较快,导致志愿者服务组织中参与有关基层社会治理的志愿项目的人员稳定性不足,这是当前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又一个问题。

 4.1.5自主发展能力薄弱

独立性和公益性是志愿服务组织的两大特性,因此志愿服务组织需要立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不断自主发展、提升能力,才能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展更高质量的作用。笔者也针对样本一对此进行了调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表(见表4.5)。

表4.5调查样本自主发展能力的相关情况汇总表

Table 4.5Summary of Relevant Situation of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Capability of Survey sample

样本类别 具体项目 “是”(比率) “否”(比率)
志愿服务组织 是否为官方附属组织

的性质

6(20%)24(80%)
是否存在执行XX指令

的情况

17(56.7%)13(43.3%)
是否有固定充足的

独立资金来源

9(30%)21(70%)
是否有固定充足的

独立人才来源

5(16.7%)25(83.3%)
是否有固定独立的

办公场所

10(33.3%)20(66.7%)
是否有固定独立的

人员信息库

12(40%)18(60%)

(数据来源:回收调查问卷的汇总整理)

由表4.5可知,样本中的D区志愿服务组织有两成都是依附于XX的官方附属组织,而一半以上的组织存在过因为要执行XX发指令而开展志愿服务的情况;只有三成左右的组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独立的资金保障,虽然有40%的组织有独立的人员信息库,但仅有16.7%的组织具有独立的人才支撑。由此可见,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自主建设水平整体不高,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缺乏独立发展的自主能力。

4.2原因分析

  4.2.1城乡区域的社会资源存在差异

如果把不同区域看作一种社会资源,那么农村地区和城镇地区的志愿服务社会资源仍存在差异。受农村地区经济发展限制,其社会资源也远落后于城镇地区,这使得D区农村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发挥的作用受到制约:公共财政预算资源的不足使农村地区的基层XX购买公益项目的能力受限;同时,D区农村地区居民对志愿服务的接受程度不高,但在精准扶贫、健康义诊、助学、文化等方面有大量的需求,农村基层XX的公共服务资源已无力满足,而志愿服务资源又供小于求,从而使农村地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长期滞后,造成志愿服务供需不匹配使的死循环。良好的社会资源不仅提高了志愿服务组织的专业性和积极性,而且促进了志愿服务中社会资源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区域社会资源的差异最终形成了志愿服务组织区域发展中的差异。

 4.2.2陈旧的激励保障措施对于积极性的调动有限

针对志愿团队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笔者在走访问卷调查过程中,结合志愿失灵理论中的业余性和供给动机理论中的原始动机,对于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激励保障机措施和组织内志愿者参与动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汇总如下表(见表4.6)。

表4.6调查样本激励保障措施与参与动机相关情况汇总表

Table 4.6Summary of Survey Sample Incentive Guarantee Measures and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指标 样本类别 具体项目 “是”(比率) “否”(比率)
激励保障措施 志愿服务组织 是否提供岗前培训 17(56.7%) 13(43.3%)
是否提供餐饮 26(86.7%) 4(13.3%)
是否提供人身保险 11(36.7%) 19(63.3%)
是否提供证书 22(73.3%) 8(26.7%)
是否提供物质奖励 6(20%) 24(80%)
是否根据不同需求分类激励保障措施 2(6.7%) 28(93.3%)
参与动机对积极性的影响 组织中志愿者 参与动机对积极性是否有影响 119(83.2%) 24(16.8%)
是否满意所在组织

的激励保障措施

33(23.1%)110(76.9%)
分类别激励保障是否能提高积极性131(91.6%)12(8.4%)

根据表4.6可以得知,D区志愿服务组织在激励保障措施方面,绝大多数志愿样本都有提供岗前培训、餐饮、证书,但提供人身保险和物质奖励的志愿服组织相对较少。另外,绝大多数志愿服务组织的激励保障措施都是统一的、不按需分类的,只有不到7%的志愿服务组织考虑到了按志愿者需求分类激励保障措施。

对于这样的激励保障措施,76.9%志愿者样本对所在志愿服务组织内的激励保障措施不满意,且有近九成的志愿者认为这会影响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从而影响到志愿服务的整体质量,91.6%的志愿者认为分类别的激励保障制度存在十分必要,而对于这个分类依据,超过八成的志愿者认为源于他们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

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可以看做是一种社会关系,在投入参与的同时,也需要回报来维持组织的活力和生机。社会学中的回报分为工具性回报和情感性回报。工具性回报是指经济,社会和政治回报,情感回报是指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生活满意度。对于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志愿者而言,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也是利用其自身社会资本的过程。他们通常对社会回报,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生活满意度寄予厚望。由于志愿服务的公益性,他们往往只能获得趋近于零的经济或政治回报。所以志愿者激励机制如果仅仅基于志愿者服务时间和服务绩效,并不能对志愿者提供特别有效的激励,这就需要基于他们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来对激励保障机制进行个性化创新,通过自我价值,自我成就,自我完善和自我幸福来增强志愿者的积极性。只有当志愿者真正感受到尊重和自我价值感时,他们才能以更高的积极性投身所在志愿服务组织,并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4.2.3因缺乏XX主导的内外统筹而限制了参与类别的专业性

结合笔者的走访调研记录和对D区相关文字资料的查阅,发现目前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主要以专业化水平较低的“内生型”组织为主。就笔者问卷走访的情况来看,这一类志愿服务组织就有22家,占比73.3%。所谓“内生型”组织主要是指村(社区)内部人员从自发组织相关志愿活动服务村(社区)内部基层社会治理,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志愿服务组织,这类志愿服务组织以村(社区)内部中老年人为主力,和村(社区)治理工作人员联系密切,熟悉相关基层治理的情况,且服务不易受到时间的限制,往往在参与所在村(社区)基层社会治理时可以发挥主体作用。但是受年龄、学历、职业、专业人才等影响,技能性和专业化程度较低,所能参与的服务类别有限,基本集中在村(社区)内部的服务老人、留守儿童以及困难户这一类别。

同时,在这些“内生型”组织中,与村(社区)的专业队伍有沟通联系或者有机结合的占比不到10%,其原因往往是缺乏XX主导的统筹协调,“内生型”组织并没有与外来组织的有效交流平台,从而导致另一类专业水平较高的“外发型”组织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拥有“专业技术”,却无法“落地生根”。所谓“外发型”组织是指主要是村(社区)外独立发展的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能力的志愿服务组织,这类志愿服务组织以热爱公益的青壮年和专业社工为主力,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较为丰富的技能性人才,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也更强,能更高水平的承担社会责任,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特别是在法律援助,医疗服务、抢险救灾等专业性较强的类别发挥不可或缺的协调作用。但是,其志愿服务容易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若缺乏XX主导的统筹机制,则不能精准掌握志愿服务需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机会偏少,而无法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基层治理类别中的作用。

因此,进一步拓宽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类别,需要XX机构加强内外统筹协调,引进专业化社工、高学历青壮年等人才,加强“内生型”和“外发型”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和协作,从而精准发掘更多适合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的、专业性强、有意义的基层社会治理活动。

 4.2.4 三方面因素导致人员队伍的不稳定性

稳定是志愿服务队伍是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保障。根据走访问卷调查情况并结合相关文字资料,笔者对于D区志愿服务组织人员流失率较高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认为可以从志愿服务组织自身、基层XX及基层社会公众三个角度来分析其原因。

1.从D区志愿服务组织方面。志愿服务组织对组织内部人员的日常管理仅仅停留在招募、培训和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吸引和挽留的层面远没有从“术”的层面提升到“道”的层面,从机构与志愿者双方的深层次需求出发,找到双方的契合点。志愿服务组织没有引领志愿服务队伍向正规化、专业化发展;行政色彩浓重,缺乏独立性,开展的活动大多是配合上级的XX要求,使得许多志愿者觉得无法感受意义以及快乐,导致这一类人群的流失;缺乏发展战略思维,短期行为明显,从而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譬如缺乏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使志愿者不能看到自我价值,无法满足精神需要,造成其积极性不高、服务持续性不长,无法长期固定参与组织的志愿服务项目。

2.从D区基层XX方面。志愿者注册制度的宣传和推进力度不够,注册志愿者占志愿者总人数不到一半,那一半以上未注册的志愿者因为“身份认证”的缺失,成为最大可能的流失人员;财政支持没有制度化导致资金投入的不足,同时税收优惠政策未普及到位也限制了工商企业、个人对志愿事业的捐赠,造成了志愿者队伍的志愿服务组织对内部人员人身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不得不流于形式,成为短期行为,导致了流失率高;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保障志愿服务组织中志愿者的有效权利,使其权利与义务出现明显的不对等性,造成志愿者队伍的流失和不稳定性。

3.从D区基层社会公众方面。基层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组织没有深刻了解,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是否发挥作用就更加不关心。 一些服务对象将志愿者视为无偿劳动而随意支配,使志愿者超时工作并影响了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另外 社会信任结构不平衡导致有些人对志愿服务组织存在一定的质疑和担心,打击了组织内部志愿者对志愿事业的热情,感觉付出了却没有收获,因此导致部分人员的流失。

 4.2.5 独立性难以保障和XX有效引导的缺失阻碍了组织的自主发展

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自主发展能力薄弱问题也限制着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水平,究其原因,根据走访问卷调查情况并结合相关文字资料可知,除了在招募、培训、评估和激励等基本管理方面经验不够成熟,在固定工作场所、资金来源、人才支撑等方面,也缺乏独立性保障,在供需等关系协调上也缺乏统筹。

另外,从D区基层XX组织层面来看,现阶段接受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项目和活动,主要由区级层面的文明办和团委牵头来统一负责安排,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动和项目主要局限于XX指令下进行,缺乏与其他地域的联系,服务手段僵化,科技含量低,难以运用志愿者自身专业特长,因而不能完全得到社会认可 。同时,由于基层XX也缺乏参与治理相关经验,对于每个志愿服务队的参与时长、内容、频率要求并不统一,积分考核制度也并不成熟,对于激励志愿服务组织独立发展起到的效果并不明显。

 4.3本章小结

本章通过问卷调查对三类样本研究分析后认为,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着诸如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团队积极性难以调动、参与类别专业性较低、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自主发展能力薄弱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城乡区域的社会资源存在差异、陈旧的激励保障措施对于积极性的调动有限、因缺乏XX主导的内外统筹而限制了参与类别的专业性、三方面因素导致人员队伍的不稳定性、独立性难以保障和XX有效引导的缺失阻碍了组织的自主发展。

 第5章 促进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运用治理理论和供给动机理论,克服志愿失灵,是推动解决当前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结合我国如广东等地区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D区同样具有明显的可行性。以下是笔者根据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对策与建议。

 5.1 项目化打造城乡区域社会资源共享平台

志愿服务组织作为XX与公众之间交流与互动的媒介,在“三共”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首先必须构建城乡区域社会治理资源一的共享平台,培育共治价值,秉承公共精神,并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在XX的引导下,为共同利益开展项目化的行动。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缩小区域差异提供资金保障。落后农村区域的志愿服务组织资金短缺使其招募、培训、管理和基本社会保障无法正规化并成为短期行为,始终限制了这类区域志愿服务的发展和增长。因此,XX部门要统筹设立区域化的志愿服务专项保障经费,并纳入XX公共财政预算,为形成D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区域一体化平台理提供基础的资金保障。

2.志愿服务项目化,从社区到社会。随着D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本身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形成了“1 + 3”的积极力量,即“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专业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如今,这类组织特别活跃,应主动进入社区和农村地区,为群众提供志愿服务。尤其要注意发挥组织中新兴力量的灵活性和创新,以扩大服务的领域和内容。同时,在这些志愿服务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志愿服务方面获得成功的经验之后,他们需要转变模式,将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以进一步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从社区走向农村走向社会,去区域化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发挥更大的作用。目前,随着D区基层XX购买项目的日益增加,志愿服务组织的服务也在向项目化发展。

 5.2 探索创新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高质量激励保障机制

D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化发展和常态化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迫切需要适合全行业范围的高质量激励保障机制。这不仅可以最大化调动志愿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志愿服务质量,而且有助于维护志愿人员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使志愿服务管理机构积极履行职责,促进志愿服务组织更高质量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5.2.1基于志愿者的参与动机及需求对激励机制进行个性化创新

人在做事情的时候都是具有目标性的价值诉求的,那么是什么驱使着志愿者们或加入,或留任,或退出组织的呢?志愿者做出去留选择的背后,有没有一些共性的动机可供参考?在此,我们参考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志愿者动机进行分层: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不同层次,而志愿者的动机需求在阶段不同、人群类型不同时也会不一样。

要想了解志愿者加入机构或留任的原因,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用访谈、小组讨论或者开放性问卷的方式,进行志愿者动机调研,再进行归纳总结。首先根据志愿者参与的动机,总结出志愿者需求模型,一般包括价值认同、自我实现、能力培养和情感关系四个要素。但是不同群体的志愿者,需求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笔者基于供给动机理论,根据查阅的相关资料以及问卷调查情况制作了模型图(见图5.1)。

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图 5.1 根据参与动机汇总的不同群体志愿者需求模型

Fig 5.1 Demand Model of Different Groups of Volunteers Based on Participation Motivation

由图5.1可知,专业志愿者随着希望在志愿服务的同时提高自身能力,而实现自我价值;学生志愿者可能更看重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能力培养和情感建立;而踏入社会的职场志愿者则需要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找到有价值认同感想群体。故而帮助他们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促成创新与改变,有利于建立长久而稳固的志愿者关系。

分析出志愿者需求之后,更重要的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激励机制评估:哪些是可以并且应当去满足的,哪些需要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维护等,并将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组织、留任、退出及再次加入的周期视作一次“志愿服务生命历程”,通过调研分析志愿者在每个阶段的需求动机、感受和“痛点”,有针对性的创新激励策略,通过个性化的激励机制更大程度地提高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并吸引和留住志愿者,更有效的激励他们常态化参与其所在组织的志愿服务。

 5.2.2完善组织内志愿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

2016年,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其中提到了许多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和有关部门加大保障力度,逐步扩大财政扶持资金的规模和范围,依法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基金,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购买志愿者保险。

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对于其志愿者的保障机制并未形成,保障方式还是以餐饮、培训等基础保障为主,人身保险等保障措施并不多,志愿者权利与义务出现明显的不对等性。为此,需要以D区文明办牵头,出台相关文件以建立健全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多方面切实维护志愿者自身合法利益。这不仅更加有效地维护了志愿者和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预防和化解可能的风险,更大程度调动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团队积极性。

 5.3内外联动构建多模式化的专业志愿服务体系

  5.3.1完善“志愿者+专业社工”内外合作服务模式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专业化、现代化的发展,中组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的联动机制,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也提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之间的合作。虽然D区的志愿服务组织分布区域广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都有涉及,提供的服务也灵活多样,但由于缺乏专业协调和专业技能,其服务水平有限,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类别受到制约,影响了参与有效性。

因此D区需要进一步探索以XX为主导的“志愿者+专业社工”内外合作服务模式:搭建“内生型”志愿服务组织“走出去”的沟通交流平台,主动寻求志愿服务项目合作;引进“外发型”志愿服务组织,“走进来”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技能性志愿服务。可以借鉴“广东模式”,建立以文明办和共青团为指导单位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促进协会,使用更加灵活多样的机制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专业化。

 5.3.2完善“肖像刻画”服务模式以精准内部需求

志愿者是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最重要力量,对志愿服务组织来说,找到适合的志愿者既至关重要,又难能可贵。志愿服务组织要“找对人”,首先需要明确自身对志愿者的需求,如果需要的志愿者不止一类,更需要想清楚让每类志愿者来干什么。对志愿者进行分群,清晰界定不同志愿者的职责定位,是“找对人”的第一步。下一步,是具体分析各类志愿者对应的素质,将所需的志愿者的特征刻画出来,即形成“志愿者肖像”。按照这个肖像去找,寻觅到合适志愿者的几率会大大提高。志愿者肖像刻画可以运用标签推理和数据总结两种方法。把志愿服务组织的需求标签化,是可以尽快刻画出匹配志愿者的办法。志愿服务组织在招募志愿者时就可以根据这个标签,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募。

对于专业志愿者,“把需求标签化”是一种便捷的刻画肖像的办法,但志愿者需求却很难用某个标签一言盖之,这时可以利用“数据总结法”,即根据过往志愿者的表现,通过数据分析总结出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的个人特征,以这些特征为属性进行志愿者肖像刻画,进而找到“合适的人”所在的目标群体,发掘维护相应的招募渠道,从而为日后找到源源不断的专业志愿者奠定基础。这样可以拓宽更多专业志愿服务类别,从而更加广泛、有效、专业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5.3.3完善志愿服务督导模式以实现外部专业评估

D区志愿者服务组织的不断发展促使其志愿者服务必须向专业化转变。提升对志愿服务的督导和评估的专业化程度,是促进志愿服务专业化、提高志愿服务社会效益的重要途径。督导专业化是指专家学者以及资深志愿者(如专业化社工)等,深入到D区的社区和农村地区,跟踪、监督并指导志愿者服务组织提供服务的实际过程。其形式包括培训、指导、咨询、评价等,使一线志愿者能够获得理论和实践帮助,以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协助基层XX提供公共服务。评估专业化是指专家学者以及资深志愿者(如专业化社工)等,具体评估和验收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志愿服务项目的结果,不仅总结了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经验,也发现了其中的不足,并进行问题分析,提出更合理的专业意见建议。这就需要D区如文明办、民政等部门联合发挥作用,完善督导模式以实现外部的专业评估。

 5.4多举措多渠道稳固志愿服务队伍

  5.4.1健全志愿服务组织的实名登记注册制度

在志愿服务组织中,建立健全组织内部志愿者实名登记注册制度,为志愿者队伍的发展成长提供合法身份认证。 同时,可以建立志愿者信息库,根据库内详细信息定位志愿者特征,分类个性化打造志愿者服务项目,满足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双方的深层次需求,从而更好更稳定地发挥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组织中的作用力,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目前,D区XX已经出台做好志愿者注册的相关文件,但具体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推动。

 5.4.2建立能“留住人”的XX支持平台

建立能“留住人”的XX支持平台。发挥基层XX的扶持作用,建立有效的支持平台,从财政预算、税收优惠政策、资源链接等方面,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支持,促进其向正规化、专业化发展。用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管理平台来满足专业化的需求,以此来达到长期留住志愿者特别是专业人才的目地,降低流失率,提高稳定率。这也有利于提高志愿服务组织“反哺”基层XX,形成了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战斗力,相辅相成。

 5.4.3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和稳定公众参与率

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纸质传媒、互联网、新媒体等大众传媒和村(社区)宣传栏、电梯间、站台广告等载体,广泛发布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宣传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知识理念、相关活动以及典型事迹,为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 有效吸引公众更积极地参与进来。

 5.5XX引导并培育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发展的独立空间

基层社会治理涉及到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社区服务、邻里关系等大大小小各个方面,因而社会分工愈加细化,这就需要进一步为志愿服务组织营造自主发展的独立空间,在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累有效经验。

1.分层引导D区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改革对D区志愿者服务组织的分层自主发展也提出了要求,即形成统筹型组织、支持型组织、实施型组织、传播型组织、网络型组织的多元化组织结构。统筹型包括像志愿者联合会这样的全面统筹组织,也包括像志愿服务协会这样的专业统筹组织。支持型是指提供技术、资金、资源支持的并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及其服务发展的类型。实施型是开展专门帮助城乡居民,促进民生改善,并在护理服务,残疾人援助服务,救济服务和老年人援助服务等领域做出贡献的组织。传播型是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志愿者文化促进活动的组织,由对媒体传播充满热情的人们组成,促进了志愿者提高他们在交流和沟通中的思想认识,并向社会各阶层广泛传播志愿者的服务精神。网络型是通过信息网络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以适应当前社交网络的发展趋势,并在虚拟社会中凝聚志愿精神。

2.推动D区志愿服务独立项目分类实施。随着D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的生活需求的不断差异化,志愿服务组织类型的也随之不断增加,因此这就需要推动D区志愿服务项目进一步分类独立发展,通过行为、信息、智慧、技术、资源等多样化类型进行志愿项目的实施。行为类是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志愿者,结对帮助有需要的人,特别是提供帮助弱势群体的志愿服务。信息类是指志愿者收集和整理群众生活所需的各种信息,并无偿为他们提供有效信息进行参考。智慧类的是要发挥专业志愿者思想创新优势,为社区和农村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拓展视野、活跃思路、规划项目和改善服务的支持。技术类是指为城市和农村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手工艺技术人员、文艺人才等专业人士。资源类意味着志愿者将把他们拥有的生活和发展资源转移给有需要的群体,并给予他们帮助和支持。

 5.6本章小结

在本章中,针对上文中的问题以及原因,运用治理理论、志愿失灵理论和供给动机理论,从项目化打造城乡区域社会资源共享平台、探索创新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高质量激励保障机制、内外联动构建多模式化的专业志愿服务体系、多举措多渠道稳固志愿服务队伍、XX引导并培育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发展的独立空间五个方面提出解决对策。

 结论

志愿服务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主力军,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积极探索了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根据其原因分析提出相关的可行性建议,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创新社会治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通过调研发现,在最近几年,D区志愿服务组织无论规模还是数量都在逐渐发展,随着各种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公共需求的不断提高,XX在提供公共服务资源方面出现短板,无法全面满足社会的需求的多样化,这已成为D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动力。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仍然发现一些问题: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团队积极性难以调动、参与类别专业性较低、人员队伍稳定性不足、自主发展能力薄弱。究其原因,主要是城乡区域的社会资源存在差异、陈旧的激励保障措施对于积极性的调动有限、因缺乏XX主导的内外统筹而限制了参与类别的专业性、三方面因素导致人员队伍的不稳定性、独立性难以保障和XX有效引导的缺失阻碍了组织的自主发展。

为了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笔者运用基层治理现代化和结构功能主义两大理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首先,项目化打造城乡区域社会资源共享平台;其次,探索创新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高质量激励保障机制;再次,内外联动构建多模式化的专业志愿服务体系;同时,多举措多渠道稳固志愿服务队伍;最后,XX引导并培育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发展的独立空间。

由于条件、相关资料以及本人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水平有限,本文的研究对D区志愿服务组织及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提出的一些对策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另外,针对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笔者研究存在着不完全性,这些都是我需要继续研究,深入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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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市D区志愿服务组织参与 基层社会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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