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口老龄化态势严重的情况下,新兴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扬州市广陵区作为江苏省内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的代表地之一。本文以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为主题,对老年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采用调查问卷法对扬州市广陵区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调研分析,以老人的个体因素、社会因素、认知程度三个维度作为自变量,将老人是否需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设置为因变量,利用SPSS软件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经过实证表明老人的当前月收入、社区、街道宣传力度、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以及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电脑、手机、IPAD等)的影响显著。基于实证结果,以XX角度出发,建议加大财政支出、确定XX职责,发挥社区主体优势、提升老人认知程度、重视老人有效需求,以促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更好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 居家养老 服务需求意愿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改善的医疗卫生条件,老龄化问题也随之严重。按照国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8.70%,其中65岁以上占13.05%,老年人口相较于2010年上升5.44%,占总人口的17.3%。人口老龄化最关键的时期将在2030年到2050年出现,老年人口数量增长迅速,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将2051年达到峰值。扬州市作为江苏省深度老龄化的代表城市之一,其在1986年就相较于全国提前13年步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而广陵区为扬州市的老城区,在此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中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37个百分比,人口老龄化进程仍在继续。人口老龄化所导致的养老问题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我国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因此,需要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新模式,能够精准识别老人的养老需求,充分应对老年人的多样需求。如今,互联网技术在中国蓬勃发展,互联网为传统产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互联网+”利用这一优势,对传统产业进行优化和现代化改造,使其适应新的发展模式,重新焕发活力,从而促进社会不断发展。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1. 研究目的
本文以扬州市广陵区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为研究对象,基于目前科技迅速发展与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互联网+”居家养老逐渐成为大趋势。本文的研究目的即是基于此,通过查阅文献与XX网站,收集有关于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的资料,了解老年群体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分析各因素对老年群体“互联网+”居家养老需求意愿的具体影响,为推动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关的建议。
2. 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本文以扬州市广陵区的老年群体为研究对象,以“互联网+”扬州市广陵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分析、影响因素实证分析及发展建议为研究内容。其理论意义有:第一,本文通过调查问卷法对扬州市广陵区老年群体“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进行调查分析,充分了解其意愿偏好,尝试提出精准满足需求的举措,为以后相关领域研究提供理论借鉴。第二,通过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为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启示,具有理论参考价值。
(2)实践意义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各部门、平台之间消息闭塞,信息不流通的问题,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精准化供给。从根本上满足养老需求后,有利于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利用率。“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同时也丰富了养老服务项目,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老人的养老需求。老人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后,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满意度提升,老人的养老方式不再单一,养老产业出现良性竞争,从而促进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当前在“互联网+”居家养老方面的研究领先于国内,且相对成熟,主要集中在“互联网+”居家养老概念、需求以及技术应用等方面。Nazmiye Balta-Ozkan(2013)表示智能设备可以对老年人进行远程监控,解决一些突发的紧急情况,使数字技术与养老产业相结合[1]。Hossian等人(2016)研发出一种操作难度低,可以满足日常需求的智能设备,能够有效预防疾病风险,哪怕是独居老人也可以单独操作运行[2]。Ford(2016)对老人健康管理方面需求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老人的收入、周边的医疗状况、交通条件以及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等对其有显著影响[3]。Soo K C, et al(2018)专为听障和身体机能退化的老人群体设计了智能手机,充分满足了老人精神文化方面的爱好需求[4]。Toya N, etal(2019)研制了一款智能穿戴设备,选择老人的步数、步距和步幅作为判定数据,以此监测老年人的身体状况,防止危险紧急事故的发生[5]。
2.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互联网+”居家养老需求的研究相对滞后,相比于国外不同的是,国内在该领域花费的时间偏短,然而依旧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其成果主要围绕有“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平台建设、需求等方面。郑世宝(2014)研究表明需构建“家庭-社区-机构”的养老模式,并将其与智能养老平台相结合[6]。李常远(2016)认为互联网技术可用于居家养老,并创造新的养老形式[7]。石刚(2016)主要从养老信息平台的建设、微信云平台的推广、构建信息化养老政务系统等方面,对北京市各街道和社区的“互联网+”背景下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进行研究[8]。温海红和王怡欢(2017)围绕个体差异理论展开分析,研究表明老人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和居住状况都对其养老需求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9]。何迎朝、左美云等人(2017)通过调查走访研究发现老人的文化程度、网络的使用经验、服务的安全性对老人互联网购买养老服务有重要影响[10]。睢党臣和彭庆超(2018)认为构建三合一的养老服务体系,利用多方养老服务资源、鼓励多元参与是“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的关键点[11]。左美云(2018)认为利用信息技术创造智慧养老新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压力[12]。姚兆余、陈日胜(2018)围绕老人的家庭结构的开展研究,结果表明家庭结构越复杂,老人的需求越低,即主干家庭、联合家庭的老人需求低[13]。雷雨迟、熊振芳(2019)对社区老人的“互联网+”养老需求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老人对“互联网+”养老的认知程度以及智能产品的操作难易程度是显著影响因素[14]。张国平和杨青(2019)从老人的个体、身体健康、家庭、社会经济状况四个方面出发,共选择16个变量分析其对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购买意愿影响[15]
3.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1)基本概念
居家养老服务指的是老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享受到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及健康护理等方面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更加便捷的满足自身需求。“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将传统的居家养老与互联网结合,旨在通过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提高原本居家养老的服务效率,精准满足老人服务需求。
(2)理论基础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从市场和经济学的角度所建立的行政理念与价值,它强调XX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XX致力于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XX是在为公民服务,而不是顾客。XX需要时刻关注公民的需求与利益,做到公平、公正的为公民服务。福利多元主义理论指的是XX不在是唯一的福利提供者,XX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下福利提供能力不足与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将XX的全面福利转化成社会诸多部门的福利提供,在社会不同部门的参与下,重视家庭与社区及其他非正式组织的力量。
(四)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通过在网络上检索国内外的“互联网+”居家养老以及互联网和养老相结合的文献资料,包括专著、期刊、杂志、硕博论文等,了解目前的研究成果,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同时登录扬州市XX、广陵区等XX官方网站,了解当前“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前沿热点,归纳整理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
2. 问卷调查法
为了解扬州市广陵区老人群体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情况,以扬州市广陵区为调查地点,选择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280份调查问卷。通过收集老年群体个体、社会、认知三个方面的数据来进行实证分析,总结关于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及影响因素。
3. 统计分析法
对收集到的问卷数据进行清洗和整理,将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取值和编码,运用SPSS26.0对数据进行相关性分析及Logistic回归,通过实证得出哪些因素会显著影响“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为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思路。
二、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调查
(一)调查目标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究扬州市广陵区老年群体“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实际情况,并且进一步分析哪些因素会对需求意愿有影响,因此对扬州市广陵区的老年人进行了相关调研活动。通过对相关学者学术成果的研究以及相关文献的参考借鉴设计了调查问卷。
(二)调查对象
扬州市广陵区的老年群体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年龄高、空巢多、需求多等特点。面对全社会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积极打造“互联网+居家养老”、虚拟养老院等新型模式,让老人随时享受“家门口”的日间照料、生活护理、智慧养老服务,不断满足老年人“颐养天年”的美好生活需要。在2018年该区的东关街道成为江苏省两个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街道之一。本文将从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参与主体、服务内容三个方面介绍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扬州市广陵区依托12345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互联网+养老”、虚拟养老院等新型养老模式,逐步形成多层次养老服务新格局。老年人通过拨打电话,就可以进行家政、叫餐服务或者精神慰藉以及紧急呼叫等等,让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加智能、便捷、专业的居家服务。同时为了精准提供养老服务,建立老人基本信息平台,共投入了1000万元,引进了多种智慧健康产品,例如一站式、移动式健康监测设备、“EC云保姆”老年看护系统、“李秘书老人智能终端”等,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建立“互联网+”养老云平台的创新养老生态系统。使用智慧健康养老O2O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居家养老服务智能盒子,帮老人建立朋友圈,开辟互联网微课堂,为推广智能健康养老产品的使用奠定基础。
2.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参与主体
多元主体参与才能使居家养老服务运转起来。其中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参与主体主要有三个。一是被服务对象老年人,凡是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可以享受扬州市广陵区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二是XX。一方面XX是“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另一方面XX是“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者。三是服务的提供者,即各养老机构。各养老机构在所能提供的服务上大同小异,但同时也保持着各自特色,例如有些机构提供专业的护理医院,实现医养结合。四是平台运营商,即运营“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平台,但同时也出现了平台与服务提供者身份重合,养老机构既是服务提供者也是运营商。
3.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扬州市广陵区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具体分为四大类。一是日常照料类,老人可以通过运营平台,要求服务人员帮助完成生活缴费、线下购物、便民维修等日常活动。二是健康管理类。健康管理需求分为预约挂号服务、远程医疗服务、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服务、紧急呼叫服务。这些项目都可以通过平台一键呼叫获取服务,广陵区在社区中安排了各种智能设备用以检测老人的身体状况,在每一次监控和检测后,智能设备运用互联网技术与XX的养老信息平台建立联系,回传信息。三是文化娱乐服务,老人在退休后会感觉自身无所事事,空闲时间变多,广陵区利用“互联网+”居家养老提供了各种在线文化娱乐,如在线的老年大学课程、线上的棋牌娱乐、文体活动等,充实老年人的闲暇时光。四是精神慰藉服务,此类服务为老人提供了排解情绪的机会,与老人在线交流谈心,并且不定期进行回访。
基于扬州市广陵区所提供的养老服务,我们发现老人对各项服务需求都较大,特别是对健康管理类和日常照料类的需求。针对健康管理类的紧急呼叫和预约挂号服务的需求,老人的需求程度相对更高。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老人的需求都存在于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的低层次,老人对精神层面的需求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空巢老人逐渐增多,老人从子女等后辈获得精神慰藉的难度加大,因此破解互联网精神慰藉需求不足的困境需要XX丰富精神慰藉服务的内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发服务项目,填补老年人情感方面的缺口,使他们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
(三)调查方法
1. 调查问卷设计
通过查阅大量文献后,发现多数学者都是采用问卷调查进行数据收集。Eastman J K(2004)认为收入高低会对老年人是否选择“互联网+”养老有很大影响[16]。吕学静等人(2013)通过二元 Logistic 回归分析论证了老人网络养老需求的影响因素为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月收入以及居住情况[17]。赵艳芳(2018)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社会因素中老人是本地户籍的对养老需求有影响[18]。温海红等人(2019)通过方差分析,所得结果与其他人不同的在于,性别和健康状况也会影响老人的“互联网+”居家养老需求[9]。崔香芬等人(2019)的实证结果表明儿女数目会对居家养老需求有影响[19]。Davenport R D认为可以运用新兴技术来对老人进行实时健康监控[20]。 Sintonen S(2013)提出“互联网+”养老要与智能设备相结合,提供多样的服务[21]。宋雪(2019)有关智能养老设备熟练度的问卷设计,其将智能养老设备归为四类,数字化电视、智能手机、联网电脑、智能腕表[22]。田丹丹(2020)主要从参与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运营方式、设施建设、法规政策介绍了智慧居家养老[23]。樊文苑 (2020)从政策、供给主体、服务模式、服务平台、项目内容对居家养老做了描述[24]。
结合本文的研究内容和专业特性,对问卷进行修饰整合。共选择了调查对象的个体、社会、认知程度三个方面的因素作为调查内容。问卷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个人基本信息板块,其中囊括了个体因素、社会因素两大维度。包括一般的人口学变量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以及老人所处环境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氛围,如社区、街道的宣传程度;二是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信息,其中包括对传统养老模式的满意度、对“互联网+”居家养老的了解度以及智能设备操作熟练度;第三部分是根据广陵区为老人提供的具体“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利用李克特量表进行需求程度调查。以上所有项目的确立都来源于以往学者已有成果。
2. 数据来源
本次调查问卷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将扬州市广陵区60周岁以上的老人作为调查对象。本次问卷共发放280份,回收266份,在经过后期的筛查与分析,剔除13份无效问卷后,最终得到有效问卷253份。问卷有效率90.35%。
(三)变量特征
1. 个体因素样本描述性分析
个体因素将从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态、当前的月收入5个维度进行统计分析。如表2.1所示:其中男性调查者占比为53.4%,女性占比例为46.6%。从受调查者年龄来看,65岁-70岁的比重为34%,60岁-64岁的占比次之为27.3%,71岁-75岁占比为23.7%,76岁-79岁占比为7.5%,80岁以上占比7.5%。从受调查者的文化程度看,老人的文化程度均不高。不识字的比例为17.0%,小学的比例为35.6%,初中其占比为28.5%,高中或中专其比例约为12.3%,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比重只有6.7%。从调查者身体健康状态来看,非常好的比例为16.6%,较好其占比为36.8%,一般的比重为29.2%,比较差的比例约为11.1%,非常差的比例最低,仅为6.3%。从调查者的当前的月收入看,2000以下的比例是33.6%,2001元-4000元的比例是37.5%,4001元-6000元的比例是19.4%,6001元以上的比例为9.5%。
表2.1 个体因素样本描述分析统计
Table 2.1 Descriptive analysis statistics of individual factor samples | |||
变量 | 类别 | 频率(N=253) | 百分比(%) |
性别 | 男 | 135 | 53.4 |
女 | 118 | 46.6 | |
年龄 | 60岁-64岁 | 69 | 27.3 |
65岁-70岁 | 86 | 34.0 | |
71岁-75岁 | 60 | 23.7 | |
76岁-79岁 | 19 | 7.5 | |
80岁以上 | 19 | 7.5 | |
文化程度 | 不识字 | 43 | 17.0 |
小学 | 90 | 35.6 | |
初中 | 72 | 28.5 | |
高中或中专 | 31 | 12.3 | |
大专、本科及以上 | 17 | 6.7 |
表2.1 个体因素样本描述分析统计 | (续) | ||
Table 2.1 Descriptive analysis statistics of individual factor samples | |||
变量 | 类别 | 频率(N=253) | 百分比(%) |
身体健康状态 | 非常好,生活完全自理且能照顾别人 | 42 | 16.6 |
较好,几乎不需要别人照顾 | 93 | 36.8 | |
一般,偶尔需要别人照顾 | 74 | 29.2 | |
比较差,需要被别人照顾 | 28 | 11.1 | |
非常差,完全依赖别人照顾 | 16 | 6.3 | |
当前的月收入 | 2000元以下 | 85 | 33.6 |
2001元-4000元 | 95 | 37.5 | |
4001元-6000元 | 49 | 19.4 | |
6001元以上 | 27 | 9.5 |
2. 社会因素样本描述分析
社会因素将从是否享有国家保险、社区街道宣传力度两个方面来进行统计分析。如表2.3所示:从调查对象是否享有国家保险来看,拥有国家保险的人占大多数,所占比例为81.4%,没有享有国家保险的比例为18.6%。从被调查者所在的社区,街道的宣传力度来看,从未听过所占比例为41.5%,偶尔听过所占比例为47%,听过并有一定了解所占比例为11.5%。
表2.2 社会因素样本描述分析统计
Table 2.2 Descriptive Analysis Statistics of Social Factors Samples | |||
变量 | 类别 | 频率(N=253) | 百分比(%) |
是否享有国家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自己购买商业保险) | 否 | 46 | 18.6 |
是 | 206 | 81.4 | |
社区、街道宣传力度 | 从未听过 | 105 | 41.5 |
偶尔听过 | 119 | 47.0 | |
听过并有一定了解 | 29 | 11.5 |
3. 认知程度因素描述分析
认知程度因素将从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对目前养老方式的满意度、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手机、电脑、IPAD等)3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从调查对象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的了解程度来看,非常了解的比例为8.3%,比较了解的比例为17%,听说过的比例为25.3%,不了解的比例为49.4%。从对目前养老方式的满意度看,多数老人是比较满意的,占比约为65.2%,非常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比重分别为9.1%、18.2%、7.5%。从调查者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方面来看,能够熟练操作所占比例为27.7%,绝大多数老人不能够操作智能设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老人选择“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表2.3 认知程度因素样本描述分析统计
Table 2.3 Sample descriptive analysis statistics of cognitive level factors | |||
变量 | 类别 | 频率(N=253) | 百分比(%) |
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 | 不了解 | 125 | 49.4 |
听说过 | 64 | 25.3 | |
比较了解 | 43 | 17.0 | |
非常了解 | 21 | 8.3 | |
对目前养老方式满意度 | 非常满意 | 23 | 9.1 |
比较满意 | 165 | 65.2 | |
不满意 | 46 | 18.2 | |
非常不满意 | 19 | 7.5 | |
能否熟练操作(手机、电脑、IPAD等) | 不能 | 183 | 72.3 |
能 | 70 | 27.7 |
4.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描述分析
在253个样本中, 超过半数的老人选择了“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占比60.1%,不需要此种养老服务的有101人,占比39.9%,说明多数老人是愿意尝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
表2.4 是否需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描述性统计
Table 2.4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n whether “Internet +” home care services are required | |||
变量 | 类别 | 频率(N=253) | 百分比(%) |
是否需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 不需要 | 101 | 39.9 |
需要 | 152 | 60.1 |
针对上文调查结果的显示,有39.9%老人是拒绝这种养老新模式的,因此我们对老人不接受此种服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如图2.1),36%的老人选择了价格原因,即“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所带来的服务成本会影响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互联网+”养老新模式是新兴产业,在发展前期投入了大量资金,这就会导致这一模式上市时价格定位不会过低,但大部分老人属于低消费群体,加上老一辈勤俭节约的观念,老人对资金的使用会考虑再三,因此服务成本会大大限制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排除价格因素后,占比29%的老人担心智能设备不会使用这一因素排第二,这一部分老人他们认可“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优点,但由于此种养老模式所提供的产品多为智能产品,而智能产品的操作难度对于老人已经在退化的身体机能来说,老人是不容易学会的,因此智能设备的操作难度也是影响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因素
图2.1不愿意选择“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原因
Figure 2.1 Reasons for reluctance to choose “Internet +” home care services
三、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分析
(一)研究假设
1.个体因素假设
性别假设,多数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着抚养子女以及照顾家人的责任,自我照顾能力可能要高于男性,男性更多的偏向于被照料,故作假设1:男性比女性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更大;
年龄假设,年龄的不断增长,老人的自理能力会逐步衰退,新型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会为老人提供便利的服务。故作假设2:老人年龄大越大越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更强;
文化程度假设,文化程度越高的老人能够迅速的接受互联网产品,易于掌握。故作假设3:文化程度越高的老人,越需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身体健康状况假设,身体越差的老人更倾向于别人的照顾,需要随叫随到。故作假假设4:身体健康状况与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呈负相关;
月收入假设,月收入更多的老人,可支配的金额越多,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余地越大。故作假设5:月收入水平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呈正相关。
2.社会因素假设
是否享有养老保险或商业保险假设,养老保险也是一种经济来源,老人的生活可以得到保障,相较于没有养老保险的老人他们可以选择更多样的养老方式。故作假设6:有养老或商业保险的老人比没有的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更大;
社区、街道宣传力度假设,社区,街道宣传力度越强,老年人越容易了解到互联网家居家养老服务,越熟悉互联网产品并对此产生养老需求,故作假设7:社区、街道宣传力度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呈正相关;
认知程度假设“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的了解程度假设,老人越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就越能感受其优点,从而更倾向于选择互联网产品来满足自身需求。故作假设8:了解程度越高的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越大;
养老方式满意度假设,老人越不满意目前养老方式,说明当前养老方式存在问题,不能够满足老人需求,老人想改变养老状况,就会寻求外界来帮助改变。故作假设9:老年人对目前养老方式满意度越低的,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越高;
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手机、电脑、IPAD等)假设,“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是建立在现代化智能设备基础上的,虽然拥有了智能设备后,但由于身体机能记忆力等各方面都处于退化阶段。故作假设10:能够熟练操作智能设备老年人接受意愿更高。
(二)研究模型建立
本研究中将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作为因变量,1表示有意愿,0表示没有意愿;P表示事件发生的概率,即“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有需求意愿的概率;是自变量,共包括10个自变量。为每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反映其影响方向及影响程度。具体二项回归模型如下所示:
(三)“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为了进一步研究“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在此次研究中选用了单因素分析方法,对个体因素、社会因素以及认知程度因素采用X2检验方法。结果如表3.1所示:老人当前的月收入、是否享有国家保险、社区、街道宣传程度、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是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通过检验,以上5个因素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p<0.05、p<0.01),5个因素等待进一步的研究验证。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态、对目前养老方式的满意度这5个因素均不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存在显著相关(p>0.05)。
表3.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Table 3.1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demand for “Internet +” home care services | ||||
类别 | 变量 | 是否需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 ||
p | X2 | |||
个体因素 | 性别 | 0.189 | 1.727 | |
年龄 | 0.255 | 5.327 | ||
文化程度 | 0.065 | 8.836 | ||
身体健康状况 | 0.996 | 0.185 | ||
当前的月收入 | 0.001** | 18.964 | ||
表3.1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相关性分析 | (续) | |||
Table 3.1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demand for “Internet +” home care services | ||||
类别 | 变量 | 是否需要“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 ||
p | X2 | |||
社会因素 | 是否享有国家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自己购买商业保险) | 0.04* | 4.238 | |
社区、街道宣传力度 | 0.005** | 10.783 | ||
认知程度 | 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 | 0.001** | 16.673 | |
对目前养老方式满意度 | 0.903 | 0.570 | ||
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电脑、手机、IPAD)等 | 0.000** | 20.935 |
注 *p<0.05 ** p<0.01
(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影响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通过检验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相关性筛选出了可能影响“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因素,个体因素、社会因素以及认知程度因素中共5个因素通过了X2检验,但X2检验为单因素分析方法,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出于对此种检验方法局限性的考虑,本次研究将继续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进一步分析老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将以上5个因素纳入模型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3.2所示:
在个体因素中老人的当前月收入是“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显著影响因素,老人月收入为“2001-4000”、“4001-6000”、“6001以上”的需求分别是“2000以下”的2.583倍、2.841倍、3.301倍。一般来说老人的月收入来源于退休养老金等,其说明老人的月收入越高,也代表养老金越多,因此老人可使用的资金越多,可选择更好的养老方式来满足需求。故假设5成立,月收入与需求意愿呈正相关。
在社会因素中老人所在社区、街道宣传力度是显著影响“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因素,“偶尔听过”、“听过并有一定了解”分别是“从未听过”的2.347倍、5.431倍,其表明社区、街道等只有宣传了“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老人听到这一概念后,老人才会对其产生需求意愿,并且宣传程度越高,老人听说的越多,其需求意愿才会更大。因此假设7成立,社区、街道宣传力度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呈正相关。
在认知程度因素中老人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对其需求意愿有显著影响,“听说过”、“比较了解”、“非常了解”分别是“不了解”的4.295倍、8.633倍、10.303倍。老人越是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就越能体会到其优点,更加明白其为老年生活带来的便利,因此更加愿意选择“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故假设8成立,了解程度越高的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越大。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是影响需求的显著因素,“能够熟练操作”的是“不能熟练操作”的4.247倍。目前市场所开发的智能设备如手机、IPAD、电脑等都属于不太复杂的,其操作较为简单,多数老人可以掌握,因此智能设备操作越简单,老人越容易接受,更易于上手。故假设10成立,能够熟练操作智能设备老年人接受意愿更高。
表3.2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Table 3.2 Binary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results
变量 | B | W | P | Exp(B) |
当前的月收入 | 11.857 | 0.018* | ||
当前的月收入(1) | 0.949 | 8.038 | 0.005** | 2.583 |
当前的月收入(2) | 1.044 | 6.153 | 0.013* | 2.841 |
当前的月收入(3) | 1.194 | 5.008 | 0.025* | 3.301 |
当前的月收入(4) | 0.382 | 0.512 | 0.474 | 1.465 |
是否享有国家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或自己购买商业保险)(1) | 0.503 | 1.802 | 0.180 | 1.653 |
社区、街道宣传力度 | 7.031 | 0.030* | ||
社区、街道宣传力度(1) | 0.853 | 4.431 | 0.035* | 2.347 |
社区、街道宣传力度(2) | 1.692 | 6.134 | 0.013* | 5.431 |
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 | 13.047 | 0.005** | ||
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1) | 1.458 | 4.937 | 0.026* | 4.295 |
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2) | 2.156 | 11.108 | 0.001** | 8.633 |
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3) | 2.332 | 11.310 | 0.001** | 10.303 |
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手机、电脑、IPAD等)(1) | 1.446 | 11.467 | 0.001** | 4.247 |
常量 | -3.213 | 17.659 | 0.000 | 0.040 |
Cox&Snell R方:0.173
Nagelkerke R方:0.234 -2对数似然值:292.260 |
注 *p<0.05 ** p<0.01
四、推动扬州市广陵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建议
(一)加大XX财政支持,提高老人消费水平
根据上述实证结果显示,老人当前的月收入是影响“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意愿的显著因素,并且二者之间呈正相关,即老年人的月收入越高,其参与意愿越强烈。同时在不愿意选择此种养老模式的人中,价格因素也是显著影响因素。老人的退休金和养老金是主要经济来源,因此XX要加大财政支持,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XX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财政投入应该大幅增加,确定养老服务在XX财政预算中的固定比例。XX应在科学的论证基础上,提高老人的养老金,并根据经济的发展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实现XX财政投入的合理性和专业化,从而促进老人消费。
另一方面XX应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首先将60周岁以上的老人根据家庭状况和身体状况来划分补助金的等级,应为不同的老年人群体确定适当的补贴标准,并根据对老年人自身情况的评估结果提供适当的补贴。特别是要增加对经济困难、无法自理的老年人的补贴,以实现对老年人服务供给的公平,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定价不低的情况下,养老金的增长和补贴制度的制定可以提高老人的消费水平,使老人选择更好的养老服务。
(二)准确定位XX角色,充分发挥社区主体优势
从上述实证结果可知,社区、街道的宣传程度是影响“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意愿的显著影响因素。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却是XX与居民之间的桥梁,相关工作都需要下沉到社区,由社区来贯彻落实,社区工作做得好,相关政策与方针就能够得到宣传、贯彻。“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新型养老模式,老人对其的了解程度低,而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中介,XX以社区作为根基进而展开“互联网+”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XX需要准确界定其角色。当前XX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建立服务型XX是我国行政改革的重要方向和目标。当前在居家养老发展中要求XX从目前的管理者角色转向服务者、引导者角色。XX要准确划分自身与社区之间的管理范围,确立XX在“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中所产生的作用是引导作用。鼓励社区按照社区自身特点和老人的相关需求设置“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使每个社区形成自己的特色服务,充分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
其次,XX需要下放权力,突出社区的主体地位。XX组织和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依靠于社区。在社区内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社区将在公告栏和其他醒目位置张贴关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信息,并且安排专职人员对老人进行答疑解惑。同时充分利用社区里的公共资源,如广播、网格群等多媒体工具,为他们解读“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展示相较于传统养老模式的优势,通过社区的力量将其推广到老人及其家庭中,不断改变老人的养老观念,从而使老人对其产生浓厚的兴趣。
(三)提升老年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
在实证分析中发现,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了解程度是显著影响老人对其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形式,尚在起步阶段,还没有完全走入大众视野。即使现在社会中已经存在了这种服务模式,但大部分都为试点、试运行阶段。老人自身接收到的信息面就较窄,在调查中发现多数老人并未听过“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更甚于对“互联网+”都是不熟悉的状态;另有一些老人虽然听过也知道“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但对于这种服务的运行模式、优缺点都不熟悉。“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与推行,需要有效的社会宣传。XX要搭建常态化便民服务宣传推广“平台”,组织专业人员到社区开展便民服务日活动,做到深入群众、了解民情、问需于民、服务为民。在活动中为老人解读“互联网+”养老政策,调研需求、普及健康养老知识和“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演示“互联网+”养老APP的使用步骤、讲解12345民政养老服务热线的使用方法和预约流程,让更多的老人了解和接受“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四)重视老年人的有效需求
1. 提高老年人“互联网+”居家养老产品可操性
从实证结果得出,能否熟练操作智能设备是影响老人选择“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显著因素。一方面多数老人文化程度低下,对智能产品知悉甚少,对市面上的智能产品一直属于低消费群体,加上老人受旧时观念的影响,对智能产品的信息安全持有怀疑,致使老人本身的潜在养老需求通过“互联网+”转化为有效需求的途径更加困难。另一方面相关智能产品的研发者和厂家都着重于产品的技术和功能,忽略老人的实际需求和能力,导致老人对“互联网+”养老产品望而却步。因此XX想要化无为有,提高“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利用率,就需要在开发或购买智能养老服务产品时,提高智能产品的可操作性,XX作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技术的提供者,要从老人的生活、使用角度出发,重视老人的有效需求,在根本上解决可操作性问题。如当前市面上所出现的智能产品如手机、电脑等,这部分产品在操作中专门设置了老人所适合的系统,如设置快捷键,不同按键对应相应的养老服务。
2. 开设老年人互联网知识培训课程
在上述调查中发现,调查发现有60.1%的老人愿意选择这一养老模式,整体呈现积极地态度。但部分老人不愿意选择“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因来源于担心智能设备不会使用。一方面老人实际了解了“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也认可此模式会使养老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但另一方面受困于现实的环境因素,新型的“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是依靠于科技信息技术和大数据而实现的,多数老人作为上个世纪的人,对于信息技术属于一知半解的情况,对所谓的互联网也存在一定的认知困境。因此XX在开发和购买易操作的养老产品的同时,还需要对老人进行互联网知识的培训,通过开设线下的互联网知识讲座,讲授最新的互联网相关信息;在社区举办智能养老产品的培训班,开设咨询平台,定期为老人解决操作问题;也可以设置线上的网络知识课程来加深老人对互联网的认知,促使老人能够熟练使用智能养老产品。
五、结论
当下,大数据时代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创立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问卷法、统计分析法对扬州市广陵区老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从个体因素、社会因素、认知程度因素中选取10个自变量,运用SPSS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与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证明显著影响因素包括老人的当前月收入、社区、街道的宣传力度、是否了解“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以及能否熟练操作(手机、电脑、IPAD等)。基于分析基础上提出加大XX财政支持,提高老人消费水平;准确定位XX角色,突出社区主体地位;提升老年人对“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重视老年人的有效需求四个方面的建议来推动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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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石刚.“互联网+” 背景下养老服务构建研究[J].电子政务,2016(10): 33-39.
[4]温海红,王怡欢. 基于个体差异的“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分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9(02).40-48.
致 谢
此时是四月,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写到这我的大学生活已经画上半个句号。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我首先要感谢的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她博闻多识,治学严谨,和蔼幽默,向我展现了一位知识女性所拥有的巨大能量。我学术不精,是老师从选题、开题、修改直至定稿,全程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问题,指出我的不足时一针见血,我才能顺利完成论文写作和答辩。其次,我要感谢管理学院的各位老师,无论是学术水平,还是专业素质,各位老师都是业内的佼佼者,能够得到你们的教导我倍感荣幸,你们所教授的课程都使我获益匪浅,学生不胜感激。
此外,我还要感谢学校以及院领导、辅导员、家人、同学们、父母长期以来的帮助,我的大学生活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的帮助,才会充满快乐与希望,才会散发着朝气蓬勃的精神。最后,向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答辩老师表示衷心地感谢,借此,祝所遇良人:百事从欢,万事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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