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P2P网络借贷(PeertoPeerLending)是互联网创新的金融产物,互联网是借贷双方的资金融通交易的媒介。它的创造者是2006年诺贝尔奖得主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教授。2007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截止到2017年中国有平台5888家,其发展势头甚是迅猛。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政策法律风险不完善、监管风险不严、存在洗钱风险、操作存在风险、网络存在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本文针对这些风险,从XX角度、P2P网络借贷平台角度、P2P网络借贷行业及借贷个人等角度提出建议予以消除风险,促进P2P网络借贷的发展。
关键字:P2P网络借贷;风险;对策
前言
P2P网络借贷是创新互联网金融产物,借贷双方的资金融通交易直接以互联网为媒介完成的,它的特点是不以传统银行为媒介、借贷金额较小。它的创造者是孟加拉国的尤努斯教授,2006年诺贝尔奖得主。其中P是英文peer,个人。其资金的参与者主要有小额资金的出借方以提供一些费用借助第三方平台将资金借给小资金的需求人,而小资金的需求方支付一些利息的金融模式。
从网贷之家中得到的数据,我国网贷行业自成立以来,共累计有3669家平台因各种原因而停业,这些原因涉及体现困难、停业、停业转型、跑路等原因。经过在知网、经管之家、人大经济论坛等网站上查阅资料,进行总结。对于P2P网络借贷所存在的风险总结为政策法律风险、信用风险、监管风险、操作风险、网络风险、洗钱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从XX角度、P2P借贷平台自身角度以及P2P借贷行业这些角度进行分析解决。以期能够促进这个新兴行业的快速的正确的发展。
查看多个资料,发现大多数对P2P网络借贷风险的分析,多是从信用风险、监管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上进行分析的,但是从这些角度分析还不能更好地促进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基于这些风险之上我又从洗钱风险、操作风险、网络风险等角度对P2P网络借贷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
一、P2P网络借贷概述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定义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连接中小资金投资者和中小资金需求者的一个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一个虚拟平台,主要为双方提供一些信息,撮合双方完成交易,收取一些手续费的互联网交易平台。
(二)P2P网络借贷的运行模式: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要运行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担保交易模式,是由担保机构进行担保,平台只充当中介作用不参与资金的的存储和借贷,借款人的一笔借款可能由多个投资人共同投资,是一种典型的一对多的平台交易模式。担保交易的担保机构多是国内的大型担保机构,是各种P2P模式中最为安全的一种。
债权合同转让模式,区别于担保交易模式债权合同转让模式是一种多对多的平台交易模式,它是由平台出资借给借款人获得对借款人的债权,然后将所得到的借款人债权进行拆分成多个债权,最后将分割后的债权出售给投资人获得资金的一种模式。
大型金融集团的互联网服务平台,这一类的服务平台由较大的金融集团开启的互联网平台服务具有较重的金融气息,进行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进行的p2p借贷模式,也是一种线上交易模式。
将线下交易与线上交易模式相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又将其称为O2O模式。这种模式既是在线下创建小型贷款公司获得线下的个人客户、中小型企业等客户资源,然后进行互联网平台交易的,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p2p交易模式
二、P2P网络借贷运行现状分析
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成立于2007年。而如今发展成为了集民营系、银行系、上市公司系、国资系、风投系的多种借贷平台。而由网贷之家所得到的数据,截止2017年3月我国累计共有P2P网络借贷平台5888家,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这些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在2017年3月全国成交量达到2508亿元,月环比增长量达到23%,当月的投资人达到了419.8万人,当月借款人数达到238.94万人。其总体情况如下表:
表12017年3月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类型及经营情况
由这表格中可以看到,民营系因缺乏监管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技术,有大部分平台停业,但是其的综合收益率却较高。
表22016年1月到2017年3月新增平台数量,累计平台数量
其平台增加数量,逐月递减,P2P平台数量日渐达到饱和。
表32017年3月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的分布
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大部分分布在北京、上海和广州,他们占据了P2P网络借贷的大半壁江山。
表4按2017年3月成交量选取的前十位平台
三、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前景
(一)P2P网络借贷的积极作用
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官方借贷为了使坏账减少会尽量选择信用较好,有抵押物的大型企业进行优先贷款,官方借贷者必然呈现出嫌贫爱富的情况,对于一些个人及中小企业的借贷需求他们难以满足,而P2P网络借贷平台恰好是将资金介于个人和中小企业,使得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发展个人信用,商业银行借贷只针对企业进行对企业的信用评级较为完善,而对于个人而言信用体系较为缺失,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对于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是个契机,借贷平台针对个人借贷信息能对个人进行一个中肯的信用评价,这样个人的信用体系就慢慢建立起来。
提高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率,贷款仅由商业银行进行难免会使民间的闲散资金难以利用,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门槛较低使得闲散的民间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对于资金资源是个优化的配置。
而P2P网络借贷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使得人们中因为年龄不同而产生的收入不均而产生消费不平衡的问题得以缓解,相对于年轻人的消费多,收入少,年老的人更倾向于存钱,少消费,这样使得较多的资金流入银行难以流动,而借贷平台使得年轻人可以借助这些资金进行消费,创业等等。
(二)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前景
信息时代中网络也快速的发展着,P2P网络借贷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我国第一家网络借贷平台成立于2007年。而如今发展成为了多种借贷平台。而由网贷之家所得到的数据,截止2017年3月我国累计共有P2P网络借贷平台5888家,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北、上、广、浙这些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在2017年3月全国成交量达到2508亿元,月环比增长量达到23%,当月的投资人达到了419.8万人,当月借款人数达到238.9万人。
在其快速发展中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了借贷的便利,但是新型发展的事物发展中必会存在一些问题。
金融的本质就是与风险博弈机会,以风险的高低来博取风险溢价,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对风险的控制稍出差错就会对一个公司产生致命的威胁,甚至导致一家公司的倒闭,更甚的是引发地域性的金融危机,而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对与市场上的风险更加敏感,稍有不慎对风险的评估不足就会导致公司的一些问题产生。
在“2012年中国年度创新成长企业100强”中P2P网络借贷是唯一入选的关于金融信息服务的行业。由此可见,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很具有发展潜力的,但是毕竟其是初生行业其中难免会有一些不足之地,比如:市场风险、信用问题、平台竞争、借款人还款、平台自律、利用平台犯罪等方面都存在一些未能规范的问题。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已经获得了行业认同,也积极探索行业发展模式。目前有三种发展路径:第一种是引导P2P平台入驻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备案交易数据,形成对其监管。第二种是抛弃将P2P网络借贷平台定性为金融机构的做法,将其定性为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服务行业协会进行对其规范。第三种是效仿证券成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自律组织进行自律,完成对平台的规范和自律。
当然除了P2P在自身蓬勃发展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由于行业发展不规范监管缺失等的问题也带来较大的隐患,给平台自身还有投资者带来较坏的影响。比如其无处不在的各种风险。而这些风险的存在制约了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好的解决方案能使它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四、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分析
经过翻看一些资料,总结下来P2P网络借贷存在下列几条问题:一是国家层面监管的缺位使得相关的法律法规难以对目前的行业实现较为有效的监管。二是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出于吸引客户扩大规模的需要以及自身认识的问题上对于相关的贷款的资质的问题上过于宽松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管以及贷款者自身由于动机不纯而引发的洗钱风险。三是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不规范的操作和不成熟的技术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和网络风险。四是借款者和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评级过低而引发的信用风险。细分为以下风险:
政策法律风险。P2P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模式,在现阶段还处于新开发阶段,国家对于其的法律规范还不完善,仅有少数法律对其有规范,如《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但是这些法律仅是对其大的方面有所规范,并未规范一些出现的小的问题。正是因为法律方面的缺失,使得一些人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因为在这些方面能够取得大的利益,并且承担较少的责任,是个一本万利的做法。而且国家对于平台未规范准入制度,使得注册资金较少的平台能够进入,使得平台的整体质量大大下降。
监管风险。P2P网络借贷平台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其发展了多种交易类型,但是国家并未成立相关的监管机构,虽然一个市场若是没有监管其能更自由的发展,免受一些拘束。但是缺乏监管的金融机构,其内部工作不同形式相互交杂,必定会影响其快速的发展,甚至是畸形发展,将所有的重心压在一种模式上,而缺少对其他模式的探究甚至创新,使得P2P网络借贷难以持久的发展下去。而更突出的问题是因为前期无监管使得国家对于P2P借贷的数据缺失,到达发展成熟时难以对其发展进行相关的预测,而这些缺失的数据将难以得到补充。
洗钱风险。洗钱风险是资金出借者,由于网络借贷的门槛低,尚未有客户信息辨认机制和可疑交易剖析报告机制,一些不法分子获得非法钱财时,将不义之财分批借贷给平台,然后再分批收回财产,使得来历不明的财产寻得出路,完成洗钱的操作。而这些洗钱的风险也归因于国家法律规范不严,在我的《反洗钱法》中还没有规范到互联网金融领域,使得P2P网络借贷成为法律下的一个破绽,为不法分子所利用,而其愿意还有监管不严,缺乏自律组织。
操作风险。P2P网络借贷主要有借款人信息审核不严、资金管理不标准、投标保障不明确和相关信息披露不完全的操作风险。P2P网络借贷的借款人信息审核通常是,以平台信赖的线下协作企业为前提,经过线下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为确定借款人信息审核的一般方法,这种方法的成功也取决于线下企业的信誉以及平台的评价体系是否完善,好的完善的评价体系和线下企业信誉能使得对于借款人的信息审核更加精确。资金管理,P2P网贷平台,仅是中介作用并未参与资金,而资金的提供者所提供的资金应最好放于第三方资金托管,以便防止平台资金与资金投资者资金混合形成“资金池”。同时平台自身通过在一定交易规模内提取一定的风险备用金以控制风险尽可能的保证交易的连续性,以及通过引入第三方的增信机构对于贷款进行增信的方式对于贷款的产品进行信用增级以降低风险,但是由于不同平台间信息披露参差不齐。因信息难以确定对此将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网络风险。P2P网络借贷风险多存在于网络技术不成熟及信息安全无法保障方面。网络借贷的根本在于网络,而网络借贷的兴起也是以网络技术的兴起为基础的,而网络借贷平台也是建立在网络上,所以网络的安全更加确定了网贷平台的安全。但是这需要比较先进的网络技术,而较高的网络技术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而网贷平台门槛较低使得部分平台技术支持不达标。而且,网贷平台保留着客户的信息、资金,只有很好的网络技术才能保障客户的信息、资金安全。假若平台技术不达标,容易受到互联网漏洞的威胁轻则造成投资者的信息泄露重则为平台的交易资金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多存在于借款人和借贷平台中,借款人在平台借款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其信用的一般资料,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在经过平台认证以后才能取得资金,但是借款者所提供的信息极有可能进行xxxx,这样使得借款人到期违约风险大幅增加使得对于贷款人的追债的问题带来较大的困难,更严重的是由于类似问题的存在导致的贷款人的违约成本降低使得借款人借款风险带来极大的隐患使得行业风险带较大的隐患。而借贷平台不积极履行对借款人的信息审核和信用评定,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虚假信息或者默许借款人的虚假信息行为,甚至利用借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以求获得利润等信用风险行为。
五、P2P网络借贷的风险防范对策
对于P2P网络借贷的风险问题,我们应该从XX、借贷平台和网络借贷行业三个方面同时提出一些防范意见三方面下手共同管制,为P2P网络借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也希望其能更加良好的发展。
(一)XX角度
1,完善行业内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平台的交易监管有法可依,在监管下蓬勃发展。P2P网络借贷自出现起就很少有法律对其进行规定,其一直在自由的发展着,在其发展中一直有不法分子借助其法律的空缺,进行违法活动。在这方面非法集资等问题频发,一些平台在获利之后,或者亏损之后跑路,但是因为国家法律并未对其规范,使得投资者受到亏损无法得到偿还,也使得一个欣欣向荣的行业变得乌烟瘴气。所以建议国家就金融、互联网和洗钱方面出台相关法律对网络借贷进行规范,保护一个颇具潜力的行业。
2,明确监管主体,加快对其监管制度的建设。P2P网络借贷通过网络,投资者资金也进行第三方交易进入交易平台,所以国家应当对其进行监管,可以将P2P网络借贷的支付交由国家管制对其进行监管,这样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但是国家监管时尽量不要干预行业的创新,在管制时平衡好对P2P网络借贷的创新和规范,促进P2P网络借贷的良好发展。
3、扩大征信范围,进一步的建立完善全国的征信机制,充分发挥征信机制在对于个人的信用状况参考上的作用。我国的征信系统发展还存在着很大不足,于国外比较完善的征信系统相比,我国的征信系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国外征信系统数据来源十分广泛,基本涉及各个方面,并且他们的征信系统是全国透明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可以迅速、完全的获取用户信用数据,为网络平台的操作提供了国家级的信用评级,使得网络借贷更加安全而且能够健康发展。所以建议我国应该学习国外对于征信的建设建设全国性的征信系统,并给与P2P网络借贷以权限更好的了解客户的信用评级,这样能够降低在借贷中的信用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角度
1、网络技术进行完善,消除网络风险。互联网平台是P2P网络借贷的基础,互联网技术的高低决定了客户及平台的安全性,技术越高平台越稳定,越利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前进,而且更能得到客户的信任。而对于其网络技术的完善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交易操作上,交易操作人员应当谨慎操作,避免操作失误使得对客户信息的保护不足,并且建立安全的软件使得客户在自由交易时减少风险,保障客户安全;在技术投资上,应当对技术方面加大投资,不仅是引进先进的人才也应当学习一些在国内所学不到的技术,并且对于硬件设备也应当进行更新,防范黑客进行攻击及病毒的入侵。这样才能使得技术进步,消除网络风险。最终使得客户得以更安全的进行交易。
2、金融职责进行明确,操作流程加以强化。明确职责才能更好地完成任务。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职责仅仅是充当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中介,而对于中介的定位,则需要平台确定自身正是信息匹配的撮合者,不得参与实际的交易,不得私设资金池,完善第三方资金托管制度,做好中间人的角色,守好业务的底线,避免因为个别贷款问题造成平台兑付形成困难,甚至助推平台跑路现象的发生。将投资人资金托管于信用评级较高的托管机构,使得借贷平台仅仅行使其信息中介的职责,将其与资金隔离开,避免捐款现象的产生。借贷平台还应该加强交易的流程,在客户进入平台时,应加强,细化对客户的信用评级,更加完善,系统的对客户的信用进行了解,避免因诚信产生的风险。在交易过程中平台交易员,应谨慎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而在交易过后应当清晰明确的记载交易记录,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行业角度
1.摒弃将P2P网络借贷行业看为金融机构的做法,将其定性为服务平台,利用信息服务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进行对其规范。
2.学习证券等行业,成立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自律组织进行自律,完成对平台的规范和自律。国家法律只是形成一个制约,履行也是靠平台个人,而形成行业自律组织时却能每时每刻进行监管自律,把行业中不同类型的交易模式做成各自的自律组织,这样就能更加方便的进行约束。而当行业自律组织建立起来后,这个行业的发展就能向着一种比较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这样P2P网络借贷就能更加快速平稳的发展,少做弯路。
除了以上方面,在借贷者方面也应进行相应方面的教育,比如金融知识、交易操作以及信用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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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在论文的准备和写作过程中,笔者得到了翟老师的悉心指导和热情帮助。翟老师平时工作本就繁忙,但她却抽出时间认真、仔细的对我的论文进行指导,不厌其烦的帮我一再修改,直到我的论文符合要求。在此,我要向翟老师说一声辛苦了,感谢您对我的支持和意见,我会铭记您的教诲,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现实生活中。
其次感谢学校给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我们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学习、成长。还要感谢父母对我学业的支持和默默奉献。最后要感谢同学们的帮助,四年相处时时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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