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背景及目的
食品安全,是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而食品安全的监管更是当今社会人民群众加倍关注的一个话题。因此,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成为了第一要务。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在对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对于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应该更加重视。本文通过对镇沅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的调查,分析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存在的原因,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的困境提出建议,以期对改善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问题提供参考。
二、调查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5日
三、调查地点
普洱市镇沅县
四、调查对象
普洱市镇沅县居民、普洱市镇沅县卫生行政部门
五、调查内容
镇沅县的地摊食品摊位主要集中在恩水路、迎宾路及镇峰农贸市场附近路段,经过多次对这些摊位的走访调查,发现这些摊点在进行食品加工时,操作流程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部分摊贩对摆摊地点的选址及其随意,甚至有的摊点距离下水道不超过五米:下水道中堆满了垃圾,充斥着浓重臭味,还围绕着很多蝇虫,在如此恶劣的环境周围摆放食品摊位,及易对所售食品造成直接或间接污染;还有一部分摊贩长期不对加工食品的用具进行清理消毒,这也是产生食品污染的原因之一;更甚的,有摊贩为节约成本竟加工售卖已发芽土豆,众所周知,发芽土豆具有毒性且不可食用,这种行为应进行严厉抵制。
(一)地摊食品出现卫生及安全问题
1.地摊食品质量不过检
由于地摊食品具有流动性,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监管,无法细致地检查地摊食品的食品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以致于出现地摊食品部分原材料来源不明确、质量不过检的问题。一些摊贩为降低经营成本,采取不正规的进货渠道,使得卫生行政部门根本无法对原料进行索证。
镇沅县的地摊食品原材料虽多为本地购置,但仍然有部分的“黑心”摊贩为节约成本不择手段:加工使用发芽土豆、使用腐败蔬菜、非法途径购置成分不明的肉食。由于摊点的四处流动,镇沅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本无法对这些食材进行针对性的查处。
2.食品种类过于繁多导致以次充好现象频发
地摊食品经营的范围种类多样、分散,而且生产标准化程度低,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进行管理,这也导致食品质量的不稳定,以次充好现象频频发生。镇沅县地摊食品的经营种类多达数十种,使用原材料多种多样,常常使得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眼花缭乱,难辨优劣。其中针对海鲜类食品来说,因为镇沅县没有专门的生产加工部门,海鲜原材料均是外地输入,同时镇沅县的需求量相对其他地方又较小、运输需要冷冻保存,使得运输成本提高,部分商家为节约成本,便会选择购入劣质海鲜,以次充好。
3.劣质有毒害产品潜伏于摊位之间难以发现
劣质有毒害产品对人体的危害是不可限量的,一旦将劣质有毒害产品混于正常食品之中加以烹饪制作,在食用时是很难被察觉的,只有在对人体造成危害后才得以发现,所产生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尤其是地摊食品,因为地摊食品的流动范围过广,卫生行政部门在根本上是无法对地摊食品的原材料进行详细检查的,假如有不法商家为谋取利益,卫生行政部门也无法在第一时间发现劣质有毒害产品。且目前的假冒伪劣食品靠传统的市场巡查和感官鉴别已很难发现,必须抽样检测,但是检测费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来说是一项很大的开支,如果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将直接影响对地摊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对策建议
1.对各食品卫生机构的食品安全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职责
县级以上的人民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各自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监督检查措施,且对各个食品卫生机构的食品安全防治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于下级XX卫生行政部门有监督检查的职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服从上级部门领导,受上级部门监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问题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坚持履行对各食品卫生机构的食品安全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
2.对地摊食品经营者的用品食材进行监督检查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同时,对于地摊食品经营者的用品食材同样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对违规乱摆乱放的行为进行追责,并进行罚款。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督部门需要在执法过程中态度强硬,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同时加强对地摊经营者的食品选材、用材意识进行教育指导,加强地摊经营者的食品材质使用安全意识。从地摊经营者个人思想上防范不安全、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减少使用不安全产品的行为;使用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的管理方式规范地摊经营者的行为,杜绝不合格食品。
3.对地摊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定期评定监管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定期对地摊食品经营者的相关经营资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该经营者是否有资格继续进行食品经营类活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穿戴是否符合要求、采购食品原辅料的进货台账和合格证明等内容都是必要条件;所有地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岗,卫生行政部门需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等其他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对经过经营资质评估后不合格的经营者,究其原因予以关停,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改,若仍不符合规定直接吊销许可证,想要再次经营的,需要经过评估合格后才给予经营资质。
4.提高卫生行政人员对地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
以学习宣传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对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其中,要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行政监管人员应承担的责任进行重点学习,以提高对地摊食品监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落实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工作。
健全对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加大督查暗访力度,使食品安全问题能被及时发现,以方便后续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推行跨地区地摊食品监督工作的相互检查、评价制度,消除只巡不查、表面检查等虚假作风;对单位或个人不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的行为,加重惩戒力度,促进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的有效实施。
5.安排行政工作人员深入摊点做好摊点风险排查工作
食品经营摊点存在的问题不会仅仅呈现在表面,需要进行深入监督了解,才能发现其中隐含的食品安全问题,同时要以深入摊点调查为基础,来达到认真做好食品经营摊点的风险排查工作这一最终目的。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分批安排行政工作人员对深入摊点,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具体分析:针对地摊食品的加工环境卫生问题,可要求食品经营者配备带有封闭性的食品展示设施,从而隔离蝇虫、灰尘等污染物;要求使用一次性包装用具及食品餐具,使餐具卫生能得到保障,也解决了没有流动水源无法进行现场洗涮问题。只有行政工作人员切实深入各摊点,并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对应解决对策,才能使食品经营摊点的风险排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6.做好经营者法律宣传工作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定期召集地摊食品经营者开展规范食品安全加工行为的培训会、发放食品安全相关的宣传手册,以此加深地摊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了解;重点对地摊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进行细致讲解,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在食品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等方面向经营者开展专业性指导,来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此外,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诚信宣传,让地摊食品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升合法经营能力;向地摊食品经营者强调:不超出法定范围经营、不加工出售变质食品、不掺假、不xx、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作出违法经营行为。
六、结论
现阶段,地摊食品的餐饮文化已遍布各地,在餐饮行业中占据了很大比重,因此,解决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问题、突破卫生行政部门对地摊食品安全的监管困境迫在眉睫,做好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的监管工作,是维持社会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保障食品安全,首先需要卫生行政部门明晰对地摊食品加工过程的监管职责,同时加强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范围,及时更新监管制度以此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过程不断进行细致的完善。还应该认识到卫生行政部门对地摊食品卫生及安全的监管需要的不仅仅是独立一方的力量,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监督、食品经营者对自身的严格要求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机构的鼎力配合支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才能够扭转局面,使当下的地摊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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