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

摘要:2014年10月,在北京举行了中国xxxx十八届四中全会,此次四中全会第一次开展依法治国问题的研讨,促进我国完善依法治国体系的建设,把法治当作治国理政的根本方针政策。在党中央全面促进依法治国发展的环境中,依法治税是组成依法治国体系的关键,具

  摘要:2014年10月,在北京举行了中国xxxx十八届四中全会,此次四中全会第一次开展依法治国问题的研讨,促进我国完善依法治国体系的建设,把法治当作治国理政的根本方针政策。在xxxx全面促进依法治国发展的环境中,依法治税是组成依法治国体系的关键,具体表现在依法治国环境下的税收工作中,在当下的探究中尤其重要。此外,在XXX十八届四中全会审查讨论过的《xxx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提到:“促进基层管理的合法性,让基层阶级在全方位促进依法治国中起到基础作用,创建关注重点向下移的法治工作体系。”基层税务部门作为税收执行法律的重点,同时承担依法治税的责任和对依法治税政策的实施,是创建中国法制体系的根本所在,开展底层税务部门税收执法情况的探究与解析,是依法治税问题探究的重点所在。最近,各底层税务部门严格落实“依法治税,内外并重,严于内治,以内带外”的依法治税政策,确实增强XX领导能力,加强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完善岗责制度,加强评议审核力度,严格执法过错追究,深入完善了税收执法体系,加速促进了依法治税的开展。
  关键词:依法治税;根深蒂固;监督主体
浅谈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解决热点及难点

  目前在基层受环境因素、税收制度规定、税务人员、纳税人员等多重因素影响,依法治税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章将以基层税务机关为研究对象,对基层税务局的依法治税现状进行分析,归纳基层税务局在依法治税中亟待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税收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 

  许多基层执法机关与执法者缺少依法行政的意识,缺少遵纪守法、权责并重、程序合法等依法行政的意识。部分税务执法者认为自己身居高位,常常不把法律放在眼中,任意执行法律,对于法律上的约束而产生不适,不愿意依法治税;以往的法律是管理人民的手段,却忽略了部分执法者,使其着重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但法律几乎没有对执法者也需依法征税做出规定,一些底层税务干部觉得凭借经验与情理执法迅速而且高效,仅看重实体法,而忽略了程序法,不按照法定程序行事,客观认为程序违法不能被称为违法,少数更是把执法权当作给自我带来利益的手段。通过这几年来我税务务系统发生的案例就可以看出,基层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告知未告知、执法程序顺序颠倒、引用法律依据错误或不引用法律依据、证据提取不充分、不按规定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违法行为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二)依法治税的刚性还不足 

  即使全新的征管法给了税务部门许多行政执法措施,比如,税务管理权、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实行举措等,然而在实施依法纳税的过程中,还缺乏了执法力度,存在许多空有其表的执法措施,依法惩罚力度太小,处罚的实行很难精准到位。因为程序比较复杂,底层税务部门为躲避执法危险,在实践里谨慎应用税收保全与强制实施举措,对拖欠税额的追收,眼里关注的仅仅是银行账户中是否还存在余额,却很少应用过征管法带来的代位权与撤销权。 

  (三)税收执法监督还比较乏力 

  一是重视合法行政,忽视合理行政。这在行政处罚中表现得较为明显。按照税收征管法等规划,大部分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被税务部门掌控。在实际情况里,基层税务部门在实行惩罚措施时,往往对纳税人的违法方式、社会危害度和被查明后的反省行为等行政处罚的裁量情况欠缺思考,一味觉得只要不违法,缴纳一半罚金与缴纳十倍罚金都是一样的。另外,就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在处罚决定书里不存在任何的解释,很难使纳税人相信,让人觉得存在强烈的主观意识。此外就是对纳税人的知情权等权利缺少重视。眼下,税务部门提出与纳税人权益相关的详细行政措施,总体上来说不会赞同纳税人查看相关资料,少数税务执法者跟本不关注对纳税人的核定税款等权益,随心所欲,不痛不痒,对纳税人的知情权等权利缺少重视。三是回避权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按照征管法要求,税务人员在收取税款与查阅税收违法资料时,与纳税人或是税收违法资料等存在利益与危害联系的,应该避让。就眼下的实际税收来说,只有稽查让纳税人了解回避权,但是在收取税款的程序中基本上不告知纳税人,大部分纳税人仍然不知道能够使税款核定人员等相关人员避让。四是税收执法缺乏诚实守信。表现在:对纳税人的同一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和稽查部门往往意见不一,相互指责,使纳税人难以适从;对于主管税务部门早就认同的举措,往后却用纠错为由推倒了先前的认同,让纳税人感到主管税务部门对承诺轻视,如此“马后炮”的行为常常让纳税人亏损严重,然而常常不能够深究税务执法人员的职责,导致税务部门执法的诚信度降低。例如,曾有这样一个真实案例,某基层税务机关要对一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行政处罚,纳税人在听证会上辨称,一年前税务机关曾对该违法行为指出过但未提出要罚款,一年后,税务机关决定对该同一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在纳税人的认知里,税务部门必须遵守承诺,应该以诚为本,一定承担原来不惩罚行为的责任。最后一点是基层执法部门争做表率等行为应普遍化。眼下基层税务人员不多,再加上执法程序相对复杂,难以获得证据,据统计,部分单位存在十年没采用过一项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手段,少许底层税务机关近年里没有一件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的事件。

  (四)纳税服务中介机构发育还不健全 

   一是监督过于分散,监督主体和监督责任也不够明确,存在多部门重复监督的现象。每个人都拥有权监督,然而每个人都是走形式,缺少对税收执法过程的督察,虽然事情发生后发觉到了不对劲,然而构成的亏损难以补充。然后是督察不是常态化,多属运动或被迫地开展,很长时间才会开展一次执法督察检查,并且大多是对某一步骤进行督察,并没有对所有的阶层进行督察,更没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效果不好。三是督察力度不大,仅仅关注对于每日的征收管理税额质量的微机自动检查,然而缺少对税收策略的实施形式,问题检查和处理过程情形、违章行为的解决方式等重要执法举措和不进行行政的情形更进一步的检查。四是重执法监督检查,轻查处和整改。在执法督察时出现的重要执法违法行为,检查人员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此类违法活动纵容,就被检查出的问题实行的整顿状况好坏与否都置之不理,以至于所有执法督察检查出现的大部分为去年同样出现过的问题,让执法检查的功效受到了影响。五是过错追究难以严格执行到位。当下,各个基层税务部门创建了承担执法过错责任等体系,然而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基层组织的担负人仍有违法行为,避实就虚行为尤为明显。大部分执法的错误举措应受到教导,并令其进行书面检讨等行政处罚,然而却拿扣奖金(津贴)的经济惩戒替代,这样的结果是治标不治本,没有实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效果。 

  (五)综合执法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目前,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由税务部门的退休人员与处理就业问题的税务干部子女构成。大部分人都存在集体的服务认知,其政策业务水准很难对纳税人带来优质的服务,少许更有依靠税务部门的名声招揽业务,纳税人对这样的行为及其不满,已经为税务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带来了恶劣影响。 
  依法行政局面是税收法治工作成功进行的跟本,其对依法治税的运行状态与结果有着较大影响。由于有些地方经济落后,财政困难,地方XX只重视税收收入职能忽视了其他职能,给税务部门下达过重的税收任务,并将其作为对税务部门的政绩进行考核;部分当地XX为扩大工作面,完善产业体系等情形而干涉正确的税收执法,削弱税法硬性,对税收执法业务产生部分不良影响。在纳税人方面,我国大部分地区总体生活水平不高,普遍还处在“温饱”水平,纳税人法律意识普遍不强,纳税自觉性缺乏,对纳税有抵触情绪,税法遵从度低,偷抗税时有发生。在税务机关层面,有着避重就轻的情况,不落实对纳税人的服务业务,区域间的税负差别突出。例如在“双定户”的管治上,有的表面税负高,而实质上税负低,每个地区税负差别较大,有大到小依次为农村、城镇、城市,经济不发达区域高于经济发达区域的形况比较突出。然而在协税护税上,税务机关很难获得相应部门的主动配合,资料共享体系不完善,银行冻结纳税人储存金等税收保全举措与强制执行举措同样难以准确执行,在某方面来说这都帮助了涉税违法行为的产生。

  二、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解决措施

  根据上一部分分析的依法治税在基层难点,在这部分对上述问题,结合所学知识以及前人的观点,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解决方案。

  (一)着眼于树立正确的依法行政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首要构成内容,它在观点上是互相照应的。联系税收操作实况,众多底层税收执法工作者要建立五个观念,也就是:
  一是建立责任主体观,从旧有的权势主体转为责任主体,要把责任分化贯彻到每个处事阶段,具体达到执法有保证、用权承督察、犯法受追查等目标。
  二是建立确切的收益观,保持以经济进展情况来明确税收收益工作的任务,“不收税”或是“过度收税”全都违背税收治税准则,并且,提升税收收益品质,深入信息化使用程度,增加部门收入与收入的科技质量,尽力加大宏观税负程度。
  三是建立确切的处事观,要继续把治理和办事同等看待,进行执法时办好事,进行办事时执好法。能在执法时足够表现出透明、便民的基本准则,保护与看重缴税人的权益。
  四是树立正确的税收成本观。不仅要保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征税,还要侧重科学理税、重视节省税收执行性本金与税收遵从性本金。一定要加速打垮城乡“二元化”征管组织的措施,加速促进组织和底层一体化进展,大大缩减征管战线,把满足要求的地方实行“直线管理法”,降低治理程度。丰富底层税务治理能力,办好重点税源的合理化和精密化治理。并且简化办理程序,便于缴税,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节省税收本金,深入合理管税程度。
  五是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更是诚信经济,除了要求市场主体讲求诚信外,行政机关在经济管理中也要讲求诚信。对于税务机构来说,讲究诚信执法,能改善引商吸资境况,增加投资,帮助对本区域税源的栽培。因此,首先,要保持诚信纳税的执法原则,让它植根于每位执法工作者的思想中。税务机构身为一个执法组织,诚实度的多少关联着征税纳税情形融洽与否,执法力度精准与否等,故而税务执法工作人员必定要留意自身的一举一动,在此刻、从自我做起。第二,各级税务机关要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公布税收信息,提高制定建设质量,对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应当先行告知纳税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以避免实施后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对作出的已经生效的税务行政决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以保障执法的相对稳定性和严肃性,对因法定原因而撤回、变更授益性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要勇于承担责任,依法补偿纳税人受到的财产损失。
  六是树立合理行政观,对有多种方式能达到行政目的的,应采取对纳税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另外,要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实行管制与表率,对纳税人性质与情形同样的违法行为,理应给予公平、公正、透明的解决方式,而不可以避重就轻,因此,应让上层领导下发自由裁量权运用的指示性文献,预防同样严重的违法活动,因不同时间、地点而导致解决问题的力度存在差异。
  七是树立程序否决观。步骤合理是依法行政的根本条件之一,执法步骤守法,那么更个执法就是合法的。换个角度来说,在个别案件的办理中,就算实体全部合法公正同样会出现由于步骤违法受到完全否定。在税务行政执法中,依然保持达到“程序不省、次序不乱、方法不变、期限不超”的原则。 

  (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 

  税收行政执法是依法治税的重要组成成分,而且是应该强化与改良的脆弱节点。各种不同级别基层税务部门和其所包括的基层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与流程合理的利用职业权力、恪尽职守,不可以渎职没有动作,也不可以滥用职权乱胡乱动作。首先要加速构建责任和权力清晰明了、行为动作符合规定、确保强力的税收行政执法体系,彻底远离不合情合理的行政执法问题。二是要重新梳理征管业务和工作流程。在打破“城乡二元化”征管格局后,征管机构及征管业务将会得到重组,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流程最优、环节最少、审批最简、服务最优、效率最高”的原则,梳理征管业务和工作流程,优化职能配置,整合、重组征管业务,实现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为规范执法、提高征收效率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三是创建并完善税收行政执法审查机制,提升和税收执法相关的案件的执法质量;创建并完善税收行政执法案件释放机制,可以是纳税人员更便利的查到相关数据。第四是研究并创建税收行政执法成绩实行评价,构建奖励与惩罚体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准。五是正确处理税务机关与中介机构的关系。税务部门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部门,中介机构指的是单独的交易场所,它的成分是纳税人,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等级,也就是上下级关系。所以,税务部门和中介机构需要摆放好自己的位置,从一个角度来说税务部门应该大力协助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进行代理服务,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中介机构不应该仅仅凭借着和税务部门的有一定的联系去招徕顾客,而是需要凭借自身高品质的代理服务得到客户的肯定。六是要维护税法权威,强化税收执法刚性。每级税务部门都应该敢于利用法律所给予的权力,不徇私情,碰到违法行为绝对不放过,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增强税务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徒法不足以自行。拥有一个知识丰富与专业水平高的干部团队,是完善目前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任务。一方面需要严格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考核,需要坚守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对新录入公务员需要实行上岗前的训练,在训练的内容、方式、体系等层面,要增强其系统性与实效功,让公务员熟知税收的首要执法业务后才可以开始工作。其次在和高等学校合作时,进一步进行能力工程培养,增加培训的宽度和深度,防止单一重复。然后在税务工作进行长远打算,把根基不错的税务干部送往高等学校学习,帮助其获得法律硕士、博士等学位,运用好当下人力资源。四是依法行政的中心由全部税务部门领导组成,应该起到带头作用,持续增高依法行政的水准与能力。最后是要对当代税收人才进行优化治理,完善执法能级治理体系。做到“以考试考核定能级、以能岗匹配定岗位、以岗位考核定绩效、以绩效评价定奖惩”,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工作上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切实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四)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不存在督察的能力肯定出现腐败情况,所以,执法督察是执法合法性与透明性的关键因素。对底层税务税收行政执法来说需要从内部和外部同时进行督察。内部督察应实现:首先全方位实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执法错误追究制,不但需要所有执法人员承担其执法责任,而且对渎职人员,对其追究到底,不可以用经济处罚来替代行政惩罚;其次根据征管查法制四分离等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征管的革新,创建内部所有步骤间相互督察与约束的体系;三是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法制组织要加入税务行政执法行动的全过程的督察。并且增强涉税事件检查频率,同时把检查结果尽快上报和公布,使其尽早整顿改造,要求实际效率。外部督察应实现:坚持文明办税透明化,主动进行税务执法外部评价工作,创建举报体系,严格接受全国人民的督察。需要创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多主体、多方式与多步骤的外部税收执法督察制度,并且使各级人大、监察、检察等部门各尽其职。

  (五)打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一是多与XX沟通,取得共识。各级基层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政汇报,取得XX支持,以便妥善处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执行政策与完成计划任务的关系,充分尊重、维护和支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加强部门配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最根本的在于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用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义务及责任。在当前的治税环境还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和公安、工商、检察、地税、金融、司法、审计、XX法制办等加强联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治税环境,使各个部门在处理涉税问题上都能做到积极支持税务机关开展工作。三是大力整顿税收征管秩序。需要长期进行税收专项检验与执法检验,就出现的问题必须进行严格检查,防止“走马观花”的情况出现。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一定要予以依法处理,忌“重检查、轻处理”。 

  结论

  每级基层税务部门要应该立足在全力实行依法执政、创建机关的高度,确定法制的地位,使法制体系的功能得到体现,采用确切手段,处理好法制机构对专业人才等层面的难题,让法制机构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法律顾问构造优质环境。在底层税务法治人力资源及其缺少的状况中,需要长远考虑,培育一群不仅通晓税收而且熟知法律的人才,同时把他们上岗就位,使其起到带头与模范的功效。此时,法制机关要逐渐增强内部机构与业务的创建,以极高的责任感,严格承担督察指导、策略探究与执法督察等责任,帮助税务系统能够更好的更全方位的促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进展。

  参考文献

  [1]时莉洋.我国财政税收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初探[J].现代商业,2014(11)
  [2]张丽丽.我国财政税收结构及存在问题初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4)
  [3]苑小丰.中税务收与经济增长问题实证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3(01)
  [4]曲世友等.宏观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相关关系研究[J].上海管理科学,2012(04)
  [5]张屹.我国宏观税收负担现状分析及合理化建议[J].时代金融,2014(02)
  [6]蒋新昆.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D].中南大学2011
  [7]高黎.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J].长春税务学院学报,2013(05)
  [8]许小欢.税务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性研究——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D].厦门大学2013(10)。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7116.html,

(0)
写文章小能手的头像写文章小能手游客
上一篇 2020年7月16日
下一篇 2020年7月16日

相关推荐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