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摘 要

网络时代的来临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同时也改变了人们的创作条件,很多“草根”创作者不用在顾忌较高的创作门槛可以自由发挥想象的力量,创作现代化、网络化的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暂且不论这些网络作品的质量高低,至少在现代网络环境下,网络作品的受众群体在不断的扩张。而随着受众数量的增多,市场空间的不断扩大,网络作品的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而竞争的出现也推动了侵权行为的诞生。但是目前的《著作权法》对网络小说的约束相对不足,进而难以利用其保障网络作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完善相关的《著作权法》或建立新的保护网络作品权益的法律,进而切实保障网络作家的合法权益。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网络著作权益保护进行了研究,并进一步分析了其具备的法律性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保护网络著作权益的法律途径。最后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网络著作权益的保护提供富有意义的参考。

关键词:网络作品;著作权;《著作权法》

Abstract

The advent of the Internet era has not only changed people’s social life, but also changed people’s creative conditions. Many “grass-roots” creators can freely exert their imaginative power without worrying about the higher threshold of creation, and create modern, networked literary, artistic and scientific works. Regardless of the quality of these network works, at least in the modern network environment, the audience of network works is expanding. With 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audiences and the expanding market space, the market competition of network works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fierce, and the emergence of competition also promotes the birth of tort. However, the current Copyright Law has relatively insufficient restrictions on online fiction, which makes it difficult to use i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network authors. Therefore, it is imperative to improve the Copyright Law or establish new laws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network writers as soon as possible, so as to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network writers. It is in this context tha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network copyright, and further analyses its legal nature. On this basis, it puts forward relevant legal ways to protect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network copyright. Finally, I hope that this study can provide meaningful reference for the protection of network copyright.

Key words:Internet works; Copyright; Copyright Law

一、网络作品的理论概述

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的虚拟性、开放性、技术性降低了文学创作、艺术创作和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的门槛,给社会大众提供了更广阔的创作平台。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创作者参与到网络作品创作的行列中,形形色色的网络作品的层出不穷也让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法制开始成为当前社会广泛讨论的热议话题。尤其是从最初的陈卫华将成都电脑商情报社告上法庭到搜狐链接侵权案,我国各种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的与日倍增让人们清楚的意识到当前我国著作权法在网络立法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足,很难切实的保护网络作品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虽然近几次的《著作权法》修订都在积极的将法律条文深入到网络环境中,但是相关条例的法律限制却仍然徘徊在数字化之外,不能完全覆盖多元化的网络作品形式。而且就当前网络作品的创作情况来看,网络作品的形势仍然在不断的发生变化,这些变化都决定了《著作权法》的完善仍然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阶段。

因此,在当前我国《著作权法》很难维护网络作品创作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研究如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和行业监管来有效的维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是我国相关机构的当务之急。互联网逐渐深入到人们的生活,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只是现代社会网络化发展问题的一个缩影,只有切实的从法律监管的层面有效的打击网络作品的侵权行为才能够给社会大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创作环境,让知识生产价值,让文化得以传播。

(一)网络作品的概念

相对于传统的传媒工具来说,网络传媒主要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创作,并符合相关著作权法规定条件的文学作品。一般来说,互联网文学必须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条件,其才可能被《著作权法》所认可和保护。首先,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也就是说相关的作品必须是自己独立创作的,而不是通过抄袭等途径完成。其次,作品要具备一定的领域。受相关法律的约束,网络作品主要被限定在三个方面,即文学、科学以及艺术领域。再次,文学作品应该具有稳定性,网络虽然具有虚拟性的特点,但是网络作品不可以是虚拟的,其必须以一种形式或者通过某种载体被固定下来。(四)守法性。网络作品虽然依托于互联网,但是仍然要遵守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法律条例,例如《著作权法》、《刑法》等,不能存在违法行为,且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例如文学作品中不能出现反社会、反人类的主旨倾向,而是应该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序良俗。通常情况下,满足上述四个条件也就是本文所研究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网络作品。

(二)网络作品的特征

和传统作品不同,网络作品是建立在网络媒体基础上的,而不是建立在纸质文本上。这样及时的其发展受到的约束较少,并将其发展为一种优势,借助这一优势使得网络文学快速崛起。

2.1审核门槛较低

通常情况下,传统作品的审核门槛非常高,特别是出版作品的编辑对于出版作品的质量要求特别高,审核过程相对严谨,这也促使大部分传统作品的审核周期长,出版质量高。和传统文学作品发表不同,网络著作的发表门槛相对较低,没有太多的约束条件。通常情况下,网络作品的编辑对于作品的深度和内涵要求不高,更多的是看网络作品的内容和文字,审核流程也相对简单,上传作品便利。这些特点都决定了网络作品的审核周期相对较短,而且一般网络作品字数较多,内容跨度较大。传统作品很少有上百万字出现,但是网络文学几百万字的都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审核门槛较低也就意味着网络作品创作的准入门槛低,这也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网络作品能够兴盛和风靡的主要原因,创作群体数量在不断增大,网络作品的数量自然也就在不断的增加中。

2.2即时互动性强

传统作品的创作周期较长,通常是全书创作完成之后才会进行出版,而且在出版前传统作品通常会几经修正。但是网络作品不同,网络作品是连载性质的,即便是网络作品只做出了序章也是可以通过网络渠道发送出来,并且只要每天不断进行连载即可。这就使得网络作品具备了较强的互动性,作者可以在写作的同时实现和读者沟通。同时不同于传统的文学,网络文学且可以借助网络的优势,进而开通相应的作品评论渠道。而传统作品读者与作者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通常是以信件的方式进行沟通,这种方式相较于当前网络社交媒介来说无疑要慢很多。所以网络作品的即时互动性强也就意味着读者对于作品创作的参与性强,很多网络作品的创作者也会有意识的与读者进行交流和沟通,或者积极的让读者参与到创作过程,譬如塑造某个龙套角色等。这些都让网络作品拥有更多的受众,也让网络作品的推广范围更大。

2.3传播速度较快

传统的作品写作时间较长,其主要通过杂志、报刊、专著的形式传播,这就决定了其传播时间较长,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网络作品不同,网络作品依托互联网媒介,各种新媒体和社交渠道的出现都意味着网络作品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一般网络作品作者在主流网站发表之后几个小时甚至是几十分钟内各大非主流网站就会登载这些作品,暂且不论这种登载方式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但是却较好的加快网络作品的传播速度,也让网络作品的影响力快速上升。

二、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技术难点

现在的《著作权法》其主要针对传统纸质作品而制定,尽管和传统作品一样,网络作品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网络作品受互联网传播特性的影响,其很难得到较为全面的保护。特别是随着复制、扫描等技术的快速发展,网联网作品被大量的复制和传播,这使得《著作权法》在保护互联网作品时显得相对乏力。

(一)网络作品的法律性质定义

相比于传统作品在复制上存在的诸多困难,互联网作品通过技术手段复制更加直接。而且传统作品的复制和互联网作品的复制存在着法律上的不同。在传统作品上,复制指的是通过复印、翻拍以及录像等方式,对原有的作品进行复制。这种权利决定了传统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所以促使传统作品的著作权大部分都集中在复制权上。复制权在《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解释上,其有着狭义和广义的区别,而我国的《著作权法》在最新的解释中运用的是广义的复制权,也就是作品的创作者所具有的复制权在狭义作品复制的基础上还包括对著作进行若干形式的变化,例如从文字到录音、从小说到剧本等。事实上,在最新版的《著作权法》的解释中,其对于复制权的修订,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满足网络著作的需要。由于相比于传统的复制,网络著作的复制有着自身显著的特点。如果还是沿用之前的狭义的复制权解释,这将很难满足网络著作的需要,更加难以保护网络著作作家的合法权益。但是尽管复制权随着网络作品的出现得到了修订,这种修订仍然尚未解决网络作品的法律性质与当前《著作权法》所限定内容之间的矛盾。当然,依据相关法律的解释和规定,其对于网络作品的传播途径,以及网络作者的合法权益是基于肯定的。然而在对于网络作品传播的法律性质,不同的地区依然持有不同的意见。这就使得网络作品在维权上会有所不同,这也是当下《著作权法》在为维权上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二)网络作品的权利归属界定

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自然是当前互联网环境下需要探究的核心问题。就现阶段而言网络作品基本上可以分为传统作品的数字化转化、网络化作品的创作两个方向。

首先,站在传统文字作品数字化的角度看,尽管传统文学作品可以通过WORD等软件实现互联网化,并利用互联网所具有的特点进行传播。《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等相关内容,所以即便是传统作品进行了数字化转化,其《著作权法》仍然维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通过计算机技术进行的相关创作也是原创,这主要是因为其符合作品创作的独立性要求,其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所以其应该被《著作权法》保护和认可。虽然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的说明要保护的内容,但是由于互联网作品源于传统文学,因此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当然电子公告板或者论坛上的作品著作权同样应该规划到《著作权法》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内。

三、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困境突破路径

(一)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当前社会背景环境下,我国网络立法尚不成熟,虽然通过技术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保护开发者或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同样的也给很多用户带来衍生的麻烦和障碍。所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改革与创新,我国必须在网络立法方面深化研究,优化既有的著作权法律体系,构建多法律相互配合的系统,给予相关执法机关必要的执法手段,才能更加有效的保护相关网络作者的合法权利。

当前我国《刑法》中已有明确的与《著作权法》相关联的内容。例如《刑法》中相关条款有明确规定,如果其具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其情节较为严重,则可以最高处以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过与《著作权法》一样,当前《刑法》对于侵犯著作权情形的描述并没有完全涵盖网络作品,因此,无论是《刑法》还是《著作权法》都应该在原有著作权维护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到网络作品的特性,优化当前的法律体系,将一些特殊的网络作品纳入到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内,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对网络作品的著作权进行维护。

(二)侵权损害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我国著作权限制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都作了相关规定,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仍有其不足之处,特别是随着信息网络的出来,使得这种不足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体例和具体适用上,所以当前函需不断的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技术保护措施是一把双刃剑,过度保护著作权人或者社会公众都会打破传统环境下著作权权法所实现的利益平衡,所以法律在对技术保护措施进行承认和保护的同时,也要注意不能妨碍一般社会公众的合理使用,不能够损害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笔者建议将使用者的这种特权转变为使用者的权利,即明确规定使用者的直接救济权和著作权人及其他主体滥用技术保护措施导致使用者无法实现合理使用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欧盟《版权指令》规定的自愿措施与强制提供必要获益手段相结合的模式是可取的,我国立法者在实现上述特权到权利的转化时可以适当的借鉴,然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确保使用者真正的实现合理使用,而不再是海市厘楼。

(三)强化网络作品的管理体系

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维护工作不仅要从法律层面通过完善法律体系的方式进行,还应该从行业内部强化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信息、数据的量级在不断的增大,网络作品作为数据信息毕竟与传统作品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所以在获得著作权人许可方面的操作性难度较大,也不符合网络信息资源共享的特点。因此在这一背景下,完善相关的网络作品监管,其就具备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网络作品行业监管体系虽然终极目标是维护网络作品创作者的著作权,但是其不同于法律维护的地方就在于其将会重新厘定网络作品“合理使用”的范围,让网络作品在作为数据信息资源传播的同时也能适应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特殊性,在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构建平衡机制,调节两者之间存在的冲突。

(四)增强权益人的自我防范意识

增强权益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在网络作品著作权维护上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相关的网络作品的创作者,其应该对相关的法律具有一定的了解,并熟悉互联网作品传播的特征等,知道在其作品传播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维权,进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些都需要网络作品著作权人对相关法律和规范进行深入的学习,否则单拼接网络作品的口头维护是远远不够的,法律知识的储备和相关著作权维护案例的了解都是网络作品著作人应该掌握的基本能力。其次,网络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可以通过将网络传播权益授权或转让给网络作品创作网站,例如文学小说网站、网络文案网站等,相较于个人来说专业组织对著作权的维护,其不仅仅更加具有实力而且也更加专业。如果网络作品著作权所有人能够和网站达成良好的合作关系,那么网络作品的权益将于网站的权益产生直接的联系,网站会有足够的动力去进行著作权的维护。而且就当前网络作品著作权维护情况来看,盛大文学网曾经对小说520网和5200网等多家盗版文学网站进行了报案并促使这些盗版文学网站受到查处。也就是说网站维权的效果要远优于个人维权,那么网络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在衡量自身权益的时候就应该有机的考虑到是否舍弃一部分权益通过网站来保证自身的著作权权益不受到严重侵害。最后就是网络作品权益人在进行网络作品创作的时候也要及时的将知识产权成果进行转化。早期网络文学作家高楼大厦在进行小说《武帝》的创作时发现原创IP的网页游戏《武帝》已经先于小说创作问世,并且在该网页游戏上明显有标注是根据小说《武帝》改编而成,而此时小说《武帝》尚处于连载过程中。从《著作权法》的层面解读的话,网页游戏《武帝》从法理上算是打了小说《武帝》的擦边球,作为《武帝》的著作权所有人并没有权力阻止他人开发、运行同名的游戏,小说《武帝》的名字同业并不涉猎在著作权维护的法律范围内,因为名字本身达不到独创的程度。所以在当前网络高度发展,网络小说和网络游戏彼此相互交融的环境下,网络作品的创作者应该及时的将创作客体转化为知识产权,以此来避免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

参考文献

[1]高彤.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J].法制博览.2017,7(17):11-12

[2]尹金兰.网络文学作品的发展现状及其保护问题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5,6(04):23-24

[3]宋菊.传统文学出版的挑战和机遇[J].数字化用户.2013,7(08):9-10

[4]徐来,蔡凤娟,王庚梅.网络文学作品标识申领初探[J].新闻研究导刊.2015,7(16):15-16

[5]郑延培.论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保护[J].电子知识产权.2016,8(11):78-79

[6]韩一衍.网络文学作品中的侵权行为及其民事责任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9(16):112-113

[7]王春博.浅析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评估问题及建议[J].法制博览.2016,12(32):44-45 ​​​​​​​

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价格 ¥5.50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日
已付费?登录刷新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写文章小能手,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79109.html,

Like (0)
写文章小能手的头像写文章小能手游客
Previous 2022年12月3日
Next 2022年12月3日

相关推荐

My title page cont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