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摘要: 当前,面对全球日益紧张的自然资源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世界各国已经意识到传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不可逆转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极大地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长此以往,人类的生存将遭受巨

  摘要:当前,面对全球日益紧张的自然资源和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世界各国已经意识到传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系列不可逆转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极大地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长此以往,人类的生存将遭受巨大的威胁。因此,如何实现经济的绿色、稳定发展,便成为了当前各国XX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循环经济在这样的背景下再一次被人类重视了起来。近年来,有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研究曾出不穷,较多的实践证明,国家的税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循环经济的发展,它所发挥的作用在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不可估量。
  鉴于此,本课题重点研究了循环经济模式下我国的税收扶持政策,使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适合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本文首先就循环经济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并指出我国范围内存在的三种层次循环经济模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税收政策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影响,说明了税收政策在循环经济模式下不可替代的作用;然后对我国循环经济及相关税收扶持政策的现状进行了解析,发现当前在循环经济领域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得出改革我国税收政策的方法,提出在循环经济模式下调整当前税收扶持政策的原则和路径,并以此为框架,为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改革提出了新的选择,分别从改革旧税与开征新税两大角度入手详细进行了分析。
  本文的研究,不但丰富了循环经济与税收政策的部分理论,而且从微观的角度对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进行了深入分析,这对于改革我国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税制与税种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税种;生态环境;税收优惠

  第一章绪论

  1.1选题背景和意义

  经济发展作为人类社会前进的根本动力,多年以来一直是我国XX推动社会进步的核心路线之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成为了我国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基础,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它所带来的一系列资源与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存环境,导致生态问题频繁发生,这种粗放型的传统式经济发展方式引起的资源环境压力也成了世界各国共同需要解决的问题。20世纪末期,我国XX为缓解上述压力,由国家环保总局首次提出了以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双赢的目标,此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针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探索与实践。循环经济实际上指的是资源循环经济,主要通过清洁的生产方式让企业的资源能够被重复利用、高效利用,以及使不同行业的资源能够产生互补组合,实现整体社会资源的优化利用。
  当前,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针对循环经济如何深入发展的课题,XX也采取了多个方面的积极措施,如通过创造就业机会,倡导积极完善财政税收政策等措施来推动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经过多年的是深入探索,全球各国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推动基本达成共识,那便是循环经济的发展无法凭借完全的市场调节来实现推动和控制,也就无法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鉴于这一问题,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使用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来推动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事实证明,XX税收政策非常有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通过税收手段推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目前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尤其表现在税收政策还没有充分体现出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没有形成系统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完备的政策体系,税种设计不合理等方面,税收政策对于调控循环经济发展的作用还发挥得比较有限。基于上述背景,本课题重点在于对扶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进行研究。
  本课题的研究,对于填补我国XX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方法空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同时对于在当前条件下我国XX积极调整税收政策和税制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此外,本课题的研究对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及应用综述

  1.2.1国外研究及应用综述
  由于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国外起源相对较早,而且众多的实践证明了税收政策对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国外一些发达国家针对循环经济的税收扶持政策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和应用。
  上世纪末期,X亚利桑纳州对企业销售税减免进行立法,规定凡是对污染控制型设备进行购买的企业均可以减税10%;而康奈狄克州更是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立法,规定对于那些回收再生资源重复利用的企业可以减免这些税收;进入新世纪以后,XXX将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了使用范围,凡是涉及到公共事业或投资的,如城市废物处理、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都给予减免相关税费的政策优惠。
  在针对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中,XXX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就积极实行绿色生态税收,截止当前X的绿色生态税收主要有四种,即特殊化学品消费税、汽车使用税、开采税以及环境税。其中特殊化学品消费税又包含有多种税目,主要是特殊化学品生产税、特殊化学品储存税、使用特殊化学品再生产税、危险化学品生产税等;汽车使用税收也包含多种税目,主要有汽油税、使用税、销售税及原油进口税等;开采税主要是通过征收开采过程的消费税;环境收入税则主要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规定净利润超过两百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超过部分应该缴纳环境收入税。
  在日本,也通过一些立法来实施循环经济的税收扶持政策,日本XX的税收扶持政策涉及到很多方面,对一些公害防治设备,法律规定可以减免这类设备的固定资产税,最高减免可达到70%,而对一些环保设备,通过加大设备的折旧率来给予优惠,折旧率最大可增加20%。
  在德国,规定对那些能够减少环境污染的设备,可以只征收所得税,而不征收销售税,同时,对使用这些设备的企业在购置财政年度内享受较大的折旧优惠;在英国采取了限制环境污染的一些税收政策,如通过征收汽车税、污染税等绿色生态税来实现;在荷兰,针对环境污染设置了各种各样的税种,包括燃料税、粪便税、噪音税、汽车税等;在挪威,从上世纪末开始进行了绿色税收的深度改革,开始征收污染费等环境税,同时减少了其它非环境类的税费。
  在理论研究方面,许多国家的专家学者都针对循环经济发展与税收扶持政策进行了研究,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环境税、污染税的立法及实施方面。比较著名的研究成果主要如下:
  上世纪70年代,英国学者爱德华在其著作《生存的蓝图》中从生态学的理论高度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进行了探讨,揭露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性,提供了生态系统破坏、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等的资料、数据和表格,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当前的工业方式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必须通过国家XX制定相关的政策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型,逐渐摒弃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灾难才能够避免。
  上世纪80年代末期,X学者罗伯特在其文章《可持续工业发展战略》一文中首次提出了生态工业园的概念,他在前人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将整个工业系统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看待,认为工业系统中的物质、能源和信息的流动与储存不是孤立的简单叠加关系,而是可以像在自然生态系统中那样循环运行,这种循环运行的方式需要通过国家XX采取一定的经济、财政政策来扶持,文中同时对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实施的部分直接或间接的生态税收给予了肯定。
  本世纪初期,X经济学家韦斯顿在其著作《循环经济与政策》中指出循环经济模式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国际性的生态环境恶劣的问题,它的推广引起了很多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著作中重点针对一些发达国家对环境税、污染税等税收政策的改变及实施战略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并提出了控制当前环境污染和全球气候变暖的XX税制的初步框架。
  1.2.2国内研究及应用综述
  与国外发达国家的税收扶持政策相比,国内针对循环经济的税收扶持政策仍旧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主要是因为国内的税收制度自1994年才开始初步建立,税收制度及政策形成的时间较短使国内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并不太完善。尽管如此,近十多年来国内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且很多国内的专家学者在该领域内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2003年,学者吴小莲在《论绿色循环经济》一文中指出绿色循环经济模式是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作为一种生态经济,它的重要目标便是在于提高生态效率,增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循环,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化;文章同时提出任何国家只有沿着循环经济的道路前进,才有可能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只有将发展循环经济确定为经济发展战略手段,将绿色与经济发展进行充分融合,才能保证人类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文章中最后从政策角度、企业角度以及公众角度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方法与模式,重点在税收政策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企业科技创新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以及公众参与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同年,学者初丽霞在其文章《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政策措施研究》中指出产生大量废弃物及资源消耗巨大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类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全新需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以资源回收利用和可重复利用为主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了全新的经济形态。文中在对循环经济的定义、特征等进行明确阐述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经济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环境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完成了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深入探讨。学者梁劲等人在《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一文中指出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我国经济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而财政税收手段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介入有足够的理论根据,文中指出我国XX可以通过实施一定的财政税收政策来完成这种转变,但当前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生态性能较低,无法达到更加有效治理生态环境的目标,因此XX应通过加强建设更多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来促进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2005年,学者杨英在《论实现循环经济的经济刺激法律制度——以税收制度为例》一文中指出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它的高效运行需要有XX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根本保障,文章主要针对经济刺激法律制度这种外部性理论,提出了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模式的税收政策。学者林小香在《论循环经济的税收支持》一文中指出在世界各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制定各种各样的税收政策来完成,基于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仅仅是国家税收政策的一小部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种税收政策尽管与生态税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但又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国基于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主要分为两种,一为征税政策,二为税式支出,征税政策的目的是在于限制企业行为,而税式支出则是在于鼓励企业行为,二者相辅相成,互补扶持,文中特别针对我国基于循环经济的税收支持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三个方面建议,一是完善有关税种,二是开征新的税种,提升绿色率,三是加强税式支出。
  2006年,学者邵钰在《关于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探讨》一文主要针对我国的绿色税收体系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指出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恶化问题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如何有效的保护环境成为XX制定政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通过借鉴西方国家的较为完善的环境税制方式,在我国当前环境税制如资源税、消费税、建设维护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的基础上,结合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优惠税种,提出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绿色税收激励和约束机制,从而达到改善环境状况并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学者肖兴志、李晶在《促进资源再生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一文中指出资源再生产业主要是指资源的重复利用及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它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指出一个国家的财税政策对于促进资源再生产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之后针对国内发展的相关财政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分析,指出XX必须通过制定统一的、专业化的资源再生产的财政税收政策,并以此促进资源再生技术的创新和设备的使用,从而完成从财政税收的政策因素上为资源再生产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
  2011年,学者王晶在《发展低碳经济环境税制研究》一文中指出环境规制政策已经成为我国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不二选择,特别是在以“低碳理念”为引导的社会环境中,环境规制的相关政策已经成为XX进行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如环境税制,使用环境税制不但可以实现对环境的保护,而且可以将社会资源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进行内部化,从而达到对市场缺陷的弥补;文中指出目前国内的税制对于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再利用方面的因素还较为缺乏,主要表现在环境税费开征种类比较少,征收范围也较为狭窄,这使得环境税制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然后文章通过对国内外二氧化碳排放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证明环境税制的有效性,最后提出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环境税制改革应选择的路径。学者蒋文晴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环境税体系》一文中指出在未来时期内,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对矛盾问题是我国需要重点关注的课题之一,指出我国必须通过转变经济发展的方式来改善生态环境,同时主张合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税征收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环境税征收制度。

  1.3研究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1.3.1研究主要内容
  本课题以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税收扶持政策为研究对象,将主要研究内容分为以下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首先阐述了论文选题的背景及其意义,并就国内外有关循环经济与税收政策方面的理论进行了系统综述,最后提出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理论基础。在对循环经济的概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对循环经济与税收扶持政策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说明。
  第三部分循环经济模式下我国税收扶持政策现状及存在问题。重点就我国当前针对循环经济发展制定的税收扶持政策进行分析评价,并指出其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困难。
  第四部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选择。在前文分析我国循环经济税收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从多个方面提出推动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的建议及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总结与展望。对文章进行全面总结,指出论文中存在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
  1.3.2研究方法
  为完成本课题的研究,重点采取了以下研究方法:
  一是文献研究法,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深入挖掘了国内外相关参考文献并进行分析,综合对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等多个学科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认识,为后文展开论述奠定了基础。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法,通过对国内税收扶持政策的现状研究,结合循环经济与税收扶持政策的理论,归纳总结出全新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
  三是定性定量分析法,本课题的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但也适当结合了定量的分析方法,在论述过程中,适当以最新数据为基础,对税收扶持政策现状进行了阐述。
  四是归纳总结法,在得出研究的结论之前,充分对国外发达国家的税收扶持政策进行归纳总结,取其精华,保证其对中国特色循环经济发展的适应性。

  第二章理论基础

  2.1循环经济理论

  人类对循环经济的关注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开始出现一些异常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含可利用能源的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全球气候的变暖等等,造成这些状况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地球人口的急剧增长、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不断消耗。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关注生态环境恶化及可利用能源紧缺的问题,提出了追求循环经济和建立循环社会的目标,特别是在我国正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快车道中,实现以减少资源消耗和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我国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2.1.1循环经济的基本概念
  实际上,循环经济概念的最初提出是在上世纪60年代,它是由X经济学家波尔丁提出的,是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的,它的具体概念如下:循环经济是一种由多个要素组成的经济发展系统,这些要素主要包含了有人类、资源和科学等;同时,循环经济也属于是一种经济形态,它遵循地球上生态运行的自然规律,达到对自然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绿色生产。换句话说,循环经济就是要求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要在达到发展目标的同时遵循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将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经济规律完全统一起来,并将经济规律纳入自然规律之中,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它既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也是一种新型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又是将经济发展、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战略模式。
  2.1.2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
  由循环经济的概念可以看出,循环经济是一种闭环状态的经济,通过一系列对资源和生产过程的设计,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要保证不破坏生态环境,具体到企业中,循环经济的目标便是要让资源在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形成各类资源在各个企业之间的共享以及交换,甚至是相辅相成、优化配置,最终达到让每个企业都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如下图2-1所示: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中,始终围绕的是资源的节约、高效及循环,表现出明显的消耗少、排放低、效率高、可重复的特点。那么,要实现上述特点,就必须要求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本文将循环经济发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总结为三点:即节约化、再利用和再循环。
  节约化原则主要是针对资源使用的源头,它的真正目的在于降低社会或企业产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对于自然资源或能源的绝对消耗,这样能从根本上实现资源节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废弃、污染物的排放,如在工业生产中充分利用风能资源代替煤炭资源进行发电,即风力发电厂代替火力发电厂,便能减少对煤炭资源的大量消耗,而且还能够降低火力发电带来的硫化物等污染;同时,日常生活中使用纸袋代替原来的塑料袋,也能够降低白色污染的程度。
  再利用原则主要是针对资源使用的过程,它的最终目的在于能够延长自然资源的使用寿命并且增强自然资源的服务能力,也就是让自然资源能够多次、重复地以原始状态被利用,这种原则可以减少一次性污染物的产生,通过这样对资源的多次重复使用,能够使其得到利用率得到大幅提高,如一些电器设备采取模块化的制造方式,对一些元器件不时进行升级改进,对于整个设备来讲,升级只需要更换部分元器件即可,不必更换所有元器件,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相应的资源。
  再循环原则主要针对资源在使用完毕之后,它要求将自然资源使用之后的残余和废弃物通过一定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将其转变成为可重复利用的资源,这些可重复利用的资源一般与原本的资源状态不同,从而实现最终废弃物的减少,提升了资源的利用效率,此原则在日常生活、企业生产中表现为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等方面。
  上述循环经济的三个原则,始终按照节约化原则、再利用原则、再循环原则的顺序开展,实现资源全过程的高效利用。
  2.1.3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层次
  在经济学领域中,一般将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从低到高划分为三个层次,即企业循环经济层次、区域循环经济层次和国家循环经济层次,常常也被称之为小循环、中循环和大循环。
  小循环主要指企业内部的资源循环,衡量小循环一般是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的,将企业原材料的获取、生产、废物处理等整个过程中企业产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为主要标准,只有企业实现对原材料或资源的利用程度达到最高,并在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没有形成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才能被称之为企业循环经济。在企业循环经济中,针对原料的高效利用可经过两种手段来处理,一种是将原材料开采和运输过程中损失的资源进行追踪,将原料流失降低到最低;第二种是对产品生产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尽量实现废弃物直接或经过处理后在其它生产过程或其它企业的再次利用。总得来讲,要促进物质在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之间的循环,就必须将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连接起来,关键是在于对经济系统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理,企业的循环经济就是按照企业产品生产的需求,对生产行为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合理规划及高效利用,达到企业发展的最优循环。
  中循环是区域层次的循环经济,一般发生在城市之间,这种循环经济模式是比小循环更高层次,也更为复杂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在城市或区域之间实现产品的互换和资源的充分共享,形成城市共生形态,最终实现从上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能够转变为下游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料,从而延长了资源的利用时限,实现最优化配置。中循环在城市或区域之间的基本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产业园区主导型,该类型以一些生态园区为核心,所有资源在生态链上的使用都围绕一个和几个生态园区进行,如我国当前的一些石化企业工业园区;一种是城市产业关联型,即在不同的城市之间根据产业侧重点的不同进行关联,将资源可能产生的重复利用进行互补方式的组合,最终实现资源的节约。区域层次的循环经济往往以城市节能、城市绿化为主体目标。
  大循环即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也叫社会循环经济,具体是指整个国家的环境污染减少,自然资源消耗降低,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整个社会的负担达到最小,大循环的发展模式需要通过建立整个国家内协调的废物回收利用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多个子系统来完成,达到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形成资源——利用——再生资源的循环模式,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对XX提出了两方面的重要要求:一方面是XX要明确循环经济的最终发展目标,为社会生产、居民生活提供一个可靠的循环经济信息平台,并适时公布生态环境的有关信息,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是要求XX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支持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即通过立法来保护循环经济模式的良性发展,并监督各地方XX出台相应的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规章制度。
  可以看出,大循环才是一个国家追求的终极循环经济模式,而中循环以及小循环则是为大循环服务的,本文所研究的循环经济模式正是以大循环为基础进行的。

  2.2税收政策理论

  税收政策是指XX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税收政策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税收政策在国家政策中必不可少。
  2.2.1税收政策的组成
  税收政策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政策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调控作用,它的制定和实施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结合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可将税收政策的核心部分归纳为五大组成,即政策主体、税收目标、税收工具、税收机制和实施效应。
  政策主体是要说明税收政策是由何人来制定,又由何人来执行,一般而言,税收的一切政策都是由国家XX来制定,而执行则包括众多主体,如税务机关等。政策主体的明确能够确定该政策的影响范围和最终实施效果,如在我国,税收政策由中央XX制定,而执行者不但包括税务部门、财务机关,还包括有各级地方XX在内,同时,地方XX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根据权责制定本区域内的税收政策,也就是说,地方XX充当着双重角色。
  税收目标主要展现了XX制定政策的最终目的,这种目的与国家的经济政策相辅相成,根据国家进行经济宏观调控的几大目标,即实现经济增长、稳定市场物价、扩大民众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一般情况下,税收目标可能是四大目标中的全部或部分,而在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中,税收政策的目标将在上述四大目标的基础之上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税收工具是指为促进各级机构更好的完成税收目标所采取的一系列税收手段,从宏观上讲,税收手段只有两种,包括增税与减税,从微观上讲,增税还包括税收范围的扩大,以及税率提升等,而减税则可以包括缩小税收的范围、税率的降低、税收优惠等。
  税收机制主要是指税收政策最终得以实现所借助的渠道和系统,税收政策在制定完成后,在使用一定税收工具的基础上,还需要借助特定的税收渠道和系统,让税收政策完全转变为税收目标的具体实现过程,这便形成了税收机制,当前我国的税收机制主要包含了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收入分配机制,即通过居民收入标准,征收个人所得税,实现对居民收入的二次分配;另一方面是价格机制,这种机制的重要作用是调节某种资源的价格高低,通过征收相应的税种,避免社会生产的浪费。
  实施效应是指税收政策在实施之后所产生的效果评价,评价只分为两种,一种为有效,一种为无效,若税收政策在实施之后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则效果为有效,否则效果为无效,需要进行再次税收政策的调整。
  2.2.2税收实施效应理论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企业的经营都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这个利润是指税后利润,XX正是通过税收政策的手段实现对企业这类市场主体的利益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调节,这就使得税收政策在实施之后会同时对企业的生产行为和纳税人的消费行为两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根据税收理论,税收实施效应通常分为两种,无论对于生产与消费哪个方面,都可分之为替代效应与收入效应。
  2.2.2.1税收实施对生产行为的效应
  税收政策实施之后,会对生产行为产生两种效应,一是收入效应,二是替代效应。
  税收的收入效应主要指XX对商品、所得或者财产课税使市场的供求数量较征税前有所下降,也就是使得企业最终收入减少,这是因为税收在导致企业平均生产成本上升的同时,边际效益降低,必然使得企业总产出水平下降;同时,税收行为实际上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行为,是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利益无偿转移的方式,其最终结果是减少了企业的可分配资源。税收对生产行为的收入效应如下图2-2所示。可以看出,在税收实施之前,生产曲线PPF1主要反映了最终生产的产品X和Y的组合,而曲线I1则表示个人消费的无差异曲线,它与生产可能性曲线相交于E1点,只有在交叉点,生产者的利润才能够达到最大化。而在税收之后,由于企业可支配资源减少,生产曲线由PPF1转变为PPF2,这样就使得企业的生产曲线PPF2只能与相应的无差异曲线I2相交于E2,很明显会使得产品生产数量下降。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除了上述生产行为的收入效应之外,税收实施还会对企业的生产行为产生替代效应,在实际的税收政策中,很可能会出现政策是选择性的,只针对企业的某些产品征税,或者对不同的产品所实施的税收政策有所不同,典型的如税率不同,这就会使课税产品的成本与价格产生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企业通过采取减少课税产品的产量或干脆对该产品的生产,反而将更多的生产资源转移到非税产品或低税产品的生产上面。税收实施对生产行为的替代效应如下图2-3所示: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由上图可以看出,生产曲线为PPF,在税收实施前,曲线PPF与消费者的无差异曲线I1相切于E1点,切线为PP,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与消费者都达到了最大效益,而当税收实施在商品X上之后,商品Y和商品X之间的相对价格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QQ线代表了这一点,在新的价格比率条件下,无差异曲线I2与生产曲线PPF相切于E2点。很明显,消费者的无差异曲线发生了左移,I1与I2之间的差额便是征税带来的额外负担,对企业来讲,也产生了偏向于以Y产品的生产替代X产品生产的影响结果。
  2.2.2.2税收实施对消费行为的效应
  消费者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往往追求的是个人效用及福利的最大化,因此在消费行为中产品的价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产品的价格只包括了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成本而不包含资源消耗、环境破坏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如果一种消费品或是消费行为对环境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是没有为这些消极影响支付任何应有的费用的,由此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要么是XX出资治理,要么就任由了环境继续恶化。出于效用最大化的考虑,大多数的消费者都不会主动选择那些使用成本高、价格贵的节能、环保产品。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除了那些明显会危害社会和人们健康的产品会由XX严令禁止消费外,一般人们所需的消费品都是由市场自由供给,因此XX运用行政手段来管制消费行为显然是不起作用的。而利用经济杠杆提高产品的价格或是服务价格来达到限制消费的目的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即XX可以通过税收政策来调节产品的价格,增加消费者的交易成本,引导消费者向有利于循环经济模式的消费结构发展。
  税收实施对消费行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消费的收入效应以及其替代效应。税收实施对消费行为的收入效应,具体表现为当XX对某商种品实施税收之后,会使的纳税人的实际购买能力有所降低,从而使得市场对商品的需求量相应减少,那么纳税人消费能力就有所降低,一般来说,税收对纳税人的消费行为的收入效应主要由平均税率决定,平均税率越高,则消费能力损失就越大,收入效应就更加明显。税收实施对消费行为的替代效应,具体表现为当XX对某种商品实施税收之后,会使该商品的价格相对上涨,这就使得纳税人消费同一征税的商品得到的效果不发生变化,而相应的代价却出现增加,因此纳税人对该种商品的消费需求就会逐渐降低,甚至失去兴趣而选择另外一些非税商品或地税率商品来替代。

  2.3税收政策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关系

  就循环经济本身而言,具有多重特性,主要包括循环经济的公共产品特性、外部性以及社会性,它的这些特性都使得其与国家及社会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分别从上述循环经济的三大特性来分析它与税收政策的关系。
  首先从公共产品特性来讲,循环经济所需要的一切原始资源及其发展所依赖的环境,本身都属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重要特点之一便是具有非竞争性,这就要求国家必须对这些公共资源及环境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也就是说,循环经济模式的发展离不开XX的大力支持与保护。一般地,XX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借助立法的方式采取强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在循环经济模式的范围内约束人们以及企业的行为,这种方式属于支持循环经济模式的直接手段;二是XX借助软性政策来引导社会和人主动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这些政策往往能够让执行者获得一定的利益,这些政策可以包括有税收优惠政策、资源使用制度等,从而让一些企业从中得到效益,激发它们对循环经济的支持。税收政策便属于第二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方式,以保护环境或资源为目的的税收政策,不但能够为企业经营降低生产成本,调节企业利润,而且能够促进企业为实现最大利益而改变生产行为,实现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
  其次从循环经济的外部性角度来讲,循环经济是否能够顺畅发展,它对于社会群体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一些工业企业的生产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但也可能让社会获得利益,这便是企业的外部性。那么,循环经济的外部性也类似,同样具有正面与负面不同的外部性,若不发展循环经济,则社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因环境污染会产生负外部性,相关企业只考虑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对环境的保护,从而对社会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产生了负面影响;这时,如果XX能够借助政策的作用,将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外部性予以消除或转换,实现循环经济的正面外部性,但是,循环经济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它的正面外部性产生的资源属于公共资源,如何实现对这些公共资源使用的约束,并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对这些公共资源或环境的提供,XX的作用就显而易见了。通过XX补贴、优惠政策等手段,让企业所获取的利益和大众利于趋同,才是最正确的选择,由此可见,循环经济的外部性决定了税收政策必须支持其正确发展。
  最后从循环经济的社会性角度来讲,循环经济所涉及的不同层面,对整个社会有都具有明显的影响,无论是企业、地区或是国家层面,循环经济都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这是因为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是社会资源再循环的过程,通过再循环将不同层次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后的再次利用,在这种情况下,XX若采取一些政策,如对进行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企业实现相应税收优惠等,充分激励这类型企业采取循环经济模式不断发展;同时,XX也可以通过采取对企业征收垃圾税等措施,尽量降低社会整体废弃物的产生。毫无疑问,循环经济发展的目的在于推动和促进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模式,从这个方面来看,XX通过税收政策将使循环经济发展与企业的社会行为并存,因此把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去是必须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循环经济模式下我国税收扶持政策现状及问题

  3.1国内循环经济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因此出现的资源问题、环境问题也显得愈发突出,统计数据显示,环境污染问题对我国经济所造成的影响损失大约占当年GDP总量的2.1%到7.7%,生态破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大约占GDP总量的5%到13%,两者加总之和大约为7%到21%,显而易见,长期以来的粗放式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未来发展都将遭遇资源环境的强力约束和持久压力,采取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已经迫在眉睫。进入新世纪以后,XX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资源重复利用率,但是截止目前,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多年来,XX为实施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积极参与了全球范围内的清洁能源行动,而且也出台了一系列国内的生态环境保护、降污减排等政策和法规,例如在2000年后,我国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区域型可持续发展企业作为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并从理念灌输、技术研究、强制执行等多个方面在一些大中城市进行了试验,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5年来,国家针对工业三废(废渣、废气、废液)的排放及重复利用的管理力度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三废治理的脚步始终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这从下表3-1中三废排放量的逐年增加可见一斑。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总体看来,我国当前的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是大力倡导绿色经济发展,我国近年来所倡导的清洁生产、绿色生产是与联合国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相吻合的。绿色经济发展的主要策略是把环境保护不间断的应用在工业生产的整个过程之中,包括产品的生产以及服务的提供等,实现人类社会的绿色生态环境。我国绿色经济发展囊括了工业生产对环境保护的全部阶段,在进行工业生产之前都会预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将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尽可能的排除,实现清洁和绿色的生产过程,达到零污染、零排放,由此产生绿色的产品或者服务;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还特别注意对自然资源的节约,对生产之后产生的废弃物也要进行污染性的降低后才将其排放,真正将绿色经济贯穿于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
  二是我国逐渐形成了发展生态产业园区的思路和规范。所谓生态产业园区,是指以循环经济为根本的产业区域,重点体现在不同企业及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循环形态上,当前,生态产业园区已经成为国内新一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为加强生态园区的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规范,如在2003年出台的《生态示范园区规划指南》,初步明确了持续发展生态产业园区的指导思想,要求通过不断引进高新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结合区位优势,加强生态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形成完善的生态产业园区发展规范。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清晰的基于循环经济的生态产业园区的思路,遵循“以点带面”的方式进行逐步推广,基本流程如下图3-1所示: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三是我国循环经济已经产生了一定的特征与评价指标。近年来我国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它与我国的自然条件和国情进行了紧密结合,具有一些明显的特征:首先是以政策为主要手段,结合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方式,在保证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改善环境状况;其次是实现了在各级区域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探索,多年了在很多省市进行了循环经济的发展试验,并完成了这些区域的生产与消费的循环发展;最后是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以农业为根本,通过不断发展生态农业,创建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此外,我国的循环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部分发展评价指标,当前我国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主要如下表3-2所示: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3.2国内扶持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现状

  由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从税收方面予以扶持的政策还没有完全清晰起来,但是,在我国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中,依然有着对循环经济具有扶持作用的不少政策。
  3.2.1有关资源重复利用的税收政策
  实际上,我国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是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优惠》,这两个政策的综合使用,实现了XX对一些经营废弃物回收业务的企业的扶持,在这些政策中重点规定了这类型企业在利用工业三废进行重复生产的,可以享受五年内减免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只进行废弃物回收的企业,可享受增值税优惠的政策;对充分利用企业之外的粉煤灰、矿渣等原料进行新产品生产的,所生产的产品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些税收政策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在资源的重复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下表3-3所示为我国近三年我国再生资源重复利用总量情况表。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可以看出,我国近年来的再生资源回收总量逐年增加,到2010年,通过有效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实现节能1.79亿吨标准煤,占全国总能耗量32.5亿吨标准煤的5.5%,减少废水排放102.5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93.1万吨,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30.5亿吨,节能、降耗、减排效果显著。
  3.2.2有关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
  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在一些税收政策中都体现出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例如在新世纪之初国家连续发布的针对汽车排放物的消费税政策以及针对退耕还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等;国税总局规定凡是属于低污染排放的汽车,都可以享受减征30%消费税的优惠政策;而由于退耕还林出现的补助粮则完全免征增值税。此外,从2000年以后,我国还陆续启动了许多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政策,如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而且这些税收的规模逐年扩大,呈现不断攀升之势,下表3-4列出了近年来我国有关生态环境方面主要税种的税收规模。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由上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对于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方面表现得比较重视,但是尽管如此,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税种设置方面,XX考虑更多的是税收带来的财政收入,而对于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却被忽略了。
  3.2.3有关循环经济科技研发的税收政策
  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不断创新的科学技术,我国在对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让方面也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主要包括有:国家税务总局为鼓励科技创新及引进,规定凡是获得技术转让的科研单位均可享受免征其营业税;对一些针对各种行业的技术服务或咨询、技术成果转让的收入等都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国家还出台了鼓励企业提升科技研发费用的相关政策,例如如果企业对于新科技、新产品的研发所产生的费用持续增长,而且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则可以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百分之五十抵扣应税所得额;以及企业为实现技术或产品创新而购买的主要设备、仪器,若购买单价在十万元以下,则能一次或分次计入管理费用。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税制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也表现出国家对循环经济的的重视和扶持力度,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消除污染等方面更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来讲,我国当前的税收政策对于循环经济的促进还比较间接,作用也较为有限,这些方面都是需要亟待提高和加强的。

  3.3国内扶持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3.3.1我国扶持循环经济的相关税收政策并不完善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针对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还存在很多缺陷和问题,现有的税收政策没有针对循环经济发展形成标准化的、系统化的体系,基本处于一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状态,对循环经济的扶持依然比较间接,这导致了在此方面的税收管理所起的作用很小,XX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往往是通过直接投资,强制执行等手段进行的,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税收政策的作用,这些政策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变得可有可无,而政策出台也是因为其它更主要的原因而非循环经济。因此,在我国大部分的税收政策制定时,并没有针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进行通盘考虑,没有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作为政策制定的主要目标,从而表现出在循环经济领域的不完整性,以致税收政策难以有效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此外,涉及到循环经济的各个阶段,我国的税收政策并没有全部覆盖,比如在企业生产环节,我国还没有针对废弃物回收的相关税收政策,XX对环境污染的约束,仅仅使用了收取排污费的方式进行强制管理,这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会有太的负担,从而不愿意主动的花费精力在废弃物处理上,不利于整个环境的保护。
  3.3.2针对循环经济中资源的税收政策较为薄弱
  对资源的节约、再利用是循环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尽管我国针对资源税的开征很早就已经起步,并经过了多次的修订完善,例如2011年11月1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已经施行,此次修改涉及了原油、天然气计税办法,焦煤、稀土矿的资源税税额标准,以及对外合作开采海洋和陆上油气资源统一缴纳资源税等方面;尽管按照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油气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和税率,地方财政收入将会增加,有利于增强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治理环境等方面的能力。但即便如此,我国资源税所表现出来的扶持力度还非常薄弱,特别是在资源税的调节方面,我国资源税所调节的重点在于资源开发条件引起的收入差距,而几乎没有考虑到对环境的污染和对资源本身的节约方面的调节,这使得当前我国的资源税无法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性相协调,当然也无法实现节约资源的目标。实际上资源环节的税收政策的薄弱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课税对象十分有限,税额很低,我国的资源税的征收对象只局限在盐业、矿业、石油、天然气等方面,绝大多数的其它资源产品都不需要纳税,特别是在对环境影响非常大的森林、水资源、土壤等方面,这种情况直接造成了管理部门对自然资源保护的不力,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也是对这些资源浪费的纵容;其次是资源税税收的计算方式存在问题,当前资源税的计税基础是根据企业对资源的销售量进行的,而对于那些已经被开采但却没有进入市场销售的资源却忽略不计,使得企业可以放心开采、甚至积压资源,加剧了资源开采的混乱状态;最后是我国资源税缺少标准的执行过程,各地税务部门往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源税的征收,在一些资源方面的税率设置也不太合理,如一些有色金属矿的税率设置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资源的浪费现象。下表3-5所示为我国当前资源税税率设置标准。
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研究
  此外,属于资源类税种之一的土地使用税在征收方面也存在几方面问题,首先是收费大于收税的现象严重存在,就目前我国的土地而言,各级XX可以通过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来获得收入,主要包括有土地使用费、开发费、补偿费等,这些费用并非由税务部门收取,而多数由土地相关部门进行,所获取的费用不需要经过预算,数额巨大,甚至代替了税收;其次是税率的设计存在问题,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基础是根据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来获取的,这种片面的做法很难让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
  3.3.3我国的主要税种无法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中,生产环节是最为重要的环节,如何保证生产环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对资源的节约是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而在当前我国针对生产环节的几大税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都无法对循环经济的发展产生较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却起到了抑制和阻碍的作用。
  一是我国增值税相关税收政策中规定对于那些重复利用废弃物的企业及其所生产的产品可以适当减免增值税,但是,增值税作为一种中性税,对循环经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相反还具有一定的抑制性,这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首先,当前增值税设计的存在阻碍了对废弃物的重复利用,因此就增值税本身来讲,它是对产品增值部分开征的税收,但对于那些重复利用废弃物的企业而言,进行产品生产所需要的成本降低,这就导致了生产出的产品具有较大的增值额,增加了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显然对企业经营效益不利;其次,增值税加重了废弃物利用企业的税收负担,这是因为一般的废弃物很难获取到增值税专用的发票,而且即便能够获取到发票,也无法完全摆脱抵扣低而征收高的状况,使得这部分企业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但本身却要缴纳更多的税收,极大的阻挠了企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再次,增值税优惠政策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方面调整范围过于狭窄,当前明确规定的可享受优惠的资源仅有炉渣、粉煤灰、煤矸石等几大类,而发展循环经济的大部分产品以及许多相应的原料及产品尚未被纳入税收政策调控体系,无法享受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享受政策优惠的多数为利用固体废料的建材等初级加工品,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一些技术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利用废气、废液等部分项目,比如煤炭企业利用瓦斯发电机、重金属离子废水处理回用工程、硫酸雾治理工程等,由于没有直接对应的税法规定的产品,无法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减免政策,会挫伤企业投资这类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增值税征收上没有体现出重复再生资源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税负差方面,目前税法规定对从正规物资回收公司收购废旧物资最高按10%税率计算进项税,而对从民间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处收购的废旧物资不予计算进项税,税负存在不合理现象,导致再生资源和原生资源几乎没有什么任何差别。
  二是在另一大税种消费税的征收上,也表现出抑制循环经济发展的一些缺陷,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消费税的课税范围很窄,许多利用污染性资源所生产的产品并未被纳入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电池、塑料袋等高污染产品,这不但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还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其次,消费税的征收力度较弱,我国当前的消费税表现的征税税额较低,无法对一些重要资源的使用起到抑制作用,如重要能源之一的石油,同时对部分一次性资源也不能起到较好的节约作用,因消费税税额低的缘故,使得社会对这些资源的使用成本很低,极易造成资源过度浪费;再次,消费税征收与市场脱节,此方面的主要表现是针对一些资源的从量征收上,消费税无法实现与市场的关联,市场价格增长几乎与消费税无关,而且有些行业的消费税的税率设置也不合理;最后是消费税虽然在对按汽车的排气量和是否使用含铅的燃料实施了差额化税率,体现了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导向,但对更多商品的消费却没有考虑因消费行为而带来的外部成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作用十分有限。同时,缺少对新型清洁(或可再生)能源如天然气、乙醇、氢电池、太阳能和使用其他环保能源的车辆的优惠政策,使消费税无法起到鼓励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作用。
  三是营业税的征收问题存在一定的问题,目前我国营业税征收管理按照企业的性质进行了不同的划分,主要分为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内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这些企业不同的性质使得最终的税收负担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某些公司发的展积极性,从而抑制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是我国资源税调节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一是资源税征收仅限于矿产资源和盐,征收范围较为狭窄,而大部分非矿产资源及产品都未被纳入,比如水、森林、草场等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非矿产资源长期处于资源税调节范围之外,客观上助长了企业和个人对非矿产资源不计代价的掠夺性开采和浪费;二是资源税税率明显偏低,对资源所起到的保护作用明显不足;三是现行资源税计税依据不合理,以矿产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作为课税依据的办法,使得企业对可开采但无法销售或自用的资源不付任何税收代价,容易造成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对低品位矿、难采矿的浪费,同时资源的开采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及产生的外部成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被充分考虑进去,税制设计不合理,完全有悖于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
  3.3.4现行税制中缺乏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专门税种
  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在税收制度中开征专门的、多样化的环境保护税种对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对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定位不高,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税种,实际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税种长期缺位。采取收取排污费的方法远远达不到既定的目的:一是排污收费因为属于行政性收费范畴,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差;二是征收的范围较窄,对销售、消费环节考虑得较少;三是资金使用管理上也存在着一定问题,缺乏监有效监管。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征收排污费对环保的作用非常有限。而税收对资源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作用主要依靠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零星规定来实现,这既限制了税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调控力度,又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
  3.3.5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缺乏灵活性
  前文所述,我国税收政策的出台并没有专门针对促进循环经济而进行,因此一些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税收政策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发展模式,表现的较为呆板,缺乏灵活性。
  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中,规定凡是从事政策规定的环境保护的企业,相关项目所得,从该项目获得第一次生产收益开始,前三年都能获得免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从第四年至第六年则能享受减征所得税的政策,单从此项政策而言,能够对从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企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实际意义并不大,这种所得税政策对此类企业而言如同鸡肋,因为这些企业从项目开始至能够产生效益往往需要好几年的时间,而其获得效益的成本要远远大于普通的生产企业,这样一来,如果此类企业减免所得税的年限一过,企业会面临很大的税收负担,极有可能导致企业放弃当前的行业。
  此外,我国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之间产生互相冲突的现象,一个重在环境保护,一个重在节约资源,但却影响了环境保护,总体上得不偿失,税收功能相互抵消,例如我国增值税政策中对于剧毒农药等农业用品免征增值税,但这种税收免征的方式却加剧了农药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生产金银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却在另一方面放纵了金银矿产资源的肆意开采,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

  第四章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选择

  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尤其是一系列税收政策的支持。从前文可以看出,我国有关循环经济的税收扶持政策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在未来还需要更好地去规范和完善,本章在分析国外循环经济税收政策基础之上,得到启示,提出推动和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

  4.1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税收扶持政策分析与启示

  4.1.1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的税收扶持政策分析
  推动循环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各国XX也相应的在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式上进行着深入的探索,通过对一些发达国家的调查研究发现,税收扶持政策是这些国家促进循环经济的重要方式之一,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体而言,发达国家所选择的税收扶持政策分为正向激励政策与反向制约政策两种,而且大多数国家从环境污染源、企业污染行为、排放污染物及扶持优惠等多个角度进行了政策制定。
  最具代表性的国家X一方面对环境污染源征税,如对一些化学品征税,设立了破坏臭氧层化学品储存税、生产税等;另一方面还设立了企业污染行为方面的税收政策,如环境收入税,政策规定企业收益超出200万美元的部分都应该缴纳环境收入税;此外,X还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了减免税和加速折旧两种,特别是针对能源出台的《能源政策法》对于众多能源的低税优惠税收政策,规定对购买太阳能和风能设备所付金额进行抵免,在鼓励企业节约能源,尽量使用清洁能源等方面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X还对一些重复利用能源进行再生产的企业,实行了所得税的抵免,重在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无污染的太阳能等能源。目前,X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比20世纪70年代减少了99%,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减少了97%。
  另外,在日本、德国等一些发达国家也从多个方面对循环经济发展出台了专门的政策,这些国家除了对于在鼓励企业进行循环经济新技术研发方面给予较大的税收扶持力度之外,还对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消除污染危害的企业与产品也出台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日本对一些企业在用的环保设备,规定可在原折旧率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特别折旧率;对另外一些环保设备还实行了固定资产税的减免等;德国则进行生态税改革,据数据显示,德国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征收了260%的燃油税,同时,为了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量,还调高了能源税收,对矿物质、天然气、电等都加征了生态税,为了照顾工业和农业生产以及鼓励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德国对农林、采矿、建筑、供水、电力等行业的企业用电和取暖,生态税率优惠高达40%,对于地方公共交通,使用天然气和生态燃料的交通工具,生态税率优惠高达45%,对于农业生产使用的燃油,免征生态税,此外对清除或者减少环境危害产品的企业,可以免缴消费税,只需交纳所得税;还可以享受折旧优惠。
  4.1.2经验总结与启示
  由上面分析可以得知,世界发达国家在推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上都有很大的创新及其发展,不仅仅在税种的设置方面比我国要多出许多,而且还在税收扶持的形式上也非常丰富。实际上,这些先进的做法和理念与发达国家在长期的工业化进程中所面临的资源紧缺问题与环境污染问题有着必然的联系,不可否认,我国当前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也遭遇了类似的问题,因此,在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的基础之上,充分的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所积累的税收扶持政策经验,对于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就从正向激励政策与反向制约政策两方面予以分析:
  在正向激励政策方面,无论是减税还是免税,都是国家为了扶持循环经济的发展而实施的优惠纳税人的一种制度安排,发达国家充分将这种优惠制度进行延伸,极大地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从中我们可得到如下启示:一是正向激励税收政策有助于提升重复利用资源所生产的产品的竞争力,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都采取了对重复利用资源所生产的产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或者对这些产品进行加速折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这一类型产品乃至企业的综合竞争水平,对其他企业起到正向示范作用,效果良好;二是正向激励税收政策有利于增强对循环经济的投资,经济发展离不开投资,特别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往往需要更多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各类投资来补充自身技术水平的不足,因此在税收优惠中通过减免增值税、关税等方式,降低投资成本,吸收来自各方面的投资;三是正向激励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消费水平,XX通过对能够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环保设备或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会促使企业或消费者更加倾向对这类设备的购买,不仅仅能够推进该类市场的繁荣,而且能够显著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在反向制约政策方面,通过对主体税种的征收,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这也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按照循环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终极目标,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给了我们如下启示:反向制约税收政策中的污染税等重要生态税是无法承担财政收入重任的,生态税的主要职能应该是保护生态环境,而非增加财政收入,如果将生态税作为增加税收收入的着力点,那么长期以往会使得其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弱化,甚至被取代;而且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来,这部分生态税的征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企业和个人的投资消费行为。

  4.2调整税收扶持政策的原则与路径

  当前,我国面对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和极度匮乏的自然资源,选择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势在必行,因此在现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必须进行一系列针对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改革,这就要求我国的税收政策在扶持循环经济方面需要遵循一定的思路进行调整。
  4.2.1税收扶持政策调整原则
  在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的调整必须遵循相应的原则,这些原则既要体现我国总体税制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原则,具体如下:
  一是要遵循依法治税的原则,无论何种税收政策,都必须在我国总体税制的基础上进行征收管理,开征对象要合理,征收范围要适度,征收方式要恰当,不得超出我国税法规定的范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工作的首要指导思想。
  二是要遵循生态与资源消耗相协调的原则,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税收政策自然需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但是在这种前提下也需要综合考虑税收征管的效率,就生态效率而言,它体现了经济价值和消耗资源量的关系,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中,必须要注意生态效率中生态保护与消耗资源量协调的原则,避免因过度追求生态保护而忽略了资源的保护。
  三是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经济发展改革,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考虑未来的利益,这就要求税收扶持政策在调整时需要考虑持续发展的潜力,特别是在对资源和环境方面,在税收政策制定时应调整不同税率,鼓励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使用,从而为未来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四是要遵循兼顾环境保护与财政收入的原则,当前我国在循环经济方面的税收政策较为片面,没有很好地统筹环境保护与财政收入,必须在今后的税收政策调整中,兼顾二者,从而实现双赢的目标。
  4.2.2税收扶持政策制定路径
  经典经济学的认为,任何制度都是不同社会主体从事社会活动所遵循的行为准则,税收制度也不例外,税收扶持政策体现了这种制度在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行为准则,因此要在循环经济模式下进行税收扶持政策的制定,就需要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博弈,并在这种过程中依靠XX的力量来进行。根据我国当前的税收政策,对于扶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应按照如下路径:
  首先是对旧的、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完善,主要通过对开征范围的调整以及税率重新设计来实现,这种方式能够使现有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不断向向循环经济模式靠拢,使其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更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其次是制定和开征新的税种,我国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税收政策应该充分开征新的环境税,逐步引导社会生产者和消费者产生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同时,新税种的制定还能够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最后是扩大新税影响,进而取缔旧的税收制度,随着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节能环保意识的提高,现有的旧税收制度必将被淘汰,要么被新的税制完全取代,要么推陈出新,实行更加完善的税制。
  在当前阶段,鉴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仍将长期处于初步阶段,社会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调整应以改善旧税与制定新税同步进行为主,待到市场经济发展完全成熟之后,再彻底摒弃旧税,实行新税。

  4.3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的选择

  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草案,其中明确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专门设立了“激励措施”的一章,其中对相关税收扶持政策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比如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的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具体办法由xxxx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实际上,这部法律是我国首次专门对循环经济的税收发展规划、制度、激励措施以及责任进行相应立法,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在现有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国家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具体的税收扶持政策。
  4.3.1以调节资源成本税收政策为主导,加强政策对循环经济的扶持
  现有税收政策对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太弱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所以首先应该就我国当前与循环经济发展关系比较紧密的资源成本作为切入点,通过对能够调节资源成本的税收政策进行改革与完善,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是对消费税进行适度的调整。实际上,消费税对于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潜力可供挖掘,特别是它对于降低资源浪费,和保护资源不被污染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因此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对我国的消费税进行调整,实现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绿色消费。首先是对消费税的开征范围进行调整,主要是加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此方面应该结合我国居民的实际消费需求及其发展趋势,对过度消耗资源、过度污染环境的消费产品和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具体可以在当前对一次性筷子及地板等消费品进行消费税征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将一些塑料制品、化学制品、破坏臭氧层的建筑产品等包含进来,还可以对煤炭等非清洁能源适度征收消费税;其次是改变消费税的税率,当前我国消费税税率设计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无法体现出利于循环经济的产品与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产品之间的差异,特别是对于一些对生态环境或自然资源造成较大破坏的行为与产品,更需要提高消费税税率,比如电池等,同时应当实行差别化消费税率制度,税率大小的确定以对循环经济的贡献程度而确定,如对于汽车消费税,则可以根据排放量不同而确定不同的税率。
  二是对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我国现行的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在我国税收制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能够有效促进社会投资,并筹集XX财政收入。在循环经济模式下对于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其重点在于加强当前所得税政策的灵活性,并向保护生态资源、节约自然资源的方向倾斜。首先是加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一点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尤为重要,我国应该将目前仅针对工业三废回收利用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向从事环境保护、生态工程等的企业扩充,将这些企业都纳入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内来;其次是增长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年限,尤其是对一些从事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应延长其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年限,最好以8到10年为宜,促进这些企业为循环经济发展作出更加突出的贡献;再次是扩大免征所得税的范围,将一些专业从事绿色能源新技术研发的企业,对其技术产品所产生的咨询服务等收入,纳入免征所得税的范围;最后是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从治理污染与保护环境的角度出发,引导居民进行环境保护的绿色发明,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当前我国对于科技发明项目仅仅是规定了对一定级别以上的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一些企业中的人员的科研技术发明却没有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是积极改革营业税。为切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我国营业税的改革重点抓住以下三方面:税率调整、税率创新和税率完善。首先应该对营业税的税率进行调整,对环保产业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调低,如资产转让产业、文化产业等,而对于一些对资源破坏严重的产业要进行税率调高;其次是对营业税进行创新,应从技术创新的角度,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型企业,营业税也应该创新,这一点可以通过免征营业税来实现;再次是完善营业税的相关政策,前文说到我国的租赁业营业税征收按照企业性质划分的,那么在循环经济模式下,就应该摒弃这种方式,而以租赁业务的种类来进行划分;最后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上海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推向全国,有利于促进企业产品销售,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收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推动企业采取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式。
  四是扩大免征车船税的范围。为实现循环经济促进节约能源的根本目的,对于当前的车船税征收应该增加其范围,如对一些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车船税;而对于能够节约能源的车船,则可以实行车船税的优惠征收。其中新能源车船主要是包括那些采用新型动力系统,主要或全部使用新型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五是开征资源调节税,我国资源禀赋较差,资源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人均资源短缺的警钟已经敲响,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潜力,统计表明,我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万元GDP能耗水平超过发达国家三至十一倍,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已近极限,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呈现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率低的状态,必须通过开征资源调节税来改变现行生产模式和消费方式,缓解资源短缺的压力。资源调节税的征收对象以资源消耗及污染性企业为主,特别对高能耗、污染大的行业和产品课以重税,而对低能耗和轻污染的行业和产品实施低税率、零税率或者财政贴息;资源调节税的税率按资源消耗的10%征收。通过资源调节税来倡导公众资源节约意识,实行最严格的资源节约政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优先的位置。借鉴发达国家节约资源的成功经验,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推动循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是开征城市土地占有税。土地资源属于国家的有限自然资源,在循环经济模式下,对有限资源应当适度开征新的税种,特别是对一些土地过度占有的个人,应征收城市土地占有税。征税设计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首先计算城市内的住房总数,并统计城区内的常住居民数量,由此可计算出城市内的人均住房占有量,在此基础上,凡住房占有量小于或等于人均占有量的可以免征税;而对于住房占有量超过人均住房占有量的,按照超过的多少设置不同的税率,可设置为10%为起点,按倍数递增;征税基点可每年更新一次。通过开征城市土地占有税,能够对比较紧缺的土地资源进行调节,在一定程度上达到节约土地资源的目的。
  4.3.2以保护生态环境税收政策为基础,调节税收政策向绿色生态转型
  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首要解决的问题之一,良好生态环境的构建,不但需要新科技的发展,同时也需要国家税收政策的大力扶持。具体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现有增值税进行改革和完善,针对增值税的征收现状,结合循环经济的特点,建议增加增值税的类型,并强化该税种的优惠力度,体现循环经济税收理念。首先是针对重复利用资源的设备、环保型设备以及消除污染的设备,在企业进行购置并且作为从事循环经济发展的固定资产时,这部分投资应当允许增值税全部进项税额抵扣;其次,对于一些过时的但依然能够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固定资产设备,对其在企业间进行交易时应当予以严格限制,不允许企业抵扣增值税款;再次,在税收优惠方面,应将当前实施的为促进基础农业发展而对化肥、农药进行税收优惠的政策取消,按原有17%的基本税率进行征税;以及对一些废旧产品或设备收购企业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也应取消,从而转变为实施增值税低税率征收;最后,应该从降低致力于采取循环经济模式发展企业的税收负担出发,将这些企业的部分原材料采购纳入到增值税抵扣项目中来,达到帮助扶持企业发展的目的。
  二是开征新的生态环境保护税,鉴于我国目前缺乏相应的生态税制的设计,所以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入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和税种,未来我国生态税的课征应暂定为环境保护税。具体进行税收政策设计时,应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以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城镇居民所排放的污染物和从事有害环境应税行为为课税对象,以排放污染物和从事有害环境应税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企业与居民个人分别采取不同的环境保护税征收办法。对工矿企业排放的含有毒物质应视其对环境的不同危害及影响程度,分别设置税目,根据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大小规定有差别的税率,对环境危害程度大的污染物及其有害成分的税率应高于对环境危害程度小的污染物及其有害成分的税率,以遏制这类企业的污染排放,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从而逐渐实现工业废弃物“零排放”。对城镇居民排放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以居民废弃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无差别的定额税率,减少废弃物排放。通过开征环境保护税,不但可以鼓励人们从事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经济活动,而且还可以极大的限制损害环境、浪费资源的经济行为。
  三是在当前税制的基础上开征碳税,实际上,我国早在2009年就由能源研究所将碳税作为一个单独的研究课题提出来了,开征碳税是出于我国自身顺应时代潮流的需要,是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的需要。我国现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都不太合理,需要一个经济政策来予以调整,我国能源需求很大,且增长迅速,这两年已经成了煤炭净进口国,进口量很大,而国际煤炭价格在不断上升。依靠以前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发展方式,其全球竞争力必然受到影响。我国曾在哥本哈根会议时作出承诺,到2020年碳强度比2005年时下降40%至45%。这是一个目标,而根据经济学的思路,目前的改革思路应当是通过税收刺激手段来刺激能源的节约效率,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来促进技术进步,实现节能减排。在碳税的税基设计方面,应该征在化石燃料上,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在税率方面,应从比较小的税率起征点开始征收,最低税率从每吨二氧化碳10元起征,循序渐进,不断提高。逐渐呈阶梯式动态向上调整。从某种意义上讲,碳税的征收可能为我国实现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能够大量刺激经济。
  四是开征绿色关税,一般来讲,绿色关税应该包括出口关税和进口关税两种,从进口税收角度出发,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直接用于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环境监测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二是对一些会造成严重污染,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是严格限制其进口。从出口税收方角度来看,应当考虑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导向,针对原材料、初级产品、半成品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通过降低乃至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退税率来控制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建立绿色关税的目的在于有效地保护国内稀缺性资源;改善我国的出口结构,鼓励高附加值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提高进口产品质量,加大有助循环经济发展的节能环保技术引进,减少或严格限制污染产品的进口。
  五是增强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我国从2011年11月1日进行的新的资源税改革,将石油、天然气的税额从以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其他五项税目仍然是从量计征,但煤炭资源没有纳入本次资源税改革的范围。因此在未来循环经济模式下,对资源税还应该继续进行改革。首先,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在现行基础上,将煤炭、水资源、草场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等逐步列入资源税征收范围,体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但是这些自然资源在我国能源一次、二次利用中的比重都非常高,而且广泛用于工业生产等方面,因此这些资源税的调整影响会更大,需要同时调整价费税的很多方面;再者,提高资源税税率,并根据资源开发和利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以及资源的稀缺程度制定差别化税率,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资源征收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发和开采,条件成熟时应该逐步扩大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以充分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最后应该从地域范围上逐步扩大资源税的征收,如可以首先在某个产品资源富集和管理有一定基础的省份作为试点,而后扩大至若干资源富集省份,最后推广至全国。
  4.3.3以筹集发展资金为抓手,完善支持循环经济的税收资金政策
  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无论小到企业的循环资源利用,还是大到国家的循环体系形成,都需要在资金力度上给予足够的支持,我国的税收制度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在对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方面,也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重点需要做好以下两点:
  一是要将社会保险费改征为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税是对当前社会保险费的改革,是要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这5项主要社会保险的缴费改为社会保险税,是征纳形式的转变,由收费变为征税。将社会保险费转变为社会保险税,是扶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因为改征社会保险税,有利于克服原有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的各种弊端,保障劳动者福利权益;同时有利于减轻企业的负担,从而提升企业为循环经济发展贡献的能力;此外,社会保险费改税可以使民众承担的隐性税收负担转化为显性税收负担,符合国际上通行的税收分类标准。在社会保险税模式的选择上,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同时也要注意与我国实际国情相结合,最好实行综合课征,同时结合我国现有的财政预算体系和所得税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保证社会保险税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协调和衔接,辅助这些税收政策为促进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是我国XX可以通过税式支出、财政补贴等方式,制定从生产环节节约资源、尽可能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环境治理以及对整个资源利用和环境污染治理产业链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资源利用和治理环境污染方面的技术创新,引导循环经济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的发展。制定鼓励科技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发、鼓励新产品推广、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展我国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增加企业科技投入方的税收鼓励性优惠措施,对进行技术创新的中间试验产品免税。采取多种再投资退税、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盈亏互抵、税收抵免、税收饶让、税收递延等税式支出形式,加大对循环经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税收的优惠侧重点从对企业的优惠转向对具体研究开发项目的优惠,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国科研技术发展现状,编制科技优先发展指导目录,实行项目登记制度、评估、监督制度,确定税收优惠等级。

  第五章结论与展望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探究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各国XX也为此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手段来推动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本文选择从税收扶持政策的微观角度出发,以循环经济理论为基本依据,对我国循环经济模式下税收扶持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下:
  一是本文选择了全新的税收政策研究角度,从对循环经济扶持的角度探讨了我国税收政策的种种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通篇以促进循环经济为目的,对我国当前的几大相关税种及政策解析,并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扶持政策改革建议。
  二是通过本文分析,得出了要实现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税收政策方面必须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在改革现有税制及税种的基础上,使税收政策倾向于循环经济的发展;然后再结合我国国情及经济发展的水平,设计并开征新的税种,最终完成以循环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新税收政策的更替。
  三是在循环经济模式下,可以通过对现有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营业税等税种的范围扩充、税率设计、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改革,以及对环境保护税、碳税、社会保险税、资源调节税等新税的开征,来提升税收政策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有关税收政策对于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相关理论还无法得到更好的应用,尽管本文尽力对此方面进行了研究,但限于本人水平及时间有限,文中难免存在疏漏,也存在一些研究不透彻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税收政策为循环经济提供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方面,并没有对一些新的税种的开征可行性进行十足的论证,仅仅提出自己的浅薄观点,这主要是因为新税种的开征所涉及的范围一般都较广,影响较大,短时间内较难完成。
  二是本文对于税收政策是否能够为循环经济提供必要的发展动力未做具体探讨,从理论上讲,合理的税收政策能够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很好的加速作用,还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以上种种不足或不完善的地方,会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进一步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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