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概述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1.概念
在社会这个经济体中,不仅仅流转的货物、提供的服务要交税,在我们个人之中也是有很多税是要交的,我们吃穿住行所需要的花费,这些经济消费的来源都是需要向国家上缴税金的,除了增值税以外我们还需要上缴的另一个重要的税种,那就是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个人所得税应该是由“个人”才需要缴纳的税。这个“自然人”是指他在中国有居住地或没有居住地,但在中国居住了满一年,无居住地或者居住在一年以内,有从中国取得收入来源的个人,所得税是税务机关和自然人协调征收的应税收入和税收的一种形式。居民与外国人在所得税征收和管理中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集体术语。
2.征收特点
从原则上看,个人所得税的原则有“地域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区别。在地域主义方面,无论纳税人是公民还是居民,只有来自中国的收入征税,而且在个人主义原则下,不论收入来源如何,只有中国公民或居民才会被征税。个人所得税有三种税制方式: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这三种税收制度中的每一种都具有独特的特征,每个国家都可以选择适用于特定国家。中国目前的所得税基于分类所得税制度。分类所得税制采用不同的减税规则,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税收方法将个人收入划分为11类。分类系统的实施可以从源头管理,将管理强化、纳税处理简化以及征纳双方的一个快速实行。同时,可以对每个应税收入采取不同的税收方法来反映国内政策。
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特征
纳税筹划在减少税负方面有着一定的较大的优势,就好比做任何事尽量将其控制在事前状态就不会产生巨大消极的后果,把握好分寸与尺度不让其产生偏差,故此一定要尽可能的最大化的去理解纳税筹划的理论依据,税法体系不断完善,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纳税筹划也分几个比较重要的特征
3.1合法性:任何一项合理的节税行为都必须要合法,要以法律为前提,一旦设定了目标,就应该有一种约束机制,这便是通过国家制定的法律,当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当以法律为前提,制定出不违反法律又可以能帮助企业合理减税的方案,帮助企业进行管理。
3.2目的性:纳税筹划的目的就是保证纳税人的税后利润得以最大化,这就是纳税筹划实施的最大动力,应该以减少纳税人所交税金来提高纳税人的税后的利润为中心来进行实施。
3.3针对性:不同的税收应与不同的计划相匹配。应提前准备一份完整的计划。如果发生事故,这时需要检查计划的效率。如果检测到偏差或错误,则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事后对本次做的纳税筹划要进行评定与分析,不断进行调整与进步,纳税筹划才可以顺利完成。
3.4风险性:由于税收筹划以避税为基础,并且可能因法律变更而不可避免地倒退,因此,必须避免这种情况的风险,所以纳税筹划会带来不确定性。
3.5专业性:进行纳税筹划必要具备扎实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以及法学等等方面的一些知识,因为要进行纳税筹划不仅繁琐且一定得细心谨慎,这就对个人的专业能力要求就非常高,法律方面的知识一定得扎实到位才能做好纳税筹划。
(二)、纳税筹划概述
1.筹划的概念
顾名思义,就是准备方法、制定计划,因为一件事情的开始是很重要的。税收计划的起源在西方。换句话说,纳税人不违反国家税法,把降低人民的税负作为目标,科学的运用现代化的手法,针对纳税活动进行方案的预测、规划、比较、决策等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的总称。在十九世纪中叶,意大利税务专家开始向纳税人提供税务服务,包括纳税人的纳税计划。虽说在发达国家税收筹划非常常见,长期以来该行业较为成熟且稳定,非常具有专业化水准。今天,超过60%的X公司依靠纳税代理人来处理纳税问题,而日本高达85%。经济利益驱动纳税筹划产生,即经济实体计划最大化自身利润,它来自纳税人强烈的想去减轻纳税负担愿望中出来的。
2.原则
纳税筹划可以帮助股东的价值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也是我们所想看到的,但是,如果税收计划没有得到适当实施,则无法实现预期目的。根据税收计划的性质和特点,应遵循以下原则:事前筹划原则,比方说战争:在战争之前,我预测我能赢,因为计划是提前且完美的,能够取得胜利的所具备条件较充分;在战争之前,我预测我不能赢,因为没有做好计划,能够取得胜利的条件不足够。筹划良好的规划和充分的条件都具备就可以获胜,而未提前规划和不充分条件的都可能致使失败。根据这些观察结果,很明显谁赢了谁输了其实这个事前筹划原则也可以运用到我们生活中来,无论做什么,一旦有一个事前的筹划事情就会变得简单容易的多,那么对于我们的纳税来说也是一样,但是纳税筹划对于一般筹划来说要更为复杂些,税收筹划当前的税收政策不相容,国内税法将处于最前沿,税法的具体行动将在以后确定。这为人们的计划创造了有利条件。人们可以根据已经知晓的税法调整经济问题,挑选最优的纳税计划,获得最佳的经济利益。如果经济业务没有提前完成且纳税人已经决定,税收计划就失去了重要性。如果要想减轻税负,就只能完全依赖偷税和逃税。因此,如果没有业务运营且无法获得利润,公司需要提前制定税务计划安排。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作用
1.对于员工
进行纳税筹划可以从实际上增加员工的收入,不同的税目之间有差别,不同的税率之间也会有差别,通过减少职工的工薪所得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出本质上是增加了个人的收入,上述几种纳税筹划办法都是基于员工的角度上进行的,实际上就是尽量减少纳税人的税基,尽可能的适用优惠政策去降低税负,企公司的税收筹划增加员工税后的可支配收入,无疑是一种“加薪”的手段,而员工也会从中学习到一些关于税法的法律知识,提升观念与意识,将不合法的纳税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2.对于企业
从内部来看实际上是提高了员工的收入减少税负,所做的福利性政策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形象与凝聚力,帮助员工少交“冤枉税”,但是同时有一个弊端就是因为从实际表面上减少了员工的工资薪酬,职工会不理解为什么自己会少拿工资,从人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意识的话会觉得企业欺骗了自己,导致工作效率会下降,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纳税筹划可以从多个方面照顾到员工,不再是单纯的工薪支付关系而是从多角度的给予员工福利,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他们的关怀,员工在企业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也就随之增加,结合公司制度可以减少人员流动,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所做的税纳税筹划,从本身来说是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高的一个经济效益。此外还能够有效的降低员工承担的税额,减少个人所得税减免和工资支付,增加员工关系和对公司的满意度,提高员工积极性,促进工薪制度带来的的积极激励效果,就长远来看,可以促进公司的发展和长期经营。
3.对于国家
国家发展离不开经济更离不开税,实行好纳税筹划有利于中国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从税收法律层面来看可以不断地进行完善和弥补,长远来说,真正有利于提高国家的税收收入和提升纳税人的幸福感和满意程度,显著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二、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公司背景介绍
印刷企业-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0年筑建完成,于六年后年开始扩建,在包装印刷行业属于著名的一家企业,主要是以制造、研发各种绿色环保高强瓦楞纸箱为主,在市场上以高精水性印彩带领潮流,公司正在引领传统产业升级为高科技公司,这是包装行业发展的新起点。注册资本在9500万元,全心全意打造匠人精神,年主营收入达3亿多元,纳税等级连续四年被评为为A级,是一家高新微利企业。
(二)龙利得公司职工薪酬的构成
1.构成
在公司工资薪酬可以分以下五个部分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所谓工资就是员工每个月在用人单位领取的工薪;津贴是指公司额外性的给予的一些补助性奖励,比如资历津贴、学历津贴、职务津贴等等;补贴也是指公司福利性的给予,具体包括房补、三餐伙食费、提供交通工具(公司内部派车接送人员上下班)、夏季的特殊补助等;此奖金还包括半年度,全年和绩效类别的奖金。除工资外,这些都是额外性的奖励或补助。
2.职工的福利
这是公司对固定比例的补助金,医疗和其他福利公司工资的待遇。现在我国企业按照14%的一个固定比例来提取职工的福利费,提取的费用要么计入当期的费用或者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3.五种保险和一种基金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统称为“五保险”。一金就是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这些都是根据当地收入和员工支付的公积金,需注意的是,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医疗保险并非不用缴纳税款,是要按税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员工和个人都需要支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应限制在上一年该员工工作所在城市的平均月收入的三倍。
4.非货币型支出福利
包括公司代员工缴纳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支出等等。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包括所得税的税基,因为没有实际收入,例如内部生产的纸箱和纸板,这些以雇员利润的形式提供的福利。发放的这些东西员工是没有办法获得实际的发票或者任何收据,所以说这些东西的定价应当以市价为依据,如果公司扣除的界限超过了市价应该依据税收法律规定的扣除限额进行纳税。
(三)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划分
薪金和工资所得税是指的是工资,薪金,补贴,奖金,年终股息,以及其他就业或与就业有关的收入,这些都涵盖在个人所得税11个税种当中。在这里,所得税纳税人指自然人,他们的义务是不同的。根据纳税人是否居住在中国(居民),中国的所得税可分为两类:国内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纳税时,他们对中国和国外的所有收入纳税,但是非居民纳税人仅中国的收入征税,故此随着纳税人身份不同征收范围也是不一样的。
(四)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影响因素
有两种因素会直接影响纳税人缴纳税款的负担,一个是税率,另一个就是税基即应税收入。所以要想少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降低纳税负担,就要通过合理的规划和预测、比较、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说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是七级的累进税率,收入越高,所得税税率越高。就是说适用的税率是跟着收入的不断增加而逐渐逐级递进增高的。
(五)龙利得公司工资薪金几种纳税筹划
1.把工资薪金转化成为劳务报酬的
劳务报酬就是指的提供各项服务而被给予的一种报酬,比如:新闻、书画、录音、广播、表演、审稿、雕刻、演出、展览、广告、经济服务、技术服务。代理服务、介绍类的服务和通过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所得。比方说劳务报酬,劳务报酬选用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且按次征收税款,但有一点收入若果偏高的要进行额外的税收,比如说一些明星的报酬,他们的收入是高于一般人的。另一方面,如果劳务报酬纳税人每次收入不到4000元,相应的要用收入减少800元费用,如果劳务报酬收入大于4000元的,就要扣除本次劳务报酬收入的20%,剩余金额是为本次劳务报酬应该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这个税率我们就不难看出,收入越高交的税也就越多,收入少的也就少缴税,量能负担的税收原则在此时就可以很大程度的体现出来。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很难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什么不同,工资薪金所得以合约关系基础上,发放工薪是源于雇员提供的劳动;通过劳务取得的报酬收入是自身可以独立完成获取的,不存在与公司有任何签约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务报酬是属于个人的独立劳务,而工薪所得不算。那么雇员和非雇员在征税方法上有什么分别呢?第一,雇员应和任职公司签劳动合同,由公司来代缴社会保险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社保,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缴纳,雇员就取得收入按工资薪金进行缴纳税;第二,如果没有上述的这些条件,按照非雇员管理,那么非雇员就得按照劳务报酬纳税征收模式进行纳税。这里的纳税筹划就体现在,如果所获取的收入很低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模式进行纳税,税负就会降低,收入较高时,就将所获取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的征税模式来进行纳税,税负也是会相对较低的。
举个例子:在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聘请的一个外包业务员人员熊先生,2019年3月28日从公司获得收益100000元。
其获取的收入的性质一种可以确认为:熊先生作为该公司的签约员工,与这个公司存在着合约的关系,熊先生在该公司所取得的收入就应当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征收模式由公司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公司代扣代缴熊先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应当为:(100000-5000)*45%-15160=27590元;根据获取的收入可以再定性为:熊先生不作为该公司的签约员工,与这个公司也没有合约关系,那么熊先生所取得的收入就得可以按照劳务报酬征收模式进行申报缴纳所得税,通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为100000*(1-20%)*40%-7000=25000元;比对这两个实例我们不难看出,熊先生从该公司获得的收入,所确认的收入性质不同,那么熊先生所要承担的税款程度也是不同的,差异就体现在当熊先生取得的收入依照劳务报酬的方式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少缴纳少负担税款,大约为(27590-25000)=2590元。这个案例熊先生的应纳税所得作为劳务报酬所得来进行征收税款,每次收入超过4000,可以增加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降低税基,纳税人的税负大大降低,大大提高税后可支配收入。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个税筹划
雇员在公司内部获取的收入越高,纳税时适用的税率也就越高。若能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则可以很好的降低税收负担。例如利用公积金优惠政策,由于劳动基金根据“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了住房基金,税负的减轻可以通过支出住房公积金得以实现。换句话说,根据标准支付的住房资金不征税。但是,员工可以弥补住房费用。因此,普通员工仍有增加资金来源的空间。虽然工资和纳税人使用退休基金来避税是可行和适当的,但缺点就是虽然补充的公积金可以避税,但是相当于固定化了个人的资产期间不能随便支取。同样的也应该用足用好国家的税收政策的节水策略也可以到达减轻税负的目的,比如国家规定的可以再税前优惠的扣除项目都可以实现,所有税收优惠政策都包含很大的可节税空间,只要符合国家与当地的财税法规所规定的名目和额度范围以内的部分,就可以进行节税。
3.工资薪金福利化或转化企业经营费用
通讯费、补贴、津贴、差率费、培训费等等这些都能组成工资薪金,假如企业将这部分款项不按照工资的形式进行发放,而是由企业直接进行支付,职工享受各种福利、搞假期旅游、以会议费列支;或以职工凭票的方式进行报销来分解收入,这样就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实际的提高了员工的福利,员工的实际收入得以提升;举个例子来说,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下,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外贸部的徐经理每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为10000元,每个月租房、租车的费用为2500元,刨除这些租费,徐经理个人月收入为6500元。此时,徐经理本月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5000)*10%-210=290元,但如果说对此进行纳税筹划下,改变租房、租车费用的一个支付方式,公司可以为徐经理提供免费的住所与交通工具,之后将徐经理的每月工资调至每7500元,即徐经理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7500-5000)*3%=75元。对于本次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公司没有增加任何额外支出,对于个人徐经理来说反而可以节税215(290-75)元。除了公司为职工提供员工住宿来少缴纳个人所得税外还可以有其它方式,例如,龙利得公司为员工提供度假旅行,日常生活社会服务,免费餐饮,家具等的好处,除此之外还可以将应税的收入转换为企业的管理费用,必须一些办公费、交通费等等,将所得的收入一部分进行费用化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4.安排好年终奖的一次性发放

举个例子:自2019年起,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质检部主任李艳由于工作突出,年终奖公司给与发放为36000元,由年终奖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6000,一年算下来平均每月为3000元,表格对应税率为3%,年终奖应纳所得税额为36000*3%=1080元,而另一位主管王伍公司给与的年终奖与发给李艳的年终奖差不多36000.12元,较李艳多0.12元,同样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0.12元,平分至12个月则月均收入为3000.12元,表格对应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210,年终奖的应纳所得税额为36000.12*10%-210=3390.01元,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李艳与王伍两位主管来说虽然年终奖拿的差不多,只相差0.12元,但从应纳所得税额来看两者相差较大,3390.1-1080=2310.01元,由于税率阶级,正好二人的月均收入在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之间(上下限),王伍虽比李艳多拿0.12元的奖金但应纳税额却较李艳多缴纳2310.01元,基于工资薪金累进所得税的七级纳税区间,每一个区间都会发生类似的税差,税率随应纳税所得额成正比关系,应纳所得税额就会相差越大,员工在实际拿到手的税后奖金就不能和公司所发的奖金保持正比关系,若能安排好此次年终奖的纳税筹划,则会避免此次情况的发生,实质上提高员工的税后收入,以此来真正保证不减少员工的税后收入。
5.合理安排来降低税率的档次
因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基于七级累进所得税率表,员工拿到的工薪工资薪金越高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高,尤其是从第二级到第三级别,第六级别到第七级别速度为增长最快,故此均衡合理安排薪资就进行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的方法。
举个例子:在2019年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销售部门按照绩效来给本部门的员工来发放薪酬,由于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是一家制造公司且属于季节性生产公司有销售差别,分淡季和旺季,销售旺季为9月和10月,假如该销售部门的销售人员为杨海,杨海9月与10月工资为9000元,其余月份均为6000元,那么杨海在9月与10月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9000-5000)*10%-210=190元,而其它月份为(6000-5000)*3%=30元,十二个月总共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680元,对此进行纳税筹划将各月所有工薪综合平均,12月份多退少补,则12个月的平均月收入是6500,十二个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500-5000)*3%*12=540元
由此可以看出上述案例平均工薪后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40元,所以此时我们应当做好的纳税筹划就是将工资薪金综合平均分摊到各个月份当中去以此来合理的进行减税,企业应当起到一个领导的作用事先替职工做好纳税筹划。
案例:龙利得包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发部门有刘三和王宏两名职工,刘三的年终奖收入为36000,则应纳所得税额为36000-36000*3%=34920元,而王宏的年终奖收入为38000,应纳所得税额即为38000-(38000*10%-210)=34410元,此时不难看出王宏所得的年终奖收入比刘三要多2000元,真正到手的税后收入却比刘三低510元,差异来自转折点的税率,年终奖在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所处的纳税阶段不同,造成税率不同,那么企业要使得王宏这名员工拿到的年终奖税后收入比刘三这个职工高,就要在3%与10%这两个税率之间做好纳税临界点筹划,那如何才能避免,假设王宏的年终奖收入为Y,那么即36000-36000*3%=Y-(Y*10%-210),解出Y=38566.67,则可以得出王宏的纳税误区是在(36000-38566.67)之间,年终奖如果是在这区间内就是王宏的税后收入要比刘三的要低,故此同理可以得出多个累进税率的纳税误区,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尽量避免纳税误区就不会出现税后收入出现相差较大的现象。
6.其它方法
针对于个人的捐赠:在税法上规定捐赠额在每个月或是在每次应当缴纳税的所得额中不超过30%是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的;另外对于一些基金会这些福利性而非盈利性的捐赠,可以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针对这一项更是体现了税收的“共赢”捐赠政策,且个人也少纳税了,推动了社会进步。
将工薪进行合理对外投资:除了上述方法以外,纳税人也可以将工薪进行一个合理的对外投资,比如像购买国债,等等一些免税的项目,根据比照税率这些收益都是要高于同期银行利息的,再者这些都是基于合法的基础上,正大光明进行减税而非偷税漏税。
7.对龙利得公司综合几种纳税筹划方法分析
对于龙利得公司现存的几种纳税筹划方法,在真正实行时,个人觉得六种方法,第三、四、五种方法更能够深入职工的生活,第一种方法将工薪转化为劳务报酬,此种方法不易经常实行,劳务报酬更多的是按照次进行纳税,本质上按照此种方法进行纳税,员工是不作为本公司的员工的,为避免日后公司于员工产生劳动纠纷,暂时不建议作为公司的主要纳税筹划方法;第二种方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因为国家每年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限,公司虽然结合运用,但因不常发生,故此此种方法比较平平;第三种方法将工资薪金福利化或者转化为企业的经营费用,此种方法应作为龙利得公司的主要纳税筹划方法,经过计算,利用一定得比例来适当的降低员工的工资,一方面它不会提高公司的成本,另一方面它可以增强公司本身的正面形象,员工有一些公司福利政策,也可以少支付个人所得税,这对公司和员工来说都是双赢的局面;第四种方法对于年终奖,也应作为该公司的主要纳税筹划方法,由于公司人员较多,年终奖每年年末都会发放且范围较大,合理进行年终奖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公司稳固人心,提高企业凝聚力;第五种方法,公司在发放工薪时,由于税率临界点存在纳税误区,员工经常会出现零界点的问题而多缴税,故此此种方法也应当作为该公司主要纳税筹划方法;第六种方法主要针对员工个人的私下纳税筹划方式,可以作为每每月培训内容来对员工进行知识授课,故此第六种也不作为企业的主要纳税筹划方法。
三、在龙利得公司进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未有很清晰的纳税观念
对于我国来说纳税筹划是一个新事物,但早在19世纪中叶西方早就出现这种类似一个咨询服务,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渐渐的纳税筹划也为人熟知,可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人们把合理避税和逃税漏税弄混,由于认识上不清楚,在公司内部具体操作时往往就会不小心触碰到法律政策,公司出于保守的情况下,基本不想去进行纳税筹划,这就使得纳税筹划不被理解也比较难开展。
(二)重视程度不高
对于公司员工而言合理避税能够减轻税负还能从实质上增加员工的收入,且能够普遍广大民众,这种行为虽然不犯法但也不被法律所提倡,不能引起企业的足够多的重视。工资也好年终奖也罢稍有不注意就会多缴纳税款,尤其是在工薪的临界点和年终奖金的纳税误区方面,收入越高,税后收入越低,这是因为公司管理层对税收筹划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可能导致员工难以理解或不满意,也就不能从根源上帮助纳税人在源头上进行避税,故应当首当其冲的要提高公司对纳税筹划的重视程度,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本身存在风险,
纳税筹划这项行为其自身本来就是一种避税的行为,从工作现状来看,节税效果会引起相当大的关注,而且这种方式的主观性和是否被税务机关所认可是公司进行纳税筹划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四)纳税地位较为被动
在公司一直都是按照代扣代缴制度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企业只是专注于怎么样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纳税且不耽误、拖滞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人员很少能够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上去最大化保护纳税人自身的最大利益,进行科学系统的纳税筹划,尽管纳税人对这些领域的税收很敏感,由于不直接触碰到纳税环节,所以很难进行自己的一个节税计划,纳税地位较为被动。
四、对于龙利得公司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时的建议
(一)公司内部进行对纳税意识的培训
在公司内部做好纳税筹划是一个全面且系统的工作,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的税收法律基础有着比较强的要求,不仅仅要了解税法还要能够深刻理解并熟练运用与掌握,提前做好有关这方面的功课,这就可以让公司财务部人员可以每月定时进行对于纳税筹划的一些培训。
(二)公司管理人员由上到下对纳税筹划重视
企业多多关注一些国家的税的变动,比如一些税率上的政策性变动,预先做好应对措施,配套XX出台的一些相关政策,且有一点就是还要注意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一个成本效益,不能为了进行纳税筹划而花费过多的费用,如若不然纳税筹划就失去了它最初的一个理念,也就失去了意义。
(三)尽量避免风险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地位
进行纳税筹划对外来说,由于有着节税效果,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一个关注,公司在此方面要尽量不与法律冲突。公司税制应当尽快进行建立与完善,这就要求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双管齐下一起着手开展工作,形成一个体系制度和薪酬构架方式,过去人们都没有把这些纳税筹划重视起来,致使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企业员工都会多缴纳税款,缺乏一定的全面性与灵活性,重新整顿时可以结合市场薪酬水平和税收法律政策,制定一套专门关于工资薪金的纳税筹划方案并落实下去,在此基础上员工才会对个人的纳税地位意识加强。
(四)尽量将工员工的部分工薪转化为福利费用
综合对比龙利得公司的几种纳税筹划,建议公司在发放工薪前做好纳税筹划,将部分工薪转化为福利费用,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既可以帮助纳税人减轻税负,又可以提升员工幸福感增加企业凝聚力,例如龙利得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交通工具,或是为员工在外租房、车将其转化为企业的经营费用。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从本质上是一个合理合法且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双赢的政策,它可以帮助纳税人减轻生活负担,同样的也是对企业的一个鼓励,应该得到企业领导的重视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扶持,从小方面普及所有纳税人,让“压力减轻,社会幸福感增强”;合理合法进行纳税筹划并非是教导人们进行偷税漏税,是运用正当科学的手段来减轻纳税的税负,纳税人一定要学会区分二者的不同,法律不可触碰但合法的权益我们应当要学会争取,纳税筹划意识必须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与企业当中,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后期也会出台越来越多的税收政策,只要事先做好纳税筹划就能够少交冤枉税,事先进行纳税筹划,我们要为更多的纳税人减轻纳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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