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收入准则对网络直播平台的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影响——以斗鱼TV为例

摘要

经济全球化的加快是从1990年时期开始,且国际投资、贸易和跨国公司等多方经济合作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资本市场规模不断外拓,各方资金流动日渐加快。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愈演愈烈的今天,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要求也日益迫切,各国纷纷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此来降低本国会计制定成本、国际会计交易成本,使自身可以处于发展中的优势地位。我国为了适应自身发展需求,且与国际接轨,我国进行了会计准则改革,推出了新收入准则。

本篇论文以研究近年来新兴网络直播平台—斗鱼直播为例,分析新收入准则在网络直播平台会计核算的应用与不足。本文介绍了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对现收入准则与原收入准则进行了对比,以及网络直播的概念、特征与现状,在对斗鱼直播现状、收入来源和商业模式了解后,分析现收入准则在斗鱼直播日常业务会计核算中的应用,发现现收入准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解决问题,向网络直播平台和现收入准则提出相关建议,其建议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键字:现收入准则;网络直播平台;收入确认;虚拟商品

1.引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出现了许多新兴的经济业务,对于日益复杂的新兴经济业务的处理,原收入准则出现了一些问题,譬如:其内容与新兴经济业务处理存在不匹配、对会计主体和内容划分不清等问题,造成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稳定。为了尽可能降低产业更替和业务模式创新引发的收入处理的消极作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以及X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14年5月出台并联合颁布了与当下经济形势相适应的新收入准则。新的收入准则正式出台,并于2017年起生效。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使得互联网娱乐产业随之兴起,诞生于2005年的网络直播凭借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现了自身的迅速发展,我国网络直播用户群体增长迅猛。网络直播平台在2016年时开始崛起,向大众生活席卷而来,且收获良好的用户反响。2019年,我国有5.04亿的在线直播用户,而2020年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远超媒体数字预测的5.26亿。当今,网络直播已经发展成熟,成为了当代互联网模式中拥有深远影响力的翘楚之一。而成熟的网络直播为互联网消费者开辟了全新的消费模式。因为互联网支撑起了网络直播交易,与传统的消费模式不同,网络直播平台收入会计处理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且各互联网巨头近年也相继进军网络直播行业,因为网络直播依托于互联网,为维护网络稳定以及网络直播平台的初期发展与后续运营,网络直播企业一般需要向资本市场寻求经济上的帮助。在第一家网络直播企业成功在X纳斯达克上市后,其余的网络直播企业也纷纷寻找上市机会。而企业上市的前提就是需要将其财务信息与经营状况做到透明且真实,方便外部投资者可以根据企业公布的信息来做出相应投资判断。而对于网络直播平台大部分业务,原收入准则(指2006年颁布的收入准则)缺少相应的具体规定,造成目前网络直播平台收入核算任意性较大,影响了网络直播平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同时企业对收入低估或高估等情况频频出现,无形中使企业财务舞弊的风险激增。

在综合考虑了国际会计准则、国际经济市场以及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后,我国于2017年颁布了现收入准则,并规定其于2020年开始实施,以我国境内上市企业为实施范围。从我国企业收入会计核算看,现准则是其坚实后盾,它使业务模式中的收入确认方式得以保持一致,且使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发生了一定转变。与此同时,明文导向特定交易事项。对于我国会计准则来说,现收入准则的出台践行意义重大。

1.1.2研究意义

从理论意义层面来说,原收入准则已经不适用于当代互联网经济时代的经济市场,无法与如今的经济模式匹配。仅从原收入准则出发,因为各个平台收入确认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确认收入会计区间存在出入,对对应会计期间利润产生一定作用,使得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等财务信息质量受到影响,最终对财务报表以及外部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对于互联网经济模式下,网络直播平台的特殊业务形式产生的收入确认问题,现收入准则制定的相关内容可以将其有效解决,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合理决策。

从实践意义层面来说,本文希望通过对现原收入准则的对比研究,分析现收入准则在网络直播平台日常核算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网络直播平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平台核算更合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使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客观地了解平台经营状况。

1.2文章结构

本文由五个章节组成,在下文介绍:

引言,为第一章节。该章节说明本文的研究意义及背景。

第二章节对于网络直播相关理论及现状进行概括,并对现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通过国内外相关的文献研究,分析对比现原收入准则之间的差异来为文章提供相应的理论基础,为后续文章的撰写助力。

第三部分是对论文研究对象斗鱼直播的基本情况、商业模式以及收入结构三方面进行分析,帮助读者更好了解本篇论文的分析对象。

第四部分是通过分析现收入准则在斗鱼直播日常核算中的应用,分析出现收入准则在斗鱼直播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为下文提出建议做铺垫。

第五部分是对斗鱼直播应用现收入准则的建议,提出帮助斗鱼直播对现收入准则的更好应用,以及现收入准则在我国发展完善的建议

2.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2.1网络直播相关概念及现状

2.1.1网络直播的定义

最近几年,互联网科技发展迅猛,智能手机、无线网络、移动支付等相关产物的出现与发展深深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改变了人们的出行、娱乐等生活方式。同样,人们适应了快捷的生活方式,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直播就是诞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短短几年内,便获得了大众的一致喜爱。但对于网络直播的定义,看法诸多且不同。有学者认为,网络直播是一种传播信息的方式,使信息能够立即在互联网中进行传播,利用互联网技术以视觉组合和听觉的方式展示公共生活的方方面面;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网络直播将互联网不受时空限制,以及可以利用科技将视听结合,让人极有参与感的优势,传承并发扬光大,使网络直播拥有特殊的传播推广能力。

在本文作者看来,网络直播是将网络与直播相结合,即利用互联网通讯技术,在电视直播的形式基础上,进行互联网式改革:搭建主播与观看者能够进行语音视频交流互动、桌面文档共享的多功能开放性网络直播平台。所以本文作者认为,网络直播的定义就是人们利用高速传递信息的互联网技术,通过联网通讯设备,远程观看正在进行现场直播的音视频实况,比如会议、培训、赛事等。网络广播的基本思路是利用高速互联网传输技术实时传输音频和视频信号,让人们通过互联网实时、顺畅地远程观看。

网络直播平台是主播与观看者进行交流互动的载体,网络直播则是信息传播方式。网络直播分为专业性直播和泛娱乐类直播两种。其中,技能类、知识类直播均可称之为专业性直播;体育直播、综艺直播、秀场直播、游戏直播等均可称之为泛娱乐性直播。

2.1.2网络直播的特征

由于网络直播依托于移动互联网传播的特性,它与传统的、依托于纸张和电视、电脑进行传播的纸媒传播、广播电视传播等有很大的差别,譬如:传统传播方式不能向网络直播一样,可以做到受众不受时空的限制、信息发出者与接受者进行实时交流。网络直播拥有的诸多特性导致其拥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1)对互联网网络技术的高度依赖性。网络直播在短短几年内从无到有,在诞生后飞速成长为拥有几亿用户的互联网时代标志、近几年的火热现象级产物,离不开互联网网络技术的帮助。毕竟网络直播的“网络”非常重要,这使得网络直播对高速畅通的网络需求程度和依赖程度很深。互联网网络技术的进步能够为网络直播提供巨大的便利,一方面,可以为直播提供网速保障,减少网络直播平台的直播卡顿与延迟时间,帮助主播与观看者之间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时交流,增强用户体验,增加用户与主播、平台间的感情,提升用户粘性;另一方面,互联网网络技术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运营管理提供帮助,好的网络技术会减少直播平台的运营成本,提高网络直播平台的运营效率。

(2)与生俱来的互动性。网络直播使得主播与用户可以在直播中进行实时交流,这种交流是主播与用户双向的交流,而不是主播单方面进行内容输出,用户被动接受,这导致网络直播拥有着与生俱来的互动性。这种互动性具体表现在主播直播过程中,用户通过弹幕、连麦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与意见,主播阅读、倾听用户的想法,并对其做出回应。这种其他传播方式做不到的互动方式,也是吸引诸多用户进入网络直播的原因之一。

(3)对应用户需求的多样性。网络直播平台拥有数量庞大的用户,这些用户年龄不同、地域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喜好不同,这也就造成了用户的多样化需求积聚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受其影响网络直播平台呈现出多元化表征。网络直播的多样性分别在其直播方式、直播群体、直播种类、直播内容中体现。网络直播准入门槛不高,只要有智能手机就可以观看直播、发起直播,所以很多人都愿意去尝试直播。不管是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在城市为生活奔波的上班族,还是过着普通人可望不可及精致生活的上流人士,在有网络和智能手机的基础下,只要他想,就可以成为网络主播。而网络直播随着网络基建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也是摆脱了只能在电脑端直播的局限。同时多种娱乐方式的兴起、网络主播的多样与直播平台划分了电竞直播、秀场直播等不同直播分区,帮助了用户能够找到自身喜欢的直播内容。网络直播的多样性有利于用户粘性的增加,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用户进行用户与主播之间的转化。

2.1.3网络直播现状

当前网络直播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即以游戏直播为主占据网络直播第一梯队的斗鱼、虎牙和YY,以泛娱乐直播为主和部分将直播与其他产业相结合的第二、第三梯队,第二梯队包括映客直播、花椒直播、一直播、企鹅电竞,第三梯队则包含酷狗直播、小米直播等的梯队式金字塔格局(排除淘宝等非直播起家的企业平台)。

在经过2020年新冠疫情,全民在家的风气使得网络直播迅速发展,全民直播时代已经来临。网络直播越来越与文化、教育、旅游等其他产业相结合,形成了现在“直播+”的网络直播布局现状。

2.2现收入准则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2.2.1现收入准则的相关理论

现收入准则是围绕着会计准则为中心制定的,包括四项具体内容,即与合同另一对象签订合同取得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方式产生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方式,以及销售商品的方式。

现收入准则是在原收入准则与新兴经济模式不适应的背景下诞生的,因此,现收入准则对于新兴经济模式有更相应的内容。收入确认五步法模型在现收入准则中诞生,其分为确定交易价格、对客户订立合同识别、对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履行、对合同中单向履约义务识别、由各单向履约义务对交易价格均摊。如图2-1

现收入准则对网络直播平台的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影响——以斗鱼TV为例

  图2-1五步法模型

  五步法模型的制定突破了原收入准则对收入内容的严格划分,对收入确认的条件确立了统一的原则,将收入确认的前提规定为符合确认条件的合同,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由“风险报酬转移”更改为“控制权转移”。这使得企业在新型经济模式中能够得到统一清晰的操作应用指南。

2.2.2国内外文献综述

在我国现收入准则研究阶段中,桑士俊、张金若(2010)认为,IFRS15中的“合同基础收入确认原则”能够妥善处理原收入准则中的不足,把企业销售交易的本质客观体现出来。贾茜(2015)参考收入准则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转变史,对收入准则列报与披露、新收入准则模式、使用范畴等内容深入探析。张璟霖和胡娟(2015)提出以房地产、电信、科技为首的十大行业都会受到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作用。王微伟(2017)提出,在IFRS15的会计目标、计量属性、理论逻辑、会计要素等方面,资产负债观得以映射。基于新准则,合同是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对于收入的探讨,国外早于国内。在IFRS15颁布以后,国外很多学者也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对于新确认的收入模型,Munter.Paul(2014)在刚出台之初就对其做了自己全面的分析。Sun.Kevin、Ran.Zhang(2014)通过自己的理解加以分析收入标准,明确指出了合同在新收入进行确认模型中的重要性,并对控制权转移在准则中的举足轻重位置进行说明;KarinaKasztelnik(2015)表示,上市公司价值高度与新的收入确认标准具有一定联系,这代表IFRS15着重对上市公司价值和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建立联系。IFRS15的公开颁布代表,会计准则概念框架彻底向资产负债表观迁徙。在会计实务处理看来,其具有深远影响。

2.3现原收入准则对比分析

现原收入准则的差异主要在四方面,如表2-1所示:

对比分析 现收入准则 原收入准则
收入确认方面 对合同中的履约责任再三明确,商品收入确认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依据,保证会计信息更准确。 商品收入确认按“风险报酬转移”确认,其往往在实务处理中难以确认,容易造成财务风险。
收入计量方面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具体分摊至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签订合同内容的金额或协议金额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方面 合同包含的单项履约义务,自合同开始日进行评估和确定。 可以区分开的交易进行单独计量,无法区分的交易统一视为销售商品。
企业信息披露方面 进一步提高了企业披露要求,对披露信息内容要求更严格、具体,对企业有一定约束作用。 只要求了企业收入财务会计政策和相关经济金额,要求披露的信息内容少、不具体,对企业信息披露的约束性差。

表2-1 现原收入准则差异

3.斗鱼直播介绍

3.1基本情况

从众多视频直播平台发展现状看,斗鱼是崛起最快、发展最好且年轻化的企业领先者。现阶段,直播平台以游戏直播为主,一种是人气主播签约平台,由主播对游戏解说的比赛;另一种是主播开播呈现几款游戏,利用自己的热度进行引流,促使用户纷纷加入游戏。实际上,平台之间都在积极抢占用户数量和点击量。

在之前,斗鱼名为ACFUN,它主要把赛事直播和视频直播服务供应给客户,是一家弹幕式直播分享网站。在2014年元旦日当天,其重新命名为斗鱼 TV。ACFUN改名为斗鱼 TV(由于近年斗鱼等直播平台用直播代替TV,下文均使用斗鱼直播)后把内容集中在游戏直播上,如综艺、户外、娱乐和体育兼有涉足。在数年的发展下,斗鱼集聚了大约2亿左右的用户量。不管是日活跃数还是月活跃数,均属于视频直播平台中的佼佼者。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公示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可知,在2020年底时,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突破70%,累计9.86亿网民。其中,有8540千万人属于新增网民。对比X,其总人口仅有该数量的三分之一,而斗鱼2020年第四季度的月均活跃用户则达到1.74亿,相当于国内有将近20%以上的网民在使用斗鱼,在我国直播平台中稳坐第一把交椅。

斗鱼直播于2017年时对外声称截止六月D轮融资已接近尾声,它是我国首家入驻D轮的网络直播平台。斗鱼直播于2018年三月成功获取美金融资6.3亿,腾讯是其投资者。中国网络直播平台斗鱼计划于2018年七月时在X展开IPO,累计募集不足七亿美金。斗鱼于2018年8月8日被授予金运奖运营新势力奖。斗鱼直播于2019年4月22日把招股书向X证券交易委员会传递,试行X上市计划。在同年7月17日,斗鱼直播成功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

近三年斗鱼直播营收状况 ,如下图

表3-1 斗鱼直播近三年营收状况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2019 2020
营业收入 36.53 72.83 96.02
其中:直播收入 31.47 66.17 88.53
广告收入及其他 5.07 6.66 7.49
净利润 -6.13 0.4 4.85

3.2商业模式

在成立最初,斗鱼直播定位于弹幕式直播分享平台。并且,其设有赛事直播和视频直播服务。随后,其持续拓展为一家全民直播平台。现阶段,斗鱼立志实现主播和用户的实时互动。它的出现发展,正在潜移默化改变大众生活娱乐方式。立足于宏观视角分析,斗鱼商业模式由以下四点构成:

(1)用户模式。基于互联网视角看,以数据分析为辅助锁定对产品存在需求的用户,即用户模式,也就是俗称的目标用户。在对目标用户探析时,首先要了解用户的行业、属性和憧憬,精准把握需求点。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企业的生存规模、生存空间、发展机会等均取决于用户数量多少。斗鱼用户注册面向全网开放,只要拥有账号即可对直播观看。假设想以主播身份出现在斗鱼平台,那么要展开下一步申请流程。直播平台评估主要以用户活跃数量为依据,而斗鱼利用做任务送鱼丸的方式来吸引用户,留住用户。

(2)运营模式。斗鱼作为一家游戏直播平台,它以平台为媒介对人气主播签约,让人气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与观看用户沟通交流。或者,对大型游戏比赛转播或开办,以此博取游戏玩家观看、打赏。实际上,斗鱼就是一个视频搬运工,它衔接用户和直播。只要在斗鱼上成功注册账号,用户可以随心对直播内容和主播选择。在用户把一定的数额充值到平台后,可以兑换对等的礼物数量,打赏给自己喜欢的主播。随后,主播会把平台分配的任务做好。在这一过程中,斗鱼扮演着监督部门和充值中心的角色,它维护用户、主播和平台的应有权益。

(3)盈利模式。从盈利方面看,斗鱼以打赏分成为主。简单来说,就是在用户把虚拟礼物打赏给主播后,平台按照主播累计所得礼物数量以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各个平台的礼物均有自己的一套定价。在斗鱼平台中,游艇1314,弱鸡0.2,超级火箭2000,赞0.1,飞机100,火箭500,办卡6。不仅如此,还有各大平台随处可见的广告植入。就是通过各种广告的插播向广告商收入适当报酬。又比如会员订阅,用户可以花钱购置各个等级的会员,享受对应的服务待遇。

(4) 战略目标。一方面突破技术瓶颈,在技术研发领域狠下功夫,帮助斗鱼在技术研发领域领跑全行业。另一方面优化直播体验,打造“直播+视频+社区”三位一体的内容生态,把丰富多样的服务内容呈现给用户,进一步巩固自我竞争力。增加用户粘性以及提高用户付费意愿的目的。帮助斗鱼实现利用游戏电竞优势,布局以游戏为核心,又包含多元直播内容的方向转变。

3.3收入来源及特点

斗鱼直播的招股说明书中对网络直播行业收入实现的商业模式展开披露,其中收入来源和盈利方式主要就是用户付费与广告收入,其次是电商收入和会员订阅。

(1)用户付费打赏收入。用户付费打赏收入是众多直播平台的主要盈利手段之一,是增加平台创收的主要业务,不同类型的直播平台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用户付费。斗鱼直播以游戏直播和秀场直播起家,斗鱼直播利用其在游戏直播领域广大影响力,通过购买电子竞技联赛的转播权,与诸多游戏公司签订合作,帮助游戏推广和联合运营,对用户产生吸引,刺激用户消费;而斗鱼广泛签约各类秀场主播,利用主播自身带来的直播流量与独家内容,吸引用户进行打赏。

(2)广告收入。广告付费是斗鱼直播另一重要的收入来源。广告计费方式主要有:按展示计费、按点击计费、按效果计费。按展示计费是指当广告在平台上展示出来时,平台就可以确认收入;按点击计费是指在平台展示出广告后,平台根据广告被用户点击的次数的多少,来对平台收入进行确认;按效果计费是指在平台展示广告、用户点击进入并对广告内容进行消费后,平台根据用户消费情况和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相应比例的收入确认由于按效果计费这种方法主要考虑的是广告投放后的效果,对于网络直播平台而言,考虑到平台投入成本和流量转换率等现实问题,这种计费方式并不是网络直播平台的首选。所以,目前大部分网络直播平台采用的一般都是前两种广告计费方式,斗鱼也不例外广告客户会同斗鱼直播签订广告合同,合同内容通常是广告客户在直播版块的网页上投放与直播内容相关的广告,投放时长为1到3个月。斗鱼直播会以支付广告推广费的方式,邀请平台内流量较高的一些主播在直播时对进行广告推广,转移广告内容,这已经成为行业内的常规,俗称“恰饭”。

(3)电商收入。电商收入是网络直播平台通过开设网上商城,利用网络主播人气卖货、与各个品牌之间展开促销合作、与游戏电竞合作推出联名商品等,网络卖货取得的收入。虽然不是平台的主要收入来源,但在直播带货火热的今天,电商收入也在逐年增加。

(4)会员收入。会员收入主要是通过为用户提供与普通用户更享有便利、更独特的会员服务取得的收入。付费会员会在直播入场方式、等级升级、留言弹幕等方面享有比普通用户更大的权利。虽然付费会员在平台用户中的占比并不高,但付费用户的月续金额对于平台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其中用户付费收入是斗鱼直播的最主要收入来源,其从直播平台诞生以来就是直播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用户付费收入甚至在一些上市公司的总收入占比90个百分点。在直播行业中,盈利模式单一也是最为致命的。因此,直播企业纷纷着手对其他领域的开辟探索,目的就是想寻找到新的盈利增长点,减少企业对用户付费收入的依赖,例如:竞猜抽奖、赛事转播,以及游戏联运等。

4.斗鱼直播收入确认案例分析

4.1现收入准则在斗鱼直播中的应用

(1)用户充值的虚拟货币

斗鱼直播为用户提供专门的虚拟货币充值端口,使得用户可以将自己的现金或移动支付钱包里的钱转化为斗鱼专属虚拟货币。

在原收入准则下,用户如果在斗鱼充值500元的虚拟货币,斗鱼会在用户充值后直接将这500元计入“预计负债”,在用户消费虚拟货币后,将其购买虚拟商品消费的虚拟货币按照相应比例确认为收入。

然而在现收入准则执行后,在用户对虚拟商品购置使用后,斗鱼需要以使用方式为依据细分将其按时点确认收入还是按期间确认收入。即确认收入时间后移且更具体,会计计量更加准确,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促销赠送的虚拟货币

斗鱼直播为提高用户消费积极性和增加用户粘性,会进行定期打折促销虚拟货币或任务奖励赠送虚拟货币活动。例如:充值不同金额赠送不同金额的阶梯式充值促销;达成相应成就,平台奖励用户的赠送虚拟产品或货币促销;用户达到一定等级或观看时长超过规定时间,平台就会赠送用户一定的虚拟货币或产品;平台会对新用户充值提供超大折扣或双倍充值等等。

在原收入准则影响下,斗鱼对提供给用户打折促销赠送的虚拟产品及货币并没有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仍按照原来的方式确认收入。

而在现收入准则的执行后, 针对充值赠送及促销的虚拟货币,斗鱼会将其与充值的金额相加,在用户使用虚拟货币时按比例分配,相当于折价销售;在直接赠送用户虚拟产品或货币时,根据其的公允价值,将其视同销售行为处理,再根据虚拟产品或货币的类型及使用情况,确认收入或递延收益。

(3)捆绑销售的虚拟商品

斗鱼直播在平时会进行将不同价值的虚拟商品以低于单独售价的价格进行捆绑销售,用较低的价格吸引用户,从而刺激用户消费。斗鱼直播也会定期举办一些游戏或活动内测,为了收集反馈并推广游戏,斗鱼会向参加内测的用户奖励虚拟货币或产品,这种行为也可视为捆绑销售。

斗鱼直播在实施现收入准则后,会根据捆绑销售的虚拟商品使用寿命的长短和种类的不同,把各个虚拟商品在捆绑销售中需要履行的单向履约义务细化,随后以履行方式为依据,判定分期确认收入的必要性,进而得到对等的延期收益和确认收入。而因为推广游戏或活动的收入对于斗鱼来说,是属于“其他营业收入”,那么向用户奖励虚拟货币或产品的销售行为,也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4.2现准则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虚拟货币与商品公允价值难计量

由于各直播平台并未彼此联通,不同直播企业的虚拟货币和虚拟商品不能自由流通,平台只允许用户在该网络直播平台使用平台自身创造的虚拟货币和虚拟商品,导致平台内的虚拟货币和虚拟商品具有独特性,这种特性使得平台内的虚拟货币与商品无法离开自身平台,进行外部流通,流通活动只能在平台内部展开。一旦平台效应不存在,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便难以让用户在自掏腰包。因此,各个直播平台的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毫无可比性;同时虚拟商品缺乏有活力的二级交易市场,这使得其公允价值的衡量呈现艰难局面。

(2)收入确认复杂多变

网络直播平台在举行各种促销活动时,总的合同交易对价实际上是确定的,但平台确认收入的金额会被购买合同中附赠的虚拟货币和虚拟商品影响。虽然总的合同交易金额是确定的,但各单项履约义务分摊下来的金额会随着单项履约义务的数量呈现出反比例上升或下降。这就会引发同一时间段,用户对相同虚拟商品购买但其收入确认金额存在出入的现象,或者在对相同数量的虚拟货币购买时所花费金额不同,收入确认也因此变得飘忽不定。

(3)长期未使用虚拟货币的处理

大部分用户在充值完虚拟货币后,并不会选择将其一下花完,有些用户不爱送礼物,有些用户则会因为种种原因,譬如:忘记登录密码、现实生活忙碌或喜欢的主播离开网络直播平台等原因,将直播平台账号丢弃。渐渐网络直播平台出现大量用户账号内存在长期未使用的虚拟货币,这些行为会造成虚拟货币沉淀,长期积攒会使网络直播平台损失不小的收入。

(4)缺乏具体行业准则条例

现收入准则是对各个行业制定的具有概括性、普遍性的会计准则,是大方向的,但是网络直播行业没有针对性的具体行业行为指南,这使得网络直播行业的行业性、特殊性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企业财务人员只能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这些问题进行职业判断,于是大量的职业判断出现在了企业实务过程之中,这使得网络直播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必须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操经验。然而虚拟商品具备的特殊性和统一评判标准的缺乏,会使得不同的财务人员产生不同的职业判断。

5.对完善网络直播平台收入确认的建议

5.1网络直播平台收入确认的建议

由于用户平时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的消费活动种类繁多,既有单一的充值消费,又有参与抽奖、购买引流广告中的商品或劳务等行为,这导致网络直播平台在对这些复杂多样的消费行为进行核算时,往往会出现分摊业务金额不确定、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模糊、财务人员判断多样等问题。这些问题又会作用到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质量上,导致财务信息质量降低,引发相关风险。现对网络平台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虚拟商品特性划分收入确认期间

由于网络直播平台售出的虚拟商品有多种特性,可以根据其消耗方式,分为有限使用虚拟商品、一次性消耗虚拟商品、永久性虚拟商品三种。一次性虚拟商品就是用户充值购买后立即使用,且使用后平台不会再为其提供服务的消耗性商品。该商品本质就是一次性虚拟商品,仅在单次使用时生效。当用户在平台中对一次性虚拟商品使用时,该款项确认为收入。

针对用户,网络直播平台为其开放的会员服务即有限使用虚拟商品。在有限期间里,用户可以不限次数使用,直至服务期限截止。因为履约是在一定时间内连续逐渐履约,所以平台在虚拟商品履约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永久性虚拟商品是在平台存续期间可以一直使用的,不存在到期期限,也不会因为用户使用而消耗。平台要通过对用户忠诚度、用户粘性等方面,分析用户预计使用平台的期限,来确认收入。如果预计用户会一直使用该平台,那么用户使用的期限就是平台存续的期限。

(2)对长期待在账户里的虚拟货币进行定期的收入确认

由于存在账户内尚未被用户消费的虚拟货币容易被忽略,缺少定期确认,建议在实际货币与虚拟货币已经存在相应兑换比例的基础下,设立相关部门定期查询用户消费记录,在用户充值消费后及时盘点用户账户的虚拟物品,如果存在用户未使用完毕的部分,在平台设定的期限中,把用户账户中已经逾过该期限的虚拟货币确认为收入;也可以根据用户长期未登录时间,推断出用户未来使用虚拟货币的可能性,如果可能性很小,就可以将其虚拟货币确认收入。

5.2完善收入准则的相关建议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前进,各种经济模式涌现,原收入准则面对这些新兴经济业务,出现规范内容缺失的情况下现收入准则由此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现收入准则对于我国新兴的互联网经济模式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现收入准则在网络直播平台这一新兴产业日常核算中的应用进行研究探索,分析现收入准则在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足,本着希望现收入准则更好的愿望,针对现收入准则,本文提出如下意见:

(1)对“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二次分解。“控制权转移”在现收入准则中的判断标准内容较少,在企业实务中,面对涉及“控制权转移”的核算处理时,往往要依赖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这些判断很容易掺杂个人的主观看法,会对财务信息质量和财务报表分析产生不利影响。这使得“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必须要进一步细化。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对于用户购买的虚拟商品和长期未使用的虚拟货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控制权转移”,财务人员只能依靠自己的经验来判断。“控制权转移”在现收入准则中的内容过于笼统,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信息质量均会被干扰。因此,现收入标准应为判断“控制权转移”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并可能以示例的形式进行详尽的解释。

(2)对“主要负责人”和“代理人”判断进行更明确判断。在现收入准则中,在将商品转移给客户之前,企业应该根据自己是否掌握商品控制权来评估自己的身份在交易中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在实际的业务处理中,公司用来评估它是“主要负责人”还是“代理人”的控制度量标准存在一些问题。在网络直播平台运营中,对于仅使用网络直播平台来销售商品的某些电子商务公司,在“控制权转移”裁决之后,网络直播平台仅对分销合同中的合同标的物持有部分控制权。那么,网络广播平台是以“代理人”角色对“定价法”应用还是以“主要负责人角色”对“总价法”应用呢?在这方面,先收入准则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因此,为向财务人员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现提出现收入标准应进一步完善“主要负责人”和“代理人”判断的建议。

(3)丰富“收入确认信息”的披露内容。由于网络直播行业作为依托于互联网经济的新兴经济行业,与传统行业存在相差较大的业务模式,对比传统行业,其交易具有更特殊和复杂的特性。比如:网络直播平台用户购买但过久未使用的虚拟货币怎样才能达到“控制权转移”的要求;网络直播平台用户在享受会员权限时期,获得的虚拟商品使用时间期限,以及在时期内虚拟商品使用的次数等。这些交易都需要依赖财务人员自主判断。因此,基于对收入确认结果的考虑,现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信息”的披露应把收入确认中的相关信息披露反映呈现。在公司商业机密保密的基础上,对细分标准、履约协议中的履约义务内容、细分信息等事无巨细披露,把全面的信息提供给财务报表使用者,便于其审查使用,不再为信息缺失而困扰。

(4)增加针对网络直播行业相关具体的收入准则条例。由于网络直播行业是近年来的新兴行业,缺少与网络直播行业相关的行为指导指南。对比原收入准则,尽管现收入准则做出了较大的完善和细化。如在确认收入上让合同标准做到一致,不以“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划分,但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方面还是无法为像网络直播这样的特定行业提供完全适应的标准条例。这就导致网络直播行业在处理一些收入确认方面的会计实务时,仍需要依赖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削弱行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因此,新收入准则需要为网络直播行业提供相关具体的标准条例,来供行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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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大学四年转眼就要过去,学习并非易事。但能在学习之路上有一个好的引路人胜读十年书。由衷感谢我的指导老师,胡著伟老师在这个作品上的指导和意见。同时,前行之路上有陪伴才会事半功倍,感谢与我一同并肩奋斗的同学们。这次毕业论文能成功完成,也少不了大学四年认真教授我专业课知识的老师们的功劳。在此由衷对会计学专业的所有老师表示感谢。毕业论文结束意味着我的大学生活告一段落,但我的专业学习之路才刚刚开始。作为走向社会的敲门砖,大学四年给我带来了非比寻常的影响,四年作为我的人生拐点承载了我无数的回忆,希望我和与我一起并肩过的人们未来前程似锦,未来可期。

现收入准则对网络直播平台的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影响——以斗鱼TV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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