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它不是单一税,而是与环境相关、多种税种的集合体,是个整体的概念。环境税是国家为了实现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职能,凭借XX强制的政治权利,依照法律的规定而征收的环境税费,这些税费一部分用于弥补经济发展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另一部分用于创造和维护环境的基础建设。目前,中国还没有独立的环境税,我国仅是在一些与环境有关的政策里有关于环境的税收。本文重点通过对环境税理论的整理,在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环境税特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环境税现状中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完善我国环境税的对策,为我国开征环境税提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税,发达国家,理论基础,相关政策,税收优惠,税收体系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1、研究背景
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第一次提出了发展与环境问题,并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随后,环境问题成为近年来的热点问题,国家和大众日益关注与重视。2011年我国“两会”也有关于环境的提案,代表提出建立我国的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伴随经济发展梯度提速,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加之我国改革开放对经济的要求,环境问题在我国更为突出。解决环境问题成为世界各国现阶段主要任务的关键原因在于环境的好坏关系着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及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
表1 2005-2015年我国治理环境污染投资总额 (十亿元)
年份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治理环境投资总额 | 238.80 | 256.60 | 338.73 | 493.70 | 525.84 | 761.22 | 711.40 | 825.35 | 903.72 | 957.55 | 880.63 |
从表1和图1看来,近年来环境治理投资总额猛速增长,但是环境问题却没有得到大改善,经过世界各国多年的探索,逐渐认识到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所以发达国家的环境税费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着手征收。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我国建立适合我国的环境税体系。1972年,X成为第一个征收二氧化硫税的国家。随后,德国也率先征收了水污染税。环境税能够降低环境污染,保护自然资源,并且税收收入可用来治理环境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独立的环境税体系,因此,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环境税迫在眉睫。
2、研究意义
首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以资源密集型为主,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由于我国经济和技术的发展起步较晚,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资源环境,造成了我国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而我国对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步伐与经济发展的速度相背离。回首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一直把坚持效率优先、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先污染、后治理,给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我国现行环境管理政策的核心是:采取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力争不产生或少产生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在经济发展中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其次,中国坚持可持续发展,资源与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的利益。可持续发展,要以自然资源为基础,同时要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经济的发展,与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xxxxxxxx提出了重要论断:“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此外,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征收环境税,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最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为资源环境保护设立的税种,主要是通过其他税种进行调节,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这些税种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充分性,虽然在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不是专门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削减了税收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力度。因此,构建专门的环境税是十分必要的。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环境税的思想最早体现在经济学家庇古(1920)的外部性理论中。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发展了马歇尔的外部性理论,提出了XX利用税收调节污染行为的思想,提出了庇古税,即XX征税对环境污染的外部性思想。约瑟夫·丁·塞尼卡,迈克尔·K·陶西格(1986)在其《环境经济学》中,提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出为了保护环境和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应该对环境相关的经济体课税。戴维·N·韦尔(1992)指出,一个与时俱进的XX,会将很大比例由自然环境带来的收入投入到有益于未来生产的方面,从而保证经济的富足。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只有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有潜力的可持续发展中,才能保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国外学者关于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最早是在戈登·图洛克(Gordon Tullock)(1967)、尼斯和鲍尔(Kneese and Bower)(1968)对水资源研究的命题中出现的,他们提出应该降低过去以收入为目标的税收比率,减少的收入应通过环境税来弥补,并最终实现改善环境的目标。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深入分析是Sandmo (1975)发表的一篇把最优税收分析与环境问题联系起来的论文,即对环境污染的商品征收一个庇古税,既可以增加收入,又可以纠正污染的负外部性。“双重红利”的定义最早是皮尔斯(1991)在对碳税的研究分析中提出的,指出环境税不但可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还可以降低税收的效率损失,因而,还可以使社会福利增加。
2、国内研究现状
(1)关于环境税的基本定义的研究
国内外学者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环境税定义。目前,环境税大致可以分为狭义环境税和广义环境税。狭义的环境税就是污染税,是指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而对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主体征收的一种税(丛选功,1995 );广义的环境税就是生态税,是指除了限制对环境的污染,还包括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以及其他开发、利用与环境相关事物有关主体征收的税费。
(2)关于环境税的经济效应的研究
陈婷(2012)在其硕士论文中,将环境税的收入和替代效应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角度来划分,指出对生产者征收环境税的替代效应是指XX通过对污染行为或污染商品的主体征税,改变了不同产品间的生产成本,企业利润率或收益率也会相应变化;对生产者征收环境税的收入效应是指XX征税后,会降低生产者得到的实际价格,减少生产者的可支配生产要素,降低企业生产能力,进而会影响企业的产量、生产规模。对消费者征收环境税的替代效应,是指消费者利用无污染商品代替污染商品,消费观念转变为绿色消费观,从而实现环境税征收目标。
刘红梅、孙梦醒、王宏利及王克强(2007)对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效应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包括环境税发展进程的国内外研究综述。并对我国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的适应性进行了分析与总结。近年来,关于环境税“双重红利”效应的讨论增多,张会萍(2003 )指出,“双重红利”效应在我国的发挥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应该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税收负担的特点,设计环境税。
(3)关于发达国家环境税的研究
目前,发达国家大致有若干种典型的环境税,陈少强(2008)一文中将环境税分为:大气污染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弃物税及垃圾税。蒋海勇、秦艳(2010)一文中将环境税分为:能源或电力税、废弃物处置税以及交通税。发达国家对生态环境危机认识较早,陈少强、蔡晓燕(2005 )、王哲林(2007)、徐周(2008)将发达国家环境税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根据PPP原则,专项排污费等构成环境税的雏形;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税收种类扩展到排污税、能源税等;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各国推行绿色税制改革。同时,他们也总结了发达国家环境税的特点:环境税的内容宽泛、以能源税为主、注重税收优惠、注重民生等,并指出发达国家环境税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4)关于我国环境税构建的研究
我国开征环境税,是因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己经相当严重,现行环境税的相关政策及体系具有一定局限性,并且因为我国现阶段己经具备了一定的构建环境税的条件。杨占书(2009)分析了当前资源税、环境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税种对环境和生态保护作用的限制。谢思远(2010)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并存,对我国开征环境税的时机进行了讨论,并结合了国内外的经验,对我国环境税的构建提出了建议。于天雷(2009)指出了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可行性,国家XX高度重视为环境税的开征提供了政策基础,现行的环保措施是环境税开征的实践基础,我国税制的调整是征收环境税的直接推动力,此外,还有国外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王晓璐(2011)阐述了我国开征环境税,是为了治理环境污染、筹集环境治理资金、鼓励环保产业发展及形成“绿色壁垒”。颜丙乾(2011)分析了环境税征收具备的条件以及我国构建环境税的原则。
在国内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环境税的构建提出了一定的建议。张丽、杜培林、郝妍(2011)针对改革与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提出了具体方案:首先要调整改革现行税制,应从环保角度入手,对现行税制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其次,在具备相应条件下,开征新税,例如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税、固体废弃物污染税、噪声税等。
颜丽(2010)分别从环境污染税的税种、纳税人范围、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及征管方式等方面构建环境污染税体系。周国川(2006)提出了构建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总体思路,并对环境税税种、税收环节、税基、税率进行了设计,并提出了建设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的对策。王晓燕、张杰(2013 )讨论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关税等税种,并对环境税制的要素做了简单分析。
(三)研究方法和思路
1、研究思路与方法
本文首先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给出自己对环境税的定义,并分析了环境税的理论基础及经济效应,通过借鉴其他国家环境税的内容及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税的建议。
本篇文章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文献综述法,通过阅读大量的国外和国内的文献,总结出环境税的理论基础及普遍定义;二是比较分析法,通过分析国外发达国家环境税的内容及特点,并总结了环境税征收以来的经验,通过对比我国环境税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具体治理措施;三是系统分析法,根据我国环境税实施的现状及问题,从税制结构、要素、征收管理等角度出发,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环境税税收体系的建议。
2、论文的创新及不足之处
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环境税的综合定义、理论基础及经济效应进行了系统性的概述,对我国现有的相关环境政策的利弊进行了分析,并结合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我国构建环境税收体系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同时分析了我国开征环境税的条件、目标以及障碍,并对我国环境税的设计提出了大胆的尝试性建议。
论文的不足之处在于我国还没有独立的环境税,所以无法收集大量有效的数据,因此本文缺乏实证分析。此外,由于本人理论功底不太扎实,知识结构系统性相对较差,因此,对环境税的研究深度是有限的。这也是后期进行论文写作时所要克服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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