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融合视角下“村改居”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逻辑研究——以广州石牌村为例

 摘 要

农民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城镇化进程息息相关。然而在珠三角地区“撤村建居”的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的实践事实与迅猛的城镇化进程相分离,产生了大量的“选择性失业群体”,其特征表现为:在经济收入上,属于城市富裕阶层;在文化素质上,属于中低等水平;在就业选择上,存在着较重的就业厌倦情结;在社会声誉上,社会公共评价较低。“选择性失业群体”反映了在我国部分“村改居”社区中,农民群体的城市社会融入程度较低,存在群体孤立性的现实困境。

本项目以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村的“选择性失业群体”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测量指标和测量体系,从经济融合、社会文化适应、结构融合以及身份认同四个维度揭示了“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逻辑,揭示“村改居”社区居民中存在的“选择性失业”现象的实质是“村改居”社区居民社会融合不畅,并进一步提出破解“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具体路径,推动农民市民化与新型城镇化并驱发展。

关键词: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社会融合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选题背景

2000年,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建议》依托对我国国情的考察和调研,提出了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城镇化建设战略。《建议》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城镇化建设驶入快车道。党的十六大报告阐明农村劳动力的城镇化转移是现代化建设和工业化改造的关键步骤,各地应积极提高城镇化率,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2001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2011年首次高于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这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块里程碑。

当代中国社会的城市化进程,是沿着“城市化的双轨制”道路而展开的。一方面,经济体量的增长带来了城市体自身不断膨胀,从而要求空间范围的扩张,城郊地区的农村土地被逐渐蚕食,此为城市的自发成长路径;另一方面,中央和各地XX积极出台各类方针政策,利用行政力量进行“撤村并居”的工作,此为行政力量主导下的城市化路径。

“村改居”社区是上述道路不断发展的结果,依据“村改居”社区的形成机制不同,学界将其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城市扩张型“村改居”社区、新城开发型“村改居”社区、土地流转型“村改居”社区。“村改居”社区从总体上看,具有“半城半村”的特点,因此建设“村改居”社区时,需要兼顾其城乡混合和村社重叠的实践状态,因地制宜地设计支持性政策,同时发动社区自治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态格局。

在“村改居”的探索实践中,我国各省市XX多管齐下,利用行政手段将村民居委会撤除变更为社区居委会,将农民户籍市民化,将农村土地城市化,但是这些举措并未真正转变失地农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在促进农民市民化的社会保障、养老保障以及就业保障方面的政策缺口较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一致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九大报告揭示了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市民化之间深层次联系,指明了要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必然要推动农民市民化的顺利发展。

然而,笔者随团队在走访调查了广州、佛山、东莞及珠海21个社区后发现,在珠三角“村改居”社区中,存在大量的“选择性失业群体”,该类群体具有如下特征:在经济收入上,属于城市富裕阶层;在文化素质上,属于中低等水平;在就业选择上,存在着较重的就业厌倦情结;在社会声誉上,社会公共评价较低。

“选择性失业群体”反映了农民群体市民化的实践事实与迅猛的城镇化进程的错位与分离,从而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如城乡二元结构的分离,分红资本与劳动的二元对立,阻碍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村改居”进程中农民市民化问题日益成为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方针战略过程中亟待解决的课题。

本文基于历史的文本追溯和实地调研的回忆访谈,以广州市石牌村为研究对象,从社会融合视角,通过对“村改居”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现象出现的内在逻辑进行探究,进一步对现有政策进行分析,对就业市场供求主体的细化考察、对就业综合收益在“村改居”群体满足感作用的考察研究,构建“村改居”群体实现就业的优化路径,推进“村改居”社区中的“选择性失业”群体追求在“目标层次”的就业中得到满足,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关于社会融入的研究,不同学者从不同的理论出发对社会融合这一概念做出了界定与研究。社会融合理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要求构建起统一的、可信度高的、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社会融合的测量指标和评估体系,为此国内外学者从 “两维度”的研究到 “七维度”多指标的研究均有涉猎。但目前的关于社会融入的研究,更多的是探究社会融入的概念界定,研究的对象更多的倾向于“外来流动人员”,忽视了对当地居民的社会融入状态进行深入研究。

关于“村改居”社区的研究,国外学界极少涉足此领域,国外与此近似的研究为 “城市边缘区”,“村改居”的概念界定主要是来源于国内学界的研究。国内学界认为“村改居”是城镇化过程中的产物,是一种“亦村亦城”的社区状态。针对“村改居”社区的治理主体,学术界从倡导以XX为主导力量治理过渡到鼓励多元主体共治。同时,我国学术界以治理主体为依据对“村改居”社区治理模式进行划分,形成了居民自治、政社协同以及多元主体治理等模式。针对“村改居”治理问题及对策,学界主要从社区组织、集体资产、居民参与、社区化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但目前将社会融合和“村改居”群体协同进行融合研究则为少数。

关于选择性失业的研究,目前学界集中于选择性失业的概念界定、选择性失业的成因逻辑分析以及选择性失业的对策分析等三方面,国内关于选择性失业群体的研究多聚焦于大学毕业生,关于“村改居”群体中的选择性失业问题研究还存在短板和不足。

因此,本项目尝试探讨社会融合和“村改居”群体内在的有机联系,以“选择性失业群体”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测量指标和测量体系,揭示“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成因分析,探寻破解“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具体路径,尝试填补社会融入视角下“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研究空白。

(2)实践意义

农民市民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镇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城镇化与市民化两者间存在内生关联。随着我国各省市大力推动“村改居”工作,“村改居”过程中存在的失地农民市民化问题也暴露出来,单纯利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来实现农村土地城市化,农民户籍市民化是无法真正实现人的城镇化的。在实际生活中,“村改居”群体存在难以融入城市就业市场,大量居民“选择性失业”的现实困境。

本文以广东省石牌村为研究对象,基于社会融入理论,探究“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村改居”群体就业的优化路径,以进一步实现人的城镇化,为我国“村改居”工作提供新的思路。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1.“村改居”研究现状

“村改居”社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形态,国外学界对此领域几乎没有涉足,但国外针对“城市边缘地带”的研究,例如城市边缘区的概念界定、重要特征、演化机制等等,都为我国“村改居”社区的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础和参照对象。经过对文献的梳理和整合,国内学者对于“村改居”社区的研究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

(1)“村改居”社区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村改居”社区的概念界定要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出发,围绕个人身份变迁和基层自治组织职能变化展开。顾永红将其界定为 “通过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村委会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形成的社区” [1]。学界对“村改居”社区的概念界定较为统一,认为其两大特征是:在制度变迁的作用力下,村委会变为居委会,农民户口变为居民户口。

(2)“村改居”社区治理主体:

“村改居”社区治理主体的变化与中国社会的行政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在早期“大XX小社会”的格局下,XX作为“村改居”社区治理的主导力量推动社会发展,刘红、张洪雨、王娟等学者认为基层XX在“村改居”社区治理中发挥着制定政策文件,提供基础以及引导多主体广泛参与的作用[2]。而随着多元主体的参与,随着我国民主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村改居”社区治理朝着多元治理格局。刘鑫、王玮基于多元治理理论提出应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多元治理格局核心,同时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村改居”治理新格局[3]。

(3)“村改居”社区治理模式:

我国学术界对“村改居”社区治理模式的划分多以治理主体为依据,形成了居民自治、政社协同以及多元主体治理等模式。史雨琛认为积极培育居民主人翁精神,激发居民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成“村改居”社区的居民自治模式对“村改居”社区的持续性发展起着重要作用[4]。陈慧敏则认为要集合XX和社区的力量,形成XX和社区协同的“政社协同治理”模式以共同推进“村改居”社区的城市化进程[5]。李和中、廖澍华则提出要搭建以社区基层党委为核心,各社区治理主体权责分明,社区居民自治意愿和自治能力较高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6]。

(4)“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及对策:

“村改居”社区作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特殊历史产物,有着“亦城亦村”的特点,因此在治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和挑战。顾永红、向德平、胡振光等学者认为针对我国“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如治理主体权责不清、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服务落后、集体经济举步维艰等等,提出了相应对策,包括厘清治理主体权责关系、加快建设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集体经济改制等[7]。黄成亮则从“村改居”社区的主体特殊性出发,指出其治理中存在缺乏完善规章制度、治理主体间沟通渠道堵塞、治理主体间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将社区治理责任下沉、搭建沟通渠道、打造社区共同体,最终形成“村改居”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局面 [8]。

 2.选择性失业的研究现状

西方经济学根据主观就业意愿将失业分为自愿性失业与非自愿性失业,其中自愿性失业即选择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是指人力资源愿意在现行工资下工作却找不到工作的现象,这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而自愿性失业即选择性失业是指人力资源不愿在现行工资水平下就业所造成的失业。下文将从选择性失业的概念界定、选择性失业的成因逻辑分析以及选择性失业的对策分析三大方面展开文献研究:

(1)选择性失业的概念界定

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将失业分为选择性失业、非自愿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在《通论》一书中,他将选择性失业定位为由于立法、社会实践、集团间讨价还价、个人对变化的敏锐程度低等原因,个体拒绝或不接受相当于其边际生产力产出价值的工资而造成的失业[9]。英国学者阿瑟•塞西尔•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则指出由于工人不愿在现行工资水平下或比现行工资水平更低的薪资下提供劳动力所造成的失业即为选择性失业[10]。部分学者认为阿瑟•塞西尔•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对于选择性失业的概念界定其实质上掩盖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此外,萨克里顿(J.R.Shackleton)提出若工作所带来的满足感和吸引力低于不工作带来的个体舒适性,带来个体宁愿不工作也在相应的就业层次内工作的现象就是选择性失业[11]。

(2)选择性失业的成因逻辑

通过对选择性失业成因逻辑的相关文献梳理,笔者发现现有文献多集中于探究我国大学毕业生的选择性失业的成因逻辑上。吴克明、赖德胜(2006)指出大学生中的选择性失业群体往往面对的并非“无业可就”的失业问题而是“无善业可就”的择业难问题,并进一步指出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自愿性失业是一种合理的投资行为[12]。温海燕,陈平水(2006)基于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阐明造成大学毕业生选择性失业的缘由在于大学生期望到更高就业层次中就业,期望获得更大的薪资报酬[13]。范皑皑,车莎莎(2014)通过对不同收入预期下大学生职业选择结果的实证研究,指出大学生其自身的预期收入与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选择性失业现象紧密相关[14]。

(3)选择性失业的对策分析

基于选择性失业现象的成因分析,我国学者提出了不同的对策建议与解决路径。吴克明,石丹淅(2010)基于博弈论视角指出解决大学生选择性失业的关键在于打破劳动力市场分割,畅通就业信息传输渠道,进一步发挥就业市场的作用[15]。王子蕲(2013)针对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选择性失业问题指出要准确定位选择性失业性质,积极引导大学生正确评估自身和市场,理性确立职业预期,共建积极舆论氛围,鼓励大学毕业生积极[16]。刘宇(2016)基于近三年来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数据,从劳动经济学视角提出破除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对策在于整治就业市场环境、培育毕业生合理就业观、开设相关职业规划课程、鼓励大学生创业等[17]。

 3.研究评述

关于“村改居”社区的研究,国外学界无此概念,更多的是研究“城市边缘区”,“村改居”的概念界定主要是来源于国内学界的研究。国内学界认为“村改居”是城镇化过程中的产物,是一种“亦村亦城”的社区状态。针对“村改居”社区的治理主体,学界经历了以XX为主导到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局面的研究历程。同时,我国学术界以治理主体为依据对“村改居”社区治理模式进行划分,形成了居民自治、政社协同以及多元主体治理等模式。针对“村改居”治理问题及对策,学界主要从社区组织、集体资产、居民参与、社区化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但目前将社会融合和“村改居”群体协同进行融合研究则为少数。

关于选择性失业的研究,目前学界集中于选择性失业的概念界定、选择性失业的概念界定、择性失业的成因逻辑分析以及选择性失业的对策分析等三方面,国内关于选择性失业群体的研究多聚焦于大学毕业生,关于“村改居”群体中的选择性失业问题研究还存在短板和不足。

因此,本项目以 “村改居”社区中“选择性失业群体”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测量指标和测量体系,揭示“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成因分析,探寻破解“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具体路径,尝试填补社会融入视角下“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研究空白。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1.研究内容

本项目以广州市天河区石牌村的“选择性失业群体”为主要研究对象,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测量指标和测量体系,从经济融合、社会文化适应、结构融合以及身份认同四个维度揭示了“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逻辑,揭示“村改居”社区居民中存在的“选择性失业”现象的实质是“村改居”社区居民社会融合不畅,并进一步提出破解“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具体路径,从而解决好农民的利益问题,使其能够合理享受到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真正实现市民身份的转变,推动农民市民化与新型城镇化并驱发展。据此,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绪论部分揭示了文章的选题背景,明确了本文的核心问题,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做了梳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阐明了文章创新点以及研究意义,确定了文章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第二部分包括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两方面,首先对研究涉及的重要概念“村改居”“选择性失业”以及“选择性失业群体”做了界定,同时从社会融合理论的起源、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融合测量指标的构建等对研究理论进行了梳理,并构建了适合本研究的社会融合框架体系。

第三部分对课题研究对象广州市石牌村社区以及广州市石牌村社区内的选择性失业群体进行了勾画与素描。回顾广州市石牌村社区的发展历程,深入了解石牌村社区内的选择性失业群体现状。最后,从社会融合的四个维度,对石牌村选择性失业群体的社会融入状况进行了测量和分析。

第四部分基于社会融合四维度视角,依据广州市石牌村的实地调查结果,分别从经济融合、社会文化失业、结构融合和身份认同方面探究了“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成因逻辑。

第五部分提出了破解“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问题的优化路径。通过搭建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培训机制,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优化社区治理路径,打造良好社区生态等方面构建“村改居”社区居民社会融入的优化路径,促进“村改居”居民实现“人的城市化”,多通道促进就业积极性和可能性。

最后一部分是结论,总结了全文研究结论,反思了研究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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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

搜集、鉴别、整理社会融入问题、选择性失业问题及“村改居”社区的相关学术文献、XX文件及其他资料,并通过对资料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科学理性的认识,以为调研案例提供科学的论证。

(2)半参与性观察法

对广州市石牌村进行实地参与性观察,深入了解石牌村社区的建设情况。并且通过观察当地“选择性失业群体”的生活状态,以此收集直观、具体、生动的第一手材料,更好地探究“选择性失业群体”特征,以此寻找出推动其社会融入的具体路径。

(3)半结构访谈

分别对广州市社会保障局、石牌街道办事处、“石牌村”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内“选择性失业群体”进行半结构访谈,通过深入细致的交流,获得丰富、有效的一手资料,为形成相关建议的可行方案奠定基础。同时,结合问卷调查的初步分析与实地观察的记录,对数据结果进行三角验证。

(4)问卷调查法

设计自填式问卷与代发式问卷,并用概率抽样式的方法在选定地区发放问卷,以选择性失业群体为样本,了解不同身份、不同背景的群体的心理特征及需求,同时,调查者也将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对问卷调查的质量进行评估,以确保问卷调查的有效度,最后将信息分类汇总并用数据的形式做出比较和分析。

 二、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 概念界定

  1.“村改居”社区

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是沿着“城市化的双轨制”道路而展开的。一方面,经济体量的增长带来了城市体自身不断膨胀,从而要求空间范围的扩张,城郊地区的农村土地被逐渐蚕食,此为城市的自发成长路径;另一方面,中央和各地XX积极出台各类方针政策,利用行政力量进行“撤村并居”的工作,此为行政力量主导下的城市化路径。

“村改居”社区是上述道路,沿着三条路径作用的结果,由此形成三类不同类型的社区。

(1)城市扩张型“村改居”社区:是指随着城市经济体的不断发展,城市在空间结构上不断向城郊地区或农村地区扩张,农村地区的农用土地或宅基地被挤压,村庄居民回迁上楼,属于自发作用力下的城市化。但近年来,各地轰轰烈烈地建设城市化,XX积极出台支持性政策,部分城市化条件尚未成熟,自发作用力尚不充分的城郊农村地区也在行政力量的主导下加速向城市化转变。为使村庄稳定经历过渡阶段,在组织结构上XX保留了原有的村庄制度和乡村基层治理组织,形成了另一种“城中村”社区。

(2)新城开发型“村改居”社区:是指不依托于原定的城市辐射范围,通过征用农村耕地或宅基地,重新规划建设一个全新区域。常见于城市新区、新兴开发区的建设,新城开发型城市化路径对事前的规划提出更高要求,以空间为基础实现跨越式的城市化。

(3)土地流转型“村改居”社区:是指通过农民迁居的方式以节约土地使用,将原有农民宅基地以及部分耕地平整复垦,以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大型企业获取土地的集中使用权,利用现代科技实现农业的现代化生产使用。

综上,“村改居”社区是沿着自发性城市化或行政力量主导城市化路径形成的兼具城乡混合和村社重叠状态的社区。“村改居”社区具有如下社区特点:第一,在内部区位优势上,离中心城市近,或者本身就在中心城市之中,基于住房供给、人口流动、市场交换,与中心城市形成良好的公共交往和经济互动;第二,在外部枢纽要塞上以中心城市为辐射点,形成经济-信息传输的外部枢纽,容易成为物流、运输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总部。

 2.选择性失业

失业是指在一定年龄阶段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持续寻找了一段时间工作却找不到工作的社会现象。失业造成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分离,意味着对社会资源的利用尚未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失业可分为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或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

根据庞巴维克理性价值预期理论,普遍意义上的选择性失业,是劳动主体基于理性价值预期的自主选择,而做出的行为结果。具体表征为:对自身人力资本存量参与到市场竞争中,进行有效性使用价值(价格)的理性预估,如果价格预估与自身人力资本存量的理性价值相等,或者出入小于0.3(30%),就实行就业;否则,则选取失业,以等待新的、与自身人力资本理性价值预期,相一致的就业机会的出现。

上述理论表明,选择性失业与就业主体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及其就业主观意愿,密切相关。而就业主观意愿则受到理性经济价格预期(市场)与自身价值预期“实际吻合度”的影响。

综上,选择性失业是指择业主体综合考察自身人力资本存量,衡量自身在劳动力市场的客观层次,结合主观就业预期和意愿所作的实际选择,其理性程度受择业主体认知水平和信息通达度的影响。

3.“村改居”社区中的“选择性失业群体”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民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城镇化存在必然的共生关联。

然而,笔者随团队在走访调查了广州、佛山、东莞及珠海21个社区后发现,在珠三角“村改居”社区中,存在大量的“选择性失业群体”,该类群体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在文化识别上,具有大中专文凭的人群占比45%,本科占比8%、初高中占比47%,此外,拥有一技之长的少部分人,掌握一定的技能,比如:开车、养殖、从事个体经营,总共占比32%。因此,从总体上看,“选择性失业群体”的文化素质处于中低等水平。

第二,在经济收入识别上,95%以上的“选择性失业”人群年收入丰厚,丰衣足食,属于城市富裕阶层。具体而言:(1)拥有补偿安置款:人均45-95万元,其中多数变现为资产。(2)人均房屋套数:75%的人,拥有3—5 套房;25%的人,拥有1—2 套房。(3)拥有商铺分红: 普通股民年人均约 9000 -15000元;少部分股民年人均 2-3万元左右。

第三,在就业选择识别上,一方面,由于传统农耕习惯,大部分“选择性失业”群体养成的自由、不受时间和空间约束的生产就业习惯。另一方面,多数通过自谋职业或熟人介绍取得工作机会,但由于社会排斥和就业自我认同的成就评价较低,存在较重的就业厌倦情结;

第四,在社会声誉公共评价上,被贴上“土豪”“包租公包租婆”等带有负面属性的标签,社会声誉公共评价较低。社会交往对象为依托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人群,社交网络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城市中人际交往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尚未适应城市化交往所要求的思维方式。

“选择性失业群体”反映了该类农民群体市民化的实践事实与迅猛的城镇化进程的错位与分离,从而产生了新的社会问题,如城乡二元结构的分离,分红资本与劳动的二元对立,阻碍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二)理论基础

西方学者对不同个人和群体间产生的社会排斥现象的研究促进了社会融合这一概念的生成。梳理国内外对社会融合理论的研究,笔者认为社会融合理论是在脆弱群体理论、社会分化理论、社会距离理论和社会排斥理论等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逐步分化成从宏观到微观的三个层次。

首先在宏观上,针对社会融合的研究致力于将社会视为一个整体以此为探究其整合问题以及如何降低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子,主要包括马克思的社会共产思想、迪尔凯姆的社会团结理论、帕森斯的社会整合理论;其次在中观上,社会融合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是外国移民以及种族迁移所带来的外来人口和族群在当地的融入程度,具体分化为同化模式和多元化模式两种,其主要学说包括熔炉论、族群关系循环论和戈登的同化过程理论;最后,在微观上,社会整合理论侧重于构建个体在社会融合中心理评估机制,主要包括社会认同理论、自我认同理论和社会接受理论。

社会融合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建立起统一的、可信度高、与实际情况相适宜的指标体系和测量维度,因此国内外学者构建起了从“两维度”到“七维度”的测量指标体系。

Milton Gordon针对X移民群体的社会融入问题搭建起7个层面的测量指标,并将其提炼成“两维度”融入模型,包括结构性和文化性两个维度[18]。杨格.塔斯( J.Junger -Tas)则在“两维度”模型基础上加入政治与合法性融入的维度,这一维度的前提假设是外来移民在移入地总居于“二等公民”的地位,探讨移民能否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问题[19]。通过对前两种模型的细化分析,恩泽格尔等从融合-接受增加了主体社会对移民的接受或排斥的维度,形成了”四维度” 理论[20]。

国内学者则在国外基础上构建了自己的测量指标和评估框架。风笑天认为经济、心理、环境、生活等四个层次是移民社会融合的关键核心,并进一步将其分解为九个指标[21]。张文宏认为城市新移民的社会融合包含着文化融合、心理融合、身份融合和经济融合四个因子[22]。杨菊华则将社会融入分为经济整合、社会适应、文化习得和心理认同四个维度测量[23]。

关于社会融合的指标体系构建,不同的研究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基于不同的研究视角下对社会融合测量指标构建的相关研究会有所不同,笔者构建了适合于本研究的测量框架,具体如下:

1. 经济融合

经济融合是指迁入社群与人口在迁入地的经济收入水平以及就业状态。首先,经济收入水平多通过迁入社群与人口与迁入地本地居民间的收入差距,若差距过大则经济融合程度低,反之若两者间经济收入水平基本持平则说明社会融合程度较高。( Heckman,1998; Carlsson and Rooth,2007) 。其次,就业状态指向平等的就业机会、满意的就业环境以及与求职者自身能力相匹配的职业属性。

2. 社会文化适应

社会文化适应包括了文化适应与社会适应两个方面。首先,文化适应是指群体对迁入地社会文化的适应程度,包括语言内涵、饮食文化、衣着打扮等方面。其次,社会适应则更偏向心理层面上的融入,即迁入个体在价值观与思想状态上的调整与改变。其中社会参照体系的改变是测量社会文化适应层面融合程度的关键要素,即移民的社会参照体系由原迁出地改变为迁入地[24]。

3. 结构融合

结构融合是指不同群体间交往程度与社会参与程度。社会交往即迁入社群与个体的交往群体与交往范围的拓展以及社交网络的延展。社会参与程度是指迁入个体寻求自身社会地位的突破,通过积极主动的社会参与从边缘化人群向中高级阶层发展,其中伴随着政治权利与政治地位的追求以及居住位置的移动(转移到更靠近城市居民的社区居住)。

4. 身份认同

身份认同包括个体自我身份的认知以及迁入社群与个人和迁入地居民间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双向认同。个体自我身份认知是指迁入社群与个人对自我身份的认知不断深入,逐步取得情感上的归属感。此外,迁入社群与个人和迁入地居民间在交往过程中的双向认同也尤为重要。

综上,社会融合是不同个体和群体间通过互动行为所达到的一种和谐状态,社会融合是一个具有持续性和灵活性的过程。但目前的关于社会融合的研究,研究的对象更多的倾向于“外来流动人口”或“移民族群”,忽视了对当地居民的社会融合状态进行深入研究。

“村改居”社区作为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中的特殊历史产物,其主要特征在于:组织架构上,“农村”变为“城市”;居民身份上,“农民”身份到“市民”身份转变。要构建新型城镇格局,关键点在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的城市化”才是城镇化发展的破局关键点。

 (三)本章小结

本章分为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研究涉及的重要概念“村改居”“选择性失业”以及“选择性失业群体”做了界定,第二部分从社会融合理论的起源、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融合测量指标的构建等对研究理论进行了梳理。

首先,“村改居”社区作为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中的特殊历史产物,是沿着“城市化双轨制”道路形成的,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城市扩张型“村改居”社区、新城开发型“村改居”社区以及土地流转型“村改居”社区。第二,选择性失业劳动者基于理性价值预期的自主选择,而做出的行为结果。第三,通过对“选择性失业群体”的考察,其特征表现为:在经济收入上,属于城市富裕阶层;在文化素质上,属于中低等水平;在就业选择上,存在着较重的就业厌倦情结;在社会声誉上,社会公共评价较低。

经过重要概念的界定,笔者探明了“村改居”社区治理与社会融合理论间的内在联系,笔者认为“村改居”社区居民中存在的“选择性失业”现象的实质是“村改居”社区居民社会融合不畅。因此,笔者对社会融合理论进行了梳理,在整理国内外学者从“两维度”到“七维度”的社会融合指标体系和测量维度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合本课题的社会融合理论的“四维度”评估模式。

三、广州市石牌村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

  (一)广州市石牌村社区基本情况

石牌村是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一个城中村,总占地面积约为0.6平方公里。石牌村位于天河区繁华地段黄埔大道以北,天河路与中山大道交叉口以南,石牌东路以西,石牌西路以东的位置,整体区域呈不规则正方形。随着广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不断膨胀,原位于城郊地区的石牌村逐渐被纳入城市地带,直到今日已然成为广州市的中心地带。纵观石牌村的城市化历程,它属于典型的“城市扩张型”城市化。

faf0414f1585fbd924fb9b8f182248b9  图3-1 石牌村地理位置

来源:广州市统计年鉴2016年

石牌村的成立要追溯到730多年前,石牌村是一个民风淳朴的村落,村内主要以农业为主。1987年,在广州市XX东移战略的推动下,石牌村被纳入了天河区,在组织结构上隶属石牌街道办事处,开启了广州市“街带村”社区建设的历程。xx于1992年进行南巡讲话,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到了石牌村。石牌村村民聚居地外的农田被征用,征用工作直到1994年左右结束,至此村民聚居地和村庄范围基本整合完成。经济水平的进步、城市化的发展使石牌村的区位优势愈发凸显,村民依托宅基地大规模动土改造,大量廉租房在这片土地上破土而出,石牌村也因此成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落脚点。1994年,居住在村庄的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超过了当地居民的数量。复杂的人口构成以及大量流动人口的聚集使得社区治理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面对挑战,原有的社区组织迎难而上,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其自身也得到了锻炼与发展。为推进石牌村城市化进程,1997年5月,在天河区委、区XX的首肯下,石牌村作为广州市第一个试点村,进行了撤村建居的改革。改革分为经济结构和组织结构两大方面:首先,经济结构上,石牌村成立了三骏企业集团公司,实现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其次,组织结构上,将村委会改组为居委会,本村7个经济社分别进行经营核算工作,同时成立4个居委会、7个居民小组共同进行社会性事务的管理[25]。

截至2010年,石牌村社区内外来租屋居住的流动人口共7.2万人,本土居民13181人,8139户,在人口结构呈现数量上外来流动人口占主导的特点。同时,社区治理以及经济结构上,外地流动人口参与乏力,主体责任仍由本地居民承担,结构上呈现矛盾性。石牌村是沿着“城市扩张型”道路发展起来的,人口数量上以外来流动人口为主,治理结构以及社会交往上仍保留原有村社特色的“村改居”社区。

图3-2 高楼林立中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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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二)广州石牌村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素描

随着广州作为特大城市的区位优势逐渐显现,广州市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进入。石牌村位于广州市新的中心地带,本地居民依托宅基地建造大量廉租房,契合了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需求,同时也为本地居民提供了丰厚的租金报酬。

目前,石牌村的失业群体占到总人口的38.6%,自愿失业在家的人数占全体失业群体的81.4%。我们根据对“选择性失业人口”的识别,在石牌村社区面向“选择性失业群体”总共派发了2060份问卷,剔除无效问卷,回收有效问卷2000份。调查显示,在户籍分布上,“石牌村”社区中的“选择性失业群体”全部为本地居民;在年龄结构上,以国际通用劳动适龄范围的划定为标准,83.8%的选择性失业群体为40-64岁的中老年人,他们终日在麻将馆消磨着他们的生活,16.2%的选择性失业群体为15-40岁青年人,尤其是妇女居多,占到了60%以上,他们成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成为社会稳定的不可控因素。除了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以及少数本地经营阶层愿意外出务工或创业经商外,绝大多数本地居民抱着得过且过的状态,依然延续着上述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在经济收入上,90%以上拥有2套以上的房子,97.2%的居民选择将房屋出租,人均月租金在3000元左右,基本上全部本地居民拥有50万以上的补偿安置款,同时大部分居民每年有一定的商铺入股分红,他们依靠着高昂的收入丰衣足食,生活水平基本达到城市的富裕阶层。在文化水平上,拥有初高中文化文凭约有51.65%,中职院校文化水平占据了33.9%左右,只有4.4%拥有本科文凭,文化素质处于中低等水平。

表3-1 石牌村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人数比例
年龄情况 15-40岁(青年群体) 324 16.2%

40-64岁(中老年群体) 1676 83.8%

经济情况

文化水平

人均年收入

收入来源

10万以下

10万-20万

20万-30万

30万以上

房屋出租租金

商铺分红

XX安置款

424
初高中以下

初高中

大中专

本科或以上

数据来源:团队在街道办事处的帮助下所做的问卷调查所得

笔者选择了30户存在“选择性失业”情况的家庭,共计47人,进行了入户访谈。谈及其为什么不愿意就业的原因时,80%以上的居民认为自己目前的经济收入足够达到自己满意的生活水平,且外出就业工资低又辛苦,完全没有就业的必要;48.9%左右的居民认为自己除了耕田之外没有什么技能,出去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还有65.9%左右的居民认为周围的本地居民基本上失业或待业在家,自己也无需就业。

表3-2 石牌村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不愿就业的原因

不愿就业的原因人数比例
目前的经济收入足够达到自己满意的生活水平 46 97.8%
外出就业收入低于预期39 83.0%
缺乏外出就业所需的技能

社区“不愿就业”的群体效应

数据来源:团队在街道办事处的帮助下入户访谈所得

(三)“村改居”社区中“选择性失业群体”的孤立性

“选择性失业群体”既是石牌村这一“村改居”社区中,带有小农经济思想的“准城市公民”群体,又是与“外来人口”存在文化隔阂的“本地居民”群体,由此,产生了“选择性失业群体”既难以融入现代都市文化,又难以融入外来文化的现象,在城市居民与外来人口之间,“选择性失业群体”作为一个特殊且独立的群体,其“孤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经济维度的孤立性

“选择性失业群体”全部是石牌村社区的本地居民,他们以血缘出生、地缘优势和房产、股权的代际继承,赢得了生存的优势和机会 ,并依靠“房租”、“股权分工”、“财产继承”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封闭,并且日益壮大的城市“食利者阶层”,依靠资产形成了一个“自我生活圈”,并排斥外来人群,成为社区特殊的孤立人群。

2.社会文化适应维度的孤立性

石牌村社区的“选择性失业群体”遵循农村原有的小农经济思想,追求稳定的生活,抱着小富即安的观念,对其自身发展缺乏宏观规划,对目前的生活现状感到满意,对XX以及社区开展的一系列技能与知识培训活动持漠视甚至是抵触态度,在心理层面上尚未具有“市民”精神。

此外,“选择性失业群体”的价值观通过家庭教育和代际转移折射到其子女的教育与发展上。他们大多数认为“土可生财,地能出金”,对其子女未来的发展没有太多的期待。在我们走访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一部分“选择性失业群体”的子女早年便辍学在家,或终日流连于网吧等场所。谈及他们对子女教育情况的了解程度时,有38.4%的人群对子女的学习情况一无所知,43.9%的家长大致了解子女学习情况,只有不足10%的家长重视子女学习情况。

表4-3 石牌村社区家长对教育重视度

对子女学习的了解情况 人数 比例
非常了解,会一直跟踪子女学习情况132 6.6%

比较了解,平时会经常关心子女学习情况222 11.1%

大致了解,偶尔关心子女学习情况

完全不了解,从不过问子女学习情况

社会融合视角下“村改居”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逻辑研究——以广州石牌村为例87843.9%

数据来源:团队在街道办事处的帮助下所做的问卷调查所得

 3.结构维度的孤立性

哈贝马斯的公共交往理论认为人们可以通过理解、协作以及社会化这三个步骤实现个体进步、文化发展、社会和谐。但是,“石牌村”社区的“选择性失业群体”在实际公共交往中,局限于自身形成的小圈子里,并且深受圈子里根深蒂固的农耕文化与落后风俗习惯的影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思想中封建迷信色彩浓厚,日常寄托于求神拜佛,宗族观念极强。同时,他们也拒绝与外来人口交往,拒绝外来人口利用他们的公共娱乐措施,进入他们的祠堂。因此,社区凝聚力不断减弱,社区治理成为一大难题。

 4.身份认同维度的孤立性

“村改居”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凭借亲缘与地缘的优势,成为中国一类新的“食利阶层”。他们垄断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在没有从事劳动的情况下,获得高昂经济收入,并且用于消费而不产生新的生产性效应,导致资本的浪费。同时,成日里无所事事且文化素质低下的“选择性失业群体”往往成为卖淫嫖娼、赌博诈骗、偷窃抢劫、吸毒贩毒、非法传销等越轨行为高发群体,犯罪行为猖獗。

这让本地居民以及城市中外来务工群体对其产生嫉妒与仇恨心理,给他们贴上“包租公包租婆”“土豪”等标签,整体社会评价较低,“村改居”社区居民难以在人际交往中获得情感归属,也难以建立起双方的双向认同。

(四)本章小结

本章对课题研究对象广州市石牌村社区以及广州市石牌村社区内的选择性失业群体进行了勾画与素描。通过回顾广州市石牌村社区的发展历程,揭示石牌村的城市化进程是典型的“城市扩张型”村改居路径。基于走访调查数据,笔者对石牌村社区内的选择性失业群体现状进行了素描,揭示其年龄构成、经济状况、文化水平以及不愿就业的原因。最后,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四维度模型,对石牌村选择性失业群体的社会融入状况进行测量和分析。

 四、“ 村改居”居民选择性失业的成因分析

  (一)经济融合层面

  1.廉租房经济的替代效应

在广州”撤村改制”的过程中,宅基地价值的提升及廉租屋市场的形成,使得房屋出租经济以及依托其产生的经济体系成为“村改居”群体主要的经济来源与经营内容。

城市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吸引着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城中村的廉租屋的提供正好与外来流动人口对于高性价比的居住需求相契合。然而,廉租房的利润空间低,开发者往往无利可图。因此,绝大多数企业不愿意接手此类利润少、管理难、资金回收周期长的开发项目。而现阶段,我国XX受财政和能力的制约,在这一领域内政策支撑力不足。廉租房领域供需严重失衡,这种失衡则恰好有助于村民利用宅基地制度实现经济水平的提高。村民依托宅基地,节省房屋建造成本中占比相当高的土地使用费,廉租房经济方兴未艾。同时,廉租房经济带来的大量外地流动人口,为“村改居”社区内的小商品经济发展提供了消费群体。

廉租房经济成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在城市环境中保障自身基础生存和发展的途径和手段,使得文化水平低、就业技能不足、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弱势地位的“村改居”社区居民能够借助自身资源,理性回避生存危机。而廉租房经济的存在客观上也对“村改居”居民的就业产生了替代效应,降低了其依靠自身劳动力资源参与社会分配的积极性。

 2. 劳动力市场二元分割的阻碍

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 (DLM理论)认为劳动力市场可被分割为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两个市场在准入门槛、薪资水平、工作条件、工作环境、晋升机制、职业稳定性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由于处于二元经济结构体制下,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呈现显著分割性,针对“村改居”社区的“选择性失业群体”择业的特殊情况,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职业所属的单位性质看,可分为国家性质的单位和非国家形式的单位。前者包括国企、XX部门、事业单位等,这些单位下属的职位薪资收入较高,福利待遇好,且工作本身稳定度高。后者除了实力雄厚的企业外,多数存在薪资收入较低、工作稳定性差、工作条件差等不足。

第二,从职位候选人所受教育程度看,可分为高等教育水平和中低等教育水平的劳动力市场。前者进入门槛高,要求求职者是高等教育人群,职位对应专业技能型人才或管理型人才,相应的工资水平、福利待遇、工作环境、工作舒适度也处于较高水平。后者进入门槛低,职位竞争激烈,同时还面临工资水平低、工作环境脏乱差、工作危险系数高等困境。

结合目前“村改居”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很大程度上并非由供需关系失衡引起,更主要的是该类群体的主观心理预期以及与市场规律不协调的矛盾。“村改居社区”的选择性失业群体本身已经具有高昂的房租分红等非劳动收入,显然,次要劳动力市场无论在经济收入、福利水平,还是社会地位及社会声望上,都无法替代“村改居”社区群体在失业情况下,依靠自身血缘及地缘产生的资本增量及社会价值优势。而由于其自身的文化水平的限制,他们又无法进入高于其自身潜在预期的主要劳动力市场。在失业预期收益大于就业的预期收益的情况下,他们会选择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资源,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而非价值的创造。

 (二) 社会文化适应层面

  1.文化素质落后,思维观念封闭

首先,“选择性失业群体”自身文化素质较落后,学历水平较低,非农技能不足,对个人的发展缺乏前瞻性创造性的规划。面对XX开展的一系列职业技能再培训以及文化提升活动“选择性失业群体”多持漠视甚至是抵触态度,从而造成目标职位与实际胜任职位不相符的自愿性失业。此外,“选择性失业群体”落后的价值观念还会通过家庭教育以及代际转移折射到其子女的教育与发展上,导致“村改居”群体的下一代难以通过教育途径突破自身所处阶层,实现阶层流动。“村改居”群体市民化进程的困境难以真正得以解决。

其次,在“撤村建制”前的乡村社会是一个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基础,以宗族秩序、乡风习俗、人情往来等非正式制度因素为约束形成的共同体,长期以来造成了其思想观念的封闭性和固定性。对于“村改居”社区的“选择性失业群体”来说,基于其小农思想的封闭性守旧性,他们虽然住进了新房子,完成了表面上的“市民”身份转变,却仍然沿袭其旧的行为方式和思维体系,在客观层面上造成了对城市文化精神以及外来文化系统的排斥与消解。

 2.择业心理失衡,择业行为消极

由于“村改居”的进程是由行政力量主导,“村改居”失地农民在择业中过度依赖XX,往往采取“等靠要”的方式被动等待XX与基层社区为其选择、安排工作,自己求职的积极性较低。城市化进程迅猛发展中,XX失灵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滞后随之而来,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村改居”社区居民就业保障制度。因此,在面对“村改居”失地农民的消极择业行为时,当地XX与基层社区压力巨大。

同时,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对就业市场整体状况缺乏客观认识,在择业过程中秉持过高预期,在薪酬待遇、就业环境、职位内容上提出不符合客观条件的要求。目前,我国经济结构正向高精尖方向发展,从原来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科技密集型产业,产业结构对劳动力的吸附能力下降,操作难度低、重复程度高的工种逐步实现机械化替代,岗位向技术型、专业型人才开放。“村改居”社区失地农民自身人力资本不足,在就业市场缺乏竞争力,即使上岗后其也面对着下岗率高、稳定性差的风险。

 3.交往群体同质,羊群效应凸显

与城市相比,乡土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注重血缘和地缘且具有共同认知、共同思维、共同信仰的共同体。自农耕文明时期所遗留下的宗族观念和熟人社会仍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着村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村改居”社区改造并未对原有的村社结构和人情网络造成冲击,文化惯性作用力下的乡土秩序仍发挥着作用。村民的交往对象局限于原村庄内部成员,关系网络内部同质化严重。村民在同质性的圈子中更容易形成共同的行动逻辑,本地居民之间自然而然的产生一种高度的亲和感和认同感,交往频繁,彼此间互相影响,行动模式和事物认知具有相似性,他们将自身依附于集体之上,形成一种“团体意识”,并且理所当然地服从具有同质性的“大多数”,产生“羊群效应”。因此,在“选择性失业”这一“群体行为”的潜移默化之下,越来越多的本地居民加入其行列,甚至形成“不怕失业,失业光荣”的群体认同底气,增强群体抵御社会融合的能力。

 (三)结构融合层面

“撤村建居”的政策一定程度上冲击和解构了原本的乡土社会结构,但原址回迁的改革方案以及“不彻底”的城市化政策,使得“村改居”群体的社保、医疗、收入等,仍被固化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强化了其对“村庄”共同体的认同感和依赖性。以地缘或血缘等初级社会关系为纽带的社会交往,使得村民难以积累连接性社会资本,其交往依然是乡土性而非城市性的。虽然“村改居”社区相对低廉的房租使得社区内汇集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带来了不同地域的外来文化,但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性,容易产生排斥与冲突。同时,外来群体大多整日为生活奔波劳碌,藐视本土居民的文化素质,嫉妒甚至仇恨“选择性失业群体”的不劳而获,因此两类群体交往淡漠,在社区出现非常明显的群体界限。在“村改居”社区中,基于身份、文化、收入等差异性,逐渐形成以下三类隔离型群体

(1)选择性失业群体:他们全是本地人,他们以血缘出生、地缘优势和房产、股权的代际继承,赢得生存的优势机会,并依靠“房租”、“股权分工”、“财产继承”形成一个相对稳定,封闭,并日益壮大的城市“食利阶层”;因为依靠资产形成“自我生活圈”,而排斥外来群体,而外来群体则以租借“食利阶层”的房子,赢得生活空间。

(2)资本型外来群体:藐视本土“食利阶层”的文化素质和经营能力,认为他们是依靠“血缘”寄生的土豪,形成“经营型阶层隔离”。

(3)劳动型外来群体:藐视本土“食利阶层”的文化素质,仇视或嫉妒“食利阶层”不劳而获的经济收入,形成“游离型阶层隔离”。

食利型、经营型、游离型三大相对封闭的阶层结构,使得“选择性失业群体”与其他群体间在社会交往上存在隔阂,社区凝聚力在不断减弱,“选择性失业群体”难以实现结构层面上的融合。

(四)身份认同层面

社会学家莱默特(Edwin M.lement)和贝克尔(Howard Becker)提出解释社会越轨行为成因的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该理论认为个体在初次产生“异常行为”时是否被贴上“越轨者”或“异常者”的标签对于个体是否再发或常发“越轨行为”密切连接。

在回迁上楼后,“村改居”失地农民群体多被社会贴上“土豪”“包租公包租婆”等带有消极暗示意味的标签,造成村民社会形象受损。同时,由于“村改居”社区结构复杂,存在大量非正式群体,并产生群体规则,当非正式“小”群体内的规则与主流“大”社会的规则相冲突时,越轨行为就会发生,而且难以控制。而成日里无所事事,且文化素质低下的“选择性失业群体”则往往成为卖淫嫖娼、 赌博传销、偷窃抢劫等越轨行为高发群体,犯罪行为猖獗。这进一步固化了“选择性失业群体”在其他群体心中的负面印象,使其难以获得身份认同,市民身份模糊不清。“选择性失业群体”情感上没有归属感,进一步造成其对于社会交往的回避与冷漠,形成消极的恶性循环。

(五)本章小结

本章基于社会融合四维度视角,依据广州市石牌村的实地调查结果,探究“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成因逻辑。第一,在经济融合层面上,本地居民依托宅基地建设了大量廉租房,廉租房经济为“村改居”社区居民提供生存和发展的经济保障,降低了其工作积极性;“村改居”社区群体自身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客观上阻碍了村民进入自身预期就业层次,群体主观心理预期与市场规律不协调。第二,在社会文化适应层面,“村改居”群体自身文化素质落后,学历水平较低;“村改居”群体缺乏正确的就业观念,择业心理失衡,往往采取“等靠要”的方式期待XX安置;“村改居”群体的社会交往群体同质化高,群体内部形成“失业光荣”的共同行动逻辑,羊群效应带来消极后果。第三,在结构融合层面,“村改居”社区内部基于身份、文化、收入等差异性,形成了选择性失业群体、资本型外来群体以及劳动型外来群体三类互相隔离的群体,社区凝聚力不断减弱。第四,在身份认同层面,“村改居”群体被贴上消极标签,村民形象受损,情感上没有归属感,进一步造成其对社会交往的回避与冷漠。

 五、“村改居”社区居民社会融入的优化路径

  (一)搭建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当地XX要在科学调研和客观分析“村改居”群体的就业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整合各方力量,建立起统一的“村改居”失业群体就业服务体系。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方面:

 1.构建就业服务系统

XX应做好统筹规划,形成全方位、多维度、结构合理的“村改居”失业群体的就业服务系统。首先,由相关机构和部门专门负责“村改居”群体的就业服务。其次,XX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调查、走访和登记工作,收集失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做好村民职业技能评测以及求职意愿登记。此外,要重视失业群体的基础生活保障,成立专项基金用于保障其失业后的基础生活水平。最后,对就业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好绩效考核和监督工作,确保村民能得到公平的有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就业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2.完善职业信息平台

将“村改居”失业群体相关信息纳入就业服务体系,搭建完善的职业信息平台,以弥补“村改居”失业群体缺乏职业信息资源,求职渠道堵塞的短板。由XX建立或由XX购买第三方职业中介机构的服务,以形成职业信息平台。借助大数据技术以及信息技术,将“村改居”失业群体的自身职业技能与水平、求职意愿及要求等信息与职业信息平台中的招聘信息、岗位信息相对接,极大提高职业信息通达度,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应用工作,提高村民应聘成功率,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其对于职业的满意度,降低其就职后的离职率。

 3. 拓宽居民求职渠道

“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体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求职思维闭塞,对劳动力市场缺乏正确认识。要整合多方力量,拓宽“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体的求职渠道,形成“XX主导、社区参与、市场支持”的局面。首先,XX应将“村改居”群体自身特点和求职意愿与职位要求相结合,通过就业安置解决一部分居民的就业问题。此外,基层社区内部可以将部分集体分红用于社区建设,开发社区内部的服务型岗位,以提高社区内部的吸纳能力。最后,与租用“村改居”社区的企业或经济体之间通过契约约定在求职者自身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村改居”失业群体成员,实现对本地居民的就业保护。

 (二)积极开展培训机制,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通过职业与文化素质的再教育,积极培育“村改居”群体的职业发展能力,提高“村改居”群体的个人素质,扭转消极的择业观念,有助于切实提高“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体的内生发展能力,提高其就业竞争力,从根源上解决失业问题。

  1.积极开展技能培训

要在XX社会和村民自身间形成合力,XX通过设立引导政策,借助居委会以及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力量,建立起一套有针对性、实用性、完整性的就业培训机制。一是在培训内容上,要事先做好详细的调查,根据村民自身的文化素质、理解能力以及职业需求开设不同的职业培训课程,例如针对女性居民的面点、护理等课程,面对较为年轻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居民开设以生产性和经营性等内容为主导的课程;二是在培训对象上,要尽量做到全覆盖,采用强制性手段使无业失业居民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以破除从众效应;三是培训后的绩效考核上,要结合定期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培训课程的绩效进行考核,对培训周期结束后的合格者颁发资质证明或证书,为其此后的就业提供技能证明。

  2.引导科学求职观念

针对“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体进行文化素质教育,通过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引导“村改居”群体认识到就业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从而消解其对职业培训活动以及求职的漠视和抵触心理。在前期开展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时,可设立奖惩机制,同时课程内容设置上要注重趣味性和寓言性,以调动“村改居”失业群体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文化素质教育,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村民对当前劳动力市场和就业形势形成清晰认知,找准自身定位,解决过高预期所产生的选择性失业问题。同时,使其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推动其正视和重视下一代的教育问题,防止“选择性失业”的代际传递,提高群体的内生发展能力。

 3.发挥社区榜样效应

重视社区中的精英群体的榜样效应,通过评选社区“求职能人”“职场达人”以及邀请村民中求职成功者进行经验讲解等活动,破除“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体中“不怕失业,失业光荣”的群体认同底气。发挥本地就业、创业精英的带动示范效应,推动其整合人力资本,开展就业及创业的技能培训,促进“选择性失业群体”在社区精英的影响下,提升自我认同能力,积极参与社会价值的创造。

4. 鼓励居民自主创业

“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体在征地过程中得到的征地补偿款、安置款以及通过房屋出租和集体分红获得了原始资金,但“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自身认知水平有限,对未来生活缺乏前瞻性的规划。为保障“村改居”选择性失业群体生活水平,XX要进行正确的政策宣传,使村民正确认识到拆迁补偿款的意义,引导居民正确理财,防止居民铺张浪费后致贫反贫或者遭遇非法集资诈骗。为此,XX可以通过减税或适当的政策支持,鼓励居民开展自主创业,利用原始资金实现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优化社区治理路径,打造良好社区生态

  1.创新社区治理工作

“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工作要坚持两个导向,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和以社区治理整体效益为导向。首先,针对“村改居”群体中存在的选择性失业问题,社区居委会要积极行动,联合XX、社会力量,开展培训课程,引导居民形成科学就业观,为居民更新招聘信息,多渠道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同时,面对社区内的治安管理问题以及民风民情中不利于社区发展的部分,社区可以通过开展多样化的活动,例如文化宣讲活动、社区榜样评选活动、居民代表大会等,通过新颖的活动吸引社区内新老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培育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形成良性的社区发展氛围。

在社会交往方面,社区居委会可借助公共活动等途径,破除不同群体间的隔阂,打破“村改居”群体内部基于地缘和血缘关系的交往模式,促进社区内不同群体交往的密度、深度和广度。在社区内部的社会交往中开发培养“村改居”群体与其他群体和组织机构社交能力,包括语言表达、思维习惯、协作能力等,使“村改居”群体融入和谐、积极和开放的良性社会关系网络。以社会关系网络为依托,去除“村改居”群体身上的负面标签,使“村改居”群体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2.构建良好社区格局

要构建良好的社区治理格局,关键在于改善社区生态。首先要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开展文化性公益性的社区活动,加强社区内部成员间的交往以及成员自身素质的全面提升。通过强制性与激励性手段相配合,引导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参与社区治理,承担社区治理责任,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

同时,社区居委会应致力于营造开放的、包容的、协调的社区氛围,在社区成员中形成互相协作、开放包容的价值观念,打破群体间的模式和隔阂,促进不同个体和群体间的深度交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结论

本文以广州市石牌村为研究对象,基于社会融合视角,通过对“村改居”社区“选择性失业群体”现象出现的内在逻辑进行探究,进一步对现有政策进行分析,对就业市场供求主体的细化考察、对就业综合收益在“村改居”群体满足感作用的考察研究,构建“村改居”群体实现就业的优化路径,推进“村改居”社区中的“选择性失业”群体追求在“目标层次”的就业中得到满足,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以下是本研究得出的结论:

本文根据历史的文本追溯和实地调研的回忆访谈,基于社会融合四维度视角,得出“村改居”社区居民选择性失业的成因:

第一,在经济融合层面上,廉租房出租带来的租金收入足以保障“村改居”社区居民的生存和发展,客观层面上形成了对工作的替代效应;此外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客观上阻碍了村民进入自身预期就业层次,群体主观心理预期与市场规律不协调。

第二,在社会文化适应层面,“村改居”群体自身文化素质落后,学历水平较低;“村改居”群体缺乏正确的就业观念,择业心理失衡;“村改居”群体的社会交往群体同质化高,群体内部形成“失业光荣”的共同行动逻辑,羊群效应带来消极后果。

第三,在结构融合层面,“村改居”社区内部基于身份、文化、收入等差异性,形成了选择性失业群体、资本型外来群体以及劳动型外来群体三类互相隔离的群体,“村改居”群体、外来群体以及城市本土居民难以达成结构层面上的融合。

第四,在身份认同层面,“村改居”群体被贴上“包租婆”“土豪”等消极标签,村民形象受损,情感上没有归属感,进一步造成其对社会交往的回避与冷漠。

针对“村改居”群体选择性失业的深层逻辑,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搭建就业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培训机制,增强内生发展能力;优化社区治理路径,打造良好社区生态等方面构建“村改居”社区居民社会融入的优化路径,促进“村改居”居民实现“人的城市化”,多通道促进就业积极性和可能性。

 参考文献

[1]顾永红,向德平,胡振光.“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目标取向与对策[J].社会主义研究,2014(03):107-112.

[2]刘红,张洪雨,王娟.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的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8(05):153-162.

[3]刘鑫,王玮.元治理视域下的“村改居”社区治理[J].学术交流,2019(05):131-139.史雨琛,“村改居”社区推进居民政治参与路径选择[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0):10-12.

[4]陈惠敏.村改居社区治理的路径选择[J].开放导报,2017(04):97-100.

 致谢

行文至此,落笔为终。这一段独特的人生旅程,从2017年秋天到2021年夏天,回望大学四年,满目皆是青春。

犹记得高考前夕好友发来的鼓励短信,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与华南理工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相遇,不可谓不是一段缘分。从陌生到初始到喜爱到融入生命,迷茫有时感恩有时惊喜有时困顿有时收获有时遗憾有时,种种皆体会。

“所谓大学之大,非有大楼之谓也,乃有大师之谓也。”首先我想感谢我的指导老师。老师对待学术认真严谨,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对待生活温柔美好。仍记得下课去问老师问题,老师询问我要不要去他的组会旁听学习。在组会里遇见了无数良师益友被引导,被督促,是我之所以成为我的缘由。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接下来,我想感谢我的父母。我的家让我看到了茶米油盐酱醋茶的美好,让我明白人既要有仗剑走天涯的勇气也要有归来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淡然。家虽只剩冬夏,然却给予我无限能量。

“鹿鸣思野草,可以喻嘉宾。”始终相信朋友之间磁场相吸,有些人终成过客,有些人视为归人。挚友不多,在每一个人生阶段只能遇见一二,幸运我们从未走散。感谢从幼儿园开始跟我打打闹闹到如今默契无人能敌的谢茂灵。和李兰茜互相写在纸飞机上的信已经厚厚一叠,纸飞机也划过我的初中生涯。跟叶文鑫的友情,就像毕业时她送我的小熊一样,我知道她永远在那里。大学时,天南地北,人来人往,与罗书敏、朱博宇、邬奕雯、杜文锦、达娜、杨祎祉的友情弥足珍贵。在我的黄金时代遇到她们,是我的幸运。

“掬春光入水,暖一汪岁月。”在大学时候遇见王其鑫同学,是时光中的意外之喜。虽然故事也曲折,但他成为平凡生活中的一束光,不刺眼只是暖和的那种。

最后,想感谢我自己,谢谢你对生活的热望,谢谢你的坚持与韧劲,谢谢你的骄傲与谦卑,谢谢你的成长。

感谢相遇,感谢爱与被爱,人生还很长,故事还要续写,祝平安喜乐,万事顺意。

社会融合视角下“村改居”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逻辑研究——以广州石牌村为例

社会融合视角下“村改居”居民选择性失业的内在逻辑研究——以广州石牌村为例

价格 ¥9.90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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