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中国税收遵从研究

摘要: 在国家财政收入及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税收作为关键性的执行方式在国家经济的持续前进及社会公正的保障方面有着极大的影响。且现代国家税收管理行为及税收政策合理性评估时,主要依据指标为税收遵从度。在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在过去十几年随着法

  摘要:在国家财政收入及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税收作为关键性的执行方式在国家经济的持续前进及社会公正的保障方面有着极大的影响。且现代国家税收管理行为及税收政策合理性评估时,主要依据指标为税收遵从度。在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的过程中,在过去十几年随着法律法规完善及纳税人守法意识增强,我国纳税人遵从度已经显著提高,然而对比当前依法治税及税收改革发展的需求,其依然需要不断强化。伴随我国不同改革进程的持续深化,XX在经济调控方面逐步重视税收的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提高税收遵从度,杜绝偷税漏税现象,减少税收流失,就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理论作为支撑。
  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管理为出发点,借助系统分析法及比较分析法,以笔者在税务工作岗位上所积累的经验为依托,全面分析及探讨税收遵从问题。第一,基于纳税遵从研究的大环境下,对论文的研究目的、意义进行阐述,同时全面介绍了纳税遵从的全球发展情况,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方式及思路,对研究的架构及范畴予以明确;第二,对税收遵从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再次,从税收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及地方纳税稽查成果等多角度入手,全面评判了税收遵从的具体情况;第三,从多个角度入手对税收遵从提高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性的探索,包括税收体制、纳税人待遇不公及纳税环境等;第四,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引入市场调节机制等多方面入手针对纳税遵从水平提升的建议及决策予以建设,进而促进XX财税机构税收征收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不断强化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关键词:税收遵从;新公共管理;纳税服务
新公共管理视角下中国税收遵从研究

  第一章绪论

  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近期,我国在经济及社会的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从国际方面来看,我国同其他国家的经济关系持续深化,中国作为第二大经济体,其影响力持续强化。就国内而言,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前进,经济发展的改变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此外还有其他社会问题得以发生,包括贫富差距增大等。在国家财政收入及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税收作为关键性的执行方式在国家经济的持续前进及社会公正的保障方面有着极大的影响。且现代国家税收管理行为及税收政策合理性评估时,主要依据指标为税收遵从度。尽管国家也启动了诸多手段,包括个税起征点提升等等,然而要想真正实现税收服务能力的提升,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最根本的手段还在于税收遵从度的提高,尤其是在当前税收活动中,税收不遵从现象还很严重。
  伴随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发达国家关于公共部门的实践管理也随之发生了一定的改变,逐步有更多的XX把基层税务局为代表的税务单位视为工商企业,并以纳税人的纳税遵从自主性角度出发,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基层税务局也发生了角色的转变:由税法执行、更少的服务于纳税人、对纳税人进行强制缴税的机构向将纳税人视作顾客、使纳税人享受到更为优质服务的机构进行转变,激励广大的诚实纳税人自愿缴纳税款。西方各国概括来讲共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同企业经营管理的思维相结合,强调绩效评估及结果激励;其二,给予纳税人顾客的待遇;其三,通过顾客满意度对绩效予以权衡。基于多个方面对税务组织机构管理进行健全优化,实现纳税遵从度的提升,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绩效评估体制等等。
  以此为背景,本文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角度入手进行研究,针对我国当前的税收遵从问题开展分析。之所以选择新公共管理理论因为其能够更好的满足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第一,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引渡来的理论,通过在税收领域中的应用能够同国际发展的步调保持一致,同国际经济发展趋势相适从;其二,新公共管理理论突出的XX及市场化服务理念同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相统一;其三,税收两主体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作用下能够建立起和谐的税收关系。
  1.1.2研究意义
  过去十几年随着法律法规完善及纳税人守法意识增强,我国纳税人遵从度已经显著提高,然而对比当前依法治税及税收改革发展的需求,其依然需要不断强化。伴随我国不同改革进程的持续深化,XX在经济调控方面逐步重视税收的重要作用。如何进一步提高税收遵从度,杜绝偷税漏税现象,减少税收流失,只有具备科学合理的理论支撑才能得以实现,这恰恰也是笔者论文编撰的根本目的。本文在讨论分析当前中国税收遵从现状的基础之上,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进而以新公共管理的理念来分析如何改善国内税收遵从的总体状况,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建立公平和谐的纳税环境,既可以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又能保证社会的公平公正,同时对我国当前税收体制改革有所启示和作用。

  1.2文献综述

  1.2.1国内外研究现状
  近期,税收行业中逐步将研究聚焦于税收遵从,普通税收遵从的研究过程中基于各个层面深入研究了税收遵从,包括博弈理论、预期效用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理论等等。本文的税收遵从是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角度入手的,税收遵从分析过程中此种研究方式很少有人应用,一般人关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应用只体现在税务服务的优化或税收机构的宏观调控方面。总的来讲,针对本文选题当前已有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下列几个方面:
  1.关于税收遵从界定的研究主要从广义及侠义两个角度对税收遵从进行界定。从广义角度来讲,税收遵从由两个部分共同构成,分别为征收遵从、纳税遵从;而从侠义角度来看,税收遵从就是纳税遵从。X是税收遵从研究的发源地,彼时该行为并未命名为“税收遵从”,而是“纳税遵从”。关于X纳税遵从研究并非自伴随国家产生随之出现的,而是源于X部分经济学研究人员发现在X税收方面,“地下经济”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消极影响。归根结底就是纳税人的法定纳税义务未得以全面落实,进而造成了大额税收收入的流失。X基于这一方面的考虑,开始进行税收遵从的探索。
  狭义上讲,税收遵从就是纳税遵从,指的是拥有法定权利及义务的纳税人,出于对国家税法的肯定及成本、权益的考虑而呈现出自主遵循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
  广义上来看,税收遵从是由两个方面共同构成。其一为税收机构的征税遵从;另一个则为前文介绍的以纳税人为主的纳税遵从。征税遵从指的是税务机构的人员应在国家税法的约束下开展工作,做出同税法相背离的行为即征税不遵从。本文关于税收遵从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纳税遵从角度予以开展的。
  综合全球研究现状,笔者主张税收遵从概念可做如下界定:税收遵从指的是对同关乎税务的行为进行规范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遵守服从,实践过程中,涉税遵从指的是有关组织及个体对关乎税收的法律政策做出的遵循及服从。有关组织及个体主要是指立法机关、税收主管单位、相关XX机构及纳税人等等。本文的研究集中于纳税遵从影响性因素及相互间的作用力的探讨。
  2.税收不遵从现状、原因及其对策的研究
  早于2002年,国家审计署就针对来自于19个省的700余企业开展了抽样调查,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所有企业均存在违规涉税行为,包括偷税、漏税、骗税及逃税,总涉案金额突破140余亿,在应缴纳税款总额中占据11.4%。即税收不遵从的概率多于10%,并且这些企业基本各项体制均十分完善,假如从整体角度来讲,企业的税收遵从度必然不高。胡鞍钢教授通过其研究了解到,每年我国的税收收入流失大约为6000亿人民币,税收不遵从度高达15%。《中国税收流失问题研究》中,贾绍华对每年我国的税收流失率进行了核算,最终得出了占国民生产总值5%的结果。
  田丽表示,国内税收遵从度不高存在其独特的属性:不仅个体企业及私营企业存在这一问题,国企、股份制企业及集体企业之中这一问题也十分普遍,并且不遵从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包括偷税、抗税、骗税、漏税、地下经济、隐性收入及以费挤税等等,导致我国应收税款同实际税款所得间存在过大差距。
  X研究主张,纳税人税法遵从的影响性因素较多,包括自责心理、社会压力、有利刺激及人格等等。
  冯小俊表示,税收不遵从可细化成三种类型:自私性、情感性及无知性。其还针对不同类型进行了对应原因的探索。熊晨越同傅苏则针对税收遵从的研究角度进行了概括规定,关于税收不遵从的研究是基于税收遵从成本、博弈论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予以开展的。
  当前针对税收遵从度提升的研究相对较多。亚当•斯密主张一个优质的税收制度体系必须包含四个要件:公平、确定、便利以及经济。四要素之中最关键的是公平。因此亚当.斯密对于建立良好税制的巨大影响力早已向后人做出了警示。2004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颁发,标志着我国纳税遵从度获得了制度性的保障。
  近几年,国家为保障税制的持续优化,不断对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有关研究表明,片面依靠威慑风险进行税收遵从度提升的力度相对较弱,应该恩威并施,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段,保障我国税收遵从度能够真正得以提升。
  克莱普(Klepper)及纳根(Nagin)则主张,“相对负激励来讲,正激励的有效性更为明显,即相对处罚手段来讲,应更多的应用奖励方式。”他们表示,激励机制的健全优化在税收遵从度提升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部分研究人员也了解到强化税收教育及宣传力度,使纳税人对税法有更可观的了解,激发其自觉纳税的积极性,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有效提升。
  4.新公共管理理论在税收遵从方面的研究
  除了上文中提到了几个税收遵从研究视角,某些学者也关注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然而关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应用大都未同税收遵从度的提升建立起直接性的关联,一般是借助其在税收管理活动及税收机构改革方面的积极作用促使税收遵从度的提升。
  第一、对税收机构改革研究
  1998年,X国税局的重组及改革法案得以落实,关于新使命的表述为:引导纳税人建立起纳税义务的全面认识并贯彻落实,同时保证所有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均能得以公平,借此推动X纳税人享受到更为优质的服务。X国税局从这一角度出发基于各个角度对直接负责于纳税人的基层国税局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改革,包括组织形式、绩效评估及人类资源管理。从组织形式方面来讲,国税局建成了一个可在私营机构内进行大范围推广的组织,直接服务于客户的组织。这里,税务部门的客户即为纳税人。并且在信息化技术的支撑下,国税局的管理层次及重要单位数目得以减少,实现成本的妥善控制及效率的提升,强化客户的培训及服务力度;就绩效评估而言,国税局成功设置了一个用于评估国税局内部组织及员工的平衡评价体系。该评价体系包含多个评价指标体系,比如组织绩效评价、顾客满意度评价、员工绩效评价等等。
  谢少华主张只有真正实现专项纳税服务组织的构建,才能建立起同国内行政管理体系改革环境更为匹配的纳税服务体系。其表示尽管当前税务机关承担着主要的税收服务职责,纳税人依然需要通过办税服务大厅实现税务服务需求的满足,然而长远来讲,未来税收服务发展的必然就是从税收管理中将纳税服务脱离出来,转变为专业性的独立环节。”
  第二、对税收管理活动的影响研究
  以储德银为首的多名研究人员表示纳税服务体系的完善是建立在“由上之下同由下至上相结合的纳税服务决策体系”的基础之上的。其同新公共管理理论“顾客导向”强调的由下至上的开放性决策模式不谋而合。他们主张“共同决策参与主体越多,便能照顾到更多顾客的感受,而决策主体越少,便无法真正了解顾客的愿景。”
  谢少华强调“税收管理过程中,商业化运作性更强的程序当属纳税服务工作,这是由其能量性所决定的。”所以,必须同“企业客户服务理念”相结合。
  总的来讲,自改革开放起,我国已经将大多数的注意力转移到税收遵从度的研究方面,然而理论研究仍然需要强化。在原有研究过程中,不是对别国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就是基于宏观角度进行研究;并且关于税收遵从实践的研究也基本是从别国已有的经验进行归纳,无法同我国基本国情建立起有效的连接,研究视角一般集中于前人已反复研究的视角之上,创新性不足。诸多研究依然停留在税务机构及管理模式的研究层面上,研究的主观性及片面性较强。例如,普遍是从纳税遵从的角度对税收遵从予以研究,而征税遵从则未得到有效的关注,这在征收两主体和谐关系建立方面产生了消极作用。不仅如此,还有诸多研究是以经济学等相关学科为起点,相关学科间知识的统筹使用效果并不好,导致研究仅停留于表面。所以,本论文尝试在概括的税收遵从普通理论前提下,同当前我国税收遵从的具体情况相结合,从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进行研究,在管理学及经济学等学科间建立起有效的连接,对我国当前税收遵从方面的不足予以探索,并尝试从新公共管理理论出发进行对应解决方式的研究。
  1.2.2研究方法
  1.文献分析法
  整个研究过程中,为保证能够更为客观的了解该领域内的研究现状,笔者长期跟踪检索全球几个重要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包括CNKI、EBSCO数据库、维普全文期刊、ElsevierScienceDireetOnsite(SDOS)等。同时不间断的跟踪了这一领域内的权威期刊,比如AcademyofManagementReview、ManagementScience、StrategiesManagementJournal、JournalofMarketing、HarvardBusinessReview以及OrganizationScienc等。
  以期刊的跟踪及数据中心检索为根本,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及税收遵从相关文献的大量查阅,并以此类文献的梳理结果为基础,建立起论文的研究主框架。
  2.规范性理论分析方法
  本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和税收遵从进行论述,并在对其详细论述的基础之上对新公共管理理论下如何提高税收遵从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第二章相关理论阐述

  2.1税收遵从概念

  2.1.1税收遵从定义
  现代税收管理理论主张纳税人行为无外乎两种,其一为税收遵从;另一种是税收不遵从。我国XX于2003年成功出台了《2002年一2006年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战略规划纲要》,其针对税收遵从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纳税人对法定义务予以服从及履行的行为。此种义务包含税收义务、忍受义务、作为及不作为义务、给付义务等等。假如做出同上述义务相违背的行为,就表示纳税人存在税收不遵从情节。
 
  征税遵从、纳税遵从是税收遵从的主要构成因素,平常所接触到的税收遵从大都为纳税遵从。所以,税收遵从指的是纳税人依照涉税相关政策向国家进行税费缴纳的行为。纳税人在缴税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并且对税务机构及相关执法人员的管理行为予以服从。
  2.1.2税收遵从的分类
  我们可从下列几个方面对税收遵从进行类型细化:防卫性遵从、服务性遵从、制度性遵从以及习惯性遵从。
  防卫性遵从被定义为纳税人为保障个体同税法相违背的行为不受法律的制裁而必须进行的税费缴纳行为。此处威慑作用主要来自于涉税政策及法律的限制性作用,纳税人唯恐税法机构会对其做出的同税法相违背的进行不同形式的处罚,包括行政拘留、资金处罚等等。纳税人时常生活在个体纳税行为暴露的恐惧之中,申报时普遍会谨小慎微,一般情况下其上报的情况同个体真实情况是完全相符或大致统一的。
  税收遵从中层次较高的行为为服务性遵从。纳税人在此种环境中大都是进行了相对全面的准备,例如,接受了细致认真的学习或培训,对税法有了一个更为深入的理解及认识,并且对于个体税务实务的处理,他们一般会委托专业税收人员予以处理,例如,申报、登记及决策等等。
  制度性遵从是针对税收部门的概念,该遵从方式集中体现在涉税立法或制度政策的建设,对纳税人行为进行全面无死角的约束。在制度体系的约束下,纳税人不自觉的就会以税法进行个体行为的约束。其中纳税人自觉履行税法的行为还离不开税法执行程序及严密性的推动作用。
  习惯性遵从则是指长时间的习惯养成,针对税收概念,纳税人有了一个思维定势,必然会约束个体的涉税行为,他们在个体收入及税收额度的上报中,一般是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寓于其中。此外,还有其他类型存在,包括社会性遵从、代理性遵从等等。

  2.2税收遵从分析

  2.2.1纳税人税收遵从经济学分析
  1.博弈论分析
  博弈论又被称之为对策论,其存在两个根本前提:首先是突出个人理性;其次假定博弈参与者能够实现个体目标函数的最大化。而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博弈关系则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首先,纳税两主体间的博弈。纳税人在个体理想的推动下,必然会寻求个体最大化的利益,因此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中,纳税人基于税收利益最大化思维的作祟,总会千方百计的将税费压缩至最低甚至于没有。而征税人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就是尽力控制此类税收不遵从行为,假如税收稽查行为积极且处罚力度较强,纳税人大都会依法进行税款的缴纳;反之,则会为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创造机会。
  其次,征税人同国家之间的博弈。从根本上来讲,两者之间的关系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从某一角度来讲,征税人是代表国家进行征税权的落实,始终代表国家利益;而从另一角度而言,其是一个具有理性思维的人,在价值观及利益诉求方面有着个体的追求。所以这一关系内征税人以权谋私发生的可能性较高。
  再者,不同征税人间的博弈。假如在某些征管人员权力寻租问题的处理上,XX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必然会造成其他征管人员的效仿。
  最后,不同纳税个体间的博弈。纳税人几乎一致的纳税人群体中,假如某些纳税个体借助某一方式使得纳税规避的目的得以实现,但其他纳税人则依法进行全部税款的缴纳,显而易见,后者相对前者承担的税费更高。所以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前者的竞争优势明显更强。因此,如果部分纳税人借助相关手段达到避税的目的并逃脱了法律及相关部门的处罚,此种行为必然会产生一种示范性作用,吸引其他纳税人的模仿借鉴,进而导致原本税收遵从较好的人员逐步转变成税收不遵从者,其他国家的相关文献将这一行为命名为“纳税人的道德沦落”。
  2.“A-S”,威慑型模型
  1972年,AllinghamandSandmo从创新性角度开展了税收遵从的研究,建设起"A-S”逃税模型。该模型之中,其从典型的最大化期望效应的角度入手,假设纳税人在绝对理想思维的支持下借助预期效应最大化方式进行收入数额的上报,研究结果表明最优申报收入同处罚率两者间存在正向关联,同被审查率间也存在正向关联,至于同税率间的关系则不明确。建模过程中存在几个基本前提:①其目标函数设定为纳税人的最大基数效用,同时基数效用是权衡收入的唯一函数;②任意时刻纳税人的边际效用均为正值,并呈现出逐步减少的规律,所以纳税人对于风险的态度是反感的,其客观收入为外生变量,并主张逃税行为不会对劳动供给决策产生干扰;③纳税人行为同VonNeumann及Morgenstem主张的不确定环境下的行为原则相统一;④税收制度为比例税制;⑤预算约束环境中,征税部门的纯收入位居榜首。常数选择稽核概率,通过申报收入同应税收入间的差异对具体罚款数额予以确定,并非逃税额度,相对税率来讲,惩罚率更大。不仅如此,稽核对纳税人的成本不会造成影响,通过稽核能够获得纳税人收入的客观情况等等。
  传统经济学中的人是自理的、理性的人,从机器的角度对人进行看待,认为复杂的人同客观事物间的关联就是片面的“刺激-反应”的关系,进而建立起包含“需求理论”及“消费支出是收入函数”在内的做个经济原则,甚至打造起整个传统经济学理论框架。“A-S”模型依赖于新古典理论得以建成,此模型有着十分强大的作用力,这是由于阿林厄姆等人首次从经济学理论视角对税收遵从问题进行研究,实现了传统经验描述方式范畴的扩张。
  3.税收遵从成本分析
  所谓税收遵从成本指的是纳税人为同在行税法同税务部门相关规定相统一,在相关纳税事宜办理过程中,不包括税收及税款外的其他费用。主要包含下列几个方面:
  货币成本。货币成本指的是纳税人税费缴纳过程中,向以税务代理为代表的中介机构缴纳的中介费,或支付给税务顾问的咨询费用等等。相对我国来讲,西方税制复杂性更强,纳税人通过专业中介组织进行涉税事宜办理的现象成为常态,此类成本就是能够量化的货币成本。
  时间成本。所谓时间成本指的是纳税人在相关资料及信息的收集保存、纳税申报表格的填写方面所消耗的时间,其量化应从两个角度入手,首先是个体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另一个则为企业纳税人的时间成本。该成本的计算方式是:单位时间价值*纳税人涉税事宜办理过程中消耗的时间数量。
  非劳务成本。指的是纳税人去往税务部门进行涉税事宜办理时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基于纳税活动而产生的通讯设备费及办公用品费用等等。由于实现此类成本向税收遵从成本的合理转化难度较大,因此当前税收遵从成本研究过程中,非劳务成本是一大难点,并且极易被忽视。
  心理成本。指的是由于纳税人害怕个体未能全面了解税法进而遭受处罚的心理焦虑或认为个体的纳税同享受到的服务不成正比而产生的愤懑情绪。心理成本十分关键,然而又无法量化。当心理成本达到一定高度时,纳税人就会委托专业代理人,此种环境下心理成本便实现了向货币成本的转变。
  综上所述,基于理论角度而言,我们能获得下述公式:
  纳税人遵从成本=纳税人涉税事宜办理所产生的货币性成本+时间及资源的推算费用。
  2.2.2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心理学分析
  本文主要从公平理论的角度进行了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的研究。心理学理论关于公平理论分析的立足点是公平感,而并非公平。公平感是由分配公平、互动公平及程序公平共同组建起的系统性整体。所谓分配公平指的人们对于资源分配结果公平与否的主观态度。其将个体所做出的贡献或投入同个体所获得的收益或结果进行比照,假如两者间相匹配便会心生公平感;如若存在差距则会有不公平感产生。程序公平突出的是资源分配过程中,人们关于资源的使用及程序上的平等。假如人们最终获得的结果是不尽人意的,然而认为过程公平,对这一结果就能欣然接受。换句话来说,如果争执者的主观意识中存在决策过程的控制能力,其公平感必然能够得以提升。假如纳税人能够真正参与到税制建设过程中,个体的发言权也能得以行使,或者税法建设过程公平、公开,给纳税人一种程序公平的感觉,进而推动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得以提升。互动公平则旨在突出人际关系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力。互动公平是针对人际关系来讲的,体现出结果决定或程序执行过程中,是否对对方尊严进行了全面的照顾,是否以礼待人等等;还有一种是信息公平,指的是对传递给当事人的价值是否有益,也就是针对某一事宜同相关人员进行解释时,比如应用指定方式分配结果的原因或特定形式程序原因。实际征纳过程中,假如税务执法人员执法文明、及时有效的通过妥切的方式将同税收相关的资料相纳税人进行传达,必然会促进纳税者互动公平感得以提升,进而对纳税人的税收遵从产生积极影响。概括而言,征收两主体间的关系,公平感同遵从度间存在正向关联。
  2.2.3信息不对称分析
  信息不对称的发生是由于信息获得及处理过程中的成本投入,进而使直接参与方拥有其他主体所不了解的部分信息。代理人指的是信息优势的一方,而信息劣势的一方则称之为委托人。信息不对称理论主要由两个方面共同构成:其一,对于个体在信息占有方面的定位,两交易主体有着一个十分明确的认识;其二,双方所掌握的交易信息不对等,也就是说相对一方来讲,另一方所掌握的信息明显更多。基于交易主体在信息上的不对等,才为“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问题创造了发生的可能,对市场运行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
  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涉税两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两涉税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指的是就税源信息的掌握而言,纳税人同税务部门间的差别。基于当前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采取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因此税务征收部门对于纳税人纳税信息的了解,只能是借助纳税人的税务申报表及事后检查。然而受限于私人信息的必然存在及某些制度缺失,税务征收部门对于纳税人纳税信息的了解必然会存在漏洞。
  并且,一些纳税人在“地下经济”的作用下,游离于税收机构管辖权之外,导致隐性税源的发生,并导致税务机构难以对相关信息建立起最全面的了解。这在纳税人同征税人信息不对称情况中十分具有代表性;还有一种情形为,在利益驱动下,纳税人在同税务机关进行个体信息汇报时必然会存在隐瞒,并且,税务机构在技术及人员的束缚下,无法系统性的了解纳税人真实客观的情况。纳税人之所以存在税收不遵从情形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信息收集及证实成本的客观存在。
  另一方面,针对税法的了解及掌握,征税人有着绝对的信息优势。这是由于:
  第一,不管是税法立法还是税法解释,征税人都客观的参与其中,因此相对纳税人来讲,征税人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了解方面必然更为透彻。征纳行为正确发生的基础是征税人及纳税人对于涉税法规均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及了解,如若不然则会做出同税法规定相违背的行为,进而导致纳税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做出了税法不遵从行为;第二,基于部分发展中国家在税法公开披露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导致以规模较小的企业纳税人及个体纳税人为代表的纳税人在纳税政策的掌握上存在一定困难。纳税人税法不遵从行为的发生同税法的不全面了解间也存在一定的关联。
  2.不同征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税务部门同执法人员间的信息不对称。从本质上来讲,税收征管方面潜在着一个委托代理立链,链条中的每一环节均有对应代理人及委托人的存在。两者间信息不对称集中表现为:税务管理部门作为委托人,其管辖权覆盖着税务征管及税务收入工作人员,其主要是通过税务征管人员实现对企业纳税具体情况的掌握及了解;以代理人身份存在的税务征管人员对征税工作予以负责,他们对国家的涉税政策有着全面的认识,所以在税收信息的掌握方面具有一定优势。所以,从信息角度来讲,作为代理人的税务征管人员在税收征管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并且基于代理人的理性思维,其在价值观及利益诉求方面均有着自己独特的追求,因此伴随征税同时应实现自身的最大化效用。假如针对税务征管人员并不存在有效的激励及约束,那么纳税信息的收集、稽查及计征方面可能就存在问题,甚至可能出现以权谋私的问题,致使税收的大额流失。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税务部门内部的上下级间存在。由于税务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并不能全面的了解地方经济的具体情况及下属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因此造成了税收收入计划同税源不符的问题发生,下级税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必然会倾向于能够实现个体效用最大化的征管水平。并且出于满足国家对财政需要,因此更希望税收收入的持续攀升。然而征纳双方是具有理性思维的利益主体,假如一味的追求个体的最大化利益可能会与委托人的利益诉求产生冲突,进而在税收方面形成博弈关系。

  2.3新公共管理理论产生背景及理论基础

  伴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公共管理理论随之发生,行政体系改革也同历史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一,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资本主义国家为保障社会资本的持续发展只能做好工人利益维护的表面工作,实现了一系列福利政策的建设,进而促进XX各方面支出的持续上升,最终造成了经济危机的发生,诸多西方发达国家受经济危机的影响经济环境持续恶化,增长力不足,通货膨胀问题随之发生。各国为从经济危机的局面中脱离出来,积极采取各类应对方式,包括强化投资、支出增加等等,最终对XX公共服务的秩序造成干扰,然而只依靠传统XX管理方式,此类局面难以得到妥善的处理,进而导致公众出现了不满情绪。群众逐步意识到了传统XX管理政策的缺失,经济问题应对必须依靠新型市场化模式。第二,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经济全球化的形势逐步深化,不断加剧XX的工作负担,人们关于XX公共管理服务的需求也提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之上,推动了XX公共管理服务的持续优化。并且,企业管理理论也实现了进一步的完善,诸多私企通过绩效考核及管理的不断健全实现了个体的持续发展,为XX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最后,行政管理模式伴随信息技术的持续完善有了进一步了转变,经济发展模式随之完善,人们生活方式也随之变化,不断推进XX的自我健全完善,实现服务质量及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同信息革命的需求更为匹配。
  20世纪80年代,以英、法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实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新公共理论主张体制改革过程中XX应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个体的主导性作用,同企业发展模式相结合,借鉴竞争模式,推动个体服务水平的持续优化。针对新公共管理理论,众多研究人员积极贡献个人意见。赫克谢尔主张,XX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支撑下,更应该突出同民众的平等关系,强化沟通力度,并沿着服务型XX的方向持续发展。巴扎雷则表示,发展决定着XX必须要进行改革,XX应始终从优化服务质量及提升公众满意度的角度出发,借助各类改革方式,实现官僚制的彻底转变。新型XX及新型管理模式以X联邦XX及地方XX的先进改革经验为基础实现了进一步的发展。胡德主张,从西方国家的XX革新角度来讲,新公共管理运动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力,推动着XX逐步转变为新的管理体制。社会的持续发展决定着必须对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化健全,并在实践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很多研究人员对涉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了研究。

  2.4新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观点

  2.4.1引入企业经营管理思想,以提高效益为中心
  世界各国,不管是西方发达国家亦或是第三世界国家,伴随国家发展均建立起一个统一的认识,也就是相对于传统机关管理方式来讲,私营企业管理管理有着自然的优越性。我们能够明确,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讲,应将其视为一种管理,而不能将其理解成同管理不想干的独立学科。在经验基础上能够了解到,某些私营企业管理方式在国家机关公共管理的范畴中同样适用。应实现私营企业经营实践过程中技术及管理经验同公共管理机构的结合,促进国家行政管理同市场机制及效率机制的有机融合。传统国家行政管理方面有着一些难以根除的缺陷,例如,国家机关作为社会资源分配的主体,社会监督制衡力度相对较弱,这就造成了竞争及激励机制在长时间内的缺位,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的工作难以发挥促进性作用,然而私营企业领导阶层的危机感及竞争意识相对较强,在企业管理技术及激励措施上有着更为独特的理解。所以,行政机关应积极借鉴私营企业的先进管理方式,这样能够妥善控制XX公共服务水平题提升过程中的成本投入,保证XX健康有序的运作。
  私营企业日常管理过程中应用最频繁的方式当属战略规划及战略管理,此种方式最早是于19世纪60年代在欧X家中的应用,其后取得了空前的胜利。之后,伴随新公共管理理论于80年代的出现,实现了私营企业管理方式的深入性研究,并同国家行政管理理论体系相结合,同时广泛应用于国家行政管理范畴中。公共管理机构内,战略规划及战略管理之所以能够大范围的应用同历史环境有着必然的联系。自19世纪80年代开始,经济全球化进入了迅猛发展的阶段,西方国家的外部环境出现巨变,国家间竞争环境逐步恶化。这一全球大环境要求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应尽快实现高效迅速的反应体系的搭建,这些均为新管理方式引入奠定了现实基础。行政管理部门始终代表社会利益,应以国家角度为出发点,以战略发展的眼光做出决策。所以,公共行政部门迫切需要战略规划及战略管理来辅助其管理。
  2.4.2建立“顾客至上”的服务型XX
  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应从XX同社会关系的传统认识中脱离出来,在两者间建立起新的关联。从卢梭主张的社会契约论出发,在社会化大生产持续推进的过程中,社会生产力随之提升,不同社会主体予以分化,加剧了不同主体间的利益矛盾。此种问题导致社会资源浪费问题逐步恶化。为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率的提升,促进整个社会领域内的利益最大化,不同社会主义应通过社会协议的签署,实现个体部分权利的让渡,在社会中形成公共权力,该公共权力的应用及控制权利就掌握在基于社会成员契约基础上的国家机关。所以,国家行政机关本来就是基于不同社会成员契约关系上的必然结果。并且该社会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服务于社会公众,其始终围绕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协调及优质服务供应的中心。然而,社会资源并非无限制的,存在一定的稀缺性。一般来讲,国家行政机关掌握着社会资源的配置权利,然而国家机制在建设及健全过程中大都存在缺失,这就导致XX管理机构可能同社会成员的诉求相对立,部分行政人员片面追求个体利益,而弃公共利益于不顾,长此以往XX部门内必然会刮起官僚之风。
  新公共管理理论则重新界定了XX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XX行政部门应作为社会服务的主观部门,XX工作人员应对社会公众负责。社会成员则应对享受XX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埋单,即缴税,承担起社会纳税人的角色。这样来讲,社会公众的定位就转变为XX服务享受者,也就是“顾客”。所以,XX应始终从“顾客至上”的角度出发,促进个体有掌控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使社会成员享受到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
  2.4.3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
  绩效目标控制过程中最关键的措施就是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估。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估自20世纪30年代起开始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得以应用,并于70年代逐步覆盖到团队、组织及个人,不管是从理论层面上讲,还是实践角度来看均取得了一定成绩。XX权利部门逐步引入了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估,绩效管理在经过X数十年的努力后逐步转变成质量取代效率,定性定量相统一、系统化、法制化的公共部门绩效管理体系。
  公共管理中,关于绩效评估及绩效管理的实践应用必须充分考虑到下列几方面的问题:
  (1)为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及评估提供法制化的保证,保证其有法可依。立法推动了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及合理化发展。新西兰颁布的《公共服务法》以及X出台的《XX绩效和结果法》均为XX的绩效及结果提供了法律性的保障。从某种程度上讲此类立法对行政机构随意性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
  (2)公共绩效管理方面,绩效评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节点。绩效评估通过定量及定性两种方式对于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能够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就决定着必须要对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建设及优化,其能促进管理绩效的明确性及可量化发展。
  (3)应从自我评估及外部评估两个角度入手进行公共管理部门的评估。管理监督及评估时,应强调内外结合。假如只从部门之中进行内部评估必然会导致评估结果可信度的减弱及主观臆断等问题的存在。假如只从部门外部进行评判,则不利于评估机构对行政过程详细内容的掌控。所以,应统筹自查及他查,实现评估可信度的提升。
  (4)强化公共部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社会民众、公众管理机构及评估组织三者间的交流及信息反馈同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估的作用存在着直接性的关联。假如不对其信息化建设予以健全,信息有效性及快速性提升目标难以达成,必然导致交流机制的不顺畅,绩效管理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基于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在某些地方存在的缺失,实践应用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包括监督缺位、技术落后、指标不清晰等等。然而伴随时代的不断发展,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估同公共管理部门的结合已成必然。只能从实际应用及理论方面进行持续的健全,才能推动其有效性及优越性的逐步强化。
  2.4.4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以分权化理论及契约化理论为出发点。新公共管理理论关键性的政策理论就是通过市场化进行行政工作的引导。市场化强调的是行政投入的产出,实现行政质量及效率的持续提升。其根本则体现在对行政管理范畴内的国家垄断性予以冲击,实现XX权利的下移,同社会成员及私营企业共同形成竞争体系,在此种竞争体系的作用下实现资源配置率的提升。进而实现以小博大的目的,即少投入多产出,借此实现公共服务效果的优化。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来讲,竞争是一种策略,竞争的关键就是民营化的市场。实现社会资源所有权向公众的转移,在社会需求满足方面贡献民营企业的力量,绝非仅依靠XX,XX可实现部分职能向企业的转移或委托企业或其他机构代为处理。借助市场巨大的影响力实现国企生产能力的优化,围绕政策实现国企的发展,妥善压缩管理者的管理费用及生产投入。新公共管理专家主张应通过市场化标准进行社会资源的重新分置,围绕市场导向进行资源配置,同时依托市场标准对公共部门资源配置的产出及效果进行评价。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于1979年进行了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根本的国家变革,其推动了企业性质由国营向私营的逐步转变,同时立足于民营化,开启了社会服民营化改革的进程。此改革逐步影响到西欧的诸多国家,均纷纷效仿组织了同类型的规模较大的国企私营化运动。

  2.5新公共管理理论对税收遵从的启示

  2.5.1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法律体系
  应实现纳税服务法律体系的建设及优化。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生活品质逐步攀升,纳税人意识也得到了逐步的强化,他们不再是任劳任怨的弱势群体,而是勇于对个体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并且,在社会教育能力持续攀升的过程之中,纳税人的知识层次也有着一定的提高,特别是不断强化的法律理论推动纳税人维权意识及纳税意识的逐步深化。纳税人希望能够获得一个更为稳定的税收行为模式,最佳形式选择莫过于法。只有真正实现纳税服务有思想政治领域向税务机关科学合理法律行为的转变,才同纳税人关于税法法制化的诉求相吻合。新公共管理运行刚好满足了这一法治环境的需求,假如离开了法律的保障性作用,税收过程中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作必将举步维艰。所以,税收同法律建设两者间存在着互为推进的关系。
  2.5.2税务管理向企业化转变
  XX管理市场化是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重要观点之一,税收工作中,企业化管理也有着一定的借鉴价值。西方国家从这一角度出发进行了健全绩效评估机制的设立,旨在借助官员激励实现服务水平的提升,这一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果,推动了西方国家税收遵从度的大幅提升。对此我国应进行大力借鉴。比如,新加坡国会以法律为依托,对税务局以企业化经营方式进行税收任务承包的做法表示肯定;X则实现了税务管理制度同平衡业绩评价体系的有机结合,从经营业绩及纳税人满意度出发对不同官员的工作实际予以评判,薪酬确定及职位变迁同样是基于此角度的考虑,这就要求税务工作人员不仅要积极参与到日常工作过程中,还应同纳税人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英国则实现了税务部门同商业化管理模式的结合,同时在机构内部开展考核。上述国家的处理方式在税务管理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果,对此,我国应积极借鉴,促进税收遵从制度的持续优化。
  2.5.3纳税服务向社会化转变
  纳税服务的社会化发展。伴随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社会团体及中介组织随之盛行,推动了纳税人社会化纳税服务的多样化发展。从征税成本降低的角度来讲,其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西方国家纳税服务的改变集中体现在他们借助公民社会组织实现XX行政支出的妥善控制,即纳税服务中,非XX组织的贡献极大。对于以转型过程中的国家为代表的全球各国来讲,在其纳税体系改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章当前中国税收遵从现状分析

  3.1税务登记遵从现状分析

  3.1.1税务登记率低
  从各地税务机关的征管实践来看,在进行税务登记制度改革的过程之中,许多工作人员并没有意识到该工作的重要性,现有的客户管理存在很多的漏洞,许多工作人员关于税务登记的工作意识亟需提升。
  第一,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登记办理时缺乏主动性。整个税务登记办理会涉及到诸多不同的环节,工作人员除了需要在整体的角度来进行税务管理之外,还需要申报相应的义务,并对不同的税款来进行有效的缴纳其中纳税人则需要积极主动地进行各项税务登记以及办理。但是在实践过程之中,许多纳税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会尽量的减少税务的直接登记。因此对于地方各个机关来说,在进行税务登记的过程之中必须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以及作用,了解对税务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作用。其中管理人员则需要充分的意识到自身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职责,对实际的经营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与核实,并积极地敦促纳税人进行有效的税务登记以及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作为xxxx在2007年颁布的重要文件,该文件中明确强调我国的税务总局必须要针对现实情况来进行进一步的管理,保障管理到位,尽量的避免一系列的变动。其中个体工商户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来进行工商登记。从目前来看现有的工商登记的实际数量和工商户数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工作人员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税务的处理。目前许多人员直接采取电子商务的模式来进行交易,因此在登记时,必须要突破原有的交易模式,可以直接在网络上进行任务的操作。
  第二,现有的信息以及税务登记较为麻烦,工作人员在落实各项政策以及工作时,首先需要进行各项信息的登记与处理,保障个体工商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其中对于一系列不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登记的个人则需要进行行政上的处罚。在进行信息采集的过程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保障信息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这些信息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平稳运行,因此一旦出现失误的话,那么则会造成整个竞争市场的紊乱。在进行资料登记时,除了需要保障各种复印件的完整性之外,还需要了解纳税人的工作场所以及经营的许可证,这些都是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完成的工作,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之中,因为涉及到不同的内容和环节,因此除了需要保障质量的相关性之外还需要对钉子户来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3.1.2地方税收税务登记信息真实性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地办理纳税登记,并保证纳税信息的科学合理性,为纳税工作人员提供完整的纳税登记表。其中地方纳税部门以及监管部门需要采取各种手段来保障自身工作质量的提升,通过内部体制的完善来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保障各种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有效性。从目前来看,纳税人在办理各种纳税登记信息时,除了需要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之外,还需要接受纳税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考量,保障整个过程的科学合理性,尽量避免资料的不完整性和不真实性。纳税人在进行信息登记时,往往会在经营范围,地址,法人名称上面存在诸多的不真实请况,无法保障登记资料的完整性,同时在进行银行账号的信息登记时也没有登记实际的情况。
  3.1.3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审验遵从度不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强调,对于纳税人来说必须要根据实际的法律要求来进行纳税表的完善。从目前来看,随着整个外部环境的变化,纳税登记的实际内容与形式也产生着一定的变动,工商管理部门除了需要为纳税人提供各项登记服务之外,还需要督促纳税人积极地办理各项登记注册手续。其中,纳税人需要向纳税机关出具自己的相关证件,并进行注销纳税登记,在实际的监督过程之中工作人员需要主动积极地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保障自身情况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一旦自身的经营以及生产情形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那么只需要将实际情况反映给纳税机关,保障纳税机关能够实时的监测自身的工作动态,以此来进行宏观的调控与管理,保障整个税务登记的科学合理性。
  纳税人在进行注销登记时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要求,积极地接受监管机关的调查和审问,注册登记不仅涉及到诸多的法律义务,还和工商户的纳税情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如果纳税人没有按照国家管理部门的要求来进行税务登记,那么则会直接影响到管理机构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无法保障对纳税人的科学管理。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员在进行各项信息登记的过程之中,必须要接受税务机构的进一步审核和查验,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公开性,尽量避免一系列不良的后果。税务征管以及税务登记与工商营业执照存在着诸多的不同之处,纳税人除了需要在法律要求的范围之内进行税务登记证外,还需要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核,保障整个征管过程的科学合理性。另外对于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来说,则需要严格的按照国家的要求来进行各项税务登记,税务部门通过工作效率的提升,并对纳税证件进行有效的审核,及时了解纳税人员的生产以及经营情况,保障信息搜集的科学合理性。

  3.2纳税申报遵从现状分析

  3.2.1不按规定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第一、如果企业遭遇了发展瓶颈,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可以进行延迟纳税的申报,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地方监管机构则需要为企业提供各项服务,在税收征管实践中,部分纳税人不按期限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的纳税公示材料显示,2015年12月份宁波市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的全部纳税人当中,企业性质的纳税人的按期申报率为92.66%,个体性质的纳税人的按期申报率为88.97%,可以看出企业类纳税人和个体类纳税人当中分别有7.34%和11.03%的纳税人未按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第二、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对于这类情况来说,审核机关在进行各项工作业务的办理时可以对其进行不申报处理。目前,由于税务部门获取纳税人收入信息资料有限,很多纳税人在多地均有涉税业务,按照税法规定需要汇总申报或者按照涉税业务发生地分别申报,但是实际上很少会主动进行申报活动,瞒报漏报现象还是非常严重。
  第三、出现了诸多的零申报现象。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进行零申报的本意是纳税人在纳税期间内无任何生产经营,应当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经营为零的纳税申报情形,意即无营业,申请免于做帐、核数和缴纳税款。在日常税收征管中,部分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为了应付纳税申报义务,在纳税申报时也向税务机关申报了零收入、零业务,以逃避纳税义务。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对本市2014年度纳税人零申报的数据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显示,2014年全市存在零申报记录的纳税人共28910户,这28910户纳税人在2014年共计履行纳税申报义务346920户次,其中零申报104076次,零申报次数占全部申报次数的31.5%。而对2014年全年零申报纳税人统计结果显示,仅注册登记类型为单位的纳税人当中就存在长期零申报户2152户,占单位登记总户数的8.6%。一个企业在一年或者更长的期间内没有任何业务收入,但是该企业却能够长期正常存续,显然是不符合逻辑的。这些长期零申报(未申报)户的存在,反映出纳税人在税收纳税申报环节的遵从度不高,甚至局部地区的纳税人纳税申报遵从度严重偏低。
  3.2.2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质量不高主要是指纳税人在缴纳相应的税款时没有严格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进行纳税的申报,没有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企业在进行纳税申报登记审核的过程之中没有接受审计工作人员的严格审核,无法保障申报表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在填写申报表时必须要对税种、税目以及实际所需要缴纳的税款进行进一步的填写和完善,其中尤其需要注意以税款所属的期限,应纳税的总体额度,扣除的项目以及纳税的标准,纳税的实际依据以及适用的税率或单位的税额,这些都是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之中所需要了解的重要环节。从目前来看,许多企业在进行纳税登记的过程之中,仅仅只填写了自己的单位以及具体纳税的数额,缺乏对其他重要信息的重视,最终无法保证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中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审核时,出现了诸多的工作失误,甚至出现了一系列的虚假纳税申报等现象,这些都直接影响企业以及银行自身的发展。
  对于纳税人自身来说,如果无法保证它的信息的科学合理性,那么则难以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分析自身的经营情况,同时也无法做出更科学的税收决策。其次,纳税申报涉及到不同的环节,因此整个工作流程较为繁杂,要想突破这一发展瓶颈,工作人员必须要实现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以此来革新原有的形式,实现现代一体化的信息管理模式,尽量的避免一系列的工作失误,尤其是内地偏远地区纳税人,导致信息化纳税申报方式推进过程中困难重重。
  3.2.3申报不缴税现象普遍存在
  申报不缴税主要是指欠税。其中在提出纳税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以及审核部门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来进行各项业务的办理,尽量避免欠税漏税的现象,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及时正确地反映整体的纳税情况,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欠税成本不高也是原因之一,按照征管法规定欠缴税款每日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欠税成本远低于民间借贷资金利率,促使纳税人为了周转资金选择申报后不缴税款。2015年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欠税公告,年度欠税余额16.9亿元,同比增长9.2%,欠税金额继续呈现增长态势。对于拖欠的税款来说,地方XX以及监管机构必须要加大打击力度。因为这种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地方以及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同时还无法维护纳税人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点国家的监管部门需要意识到自身的职责所在,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3.2.4地方税收稽查效果分析
  地方税收稽查的任务是对纳税人的以往年度履行地方税收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纳税人涉税问题给予定性和评价的税收执法行为,可以说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纳税遵从度进行总结评价。当前地方税务系统管理的纳税人数量庞大,并且每年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由于稽查人员相对不足,导致税务稽查检查面较低。从近年来地方税收稽查成果分析,稽查查补税额呈现逐步增长趋势。以宁波市为例,从宁波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统计数据来看,2013年共检查纳税人1813户,查补税款30784万元,增长3.5%;累计入库率98.5%;重点实施检查770户,有问题762户,选案准确率98.9%,查补各项收入11177万元
  地方税收稽查部门每年都会开展数量不等的税收专项及日常检查行动,从实际结果来看,大部分纳税人存在不缴少缴或者其他不遵从税法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以来,税收稽查查补税款收入继续呈现增长势头,可以看出地方税收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提高不明显。

  第四章当前中国税收遵从度不高原因分析

  4.1税制本身不合理因素

  4.1.1征税目标设定不合理
  纳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另外XX在进行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宏观调控时也必须要有着坚实的财政基础。税务部门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之中,除了需要对征税总的额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之外,还需要实现纳税额度的最大化,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经济情况来了解纳税人的承受能力,充分地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形式来进行征税。这一点对于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中税务部门在进行纳税额度的设定时,必须要保障自身目标设定的科学合理性,尽量的避免偷税漏税等现象,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纳税目标设定的科学合理性。除此之外,税务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之中整体的工作效率质量较差,难以满足实际的工作需求。为此税务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完善各项工作,保障征税行为的科学合理性。通过实践调查可以得知,我国税务工作人员之所以会出现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主要原因则在于现有的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规章制度,无法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引导之下来保障自身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发挥征税纳税的作用,同时也无法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最终导致许多漏税现象的产生。另外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必须要保障自身税务行为的一致性,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来进行各项业务的办理,既满足纳税人的实际要求,又能够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最后税务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之有寻租现象存在,税务工作人员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难以真正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国家机关人员,税务工作人员必须要将自身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相结合,以国家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的实现为人民服务。在对纳税人进行各项税务登记与办理时,必须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维护其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从目前来看,许多税务工作人员缺乏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经常出现与纳税人勾结在一起现象,通过信息数据的xxxx来为自己带来一些非法收益,这些都直接损害了地方的经济发展,同时也难以维护公共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难导致诸多偷税漏税的现象。为了杜绝此类现象,我国必须要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自我修养,通过在职培训以及不断的教育和学习来让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能够得以提升,从而采取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保障自身的工作效率能够满足实际的工作需求,维护国家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4.1.2税收法律制度不健全
  从目前来看,我国出现了许多不遵从征税制度的现象,出现这一现象主要和我国现有的征税制度有关。许多工作人员仍在按照国家的征税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时,所涉及到的环节较为复杂,难以保证整个流程的科学合理性,因此导致许多纳税人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及时的纳税,在制定各项纳税政策时,国家必须要站在更加宏观的角度,结合国家发展的情况来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完善。从目前来看,我国性的纳税制度存在以下几个不足之处:
  首先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还有待健全,对于行政部门来说,在制定征税制度时,除了需要站在宏观发展的角度进行进一步的考量之外,还需要根据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来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保障我国的征税制度能够与法律制度实现统一,尽量避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行政部门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现有的制度来进行进一步的征税,实现科学合理的税收,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现有的税务制度往往过于呆板和机械,对纳税人来说除了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征税标准来及时纳税之外,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遵从国家的纳税要求。但是现有的纳税标准往往过于专业化,难以满足普通纳税人的实际要求,最终导致纳税成本的提高。
  再次,我国现有的征税制度与实际情况存在诸多不对称的现象。征税制度在制定之前因为缺乏一定的现实基础,因此在实际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许多不对称的现象,导致税制难以落到实处,同时也无法有效地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税务工作人员在进行各项税务登记以及业务办理时,因为无法根据制度之中的相关要求来进行各项工作的落实,最终难以保障国家利益以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以及征税制度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为了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实现税收政策的快速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是现有的优惠政策在实践的过程之中缺乏一定的条理性和制度性,导致许多工作人员无法在同一个标准之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无法解决现有的税务征收问题。尽管我国所出台各项优惠政策能够提高企业以及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能够促进地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这种不平等的税收政策直接导致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差异的急剧加大,纳税人不遵从国家的要求来进行纳税。
  4.1.3税收遵从成本过高
  纳税人在缴纳各种赋税的过程之中之所以会出现不遵从国家实际情况来缴纳税收,主要原因则在于现有的税收成本过高,其中税收成本包括实际的纳税额度、效率成本以及遵从成本和征管成本。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的过程之中会产生一定的征管成本,工作人员需要严格的按照国家纳税的要求来进行各项业务的办理,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和物力,对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与考量,以此来保障信息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首先,对于纳税人来说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及时的纳税,在纳税的过程之中会产生一定的遵从成本,如果实际的纳税成本有所提高,那么就会导致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下降,最终影响了国家的财政税收。另外税务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税务登记的过程之中,因为纳税人没有及时的缴纳各种赋税,因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较大,除了需要严格按照征收标准来进行税务征收大厅处办,还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来进行报表的申请和填写。其中纳税人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来进行申报表的填写,保障信息的科学合理性,税收人员则需要在整个过程之中为纳税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其中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聘请税务师和会计师的费用以及税务稽查给纳税人带来的心理影响等。为了提高税务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稽查部门还需要进行纳税情况的进一步审查。因此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请时会产生诸多的遵从成本,整个纳税过程涉及到不同的环节和因素,遵从成本的持续增加会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纳税意愿,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纳税人会直接采取偷税漏税的形式,最终导致国家的经济利益受到极大的损失,同时还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
  税务人员需要严格的按照征收标准来进行各项纳税工作业务的办理,对征收成本进行进一步的深入分析。如果实际的遵从成本有所提高,那么纳税人以及征税人个人的积极性则会下降。站在宏观发展的角度来看,税务机关必须将征收成本降到最低,因此在进行税务登记与办理时,由于整个工作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对整个征管过程形成的开支进行控制。我国税务部门除了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进行征管成本的控制之外,还需要了解其他的成本支出,包括奖金以及税务工作人员的工资,宿舍楼的费用,办公大楼的各项租金以及其他的水电费用也会直接影响到整体的开支。因此税务工作人员应该站在宏观的角度,充分的考量各种成本支出,并将各个环节的成本支出降到最低,保障日常成本管理效率的有效提升,并尽量减少一系列不必要的经济支出,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合法权益。
  4.1.4税收优惠政策比较混乱
  税收优惠,就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XX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从我国财政部所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出,在2010年由于国家由于优惠政策的出台而减少财政收入1.63万亿元,在2013年的实际减少数为1.51万亿元。尽管我国的财政税收有所削减,但是整体的征税率则得到了有效的提升,能够尽量的避免一系列偷税漏税的现象,并能够真正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其中地方区域性税收优惠是重要构成原因。如今这些大量具有地方特色的优惠政策出现了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正迅速外扩并且引发了越来越显著的集体非理性,即损害了税制的权威性,也降低了税法的公平性,并且严重削弱了其作为收入再分配手段的调节作用。过多过滥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会引导社会主体将注意力聚焦于优惠政策上,滋生“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心一意谋发展、照章纳税,倒不如争取政策优惠”等不良投机心理现象。最后必然是整个社会创新能力不强,经济综合运行效率低下,引起大大小小的“税收洼地”侵蚀税基。
  4.1.5税制复杂存在缺陷,容易诱发偷逃税
  近年来,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和少减免的税制结构,已在理论界逐渐取得共识,并正式写进规划,成为我国税制建设的发展方向。尽管我国在深化税制改革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了生产性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等等,但不容置疑的是,现行税制仍存在相对复杂,设计不科学等缺陷。尤其是部分税种课征制度依旧繁琐,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申报缴纳尚需耗费纳税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比如增值税要填报9张报表,项目众多、内容繁杂;企业所得税年报除填写年度申报表外,还需填报《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税收优惠明细表》等11张附表。简明的税制可以清晰界定税收义务,减少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从而降低税收遵从成本。部分税种的税基设计不科学,尚需完善和优化。最典型的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了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所得分成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同的税率以及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这种税制设计过于简单、透明,但在公平性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不利于调节收入作用的发挥,也容易诱发纳税人利用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的办法偷逃税款。同时其税率级距过多,临界点税率附近纳税人的不公平竞争现象日益突出,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成本的负担。

  4.2纳税环境需要改进

  4.2.1税收立法层次较低,税法缺乏稳定性和连贯性
  《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在进行税务征收时所依据的重要法律,这些法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能够为征收人员提供一定的工作依据,保障税务征收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效率,并能够尽量地解决一系列偷税漏税的行为的三部法律,其余的则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xxxx制定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等暂行条例或者地方立法部门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税收立法层次较低,实际的征税环节较为复杂,涉及到诸多影响因素,在进行申请表的填报时内容的要求较为模糊,难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此为了突破现有的征税难题,提高工作效率,我国除了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各项征税之外,还需要站在宏观发展的角度,完善现有的征税制度。以此来保障我国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将纳税的成本降到最低,真正维护国家以及人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地发挥我国现有规章制度的宏观调控作用。其中税收征管人员还需要针对一系列违法的现象进行进一步的打击。
  4.2.2税收管理体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我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根据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分税制,以此来革新税收管理模式。通过不同机构的设立来根据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征税和纳税,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征税纳税的质量,避免一系列的偷税漏税行为。其中我国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时,能够按照各个地方的发展情况来制定严格的纳税政策,以监督管理作为工作的核心和重点,提高征税机关的工作效率与质量。在实践的过程之中,我国现有的纳税机关较为复杂,难以真正地实现责权统一,许多工作人员无法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难以意识到自己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的重要性,许多部门之间独立性较强,无法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最终导致整体工作效率的低下。因此在各个基层组织设立不同的征税机构之后,每一个基层组织都能够严格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进行各项工作的落实,从整体上提高税收的工作效率,利用各项税收资源实现整体工作质量的提升。不同地方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有所不同,因此地方的税务机构与中央的税务机构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许多地方工作人员难以意识到征税纳税的重要性,因此在实践的工作之中无法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无法从整体上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与质量。我国的国税机关需要在国家的宏观引导之下进行各项业务的办理之外,还需要积极地督促每一个纳税人积极地缴纳营业税,对于一切不按照国家的要求及时缴纳税款的个人以及组织,我国的税务机关需要进行严格的查处。
  4.2.3XX用税机制存在问题
  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对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促进国家职能的有效发挥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纳税人必须要意识到个人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和法律规章制度来及时的缴纳税款。从实践调查中可以看出,许多纳税人缺乏对税款的深入认识,难以了解税款的实际用途,最终导致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挫伤,为此我必须要完善现有的纳税制度,保障每一位纳税人明确税款的实际使用方向,以此来真正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为纳税人提供更权威的服务。
  首先,我国现有的财政支出还未实现公开性,财政支出结构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地方以及中央在各项财务支出的过程之中难以进行有效的权责分配,还未明确各自的职责所在。其中地方XX在宏观发展的角度了解地方的经济发展情况,并完善现有的基础设施,包括地方的卫生教育以及教育水平并完善现有的社会福利体系,促进各项交通设施网的完善,为弱势群体提供一系列的帮助,以此来促进地方的进一步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地方XX在进行财政支出时必须要以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前提,以此来进行资金的有效分配。中央XX则需要针对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财政支出,保障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加大国家的财政投入,以此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从目前来看,中央XX缺乏对地方XX的高度重视,难以为地方XX提供一系列的帮助,最终导致许多地方XX难以充分地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创造精神,无法在实际的工作之中保证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难以促进社会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同时也无法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这一点不仅极大地挫伤了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导致了大量资金的浪费,还阻碍了的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从权威部门所发布的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在2013年的财政支出之中用于医疗卫生,社会教育以及社会保障的支出占整体支出之中的21%,XX在各项工作之中所花费的各项支出则占总支出之中的37.6%,这些都直接显示出我国现有的财政支出结构出现了诸多的不足,结构的不合理性直接导致许多的资源难以得到合理地配置和利用。
  其次,现有的财政支出缺乏一定的透明性。纳税人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纳税,了解税款的实际使用方向,真正地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这一点既能够促进税款的高效利用,还能够真正地维护纳税人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XX来说,在进行财政支出时必须要对财政支出的各项范围进行进一步的公示,保障社会公众能够了解财政支出的具体情况。其中,地方XX在进行财政支出时缺乏一定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导致现有的财政支出难以落到实处,各项资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和利用。从目前来看,我国还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许多纳税人无法对税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最终导致许多税款的大量浪费,对于我国的中央财政预算来说在进行具体的纳税财政审核时,现有的审议过程往往较为简单,无法保障整个击球过程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另外在整个财政支出审核过程完成之后,国家并没有对具体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公开,同时也没有接受监督机关的监督。这种不透明的财政支出直接影响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最后,公众缺乏决策权,难以为国家的财政支出提出各项意见。从目前来看,我国地方XX还没有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许多民众无法参与进社会公众的事物之中,个人的知情权和决策权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往往直接由领导部门和领导机关来进行个人的决断,最终导致资金使用效率的极大下降。地方财政机关在进行各项财政支出时,没有对最终的分配方案和分配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公示,许多民众难以参与竞争的决策过程,外加上现有的监督机制难以实现一定的作用,最终导致地方的财政支出无法落到实处,这一点不仅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无法促进社会的平稳运行。现有的地方财政支出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往往直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进一步的变动,难以站在更加合理的角度来进行统一的规范。这种缺乏外界监督的财政支出制度,这不仅影响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还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在进行财政预算时,管理机关必须要站在世界发展的角度了解纳税人的内心需求,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表达自我意见的平台,这一点既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提高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只有给予公众积极参与的权利才能够促进资金使用率的有效提升,实现国家的又好又快发展。
  4.2.4纳税人不公平待遇
  纳税待遇是影响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提高的重要因素,纳税制度越不不公平,就越不利于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的提高。在我国,受传统相互攀比心理影响,当纳税人感觉自己在纳税环节受到了不公平待遇时,纳税人就会对纳税行为产生厌恶感,进而会采取实施纳税不遵从行为。在税收实际征管过程中,受征税人员素质、征管实际困难、稽查面及处罚率、征税人与纳税人的亲疏远近关系等因素影响,同行业、同规模纳税人可能缴纳税款不同,也可能缴纳税种不同;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城镇的纳税人可能适用税率有高低差别;同一街道、同一市场的纳税人也可能存在有的人纳税,有的人不纳税的情形。以征税人与纳税人的亲疏远近关系为例,尤其是在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过程中,与管理人员有亲戚朋友关系的业主往往得到各方面的纳税照顾,可能少纳税或者不纳税;与管理人员没有任何关系的业主,往往严格按规定缴纳税款,在办理涉税事宜时也要严格按规定审批;而与管理人员有“过结”的纳税人则要承担更加不利的纳税后果。这就会给纳税人的纳税心理造成极大的反向刺激,少缴税的纳税人会追求缴纳更少的税款,或者不纳税,纳税较多的人受此刺激也会趋于少缴税或不缴税。

  第五章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提高税收遵从的对策

  5.1完善制度建设

  5.1.1进一步完善税法和税制
  新公共管理理念要求行政运行需在法律环境之下,因此,要想利用新公共管理理念促进中国税收遵从度的改善,必须要具备基本的税法与税制的更加完善的背景,我们对法律法规的规范必须放到第一位。针对我国地税征纳过程中的不遵从现象,首先应该积极推进地税税法体系的完善。由于我国税法税制的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我国的税收遵从度,因此有必要完善税法体系。
  要完善税法体系,必须结合我国税收现状,在对我国税收不遵从现状以及原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加快税收立法进行,提高税收立法的法律效力。通过建立与税法税制相结合的税收程序法、税收组织法和税务行政复议法等辅助性法律。通过建立这一完整体系的税法税制,增强税法的权威性,提高对纳税人的约束力,从制度上减少导致纳税人不遵从行为的漏洞,为征税人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在完善税法体系的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我国税收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争取和吸纳纳税人的建议和意见,注重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5.1.2规范税收征管程序
  不合理的税收征管程序不仅会导致税务人员的征税行为被干预,不能保证征纳行为的一贯性和一致性,导致税务人员执法的任意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降低纳税人的遵守度。同时,对于纳税人而言,征管程序的混乱将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出现,增加纳税人在经济和心理因素方面的成本,也会降低纳税人的遵从度。因此,应加强税收征管程序的规范性。
  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最根本的做法是使这些程序合法化,成为纳税人和税务人员双方必须遵守的行为守则。税务机关人员应确保根据既定程序进行自己的征管行为,以确保自己行为的一致性和一贯性,从而减少自身执法的任意性。这种方法可以消除税务人员因程序的不完善而导致税务人员随意征税以及钻程序的漏洞,从而杜绝税务执法中不正之风。同时,税务部门应加强税收征管程序的推广工作。这些努力不仅确保纳税人按照这些程序缴纳税款,减少遵守成本,而且还可以加强普通公民以及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这种做法是保证公众顾客地位的重要措施。
  5.1.3加强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仅是管理者,也是服务者,因此提高其服务意识促进税收服务体系的完善也是提高税收遵从度的有效的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不仅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信任,而且也提高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认同感和纳税的自觉意识。同时,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可以减少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因此,必须考虑促进纳税服务体系的完善。
  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纳税人应该被视为客户,以客户为导向,将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以纳税人的满意为目标,通过实际的服务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从而减少税收的不遵从现象。其次,完善税收征纳中的激励制度和监督制度。通过涉税部门内部和来自纳税人的监督,实现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税收服务。最后,就是要将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税收服务作,以法律法规以明文规定下来。对于那些未遵守这些规定而导致纳税人不能享受到优质税收服务的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要进行惩处。
  5.1.4加大税收执法过程中的执法力度
  我国的税务稽查水平和违规处罚相对较低,这直接导致纳税人的逃税机会成本很小,因此纳税人都抱着侥幸心里试图采取偷漏税行为,而这种行为将形成更加猖獗的逃税氛围。纳税人竞相效仿必然对我国税收工作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因此,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稽查水平,严惩偷漏税行为。
  税收机关增加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强度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扩大税务稽查面,提高稽查率。由于我国税收税收不遵从现象涉及的领域比较广,而税务部门的稽查力度不够一致,因此要提高税收遵从度必须从这一点出发进行解决。通过尽可能在税收领域对偷税逃税进行大范围的的稽查和打击,以减弱逃税者的侥幸心理,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守。其次,应该加大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国税务部门针对偷税漏税企业的惩罚力度一直较弱,造成纳税人逃税漏税等违法成本太低。因此,应依法加强对这些行为处罚力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处罚措施确定下来,使偷逃税者不仅仅受到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必须要追究这些偷逃税者的刑事责任,造成他们心理上的冲击,达到降低税收不遵从度的目的。最后,应该加大对税务部门内部监管,对税务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与纳税人相串谋行为进行依法打击。由于征税人和纳税人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容易导致税务中的寻租现象。因此必须加大对征税人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打击。通过没收他们非法收入、诉诸法律、社会公告等行为预防这些行为的发生。

  5.2加强宣传教育

  5.2.1加强征税人员观念的转变
  加强税务部门依法治税观念的宣传教育,让征税人员进一步了解到自己的职责所在,提高税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减少违法乱纪行为,从而提高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征税遵从度。
  以教育方式提高征税人员法制观念,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得到实现:首先,可以进行定期的税法法制讲座。通过讲座的形式增加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让每一个工作人员都熟知自己的工作岗位法律风险,懂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危害后果,可以促进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依法治税。其次,可以在税务部门内部不定时地举行税收法制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竞赛获得开展,鼓励那些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征税人员,在部门内部起到激励作用,促使全体税务人员征税观念得到改变。最后,可以举行一些典型的案例分析,进行廉政教育,可以选择发生在人们身边为人们所熟知,同时又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的案例,以此来加深税务人员印象,促进工作人员征税观念的改变。
  5.2.2提高纳税人缴税的主动性
  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开展广泛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纳税人详细了解其应纳税情况,认识未及时缴纳税款形成偷税漏税可能带来的后果。这种宣传教育可以增加纳税人对税法的储备,减少无知性税收不遵从的发生。同时,可以通过宣传税收不遵从案例以及产生的后果,达到对纳税人的震慑作用,减少自私性税收不遵从的发生。
  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可以从以下几点开始:首先,XX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有效的税法宣传。如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大厅、公共场所、住宅区等进行税法宣传材料张贴和分发,并组织税务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使这些税法税制深入人心;创新纳税宣传形式,要根据受众的不同类型与需求,开展分类宣传,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个性化的税收宣传体系势在必行。这对于全面满足纳税人的各种层次的需求意义重大,更有利于纳税人做出税收遵从行为。
  第二,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在媒体上解释税法内容的同时安排一些典型案例的宣传活动,用生动案例教育使纳税人增强自我纳税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势必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宣传教育活动必须能够保证取得一定的成效,并在规划和实施这些活动时应尽可能降低纳税遵从成本,确保税收征管部门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同时要发动社会组织尽可能多地传播各种税法知识,减少纳税人的自私性纳税不遵从和无知性不遵从现象的发生。
  5.2.3组织征纳双方合作和交流
  由于纳税人和纳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以及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之间缺乏必要的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交流,造成了税务管理中的许多税收不遵从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建立联系,不仅是合作和交流,而是要更好地建立和谐的关系。
  为了促进纳税人和纳税人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设法成立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之间的激励合同。建立这种激励合同是指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在关系之间建立适当激励关系。一方面,应鼓励税收人员向纳税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减少税务遵从中的信息成本。这项措施在促进税务人员和纳税人之间的合作方面发挥了非常有效的作用。另一方面,亦应鼓励纳税人向税务人员提供真实的收入信息资料。通过这种方式的信息交换,实现双方的最大效益。二是建立合理有效的信息渠道。现如今中国XX部门和公民之间的沟通渠道还不顺畅,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税务部门应充分利用这种信息通信工具。

  5.3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5.3.1增加纳税服务渠道,改造纳税服务手段,打造高效纳税服务平台
  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知识经济与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增加纳税服务渠道有利于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能力,能够合理满足纳税人不断变化、提升的服务需求,帮助纳税人减少税收遵从成本,从而提高税收遵从度。具体而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遵循国际惯例,建立税法公告制度。税务部门要增加税法的公告渠道,除了在指定的刊物上登载外,还应该在办税大厅设立固定的公告专栏,及时公告新税法并对主要税制做出详细的解释;同时定期向纳税人散发纳税宣传册子、税法汇编等资料;积极利用社会传媒,广泛宣传税收政策,确保税法公告及时更新,保持时效性,尽可能使纳税人对税制变化有一定的预期,减少纳税人决策的失误与社会资源的浪费。税法一般应该在生效之前公告,否则将难以发挥税法公告制度的作用.这就要求税收的立法要慎重,切莫仓促公布执行。
  其次,要加强税务咨询建设,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纳税咨询辅导是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纳税咨询辅导服务,纳税人可以较好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了解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方法,提高对税收的遵从度。在纳税咨询规范建设中可以尝试:首先,建立纳税咨询闭环运作机制。对大部分纳税人的咨询,税务机关要按通常标准的要求记录在案,做到准确、真实、有据可查,完整记录纳税咨询辅导从受理、解答到意见反馈、跟踪回访的整个过程,方便于各级税务机关对纳税咨询辅导效果进行分析,也便于对咨询工作人员进行合理考评。要积极推行实施纳税咨询限时回复承诺制度、咨询满意度调查制度与跟踪回访制度,以提高纳税咨询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同时要建立纳税咨询服务指南库,按照统一组织、各级参与、国地协作的原则,建立起内容完整、分类相对科学、准确实用的全国统一的纳税咨询服务指南库,为纳税人提供权威、统一、实用的税务相关问题解答,并作为各级税务机关执法与广大纳税人履行义务的重要参考,使纳税人由无知型不遵从转变为自觉的税收遵从。
  5.3.2以“纳税人体验”为导向,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
  税收服务需求导向原则是建立基于税收遵从原则的税收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因此合理分析纳税人对税务服务的需求,有助于满足广大纳税人的需求,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性。纳税服务需求是指税务部门采用专业方法收集纳税人对税务服务的需求,并对其进行科学详细的分类和分析,最终提出满足纳税人需求的解决方案。税务服务需求分析是税务服务工作的最基本要求。没有有效地组织和实施税务需求分析,税务服务就不能正确持续地进行。
  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是优化纳税服务方向。根据马歇尔的需求层次理论,纳税人对税务服务的需求是多层次和不确定的:纳税人可能同时有不同的需求水平,他们的表现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不同类型的纳税人们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即使是同一个纳税人,需求也不是静态的。税务部门必须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指导,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从而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税务服务需求分析需要解决以下关键问题:
  首先,收集纳税人的需求。纳税人的需求是一般性的陈述,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需求,偏好和期望。需求表明“纳税人想要什么”,是纳税人对服务的总体要求;偏好表明“纳税人更想要什么”,是纳税人带有明显个人价值取向的选择。除了征税人了解纳税人的一般需求,还要努力获得他们的首选信息。纳税人对服务的偏好直接决定了服务的数量,规模和标准。期望指“纳税人想要的服务应该是怎样的”。事实上,期望表达了纳税人心中对于服务的标准。了解纳税人对服务的期望,对于税务部门准确提供和评估服务非常重要。
  税务机关应通过各种方式收集纳税人对服务的期望,调查纳税人所认可的优质服务的标准和要素,深入分析这些标准和要素在不同纳税人群体中的受关注程度的差异。
  第二,整理纳税人的需要。最初获得的纳税人的需求信息通常是巨大和分散的,税务机关必须分析收集的信息,以便从纳税人的个别需求中找到共同的需求。显然,共性需求的满足更有规模性与社会性,更加符合效率原则。
  第三,满足纳税人的需求。对纳税人的需求,偏好和期望的研究是要确定需要满足的需求以及满足需求的形式基于成本效益考虑。从成本效率的考虑服务应该解决大多数纳税人的共同需要。当然,对于少数纳税人来说,个人需求也可以通过提供个性化服务来满足,而不违反效率原则。同时,对于纳税人的核心需求和非核心需求,税务机关应采取相应措施,分轻重缓急予以解决。
  针对纳税服务的不同需求,税务机关需要提供个性化的税务服务。个性化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就是考虑到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努力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借鉴国外经验,创新服务的形式,努力实现税务服务个性化。例如,开展提醒服务。纳税人在纳税登记,纳税申报,纳税等环节可能发生税务犯罪时,相关管理层、服务人员应及时提醒纳税人依法履行义务。再如,可以执行贴近式服务。这要求税务管理员对新开户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数据收集和现场调查,同时实施“一对一”咨询服务,对其应纳税种、税率、税收利率、税基以及申报期限、法律责任、基本权利和义务,做出系统、详细、准确的咨询,使其了解和掌握税法,熟悉税务办理程序。
  5.3.3广泛应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
  把握技术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是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国家推动税务服务的基本工作方法。降低税收的成本和提高税收的效率是纳税人最基本和直接的要求。因此,具有准确、经济、快速的信息技术在税务服务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X早在上世纪五十和六十年代就开始实施税收信息管理技术。目前,X联邦税务局在马丁斯堡和底特律设立了总部计算机中心,在10个城市包括亚特兰大和费城设立了10个区域服务中心。63个地区税务局和近700家税务机构使用计算机系统,几乎所有税务工作者,包括直接面向纳税人的7万名一线纳税人,都依赖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天工作。X联邦税务局系统(IRS)系统目前拥有超过150台主机,超过1620台中型机器,超过100,000台个人电脑和超过30,000台笔记本电脑。该网络有四个主要WAN,1182个局域网。网络每年处理1.82亿次呼叫。其他发达国家同期基本上也采用了计算机等信息技术。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利用信息技术提供税收服务的过程中,世界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通常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来减少税收管理快速变化带来的风险。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体一般先进行研究,然后逐步进行推广。例如澳大利亚,税务机关先在纳税人中间就信息获取、税务处理和相互交流进行广泛的纳税服务方式(因特网、EMAIL、邮寄、面对面、电话、纸质等)偏好调研,最终确定应该优先发展的纳税服务提供方式。瑞典则采用了传统方式的现代化改造主要包括面对面服务、纸质传递等,提高效率。也有国家采用多种纳税服务手段,供纳税人自由采用,然后根据采用情况选定优先发展的模式;同时对现有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和优化,特别是继续推动纳税人自助服务,既方便纳税人,又减轻税务部门的负担。

  5.4以纳税人满意为导向,建立绩效评估体系

  5.4.1建立税务部门征税评估体系
  新的公共管理理念的最终评价建立在具体的评价体系之上,如何评价行政绩效是有具体的指标的,税务工作也不例外。在遵循新的公共管理理念的指导下,需要建立相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和具体目标。对税务部门的征税活动的绩效评价是促进地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地税部门的征税评估体系。而建立这一评价体系应考虑税务部门的总体任务和目标,以目标为导向,从税务部门的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结合,建立一套完整实用的体系。首先,建立一个完整有效的组织绩效评价机制。在组织绩效评价机制的建立中,组织绩效评价机制应该保持一致,组织的目标和评价指标要以定量的方式使税务组织内部不同的小组织进行有效比较,从而鼓励各部门开展竞争,并与组织的负责人的绩效挂钩。以市场经济的竞争理念促进各组织的工作,从而促使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其次要建立健全个人绩效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不使用单一的定量指标,应结合某些定性指标,例如将人力资源管理纳入评价体系,并由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下属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以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工作,可以更好地以新的服务理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这项服务可以减少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同时还可以改善征纳双方之间的关系,促进整个税收领域的和谐。
  5.4.2完善纳税人信誉评估体系
  由于上文所述各种原因,纳税人总是会出现各种形式的税收不遵从现象。这就要求税务机关继续跟进各种税收征纳情况。对此,有一个很好的监督措施,也就是改善纳税人的信誉评价体系。通过建立这样的评价体系,税务机关可以很好地控制纳税人的税收信用,有利于税务工作的发展。
  纳税人的信用评级制度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这种信用评估制度必须涵盖所有纳税人,不应对个别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待遇。由于歧视现象不仅可以给一些纳税人逃避税收的机会,还会造成纳税人之间的不平等感,这种不公平的感觉会导致整个税制环境的混乱,会鼓励逃税。其次,可以在纳税人的信用评级体系与其他优惠措施之间建立联系,对信用程度高的纳税人实施更优惠的税收政策,而信用不良的纳税人应注意日常监管调查,终止这些纳税人的逃税行为。最后,这项信用评估的结果应该及时公布,不仅可以在对纳税人的监督中发挥一定的作用,而且可以利用社会上产生的反响对纳税人心理产生影响,从而提高纳税人主动纳税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税收不遵从机会成本就会上升,大多数纳税人会选择依法自觉纳税,以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
  5.4.3设置税务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互评体系
  在当前的征税过程中,由于双方缺乏良好的沟通,征纳双方不了解对方的想法,很容易产生一些极端的抵抗情绪,这对税收的征收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双方应该尝试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建立一个相互评估制度。
  这种制度的建立应该从以下几点:一是建立税务部门的纳税人评价制度,主要是指上述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通过这一评价体系,税务部门可以更深入的了解纳税人。第二,应成立纳税人评估征税人,即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这种评估制度可以保证纳税人的客户地位,确保他们的权利得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尊重和认可,可以鼓励征税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如果条件允许,那么这种评估的结果应该纳入纳税人绩效评价体系,作为组织和个人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使征税人将为纳税人服务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结合在一起,以便它可以纠正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权益侵犯。而当纳税人的权利得到尊重时,他们也会更积极主动依法纳税。

  5.5以市场为调解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5.5.1进一步加强涉税服务外包
  XX服务外包是改变公共服务体系尝试之一。税务部门作为XX职能部门,也面临税收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与变化和公共服务的高成本和低效率的矛盾,迫切需要改变税务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导纳税人外包税务相关业务,改变过去的“保姆式”XX管理,利用中介的技术和专业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基层税务机关的审计,咨询,咨询工作量,降低征收成本并提高征管质量;对纳税人而言,充分竞争的市场允许纳税人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从而提高申报的质量,增强抵御税务风险的能力;对中介机构而言,服务外包从以XX服务外包为主向XX引导、企业发包的社会化外包转型,扩大了中介业务范围和业务量,从而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规模。
  5.5.2引入涉税中介机构
  引入各种中介机构,根据“风险控制”,“执法配套”,“效率优先”三个原则在业务需求,中介机构准入,中介机构评价和中介机构退出等方面明确程序,细化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外包客体的准入门槛,彻底隔断承包涉税XX服务外包的中介机构与纳税人的直接联系,有效规避执法和涉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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