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为适应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国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行政法治建设不断得到发展。我国行政法治经过不断摸索前行后,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法治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随着法治XX建设,我国XX职能开始从以前传统的管制型XX,不断转变为现在社会发展需要的服务型XX。“XX职能的转变要求行政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观念,不仅在思想方面严格遵守依法行政,更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做到程序和实体合法,让自身的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行为都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本论文从分析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加强我国行政执法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行政法制;建设;路径

在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能够不断发现在现有的行政监督机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不断地进行完善。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系中,注重强化权力机关以及司法机关对行xxx力的监督职能,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完善行政部门内部的监督,调动广大人K群众,社会媒体对行xxx力的社会舆论监督,促使XX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行政法治环境对于行政法治建设及其重要,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是推进行政法治建设的基础。国家特别重视社会矛盾,公民权益的保护,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同时通过各种方式提升公民法沿意识,人人做到知法、守法共同构建和谐行政法治环境,为完善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1.行政法治概述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党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2004年xxxx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确定了在2014年建立法治XX的奋斗任务’怎样不断力口强行政法治建设成为现代我国行政法沿建设的重要任务。
1.1行政法治建设概况
我国行政法治建国后得到初步发展,经过不断摸索前行后,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法沿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1.1.1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初步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法律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制度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对法制建设日益重视,行政法制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规范行xxx的授予、行使和对行xxx进行监督的行政法律体系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零散到规模,迅速发展。逐步形成了以《行政诉讼法》为开端的,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個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和《行政强制法》等为主要架构的行政法律体系。
1.1.2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
随着法治XX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和XX与市场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XX职能开始从全能型XX向有限XX、从管制型XX向服务型XX转变。同时,XX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不但在思想上树立起了依法办事,依法行使职权的观念,在实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中,大多数行政工作人员都能够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使自己的行政行为、行政管理活动都合乎于法律规范之中。
1.1.3目前,我国已依据法律和宪法规定,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内部监督体系包括: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对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互不隶属的行政机关之间的互相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特别机构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审计监督、法制部门的监督、国家预防腐败局)。外部监督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政XXX监督、司法机关、人民政协、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1.1.4行政法治环境对于行政法治建设及其重要,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是推进行政法治建设的基础。
社会矛盾的产生,公民权益的保护,各项K生事业的发展等一系列问题,都可能使行政法治环境处于不安定的状态。这就要求不仅XX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及时作出各种应对措施化解社会矛盾’以公民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发展各项民生事业。同时通过各种方式提升公民法治意识,人人做到知法、守法。共同构建和谐行政法治环境,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1.1.5行政法、冶建设遵循的主要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这是对XX行为的宵耍耍求’耍求行政行为以不得违宪为前提,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实体规则和法定程序,做到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切实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职权法定原则,指XX、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行xxx力的取得和存在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其行政职权;权责一致原则,如果行政行为违法越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行政行为造成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依法进行赔偿。法治XX不仅耍对不仅负责,还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有权必冇责,监督违法耍追究,权责相一致。
1.2我国行政执法基本现状
我国目前的行政执法基本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归纳:
第一,从种类上来说有直接冠以行政执法名称的规范;也有冠以行政执法监督名称的规范,当然还有大量存在的行政性规范性文件。
第二,从制定主体的权限上来看有法规,有行政规章,还有冠以各种名称的XX的非立法性规范文件。
第三,从数量上和质量上来看,行政执法规范的数量是相当多的,但质量却是良莠不齐。行政执法规范大量集中在非立法性规范文件上面,这种规范的数量说明了我国行政执法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下级XX更多的依赖上级指示和“红头文件”,而不是适用更高位阶的法律规范。这也从另外的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的非立法性规范文件的混乱。通观我国的各省的执法规范,我们发现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立法的结构上都存在着大量的相似之处,这种相似之处尤其体现在法规和XX规章上,是对于立法的成本的极大浪费,因此基于省级行政执法规范的适用的广泛性,统一全国省级行政执法规范将是其发展方向。
第四,执法规范的内容比较的全面,涵盖了行政执法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一般都能够比较全面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行政执法的内涵、内容、相关的制度设计、程序设计和对于违法行为的监督等方面做出较明确的规定。
第五,从执法规范的结构上来看,一般都已经是步入了相对完善的层次,结构的发展是立法技术完备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的整体上的立法技术已经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地方的立法尤其是立法的结构上面是否也达到了一个较高的高度,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探究。此外,立法成本和立法效益的考虑略显不足。
第六,从执法规范的立法理念上来看,不同形式的行政执法规范都在更新着自己的理念,由原来的管理理念向着执法理念和服务理念转变;并改变了过去那种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为内容的泛泛的执法原则;在规范的价值选择上更加的趋向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我国行政法治中存在的不足
2.1在行政立法方面
首先,我国的行政立法有些存在着XX管理民众的观念’缺少民主意识,内容主要以设置行政机关职权为主,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护涉及较少。其次,行政立法中存在一些原则性规定,内容不够详细,规则不够明确。另外,一些行政立法得不到及时的修改和清理,己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立法中存在的些许不足破坏了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实施效果。
2.2在行政执法方面
有些行政部门执法主体不合格,“官本位”的思想严重,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一些行政部门只享受法律法规中赋予本部门的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法定的职能,有法不依;根据行政相对人的不同,部分行政部门的执法态度和行政执法的结果也不相同,存在执法不公、粗暴的问题;一些行政部门对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没有明确的认识界定,造成法律法规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等等问题。
2.3在行政监督方面
从总体看,我国己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行政监督,但还很不完善。里然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内部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作了原则性规定,应该说我国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但实际上运作的内部监督有一定的局限,并不健全。客观因素影响主观因素,内部监督不够有力,很难落实到实处。外部监督机构和组织因为对信息掌握不够及时准确以及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监督质量不高。社会民众行政法治监督意识近几年有所提升,但真正的实现起来却比较困难。
2.4在行政法治环境方面
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中容易忽视了行政法治环境的建设的重要性。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富差距的扩大等一些社会因素容易产生社会矛盾,不利于行政法治环境的稳定。近儿年,随着法治理念的不断推进,我国民众的行政法治观念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在行政法治过程中还是存在些许阻力。真正的将民众的法治理念变为现实的民众法治,将我国XX管理职能转变为服务职能,健全稳定和谐的法沿大环境还需耍不断努力。
3加强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路径思考
3.1加强各地行政法制建设
3.1.1注重科学性与规范性相结合
为避免行政法规操作性不强,在立法的过程中应注重立法科学性与规范性相结合的原则。首先,科学配置行政主体的职权。根据《宪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一定的自主权限,把法律赋予行政执法主体的特殊职权,以法定的形式加以明确和界定,确保各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有章可循。第二,对于针对保护少数民族及各自治区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内容进行规范性、合理性设置,保证具有可操作性。第三,提高行政立法队伍的素质,使立法工作能够按照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要求进行。第四,大胆吸收和借鉴先进地区的行政法治的好经验、好方法,科学性、规范性的融入法律法规中去。
3.1.2注重调查研究与民意结合。
由于各地区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行政立法应立足丁各地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的需耍,在经济、文化、卫生、医疗等各方面给予不同的优惠与扶持,才能体现《究法》中保护各民族合法权益的宗旨。这就耍求在进行立法工作的时候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及时的探求立法所需要解决的问题,立法所需要保护的方面,这样才能体现出立法的价值与意义。同时,还应重视民意,尤其对于少数民族,立法工作应避免与其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等产生冲突,巧妙的将民族习惯纳入国家法的运行轨道。
3.1.3结合地方行政立法,完善行政法制体系
从我国行政法制数量和结构方面来看,我国行政法制体系缺乏系统性。我国对于散杂居的民族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相对较少,现行保障机制不足,虽然在一些法规中有所体现,但是对于我国广大的散杂居少数民族群众来说,还是微不足道的。我国在不断对原有的行政法律、法规修改、制定和完善的同时,应重视散杂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结合地方行政立法工作,根据各个地方具体情况,从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全面进行法治保障,同时重视法律法规的可行性,不断完善行政法制体系。
3.2加强行政执法建设
3.2.1重视各地区优惠权益的落实
在各基层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应重视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关于各地区特殊优惠的落实。可以通过以下儿个方面:一是要将法律、法规所赋于关于各地区优惠的职权真正的赋予行政执法主体,让行政执法主体熟识自己的职权内容,做到职权法定,有法必依。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主体保障权益的法治意识。三是在落实经济发展等方面依法赋予部门行政部门一定的自主权。四是设立特色机构,用以专门解决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的问题。
3.2.2创新行政工作方式
创新工作方法就是行政工作人员在遵循依法行政原则、职权法定原则、控制白由裁量权原则通过对旧有的观念工作方法进行变革,使之更加适合群众解决问题的需要。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群众有其白身的宗教信仰、语言文化、生活习惯,他们的思想观念,想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不同的。
例如,淮阳县城关回族镇推行的“2+2”创新工作方法,淮阳县民宗局在信访工作中提出的“问法问责”工作方法等等。行政职能部门在面对涉及民族领域的问题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本着行政法治理念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模式,贴合实际情况,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更好的为民族群众服务。
3.2.3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机制
为了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质量,将执法工作纳入各个部门的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将任务分解到各个单位和部门。定期考核,并与执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奖惩、任免、经济效益相挂钩,确定执法过程责任及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从而促使执法人员增强责任心,自觉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淮阳县城关回族镇的服务中心在处理行政问题时都会备档存放,责任到人,类似于这种的工作方式有利于促进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
3.3加强行政监督建设
3.3.1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为推进行政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建立建全行政监督检查机制,能够及时了解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避免不利于法治建设因素的产生。结合淮阳县各级XX及相关行政部门在行政监督中的做法,得到以下启示:第一,强化行政内部监督机构监督意识,加强内部监督队伍建设,促使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严格务实的对各部门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使其成为依法行政的真正得力助手。第二,行政监督检查部门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作出纠正和处理。对于一些怠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重视维护人民团结,促进社会稳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利用职权循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其相关责任。第二,对于一些处理过的人民事务,及时的统计结果信息,检查法律、法规执行和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好归档工作,便于日后工作的查询和一些问题的查漏补缺。
3.3.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建设,重视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律法规政策得到真正落实,加强基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的标准和程序,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建立以“四结合”为原则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机制:第一、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第二、公开性监督与公正性监督相结合。第三、广泛性监督与重点性监督相结合。第四、灵活性监督与实效性监督相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能够真实的反映出我国行政法治的进度,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能够及时的反应出行政执法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了解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便于不断改进。
3.3.3推行XX信息公开,提升XX工作透明度
重视XX有关民族信息的公开,提升XX工作的透明度,是行政法治建设的前提条件。XX要想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是一个公开透明的XX。加上各地人民群众由于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等存在较大差异,对于自身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对法律法规政策接触较少的地区,除了做好普法教育外,更加需要做好XX信息公开工作。XX要依照《XX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好有关XX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通过网络信息等平台,依法做好XX信息公开工作,使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都得到及时查询和了解。信息公开保证了XX在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下依法行政,避免一些纠纷和矛盾的产生。这样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信任XX,积极配合和参与XX工作,同时对监督XX行为起到一定的作用。
3.3.4提升群众和社会组织等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不断扩大监督层面,重视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重要作用。宪法中明确规定:“人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应该重视提升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第一,普法宣传,培养群众行政监督意识。第二,调动民族宗教人士,少数民族群众,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监督行政职能部门法治工作。这样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还提升了行政职能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4加强行政法治队伍建设
3.4.1提高行政执法干部的法治理念,定期培训
干部在法制工作中处于领导带头作用,是人民群众与国家之间的桥梁,提高干部的法治理念,增强文化素养,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使干部在加强团结、解决问题和带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XX积极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升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在工作当中,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支部XX培训班等。
3.4.2将民族宗教工作列为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奖惩分明
将民族宗教工作列为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各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项事业作出贡献并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XX或民族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大力推广先进典型。对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不主动,群众意见大,因工作失职、失察造成矛盾纠纷和损失的,遵循权责一致原则,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承担责任,依法应当赔偿受害者损失的赔偿损失。将民族宗教工作列为行政工作的考核,反应XX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视,能够有效增强行政工作人员的民族团结意识,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积极性。
3.5加强行政法治环境建设
3.5.1重视行政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
增强人民群众与行政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能够促进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例如,交友宣讲机制是指为了更好地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和交流,淮阳县党政各管理事务的领导干部联系分别与宗教活动场所和各村结对,与各界行政人员和人民群众交友的工作方式。通过这个制度,拉进了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使党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的掌握人民群众的情况,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交友宣讲机制对于人民生活是一种权益保障机制,使人民群众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能够好的与之交流,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更好的落实。定期走访,每月聚会,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在政法治建设中,可以提出类似于交友交友宣讲这样的工作方法,例如,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机制,从根本上树立行政人员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的意识,拉进之间的感情,增加之间的交流,以便更好的解决人民群众的切实问题。
3.5.2及时化解民族矛盾和纠纷
为了更好的完善行政法治建设,对于一些容易引发民族纠纷问题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定期走访,定期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民族聚居区由于其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往往一些隐藏在社会下的不安定因素不容易被发现,然而这些不安定因素如果不加以重视,很容易引起民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法治环境。对不安定因素定期、定点排查,并且谁主管,谁负责,逐级上报。这种工作排查方式是由这样特殊社会背景下所决定的,是为了保护民族的合法权益不受一些不安定因素的影响,是为了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建设。
定期排杏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都是为了及时、合法、合理的解决民族问题。民族问题是在民族聚居的地方无法避免和回避的,只有正确的面对,积极做出有效的加以解决,才能更好地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XX职能部门保障社会安全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民族纠纷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族地区民族聚居区的行政法治建设需要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社会坏境稳定了,法治建设才有可能顺利进行,经济社会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5.3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不仅要求XX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也包括要求公民要人人知法,人人守法。只有民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了,才能为依法治国打一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各地区民众由于历史原因、宗教信仰、地域差别等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民众的法律意识受到民俗观念的影响严重,加上日常生活中与法律接触较少,法律知识匾乏,法律观念淡薄,这些对权利的行使,义务的承担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妨碍了行政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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