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联交易广泛存在于我国市场经济中。上市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如果是正当的,就会使公司的运营成本下降,经济效益会随之提高;如果是不正当的,公司利益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投资者热情降低,中小股东利益受损,阻碍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不正当关联交易频繁出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就是因为公司在股权、治理结构和监管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公司大股东股权十分集中、治理机构中各机构不能独立运行和外部监管机构监管不力等方面,这就给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中小投资者利益因此受到侵害。本文通过对乐视关联交易的分析,阐述了乐视网大股东通过购销活动、股权交易、资金交易,转移公司利润和资源,侵占中小股东利益,之后深层次分析乐视网不良关联交易行为产生的原因,最后研究乐视网不良关联交易中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
关键词:关联交易;股权结构;中小股东利益

引言
中国市场经济逐渐增长,资本市场日益成熟,而且朝着多层次方向进行转变,上市企业逐渐得到人类的高度重视。在上市企业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增长之时,也产生了较多十分困难的情况,普遍体现在关联交易上,造成企业获取的收入降低,不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根本权益。最近这几年以来,中国不正当关联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其增速并不存在降低情况。在中国,此种现象十分严重,主要是由于上市企业在对自身制度进行改革时,将公司改革成企业集团,将其中最具发展能力、盈利能力最佳的部门设置成上市企业,完成“包装上市”过程。就是由于此种改制模式,上市企业和集团之间的关联日益密切,并且其本身有着一系列不足,主管部门并未实现有效监管,这些均给大股东“掏空”企业给予了一定的可能性。不正当关联交易对社会经济形成了一定影响,本次分析的就是不正当关联交易行为。
在上市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之间或者上市企业与母公司下的其他子公司之间极易出现关联交易行为。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增长,其内容与模式也在发生一系列改变。最开始关联交易有着小规模特征,包含物力、人力的采购与销售,属于有形资产的买卖行为。目前,之所以变成大规模的交易行为,主要是包含债权、股权的出让和资产的转换和这个,这是属于无形资产的活动,能够了解到内容与模式的多元化。一般情况下,上市企业往往利用出让股权等方法实现对资金的占据,还借助关联方对公司经济效益加以转移,上述方法均会让中小股权的权益受到损失,投资热情不断下降。从国内对上市企业关联交易的资料能够发现,不合理的关联交易行为对企业自身和中小股东来说均是存在不利影响的,对于此类行为的规范与监管均是十分关键的,如若视若无睹,将无法顺利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论文利用对乐视网关联交易行为的研究,说明大股东是怎样转移收益与资源,还有怎样占用中小股东人员权益的,其次深入研究这种行为出现的因素,最终为乐视网关联交易的健全、中小股东权益的保障提供了一系列意见。
1. 关联交易相关概念界定
1.1 关联方的界定
在2006年,我国财政部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对关联方这一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如若一方能够对另外一方形成重大影响,或者对另外一方能够加以控制,那么提出双方就形成得了关联关系。如若一方能够掌握企业的财务与经营现状,而且能够利用对企业的控制取得更多的权益,就能够认定一方实现了对另外一方的控制;如若其中的一种交易行为是按照约定要求双方一同管理的,那么就能确定成共同控制关系;如若一方只是掌握了其财务与经营情况,但是不能实现控制,那么就会被当作是形成了重大影响。我国出台的《公司法》并未对关联方这一概念加以说明,不过在有关条例中提出,上市企业的所有利益关联方均应归于关联方的范畴。关联方具有三个特征:
(1)关联方包含两个以上公司,如若仅牵涉到一个公司,那么就无法被叫做是关联方。比如,单独的企业无法成为关联方。
(2)之所以有着关联方这一概念,主要是由于双方进行交易所遭受的影响是彼此的,一方对另外一方实现了控制,存在共同控制的关系,也可能形成重大影响,这三种均是关联交易形成影响的呈现方法,这是关联方存在的重要基础,凸显其特点。
(3)关联交易会因为有了关联方而偏重于非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行为必须构建在公平的前提下,不过如若双方有着关联性,在进行交易时并未按照市场竞争的规则,这就造成出现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可能性不断提高。
1.2 关联交易的界定
在我国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也对关联交易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这里所说的关联交易,主要关联方之间出现的各种行为,往往体现在人力、物力与财力的转移,不过有收取价款并非是其中的关键问题。关联方交易具有两面性。在公司中,这种行为能够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分配,能够减少双方的交易费用,有助于达到规模经济的目的,从上述分析能够发现,它在其中起到了十分关键作用。但是,在公司正常经营阶段中,关联方利用这种行为达到利润操纵目的,经常出现财务舞弊行为,不利于确保股东人员的根本权益,能够了解到。这种行为也会形成不利作用。
1.3 中小股东的界定
通常而言,对大股东与中小股东进行划分的前提就是所持有的股份规模,如若上市企业股东持有股份总额超过50%,就能够直接关系到企业做出的决策,则该股东就属于大股东人员。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进步,投资人不断增加,集权水平逐渐降低,其中的划分标准已经不再取决于持有股份的多少,而是取决于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情况,换言之,就算是股东持有股份的数目并未产出发行规模的一半,不过只要其对企业的控制权较大,能够对做出的决策加以干预,其就属于大股东。
我国出台的《公司法》中,对控股股东这一概念加以了说明,如若个人在公司里的投资数额占比超过50%,国资持有股份数额占比超过50%,那么其就属于控股股东;如若是投资数额和股权占比均低于50%,不过其能够对上市企业的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也应属于控股股东的范围。利用上述讨论能够发现,这种股东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对企业有着控制权或者形成重大影响。而中小股东人员是完全不同的,他们持有股份不多,不能影响到企业的决策行为。
2. 大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方式
2.1 通过购销活动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也属于购销活动,控股股东和上市企业之间时常产生关联交易行为,最为主流的形式就是采购材料与出售货物。上市企业在对外公开这种行为之时,只是公开了交易数额,对于其定价与方法并未明确指出,证明国内上市企业对交易内容的公开不完整,信息披露体系没有那么健全。在关联交易阶段中,控股股东往往从企业采购货物,而采购价格普遍低于市价,当其出售货物时,就能得到额外的利润;控股股东也时常面向上市企业出售商品,而售价普遍超过市价。控股股东主要是以此类方法将企业资源和收入转移到关联公司,进而得到不正当私利。
2.2 通过股权交易
上市企业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方普遍先是把自身股权转让给企业,随后暂停股权转让的方法,从表层进行分析,双方不存在关联性,此种交易未满足关联交易的条件。例如,上市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事实上就属于关联交易行为。企业结构普遍有着金字塔型特点,股权交叉情况存在广泛性。如若控股股东将自身股权出让给上市企业,出现股权交易行为,从表层进行分析,这种交易是遵守市场准则的,不过因为企业的金字塔特征决定了交易行为的实质,上市企业对关联方有着间接控制的权力,所以交易性质为关联交易,但不易被发现。上面各种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同属一个上市企业中也十分多见,他们有着对方的股份,尽管股份占比不多,不过所展开的行为还是属于关联交易的范畴。不过按照有关原则能够发现,属于同一企业除了互相持有股份,没有其他关系的公司之间展开的交易,并不属于关联交易的范畴。
2.3 进行资产转移
企业之间展开的资产交易行为,普遍表现在对资产的租用、互换与成本的转移等层面。在中国,大多数企业均是将其主要资产进行改革以后实现上市,并未采取整体上市手段,因此,就造成上市企业和原企业之间有着密切关系,形成了资产交易的温床。双方对各类资产进行租赁行为,例如住房、土地和机器设施,均属于关联交易行为。如若上市企业使用关联方的某些资产,则必须付出对应的成本,不过一般状况下,上市企业付出的成本高于市价。当然,这种行为的最后受益任就是关联方,并且有着较强的隐蔽性,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成本转移。而资产置换就是根据置换范围加以划分,主要包括部分资产置换和整体资产置换两类。普遍指控股股东将本身主要资产以较高价格出售给上市企业,换入上市企业质量低下资产,具体交易价格取决于评估结果,因为评估部门受到私利诱惑,其价格一半和市价不符。利用这种交易手段,控股股东会得到更多收益,不利于保障其他股东人员的根本权益。
2.4 进行资金交易
控股股东“掏空”上市企业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就是资金交易,其向企业申请资金支持,不断延长偿还款项的日期,拖延款项,普遍表现在企业的应收款项上。利用这种方式,控股股东占据企业内部资金,此种情况将阻碍企业发展,无法促进其稳定运行,使其运行效率大幅下降。国内大多数企业有着大量的应收款项,控股股东长时间占据企业资金,企业不能及时收回。面对这类状况,企业往往会做好坏账准备,这种方法使企业价值下降,面临严重的经济亏损,无法确保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 乐视网关联交易概况
3.1 乐视网简介
3.1.1 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乐视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就是乐视网,证券代码300104),在2004年11月正式建立,2010年8月12日在中国创业板市场实现上市。主营业务是提供视频、终端设备和视频增值等一系列服务。经营模式是以视频行业与智能终端为基础的“平台+内容+终端+应用”完整生态系统——“乐视模式”。
3.1.2 2017年乐视网收入和利润情况
乐视网(300104)2018年2月27日对外公开的信息,2017年经营收入达到74.63亿元,与去年进行对比减少了66.06%;亏损116亿元,由盈转亏;基本每股收益为-2.9146元。
详细而言,2017年乐视网整体经营收入已超过74.62亿元,与去年进行对比下滑了66.06%;营业利润就是-157.6亿元,去去年进行对比下滑了4569.40%;各项业务收入总额达到-157.4亿元,与去年进行对比下滑了4688.90%;各大股东人员的税后利润达到-116.08亿元,与去年进行对比下滑了2192.53%;每股税后利润达到-2.9146元,去去年进行对比下滑了2151.09%。
2017年,乐视网经营成果各种收入与支出对税后利润的贡献数额达到-9280.86万元,去除这些收入与支出之后,总公司税后利润达到-115.157亿元。
之所以三种财务指标都出现降低情况,主要归纳成下面三点因素:
(1)在公司会计报告期中,因为长期受到关联方资金周转不灵、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大众舆论产生的影响逐步变大,不利于维护外部形象与信誉,其各项业务收益都产生急剧降低情况。与此同时,其在经营与筹资活动中投入的费用却在逐渐增多;
(2)在公司会计报告期末,因为对关联方负债风险和可收回性问题进行了充分考量,通过基本预测,其把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达到44亿元;
(3)在公司会计报告期末,领导层为了谨慎起见,对影视版权、可供销售金融资产等有着的减值可能性加以判定,通过基本预测,将这些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达到35亿元。
3.2 乐视网的主要关联方及其欠款情况
据乐视网首席财务官明确表示,经过财务部门初步统计显示,直到2017年底,上市企业和贾跃亭控制的关联公司之间有着较多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项等。企业关联拖欠款项已超过75.31亿元,所牵涉的关联公司超过五十多家,主要包含乐视智能终端25.83亿元、乐视移动智能9.93亿元、乐视电子商务5.66亿元、乐视控股4.86亿元、乐视手机电子商务4.41亿元等。
3.3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
在企业内部,之所以存在十分严重的利益问题,主要是由于所有股东是注入资金而组成的,资金是建立关系的重要桥梁。在乐视网运作过程中,各大股东人员之间的利益问题是和四分严重的。所有投资者均期望乐视网能够长期稳定发展,而且能够取得更多的投资收益,这是全部投资者的美好愿景。但由于乐视股权相对集中,贾跃亭持有公司较多股份,对公司进行控制,各大股东人员之间的利益矛盾十分严重中小股东如若将自身资产用于企业投资,那么其就无法享有处理资产的权利,不过针对贾跃亭而言,他不只是能够任意安排自身用于出资的资产,并且可以安排其他人员用于出资的资产。在资本多数决的准则下,广大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仅停留在形式上。主要是因为他们持有股份较少,对经营决策产生的影响很小。而贾跃亭通过自身在企业中的有利位置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进而获取超额利润,其他股东人员利益因此受损。
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有着利益方面的矛盾,究其因素,普遍使因为双方有着委托代理关系。从表层进行分析,都是属于内部治理中的主体,均是企业的所有者。不过经过研究能够了解到,他们之间有着委托代理的联系,反映在下面两点内容上:第一,针对中小股东人员而言,他们无法实现对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事实上,他们基本都是以非合同方式把监督的责任交给了大股东。而大股东自然有动力与实力实现对管理者的有效监督。他们不只是为了确保本身权益加以监督,还落实了为其他股东人员行使监督责任的工作。不过,因为大股东作为其他股东在监督责任中的代理人,能够取得个人私利,双方的利益并非是完全相同的。第二,从双方的信息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存在十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大股东在其中占据优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占据有利地位的是代理方,占据劣势地位的是委托方。在上述研究中能够了解到,乐视各大股东人员之间有着委托代理联系。所以,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因此,贾跃亭凭借对企业的控制常常与关联方展开关联交易,不利于保障其他股东人员的权益。
4. 乐视网关联交易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分析
4.1 在购销活动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
2016年前季度,乐视网营业收入达到100.63亿元,其中关联交易数额所占比例为44.61%。相关报纸曾经报道过:只是乐帕营销服务有限公司这一家关联方,前季度乐视就向其出售了32.78亿元产品。据了解,所有在乐视网出售的手机都强制性捆绑会员服务。在官网上,会员充值达到相应数额,就会赠送对应的礼品。
其中所赠送的全部礼品,都是生态子公司的商品。今年前季度,乐视网从乐帕、乐视移动智能购买产品,从乐帕购买产品金额达到791.46万元、从乐视移动智取得付费分成与产品出售金额达到7.79亿元。另外,该从乐视手机电子商务公司购买产品金额达到22.03亿元。
从上面的交易行为能够发现,乐视移动智能在乐视网站投放广告、购买会员服务,乐视公司为其出售手机。出售的手机将自动捆绑乐视会员,形成的收益大多数是属于乐视财务报告中的营业收入。某些生态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多数依托关联交易行为而存在。比如乐视手机电商平台,今年前季度营业收入达到26.38亿元,将近83.51%的营业收入来源于乐视网的销售。
在这一系列的购销活动中,实际销售价格由乐视网自己决定,而中小股东看到的价格可能远高于实际价格,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了不小的侵害。
4.2 在股权交易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
“71亿注入到上市企业,97亿全部注入生态”,这是获得融创的资金注入后贾跃亭和乐视公告差不多的原话,获得资金后的乐视发生了如下交易:
(1)乐跃亭所拥有的170,711,107股的方法展开投资活动,牵涉数额高达60.41亿元,交易结束之后,嘉睿汇鑫将拥有乐视公司8.61%的股份,一跃变成第二大股东。贾跃亭仍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84%。在这次股权交易中,贾跃亭从中套现金融达到60.41亿,乐视网并没有取得真实资金,中小股东人员的权益受到损失。
(2)乐视影业,融创以10.5亿元的价格从乐视控股手中购买乐视影业15%的股份。不过,事实上这里是乐视控股取得套现金额达到10.5亿,乐视公司与乐视影业均没有得到真实投资;向大众许诺一年时间内将乐视影业并进上市企业。
4.3 通过资产交易侵害中小股东权益
乐视致新的资产交易,属于较为复杂的过程。分成两种不同步骤,引进乐然投资与华夏人寿增加投资,其中乐然投资以14.3亿元购买乐视致新新增注册资金达到12,633,573元,华夏人寿以4亿元购买乐视致新新增注册资金达到3,533,867元。第二步,融创中国出让乐视公司和鑫乐资产所有着的乐视致29,235,435元与人民币44,178,251元注册资本,出让价格是23.0176亿元与26.4824亿元。之后,后续,鑫乐资产将借助这笔资金利用过平价交易或者其他方法取得相应的股权,后续用于内部人员持股。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嘉睿汇鑫以30亿元的价格认购乐视致新新增注资金31,245,271元,本次增资结束之后乐视致新所有注册资金达到10%。
乐视致新取得上面两步的两次增资注册资本,合计:14.3亿+4亿+30亿,一共48.3亿元;乐视网获得套现23.0176亿元。内部人员持有股份取得套现26.4824亿元,因为公告表示将持续用于内部人员持股,并且转换成乐视控股对应的股权,就是此笔资金极易流进乐视控股中,并非是内部人员套现。
所以,上面所说的三种资产交易,乐视公司所获得的注册资金规模达到23亿左右;贾跃亭取得套现金额达60.41亿元;乐视控股取得套现金额达到36.9824亿;乐视致新获得注资48.3亿元。其中最大受益方就是乐视致新,受损最严重的就是中小股东。
5. 乐视网不良关联交易产生原因
5.1 公司股权结构相对集中
乐视网之所以会出现关联交易行为,其中主要原因就是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总额比重较高,股权基本均掌握在前十大股东中。这说明乐视网股权结构“一股独大”现象严重。另外一层面,股权制衡水平相对较低,乐视网普遍存在股权高度集中和小股东持股极度分散的情况,乐视网其他股东对大股东的约束效果不佳,仅有一些企业可以体现出约束制度的功能,其他中小股东不能影响控股股权所做出的关联交易的决定,只有少数公司能够发挥制衡机制的作用,中小股东无法影响控股股东做出的关联交易的决策,对贾跃亭转移企业利益的情况无能为力。由于其持有的股份较多,中小股东无法对其行为进行约束,股权结构基本无法达到均衡状态。控股股东为了确保本身权益最多而做出非理性关联交易决策机会的几率就将不断增加,控股股东趁机“掏空”乐视,不利于保障其他股东人员的权益。
5.2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2017年7月,乐视网对外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当天审议提案一致通过,主要包含《关于修改的议案》、《关于修改的议案》(7月6日)、《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改组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这次会议之后,孙宏斌、梁军、张昭成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梁军和张昭均出自乐视。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股东大会有选举、罢免和更换董事的权利,大股东享有董事人选的最终决定权,因此可以左右股东大会决议。当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中控股股东占有的比例过高时,会发生控股股东可以对公司进行过度控制的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与监察委员会等这些机构失去了本应有的作用价值。
5.3 中小股东持股分散、自身素质不高
中小投资人员基本分散在市场中,个人出资数额不多,持有股份不多,不过这类人群较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构成部分,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国内上市企业的中小股东有着下面的几类特点:(1)专业知识素养不高;(2)具有从众心理;(3)忠诚度不高;(4)自身权益维护意识不强。
乐视网的中小股东人员有着持有股份不多,并且较为分散的特点,不能实现对企业的有效控制,所以,普遍参与热情低下,并且参加股东大会必须支付对应成本,大多数都只能选择望而却步。从股东会能够了解到,参与大会的中小股东人员基本很少,之所以会出现此种情况,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这些股东基本均是出于投机性投入资金的,他们只能取得较高收入。此种投机行为造成的结果就是不愿意行使本身有着的权利,例如监督权,所以,并未对关联交易活动展开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导致产生掏空乐视的后果,严重损害了其他股东人员的根本利益。
5.4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在对外公开关联交易行为之时,上市企业必须坚持真实客观的原则,所公开的报告必须展现出交易的真实情况。但是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某些上市企业对外公开的报告并不符合真实性与可靠性,在对外公开之时普遍有着不真实信息,时常产生关联方及其交易数额的虚假公开状况,蒙蔽了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双眼。
在钛媒体取得的一份乐视汽车的融资材料中存在这种封闭基金,十八个月可转债券,12%票息,这难得属于正常股权筹资的范畴吗?直到现在,也无人了解到底其中的关系,乐视汽车和FF汽车究竟存在各种关联,无从知晓,在众多投资活动中,究竟何种属于真实投资行为,何种属于虚假投资行为,这些让人目不暇接的汽车展览会究竟是乐视汽车举办的,还是乐视网举办的,何种资金来源途径,由于,他们存在关联关系,直到现在也无人知晓这些遍及各地的园区、高楼大厦,何种属于真实交易,何种属于虚假交易,主要是由于抵押的资产可能属于乐视网的各类资产。在这复杂的关系中,就如同一个黑匣子,除了少数人之外,其他人无从知晓其中的内在关系。
6. 不良关联交易中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对策
6.1 改善公司股权结构
乐视股权结构是比较特殊的,普遍体现主要表现在贾跃亭等少数大股东占据大量股份。在此种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如若想要转变“一股独大”的情况,必须构建相互制约的结构。乐视网能够采取股权出让、配股等方法,使中小股东人员手上持有股份比重不断提高,和贾跃亭相互约束;在广大投资主体对乐视网准备投资之时,必须对新股东展开全方位调研,主要包含资金来源、和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互持股权状况和领导层兼职状况等。
6.2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乐视网公司治理架构没有较强的独立性。之所以经常出现关联交易行为,最为重要的因素就是大股东拥有荐选董事的权利,股东会对董事会有着一定的控制权,内部监事会也是这样的。对于此类状况,必须建立股东责任机制,保证各项决策的正确性、公正性与科学性,不会破坏其他股东人员的根本权益;还需要适当使用规则章程,对股东会召开流程进行明确要求;增设独立董事和监察规模,建立提名委员会,防止出现“一股独大”局面,构建相应的鼓励与制约制度,对独立董事和监察人员的工资进行单独核算,增强其自身有着的独立性。这种做法对内部治理来说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
6.3 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从本次所说的案件能够发现,因为中小股东人员参加股东会需要付出对应支出,造成“用手投票”费用偏多,因此,大部分股东选择“用脚投票”,基本不会采取“用手投票”方法,所以经常产生贾跃亭各种大股东掏空公司的现象,所以,其能够建立相应的投票网站,通过信息技术,让身处各地的投资者能够提出议案,并且行使自身的表决权,为他们给予方便的投票平台,加强广大投资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另外,他们需要增强自身的保护认知,所有股东均应使用好教育平台,尽量掌握自身的各种权利,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维权认知,在发现本身根本利益遭受破坏时,应快速向监管机构进行投诉,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6.4 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
贾跃亭利用关联交易行为掏空乐视网的实例体现了关联方掏空上市企业的现象,经过研究能够发现,在对这种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上普遍有着下面几点问题:首先,就是立法规定,我国出台的《公司法》对关联方这一概念定义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没有对像贾跃亭和乐视此种持有较多股份的关联交易进行规范管理。其次,就是会计和证券监督与管理方面,能够使决策环节与报告公开更加详细,缺少针对关联交易本质的识别制度与惩罚制度。针对乐视网来说,从立法角度,应将贾跃芳、贾跃民此种持有较多股份的人员加入到乐视的关联方,并且实施名义上的实际控制人——贾跃亭一致的法律规范。针对贾跃亭毫不顾忌地肆的转移资产的情况,其受到的最高的惩罚仅是冻结个人资产,必须适当增加对贾跃亭的惩罚力度。
在对上市企业关联方和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之时,必须以集中监管作为准则,主要分成下面几点内容:其一,相同监管对象,需要尽量扩大关联方的范畴,将全部可能和企业出现交易行为的公司列进法律规定中。其二,相同监管主体,必须设定独立的机构对关联方和交易行为加以监督与管理。其三,相同监管规则,必须对极易出现关联交易行为的公司实施相同的监管规范与手段。
当以上几点获得改善,今后乐视网关联交易行为里中小股东的利益才能获得一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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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时光如水,岁月如梭。转眼间,4年的大学生生活就过去了,在大学期间我收获了许多,也有很多需要感谢的人。
首先,我要衷心地感谢我的导师。在学习期间,李雄飞老师给予了我耐心细致的鼓励、指导和帮助。每一次的论文选题、论文难点的讨论过程中,李老师都会用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进行指点,每一点进步都倾注了她很多的心血,她严谨的态度深刻地影响了我,使我受益终生。在生活上,刘佳老师也对我无微不至,让我感到亲人的亲切与温暖。有一句话说“未来有多近,在于我们已经走了多远”,感谢李老师和刘老师的指导和关怀让我在未来的路上越走越远。
其次,我要感谢在我学习期间给予我指导和帮助的凌翔老师、宋子龙老师、邓凌云老师还有华东交通大学其他老师、我的室友、同门的师兄师姐以及师弟师妹,谢谢你们在我的求学之路上给予我的每一次鼓励和关怀。
再次,我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以及我的兄弟姐妹,谢谢你们的支持和鼓舞,让我在大学学习期间没有后顾之忧。
未来有多美,在于我们与谁同行。
最后,再次感谢一路陪伴我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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