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的持续进步,国内对外开放得到持续加深,社会改革造成全新的社会问题,此处基层人民法院案件增加是重要的社会现象。案件增加和基层法院法官人才不足之间的矛盾开始被激化,大众开始关注到必须持续促进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发展,才可以高效提升国内基层法院的综合能力,才可以为改革提供强大的司法基础,进而创造良好的司法形象,为确保社会公平与正义做出一定的贡献。本文在确定有关分析背景与现实意义的前提下,叙述和基层法院相关的概念,其次深入研究基层法院队伍中出现的问题,最终指出强化基层法院队伍发展的合理策略。
关键词:司法;法院;法院队伍建设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xxxxxxxxxx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的报告》上提出下述批示:希望继续努力,全面坚持贯彻会议理念,持续促进司法改革。其中表示要持续创造人才队伍,强大的队伍从哪里来,需要持续强化法院的人才团队建设,法院团队建设需要依靠法官,法院的审判任务与内务活动也需要依靠法官。法院的所有活动都需要根据队伍建设来进行,团队建设的重点是法官队伍的发展。习xxxx提出的其他批示,例如重点提高司法能力与实力,进而全面承担审判责任,充分确保国家公平正义,塑造和谐的司法形象,进一步让广大民众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感受到到公平正义,上述都需要以法院的法官队伍建设为基础。必须持续提高法院法官队伍能力才可以进一步为改革提供强大的司法保障,才可以加快法治中国创建进度。而国内司法人员大部分在基层法院工作,和一般民众的生活紧密关联的司法案件都在基层法院,关注基层法院法官的团队发展,就可以高效的提升国内法院的综合能力,才可以让一般民众感觉到社会正义。
(二)研究意义
利用对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分析,让更多的人关注到队伍建设的关键性,寻找合理的具备现实价值的意见与对策,促使有关人员把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放到重要位置,继而重视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的现实情况,使用高效的方案,自主寻求相关组织的帮助和支持,最终提升法官团队的综合素养,提升法官团队的职业化水平,彰显司法公正,提升综合效率,进一步实现以人为本与司法为民的目标。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基层法院
基层法院定义相对简单,表示县级法院,或者是不设区的市级与市辖区设定的法院。基层法院是国内四级人民法院中最低等级的法院,通常管理普通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此处不包含法律要求的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负责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法院主要面对一般民众,因此在创建和谐社会中具备关键功能,在我国80%的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在基层法院,80%的法官和有关法律人员在基层法院工作。
(二)队伍管理制度
队伍管理制度主要目标是持续强化队伍正规化发展,坚持等级化监管,进一步提高队伍工作效益,全面彰显不同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完成队伍的发展任务,修订的制度一般包含下述部分:
第一,准入制度。主要依照有关法律要求,对某些行业的人员,需要进培育与考试,得到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之后才可以正式工作。任何行业的准入制度都需要让国家主管组织修订,此外主管组织也需要对外披露。法官行业也需要准入制度,由于司法是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其中法官就是司法的捍卫者,对其提出的要求更加严苛。
第二,职业评价制度,国家对关键产业和组织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考核的制度。重要是对某些职业的工作者的实际情况开展评判与对比的制度,所有的职业都需要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进而判定工作人员的真实业绩以及是否满足职业需求,开展相应的评价。法官行业也是如此,此外法官行业更关注职业评估结果,法官也需要科学使用评价制度,正确评估法官工作的好坏,职业评价需要使用绩效考核来完成。
第三,职业培训制度。主要是国家为了培育与提升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与业务知识,和真实的操作能力而修订的合理法律条文,培训对象类型众多,也许是在职,也许是马上参加工作。培训形式各不相同,也许是进入技术学校培育,也许是在职培训。法官也需要充足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经验,假如缺少任何一个部分都无法顺利完成工作。因此对法官开展职业培育格外重要。利用此培育能持续提升法官理论知识能力,还能积累现实经验,便于提升法官队伍综合素质。
第四,职能分离制度。换句话说就是职能分立制度,通常表示行政组织内部将某些关联职能划分给多个行政组织与行政人员来管理与行使,其一般是行政机关内部使用分权原则实现。上述方式的主要目标是杜绝行政组织内部的xxxx问题,让行政组织内部彼此监督彼此约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权力太过集中而出现的问题。而人民法院的职能分离一般利用内设审判业务组织与综合职能组织来完成,坚持立案与审判划分;审判与执行划分;审判与监督划分。如此就可以高效的防止权力集中所产生的审判不公现象,强化法院的公开性。
第五,助理制度,表示法官助理制度,助理是单独从事审判辅助活动的司法人员,一般是在法官指导监管下,帮助法官进行审判,承担辅助任务,主要是协助法官撰写法律文书,整合审理内容等有关工作。国内法官助理制度也在持续健全与成熟中。对法官助理也制定了清晰的标准,要求法律有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通常是选拔法院内部职员,此外也面向社会招考,与法官选拔不同,法官助理并未直接要求工作经验。
三、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长久以来,特别是法官法制定之前,法官职业的独特性始终被轻视,对法官的选择和聘请甚至没有比如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实践经历等部分的要求,大部分人甚至可以未经选拔而进入法院团队”。之前基层法院也出现此类问题,从来源渠道上进行分析,部队转业、复员军人与其余组织、企事业组织调入人员占据基层法院职员的绝大部分,本人并不否定,在基层法院也存在部分职业素养高的法官,近期也开始招收众多高校毕业的本科或硕士生,然而所占比值并不高,比如某市区法院,第一学历是本科的法官只有15人,所占比值是6.93%,换句话说大概6.93%的法官是正规学校培育出来的。即便大多数基层法院的法官经过后期继续教育都达到达大专水平,法官受教育水平稳定上升,专业化水平得到提升。然而在综合素养以及专业素养上依旧无法满足现实发展需求,学者型、专家型法官不足。
根据学历结构进行分析,市内法院具有本科学历的法官是886名,所占比值是84.78%,然而大概有159名法官并未得到本科学历。第一学历是本科的比值是45.71%,在职得到的占54.29%。近期引进硕士研究生人才16名,开始激励法官攻读在职法律硕士,总共有140多名法官考取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根据专业结构进行分析,法律专业占据主要位置,法律专业大学职员是859人,所占比值是97.2%,非法律专业的27名,所占比值是2.8%。
即便近期最高院制定“五个严禁”的要求,各个地区法院开始针对违背“五个严禁”要求的案件进行查办,然而基层法院依旧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依旧有少数法官在办案时期出现拘私舞弊、随意收费、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甚至很多法官价值观出现问题,无法经受利益引诱,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二)法官不独立,职业化不强
法院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防线,广大民众充分认可法院的权威性,所有接受专业教育的法律人员也希望能实现社会正义,然而目前法院不只需要重视法律,此外也要重视政治,甚至要顾全经济发展,法院可以承担多少呢。基层法院是重要的一府两院的工作组织,在为民司法的时候也需要照顾全局。担负综合管理、社会平稳、拆迁、包村、招商引资、联系公司等部分行政职责,行政性事务任务量较多,造成少数法官每天承担较多的案件审理任务,而没有时间去学习与研究法学理论,甚至也不能将案件办成精品,办成铁案。普通民众对法院失去信心,司法内的人对司法失去信心。
当前在基层法院内出现不办理的法官,管理办公室、监察室、财务科、政工科等相关辅助活动,此外,行政职务院长、副院长、专职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等人员在审查案件的时候,也需要承担行政管理、内部协调等任务,大多数不办案或者办案数目不多。所以大部分基层法院审判法官占总编制的比值较低。首先是法院帐目众多而待遇无法提升,导致财政问题,其次是案件不断积攒、办案法官无法承担重任的实际问题,双方之间的纠纷更加明显,变成限制审判水平提升的重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办案水平。沉重的工作与不相称的待遇导致的结果就是普通法官的持续流失。
(三)基层法官队伍人才流失问题严重
法官目前属于高危职业,然而和上述高危相对照的就是较好的经济待遇,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和法院同级的其余党政组织的人员职级比法院职级高,普通基层法院大概有一百名职员,其中只有1名处级职数,而同等级的人大、政协职员是三十人,处级职数是法院的四倍,其中法官职级需要继续提升。法官职业的独特性导致法院法官与其他党政组织的沟通不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法官晋升,大部分基层法院的人员在某职位上工作很长时间,也无法晋升,而法院的法官大部分是公务员,经济待遇与职级相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的报酬,经济待遇无法提升,所承担的任务量过多,此外也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就导致造法院人才的不断流失。大部分基层法官的生活待遇较差,假如出现着急用钱的问题,例如孩子学习、亲属生病就会让自身生活陷入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催生腐败问题,让违反人员有机可乘。与法官紧密关联的律师,社会地位与经济待遇明显更好,根据相关分析数据可知,近三年某市基层法院大概有二十多名法官离职,上述人员主要进入党政组织,有些成为律师,甚至离职的都是能力较高的人员,此问题需要得到我们的关注。目前对法官的要求不断提高,监管更加严苛,然而社会待遇与经济条件都和其所承担的任务量不符,长久下去就会让法官职业丧失吸引力,让法官丧失工作自主性,阻碍法官队伍的发展,也造成当前基层法官人才的持续流失,这就是基层法院的损失,还是国内司法界存在的现实问题,我们也需要持续关注此类问题。
四、解决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培养
法官职业道德培育表示开展审判活动的法官,在承担审判职责的时候需要遵从的行为要求与具有的道德素质。“法律权威主要利用法官与法院审判行为来表现,在一定程度上说法官与法院就是司法权威的主要象征。对于普通法官来说,站在法官行为准则上进行分析,为了彰显司法公正,保证法官科学的判决案件,其的所有行为,不管是职务内,还是职务外,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正的实现和法院的公正形象。法官工作的独特性,促使我们对法官职业的道德要求更加严苛。本人所工作的基层法院之前出现过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法官去调查取证的时候由一方当事人带领而去,怀疑法官和此方当事人认识,进而不认可判决公正性。在我们调查法官的时候,他说,我们也了解路线,不了解证据所在的实际位置,只能让当事人带领。他觉得是当事人无理取闹。与之相似的违背职业道德的活动,在大部分法官眼中只是小事,然而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类似“小事”导致他们不认可司法公正性、不重视法律权威性,对法官没有正确认知。本人觉得,强化某市基层法院法官的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健全职业道德约束。
(二)创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分类管理模式
从法院内部管理入手,完善法官分类管理体制,把高素养、高能力的法官从众多事务性活动中解放出来,让他们将注意力放在案件判决、法律业务上,减少任务量,提升工作效率,发展成专家型;把水平不高、能力不高的审判人员从日常审判活动中抽离出来,让其承担较为简单的辅助性活动,办成法官工作的主要助手。建议根据工作属性与人员“序列化”管理的变革角度,把法院编制分类成法官、助理、司法警察、XX员、司法技术人员与行政人员六方面,根据工作需求,明确不同人员的编制比值,完成和世界司法系统相互联系。
针对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分析,法官可以被划分成立案法官、民事法官、刑事法官、行政法官、审判监督法官与执行法官。立案法官主要查看当事人起诉是否满足三大诉讼法要求,做出最后的决定或判决,批准或决定是否使用诉前保全举措;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监督法官依照分类负责诉讼的开庭审理、进行裁判;执行法官承担裁判事务。为方便叙述,此处把分类之后的法官叙述成专门法官。
根据现实情况进行分析,法官资质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是新法官法施试行之前得到法官资质,此外目前依旧符合法官要求的学历要求、思想政治要求的当做其已得到候任法官资质;其次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也就是说,得到法官资格和能否成为法官是不同的概念。只有在法院法官职务存在空缺,得到法官资格且通过相应程序审查之后才可以变成法官。对此类法官的筛选主要使用“两考一竞争”的形式。“两考”表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全国法院系统组织的审判专业知识与司法操作技能考试。想要成为法官的人,需要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在积累超过一年的法官助理经验之后,才可以参与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审判专业知识与司法操作技能考试,顺利通过以上考试的人,得到候任法官资质。在法院法官职位存在空缺或存在法官职位需求时,得到候任法官资质的人可依照法院现实需求根据个人专业能力,竞选某类型的法官。
(三)强化基层法院法官的激励和保障制度
加强基层法院法官的激励保障力度是重要活动,其是否可以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效果。
第一,需要持续健全基层法院法官身份权利保障体制。健全上述制度,主要从下述多个部分着手,持续贯彻和实施法官任职终生制制度,法官免职需要通过严苛的司法程序,法官调动需要自愿,此外也要适当延长法官退休年纪。第一,稳步实施法官任职的终生制制度。法官任职制度主要被划分成任期制与终生制,和终生制为主任期制为辅三部分。此处终生制表示,通常由先发要求,在法官任期阶段,只要不违背法律,通过法定程序免职,法官只要有继续的想法,就可以工作到退休。任期终生制在大部分国家被使用,在维持法官审判的独立性等部分具备强大的保障性作用,其也变成此制度的主要作用,只要法官不违反法律要求,就能始终工作下去,不受XX、政XXX影响,法官可以在工作岗位上专心研究,积累现实法律经验,维持法律实施的连续性与平稳性。然而实施上述制度需要确保法官职业能力较高,国内法官队伍水平各不相同,需要把法官的终生制制度当做长久目标不断奋斗,但是最近一段时间可尝试使用在公务员制度内,假如并未违背法律要求,此时法官就能从事审判工作到退休为止,如此可以在当前的宏观环境中,处理法官审案的后续问题,让其消除顾虑,不会受到当权组织与个人的干涉,专注于案件审理活动,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与案件审判效率。第二,法官调离的自愿体制,与非经法定司法程序无法被免职的制度。为处理法官办案的顾虑和问题,防止因部分领导与组织的干涉,认为法官审理违背其期望就让其远离审判工作等问题的出现,创建非处分性调离,需要重视法官自身想法,此外需要利用有关法律把此制度明确下来;此外不经过法定程序,法官不被免职的制度,此制度在X得到高效贯彻和执行,在X创建审判制度二百多年的时间内,因为此要求,没有发生任何一件法官被成功弹勤的问题。主要是X制定相对严苛的法官被罢免的司法程序,如此就能全面规避因某些个人与利益组织,为了个人利益,利用法律并未制定法官罢免程序,或者制定的罢免程序太过简单,启动相对便利,轻易罢免法官的问题,造成法官在案件审判时期出现顾虑,受有权人员与组织的限制,不利于法官队伍的正常运作与司法公正性。第三,需要进一步延长法官的退休时间。法官职位需要固态智能的支持,而固态智能在人类六十岁之后依旧在增加,也许会延续到80多岁。其中法官的固态智能通常源自现实经验的积累,如此看来法官的成长周期相对更长,成熟期较晚。国内法官退休制度主要参考公务员,通常是男到60岁,女到55岁退休,从上述角度进行分析,此年龄时期就是法官工作的重要时期,假如法官顺利退休,对于法官队伍的专业资源来说就是浪费,因此提出延长法官的退休年龄,例如在65岁退休,可根据法官自愿情况,进行延长,进而提升法官的使用效率,此外也能确保案件审理的稳定性、权威性。
其次,法官经济权利的确保。此类经济权利的确保,是保证法官尊严,法官队伍稳定发展的主要物质基础。根据以人为本管理的观点,在确保法官物质条件的时候,需要将法官当做理性经济人来思考,重视与了解法官身为理性人的现实需求,为法官提供日常经济保障。第一,需要创建单独的司法经费保障系统。和以往法院经费需要由地方XX上交预算与支付不同,其会影响法院所具备的独立性,不利于断案公正性,当前转变成高级法院以下人财物垂直管理,为确保制度充分激发自身功能,需要在全国法院人财物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垂直管理,指出以最高人民法院为范围的独立司法保障系统,全部添加到国家财政部的保障系统;第二,健全法官的薪酬系统。根据国外发展经验通常都给予法官相对高的报酬与待遇,通过高薪养廉,进而激发法官的社会功能,确保其真实地位与收入水平相符合,根据国内经济发展能力,我们目前即便无法提供国外那样搞的工资报酬,然而法官的工资水平最低也需要稍微高于地区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才可以和法官工作相符合;此外也需要制定法官审判津贴制度,根据法官案件的审理数目与质量、效率修订出完善的津贴制度,进而根据法官任务量,让法官得到和付出相对等的报酬,以确保他们的效率与自主性;此外还需要创建法官退休工资不减、延迟退休的法官额外增多退休待遇的相关制度,进而激发法官工作自主性以及继续在法院工作到退休乃至延长退休的兴趣,保证法官队伍的正常顺利发展。
结论
人民法院是我国主要的审判机关,也是处理现实矛盾的重要方式,在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候承担全新责任和使命。基层法院要想承担确保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就需要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在发展和谐社会的时候承担非常重要的责任,它不只是我国和谐稳定社会的建设者,此外还是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力量,强化基层法院队伍发展,提升保障水平是促进国家稳定发展的重要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人民法院全面承担发展重任。本文重点分析国内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且指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参考文献
[1]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全面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N].人民法院报,2017-09-20(005).
[2]记者罗书臻.深化司法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N].人民法院报,2017-07-13(001).
[3]刘汉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基层法院队伍建设问题探析——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为例[J].长江论坛,2017(03):36-40.
[4]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院长索朗多吉.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空编问题的探讨[N].人民法院报,2017-05-24(005).
[5]孙彦泽.基层法院人事管理改革中面临的挑战及对策[D].黑龙江大学,2017.
[6]崔友爱,刘振华.从他我到自我:基层人民法院30年来的职能转变——基于A省B市C区法院30年法院工作报告的文本研究[J].法治论坛,2017(01):94-107.
[7]张健.国家治理的嬗变:基层法院的制度变迁与演进逻辑——以浙江龙泉法院建设历程为中心[J].江汉学术,2016,35(05):29-36.
[8]付玉.困境与出路: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基层法院运行现状考察[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6.
[9]记者罗书臻.履行一把手主体责任建设铁一般法院队伍[N].人民法院报,2016-03-31(001).
[10]刘康乐.江苏省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西北师范大学,2016.
[11]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罗松悦.论基层法院法警队伍建设[N].河南法制报,2015-09-08(011).
[12]赵颖.赤峰市基层法院法官队伍建设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5.
[13]吴光金,霍精锐,裴国刚.“乱”与“治”: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制度研究[J].太原大学学报,2015,16(01):50-54.
[14]叶凌燕.基层法院法官激励机制研究[D].山东大学,2015.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3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