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正积极推进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准则的融合。2007年实施的新会计准则缩小了中国保险会计制度与国际准则的差距。2010年,《保险会计新政》初步制定并完善了新的会计准则。新准则引入了保险风险、主要保险风险检测原则、混合保险合同强制解除要求、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及最优估计指标等。随着新准则的实施,我国保险会计和国际会计已经达成共同的认识,这是我国保险会计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保险会计 会计核算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
1 本文研究的背景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的会计准则的标准越来越接近。在2007年12月,大陆与香港签订了一份协议,达成了某些方面达成了一致性, 然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层面中,两地存在乐不同程度的差异。为了接下来的实施中解决分歧,财政部于2008年8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解释”,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提出有关的准则说明。 A股的公开发行股,其中的会计政策和估计数应保持一致。2009年1月,中国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改制的通知”,“关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第2号准则”,给“统一会计准则”得到更有效的方案。 无论保险公司在中国有没有上市都必须实施统一会计政策。2009年12月,商务部财务部门颁布了“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条例”,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确定和处置保险合同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要求,并要求保险公司为2009年的年度财富做准备报告,新会计准则已开始执行。
2 本文研究的目的
为了让我国的新会计准则水平赶上国际的核算水平,中国不断地改善会计准则,特别是有关保险行业的相关准则,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关于会计准则的内容少之又少,并且很多只是框架式的内容,没有进行具体分支上的规定。因此,在这之前,保险行业还有很大的留白等着我们去书写。新保险会计准则的实施后,使我国保险也更具市场化,与国际的会计准则逐渐走向趋同,保险合同的概念越来越明确,此外,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有助于保险行业降低保险合同的重大风险。通过最优化设计原理,巧妙地对混合保险合同进行分割。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我国的保险行业产生什么影响?在新的保险制度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A股市场实施新会计准则对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这些问题是我们探究过程中应该考虑和研究的,本文对新保险准则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以望保险行业可以可持续地发展。
3 本文研究的意义
通过本文的理论研究,系统的研究了保险会计核算的特殊性;通过比较分析,探讨了我国保险业的会计将来的发展方向,为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完善,提供了理论建议。
会计是一种工具,是用来核算和反映经济价值活动的工具,保险会计核算的特殊性,是由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决定的。鉴于此,本文深入细致地分析了保险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并探讨了实施新保险会计制度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积极探讨保险会计核算的问题,有助于帮助我国保险公司回归经营本质,为我国保险行业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也有利于保险业的监察和管理,提出相关建议,进一步解决我国与国际保险公司财务核算之间存在的重大差异,增加我国与国际保险公司财务数据之间的可对比性。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
2004年以前,关于保险会计核算的研究,还处于空白阶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保险会计问题报告》,提出实施保险会计准则要分阶段进行,提出了保险会计领域的20个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并提供了一些方法用来解决这些问题。报告发布之后,收集到了所有缔约方的反馈意见。经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保险会计问题报告草案》于2001公布,明确界定了计量的有关原则和保险会计要素的确认。在那之后IASB(Internation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又反复的审查和修改了之前的报告,正式的原则公告于2002年被发布。此外,FASB(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要求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要采用最佳估计原则,FASB在制定保险会计准则时,用具体的案例来解释,使会计人员更易理解和操作实施。
2国内研究
在新会计准则出台前,很多专家学者想探究新保险准则中存在特殊的地方。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新保险准则的特殊性就呈现出来,为我国的专家学者提供了研究的理论依据,为保险行业提供了重大意义的影响。保险和会计相关行业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对其进行激烈的辩论,对于保单获得成本是费用化还是递延匹配化,他们各持一词。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两年间,A股上市的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有着很大差距,保监会于2009年颁布《保险会计新政》,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少我国和国际间的差距,但新政仍有缺点。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1本文的框架
图1本文逻辑思路框架图
2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不仅从期刊杂志网站上了解有关保险会计方面的资料,而且还收集了大量有关保险会计的书籍和文献,分析整理了各家的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案例分析法:总结和分析平安保险的相关实例,了解并深入分析,进而说明新保险准则的实施效果进行证明。
比较分析法: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来对新保险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进行证明。
二 保险公司会计核算特殊性分析
(一)根据保险业务分别建账核算
按照保险业务分别建账、分别核算,来进行会计核算,这是专业化分业经营的模式。不同保险业务,其会计核算具有特殊性,因为它们有不同的经营特点,将寿险,财险,再保险分别建账核算:
1财险
与寿险业务相比,财产保险期限较短,且业务产品一般都不存在混合保险合同,投保一般都不能储存。采取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保费收入,一旦投保和签订,投保方保费将默认为保费收入,财险投保中,应收保费的风险较高。
2寿险
对比于财险,人寿保险核算与财险核算有明显的不同,人寿保险承保时间长。第一,采取实收制的原则,进行保费收入,不收到保费时,不确认收入;第二,由于寿险业务承保长,保险合同多为混合保险合同,他既开展保险的业务,也开展具有投资储蓄性质的业务;第三,应该按照合同期限内全部纯保费的净值来计提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第四,"退保金"账户是专门的,一般直接冲减保费收入科目来退保其他保险业务。
3再保险
再保险投保中分两个方面,一是投保分入,二是投保分出,都是转移保险风险,原保险人开展的业务,要分别核算这两个方向的业务,再保险业务不涉及责任准备金的计提问题,再保险业务核算的主要依据是分保单。
(二)保费具有收入和负债双重属性
保险经营有着"先收费后赔付"的特点,保险会计核算的保费具备收入和负债双重属性,是由保险产品交易预期性决定的。首先,保险公司的主要来源是保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可以为给保险公司能带来现金流入;其次,收取保费的同时,提取责任准备金要根据一定的计提原则,负债的一部分来自于保费;最后当保险巧期限期满没有发生赔付,提取的相应责任准备金可回转,计入营业收入。以上看出增加保费也提高负债。
(三)货币资金投资占比较大
保险公司利润受益于投保方的保费,进而提取一定的资金去投资收益,保险公司收到投保方的资金数额远远大于其他企业。首先,保险公司业务期限一般都较长,尤其是寿险公司,保费形成稳定的货币形态,收取的金额较多,稳定的货币收入资金可用于投资;其次,保险公司是特殊的企业,专门经营风险,应对可能发生的保险赔款,提取适宜的责任准备金金额较大,保险公司会在责任准备金未赔款之前将其进行投资,并保持这部分金额的保值增值,从而对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直接影响,这部分资金就需要合理地进行投资。以平安保险公司为例,平安保险公司货币资金投资占比高达88%。用于投资的金额,保险公司明显多于一般企业,所以要严格进行把控投资的风险。现阶段,我国保险资金主要是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和证券的投资。从资产的角度来看,一般企业存货占比较大的,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等,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产品提供了无形的保障承诺。保险公司并不存在其他存货资产,除有少量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之外。金融资产是保险公司主要的资产,实物资产比一般企业所拥有的实物资产要少。
(四)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特有负债
负债是企业经过一段时期后必须偿还的现时经济义务,对一般企业来说,偿还的时间和金额都是确定的。对于保险公司,负债主要是为应对未来将发生的赔款而提取的各类责任准备金,在未知的赔款的时间和保险负债的金额,不易预算保险事故的出现及赔款程度的大小。从改革开放以来,对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我国一直在积极探索。直到2006年,出台新保险会计准则才填补了这一空白,在我国保险会计发展史上,这是非常重要历史时期,为完善新保险会计准则,2009年出台了《保险会计新政》。
三 我国新保险会计准则的实施及创新
(一)新会计准则下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是保费收入的确认、保险合同的风险评估和分拆。分拆保费收入,保障功能较弱的保单和保障功能较强的保单分别确定为保险合同和其他合同。在收入计量时,确定为保险合同的保单可计入保费收入,其他合同的保单则不计入保费收入。
二是非延期政策保单成本包含在当前损益中,新会计准则下的保险会计制度与以往一样,从保单中获取成本,包括新保单和续保过程中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表中,不予递延或摊销。
三是根据最佳估计原则采用储备利率标准。此处调整的是财务报表准备金中的盈余准备金,基于最优评化原则我们采用储备利率标准,即准备金利率标准。我国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公司发展情况来选择评估利率范围。
(二)我国保险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变化历程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日益生活的需要,保险业在众多行业中不断发展和壮大。如今,新保险准则不断完善,缩短了国际间差距,我国保险会计大致经历了建立、改革、国际趋同、和完善四个阶段。
图2保险会计变革历程图
(三)浅谈我国实施新保险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1旧准则下我国保险会计准则处于空白期
改革开放后,我国兼容并蓄各国的经济文化,但在保险方面的会计政策还没具体实施。到了1993年,出台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只是对保险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规定,但并没有落到具体细节上,因此,在实施时,不能很好地操作和运用,没有考虑到会计核算的特殊性问题,导致我国保险公司发展初期在财务方面发展缓慢。
2旧准则不适应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变化
我国的保险行业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初次呈现出混业经营的景象。为了适应保险业当前的发展现状,相关法律规定也作出了相应调整。银行和保险的合作也是大势所趋,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兼营保险业务,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日渐明朗,没有专门的保险会计核算准则,将不能正确反映实际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也会导致监管缺失。新修订的《保险法》规定"在保监会核准批准下,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兼营短期健康險和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陰的业务"。前面保险经营特殊性分析提到人身险包括健康险、寿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旧准则下,分别建账核算财险和人身险,这显然不适应新《保险法》的规定。
3旧准则下保险公司A股财务数据差距较大
已经基本消除了在A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上的差异,而对于两地均上市的保险公司,因为我国保险会计与国际会计之间的差异,财务数据仍有较大差距。在利润的核算上,数据差异的集中表现。我国保险公司有较大的利润操控空间。旧会计准则未明确定义保险合同和保险风险,非保险风险部分的收入被放进了保费收入。针对日益增加的保险市场的风险,有必要出台和实施新保险会计准则。
(四)新保险会计准则的创新之处
1引入保险风险概念
明确保险风险概念,只有保险保障部分的收入才确认为保费收入,新会计准则下,调整了保险会计收入的科目,改变了保费的收入规律。首先,保险公司区分了保险业务与非保险,从而确定保费收入有利于发现保险公司保险保障业务与投资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其次,致使保险企业重新拥有保障的功能。非保险风险成分不是收入和费用,而被确认为资产和负债,不再以保费收入情况作为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盈利状况的唯一标准,有利于真实反映保险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和保险公司投资和其他管理方面的经营状况一起,作为考察保险公司的综合经营状况的依据。
2引入混合保险合同强制拆分要求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保险合同,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可以进行拆分,而《保险会计新政》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对混合保险合同一律拆分。明确了保险风险,很容易把保险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界定条件混淆。2008年,平安保险A股的保费收入比H股高出44%以上,2011年,平安保险H股比A股高出30%以上,是否进行过重大保险测试与混合保险合同的拆分,这是计量出现不同的缘由。
图3混合保险的拆分示意图
3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保险会计新政》明确定义了"重大保险风险",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承担重大的赔偿责任部分的风险,这叫重大保险风险。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是指保险合同测试,在测试表明该政策已将重大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后,它被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测试失败,则不确定保险合同。合同重大保险风险比重=(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赔付支出的总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保险公司支出的总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保险公司支出的总金额。将保险合同的风险比例设定一个合理合规的值,在实务中一般设定为5%,合同风险高于5%时,表明合同已经通过了重大风险检验,总体确认为保险合同,相应的收入也确认为保费收入;当合同保险风险小于5%时,如果合同不符合重大保险风险的条件,则不能确认为保险合同和保险收入。
4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公允价值的引入会对保险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首先,从资产方面来看,公允价值属性对金融资产的价值影响最为关键。其次,从保险公司经营收益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期限较短,是保险公司短期收益来源,交易性及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使保险公司经营业绩随其价值的变化而变化。最后,保险公司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誕资产会受到市场风险的影响,市场风险是无法规避的,这需要企业从自身的特点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法。
5引入充足性测试和最佳估计原则
新保险会计准则引入充足性测试和最佳估计原则。当经过合理评估的责任准备金低于己计提的责任准备金时,责任准备金金额就不需要调整,当高于时,就需要补足差额。可以看出新准则引入充足性测试弥补了旧会计准则不能防范重大事故的缺陷,保证了资金安全。最佳估计原则是指保险人提取责任准备金时根据市场利率评估,而不是根据保险法核定的折现率评估,即以市场利率作为折现利率,要求保险人在计提准备金时要用精算的原理合理地评估自身未来发生保险赔付所需支出的合理赔款金额,着眼点是自身的经营状况和风控能力。
四 新会计准则对保险公司财务影响——以平安保险公司为例
(一)平安保险集团的基本情况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保险)是我国第一大多元金融综合服务集团。在我国金融业长期发展下,对平安公司的研究具有顺应我国保险业发展趋势的特点。2004年,平安集团在香港成功上市;2007年上旬,平安集团在上海成功上市,是在2007年就实现A+H股均上市的第一家保险公司,选择其做实证研究的对象,可以探究保险公司对会计准则的效果。平安集团是我国最大的金融服务集团,其保险业务的市场份额也是名列前茅,能够真实的反映新保险会计准则对保陰公司经营的影响。对于寿险公司经营而言,新会计准则的影响在于对保费收入、责任准备金、以及公司的综合发展实力。保险公司综合发展实力是指一家寿险公司的发展潜力,看其是否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综合实力的指标包括退保率、内含价值和偿付能力。
(二)新保险会计准则对平安寿险公司财务核算的影响
1核算保费收入规模趋于合理
保险业是跟经济周期波动相关的行业,经济上行时保费收入增加,经济下行时保费收入减少。GDP是衡量经济波动的一个主要指标,假设保费收入在未实施新准则的年份只跟GDP相关,且保费收入和GDP之间呈线性关系,即Y=a+b*GDP。2009年至2010年是未实施新会计准则的时期,根据2009年和2010年的GDP和保费收入数据计算得出:保费收入Y=73+0.28%*GDP。根据此公式可以计算出2011年至2018年的调整前的保费收入,调整后保费收入为平安寿险公司实际的保费收入。
年份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GDP | 185896 | 217656 | 268019 | 316752 | 345629 | 408903 | 484124 | 534123 | 588019 | 636463 |
市场总保费 | 3646 | 4061 | 4949 | 7338 | 8144 | 10500 | 9560 | 9958 | 10741 | 12690 |
调整前保费 | 588 | 676 | 823 | 960 | 1041 | 1218 | 1428 | 1569 | 1719 | 1855 |
调整后保费 | 588 | 676 | 781 | 603 | 713 | 928 | 1190 | 1288 | 1461 | 1740 |
保费差异 | – | – | -42 | -357 | -310 | -290 | -238 | -281 | -258 | -115 |
调整前市场份额 | 16% | 17% | 17% | 13% | 13% | 12% | 15% | 16% | 16% | 15% |
调整后市场份额 | 16% | 17% | 16% | 8% | 9% | 9% | 12% | 13% | 14% | 14% |
表1 2009-2018年平安公司保费收入情况(单位:亿元)
通过表1可以看出虽然2009年至2018年平安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大体仍呈现上涨趋势,但2011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调整后保费和调整前保费之间的数据差异越来越大,从2011年42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15亿元。最终的的保险收入怎么确定的?正是新会计准则,确定了最终的的保险收入。保费收入规模趋于合理化的另一个表现体现在平安寿险公司市场份额的降低。一直以来保费收入都是保险行业考核业绩的主要指标,一切向保险收入看齐,保费收入也是衡量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的主要指标。通过表1可看到平安寿险公司市场份额是逐渐下降的,这主要是因为保险业近几年的繁荣发展,无论是我国和外国一堆新类似的企业涌进我国保险市场,导致表一的情况出现,但是可明显看到实施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平安寿险公司的调整后市场份额和调整前市场份额之间的差距扩大,调整前市场份额可达16%左右,调整后市场份额才到9%左右,市场份额下降了近7个百分点,说明传统的保费收入化唯一业绩衡量指标的局面已经有所改变,保费收入不光注重量的升高,还要注重质的提升。
新会计准则下核算的保费收入规模合理还体现在退保金和退保率的下降上。退保金是寿险公司特有的会计核算科目,从表2可以清楚看出,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寿险公司退保率呈下降趋势,原因分析如下:首先,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平安寿险公司调整经营业务,推行回归保险保障型产品,减少了高风险、离退保的投资类寿险产品的投入,寿险业务险种结构合理,退保数量减少,退保金大幅降低;其次,从表1中可以看出实际保费收入远低于未调整的保费收入,但是由于近年来保险市场需求旺盛,保费收入还是呈上升趋势;最后,从表7也可看出新会计准则下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大幅下降。但是保费收入的增幅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寿险责任准备金减幅。综上所述,通过观察退保率的计算公式可知近几年来平安寿险退保率下降的结论。
年份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退保金 | 70 | 86 | 133 | 57 | 49 | 38 | 44 | 53 | 76 | 102 |
退保率 | 3.3% | 3.5% | 4.2% | 1.7% | 1.4% | 0.9% | 0.7% | 0.8% | 1% | 1% |
表2 2009-2018年平安保险公司年报(单位:亿元)
2核算保费收入结构趋于合理
平安寿险公司保费收入业务和期限的结构,在新会计准则下均趋于合理。首先,新会计准则下保费收入业务结构趋于合理化。实施之前,衡量寿险公司经营水平和市场占有率的主要指标是保费收入规模和保费收入同比,许多寿险公司过度宣传保险产品的金融投资功能,忽视了保险业务业务本身保障的功能。寿险公司的经营业务分为传统寿险业务、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险和短期业务险等五个险种。
传统寿险 | 分红寿险 | 投资连结保险 | 万能保险 | |
金额占比 | 金额占比 | 金额占比 | 金额占比 | |
2012 | 49 6% | 342 43% | 72 9% | 339 42% |
2013 | 50 7% | 374 40% | 46 4% | 576 49% |
2014 | 55 12% | 697 43% | 48 3% | 663 42% |
2015 | 65 13% | 924 51% | 37 2% | 649 34% |
2016 | 82 12% | 982 51% | 29 2% | 679 35% |
2017 | 108 12% | 1082 51% | 26 1% | 763 36% |
2018 | 221 19% | 1158 48% | 24 1% | 762 32% |
表3 2012-2018年平安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规模保费(单位:亿元)
从表3可明显看到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平安寿险公司普通寿险业务稳中有涨、分红寿险显著增长、投连险和万能险逐渐退出市场。首先,分红寿险显著增长的原因是因为分红险不单独设立投资账户,分红险的红利来源于寿险公司的利润,分红险保险风险部分和非保险风险部分不能明确划分,且分红险保险风险比重较大,一般均超过5%,所以分红险业务确认保费收入较多;其次新会计准则下强制对投连险和万能险进行拆分,只有保险风险部分才确认为保费收入,投连险和万能险用保费收入来衡量时下降。但是从表3也可看到新会计准则调结构的作用对平安寿险公司来说并不显著,2012年至2018年平安寿险传统寿险业务占比增幅较低,新会计准则下最高时都不超过20%,分红险一直一来占比均高达40%以上,新会计准则实施一个险公司一直依赖于分红险的发展,投保人除了可以取得传统保险保障责任外,还可参与分红,其实质是一种理财产品。纵观2012年至2018年的数据,平安寿險公司业务结构调整不显著。新会计准则对寿险公司回归起到一定作用,但无法起到主导作用。需求决定供给,只有市场转型才能推动寿险转型,需要对消费者有积极的引导,帮助消费者了解各类保险产品,选择符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
年份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保险风险部分 | 440 | 505 | 193 | 539 | 928 | 1190 | 1288 | 1461 | 1740 |
非保险风险部分 | 236 | 276 | 410 | 622 | 663 | 618 | 627 | 640 | 670 |
规模保费 | 676 | 781 | 603 | 1161 | 1591 | 1808 | 1915 | 2101 | 2410 |
表4 2010-2018年平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结构(单位:亿元)
从表4可明显看出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平安寿险公司业务险种结构的保费收入情况,可以看到2012年保险业务结构的不合理性尤为严重,非保险风险部分占比接近70%,这是因为2011年新会计准则刚实施并未对混合保险合同提出强制拆分的要求,是2013年《保险会计新政》对新准则的完善才提出强制拆分要求。从表4中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寿险业务险种结构极其不合理。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平安寿险公司寿险业务险种结构由不合理向逐渐合理的转变,保险风险部分的保费收入占比从2013年起超过50%,2017年和2018年都超过了70%,寿险业务业务结构趋于合理。其次,因为短期投资的收益见效快,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前寿险公司呈现短期投资业务增多,风险保障业务减少的现象,而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基本都是期限较长的保险保障业务。原来投连险和万能险占比大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两个险种期限短,收入高。通过对比新单期缴保费和趸缴保费能够看出平安寿险公司保费收入期限结构趋于合理: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
新单期缴保费 | 152 | 198 | 176 | 227 | 259 | 297 | 361 | 504 |
新单趸缴保费 | 121 | 202 | 213 | 90 | 175 | 87 | 51 | 77 |
表5 2011-2018年新单期缴和趸缴保费(单位:亿元)
从表5可以看出新单期缴呈明显上升趋势,而是缴保费呈下降趋势。从表6可看到2013年之前平安寿险新单适缴保费占比高达50%左右,业务期限结构极其不合理。新会计准则实施来,适缴保费占比逐渐减少,从表6也可看出,新单期缴保费占比上升到80%左右。最后,保费收入结构合理化趋势还可以从平安寿险公司表头的变化看出。新型寿险产品大部分都属于混合保险合同,对寿险混合保险合同的强制拆分主要体现在将保费收入划分更加明确,不再笼统。平安寿险公司2011年之前分红险、投连险及万能险均不进行拆分,这类产品所获得的收入全部计入保费收入。这一点从平安寿险公司保费收入的表头.变化就能看出,原来的"产品"二字很笼统,并没有把保险风险部分划分出来,现在是按"险别"划分,剔除了非保险风险部分。
人寿保险 |
2009年 普通寿险产品 分红产品 其他产品 意外伤害险 健康险 |
2014年 普通寿险 分红寿险 投资连结保险 万能寿险 意外伤害险 健康险 |
表6 2009年、2014年保费收入统计表头
3恰当地计提寿险责任准备金
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平安寿险公司采用最佳估计原则来计提寿险责任准备金,即合理估计保险事故发生时赔付的金额,并以此作为计提责任准备金的基础,充分考虑市场状况,合理估计折现率,然后计提当期寿险责任准备金。从表7中可以清晰看出,新准则实施以来,平安寿险责任准备金计提的金额出现了大幅下降,2013年以来中体现为负值,说明寿险责任准备金规模在减少,将前年份计提过多的部分进行了调整,其责任准备金规模与其与其危险率赔款相适宜,进而客观反映了平安寿险公司经营状况。
年份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
寿险责任准备
金计提额183 224 331 125 -342 -435 0 -1 -2 |
表7 平安公司2009-2017年责任准备金的提取(单位:亿元)
4释放潜在实际偿付能力额度
偿付能力是保险监管重要的指标之一,也是衡量保险公司综合发展实力的重要指标。保险具有社会保障功能,是社会的稳定器,所研究新会计准则对其偿付能力的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偿付能力充足率是保险监管的主要指标之一,它是实际偿付能力与最低偿付能力的比值。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不等于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和实际负债,它是由保险监管机构根据会计准则认定的,认可资产和负债要符合确认、谨慎、合法的原则。实际资产和实际负债是保险公司财务报表资产和负债。现阶段,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根据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比率调整。由于保险监管的财务报表不易获取,对于实际偿付能力和最低偿付能力直接根据平安寿险年报获得。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
实际偿付能力240 452 338 509 510 525 677 723 1072 |
偿付能力充足率183% 288% 184% 227% 180% 156% 191% 172% 220% |
表8 2010年-2018年平安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变化(单位:亿元)
根据表8可以看出平安寿险公司在施行新会计准则前后实际偿付能力额度呈上涨趋势,主要是因为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原始历史成本决定了资产价值,而实际偿债保证金通常较低。公允价值计量使对寿险投资计量更为科学合理,加上向上发展的资本市场,使得对金融工具计量时产生盈余,从而増加了公司偿付能为;其次,平安寿险公司采取最佳估计法计提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大幅减少,负债也相应减少。综上资产价值增加和负债相应减少使实际偿付能力呈上涨趋势。从表8还可看到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了大幅波动,主要原因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随着市场经济波动的一种计量属性,采用其计量的资产的价值与采用历史不变成本计量相比,资产的价值随市价的波动而波动,各年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波动幅度幅度较大。
5内含价值未发生显著变化
内含价值是保险公司独特的经济价值理念,直接反映保险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它可以被视为清算转移时的价值,用于评估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相较于净利润等其他财务指标,投资人更看重保险公司内含价值指标,因为内含价值能够综合反映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发展。现阶段,内含价值法已得到广泛运用。内含价值是对未来的价值评估,本文研究内含价值是2010年至2018年平安寿险内含价值,是己经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不是预测值。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
折现率 | 12% | 11.5%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11% |
调整后净资产 | 191 | 301 | 532 | 401 | 437 | 482 | 570 | 628 | 898 |
有效业务净值 | 270 | 529 | 438 | 749 | 949 | 1176 | 1456 | 1680 | 2083 |
要求资本成本 | 78 | 96 | 274 | 143 | 175 | 214 | 251 | 278 | 339 |
内含价值 | 383 | 734 | 696 | 1007 | 1211 | 1444 | 1775 | 2030 | 2642 |
波动幅度 | – | 92% | -5% | 45% | 20% | 19% | 23% | 14% | 30% |
表9 2010-2018年平安保险内含价值的变动(单位:亿元)
从表9可看出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平安寿险公司内含价值波动较大,新会计准则未对平安寿险公司的内含价值发生显著的影响,原因分析如下:第一,调整后的净资产为调整后的资产减调整后的负债,所谓调整其实就是使用当前市价来评估资产和负债,这与用公允价值计量本质相同,可见新准则下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未对调整后净资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第二,有效业务净值是指新业务能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未来利润的现值,与业务发展和折现率相关,送两个因素均与市场挂钩,新准则并未对其造成影响;第三,要求资本是净资产中用于应对意外风险的那部分资本,要求资本成本是指持有要求资本的机会成本,机会成本与市场利率相关,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释放了潜在的偿付能力额度,那么要求资本就会随之减少,要求资本成本也会减少,但是从表4-9可以看到平安寿险公司的要求资本成本不减反而呈增加的趋势,说明要求资本成本受市场利率的影响更大些,新准则核算并未对它产生影响。
五 新会计准则下我国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发展策略及建议
(一)递延保单获得成本
保单获取成本费用化的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止保险公司盲目扩张,但是从长远来看,费用化的处理方式会降低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我国保险公司投入到国际保险市场。完善建议:建立"保单获取成本"的核算科目,此科目的性质类似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把保单获取成本按照每年一定的比例归属到各年的"保单获取成本费用"。这样的递延配比方式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也提高了与国际财务数据的可比性,进一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竞争力。但是这样做也会存在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实际上保单获取成本在巧立保险合同时已经支付出去了,将其递延分配到以后各期,可能会有虚增利搁的风险。第二,保单递延配法不利于反映真实的偿付能力水平。基于以上两点,在递延法处理保单获取成本是要注意以下两方面:第一,在保险公司编制财务报告时应在附注中详细说明保单获取成本递延配比的方式;第二,为了反映保险公司真实的偿付能力水平,在编制偿付能力报告时应采用费用化保单获取成本的方式。
(二)加强保险内外部监管
在前面已经提出《保险会计新政》提出最佳估计原则计提责任准备金,容易被保险公司通过此项漏洞自行调控利涧水平。完善建议:第一,为了让会计人员更好地明白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有关部门应该将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规定得更加详细。例如简化准备金的计算公式等。第二,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保险准备金进行假设,有关部门可以将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进行限制。设样保险公司故意操纵比率指标操纵利润的可能性就缩小了。第三,为了避免保险公司操纵盈余,除了完善最佳估计原则以外,企业的内部应该进行监管,财务人员根据最佳估计原则计提的准各金和精算人员根据法定精算原则计提的准备金的差额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如果超出了合理范围,保险监管机构就应该介入调整确认合理的准备金,重点监督改正和复查,必要时应该实施一系列处罚措施。
(三)保险公司非财务信息的强制公开
证监会和保监会可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上市保险公司的非财务信息实行强制披露,披露内容包括,第一,披露公司的背景概况,包括:股东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等。第二,披露各类与保險公司经营状况挂钩的业绩指标,比如退保率、续保率等。第三,披露本保险公司风控制度。保险公司的自身的风险控制制度有助于投资人了解保险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因为保险公司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经济组织,对自己风控能力的披露就显得非常重要。第四,披露假设因素的选择依据以及因素变化的敏感度分析。精算假设是非常重要的非财务信息,它涉及到了保险公司对预定利率和事故发生概率的预估。披露精算假设敏感度分析,即精算所假设的要素发生变化会对保险公司比如说利網或责任准备金金额发生的变化及变化的大小,对敏感度进行的分析有助于帮助投资者了解预期市场发生变化所投资的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走势。
(四)规避会计错配风险的建议
对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把风险降到最低,例如:加强财务部,投资部,风险评估部门的合作交流,完善新保险准则中的不足,当然也需要保险公司引入专业化的人才或则加大技术人才的培训,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对会计错配风险进行把控。第二,保持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保值增值是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之一,应根据责任准备金的属性来匹配金融资产投资。寿险公司的负债具有长期性的属性,因此对金融资产的投资也应该具有长期性,比如长期债券等。
六 研究总结
多亏我国会计专业人士的不断专研,我国的新保险会计准则比前几年有了质的飞跃,虽然,我国的保险会计核算仍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但坚信在专家学者努力下,不久将来我国的新保险准则肯定得到更大的进步,甚至超越国际核算水平。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地照搬别人的核算方法,应该大部分保险会计的发展要符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不能盲从,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来发展完善,不断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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