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相关理论依据及研究现状
1.1物流保险的理论依据
物品由供应地到接收地的流动过程即为物流。在实际需求的指导下,物流对运输、存储、装卸及配送等诸多业务进行了综合。现代化物流与传统仓储、运输之间存在着较大差异,在现代化物流开展过程中,信息网络技术及第三方物流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制造、运输和销售之间的联系不断加强,整个物流行业呈现出了高水平的整合,物流供应链得到了初步的实现,物流行业的成本得到了进一步的缩小,利润水平不断提升。第一方物流的组织方为卖家、生产者和供应商。第二方物流则以卖方、买方及流动企业为基本的组织者。第三方物流则是由独立于供应方与需求方之外的物流企业来负责物流服务提供。我国现阶段对物流保险业的发展有着较大的需求,其发展意义十分突出:
物流保险所提供的基本功能可为企业发展提供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物流保险制度,物流业经营者可实现风险的有效分担,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创新发展,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扩大,对自身功能进行持续挖掘。通过物流保险制度可实现物流公司的连续运营,实现物流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物流业经营者参与其中可进一步推动物流业科技、经济的发展,确保物流业可实现有效发展,推动行业专业团队的不断建设与完善。
物流保险业的建立可实现对物流行业的有效监管。首先,在保险单出售之间,保险公司会对保险人的实际状况进行调查和掌握。在这一过程中物流公司所存在的部分风险可得到有效的体现,管理者可以此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改善。此外,在保险人对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对保险人进行持续的监督,并对调查范围进行扩大。如无法对赔偿要求进行满足,保险公司可对支付进行拒绝。因此物流企业员工必须要对自身进行进一步的约束,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物流企业在这一过程需要对自身进行有效的监督。虽然物流保单可对物流过程中的风险事故进行保障,但大量事故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物流保险的建立为我国物流赔偿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可能。市场经济发展对物流责任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出了较高水平的要求。物流行业在法律方面所面对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强,发展阻力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度。在物流经营风险对物流责任保险进行分担的过程中,企业对物流责任赔偿制度的抵触心理可得到一定的缓解,相关制度可以得到有效的完善。
1.2物流保险的现状
现代物流业的不断发展为经济发展带来的新的增长点,通过现代物流业可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展示。保险市场可在现代物流业领域进行进一步的发展。物流业的不断发展对其业务内容与业务领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与其同时企业所需要承担的风险也在不断的加剧。随着人们对保险服务在物流行业之中重要作用认识的加深,物流保险开始成为全新的研究领域。
宏观来看,与物流有关的全部保险均可被称为的物流保险。在对这一概念与物流概念进行结合的基础上可对物流保险的概念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在物品由供应地到接收地转化过程之中所出现的财产、货物运输、机器车辆运输人员等相关活动内容有关的保险活动,均为物流保险涵盖范围。此外,自然灾害也属于其中。
现代物流业风险的复杂程度要远大于传统的运输业仓储业。物流保险成为物流企业转移风险提升效率的有效手段。
物流保险将第三方物流公司对第三者应当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物流活动之中对第三者所造成的实际损害进行赔偿,第三者可想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要求其对自身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在物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有效的扩大,货物运输的规模与数量也在不断增大,物流行业呈现出了叫哈的发展态势。因此,物流行业对保险业有着迫切的需求,保险公司应该对新承揽工程进行提供,实现保险产品的全面责任建立,不断推动现代物流行业的发展。随着物流资金融通、物流银行及融通仓等金融创新工具的出现,物流办保险行业必须要不断对自身产品技术水平进行提升。第三方物流公司对针对物流不同环节的保险产品需求十分庞大,第三方物流公司能够以自身运营风险为基本出发点进行投保,更好地投入到服务工作中。
在我国经济领域之中物流业已经成为了全新的热门行业。随着第三方物流的飞速发展,电子商业行业也出现了飞速的发展。在对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与中国物流等领域与2012年2月28日所颁布的数据进行分析后可知,在2012年我国的物流企业发展整体较为平稳,行业业务效率得到了飞速的提升,物流行业呈现出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较强的促进作用。但我国现阶段的物流保险制度与物流业的飞速发展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物流行业,包装,运输,进行各种具体任务,如仓储,风险高,分发包含在整个物流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可以降低物流人才。物流行业对风险进行抵御的能力整体较低。现阶段国内缺乏与物流行业发展相匹配的物流保险业。
近年来,中国物流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规模实现了飞速的扩大,整体发展速度与运行效率有了发幅度的上升,行业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也得到了有效扩大。但是,它的瓶颈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虽然现代物流公司获得了高额利润,但它们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但这为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也使得物流业的发展有了更高质量的保障,也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这对保险公司和物流公司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因此,如何在保险业中及时有效地提供更好的物流保险服务,实现现代物流业与保险业的互利共赢,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随着中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保险应运而生。但现阶段仅有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得到了物流企业的广泛使用。研究和解决物流保险的主要问题是促进中国物流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针对国内物流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能够促进国内物流保险的发展。
第二章全国物流保险情况调查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物流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17年,国内物流总量为252.8万亿元,比2016年增长6.7%;物流总成本占GDP的百分比从2016年的14.9%,下降了0.3%,有效减少了物流业务的成本。随着物流市场的不断发展,中国物流保险的市场潜力也在不断增长。
随着国内供给侧改革的深入,中国物流业正在逐步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2017年国内物流市场规模继续扩大,全年物流总量252.8万元,增长6.7%;全年物流总收入8.8万亿元,比2016年增长11.5%。年度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从2016年的14.9%下降至14.6%,有效控制了成本的增加,同时增加了总体收入。随着物流业的不断进步,物流相关的物流保险业也发展得很好。
与物流业相关的保险规模逐渐扩大,自1998年起,我国开始正式对物流保险这一理念进行明确,并实现了形成、发展到完善的不同阶段过程。

从表3.1可以看出:
1、1998年到2003年为其形成阶段。1998年物流保险开始正式进入我国市场,对货物运输保险和仓储保险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实验。这一阶段的物流保险属于传统保险模式。依据上表可知,这一阶段企业财产保险年增长率和货物运输保险年增长率分别为2.1%和1.13%。传统物流业务模式要求卖方或买方自行实现货物运转,因此物流公司对保险的需求基本以货物运输保险和仓储保险为主。但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传统物流模式已无法对物流业务进行满足,第三方物流业务模式开始成为新的物流趋势,因此物流保险也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满足保单持有人的具体要求。货物运输保险和仓储保险属于单独保险产品,对于物流业务的整体流程无法进行有效的满足,因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存在一定的挑战。继续使用这一物流保险模式会使得保险程序复杂程度加剧,索赔难度进一步增大。
2、2004到2009为其发展阶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正式推出了物流货物保险与责任保险,推动了传统物流保险行业的转变,现代物流保险雏形开始出现。2006年,中国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对“物流综合保险”进行了推出,物流货物保险和责任保险均属于其中。现阶段公司财产保险年均增长率达到10.57%,货物运输保险增长率达到5.9%。责任保险自2005年开始进入飞速发展阶段。与此相反的是物流责任险的发展,其仍处于起步阶段,无法对物流业务进行广泛的控制。
3、2012至今未其完善阶段。保险公司对物流保险已经有了充分的认识,自2010年开始对这一市场进行不断的扩展。2012年,人保财险对物流货物保险及其额外保险进行了推出。其余保险公司在这一背景下也对相关保险条款进行了明确,不断利用优惠手段来推进物流保险的推广。现阶段企业财产保险增长率、货物运输保险增长率及责任保险增长率达到了10.57%、9.33%和23.18%的庞大数额,物流保险行业所提供的产品类型逐渐丰富,行业完善度不断提升。但整体来看,物流与保险之间的结合度仍处于较低水平,物流保险还必须要进行不断的改善与提升。
第三章我国物流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3.1保险条款中并未对投保对象作出明确区分
在保险条款中,对于代理人和独立经营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区分。由于各个物流公司经营状况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说需要面对的风险和责任也不同,如此一来,从风险与收益对等原理出发,当物流企业统一进行定价时,会出现对于部分企业定价过高或过低的现象,不仅有损于企业的利益,同时也是公平。差异化的定价模式对各个企业来说才是最为合适的,当定价过高时,投保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不利于物流业的发展。
3.2保险种类单一,承保范围不足
在承保范围这一方面,运货物流保险体系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方面,物流保险存在一定的真空地带,主要体现在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缺乏产品包装和加工等环节;另一方面,除核心条款以外,运货物流保险对其它的相关事项也进行了约束,设置了很多的免责条款和除外条款,这对于物流企业来说限制较大,无法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择合适的种类,无法全方位的覆盖其分险,难以真正实现投保的意义。
3.3保险的设计缺乏数据支持且存在设定较高的问题
当保险公司面临运货物流保险数据缺乏这一问题,同时又想确保收益和维护利益时,设定过高的费率就成了保险公司常用的手段。有时候为了能够在可控范围内掌控突发事件所造成的风险,保险公司在保费设定这一方面往往会选择采取累进计价标准。都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对物流公司全额投保,是一种限制。在保费确定这一方面,营业收入影响着费率的设定,这必然会导致对各个物流企业的商业模式及经营水平等差异性考量不足,导致风险水平存在差异。
3.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就目前来看,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于物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引起同行业的恶性竞争以及经营混乱。物流行业对于员工要求较低,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我国目前的小型物流数量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经常存在着低价竞争的现象,这不仅拉低了整个行业的利润,同时也使得物流企业的经营风险大大提高。当中小型物流企业在出现经营问题,由保险公司出面进行承保时,保险公司出险的概率大幅度增加,从而对整个用户物流保险的发展有着较为消极的影响。
3.5专业人才的缺乏
运货物流保险有着较高的保险专业要求,同时也对于物流知识还有这全面掌握的要求。我国目前已经有了为数不少的精算师,但是其主要专业是保险定价,并不擅长于探讨客户真正的需求以及产品的市场认同。除此之外,一些相关从业人员也缺乏对运货保险物流的全面认识,加之自身能力有限,在处理一些客户问题或突发状况时容易产生一定的偏差,一方面损坏企业形象,产生相应的法律纠纷,另一方面也容易影响运货物流保险的形象。
第四章物流保险影响因素分析
4.1物流保险缺乏相关的现代配套物流的政策法规
传统物流业之中买卖方会依据具体合同来对物流业务进行承担,对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仓储等环节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若货物出现损毁或者丢失也应当由双方自行对风险进行承担。但在现代物流业对传统物流进行取代的过程中,第三方代替买卖方承担了对物流服务的责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三方物流。物流经营者作为独立的法律责任主体,可为货主提供一定的物流服务。。物流经营者在现代物流背景下面对着巨大的经营风险。无论包装、运输、仓储或是配送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货物都会面临损毁和丢失的风险。物流企业现阶段的管理模式经营者有着较高水平的挑战,但现阶段的物流保险制度明显无法对经营者的利益进行保障与维护。依据传统货物保险制度,保险公司只提供财产保险,仅可实现对仓储与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投保,仅能对货物自身损毁与丢失进行保障。但在现代物流业发展过程中,装卸、搬运以及包装配送等环节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样需要保险制度对其进行保障,以进一步推进物流经营者利益的实现。
现代物流政策与法规使得物流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我国现阶段并未出现针对物流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总览我国法律系统可发现,国内有诸多针对物流所制定的政策与法规,但具备直接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层次较低,缺乏对企业的针对性,整体来看缺乏完善的物流相关法规。我国物流业在管理过程中主要以条块分割管理与多元管理为主,在采取不同运输方式时由不同行政部门对其进行管理,这使得物流管理出现了一定的责任混乱。部分地区所具备的地方保护主义使得物流活动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物流系统本身的整体性功能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在我国物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对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物流行业相关法律体系进行完善,从而实现物流业的高质量发展。
4.2物流公司借助保险产品化解风险的意识不强
我国物流保险在现阶段所取得的发展仍十分有限,在下一阶段之中可进行进一步的提升。物流保险行业的逐步完善可不断对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对物流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进行规避。因此,在不断推进物流保险与物流行业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对物流保险行业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与解决。
现阶段部门物流企业仍未认识到物流保险的重要性,对保险的态度模糊。我国的物流行业也属于新兴行业,在经营理念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且物流保险行业在现阶段也无法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部分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侥幸心理较大,不愿意投保,试图通过这一方式来降低企业经营的成本。这就导致了事故发生之后物流企业无法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承担,客户利益与企业自身发展都会受到一定的妨碍。
4.3物流保险市场需求与供给“双不足”
在现代物流物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以货物财产保险为主的物流保险已无法对其需要进行有效的满足。要想推动物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要对物流保险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
我国物流行业本身就属于新兴行业,而物流保险业较其发展更为不足,因此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经过较为漫长的实际。要想实现物流保险行业的不断成熟就需要借助一定的外部市场条件,在市场需求激励下获得更好的发展。但物流保险对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的能力并未得到多数物流企业的认可。尽管部分大型物流企业已开始选择物流保险投保,但在小型物流企业之中物流保险普遍被忽视了。保险经营本身的大数法则和风险分散法则对投保人的数量有着较大的要求,随着投保标的增加,事故的偶然性会不断向必然性所转变,保险公司可以实现更为稳定的经营。在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保险人面对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为自身利益考虑,保险企业会对物流保险进行回避。此外保险公司缺乏较为完善的物流保险技术,对该行业前景认识不足,因此不愿意参与到物流保险之中。且所提供的物流保险产品种类严重不足,无法对物流企业的需求进行有效的满足。
4.4物流保险市场缺乏熟悉物流行业知识的专业保险人才
要想推动物流保险企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必须对物流企业的经营风险有足够的知识和控制。而这一点的实现需要由同时具备保险业与物流业的专业知识的人所完成。现阶段物流保险的发展十分有限,而这一状况是由供需双方所共同导致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无法对物流企业的实际要求进行满足。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保险行业对物流行业的了解程度较低,缺乏专业人才对两个不同行业进行联系、分析。我国跨境物流保险人才的缺失使得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阻碍,保险公司开发这一业务的积极性也受到了打击。
4.5没有专门的物流保险组织
现阶段国内保险公司并未设立专门部门来对物流保险业务进行开展,仅由传统保险部门对其业务进行处理。物流货物保险的负责部门为货物运输保险部分,物流责任保险则由责任保险部分所负责。整体来看,保险公司内部缺乏稳定专业组织来对物流保险进行处理和发展,业务的大量分散加剧了物流保险行业发展的难度,使其无法得到快速、高质量的发展。
第五章相关对策建议
5.1适应市场需求,完善物流保险的法规与政策保护措施
保险行业在转嫁风险方面有着十分突出的优势,通过投保行为企业对风险的抵御能力可以得到提升,企业可由此进行更为平稳的发展。我国物流行业所提供的业务种类繁杂,在业务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风险,物流企业也意识到保险公司在物流过程中提供保险服务的重要性。但物流保险市场的发展并不乐观,存在于物流、保险之中的双重弊端使得物流保险综合服务能力无法得到稳步发展。
中国大陆在法制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吸引了全世界的注视,但在物流保险领域之中现有法律法规仍不甚健全。在对物流、保险行业的市场秩序进行维护的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必须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断的制定与完善,杜绝不法分子钻法律漏洞的行径,为物流保险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环境。在2015年,我国的保险法经过了第三次修改,这一次修改使得保险相关法律已基本完善。但是我国物流行业法律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对物流保险法进行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可对物流法和保险法之中的内容进行借鉴,并对美、日等发达国家相关立法经验进行学习,在现有法律体系之中对物流保险相关问题进行明确,确保物流保险行业合同签订有法可依,避免合同纠纷的出现,实现对双方利益的有效维护。我国在现阶段必须要对物流保险行业相关法律体系进行迅速的建立与完善以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5.2提升我国物流经营企业的保险意识,加大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力度
要想提升物流企业对保险的参与热情就必须要对物流企业投保的积极作用进行广泛的宣传,使物流保险在转移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物流人的心中。保险公司在这一过程中也要不断对物流保险相关产品进行积极创新,使其与物流企业的实际需求相吻合,增加产品的吸引力。保险公司还应当对保险产品进行合理组合,对现有货物运输、仓储、配送的不同保险业务进行组合推送,实现综合保险产品的推出。保险公司还应当加强与物流企业之间的合作,确保保险行业对物流公司所存在的实际问题有所把握,以其根本需求为出发点进行保险产品的研发,不断提升保险相关产品的针对性,确保物流企业可从中获利。
5.3加强物流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
市场对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导向作用,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也要将市场的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市场发展要求物流保险专业人才能够对不同单位、层次和岗位的需求进行满足。在对物流保险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必须要从专业设置、业务规格以及培养目标等多个角度出发,因此在物流教育过程中要将创新、系统整合、主动适应及综合素质等能力的培养放在首要位置。
5.4支持物流公司建立专业化物流保险公司
2014年顺丰速运这一物流巨头计划对保险业务进行一定的开发,并参与到互联网保险业务之中。顺丰以货运保险及其业务范围为基础,力图实现金融服务范围的过大。现阶段快递邮政包裹保险、价格保险以及退货运费保险等保险项目在实际上与快递行业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2010年华泰保险就推出了退货运费保险服务,这一业务主要针对淘宝等电商客户。在2013年“双十一”当年,退货运输保险的保险单金额达到1.5亿元。中国人保财险和国寿财险认识到了退换货运费险的巨大市场,之后也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推出。退换货运费险对市场的需求进行了有效的满足,极易实现自身的发展,现阶段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对这一项目进行了开发。但其赔付率整体呈现出了较高的趋势,因此这一保险业务的亏损状况较为明显。物流公司在客户积累与退换货物流渠道方面的综合实力非常突出,因此在这一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保险公司在专业物流保险制定过程中可选择运费险作为切入点,以此为基础来进行业务的拓展,从而实现物流的进一步发展。
5.5构建专业化的物流保险信息平台
人类社会之中物质、信息与能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社会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与生活方式的改变离不开信息的支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现代社会出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而物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信息技术同样有着较高的要求。随着全球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已经可以实现跨空间的信息交流。保险公司本身对物流企业相关信息缺乏足够的了解,也不熟悉物流业务的各个方面,还不能准确、对物流过程具体数据缺乏足够认识,对各环节的风险性把握程度严重不足。因此保险公司相对处于物流风险的被动一方,在对责任进行认定与索赔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保险公司在物流保险方面获利概率较低。因此必须要建立针对物流保险的专业信息平台。
在《“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之中国家发改委对物流信息共享系统的构建进行了明确指导,并要求不断对仓储配送的智能化程度进行提升,确保物流企业可进行高效便捷的物流模式提供,不断实现物流行业的开放共赢。物流保险在下一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对物联网技术进行充分的使用,利用大数据的相关信息来实现物流保险业务的有效开展,因此必须要建立信息化平台来进行信息的分享与交流。在这一平台的建立过程中需要对行业内部的信息进行充分的把握,相关人员必须要对客户进行不断的调查、服务、维护与分析,进行灵活的动态管理。此外还应当设定一定的客户门槛,对客户在业界的口碑以及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对用户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及时的发现与掌握,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实现以专业角度对风险问题的发现与挖掘。持续提出理赔与信用度较差的客户则需要进行一定的风险识别,通过对用户进行分层管理可实现针对性保险方案的提供,在帮客户降低风险保障权益的基础上,对保险企业进行一定的维护。企业发展过程中客户信息数据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物流企业在不断谋求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物流保险在风险防控方面作用的认识。在与物流信息平台不断对接的过程中可对用户经营的实际状况进行及时的把握,对于物流过程之中不同环节的具体信息也可有一定的掌握。用户事故频发的风险点可在这一过程中实现有效的揭露,在对风险点进行及时发现之后可由专业人才对其尽心进一步的分析和整体,从而提升对风险的预警与解决能力,不断实现出险率与赔付率的降低同时推动保险行业与物流企业的发展。在对物流行业的具体环节进行分析后可根据其实际需求来对保险产品进行开发,物流企业在投保过程中可对保险产品进行自由选择与组合。现阶段国内货运险“预付+后结”的弊端十分突出,要想对其进行解决,就必须要对物流企业在不出险时不报、漏报的情况进行遏制,实现物流、保险企业的透明发展。
【参考文献】
[1]唐榕笙,沈思,马梦蝶,张月,郑恒.物流保险发展需求浅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2(04):62-63.
[2]曾鸣.物流保险营销策略和推广方式研究[J].上海保险,2015(04):62-64.
[3]苏薇.论第三方海运物流保险对物流风险的分散[J].物流技术,2015,34(08):65-68.
[4]董巍.物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思考[J].物流技术,2015,34(16):68-69+86.
[5]孔荣,任国良.我国物流保险发展若干问题的探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5(09):109-111.
[6]赵婉华,张勇.我国物流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物流技术,2013,32(21):60-61+75.
[7]左芳.浅析物流保险法律制度[J].中国市场,2014(31):12-13+45.
[8]傅永华.物流责任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商贸,2013(13):130-131.
[9]王学深.我国物流保险存在的问题分析[J].北方经贸,2013(07):85+89.
[10]刘宁.基于第三方物流风险论我国物流保险的发展与完善[J].物流技术,2013,32(13):97-99.
[11]龚刘亮.我国现代物流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J].企业家天地,2013(07):7-8.
[12]黄雅卓,姚凡凡.我国物流保险的营销策略研究[J].中国商贸,2013(24):25+28.
[13]张雯.我国物流产业保险业务现状及相应法律层面机制探因[J].物流技术,2013,32(17):109-110+114.
[14]刘淑文.物流保险现状分析[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6(22):54-56.
[15]王刚.跨境公路物流保险:心有余而力不足[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6(15):64-65.
[16]唐建荣,姜翠芸.协同视角下的现代物流业与保险业发展关系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7,38(02):30-36.
[17]李敏霞,成耀荣.论物流业与保险业的互惠发展[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7,31(06):38-41.
[18]杨超.物流保险在我国的发展路径分析[J].经贸实践,2018(01):130-131.
[19]完玛多杰.基于法律角度的现代物流保险状况分析[J].中国商论,2015(32):116-118.
[20]杨冠英.我国航空物流责任保险的现状及其完善[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6,38(05):93-95+63.
[21]刘艺帆.国际货运物流保险发展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8(18):22-23.
[22]郑汉强.我国运货物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8(18):18-19.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16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