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提高农民收入是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关键所在。农民收入状况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的综合反映。当前,在我国特殊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下,我国农民收入存在绝对收入低、增长速度缓、城乡差距大等问题。农民收入是否增加,不仅关系到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还直接关系到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在众多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战略中,城市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城市化道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本文通过总结与借鉴国内外学者已有的研究文献,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方向及研究方法。详细阐述了相关基础理论以及农村城市化与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影响机制,运用相关历史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希望能为促进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拓宽、提高农民收入的渠道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和建议。
关键字:城市化;农民收入;增长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XXX十七大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提高农民收入是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解决农民收入增长问题应该是未来经济工作的重点问题,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了解哪些因素是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关键,这样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地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我国长期按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发展,在“三农”问题上的经济社会政策不连贯以及财政二次分配不够科学等,导致城乡之间的差距在进一步扩大,部分农村地区没有公平享受改革开放取得的硕果。
农村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的发展促使农村经济实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国正在加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推动的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城市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东部沿海发达农村地区的城市化发展较快,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数据显示,在实行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全国农民实际收入增长较快,之后速度有减缓的趋势。经济增长、农民收入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同时, 农民收入增长也呈现不稳定的状况,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趋势放缓。因此,研究城市化与农民收入增长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基础这样一个背景提出的。
(二)研究意义
从理论意义来看,本文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化水平对农民收入增长影响问题的研究。关于城市化对农民收入增长问题的研究,学术界已经取得了很大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已经有众多的学者关于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基于城市化与农民收入增长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对其特殊区域进行研究的文献并不多见,而本文在理论上对城市化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与滞后两方面的影响机制这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最后得出城市化是如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
从实际意义来看,本文从我国近年来相关历史数据出发,对城市化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做了实证分析,为今后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实证依据。近年来,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但是在经济增长、农民收入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不断强化的同时,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也呈现不稳定的状况,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趋势放缓。本文通过研究,总结了一些结论,得出了农村城市化水平与农民收入增长具有长期的正向关系。
二、相关理论概述
(一)农民收入理论
1、农民收入理论的宏观分析
在宏观经济学史上,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中期,对于消费理论,凯恩斯提出的绝对收入假说认为,在一个社会中,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收入中储蓄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经不断实践研究发现凯恩斯消费理论可能存在严重的缺陷,而库兹涅茨对历史上相当长时期内消费与收入比率实际数据的研究发现:长期中平均消费倾向其实是相当稳定的,并不随收入的变化而变化,证明凯恩斯关于消费倾向递减的观点不符合现实。
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中期,经济学家为解开关于凯恩斯消费理论与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从而提出各种新的消费函数理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和X经济学家莫迪利安尼在原有消费者行为分析框架基础上提出永久收入假说和生命周期说,打破了凯恩斯消费理论的统治地位。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假说结论是:消费不仅与收入有关,而且也与个人财富、即期收入和未来预期收入有关,因此个人消费收入是取决于整个生命周期。弗里德曼的永久收入假说以个人消费固定比例于永久性收入来说明长期消费函数的特征,他认为永久性收入是个人拥有的这些财富预期得到的平均收益的总和。按照他的理论,农民永久性收入相当于一生的收入,它是以一个人拥有的真实财产、金融资产和他的人力资本为表现形式。因此对农产品的消费倾向有可能保持长期不变,农民收入增长势头也就可以保持长期不变。
2、农民收入理论的实证研究
国外很多学者对农民收入增长研究做出了贡献。罗宾逊提出了不完全竞争的理论,是被誉为当代国际杰出经济学家中唯一的女性。罗宾逊对不完全市场竞争的状况做了分析,把价格歧视纳入她的理论结构中,对之做了新的阐述和发挥,在分析方法上强调用边际分析法来分析利润的最大化。按照它的观点,农产品面临不完全竞争,经常遭到价格歧视,因而农民收入经常受到市场的影响。
1933年凯恩斯提出了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当人们的农产品消费需求不足时,农业自动减效机制就会发生作用,农民增收自动掉入凯恩斯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所设置的“陷阱”中,尽管产量不断增加,但是农业生产效率始终无法提高,因此农民收入难以有根本性提高。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刘易斯1954年在《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将最初由伯克于1933年提出的用于描述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现象的“二元结构”理论引入经济分析,从而开辟了经济分析的“结构主义”的思路。他认为发展中国家一般存在性质完全不同的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商业部门。不断扩大的工商业部门,逐步吸收传统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同时传统农业部门不断萎缩甚至消失,这就是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农民增收不大可能实现。
拉尼斯和费景汉认为刘易斯不能仅从劳动力转移的角度分析,应看到农业的自身发展在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对促进工业增长的重要影响,偏重于研究将工商业部门和农业传统部门结合时是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的。如X哈佛大学特丽•西库勒研究了自70年代末期经济改革以来中国农业政策,认为中国的农业政策有效地促使了中国农民收入的增长。日本学者佑次郎指出不同的农业政策应实施于工业化不同的发展阶段。X经济学家托达罗提出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城市应吸收以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建立完善的农村工作体系。英国学者雷钠分析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增长问题,也探讨了世界各国农民增收问题。
(二)城市化理论
1、城市化的概念
城市化一词的出现至今己有百余年历史,城市化又称城镇化、都市化。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对城市化内涵一直没有标准的界定,一般认为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人口、财富、技术和服务集聚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组织方式和传统方式转变的过程。经济学认为城市化是经济要素由乡村不断向城市聚集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对城市化的定义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2、城市化水平的测度
城市化是一个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综合发展的过程,衡量城市化水平的相关指标众多。认可度较高的反映城市化水平的指标是城镇人口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这一指标反映了人口在城乡之间的空间分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是最常用的城市化测度指标。计算公式为:
PU=U/P=U/(U十R)
上式中,等式最左边PU为城镇总人口数占区域总人口的比重;P为总人口数;R为农村人口总数;U为城镇人口总数。这一指标也称为城市化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水平的最一般指标。
3、我国城市化进程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化进程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时期是,1978——1984年,推动城市化阶段的主要动力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带有恢复性性质,“先进城后建城”的特征比较明显。第一,表现在高考的全面恢复和迅速发展使得一批农村学生进入城市,同时大约有2000万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和下放干部也返城就业;第二,城乡集市贸易的开放和迅速发展,使得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和小城镇,出现大量城镇暂住人口;第三,这个时期开始崛起的乡镇企业也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第四,国家为了还过去城市建设的欠账,提高了城市维护和建设费,结束了城市建设多年徘徊的局面。这个阶段,就人口来看,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1984年的23.01%,年均提高0.85个百分点。
第二时期是20世纪末,是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1985年以来,乡镇企业和城市改革双重推动城市化,以发展新城镇为主,沿海地区出现了大量新兴的小城镇,以城市建设、小城镇发展和普遍建立经济开发区为主要动力。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城市化,已从沿海向内地全面展开。1995年底与1990年相比,从个数来看,建制市已从467个增加到640个,建制镇则从12000个增加到16000多个;从人口来看,城市化水平也从1990年的26.41%提高到28.62%。
第三时期是进入21世纪以后,城市化进入发展的迅猛阶段。大中型城市可以发挥城市特有的整体生态效应,减少人口对土地的消耗,提高土地使用率。中共十六大报告专门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在我国城市化迅猛发展的阶段,一方面,城市化过程是城市公益设施、城市住宅、交通、基础设施等大规模投资和建设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农村工业体系和经济结构逐步完善合理的过程,而农村经济发展也会进入良性循环的阶段,农民收入增长得以稳步推进;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地转移进入大中型城市,提高了剩余农民的劳动生产率,缓解了人口与耕地的矛盾,与此同时,农村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也会随之发生重大转变,促使农民收入稳定持久增长。
三、城市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城市化发展问题,不仅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而且对促进一个国家城乡经济社会与第一、二、三产业结构协调发展,不断推动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的解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城市化对农民收入增长的拉动
1、城市化有利于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
城市化有利于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繁荣农村市场。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导致购买力低下,消费力无法提高,致使农村市场份额逐渐萎缩。而农村市场启而不动,又使工业生产能力大量过剩,城乡经济差距逐步扩大。导致农民收入增幅下降的原因有农民工资性收入减少、农业结构不合理、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农民负担居高不下和XX农村政策上的偏差等,而农民依靠农业增收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业就业结构的调整滞后于产业结构的升级,致使农业领域里积累了过多的剩余劳动力。所以我们必须走工业化和城市化相结合的道路以打破城乡隔绝的境地,依靠城市化来带动城乡经济结构的一体化调整。
一方面,只有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才能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优质的劳动机会,大幅度减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数量。城市化发展通过为更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大量的非农就业机会,扩大农业生产规模的同时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了从事农业领域的农民及其家庭的人均纯收入。同时,城镇为不断进城的农民工提供工商业等非农部门的就业机会,意味着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劳动报酬收入,最终促使了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有效增长。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拉动农村市场的繁荣。农民消费水平低,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少,说明农村的市场潜力巨大。城市化的发展有助于城市部分产业转移到农村,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必定不断增加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得以增强,推动农产品深加工行业的发展,延长农村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2、城市化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城市化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拉动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农村的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归根到底取决于城市化进程。
一方面,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中,除去资源约束化,无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资金投入的增加,还是农产品市场的扩大都依赖于城市化进程。首先,城市化对农业发展具有“资金贡献”,城市化过程会形成大量反哺农业的资金,从而对农业发展形成有力的资金支持;其次,城市化对农业发展具有“结构贡献”,城市化为农产品生产提供导向,拉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高级化;最后,城市化对农业发展具有“市场贡献”,城市化为农产品提供市场,拉动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
另一方面,城市化过程中基础设施的更新、扩建与齐全所形成的规模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东部到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较城镇企业分布分散。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由于城市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农村好,城市工业污染的治理进展相对也较快,而相比农村来看,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农业污染、工业污染、生活污染齐头并进。由于人口居住较集中、规模较大以及工业分散,污水纳管和集中治理等效率过低,使有效治理变得不可能。加快城市化进程,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小区集中。实行乡镇企业区域性集中开发既有利于资源的集中回收利用,又能通过集中治污,降低企业治理成本,加强对企业排污监督,有效防止和控制污染。因此,城市化最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推进农村现代化和拉动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化滞后对农民增长的制约
由于中国农民过多,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和农民增收缓慢,进而限制了农产品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农产品价格的提高。而城市化滞后是导致“三农”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加快城市化进程,才能减少农民,才能使农民从人多地少矛盾的重压中逐步解放出来,走上富裕道路。
1、城市化滞后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只能靠乡镇企业转移
城市化滞后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只能靠乡镇企业转移,显得出路狭窄,而近几年来在短缺经济下,乡镇企业由于离土不离乡、就地滚动等种种先天不足,制约了自身的发展,目前也面临着一场危机,速度和效益明显滑坡,同时它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逐步减弱。而市场竞争却日趋激烈,优胜劣汰的进程大大加快,生产要素和市场份额正在加速向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集中。散列于农村的乡镇企业,由于分布散、规模小、产品趋同、技术水平低下,失去企业活力,在发展过程中表现为集聚能力下降,发展后劲不足,市场份额呈萎缩态势。这种情形又反过来影响了城市化的正常进程,造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空间转移的巨大压力,使得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然滞留在农业部门。而农民太多,耕地有限,造成农业生产效率低下,主要依靠农业收入的农民一年真正有效的劳动时间不足几个月,这样农民收入的增长必然无法得到提高。
2、城市化滞后使乡镇企业“城市化”发展滞后
城市化滞后使乡镇企业“城市化”发展滞后,即乡镇企业发展与城市化相脱节,导致企业布局高度分散,要素难以跨社区自由流动和集中。当然其他还有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乡镇企业企业的信用基础弱化和产权关系不清晰等原因。所以要扩大农民就业,应转变乡镇企业的传统发展模式,不能仅在农村内部找出路。当前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是增加农民收入最有效的办法,吸引大批农民到城市劳动和生活,从而使农村人口绝对数不断减少,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增长迅速。当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和工业应保持协调发展,城市化如果离开工业的支撑就会形成“空壳城市’,,就难以继续发展,而工业化若没有城市化也是不行的。
四、农民收入与城市化关系的统计分析
(一)指标选择及数据来源
为了定量地对城市化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本文分别利用了时间序列数据和横截面数据对农民收入的主要因素进行了统计分析。经过分析可以看出,除了城市化因素外,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农民收入及城市化的一个更根本性因素,因此文中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作为影响农民收入的一个因素引入。城市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时序数据资料见表1。

(二)相关及回归分析
以Y表示农民人均纯收入,UR表示城市化,GDP表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了消除异方差影响,对以上三者先取自然对数。计算城市化与农民收入、人均GDP与农民收入之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760和0.9949,这两者均显示相关性极高。
为了进一步考察城市化与人均GDP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强度,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因变量,城市化水平及人均GDP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分析结果显示:
Y=-0.1598+0.2914LnUR+0.7603LnGDP
(2.7352)(8.9999)
AdjR2=0.9871,F=1070.32,P=0.00
方程整体效果显著,城市化水平及人均GDP的回归系数均为正,且都通过5%显著性水平的检测,说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与经济增长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升。DW检验量为2.2650,显示时间序列数据的回归存在一定的“伪回归”现象,故再利用动态计量方法展开分析。
(三)动态分析
1、平稳性检验
经典经济模型是建立在若干假设之上的,对于时间序列数据的建模,理论上要求其为平稳的时间序列,因为非平稳时间序列之间经常发生“虚假回归”,造成结论无效,失去实际意义。所以,对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进行回归分析前,通常要进行单位根检验,以判别序列的平稳性。本文采用ADF检验法来检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下表2显示。

由表2可以看出,变量序列LNY、LNGDP和LNUR的ADF统计值一阶差分后,都小于5%、10%显著性水平的临界值,故认为LNY、LNURP和LNGD的一阶差分序列都不存在单位根,都是平稳的,满足协整的前提条件。
2、协整分析
用ADF检验法检验回归残差的平稳性,对残差是否具有平稳性的检验,也就是对变量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的检验。
运用OLS法估计LNUR、LNGDP对LNY的回归方程:
LNY=0.2914LNUR+0.7603LNGDP-0.1598
t2.73518.9999
R2=0.988Adj-R2=0.987F=1070.316DW=2.265
回归结果显示,整体方程和回归参数均显著。
3、格兰杰因果检测
格兰杰因果检测方法是识别一组变量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一种常用方法,基本思想为:如果X的变化引起Y的变化,那么X的变化应当发生在Y的变化之前,就认为X变化是Y变的原因。从协整检验结果可知农民收入与城市化水平及人均GDP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但是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不能确定,因此采用格兰杰因果检测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检测结果如下表3所示。

(四)横截面数据分析
为了进一步说明城市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下面利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因变量,城市化水平及人均GDP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得到回归方程为:
LNY=0.6902LNGDP+0.09006LNUR+1.4638
t9.0281312.0753
R2=0.8960Adj-R2=0.8886F=120.6048DW=1.10437
从估计模型中可以看出,城市化水平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具有正向影响,而且效果显著,城市化每增长1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
五、农民收入的结构分析
为了进一步探讨城市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作用,以下对农民收入的结构进行分析。农民收入结构可以分为: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表4资料显示了我国农民收入结构。

由表4可以看出,工资性收入在农民纯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大,1990年工资收入所占比重为20.22%,而到2010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达到41.07%,增长幅度高达一倍。工资收入的来源与城市化密切相关,城市化程度越高,农民在非农业生产就业以及外出务工的机会就越多,工资性收入就越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不断提高,建筑业吸纳的劳动力也必然会持续增长,农民从中获得收入的可能性也会增加。
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主要由农业收入、林业收入、牧业收入、渔业收入等11个项目构成,近年来城市近郊抓住离城市近的区域优势,服务城市,积极探索都市型农业发展的方式,形成了以菜、蛋、鲜奶以及花卉等生产基地。城市化过程中,将会有较多的企业从中心城区搬迁到城郊区域,吸纳农村务工人员。农民因势利导,发展了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也成为农民收入增加的一个重要来源。
六、结论和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稳步提高,但是相对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来看仍然相差较大,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对于城市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的多侧面分析可以得到以下两个基本结论:
第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确实可以提升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无论是从时序数据的回归分析、动态分析,还是横截面数据的回归分析,都显示了城市化对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从城市化水平指标、农村人均纯收入指标来看,原序列数据都是非平稳的,但是一阶差分后变为一阶单整序列,从长期来看构成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农村城市化与农民收入增长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城市化水平是农民增收的格兰杰因果原因。从城市化
第二,从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可以看出,农民收入受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的影响最大,而城市化对两者的影响都比较明显,城市化主要通过影响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而提升农民收入。
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深化的关键时期,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速城市化进程,尤其是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使城镇由封闭型转为开放型,由单一功能转为多元功能,要求城镇成为产业布局的主要依托,区域性经济活动的主要载体。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促使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向县城或中小城市集中。这样不仅可以使其居住相对集中形成消费群体,还可以使农村的资源、技术、人才相对集中形成生产优势,拉动城镇经济。为了提高农民收入,不断持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保持社会稳定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以上的分析结论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提高农民收入必须以经济增长为基础。农民收入受城市化水平的影响,但是受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影响程度更大,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构成农民收入上升的格兰杰原因,所以要想提高农民收入必须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不以经济增长为基础的城市化或其他手段对农民收入的推动效应也容易失败。
第二,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搞活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产品供销一体化,能确实做到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大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科技农业发展,支持农民增加收入,支持农村工业园区和小城镇建设,支持农村小企业发展的力度。
第三,加大教育及培训投资时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途径,也能从根本上改变进城务工人员的地位。城市化是提高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但是失地农民进城后由于人力资本缺乏所面临的问题也很多,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投资,提高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和综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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