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法律服务作为开始渗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本文所指称的一村一律师制度服务机构主要是指设立在城市里区一级、农村中乡镇一级的基层法律服务。本文首先界定了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概念和特征,接下来阐述近些年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选取广东和山东两个地方具体阐述。通过分材目前一村一律是制度存在的补贴不足、考核力度弱、社会参与度低等问题,借鉴X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做法,在补贴力度、考核评价、社会主体参与等三个方面为完善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建言献策。

关键词:一村一律师制度,公共法律服务,XX补贴,社会参与

 第1章 绪论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国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至此,全国各地方普遍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xxx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也提到了要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法律深入到农村地区,有效解决农村人民的法律诉求,推动法治建设。[1]至此,广东、山东、广西、浙江、四川等全国多个省市开始试点“一村一律师”制度,并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律师全覆盖。在XX的统一部署之下,就各区域司法行政系统来看,广大律师在社会治理方面的参与深度、广度逐步获得拓展,这些人在社区或村组织中充当法律顾问,或者为化解信访问题出力,或者在法律方面提供服务,和广大群体进行紧密接触,到村进户,开展了一系列“接地气”的法律服务,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工作中。尽管如此,“一村一律师”制度发展仍然缓慢,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待需解决。

  1.1.2研究意义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加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进力度,是一项推动新型社会治理体制建设的关键措施,是将公共法律服务最大程度上发挥起来的重要保障。在社区(村)中聘任法律顾问,在法律层面提供保障与服务,势必会提升村(社区)依法开展工作的水平与思想认识,推动法治化发展。因此,对一村一律师制度进行研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寻找合适的路径加以解决,能够推动该制度的发展,从而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实现依法治国。

 1.2 文献综述

  1.2.1国内研究

通过在知网查询资料,发现近些年学者对“一村一律师”制度的研究甚少,也许市因为该制度成效不大,尚未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国内学者对“一村一律师”制度的研究主要围绕实施主体、资金保障、人才培养等三个方面展开。在实施主体方面,多数学者在文章中探讨“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实施主体,如邵珠同在其《“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反思与完善》中指出目前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主要由XX主导、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这一模式降低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造成该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由的作用。在资金保障方面,许多学者都谈到目前XX补贴力度小,未能提高律师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也就导致该制度不能有效开展。在人才培养方面,有些学者谈到法律服务工作者群体数量在乡村较少,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不能满足该制度的实施;还有些学者指出,应该为这部分法律工作中提供培训,使其更好地为乡村法律纠纷服务,因为农村社会环境不同,许多法律制度在农村难以开展,如果律师不熟悉当地法律实施情况,则会导致法治工作难以开展,一方面挫伤律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增加农民对法治的不满,不利于法治建设。此点在苏力教授在其《送法下乡》[2]中有谈到。

1.2.2国外研究

在国外一村一律师制度又有了新的方式实现,被称作为社区法律顾问,对于西欧和资本主义国家来言,我们的基层自治组织被他们称为“社区”社区已经成为他们最普遍的文化,很多专家都认为社区法律服务是最能解决矛盾,调解纠纷,达到一个高效的法律服务效果,X学者 Amir Hef也认为,在基层化解工作中,律师参与已不是少数情况,XX部门购买法律服务是十分普遍的一种现象。可见将律师加入基层服务体系中已经非常常见。[3]

  1.3课题研究方法和内容

  1.3.1研究方法

本课题研究时,选择了下述三种不同的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在搜索整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总体上弄清了我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相关研究观点,通过分析、思考,明确研究该课题的价值并为此指明了方向。2、比较分析法。经过对比国外关于一村一律师制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在结合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参考其立法规定,为我所用。

 1.3.2研究内容

本文篇章一共分为六个部分,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第1章:绪论。对一村一律师制度的研究背景及意义进行分析,研究国内相关的规制以引出论文的主题。

第2章:一村一律师的概述。本章主要介绍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概念、主要内容,以及分析该制度存在的意义。

第3章:重点介绍国内当前一村一律师制度情况与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4章:重点介绍广东省和山东省的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以此阐明现阶段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发展现状。

第5章:简单学习借鉴X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从而构建适合本国国情的一村一律师制度。

第6章:结语。

第2章 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概述

  2.1一村一律师制度之概念界定

  2.1.1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概念

一村一律师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一条村配备一个律师。中共广东省办公厅、广东声人民XX办公厅在2016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一文中指出:“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本地区的法律服务人才资源,指导县(市、区)建立完善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有关制度,律师事务所统筹安排所属律师担任对口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总体上说是XX购买律师服务,由律师指导村(居)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结合农村、社区实际,开展法律咨询和举办法制讲座,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调动村(居)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村(居)民提供“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农村、社区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从而为新农村和社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2.1.2一村一律师制度的主要特点

从司法部发布的有关“一村一律师”的文件以及各地方自行发布的指导该地方农村实施制度的情况可以看出,一村一律师制度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一村一律师制度是XX主导、律师和村民参与的制度。该制度的运转很大程度上依赖XX的组织和XX的补贴,通过自上而下的指导,律师配合XX送法下乡,村民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律师相关法律问题,解决日常生活的纠纷。并通过开设各种讲座,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促进村民参与的积极性。

第二,一村一律师制度具有地方特色。由于司法部仅由地方自主试点农村建设,没有提供可供参考的方案,并且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各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适合本地的制度,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

第三,一村一律师制度还处在探索阶段。从2015年开始,全国各省市普遍开展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探索,截至目前,律师群体已基本覆盖农村,但在实施该制度的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使得该制度的可操作性还在探索阶段,尚未完善。

上述特点表明一村一律师制度是在XX主导下,依据地方的区域特色,由村民广泛参与的制度。该制度还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模式,仍需进一步的发展。

  2.2一村一律师制度工作的主要内容

从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概念出发,具有以下主要内容:

首先,化解出现的矛盾纠纷问题。我国的基层组织还十分落后,大量的人员文化水平低,其中土地纠纷问题就十分常见,往往通常同一条村里面发生很多的土地纠纷案件,律师可以参与调解,引用法律条文、案例,用伦理感情去调解纠纷,维护村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另外,从人际关系方面中国素有“惧讼、无讼”的传统习俗,在我国,村民往往不懂法,在诉讼中往往由于证据不足而导致败诉。有律师的参与,能够指导村民在日常生活中懂得保存证据,在法庭上陈述应该陈述的内容,从而更容易胜诉。

其二,服务村(居)自治组织管理,村民自治,简单来说,即广大民众依法办事,直接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创造属于他们的美好生活,但是很多村委会或者基层组织在现实中并不懂法,这时候村一律师制度就十分重要。

其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创造浓郁的社区法治氛围,提升广大民众的法律思想认识,采取法律知识讲解、现场咨询与有奖问答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诈骗维权、未成年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此外,用生活中存在的案例,让广大民众通过直观方式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时鼓励他们学法用法。

其四,协助起草合同和审查合同,合同法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繁琐的法律,如果单凭我们自然人之间的订立合同,并不能很好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对合同的履行方式、时间与地点、标的、价格款项、数量及质量、争议处理及追责等进行限制、放大等处理。订立合同过程中,这些都要进行全面考虑。

其五,处理平时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难题。从平时生活看,债务,劳动,婚姻发生纠纷,若无懂法的专业人士进行解答,广大群众是完成不知道如何解决,就拿劳动关系来讲,如果出现了企业出现了拖欠工资这种常见的问题,很多劳动者会不了了之放弃自己的权利。

 2.3一村一律师制度实施的意义

XXXxxxx指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是XXX的重要保障,也是其本质要求。加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推进力度,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部署要求的实践体现,是推进新型社会治理体制建设的一项关键措施,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最大程度上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保障。在村(社区)中聘任法律顾问,在法律层面提供保障与服务,推进法治化发展。大量律师采取到村入户的方式了解掌握基层情况,能够因地制宜为不同村民设计更有效的法律方案,解决村民之间的纠纷。

  第3章 一村一律师制度工作的发展

一村一律师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的体现,是实现乡村普法的主要手段。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省市已全覆盖一村一律师制度,并且成效显著。以下介绍目前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概况,再分别介绍广东省和山东省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发展历程,从中探索、总结优秀的实践经验,推广全国其他地方,不断完善一村一律师制度,实现城乡法治全覆盖,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3.1 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工作概况

从最近几年司法部公布的数据来看,越来越多的职业律师参与到一村一律师制度中,愿意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而村民也认可这项制度,希望获得律师的帮助解决村里的事务。2017年律师为55.3万多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11.6万多个,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制定修改的村规、提供法律咨询等近230万件。到2018年,律师共为全国64万多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27万多个。再看地方司法厅公布的数据。浙江省在2018年中村(居)法律顾问累计进行法治宣传12.3万人次,开展法律咨询21.6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与援助达到4.1万余人次,解决处理复杂性低的纠纷问题2.7万件次,解读各类政策法规5.6万次。[4]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市于2013年正式实施“一村(居)一律师”制度,在2013年的年底实现1902个村(居)全覆盖村居律师制度委会全覆盖,一村一律师制度已经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面旗帜。[5]

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到2023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因此,各省市仍需不断探索一村一律师制度,相互借鉴经验,实现全省覆盖、全国覆盖一村一律师制度,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3.2广东省一村一律师制度发展历程

2014年5月,广东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一文,里面详细规定了人员配置与工作要求、评估制度、分步实施、工作保障等,形成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其中,试点较成功的当属茂名电白市。到2015年,为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实施,广东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主要针对之前在督查时发现的问题做的进一步规定,主要强调司法所在一村一律师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如利用互联网平台解决村民的问题。2017年,为落实xxxx提出的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广东省司法厅总结过去试点的经验,发布了《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作出明确回复,比如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处理村民问题的可以折抵到现场通过法律咨询的服务实践;通过APP签到等方式可以加强对律师的管理;把监督权赋予村民,由村民监督律师服务的质量等等。截止到2020年3月13日广东法律公共服务网的数据显示执业律师(代表、顾问)47324名 ,村(社区)法律顾问7586人。

 3.3山东省一村一律师制度发展历程

为加快推进山东省法律公共服务体系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建设,2016年,山东省XX发布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主要从指导目标、人员配置和要求、实施步骤、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规定一村一律师制度。其他各市根据该《实施意见》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为规范“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实施,山东省XX强调要在农村地区建立司法行政办公室,辅助律师开展农村普法工作。2017年,为规范XX补贴的使用,山东省XX发布《山东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补助由省、市、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并且专款专用。2019年,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新的政策,山东省发布《关于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强调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体作用,要求优化法律服务的方式,拓宽法律服务人员渠道,加大补助力度等。

第4章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

  4.1资金保障力度较弱

复旦大学教授袁庆明认为:“在制度的建构、制度的实施、制度的监督等制度运作的每一个环节、过程均需要支出必要的经费,这是毫无疑义的。”[6]律师在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需要花费成本,因此,为鼓励律师积极加入到农村法律服务建设中,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在实践中,不同地区的补贴不一样。广东地区补贴为每年每条村1万元,而山东地区则为每年每条村3000元。这表明,补贴数额并非统一的,是由地方XX根据财政预算补贴给律师的,这就导致高补贴地区吸引的乡村法律顾问比较多,而低补贴地区吸引的乡村法律顾问则比较少。长时期来看则会导致许多律师不愿从事农村普法工作,使得该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此,如果补贴过低或者补助不到位,往往影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从而导致该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4.2缺乏考核评价机制

一村一律师制度的推行需要XX机关各个部门的配合,各乡镇的法律服务所、村委会、基层XX的配合,在全国范围内,“虽然有些地区已经建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由于该制度尚处于启动阶段,本身还不是非常完善,因此其考核评价机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有待进一步加强。”[7]而且还有些地方由于补贴力度较小,律师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制定的考核评价制度没有发挥实际的用处。不仅如此,地方司法所虽然与村委会签订顾问合同,但是十分缺乏积极性,对工作情况统计实际考核,工作流于形式,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有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很多地区的律师资源很缺乏,不少律师同时被7个村聘任为法律顾问,平时身上有很多诉讼案件,不经常进行下乡服务村民,制度出发点很好,但是一切流于形式。

4.3缺乏社会参与

“当前,行XXX力设计‘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整体架构和具体权责利,并主导该制度的实施。无论是静态的利益分配,还是动态的制度运作,法律顾问和村委会都居于弱势地位。”[8]XX构建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初衷很好,通过这项制度,可以因地制宜送法下乡,提高村民法律素养。但在实施过程中,因为律师作为参与主体,本身其时间是很宝贵的,XX硬性要求律师必须按时参与农村法律服务且没有激励机制,对律师来说是一种负担,但律师没有发言权。而村委会,按照司法所下发的文件处理事物,并没有赋予村委会多少权利,村民就更不用说。按照司法部最初的设想是要推进农村建设,把农村建设的权力赋予给基层组织,也就是村委会。但目前的一村一律师制度主要依赖XX强制推行,其他社会主体缺乏主动推进的积极性,不利于该制度的整体构建。

第5章 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完善

  5.1X乡村法律服务制度的借鉴

在X,没有与中国对应的一村一法律制度,其对农村地区的帮助主要依靠法律援助以及村民自治。X的法律援助与中国相类似,主要是为付不起律师费的人提高法律援助,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但X的法律援助范围很广,除了执业律师参与其中外,高校的法学生也能成为法律援助的一员,帮助贫穷的人和去农村地区宣传法律。除了法律援助外,X的社会组织也会担负起帮助农民的责任。X农村发展研究所就专门为农民提供土地权利方面的咨询,并在需要的时候帮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可知,X并没有专门为村民提供律师,而是通过法律援助覆盖全村,以及鼓励社会组织自行组织起来帮助农民,赋予农村较大的自治权,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并且,由高校大学生为农村地区提供法律帮助,一方面锻炼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提高法学素养;另一方面,合理利用社会资源,节约社会成本,减轻执业律师的压力。

 5.2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的完善

  5.2.1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制定严格的考核评价标准,可以提高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制定严格考核评分表作为律师在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考核标准,同时在实际中也要经常抽查律师的实际工作情况,法律服务的质量等。不仅如此,还应设立奖惩制度。对于责任心强、积极性高、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居律师,在予以宣传。对于工作成效明显的律师进行表彰,在精神层面与物质层面进行奖励,增强他们的名誉感及荣誉感。“此外,对组织参与工作出色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其在社会的知名度,让其有一定的社会荣誉感。”[9]对于在考核评价中不合格的律师,则可以给予警告,而对于反复被投诉、服务水平差、责任感弱的律师,则可以要求其退出。

此外,在考核过程中把法律顾问合同当作一项指标,通过社会第三方评分机构进行评估。XX、服务对象是评分的评委,让村民充分行使监督权,有利于督促律师积极完成法律服务工作。

 5.2.2加强财政补助力度

当前情况来看,在村居律师的顾问费用,主要的方式有:省级进行整体的财政预算规划,对全省较为贫困的农村进行全额的经费补助。比如广东地区村居律师资金,2015-2017年期间,对于村(居)聘任的法律顾问给予经费支持,每人最少1万人民币;其中,粤东西北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省财政、地市财政、县财政分别承担5000、1500、3500元。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司法局向当地财政申请,并划拨至律师所账户,在我为应当提高村居的律师的待遇,让律师在村(居)中担任法律顾问的个数减少,打造精品村居律师,以后的制度要发展成为一名律师只能负责一个村委会的法律服务。同时涉及到律师的补贴经费还要涉及到人员培训经费和办公经费。单凭工作补贴支出实在对律师的补助十分低廉。在资金补贴标准中,要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仅要考量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要考虑档期职业律师的收入平均水平。如此一来,一方面能够确保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能够得到切实实施,另一方面还可以保证各地的财政压力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5.2.3鼓励多元社会主体参与

首先是保证律师群体参与。XX购买律师服务首先要尊重律师的职业特点,为律师设定灵活的考核评价制度,由律师自主发挥主观能动性服务农村群体。律师可以通过建立微信群,与村委会、村民线上互动,线上解决农民的纠纷。同时,司法所以及律师协会应及时收集律师在进行普法宣传时遇到的难题,并对乡村律师进行专门的培训,主要针对农村特有的法律问题进行培训,如集体土地纠纷,此举有利于提高律师在解决农村法律纠纷的能力,提高律师解决问题的自信心,从而更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其次是保证村民和村委会的表达需求的权利,赋予村民、村委会监督律师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利。“在XX遴选法律服务供应商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尊重村委会的经济自由权和自主管理权,由村委会自由选择服务单位。同时,服务内容可以分为指定购买项目和裁量购买项目,使得法律服务真正切合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8]不仅如此,在对律师的工作进行考核时,应首先询问村民和村委会对该律师的评价情况,再根据律师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考虑。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村民和村委会在发现律师不负责任、没有回应农民的诉求等情况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由司法行政记挂对该律师进行调查,确保律师真正为农民服务,真正做到“送法下乡”。

最后,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一村一律师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具有强大的号召力, 能够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通过这些社会力量,可以有效缓解XX的财政压力,缓解律师的普法压力。如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与高校法律学生签订合同,由高校提供法学生去乡村进行普法宣传,解决村民法律问题。另外,公益组织也可以参与其中,公益组织可以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诉讼资金等。企业可以通过资助一村一律师项目,履行其社会责任。村民内部有一定法律意识的人也可以成立自治团体,宣传法治。

通过多元社会主体的联动配合,不仅能缓解XX和律师的压力,还能有效地进行法律宣传,解决农民法律问题,提高农村法治建设,完善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6章 结语

不管是何种制度,在构建的时候总是很完美,在实践中却寸步难行。只有不断调整法律制度,构建出适合本地区情况的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分析一村一律师制度,一村一律师制度是体现了我国的司法公正的一项惠民制度,极大的维护了我国基层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的稳定性,提高的村民的法律意识,本文首先阐述了制度的概括,期间结合实际分析了一村一律师制度在我国的现实情况,同时深入分析了这种制度的优劣性,在结合现实和自己调研的情况下,提出一些对该制度一些设想,希望能够为该制度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xxx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N].人民日报.2015-6-1.

[2] 苏力.送法下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 Privatization and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New York: Publishers, 2001.

[4] 全面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N].法制日报.2020-1-17.

[5] 朱向贤.茂名市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合理性分析[J].南方论刊,2017,06.

[6]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

[7] 吴芳平、吴卓群.当前我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新余学院学报,2019,01:57.

[8] 邵珠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反思与完善[J].南海法学,2019,01:84.

[9] 曹吉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与问题反思[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7,01:95.

[10]罗飞.“一村一律师”制度推行的障碍及解决思路[J].中国律师,2010,10.

[11]周燕.农村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制教育调查分析[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7.

[12]傅振国.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化研究[D].山东大学,2017.

[13]牛广轩、姜国兵.政策过程视角下“一村(居)一律师”制度的困境与出路[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5.

[14]张鹏霖.浅析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03.

致 谢

四年寒暑,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校园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回顾这四年,许多美好的回忆浮现在脑海中。在这即将作别校园生活之际,我要向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朋友和同学致以真挚的谢意。

首先,要感谢我的论文导师,从开始的选题到最终完成论文,感谢他对我论文进度的监督和耐心的指导、帮助。同时也要向所有法政系的老师们表达由衷的谢意,传道授业解惑,感谢他们四年来的栽培和奉献,带领着我们在法学道路上前进。其次,要感谢师兄师姐和同学们在学习或生活上的帮助,尤其要感谢室友们的包容、关爱和互相鼓励,同窗之情,一生永记。最后,要感谢父母的支持,感谢你们,我得以成长。

语短情长,愿我们江湖再见!

新时代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研究

新时代我国一村一律师制度研究

价格 ¥5.50 发布时间 2023年1月31日
已付费?登录刷新
下载提示:

1、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文章版权申述”(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18735597641(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2、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投稿,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

原创文章,作者:1158,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447766.cn/chachong/99906.html,

Like (0)
1158的头像1158编辑
Previous 2023年1月31日
Next 2023年2月1日

相关推荐

My title page contents