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出现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农业微型企业群体。融资难一直是伴随广大农业微型企业发展的问题,而作为社会主要融资渠道的商业银行目前针对农业微型企业所推出的贷款业务极少,商业银行的主要重心及业务范围还是以城市为中心,向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好,经营稳定的大中企业发放贷款,而农业微型企业的贷款投放比重在商业银行中占比极低,银行融资对农业微型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发挥出相应的作用。
目前国内学术界普遍认为,信用评估体系及担保体系的不完善是农业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但就重庆银行近年来公司贷款业务发展的情况来看,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发展良好,而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缓慢,说明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其他原因制约着银行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重庆银行公司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研究,探讨了重庆银行拓展农业微企贷款业务所面临的困难与原因。
本文认为,企业贷款尤其是微型企业贷款业务是典型依赖线下渠道开展的业务,现阶段以商业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行业,向城市与工商业集中而远离农村与农业,造成其在农村地区的线下渠道不足,是农业微型企业向银行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本文进而提出,金融行业在物理空间上向城市集中而远离农村的趋势,在短期内很难有逆转的内在动力。通过构建新型的业务渠道,将农业微型企业的融资市场与商业银行建立连接,填补两者在物理空间上的鸿沟,是解决农业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思路。
关键词:农业微型企业; 重庆银行; 贷款业务
1.导论
1.1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展和解决“三农”问题工作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不断向产业化、集约化、组织化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涉农企业及农业大户。
从地方XX层面看,随着中央的号召以及政策的出台,全国多个省份均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重庆市XX近年来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力图从行政管理、融资、税收和XX服务支持等方面,为农业微型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支持。但不论是xxxx发文还是地方XX发布的文件,近年来一直反复提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要解决农业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农业微型企业最显著的特点是资金小、人员少,解决企业主及其雇员的生存问题是绝大多数微型企业存在的目的。一个微型企业想要持续健康发展,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生存问题,生存问题的本质是资金问题,而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所有微型企业的难题。
目前看来,微型企业可选的融资手段不多,各种形式和渠道的借贷依然是最主要的手段。而银行贷款则是微型企业在社会上能够找到的最主要的融资渠道。在国家大力扶持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下,银行业普遍意识到了微型企业贷款市场是具有不可估量前景的蓝海市场。但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向微型企业提供贷款存在几大问题。首先银行微企贷款的管理成本较高,而收益并不明显,银行对于微企贷款业务积极性不强;二是微型企业普遍轻资产,或财务不规范、或信息不透明,银行对企业审查的传统模式是分析财务报表,小微企业大多没有这个能力,因此银行难以全面刻画和评估微型企业贷款的风险;三是银行现阶段能够利用的风险控制手段主要还是担保和抵押,而现行政策与体制环境下,银行通过担保和抵押追偿的成本还是很高,微型企业确实具有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特质,意味着微企贷款业务坏账率一定会很高,即便银行前期要求提供抵押物以降低风险,但一旦微型企业出现偿还困难,产生坏账,银行在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补偿也会付出很大成本。
因此,总体看来,微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并不是需求旺盛而供给不足的问题,而是涉及到供给侧改革的问题。
近年来,重庆市XX为了解决农业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首先采用的方法是XX对微型企业融资市场伸出政策之手,通过与几家市内最主要的城市商业银行展开合作,如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鼓励这几家银行发放针对农业微型企业的政策性扶持贷款。
其中以重庆银行自身规模最大,与重庆市XX关系最为密切,因此在重庆市XX主导的政策性扶持贷款发放中最为积极,贷款发放规模最大。在重庆市XX停止了对银行微型企业贷款的鼓励政策后,重庆银行依然持续在微型企业贷款业务方面进行努力,目前已经成为重庆市内针对微型企业提供贷款业务的最主要的银行之一。
1.2研究意义
重庆银行近年来不断开拓微型企业贷款市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从最初的由XX引导,由政策鼓励驱动,到后来的逐渐摆脱对政策的依靠,自身发力,市场化运作。目前重庆银行已针对微型企业设立了专门的小企业贷款中心,开发了专门的业务线和产品线,其经验教训,十分值得探讨研究。一方面,我国XX及各级地方XX对于如何扶持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尤其是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还处于摸索阶段;另一方面,银行业也必须改良传统贷款业务的不足,适应并开拓微型企业贷款这一不可估量的蓝海市场。
1.3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微型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过程,特别是融资机制尚不完善。尚福林(2013),随着农业微型企业发展进程的加快,小微企业贷款管理的发展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有力地支持了小微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显然,小微企业贷款面临融资困难、风险转移问题等问题。丁永琦(2013),在财务供求形势下,现代农微企业贷款管理主要深入分析探讨融资困难的原因,通过金融产品,创新管理机制和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新农业风险分散补偿机制不仅丰富了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学科的理论是基于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学科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的研究。王中年(2012),从实践的角度来看,金融创新的角度来看,支持小微企业管理主体的发展,使人们对小微企业贷款管理的深入了解面临着发展的困难之一;另一方面,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金融机构和XX部门提供参考。
杨君岐等人(2012),通过实证研究得出农村金融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经济增长,农村经济增长却没有对农村金融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证明农村金融市场还处于供给阶段。陈林妃(2012),中国农村1978~2002年间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作出实证研究,认为中国农村金融的发展与农业企业增长存在着一种长期均衡关系。并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表明,市场金融发展状况影响到农业企业的经济增长,而农村经济增长却对农业企业发展状况无影响。
袁蓓(2012),在我国,对金融抑制问题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农业企业金融领域。张曙光认为中国的金融抑制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影子银行大行其道。截至2014年3月的数据,中国影子银行的社会融资比重占GDP的35%,并以银行信贷2倍的速度扩张,二是地下金融格外红火,高利贷风行;如乔海曙等认为我国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资金供给有限。另外高帆等从需求角度对农业企业金融抑制现象进行分析,坚持我国农业企业金融抑制问题属于需求型的观点,认为我国农业企业金融抑制在一定程度上源于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有限。
要敬辉等人(2012)中国在将传统农业企业转变为现代农业小微企业的同时,由于现代农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快速发展,导致小微企业管理内部管理不规范化。部分新农业生产经营小规模,缺乏相关专业经验的市场管理和长远发展规划,农业技术应用水平低,抗风险能力不强。大多数农业合作社内部混淆,成员不按照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运作,合作社没有形成兴趣的机制。大多数中国农业企业实行家庭式管理,财务信息低,难以掌握经营形势和财务状况。农业企业融资具有长期贷款和大量资金的特点。
Parick(1966),目前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工业的农业生产模式,加快金融机构的发展,新农业管理的热情为缺乏信贷管理提供金融服务,扩大农村投融资体系。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业主要是大型金融机构分支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减少。农产品和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农业信贷范围狭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抵押贷款,使新农信社经营信贷和资产规模不匹配。
LeoraKlapper(2006),随着社会信用体系步伐的加快,新农业信贷还处于起步阶段,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农村整体金融环境落后,中小企业信誉不佳,农民信贷意识薄弱,影响金融服务深化。由于农业新兴经济体处于起步阶段,生产规模小,低资本要求,有效抵押物缺乏特色,导致金融机构新增农业贷款业务,信用评级很难,导致抵押担保的有效性。导致新农合主体难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农村金融约束的辐射效应。
SpirosBougheas(2005),目前,新的农业小微企业经营管理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营业务的管理模式、管理模式和发展路径仍有待完善。资本原始积累与融资困境。专业合作社,以农业合作社为农民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是一个股东或XX补贴和其他形式的融资,限制其发展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再加上缺乏合作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抵押贷款的困难,进一步导致资本的积累,为现代农业对传统农业的发展。同时,农业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作物生产周期,季节性等重要特征,资金需求量大,使用时间较长,相比行业明显疲软。另一方面,随着工业时代的发展,生产要素的发展对城市和行业来说太倾向,增加了城乡社会资源投入差距,进一步降低了农村金融投入。对于金融机构,普遍偏好短期投资回报率,高利润的工业和城市建设。因此,农业的弱点阻碍了企业获得相应的融资资金。金融服务的重点应放在金融机构发展上,加强农业企业融资能力,避免农业特色薄弱,逐步向现代农业发展。
1.4研究内容
(1)通过政策鼓励银行向微型企业发放贷款,XX对社会上微型企业进行扶持的目的是否达到;(2)重庆银行在政策鼓励下向微型企业发放贷款,其自身在市场开拓和贷款业务方面是否获益;(3)在摆脱对XX政策的依靠后,重庆银行在继续开拓和发展微型企业贷款市场及业务的进程,面临什么样问题,有什么样的收获和成果。本文即是作者在带着上述问题进行探讨研究的过程中产生的成果。
微型企业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扶持民间的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是世界各国经济中都存在的问题。因为微型企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目前各国学术界均没有对此问题的普遍适用性的研究成果。而我国市场经济是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国外经济学研究的成果不能简单套用,国内学术界对此类问题的研究探讨也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
1.5研究方法
本文在研究过程中,较多采用了数据分析等研究方法。对于本文所研究题目的相关数据,主要来自于重庆银行内部发布的业务统计数据、重庆银行自2012年以来的各年年报数据。
(1)文献分析法:在中国知网、知网空间中以“农业企业、小微企业、企业贷款、融资困难”等关键词进行了搜索后,筛选、阅读和收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后,通过总结了文献资料中对于我国农业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银行对农业企业贷款问题的研究等。
(2)案例分析法:通过网上收集有关重庆银行的基础资料,包括了银行业发展的现状,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措施、如:重庆银行小微企业的微企通、农保贷、好企贷业务等案例进行分析。
(3)描述性统计分析法:结合重庆银行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的特点,收集能够取得的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
1.6创新与不足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本文主要结合了重庆银行对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进行了分析,着重分析了微企通、农保贷、好企贷三个针对农业微型企业的主要业务,本文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操作性。能够为重庆银行的发展以及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提高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时间的限制和篇幅的限制,本文只是针对重庆银行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数据分析,着重研究了农业微型企业的案例。但是,由于农业微型企业、银行贷款业务管理的涉及面较广,很多相关的理论和知识点没有能够较好地运用到论文中,另外,由于农业微型企业贷款的影响因素较多,且贷款失败的成因较为复杂,所以文章中也并未展开详细地研究。因此,下一阶段的研究方向为,从全国各大银行中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入手,全面对我国农业微型企业贷款管理中的问题成因进行分析,对各个成因进行解析。
2.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概念界定
2.1.1微型企业及农业微型企业
(1)微型企业
目前世界各国及重要国际组织对于微型企业的界定并不统一。就我国来讲,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在中小企业划型中增加“微型企业”一类,这是我国XX第一次从官方角度对微型企业进行定义。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明确“微型企业”的定义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表2.1为“四部委口径”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
表2.1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单位:人员/人,收入/万元)


资料来源: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编制。
渝微企发[2012]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微型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明确的“微型企业”定义为: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15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因为本文研究的题目主要与重庆市XX及重庆本土商业银行有关,因此本文所指微型企业定义主要参考渝微企发[2012]2号文。
根据重庆市工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企业总量达193.79万户,其中农业微型企业47.2万户,占比达24.36%,带动和解决就业达554.31万人。
(2)农业微型企业
本文所指农业微型企业,即按照“四部委口径”中划分的“农林牧渔业”微型企业的总和(参见2.1),同时也包括农业行业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
2.1.3政策性创业扶持贷款
政策性扶持贷款,一般是地方XX为落实中央XX的方针,而落实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向目标群体发放的特殊贷款项目,强调“政策性”和“扶持”。
本文所探讨的政策性创业扶持贷款,即重庆银行等商业银行,在重庆市XX出台的相关政策鼓励下,向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发放的扶持贷款。
政策性扶持贷款的特点是,通过政策,一方面降低承贷银行的风险,一方面降低借贷方的负担,从借和贷双向发力,鼓励和激活融资行为。
2.2理论基础
2.2.1信息不对称理论(AsymmetricInformationtheory)
20世纪70年代,X经济学家J.E.Stigliz,G.Akerlof和A.MichaelSpence共同提出了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而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现象很显著地存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在贷款交易中,银行向贷款人发放贷款,是以下列2个条件或信息为基础的:(1)贷款人在贷款前及贷款后均有还款意愿;(2)贷款人贷款后有还款能力。上述2个信息,贷款人是信息优势方,而银行是信息劣势方。因此在银行贷款过程,银行面临贷款人违约的“道德风险”。在微型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对比更为强烈。
G.Akerlof在其发表的《柠檬市场:产品质量的不确定性与市场机制》的论文中举了一个二手车市场的案例。讨论了信息不对称现象如何导致了二手车市场的萎缩。对于微型企业贷款市场,我们看到了类似的现象,即,社会上有着大量的微型企业希望向银行贷款,而银行却很难或者不希望向微型企业贷款。
2.2.2道德风险(MoralHazard)
道德风险(MoralHazard)是一个流行的经济学概念,指:当签约一方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时所采取的使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自私行为。在银行贷款活动中,由于贷款人不偿还贷款时,可能“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因此银行面临潜在的贷款人违约的“道德风险”。
如,在本文将讨论的重庆银行“微企通”政策性扶持贷款业务中,由于微型企业违约不还款时,有重庆市XX财政资金对银行的损失进行一定比例代偿,微型企业对于违约行为“不完全承担风险后果”,因此“微企通”业务出现了15%的高不良率。
2.2.3信号传递模型(SignalingModel)
A.MichaelSpence在1973年的《JobMarketSignaling》一文中正式提出了信号传递模型(SignalingModel)。信号传递模型的主要理论是,市场中具有信息优势的个体为了避免与逆向选择相关的一些问题发生,将其信息通过“信号”的方式传递给在信息上具有劣势的个体。
本文认为,银行倾向于向大中型企业发放贷款而不倾向于微型企业发放贷款的现象,符合信号传递的理论。
(1)大中型企业由于其资产大、规模大、存续时间长,因此向银行传递了两种信号,即大中型企业信用良好或重视信用,因此具有还款意愿,以及大中型企业具有还款能力,即便出现违约,也有较多资产可供银行追偿。而微型企业不易向银行传递出上述信号。
(2)现代银行业普遍通过基于财务信息进行分析的模型对贷款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大中型企业普遍有能力为银行提供较为规范的财务报表。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具有不完全准确的可能性,但依然对银行的贷款投放行为具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财务分析能力,可以通过甄别财务报表的数据对企业信息进行了解;二是即便银行明知:在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可能不完全真实准确的情况下,应用评估模型分析出来的结果也不一定准确,但银行具有希望通过发放贷款获取利息收益的倾向性,即银行为了发放贷款,需要风险评估模型/工具的评估结果对发放贷款的行为进行理论支撑,而大中型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能够提供给评估模型/工具足够的参数使其运转。
但微型企业普遍无法提供充足的财务信息给银行进行评估,使得银行业普遍使用的评估工具无法运转,因而无法提供向微型企业放款的理论依据。
3.重庆银行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概况
3.1重庆银行基本情况
3.1.1整体规模的发展
重庆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是由多家重庆市的信用合作社、地方财政局、及多家企事业单位,共同发起成立的长江上游和西南地区最早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5月更名为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3-2006年期间实现了三次增资扩股,资本金由3亿元扩充至20亿元。2007年年底,在中国银监会和重庆银监局的正式批准之下,更名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定位于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立足于重庆,辐射西部地区的其他城市,目前已在贵阳、西安等城市设立了分行,不断发展壮大覆盖地区和业务规模。2013年资产规模达到1884亿元,同年11月6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是内地城商行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股份制银行,实现募集资金38亿港元,为重庆银行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近两年来,由于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对国内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重庆银行2015年在宏观经济下滑的背景下,实现净利息收入70.02亿元,同比增加7.7亿元,增幅达到12.4%,税前利润42.7亿元,同比增长12.7%,净利润31.7亿元,同比增长12.1%。
3.1.2业务发展状况
2015年积极拓展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业务规模方面,达到了客户资产配置多元化和存款理财化,在新常态下,大力推动业务的转型和升级,创新发展,打开工作思路,制定健全利率市场化要求的,现代化的资金金融管理体制。到2015年,该行客户存款新增313.66亿,同比增加18.7%。其中,57.6%的公司存款确定为定期存款,公司存款的结构不断得到了优化,为重庆银行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坚实的客户资源。业务开展方面不断创新,个人业务,直销银行,电子银行,信用卡服务,公司业务,中小企业服务等,其中个人业务特色产品“幸福存+梦想存”得到了广大客户特别是老年客户的认可,直销银行“聚利宝”,也得到年轻一族的青睐。
3.1.3涉足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
重庆银行是一家立足于重庆本土,从县域金融和农村金融中诞生出来的银行,其前身是多家服务于本土县域金融的信用贷款机构。同时重庆银行也是由XX,尤其是当地XX主导的一家城市商业银行。上述事实,决定了重庆银行可以作为很好的推动微型企业发展的桥梁,可以藉由重庆银行来实施XX对于微型企业发展的推动之手。重庆银行本身是县域金融改革的产物,从信用合作社到城市商业银行的一步步转变,使得重庆银行大大拓宽了原有的业务范围,增加了资金来源,拓宽了资金出口,一方面使得自身得到了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使其有更大的力量和资源,来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力助“三农”发展首创“助农贷”、“农保贷”,力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更大的份额,成为新农村金融市场建设的中流砥柱。接下来重庆银行开拓农村金融的工作重点,应跟随国家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引导,主攻一般商业银行机构难以覆盖的地区和业务领域,掌握农村金融市场的话语权,提升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作用。一般针对城市工商业的贷款政策和产品,对于条件相对较低的农村经济,难免门槛过高,如果直接搬到农村金融市场中,难免“水土不服”,难以发挥“供血”作用;要针对农村经济活动及经济主体自身的特点,推出适宜的贷款政策,充分发挥“供血”的机能。
2007年以来重庆银行先后设立,中小企业业务发展中心、微小企业贷款部,为发展中的小企业及农业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解决了其融资困难等问题。这在重庆地区可说是率先之举。2009年,成立独立持有营业执照的小企业贷款中心,进一步加强完善,改进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发挥重庆银行专业化的经营优势,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全面开展微小企业贷款和启动力创业贷款以及联保贷款,实现小企业业务运转的高速化、决策判断的专业化、业务运行的流程化,满足客户最快的资金需求。从最初成立专门的部门为微型企业服务,到后来立独立运营的小企业贷款中心,重庆银行为适应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与其他商业银行类似,重庆银行传统的贷款业务模式,主要适用于中型以上企业客户。中型以上企业一般具有一定规模,抗风险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财务规范性,而且一旦贷款,则贷款规模较大,同时通常能够提供资产进行抵押。一方面,对于中型以上企业,银行可以通过财税信息、企业调研、抵押资产评估等多方面手段,对贷款风险进行控制,另一方面,银行一旦与中型以上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有望长期通过贷款获取较高收益。
而农业微型企业则情况较为复杂。传统的银行贷款模式,一笔贷款业务的审批放款,其风险规避主要有三个要素:一是对贷款企业进行财务状况的评估,银行有既定的评估模型,对于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主要是基于各项财务指标进行,但由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往往并不完全准确真实,而且银行的评估模型只是一种参考工具,并不能准确预判企业未来的发展情况,也不能完全评估出贷款的风险;二是传统银行贷款业务控制风险的实质性手段,依然是担保制度和抵押制度,这两项制度在贷款出现呆坏账风险时,是保护银行利益的实质性保障;三是银行贷款的审批流程,银行对内通过一系列贷款审批制度进行管理,降低人为的违规操作带来的贷款风险。而这三个要素,在面对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的时候,则出现了困难。
(1)农业微型企业普遍规模小,没有建立良好的财务制度,自然无法向银行提供各种财务信息,来匹配银行的财务评估模型;这使得银行风险控制的第一要素失效;
(2)农业微型企业一般难以提供有实力的担保机构或担保人,更难以提供具有良好价值的抵押物;很多企业主缺乏征信意识,在提供担保人的时候具有较大随意性,担保人往往也不具有较强的征信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得贷款出现风险时,银行通过担保保障利益的机制实现困难;同时很多农业微型企业难以提供可靠的抵押物,多数以个人房产抵押为主,在贷款出现风险时,银行通过法律手段获取抵押物并进行处置,需付出较大成本。
(3)银行对内的审批管理制度,在面对中型以上企业贷款需求的时候,其严格性和谨慎性对于规避风险是有很大意义的;但面对资金需求量小,业务数量又众多的农业微型企业贷款时,则显得繁琐、缓慢、呆板,一方面管理成本太高,增加了银行管理负担,另一方面时效性差,不符合农业微型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灵活性要求。
因此,重庆银行针对农业微型企业市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机构改革,而设立独立运营的小企业贷款中心,则是最重要的举措。设立独立运营的机构负责微型企业贷款业务,有利于使微型企业贷款业务摆脱传统银行贷款业务的桎梏;设立独立运营的机构,制定符合微型企业贷款业务的管理制度,培养和建设专业化的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团队,设计适用于微型企业贷款业务的业务流程。使微型企业贷款业务专业化,独立化运营,重庆银行这一构想和举措,是在同行业中属于创新性的举措。
3.2重庆银行农业微企贷款业务发展情况
2009年至2016年中,重庆银行小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情况见表3-1。
表3-1重庆银行公司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数据直接来源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CHONGQINGCO.,LTD.)公布的各年度年度报告,或由各年度报告数据进行数学运算得出。
注1:公司贷款、小微业务、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微贷业务)三者的关系是,公司贷款包含小微业务(贷款),小微业务(贷款)包含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微贷业务)。
从表3-1可以看到,自2009年重庆银行成立小企业信贷中心以来,小微贷款余额占全银行公司贷款余额的比例不断上升,一直保持较为稳定的增幅,目前已为重庆银行贡献一半以上公司贷款余额。但是,从农业微型企业贷款情况来看,却不甚理想,见表3-2。
表3-2农业微企贷款业务发展情况(资金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数据直接来源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CHONGQINGCO.,LTD.)公布的各年度年度报告,或由各年度报告数据进行数学运算得出。
注:农业微企是指从事农业的微型企业,从事农业但不属于微型企业的客户及其贷款余额不包含在内。
从表3-2可以看出,农业微企余额占整个小微业务余额的比重多年来一直在1%以下,但客户数占所有小微客户的2~6%。农业微企贷款的余额和客户数虽然也呈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但在重庆银行公司贷款业务的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见图3-1。
图3-1农业微企贷款业务占小微业务比例


重庆银行作为传统的城市商业银行,在农业贷款方面的发展,即便在XX政策的鼓励下,依然十分谨慎。除了微型企业普遍财务信息不足和担保抵押不足两个原因外,还有以下重要的原因:
(1)重庆银行虽然是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但其线下网点或支行,主要集中在重庆市主城,各区县一般只在县城设一个支行,而在农业微型企业普遍所在的乡镇一级,缺乏线下渠道;渠道的匮乏导致重庆银行难以进行业务的拓展;也导致农业微企普遍不了解重庆银行及其业务。
(2)重庆银行传统的企业贷款业务,依赖于信贷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以及企业主与信贷人员面对面的沟通;而重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的办公场所依托于支行设置,在重庆市主城区设有8个办公点,而在30余个区县依托支行设有6个办公点,而其余24个区县的农业微型企业若有贷款业务需求,也只能由企业主亲自与这6个办公点进行接洽;信贷人员还需亲自到区县对企业主进行调研;业务的开展,受时间空间所限;除了信贷人员办公渠道匮乏,后期贷款审批人员更是集中在主城区,为了支撑全市农业微型企业信贷业务的开展,审批人员常常需要在全市各区县奔波往返。
(3)与一般微型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情形相比,农业型微企缺乏抵押、担保的情形更为严重;由于从事农业生产最为主要的生产资料即是土地,我国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处置十分严格;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政策法规,各地XX对于此问题也尚在摸索研究之中;商业银行与农业微型企业脱离XX指导独立运作几乎不可能实现。
因此,近年来农业微型企业可向重庆银行办理的贷款业务有3种:一是微型企业政策型扶持贷款业务“微企通”;二是农业微企专向担保型贷款业务“农保贷”;三是面向各种类型企业的纯信用贷款“好企贷”。
4.重庆银行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4.1政策性扶持贷款业务“微企通”概况
4.1.1微企通业务简介及其特点
2011年重庆银行小企业贷款中心开始与XX进行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提供政策性创业扶持贷款,主打产品为“微企通”。在同一时期,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本地商业银行也与XX展开合作,推出了自己的微型企业贷款产品。
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XX政策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重庆银行“微企通”业务,发放对象为重庆市工商局认定为“微型企业”的企业,根据XX与重庆银行合作的政策,只要符合“微型企业”的范围,又没有不良征信记录等,即可由重庆银行发放最长为期2年,最高金额15万元的低息无抵押贷款。
“微企通”业务由XX连同几家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采取无抵押方式进行贷款;且XX对于贷款企业进行贴息,对于承贷银行进行资金奖励,形成了双向激励;因此2011年至2014年,“微企通”业务共计发放贷款1万多笔,贷款总金额超15亿元。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也可以在重庆市工商局认定为“微型企业”,因此有部分“微企通”贷款发放给了农业微型企业。
“微企通”是重庆银行根据重庆XX的相关政策所设计推出的业务,其运营方针显著地受到XX政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1)重庆市XX政策是鼓励银行向微型企业发放贷款,“符合政策条件”即发放,而非传统银行贷款业务的“符合财务指标”才发放;
银监会等银行监管部门提出的“三个不低于”目标[2015年3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三个不低于”是指: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也使得重庆银行等在向微型企业发放贷款时,更加主动积极;
(2)重庆市XX实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了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使得银行在审批发放微型企业贷款时,不用太多顾忌违约风险;
(3)重庆市XX对合作的承贷银行,按照贷款金额给予资金奖励,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银行向微型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重庆银行内部也施行激励政策,鼓励贷款人员发展微企贷款业务,对贷款人员按每笔业务发放奖励;
(4)重庆市XX对微企贷款的贴息政策,充分调动了社会上的微型企业及个人向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从众多一线贷款人员了解到的信息来看,许多微型企业及个人,前来贷款甚至不是为了满足企业运营需要,而是为了从银行获取条件优厚的低息贷款,再转而进行具有更高回报率的投资。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策性扶持贷款并没有完全进入到微型企业的运营发展中去。
微企通业务的特点见表4-1。
表4-1微企通业务特点


4.1.2微企通业务发展情况
2011-2014年,微企通业务发展情况见表4-2。
表4-2“微企通”业务各年业务数据(资金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数据直接来源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CHONGQINGCO.,LTD.)公布的各年度年度报告,或由各年度报告数据进行数学运算得出。
结合这一时期各年度重庆银行小微企业客户数变化,可以看出,2011年至2014年,各年“微企通”发放客户占重庆银行的小微企业客户增量的55%左右(见表4-3)。
表4-3微企通业务各年客户数与当年小微客户增量对比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3年年报显示,该年小微客户数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859家的情况下,微企通客户同期却发放了3283笔,这说明同期除微企通以外的其他小微客户,减少了6000家左右。(对这一异常现象将在4.1.3节进行分析)
但“微企通”业务的运营数据,也印证出了银行业对于微型企业贷款市场的隐忧。据重庆银行后期统计,“微企通”业务不良率超15%,远超银行的坏账容忍率5%。
2014年,重庆市XX没有出台延续对微型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财政方面未继续设置专项资金进行扶持;重庆市XX虽然继续保持与重庆银行的深度合作,但重庆银行方面也停止了“微企通”产品的继续运营。
4.1.3微企通业务对重庆银行公司贷款业务的影响
微企通业务对于重庆银行2011年至2014年间公司贷款业务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
(1)微企通业务带动了重庆银行小微业务的增长
2011年至2014年间,随着微企通业务的开展,重庆银行的小微客户数量从2010年的5042家到2014年的17948家,增幅达256%。2011年及2012年小微业务客户数的增幅分别达到了102.96%和85.39%。而同期小微业务余额的增幅及其在公司贷款余额的占比也是增长最快的。随着微企通业务的停止,小微客户数增长的放缓,也十分明显。
(2)微企通业务对一般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造成了冲击
4.1.2节中表4-3可以看到,根据2013年年报显示,该年小微客户数量比上年同期减少2859家的情况下,微企通客户同期却发放了3283笔,这说明同期除微企通以外的其他小微客户,减少了6000家左右。对于这一异常现象,本文认为微企通业务的开展方式是其中很大的因素。
重庆银行由于成立了小企业信贷中心后,同时存在公司贷款业务这一主线和小微业务这一支线,为了划分业务职责,即将单笔2000万以下的贷款业务交由小企业信贷中心负责,而其他业务则由重庆银行各分行、支行负责。
“微企通”也是属于小企业信贷中心负责的业务。
而2011年下半年微企通业务开始后,重庆银行为了更积极推动微企通业务的开展,而对内实行现金激励政策,即对信贷员审批发放微企通贷款,按笔进行现金激励,并且对于微企通贷款出现的违约现象,对信贷员不进行考核,不会采取克扣工资等措施,也不要求信贷员进行欠款追收。
逐渐,小企业信贷中心的信贷员发现,自己做传统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不但流程复杂,工作量大,客户违约后,自己需亲自向客户进行欠款追收,还会被严重克扣工资,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自己放出很多贷款得到的奖金并不与放款金额成正比;而自己做微企通贷款业务,不但流程简单,工作量轻,不承担因违约带来的考核风险,而且按笔会有丰厚的现金奖励。因此,信贷员们逐渐开始倾向于做微企通业务,而怠于做普通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在这一倾向性愈演愈烈成为一种小企业信贷中心的全员现象之前,重庆银行管理层思考更多的是监管要求和政策的导向性,而在这种倾向性传递到小微中心全体员工之后,2013年,重庆银行管理层终于从数据上意识到,微企通业务已经对传统企业贷款业务形成了严重的冲击。
因此,2014年起,管理层取消了对于信贷员做微企通业务的现金奖励,同时出台了新政策,对小企业信贷中心提出了新的指标要求,即每个员工年底小微业务贷款的余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量。在这种情况下,才逐渐消除了微企通业务对传统企业贷款业务的不良冲击。
但即便如此,从2014年微企通业务及小微贷款业务的客户数变化来看,这种影响直到2014年也没有完全消除。
(3)微企通业务出现了较高的不良率
本文认为,“微企通”业务的高不良率,并不能客观反映出微型企业贷款市场的真实风险情况。这种较高的不良率,是XX政策的促进作用,以及XX投入的财政资金带来的杠杆效应,带来了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放大。
“微企通”是重庆银行根据重庆XX的相关政策所设计推出的业务,其运营方针显著地受到XX政策的影响,在这种政策导向下,银行管理层首先要考虑的是监管层的监管要求,而不是考虑资金的安全。“微企通”业务是银行企业贷款表象下,XX对于微型企业的资金扶持项目。
本文认为,“微企通”业务的高不良率,并不能客观反映出微型企业贷款市场的真实风险情况。“微企通”业务是政策的产物,在银行和微企遭遇政策双向刺激的环境下,贷款供需被双向放大,而银行在贷款投放的过程中,反而降低了对风险评估和规避的要求。因此“微企通”业务的高不良率,实际上是将微企贷款市场整体风险和常规不良率放大的结果。
本文认为,“微企通”一类的政策性扶持贷款,不具备长期持续运营的可行性,因为其降低对贷款业务风险评估和回避要求,追求贷款投放的规模和量,这与银行业的运行规律是相悖的。离开了XX政策的鼓励支持,以及XX财政资金对于银行贷款风险的代偿买单机制,银行是不会继续维持这种贷款模式的。但“微企通”业务中农业微企的不良率仅有5%,本文认为,这一现象并非因为农业微企的“天性”比普通微企更好;而是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经过工商局认定的农业微企,一般事实上在进行农业生产,因为农业生产必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因此农业微企在贷款期间持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可能性较高;而其他行业微型企业,如餐饮、软件开发等企业,则可能存在完全轻资产,生产活动不稳定的情况。因此农业微企还贷意愿和能力相对较强;
(2)农业微企的企业主很大部分是农村人口,农村人口因为相对城市人口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知识不够了解,即便在已知有XX为自己进行担保,贷款违约不需要自己“对后果负完全的风险”时,对于“自己违约后银行是否会采取追偿行动”存在潜意识的担忧,因此还款意愿相对较强。
4.1.4微企通业务的政策效果
对于“微企通”这类产品,不能简单以传统贷款业务的标准来评价。从XX的角度出发,XX的目标是改善微型企业融资环境,解决微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任何金融市场都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的规律,微型企业融资也不例外,这一问题的存在必然是有深远的历史原因,不是通过XX出台一些政策,拨发一些资金就能简单解决的。重庆市XX显然也是意识到这一点的。但重庆市XX依然出台了这样一些政策,进行了这样一些努力,并不是为了简单配合落实中央XX的方针政策。XX对于市场的政策调控更多的是起到一种导向性作用。即便政策和工作对解决问题的短期效果不明显,但能够给市场传递一种信息,正如向平静的池塘投入一粒石子会激起涟漪一样。
可以看到,民间微型企业创业的热潮正在兴起,而银行等金融业对于微型企业贷款市场也不仅仅停留在高涨的热情上。“微企通”一类的政策性扶持贷款产品,正是XX向市场投入的“一粒石子”。从XX一开始就出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可以看出,较高的不良率是预期的而且可以接受的结果。通过爆发式地对微型企业进行贷款投放,可以达到几个目的:
(1)可以扶持一批微型企业创立和发展起来。从15%的不良率来看,银行虽然收回了85%的微型企业贷款,但只是意味着有85%的微型企业或个人履行了偿还银行贷款的义务,不代表有85%的微型企业存活下来。具体的微型企业存活发展的比例,本文研究过程中未有采集到相关数据。本文研究过程中的设想是,获得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着等数据,获得银行的贷款数据,再比对微型企业在这期间的税务信息,对上述数据进行联合分析,就可以得到微型企业存活并正常运转的比例。虽然未能取得上述数据进行分析,但这部分数据结论的缺失,并不会导致本课题研究目标的致命性失败,因此本文在此不再赘述。从XX的角度来看,要想扶持全社会微型企业发展,扶持一批微型企业先存活发展起来,可以起一个好的开头。事实上,从重庆市XX公布的数据来看,近年来重庆市微型企业的数量和规模是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的。截至2015年6月底,全市累计发展微型企业39.98万户,带动和解决就业292.89万人。重庆2010年至2015年9月底新设立的41.09万户小微企业中,经营正常的小微企业有33.41万户,新设立小微企业存活率达81.31%。全市享受创业补助的19.13万户微型企业中,已有1.32万户成长为中小型企业。
(2)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传递XX工作的重点等信息。在XX停止相关扶持政策之后,仍可以激发金融市场在相关问题及相关方向上的努力。而在XX之手停止对市场的直接作用之后,市场更能按照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进行自发的调整。而事实上,即便在重庆市XX停止与银行合作发放政策性扶持贷款后,重庆银行业对微型企业贷款市场的关注和投入也仍然在持续增加。重庆银行在“微企通”业务下线后,继续开发了推出了“数e融”“好企贷”等面向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品牌和产品。重庆银行自身推出的这些产品,则兼具传统银行贷款产品对于风险的评估和规避的特性。
前面提到,“微企通”业务是与XX合作,在政策引导下,为了实现XX目标而开发的特殊贷款产品,因此与一般贷款产品的很多特性,尤其是风险评估和控制方面有很大区别。因为XX为“微企通”业务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担保和风险代偿,因此重庆银行并未为“微企通”业务设计合理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
“微企通”业务是否放款的决定性要素是放款对象是否符合XX政策要求,对于符合XX政策要求,又能配合银行完成贷款审批流程的微型企业,银行几乎都会放款。而一旦脱离政策的支持,“微企通”业务没有针对微型企业进行良好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的问题,就无法弥补了。因此,重庆银行2014年停止了办理“微企通”业务。
本文的观点是,XX通过“微企通”一类的政策性扶持贷款项目,短期内并不能有效改善微型企业的融资环境:
(1)在社会整体政策与经济环境没有大的改善条件下,规模有限的政策性扶持贷款项目,不能有效改善微型企业整体的生存环境与经营状况;
(2)政策性扶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信贷业务无法适应微型企业群体的痛点。
4.2专项担保型贷款业务“农保贷”
4.2.1农保贷业务简介及其特点
2013年,重庆银行响应市XX的号召,为更好的促进重庆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对辖区内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涉农企业及农业大户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农业小微类业务发展,与重庆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下述简称:农担公司)联手推出“农保贷”批量业务。
“农保贷”是为农业小微类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业务(农业小微类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小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业务的授信要素有以下几点:
(1)授信对象:农业行业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
(2)授信品种:农保贷;
(3)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
(4)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种养殖类客户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匹配最长不超过三年期贷款,其他类客户贷款期限最长均不超过一年);
(5)担保方式:农担公司提供担保;重庆银行与农担公司约定“农保贷”业务最终损失比例重庆银行与农担公司按5%:95%分担;
(6)贷款利率:按贷款期限差别化执行固定利率;即贷款期限在一年(含)内执行不超过8%的固定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执行不超过8.52%的固定利率;
(7)贷款用途: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入;
(8)还款方式:可选择①按月付息,到期还本;②按月付息,分期还本。
4.2.2农保贷业务流程
农保贷业务的办理流程如下:
(1)重庆银行与农担公司签订《“农保贷”合作协议》;根据《“农保贷”合作协议》要求,“农保贷”业务将采取名单式管理,即农担公司将按月向重庆银行公司提供客户名单;
(2)农担公司对客户进行初审后,将客户基础信息推荐至重庆银行,公司业务三部对推荐的客户建立台账,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根据客户属地原则协助农担公司接洽当地经营机构;当地经营机构作为具体业务开展的经办行;
(3)农担公司出具《担保意向函》至具体业务开展的经办行;
(4)经办行在收到农担公司出具的《担保意向函》后,原则上三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现场调查,并将初步调查结果及贷款意见反馈至农担公司及重庆银行;
(5)对符合重庆银行信贷政策要求的客户,填写《重庆银行“农保贷”业务调查表》,经办行原则上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手续,出具《审批通知书》(在出具《审批通知书》前,需取得农担公司《正式担保函》),同时,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农担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6)农担公司根据重庆银行借款合同,办理反担保手续,该流程原则上在7工作日内完成;
(7)农担公司在办妥反担保手续后,按与重庆银行签订的《担保额度授信协议》要求存入项下业务保证金,同时向经办行出具《放款通知书》、《用款通知书》,该项工作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8)经办行发放贷款后,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担保业务上账通知书》传真至公司业务三部,公司业务三部在进行台账登记后将《担保业务上账通知书》通过传真或送达至农担公司;
(9)经办行按重庆银行贷后管理要求对客户进行贷后管理。
“农保贷”业务的特点是重庆银行不直接通过自有渠道拓展农业企业客户群,而是由重庆市XX主导的重庆农业担保公司进行筛选和推荐,这就降低了重庆银行在农业微型企业客户市场中处于信息不对称中信息劣势方的不利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且与农担公司约定按照5%和95%的比例承担不良贷款造成的损失,进一步降低了重庆银行在“农保贷”业务中的风险。
图4-2-2农保贷业务流程


4.2.3农保贷业务发展情况
按照“微企通”的运营经验,在风险评估及贷后违约风险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农保贷”的业务也应该像“微企通”井喷式的发展,但在实际的运营情况显示,“农保贷”的业务发展十分谨慎,具体情况见表4-4。
表4-4“农保贷”业务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数据直接来源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OFCHONGQINGCO.,LTD.)公布的各年度年度报告,或由各年度报告数据进行数学运算得出。
本文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庆XX及重庆银行都吸取了相关经验教训,在“农保贷”业务中,重庆XX不再对承贷银行进行资金激励;重庆银行对内部信贷人员也不再对发放行为进行直接的资金激励;因此,不会存在承贷银行或者信贷人员为了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随意放贷的情况;
(2)重庆银行从管理角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手段,限定当业务余额每增加3000万时,即暂停业务,由管理层主导进行风险排查;限定,当业务不良率到达5%时,即暂停业务,并联合农担公司处置不良贷款;
(3)“农保贷”业务不是商业化、社会化推广的贷款产品,客户完全来自农担公司的筛选推荐,即农担公司实际代替重庆银行成为了“农保贷”产品的业务拓展渠道;
(4)农担公司是是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控股的国有政策性专业涉农金融服务机构,即农担公司实际是为XX服务的部门。因此农担公司推荐给重庆银行的客户,实际是各地XX为了发展当地农业,而优选推荐的农业企业。这样的企业,普遍已经过各地XX的各方面考察;
(5)重庆银行对于“农保贷”业务,要求信贷员对农业微企进行实地调研,虽然本业务由农担公司提供担保,但重庆银行依然要求信贷员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以企业的资产、征信等各种情况作为是否批准放款的重要指标之一。
表4-5“农保贷”业务调查表中关于企业资产及征信的资料要求


事实上,重庆银行的绝大多数农业微企客户均是“微企通”及“农保贷”客户;因为,以重庆银行现阶段采用的企业贷款风险评估模型,大多数农业微型企业无法提供所需的财务信息,因此只能通过“农保贷”进行贷款。
表4-6重庆银行农业微企客户业务占比


从上表数据我们可以看到,2015年非农保贷客户增加了很大一部分,据重庆银行统计,是由于相当一部分农保贷客户,在通过“农保贷”接触重庆银行后,对重庆银行贷款业务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因此在后续的贷款活动中,根据重庆银行要求准备了所需的相关资料,因此可以申请更为灵活的企业贷款。
4.3新型微企贷款业务“好企贷”
“微企通”和“农保贷”,都存在以下问题:
(1)重庆银行在业务开展中,严重依赖外界渠道,或依赖政策支持淡化其自身渠道不足的问题;如“微企通”通过政策支持,使得其“符合政策条件”即可放款,而不需要对于每一个微企都进行实地调研等前期工作;“农保贷”依靠农担公司这一外部渠道提供客户资源;
(2)严重依靠政策支持,淡化其业务开展,对于风险评估的依赖,以及对于担保和抵押措施的依赖;如“微企通”由XX为微企担保;“农保贷”由农担公司提供担保。
重庆银行现阶段对微企贷款业务进行不断的优化改良,不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在政策性扶持贷款产品“微企通”停止运营后,重庆银行开始依靠自身力量,开发新的微企贷款产品。现阶段重庆银行重点打造和推出的“数e融”“好企贷”系列产品,即是在新思路下产生的。
2016年9月推出的“好企贷”产品的基本情况和介绍如下:
“好企贷”是重庆银行推出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它是一款专为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量身打造的,可在线申请、智能秒批、自助放款,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贷款产品。
(1)产品优势对比
好企贷:
无需提供任何资料;足不出户即可在线申请、智能秒批、自助放款;
审批快、额度高、利息低;无需任何担保人及抵押物;
先息后本,资金利用率高。
传统业务:
需提供公司证件、个人征信、企业征信、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等若干资料;需要多次前往办理各环节手续;人工审批贷款周期为7天到30天不等;需要提供担保人或抵押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资金利用率低。
表4-3产品优势对比


(2)申请条件
法定代表人年龄大于18周岁,企业注册3年(含)以上,在税务、司法及人行征信均无不良记录,连续两年足额纳税且企业纳税评级不低于C级。
从重庆银行提供的“好企贷”产品业务介绍来看,“好企贷”具有以下重要特点:
(1)从业务的运营成本来看:好企贷的审批程序极大简化,很大程度上通过系统自动审批完成,缩短了放款周期,减轻了银行对于贷款投放的人力成本和行政成本;
(2)从业务的风险评估方式来看:好企贷对于企业的审核评估采用了全新的评估模式和模型,与重庆市税收、工商部门合作,通过企业的纳税数据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
(3)从业务的风险控制来看:无担保无抵押,降低了申请企业的融资难度,也减少了融资企业及银行在设置担保和抵押方面的投入。
由于好企贷业务推出仅半年左右时间,处于开展阶段,根据重庆银行提供的短期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16年12月31日,3个月时间内,有2000多个小微企业主在线申请“好企贷”,累计审批通过817笔,总金额32192万元。对于好企贷业务的业务情况、违约情况、呆坏账率,没有统计数据进行支撑;从重庆银行内部目前对于好企贷业务的导向性来看,目前未对信贷人员设置任何呆坏账考核指标,对于信贷人员推广该业务具有一定的激励性。但从“好企贷”业务的相关特性可以看出,其并非一种普惠性质的微型企业贷款。
(1)申请条件:“法定代表人年龄大于18周岁,企业注册3年(含)以上,在税务、司法及人行征信均无不良记录,连续两年足额纳税且企业纳税评级不低于C级。”这就使得初创型微型企业,不具备申请“好企贷”的资格;
(2)通过目前已发放的贷款个例来看,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批通过的几率也不高;甚至可以说比重庆银行以往的中小企业担保或抵押贷款更难以审批通过;
(3)贷款审定的额度普遍比较保守,企业必须具有十分良好的纳税情况及征信情况,才能获得较高的贷款额度;与重庆银行以往的中小企业担保或抵押贷款相比,贷款发放额度更为保守。
通过上述分析,重庆银行“好企贷”业务虽然名义上,是通过“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对企业的信用评估和风险评估”,但实际上是通过对企业的纳税信息和征信信息进行分析,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刀切,而仅将贷款投放给低风险的目标客户;“好企贷”发放的目标企业群体,限定为已建立并存续运营较长时间,且过去和目前拥有良好经营状况的企业。而本文前述的,XX希望扶持的农业微型企业,或初创农业微型企业,并不在“好企贷”服务的范围。
重庆银行“好企贷”业务的创新性,体现在力图对银行信贷业务的运营成本进行控制。通过建立信息化的系统,联合XX税务、工商等部门获取较为准确的企业信息及财税数据,可以免去通过人工审查企业信息所带来的人力成本的投入和带来的风险;通过系统实现审贷结合,可以大幅降低银行审贷分离带来的管理开销。
“好企贷”业务对于服务农业微型企业,尤其是初创型农业微企的融资需求,功能十分有限。“好企贷”并非“微企通”的替代产品。
5.结论与建议
5.1结论
5.1.1现阶段商业银行业的发展程度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程度不匹配
通过前文的研究分析,本文认为,农业微型企业向商业银行融资难问题的本质,是现阶段商业银行的主流经营模式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程度不匹配造成的。现阶段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其核心目标,即以最少的资金成本和人力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而我国农业现代化落后于城市工商业现代化的现状,使得我国现代化的农业企业大多数还处于微型企业的萌芽阶段,而微型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农业微企贷款业务只能是商业银行公司贷款业务中的“劳务密集型”产业,商业银行只能以相对较高的成本获取相对较低的利润。即便如重庆银行这类与地方XX有密切联系的城市商业银行,其经营也是以最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更何况重庆银行已是一家上市银行。因此,即便重庆银行已在政策与环境驱使下,将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作为公司的战略目标,其也不可能在农业微企贷款业务上作过多投入。
5.1.2现阶段我国金融系统向城镇集中而与农村产生巨大鸿沟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目前金融领域,金融系统建设已达到一定水平,为我国工业化战略,城市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金融系统不仅已能够与其他产业的发展进行良好的配合,而且在特定时期能够充当XX对市场进行政策调节的媒介,可以说金融业对于非金融业的发展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目前我国金融行业本身已发展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产业,我国市场经济和货币经济已发展到较高水平。但与我国金融系统的整体繁荣相比,我国县域金融系统,以及农村金融系统,仍处于相对滞后的水平;且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二元化加剧,及“三农”问题的凸显,县域及农村金融系统不但裹足不前甚至有萎缩风险。
农村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人力及资金资源匮乏成为比较突出的问题,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业经济活动投入分散,投资规模较工商业小,投入回报周期长,因此不容易受市场化金融市场的资金青睐,除了农信合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贴近农村的乡镇一级,铺设了一些网点和资金渠道外,大多数商业金融机构网点和渠道仅延伸到县一级的行政区域,在县城之外的乡镇和农村,缺乏渠道建设。
5.1.3重庆银行农业微型企业贷款产品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出发,其与农村地区,与农业微企群体之间的鸿沟,已经形成,要靠商业银行自身主动向还较为落后的农村与农业微企群体靠拢,十分困难。本文所探讨的重庆银行“微企通”“农保贷”“好企贷”等产品,虽然还不能充分满足农业微型企业融资市场的需求,但提供了一种良好的思路。在“农保贷”业务中,重庆市XX通过农担公司,在重庆银行与农村金融市场之间,发挥媒介和桥梁的作用,弥补了重庆银行在农业微型企业金融市场渠道不足的问题。在“好企贷”业务中,重庆银行通过与XX税收、工商部门合作,通过税收、工商部门所掌握的企业财税信息,间接对企业进行了解和评估,也是一种新的举措和尝试。金融行业在物理空间上向城市集中而远离农村的趋势,在短期内很难有逆转的内在动力。通过构建新型的业务渠道,将农业微型企业的融资市场与商业银行建立连接,填补两者在物理空间上的鸿沟,是解决农业微型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种思路。
5.2建议
5.2.1加大农业微型企业的贷款渠道,结合互联网模式
拓宽农业微型企业的资金来源,是加大对农业微型企业贷款扶持力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资金充足的农业微型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完成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临时所需,更好更快地促进其生长繁荣。同时,银行贷款系统也可以尝试与互联网金融的有机结合,可以非常好地尊重客户的贷款体验,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银行的业务。而且更能通过互联网,得到用户体验结果的即使反馈,并将这些资料汇聚成资料库。这样子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降低银行成本的费用,所以这种方式无疑为农业微型企业的融资市场打上了一发有效的强心针。
5.2.2创新银行金融产品,丰富农业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
目前重庆银行农业金融项目多为存贷款业务、农业保险和农业期货等。作为农业金融发展的新产品仍然十分匮乏。可以适当降低农业微型企业的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可以使更多品种的金融产品丰富农业金融市场。同时XX应鼓励金融机构适度创新,以期研发科技与创新相结合的金融新产品,升级农业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微型企业的经济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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